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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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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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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作者:[美]威廉·福克纳/译者:蓝仁哲

内容简介:

《八月之光》是福克纳的代表作之一。在作家营造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占有重要位置。

故事主要分两条线索,一条的讲是克里斯默斯,他从小被送进孤儿院,因为被怀疑是“黑白混血儿”而从此失去了“身份”,受到社会种种虐待,最终促使他杀死了最后相遇的白种情人而被白人处死。另一条讲的是农村姑娘莉娜与情人相恋,怀孕后遭到遗弃,徒步来到杰弗生镇寻找情人。

小说通过杰弗生镇十天的社会生活的描述,揭示了几个主要人特的一生极其三代家史,体现了人类“心灵深处的亘古至今的真实情感、爱情、同情,自豪、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表明了作家反对种族偏见和宗教偏见的态度。这部小说以多重叙事角度和情节结构闻名。作家对小说文本的无限可能性进行了前卫性的试验。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 1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

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

福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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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莉娜坐在路旁,望着马车朝她爬上山来,暗自在想:“我从亚拉巴马州到了这儿,真够远的。我一路上都是走着来的。好远的一路啊。”她想着虽然我上路还不到一个月,可我已经到了密西西比州,这一次,离家可真够远的。打从十二岁起,我还没离开多恩厂这么远过呢。

   父母去世之前,她从未去过多恩厂,尽管一年里她要去镇上七八次,每次总是在星期六,坐着马车,穿上邮购来的衣裙,一双光脚丫子踏在马车底板上,而鞋子却用张纸包好放在座位旁边。等马车快进镇子的时候她才穿上鞋。她长成个大姑娘后,总要叫父亲把马车停在镇口,让她下来步行。她不肯告诉父亲为什么她宁肯步行而不愿坐在车上。他以为她喜欢平坦的大街和街边的人行道。实际上,她认为这样一来,看见她的人,她走路遇到的人,都会相信她也是个住在城镇里的人。

   她十二岁那年,父母在同一个夏天去世,死在一个只有三间小房和一处公用厅堂的小木屋里,死在一间点着虫绕蛾飞的煤油灯的房里,室内光秃秃的地板被光脚长年累月地踩踏,平滑光亮得像用旧的银器。她是家里活下来的孩子中最小的一个。先是她母亲去世,临死时她说:“好好照顾你爹。”莉娜这样做了。后来有一天,她父亲说:“你去多恩厂跟麦金利过日子吧。收拾收拾东西,做好准备,他一来你就跟他走。”说完他便咽了气。她哥哥麦金利赶着马车来了。下午他们便把父亲埋在乡村教堂后面的小树林里,用松木板立了块墓碑。第二天早上,她和麦金利一道坐上马车去多恩厂,从此离开了家乡,虽然当时她可能还不知道这一走便永远不会回来了。马车是她哥哥借来的,他答应过要在天黑以前归还。

   她哥哥在厂里干活。村里的男人不是在这家厂里做工便是为它服务。这家厂采伐松木,已经在这儿开采了七年,再过七年就会把周围一带的松木砍伐殆尽。然后,一部分机器,大部分操作这些机器的人,靠它们谋生的人和为它们服务的人,就会载上货车运到别的地方去。由于新机器总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添置,有些机器便会留在原地:立在断砖头和杂草堆中的车轮,形容憔悴,扎眼刺目,不再转动,那副样子真叫人触目惊心;还有那些掏空内脏的锅炉,以一副倔头倔脑、茫然而又若有所思的神情支撑着生锈的不再冒烟的烟囱,俯视着到处都是树桩的、萧瑟肃静而又荒凉的田野——无人耕耘,无人栽种,经过年复一年的绵绵秋雨和春分时节的狂风骤雨的冲刷侵蚀,渐渐成了一条条红色的堵塞得满满的沟壑。于是,这个即使在全盛时期也上不了邮政部地名录的小村子便被人彻底忘却,连那些继承这份遗产的、肚子里有钩虫的子孙后代也记不得了;他们拆掉房舍,用来当烧饭取暖的柴火。

