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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瑞安 逆水寒-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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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公子说,你们罪当处斩,但如果并未出手要杀我俩,则可免一死。”
  “我家公子叫你们告诉顾惜朝,不要再假冒戚少商之名作恶,否则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那干乡民万未料到这一对粉雕玉琢似的孩童,武功如此之高,剑术如此之好,而出手竟又这般狠辣,都喷喷称奇不已,韩老爹不禁问道:“你们家公子究竟是什么人啊?”
  铜剑道:“你们听说过四大名捕吗?”
  铁剑道:“我家主人就是无情公子。”
  这一群庄稼汉,毕生都难得进城一趟,除了韩老爹曾略闻“四大名捕”之威名外,余人大都不知“无情”是何方神圣。
  可是那三名负伤的大汉,一听到“无情”二字,连呻吟都吞回喉咙里了。
  断手的拾手,妙目的遮眼,两颊淌血的捂住双耳,溜之大吉——事后他们只有庆幸
  幸亏那天出手的不是无情!
  一要是无情亲自出手,他们要想活命,只怕也是下辈子的事。
  铁剑与铜剑,便在此时与无情及两位师兄分手的。
  无情亲眼目睹这一切事情。
  他看出顾惜朝、黄金麟与文张三人之间表面是共同对敌,内里勾心斗角。顾惜朝想借灭“连云寨”来巩固自己的地位,突出自己在朝野间的成就;黄金麟是牧乱总指挥、文张是敉乱督察使,一受命于天子,一为傅丞相效命,各有争功之心。
  游天龙更是连云寨九大当家之一,后来背叛了戚少商,无情劫持他,便是要从他的口中,了解戚少商是怎么一个人,连云寨是怎样的一个组织。
  而今,他又从这三个连云寨“叛徒”的行为里,明白了连云寨今昔作风的对照。
  他吩咐铁剑与铜剑“处理”那三个欺压百姓的人,而他自己,决定带金剑与银剑,去做一件事:
  追刘独峰!
  ——戚少商不该被捕。
  很多汪洋大盗,穷凶极恶的人,看到无情,知道他手段冷酷,处事狠辣,都吓得双脚打颤,就像老鼠遇着了猫,能逃得了性命己算徼天之幸。
  可是无情只杀该杀的人。
  他知道戚少商并不该死。
  他更加明白,只要戚少商一旦被押回京师,则非送命不可——傅宗书要他死,谁也保他不住。
  所以他要去追刘独峰,希望能说服他,劝他放走戚少商。
  ——刘独峰会答应吗?
  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能追得上刘独峰吗?
  无情全无把握。
  但是他只知道一点:该做的事,便一定要去做。
  虽然,他跟戚少商并没有交情,也不想有刘独峰这样的敌人!
  追踪刘独峰,绝对是件吃力而不讨好、而且容易毫无结果的事。
  刘独峰出身世家,贵为望族,养尊处优,锦衣美食,就算早年行走江湖,也是仆从如云,华厦香车,声势浩大,排场威皇,但这一次,刘独峰几经艰辛,方才捕获戚少商。身边六名高手忠仆,折损其四,显然使到刘独峰深自警惕;无情沿着刘独峰必经之处,已然追出两百余里,仍是全无刘独峰一行四人的踪迹!
  无情深知刘独峰一向讲究排场气派,而且出身贵介,但他毕竟是捕快中最卓绝的前辈人物。如果刻意要避免招摇,隐蔽身份,除非是三师弟追命亲至,否则,要追搜出他的行藏,只怕希望甚渺。
  无情并不气馁。
  他又追出百余里。
  无情本身功力甚弱,轻功虽高,身法再快,但借无长力,以他来追踪刘独峰,自然无法持久;一般情形,都是由金剑和银剑用竹竿架负他赶路,金、银二剑还是孩童,内力也并不深厚,无论再怎么快,也打了折扣,而且时时需要休息。如此一来,无情心中难免怀疑,可能自己已被刘独峰一行人所远远抛离了!所以,他更不分昼夜的疾行赶路,一路追查,但仍旧音讯全无。
  无情在逼于无奈的情形下,做了一件事。
  他要金剑和银剑,在每一处衙门官府,出示“平乱玉佩”。
  “平乱玉佩”是御赐的玉块,四大名捕曾跟随诸葛先生为朝廷立过敉平大功,所以四人手上,都有“平乱玉佩,一旦将此玉块出示,地方官员和军队,一定要给予最大的配合与调度。四大名捕在江湖上行走,一向极少用到“平乱玉佩”,不想仗兵权官威行事,反教江湖中人看不起。
  无情这次动用“平乱玉佩”,只是打听一件事。
  ——可有发现刘独峰的行踪?