   莉娜到来的时候,村里大约住着五户人家。这儿有条铁路,有个车站,每天有一趟客货混合的列车,发出尖厉刺耳的声音飞驶而过。人们可以挥动红旗叫列车停下来,但它通常总是像个幽灵似的突然从满目荒凉的丛山中钻出来,像个预报噩耗的女巫尖声哭喊着,从这个小得不像村庄的村子、这个像颗断线的项链里被人遗忘的珠子似的小村庄横穿而过。莉娜的哥哥比她大二十岁。她上他家去住的时候几乎记不起来他的模样。他跟一个老在生儿育女的老婆住在一栋没油漆过的、有四间房的屋子里;一年中几乎总有一半时间,嫂子不是在卧床生育便在产后调养,这时候,莉娜便操持全部家务,照料别的几个孩子。后来,莉娜曾喃喃自语:“我想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自己也就很快有了孩子。”

   她在屋后一间披房里睡觉。这间房有扇窗户,她学会了摸黑把它打开、关上而又不弄出一点儿声响;房里还睡着别的人,先是她的大侄儿,后来是老大和老二两个侄儿,最后是同三个侄儿一块儿住在里面。她在这儿住了八年之后才第一次打开这扇窗户,但开关了十来次便发觉根本不该去碰它。她对自己说:“我命该如此。”

   嫂子告诉了哥哥。于是他注意到她的体形在起变化,他本来早些时候就该注意到的。他是个很严厉的人,汗水冲掉了他身上的温柔、豁达和青春气质(他刚四十岁),只剩下了在绝望中苦苦挣扎的毅力和固执,以及对并无多大指望的祖传血统的自豪感。他骂她婊子,斥责那个男人(他猜对了,因为年轻的单身汉或者满身锯木屑的色鬼比村里人家的户数还少),但她不肯认错,虽然半年前那男人便溜了。她说来说去总是那句话:“他会捎信给我的,他说了要来接我的。”她毫不动摇,绵羊似的等待着,充满卢卡斯·伯奇之流所依赖和深信不疑的耐心和忠贞不渝,即使到了真正需要他们的时刻,他们也不打算露面。两个星期后,她又一次从窗户爬了出来。这一次爬起来有些困难了。她想:“要是先前爬起来这么困难的话,我想现在就不会爬窗户了。”她完全可以在大白天从门口走出去。谁也不会阻拦她。这她心里也许明白。但她仍然选择了晚上,并且从窗口爬出去。她带走了一把棕叶扇,一个用印花大手帕扎得紧紧实实的小包。里面除了零碎东西外,还有三毛五分钱的硬币。她穿的是她哥哥穿的鞋子,他送给她的,还有八九成新,因为夏天他们谁也不穿鞋。她一走上泥土路,便脱下鞋来拿在手上。

   她这样走在路上快有四个星期了。过去的四个星期,使人想起走了很远的这段日子,像一条宁静的通道,用坚定不移的沉着自在的信念铺成的通道,满是善良的叫不上名字的人们的面庞和声音:卢卡斯·伯奇?我不知道。没听说过这一带有谁叫这个名字的。这条路吗?通往波卡洪塔斯。没准儿他会在那儿。有可能的。这儿有辆顺路的马车,它会带你一程的;在她身后伸延的通道,漫长单调,平静而又一成不变,她总是在行进,从早到晚,从晚到早,日复一日;她坐过一辆又一辆一模一样的、没有个性特色的、慢吞吞的马车,车轮都吱嘎作响,马耳朵都软耷耷的,像是化身为神的无穷无尽的马车行列,仿佛是那古瓮上的绘画,老在前进却没有移动。1

   马车朝她爬上山来。刚才在大约一英里外的路上,她曾从它旁边走过。当时马车停在路边,套着挽具的骡马在打盹,脑袋朝着她前进的方向。她看见这辆车,还看见蹲在围栏那边牲口棚旁的两个男人。她只瞥了一眼马车和那两个男人,这一眼无所不包,疾速自然而又意味深长。她没有停步,围栏那边的人多半没注意到她看了一眼马车,也看了一眼他们。她没再回头。她径自走远了,步履缓慢,鞋带松散在脚踝上;她一直往前走了一英里,爬上了山顶。然后她在排水沟边坐下,脱下鞋子,双脚踏在浅沟里。隔了一会儿,她开始听见马车的声响。她听了好一会儿,终于看见马车爬坡上山来了。

   马车年久失修,没有上油的木车轴和铁架子发出尖厉的吱吱嘎嘎的声响,缓慢而又刺耳;这响声像八月天午后的干燥而又拖沓的一连串声响,越过炎热而困慵的寂静,一直传到半英里开外的地方。尽管骡马仿佛受了催眠似的不懈地机械般一步一步走着,车身却似乎停滞不前。马车仿佛永远停滞在半路,老半天进不了一步,缓慢得难以察觉,好像一粒破旧的珠子穿在道路这条微红的细线上。这慢吞吞的劲头让人瞧着瞧着眼睛便不管用了:恍恍惚惚,视觉与感觉融为一体,看不见马车了;像这条路一样,在白昼和黑夜之间平静单调地变化着,像一段量好要用的线重新绕到卷轴上去。最后,马车的声响传过来了,好像来自天边外的某个无足轻重的穷乡僻壤,声音缓慢尖厉却又毫无意义,像是一个幽灵行进在离它自身形体半英里开外的地方。“隔得那么远,我听得见可还看不见,”莉娜想。她这样想着,仿佛已经上路,又一次坐着马车;她想这么看来,在我搭上那辆马车之前,在那辆马车来到我等候的地方之前,我似乎先坐着车走了半英里,而等我下了马车,它还会载着我又走半英里的路呢她等在那儿,不再理会那辆马车,听任心思懒洋洋地、自由自在地疾速驰骋,眼前浮现出陌生人的和善面孔,耳畔响起和善的说话声卢卡斯·伯奇?你说你在波卡洪塔斯找过了?这条路吗?去斯普林韦尔的。你在这儿等等,一会儿就有辆马车过来,把你载到它要去的地方她想:“要是卢卡斯·伯奇一路到了杰弗生镇,那他在见到我之前就能听见我坐的马车。他会听见马车的声音,可他不会知道谁来了。他能听见却看不见有一个人来了。然后他看清了是我,他会喜出望外。这样他还来不及转过念头想清楚,他就会看见两个人了。”2

   阿姆斯特德和温特巴登蹲着,靠在后者的马棚的那堵不向阳的墙边,看见她从路上走过去。他们一眼便看出她年轻,怀着身孕,是个异乡人。温特巴登说:“不知道她在哪儿怀的身子。”

   “不知道她大着肚子走了多远呢,”阿姆斯特德说。

   “我猜是去那边看望什么人吧,”温特巴登说。

   “我看不是。要是的话,我早听说了。那一带没有什么人。要有,我早该听说了。”

   “我想她知道她要上哪儿去,”温特巴登说,“从她走路的样儿看得出来。”

   “不用再走多远,她就会有伴儿的,”阿姆斯特德说。女人缓慢地继续向前走,腆着个大肚子,一望便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累赘。她走过他们身边,他们俩都没发现她瞥了他们一眼。他们见她穿着没有式样的褪色蓝布衫,手里拿着棕叶扇和一个小布包。阿姆斯特德说:“她不像是从附近地方来的。看她那慢吞吞的费劲样子,像是走了好长一段时间,而且还有更远的路要走。”

   “她准是来这一带寻亲访友的,”温特巴登说。

   “我想要是的话,我早该听说了,”阿姆斯特德说。女人往前走着,没有回头,一直走出了他们的视线;她大着肚子,慢慢吞吞,不慌不忙,从容不迫,不知疲倦地走着,如同这越来越长的下午一样。她走出了他们的视线,走得远远的,从他们交谈的话题中消失了,也许也从他们的思绪里消失了,因为不一会儿阿姆斯特德便说到正题上来。为了说这件事,他已经赶着马车来过两次,每次跑五英里来同温特巴登一起蹲在遮阴的墙边,以他这种人特有的磨磨蹭蹭、不慌不忙的劲头,绕着弯子聊天,边聊边吐口痰,对时间毫不在意,一蹲就是三个小时。原来,温特巴登有台中耕机要卖,他是来向温特巴登开个价钱的。最后,阿姆斯特德望了望太阳,终于把前三天晚上睡在床头就决定要出的价钱讲出了口。他说:“我知道杰弗生镇上也有台这样的机器,我用这个价钱能买上。”