  无情算准刘独峰返京路途,原以为一定会有所发现,但一无所获。他只要出示“平乱玉佩”,大小地方州乡官员,莫不俯首听命,明查暗访,尤其六扇门中的捕役衙差,本来就对“四大名捕”久闻其名,而今知道无情亲自重托,都四出侦察,望能受无情器重,立功扬名,不过,到头来,仍是白忙一场。
  ——刘独峰究竟去了哪里?
  无情经过一番深恩,知道刘独峰生怕戚少商的党羽好友来救,提防铁手或自己出手谋救,所以隐伏行藏,使人无法追查得知。
  自己乔装打扮,昼伏夜行,倒非难事,但是要押着一个身怀绝技的独臂犯人,要完全避人耳目,决非是件轻易事。
  ——刘独峰是用什么办法来遮掩行藏的呢?
  不管他用的是什么办法,以刘独峰惯于享受、安于逸乐的性子,如此藏伏赶路,都是一件大逆常情的事——刘独峰为安全计而出此下策,坚忍负重,无情是十分佩服的。
  这使得他益发坚决要查出刘独峰的下落。
  他本来要追捕周笑笑和惠千紫一事,反而耽搁了下来。如此行行重行行,已赶了近五百里路,超过了七日的行程,仍是一无所获,倒是刘独峰初时追缉戚少商等人的讯息,许多人都能提供,但对他回返的行程,却无人知晓。
  ——难道这一行人在空气中消失了不成? 

 
 
 第五十四章 蚂蚁记

 
 
  这一日,无情来到比较靠近碎云渊的一处叫做土坑的地方,这小镇只有五。六百户人,以种稻麦为生;此处啬夫里吏,极少入城见世面之故,孤陋寡闻,连四大名捕是什么人,只怕也没听说过,问起刘独峰这一行人,他们倒有讯息。
  他们有的却是昔日刘独峰刚到的时候,攻破毁诺城,追击息大娘等人的消息。
  这儿一带的人对毁诺城的女子显然很有好感,对刘独峰“助纣为虐”覆灭毁诺城的作为决不予好评,只不过这一路上,大多数的人都“敢怒不敢言”,土坑镇的人则较朴直,见无情打探行踪,都很不乐意相告。
  至于毁诺城惨遭荼毒,官兵如狼似虎的劣行,乡民提起此事,莫不咬牙切齿。
  无情听在心里,也感沉重,官兵军队如此无法无天,怎能治理好天下?
  有一名衙差还充满敌意地道:“这位公子爷,你要打探官爷押解犯人的事,小的实在不知道,就算知道,也轮不到小的知道,不过,那些官爷们从连云寨打到碎云渊,他们的马踏坏了我们的秧,他们的脚步,踩坏了我们的苗,他们还放一把大火,烧了我们的田,还抓了我们折妇女,吃尽我们的干粮,这些案子,呈报上去,乡绅的爷们不理,县衙的爷们也不理,这又怎么处理?”
  无情顿感无辞以对。
  另外一名差役犹有余忿,道:“五重溪的一大片稻田,全给烧毁了,还有几具尸体,有一具身子全埋在土里,只剩下头露土外,五官都被烧焦了,火是官兵放的,这是怎么一回事?就算处决犯人,也不须用这等酷刑,并要咱们一大块熟了的稻米也赔上去!”
  一名老捕役感叹地道:“早知道这样,这次我们就提早几天收割,就不致今年入冬便要捱饿了。”
  无情听得心里一动,道:“被埋在土里烧焦的人可知是谁?”
  衙役道:“我们怎么知道、五官烧焦,辨认不出了,就是他父母前来,也保教他们认不出这是准。”
  那老捕役忽道:“在他尸首旁,倒有一支被烧得变了色的金枪。”
  衙役笑道:“要不是烤褪了色,这支金枪又怎会留在那里,早给那些强盗都不如的官—
  —咳,那些人,抢走了。”
  无情心头一动,即问:“那支枪在何处?”
  老捕役道:“公子要检查凶器?”