   “我看你就买那台吧,”温特巴登说,“听你这么说,是笔好买卖。”

   “没错,”阿姆斯特德又啐了一口痰,又望了望太阳,站起身来。“好吧,我看我得动身回家了。”

   他坐上马车,把骡子弄醒,也就是说让几头骡子开始走动起来,因为只有黑人才弄得清什么时候骡子是醒着什么时候是在打瞌睡。温特巴登跟了出来,走到栅栏边,两臂支在栅栏杆上。“不错,老兄,”他说,“这样的价钱,我一定会买那台中耕机的。要是你不买的话,我倒挺想买,傻子才不真心想买呢。那么便宜的价钱。那机器的主人该没有骡子要卖吧,五块钱两头,对不对?”

   “当然啰,”阿姆斯特德说。他赶车前进,马车开始发出缓慢的能传到一英里外的吱嘎声。他没有回头,显然也没朝前望,因为马车快要到达山顶的时候他才看见那个女人坐在路沟旁边。他在看清那蓝色衣裙的一瞬间并不明白她是不是看见了马车。当然,谁也不知道他看了她一眼;虽然彼此都没有动静,他们却渐渐地接近了。马车艰难地爬着,以催人入眠的节奏在扬着红色尘土的道路上一步一步地缓慢地朝她爬去;骡子稳步走着,梦幻般地移动着,走一步挽具上的铃铛响一声,大野兔似的耳朵灵活地上下抖动一下;他喝住它们时,骡子仍带着先前那副似睡非睡、似醒非醒的神情。

   她从褪色的蓝遮阳帽下——风吹日晒而非肥皂洗涤而褪色的蓝遮阳帽——平静而又高高兴兴地抬起头来:一张年轻快活的面孔,诚挚友好而又机灵。她仍然坐着,身上穿着同样褪色的蓝衣裙,看不出身材和体形,纹丝不动地坐着。扇子和行李包放在膝头。她没有穿袜子,一双赤脚并排地踏在浅沟里;两只沾泥带土、笨重的男式鞋子放在身边,懒洋洋地摊在那里。马车停了下来,阿姆斯特德坐在车上,驼着背,目光暗淡。他看见扇子沿边整整齐齐地镶了一圈同帽子和衣裙一样的褪色蓝布。

   “你还要走多远?”他问。

   “天黑前还想往前赶一段路呢,”她说。她站起身,拿上鞋子,不慌不忙地慢慢爬上大路朝马车走过来。阿姆斯特德没有下车去扶她,只是勒住骡子不让它们乱动;她笨重地爬过车轮登上车,坐上位子,把鞋放在座位下边。于是,马车继续前进。“谢谢您,”她说,“走路真累人。”

   阿姆斯特德显然始终没有好好打量过她,但他已经注意到她没有戴结婚戒指。现在他并不瞧她。马车再次弹起缓慢吱嘎的老调。他问:“你从多远的地方来?”

   她吁了一口气,不是叹息,只是平静地吐了一口气,像是略微有些惊异,安详的惊异。“现在看来,走了老远啦。我从亚拉巴马来呢。”

   “亚拉巴马?拖着身子一路走过来?你的亲人在哪儿?”

   她也没瞧他,只是回答道:“我希望这就去见他。说不定您认识他,他叫卢卡斯·伯奇。我来的路上有人告诉我,他在杰弗生镇,在一个刨木厂里干活。”

   “卢卡斯·伯奇?”阿姆斯特德的调门几乎跟她的一样。他们并排地坐在软塌塌的弹簧坏了的座位上。他看得见她放在膝盖上的双手和遮阳帽下的侧面,从眼角瞟见的。她的目光仿佛注视着前面展现在柔软灵活的骡耳之间的道路。“这老远的路,你一直走着来的?就你一个人来找他?”