  衙役哼哼地道:“公子爷要这柄金枪,拿去也无妨,咱们这儿,地僻人穷,可没有什么好孝敬的。”
  无情语音一整,道:“各位,我这次来,旨在查案。官兵罔视国法,残民放肆,我一旦证据齐集,定必举报,绳之以法,请诸位万勿因害群之马,而怨怼于朝廷。我是个残废的人,千里迢迢来查案,为的是弄清楚,其中有无冤情,须否平反,否则千里往来,风尘仆仆,又何苦来哉?我双腿已废,高官厚禄,荣华富贵,对我又有何用?望诸位仗义相助,以匡国法,成某人感激不尽。”
  这干差役听无情如此诚恳直言,又见他真的下身残废,为之感动,都严肃认真了起来,带他进入班房,端出长枪,让无情过目。
  无情仔细视察金枪,见枪身虽已变色,但确是用钝金镶裹,此枪锋链作波曲状,更特别的是,枪尖已脱离枪杆,仅连着一条幼细的铁链,内有机括,虽然是使枪者已在格斗中放出枪尖,暗算敌手,但在金枪脱手时,定必十分仓促,以致尚未将枪尖安装回杆上去。
  无情向诸人道:“可否劳驾诸位,带我们到现场看看?”
  老捕役等人都说:“好。”
  金剑在路上悄声问无情:“公子,这枪有什么跷蹊?”
  无情道:“这枪没什么特别,只是使用这柄枪的人,如果我没料错,便是连云寨的七寨主孟有威。”
  银剑接问:“孟有威?‘金蛇枪’孟有威的手上金枪,怎会离手?”
  无情道:“所以我怀疑孟有威已被烧死,否则,大火灭后,他大可回来寻回金枪的。能令孟有威命丧的战役,自然应该去看看。”
  于是他们到了五重溪。
  无情请诸差役先回乡镇,也嘱金、银二剑,到溪边去掐虾抓鱼作乐。他则自己一人在旷野上沉思。
  与其说是旷野,不如说是一大片烧焦了的田野。
  一大片昏鸦掠过上空,或许它们在前些日子还栖息在稻田间,但而今稻草已被烧个干净,昏鸦无处可栖,唯哑哑鸣叫。
  天际残霞如赭。
  四野苍茫,远处五重溪映如金带。
  烧剩的残根,烧焦的枯烬,使得这四周都有一种焦辛的味道。
  被火烧过的地方,都有这种历劫的遗味。
  这样一片土地,就算能再翻种,起码也要三、四年后的事了,一片肥沃的土地,给一把火烧成这个样子,难怪乡民们无不惋惜。
  无情长叹一声。
  他望着残霞、归鸦、以及远方金光闪闪的河流,心中可一点头绪也没有。
  听说这块焦土上,曾发现一男一女相拥的尸首,但后来被“那一干官爷们挫骨扬灰”,尸骨全无。
  这使无情心里有一个想法:看来,黄金麟、顾惜朝等人曾在此地全力围捕犯人中的高手,以致损失了孟有威,但犯人中也有一男一女两大高手丧命于此。
  ——这一男一女,既然不是戚少商与息大娘,那么,会是谁呢?
  无情也在这段日子里,逐渐弄清楚了:江南霹雳堂分堂堂主雷卷,还有年轻一辈的出色人物沈边儿,还有毁诺城的唐二娘、秦三娘,也卷入这场腥风血雨之中。
  如果这地方只是顾惜朝集团与息大娘的人火并之处,那么,与刘独峰押解戚少商无关,自己算是白来一趟了。
  无情心中忽然生起一个奇怪的意念,他是向那一对被烧死的男女默祷:如果他们真的是同情支持戚少商的友人之英魂,请让他能够掌握线索,救走戚少商。
  无情如此默念了一会,也没有什么灵感,只是晚照愈来愈黯淡,霞色愈来愈深艳罢了。
  其实,他也不求有什么结果,低首沉思了一会,正想回去,忽然,腿腰之间,疼了一下,像给什么东西螫了一下似的。
  他开始还以为是蚊子,伸手一捏,才知道是只蚂蚁。
  他坐在木轮车上,蚂蚁沿着轮车,爬上了几只,是一些红头火蚁,螫人特别疼痛。
  无情也并不在意。
  他甚至连那只蚂蚁都没有捏死。
  他只轻轻挥指,弹掉那只蚂蚁。那只不过是一只小小的蚂蚁。
  地上还有许多蚂蚁,正排成一个行军的阵势一般的,往灰烬堆里婉蜒而去。
  由于无情稍稍移动了这一下,有好几只战斗力强,警觉性高的蚂蚁,都停了下来,抬头昂身,触须交剪磨动着,似乎是要用这种姿势来阻吓敌人的侵犯。