   她没有立刻回答。过了一会儿,她说:“乡亲们都挺帮忙的,他们的心肠真好。”

   “女人也一样吗?”他从眼角注视她的侧面,心想我不知道玛莎会说什么又想道:“我认为我还是知道玛莎会说什么的,我想女人心肠不坏,但不一定太肯帮忙。男人呢,倒有可能。可是,只有坏女人才会对另外一个需要照顾的女人百般体贴。”他想是的,不错,我完全知道玛莎会说什么。

   她略微靠前坐着,平静安详;她的侧面,她的面颊,也同样安详。她说:“真是件怪事。”

   “你是说,乡亲们看见一个大着肚子的陌生年轻姑娘走在路上,怎么就知道她男人离开了她吗?”她静静地坐着。现在,马车带上了一种节奏,没有上油的受压的木头发出的吱嘎声与过得很慢的下午、道路、炎热融为了一体,十分合拍。“你打算上哪儿去找他?”

   她一动不动,显然专注在骡耳之间缓慢展现的道路,那一块明确的被切开的道路的距离上。“我想能够找到他的。不会太难。他会在乡亲们扎堆凑热闹的地方,大家说笑逗乐的地方。他一向喜欢热闹。”

   阿姆斯特德咕哝了一声,恶狠狠地粗暴地吆喝道:“呶,驾,骡儿。”他似想非想、似出声又未出声地自言自语:“她会找到的。我猜那家伙会发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不该在阿肯色州甚至在得克萨斯州这边住下来。”

   太阳偏西了,再过一小时就会触到地平线,那时夏日的夜幕就会迅速降临。一条小路从大路边拐了出去,那儿比大路更安静。阿姆斯特德说:“到啦。”

   女人立即行动起来。她俯下身,拿起鞋子;显然她不打算穿上鞋,免得让马车停留耽搁。她说:“真谢谢您啦,您可帮了我大忙。”

   马车停住了。女人正要下车,阿姆斯特德说:“就算太阳下山之前你能赶到瓦尔纳的店铺,离杰弗生镇还有十二英里呢。”

   她笨拙地用一只手拿着鞋子、小布包和扇子,腾出另一只手来帮自己下车。她说:“我还是继续赶路的好。”

   阿姆斯特德没有扶她。“你下来,就在我家住一宿,”他说,“家里有女人——女人能……要是你——来吧。明儿一早我就送你到瓦尔纳店铺那儿,你可以搭便车进城。星期六总会有人去镇上的。他不会在一夜之间离开你跑掉,要是他真在杰弗生镇的话,明天还会在那儿。”

   她安静地坐着,手里拿着随身携带的东西准备下车。她望着前方,望着大路在前面拐弯延伸,路面上纵横交叉着各种阴影。“我想我还有几天吧。”

   “当然啰,你有的是时间。不过,你随时都可能有个不会走路的伴儿。跟我上我家去吧。”他不等回答便吆喝起骡子。马车拐进小道,一条晦暗的小路。女人靠后坐着,手里仍拿着扇子、小包和鞋子。

   “我不想打扰别人,”她说,“不想给人添麻烦。”

   “当然,”阿姆斯特德说,“跟我来吧。”几匹骡马一反常态,主动地开始快步走起来。“闻到玉米香味儿了,”阿姆斯特德说,心里却想:“跟女人一个样。她本人该是第一个女人,能先发制人,毫不羞愧地打败女人,她的姐妹们。她能够在乡下到处走动不感到羞愧,因为她知道乡亲们,男人们,会照顾她的。她才不会理会女乡亲呢。又不是女人给她惹来麻烦的,她甚至不把那叫做麻烦。是呀,先生。你只要让个女人结上婚或者不结婚就惹上了麻烦,你马上就发现她会从此脱离女同胞,脱离女人的行列,她后半辈子会想方设法跟男同胞混在一起。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她们吸鼻烟,抽香烟,还想得到选举权。”

   马车经过房舍朝牲口棚走过去时,他的妻子站在门口注视着。他并不往那个方向看,他不用看就知道她会站在那儿,这时候正站在那儿。“是的,”他一面把骡子往敞开的牲口棚赶,一面带着懊悔的心情自我嘲讽,“我完全知道她会说些啥,我知道得一清二楚。”他带住马车,他不必转过头就知道他老婆这时已经回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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