  无情不觉莞尔。
  他发觉这些蚂蚁正抬着一只死去的壁虎,往蚁洞里爬去,十分有规律、守秩序。
  有一只蟑螂,一只爪子被一只蚂蚁噬住,它抖不掉,第二只蚂蚁又缠上了它,它抖动再三,还是甩不开。
  这就注定了它的噩运。
  蚂蚁群拥而至,终于把它噬伏。
  蟑螂身上都铺满了蚂蚁,然后小蚂蚁又同心协力,拉须的拉须,抬腿的抬腿,把偌大蟑螂的身子推动,拖回蚁穴里去。
  无情忽然觉得很佩服。
  这些小生命的战斗力顽强勇猛,而且团结合作,远超乎人类。
  他心中除了感叹之外,还有一些什么,但却不怎么为意。
  他隐约听到远处传来金剑和银剑传来嬉戏的声音,觉得很安慰。
  他遣金银双剑去溪边玩耍,便是不想这些孩子太过沉闷,这该是他们嬉闹玩乐的时候,然而,他却教了他们狠辣的剑法、武功,以及对付成年人奸诈之心。应变之法,这实在都使孩童的心理负担过重了。
  他自幼失双亲,身患残伤,任何在别人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自己却要花十倍八倍的苦功才能达到;他为报答诸葛先生,很早就少年志成,为诸葛先生分忧解劳,所以未曾享受过多少儿时的乐趣,他当然不欲四剑僮步入他的后尘。
  四剑僮本是遭人掳劫拐带的孩童,无情因侦破一案,把他们救出后,收养教诲,才学得一身本领。无情因内息走岔,双腿已废,既精习暗器,可在远距离防身,便无法兼通剑术,他把剑法尽皆传授给四剑憧。
  他跟四剑僮已经不只是主仆的关系,而且有一种至深的真情,他自己已深知吃公门饭的,就算是六扇门中的第一把好手,生活也并不安定,常在刀口敌血的日子里过活,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所以他希望俟四僮长大后,退出江湖,出仕或从商,总而言之,有安稳的生活才是至为重要的。
  而他自己呢?
  他是个残废的人,天生就不幸与寂寞。
  可是他偏偏害怕寂寞,怕不快乐。
  他回想三个同门师兄弟,本来也是在江湖涉险里过活,热闹但又寂寞,多变却也恒常,不过,近来却有了变化。
  冷血跟习玫红是一对欢喜冤家。
  铁手跟小珍一刚一柔,正是一对令人羡煞的爱侣。
  追命与离离的苦恋,更似酒入愁肠愁更愁。
  只有自己
  无情无奈地苦笑一下:他难动真情,一旦动情,则永难磨灭。他跟姬瑶花一场由爱转恨的感情,已使他饱受创伤。
  人总是要有一个安栖之所的,他希望日后四剑僮都比他幸运。
  想到这里,心头忽又是一动。
  人的思想有时候是很奇怪的,偶然会有刹那的灵感,但又不易捕捉,轻易溜走,不容易回想得起来。
  无情也在奇怪:那是什么事情?已经是第二次浮现了,通常,那是极重要的发现,才会有这种情形,可是,究竟那是个什么样的意念呢,他忆起刚才思索的事情,尽可能联想起一些相关的东西;通常,一个人要唤起自己的记忆,这是一个较为有效的法子。
  “人总是要有个安栖之处的——”他刚才曾想到这一句话,那念头就一闪而过,难道,那意念跟这句话有什么关系不成?
  他突然明白了。
  ——蚂蚁!
  他的腰脊立即挺直起来。
  通常,他遇上大敌、或处理要务时,都有这种绷紧的反应。
  他刚才思索的时候,眼睛不自觉的凝视蚂蚁的行列,想到这句话。——“人总是要有个安栖之所的”,蚂蚁,也正往它们的“安栖之所”行去。
  本来,这并无特异之处,可是,一处刚经过大火烧得一干二净的所在,又怎会有蚁穴呢?
  ——蚂蚁怎么会选在火神肆掠过的地方建穴?
  ——蚂蚁的巢穴,总是离可以觅食物的地方不远,何况,这祝融肆威之处,居然还有壁虎和蟑螂!
  ——本来,这些爬虫集处的地方,应该是食物贮藏之地才是!
  ——可是,这儿在几天之前,被一把大火烧得什么都不剩!
  ——这是什么道理呢?
  无情循着蚂蚁的路向跟去,只见一处废墟,倒着几根烧焦了梁木,显然在大火之前,有一间小屋便是建在这里。
  屋子早在大火里烧得个什么也不留。
  蚂蚁的行列却钻入黑土里。
  ——难道下面是另外一个世界?
  无情立即采取行动。
  他推断出从前这儿,是一大片稻田,屋子建在这里,多半会怎么一个位置,再从残余的梁木中推算出这屋子原来的方位与陈设,然后,很快地找到一重心。
  无情在四大名捕中,原就精通奇门遁甲。五行布阵,所以,很快便能判断出:假使要在此处辟一地道,而又要能隔断火焰,水源自给的话,会设在何处。
  他已找到了那个地方。
  然后用了三种手法,五种手段,终于把一大堆杂物清除,掀开了一块已被烤烧但仍紧合的铁片揭起。
  他才掀开铁皮,一道刀光,迎面飞到!
  无情精于暗器。
  无情善于应变。
  他在揭这块铁皮时,也暗自警戒。
  他的轻功奇佳,一有异动,立时就翻退而去。
  可是,这一道刀光之快、之奇、之锐,令他完全不及应变,不及招架,不及退避!
  他的手仍扣着铁皮,突然往下一压!
  这刹那间铁皮遽沉,加上机括本身的弹力,骤然而及时地盖下!
  “崩”!
  刀破铁皮而出,露出尺长的一截刀尖!
  这铁皮足有近半寸厚,虽经大火烧过,但铁质无损,地底下那人的一刀,竟有如斯威力!
  刀夹在铁皮破洞里,刀尖离他鼻尖不及一寸!
  无情知道自己无疑是在阎罗殿里打了一个转回来。
  他毕生历经无数战役,但这一刀之险,委实向所未遇!
  要不是自己双手仍扣着铁皮,这一刀,就断断避不过去!
  他长吸一口气,道:
  “好功力!”
  他却不赞暗器快、刀法好!
  如果那人擅刀法,精于暗器,此刻,他己永远没有办法再说出任何一句话来了。 

 
 
 第五十五章 太阳下去明朝依样

 
 
  无情又长吸一口气,才能平定乍死还生的震动,他扬声道:“尊驾何人?在下不知下面有人,大胆冒犯,还请现身相见。”
  地底下没有人回应。
  无情等了一阵子,他跌坐在残烬之中,白袍萎地,状甚安祥。
  暮色渐渐降落。
  无情又道:“这地穴出入口虽不易强入,但如我要攻破,并不是难事。天圆如张盖,地方如某局,此穴暮入阴中,东壁四度,若用炸药,全室必致塌毁,阁下恐难身免。至于四角的通风口,若加以封闭,也不是件难事,阁下不是要逼我如此罢?”
  久久,只闻乌鸦偶尔飞落在残烬之地,但无回音。
  无情微一皱眉,问:“尊驾是不肯相信在下所言?”
  忽听远处“呀”的一声,接出“铮铮”二响急速出剑的啸风,无情脸色倏变:不好!原来这地下石室,还另有通道,室内之人,己乘他说话之时,潜离地底,却教金银二剑发现,动上手了!
  无情知道敌人武功极高,内力深厚,金剑银剑,绝不是其敌手,双掌往地上一按,正转身弹出!
  就在他的注意力刚离开铁皮,转身离去的刹那,“砰”地铁支被一掌震开!
  无情已不及回身!
  他藉双掌一按之力低头疾冲了出去!
  一缕指风,破空急射,啸地自他头上掠过!
  他头上的儒巾飘落下来!
  头发披落在肩上。
  无情仍是没有回身。
  他双腿转动不便,而他知道在他背后的,肯定是第一流的劲敌。
  刚才如果他先回过身来才应敌,那一指早就洞穿了他的额头。
  后面的人,早已窜了上来。
  那人似也没想到对方居然躲得了他这一指。
  无情心急。
  但他没有回身。
  这一回身,可能就永远翻不了身。
  他急的是心悬于金银双剑的安危。
  隔了半晌,那人轻咳一声,道:“好快。”
  无情道:“太阳落得好快?”
  暮色却已十分沉重,昏黄的夕阳,隔着烧焦的木柱照进来,很有一种荒凉的感觉。
  那人道:“两次你都闪躲得快。”
  无情道:“你的指法也很快。”
  那人咳嗽,咳得好一会,有些气喘,气咻咻地道:“我不知道你的腿”
  无情挺直了背脊。
  那人顿了一下,才接道:“要是我知道,我就不致要暗算你。”
  他一字一句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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