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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不走门--鬼吹灯同人-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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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是无字真言一类的高深法念了,只要一句放下屠刀,便给那恶人压上心灵的五行山,让他痛苦得想去死,再不会去侵犯别人。
公主这是点化我呢,她之所以不着紧地跟我扯佛经,是要趁着进奉身殿以前,让我能够多悟点佛念禅意出来,好叫大法师们看看,她选的这个王子绝不是一般的庸庸无为之辈。
其实,大概,我们站着的地方,那下面,说不定就是奉身殿的静心宫,无想院什么的。
依我看来,“金色少女的诅咒”就是无遮的大法师搞出来的,这里已经是无人区了。就算意志力再坚强的人也不可能在这样的地方长期逗留,当然,这里,另有异人传奇也说不定。
公主又讲,一代代的大法师们在烽火台上守护,是要等亲眼目睹了公主一剑刺死王子,然后,用无想真言给公主完成最后一篇生命印记,大法师就会把王子的尸体背回无遮绿洞,经国王验证,再徒步将王子送回他的故乡。
我捂着耳朵叫道:“不听了,不听了,太拿人命当儿戏了,死了,还要血次糊拉被人背回去验尸,人都说,死者为大,再怎么也得弄口棺材,让死人有个安魂的地方,要不他死不瞑目,做了鬼也要跟公主在一起,那路上非诈尸不可。”
“又瞎说,大法师背着王子,就是为了让他的怨愤全部渲泄到法师身上,那是一次次灵魂噬咬的过程,不是大德法师绝难完成这样的任务……我小时候还想做一名在烽火台守护奉身殿的大德法师呢。”公主拉着我在一块青鳞石上坐下,歪着头很认真地看着我,“胡华,要是……真有那么一天,我……我用剑刺了你,我会选择把你背回无遮,背回你的故乡。无论怎样,我要和你的灵魂在一起。”
我抬头看了看那轮晕红了满天晚霞的落日,很郑重道:“我小时候看革命电影,看到革命英雄为国捐躯,有时候也傻么拉哈地向往一下,可是,从那天你选中我当奉身王子,我心里老有个阴影缠着,老想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大无畏地去死是不是值得,届时,会不会做逃兵,或者很没有尊严地跪下求饶,所以,那天,在沙漠之眼,我走不动了,心也累了,真的想让你用你阿妈的那把剑,提前把我刺死,那样子,好过在清醒的状态下不情愿地死。”
“那好,就让我来成全你们!”一道极阴冷的声音传出,一个头戴黄金面罩满身金黄的少女,从地底里冒出似的,持着一把青冷的铜剑,直直地朝我刺了过来。
第七十章 金色少女的诅咒(2)
公主手里的禅杖挡住了少女的直刺。那少女却倏忽消失了。
如果不是她故意留下来的那个黄金面罩,我还真不敢确定,沙漠里的无人区里真的出现过一个这么奇怪的刺客。
我赶紧招呼金猿,让它们立即在青鳞石和那几棵剑叶树周围好好找找,看看,有没有地洞。
找到天完全黑下来,也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
我却发现少女留下的那个黄金面罩发生了变化,金黄金黄的面罩,多了几道青丝,那青丝越拉越长,慢慢地绘出了一张地图。
地图上每隔一段,便有一根或是两根白骨,白骨的旁边不是画的黄金,便是锦盒什么的,让人一看就知此处必有宝藏。
能来这里的,大都是盗宝的亡命徒,就算知道有凶险,那也会舍命拚一把,接下来,有几人能不为财宝心为所动,因而一步步地坠入少女设下的陷阱。
最邪门的怕是这不知从哪里来的黄金少女,不一下子将人杀死,正象折磨赫斯定那帮洋毛子一样,让他们一天死一个,整整二十六天罩在死亡的阴影里不能自拔,这样的猫捉老鼠的死亡游戏,不让人疯掉才怪呢。
公主从随身袋里拿出几块冰玉,要了我的九钉绳,又用剑叶树的树枝,在我们的身边围了一个小型的青冰迷魂宫,说是可以在里面看着那些金色少女如何闯进来,诱惑咱们英俊潇洒的胡华王子。
公主很调皮地搂了我的肩,道:“刚才那一剑,不是刺你的,是向你示爱的,你要是受了,就要被抢去做新郎官了。”
“那,那些洋毛子怎么不去做新郎官,反倒是一个个死得稀奇怪状,有一个还弄得支离破碎,胸骨断了,半拉大腿没了,脚骨还用牙咬着。”我用手拔弄着那冰玉,随着公主的话。
“他人特别坏呗,得了财,还要得色,被金色少女们五马分尸了,剩下一个人桩,还要咬着自己的脚,吓自己的同伴。”公主跟亲眼见过的一样,一字一句地讲了出来,随手拿了一块冰玉出来,在胸前划了一圈,那冰玉竟幻出了一串的冰灯影,看上去,那灯似乎是从极远处一直照过来的。
不过,这冰玉只能用一次,就跟莹火虫一样,只有那短暂的一夜的光华。
布好了阵,却久不见少女们来破阵。要是真象公主说的那样,是一帮子少女经常在这里出没,那这地下该会是一个比较大的生活区,难道这里是无遮分国,专门用来保卫奉身殿的,或者这帮子少女本就是公主的侍女……
“怎么还不来呢?”我站起身,四处看了看,发现公主正在捂着嘴笑。
这笑里有玄机。
搞不好,公主和金色少女们是联合阵线,要耍我。
既然这样,不妨耍耍活宝,让公主开开心,把她对老爹老妈逝去的疼减去一些。
“公主大人,本王子要诱敌深入了,你稳坐中军帐,运筹帷幄,王子先锋这就去了。”我冲公主一抱拳,拿出六一给我的强光手电,漫天晃着,嘴里吆喝着:“盗墓了,盗墓了,三十六国的墓神们都听好了,本人乃无遮达里哈——提善——罘胡华王子,有宝的捧个宝场,没宝的捧个人场,咱家这就开练了。”
嘻嘻哈哈地在温暖的沙漠里猛跑了一阵子,懒洋洋地躺在沙地上看天。
今天好象是农历的八月十二,再过两天就要过中秋节了。一到这个时候就是本神汉伤心的时候,别人都有个爹有个妈的有个体心体己的团圆念想,我却没有,能想的就是四娘和衣玉薇大妈,再就是金宝,明年的中秋节,金宝就该复员回老家了。也不知道他从白猿冰谷回到神仙湾换防了没有。一般情况下,这种缺氧条件下的驻防,都是六个月。
掐指一算,他从十三里铺调成藏兵,才三个月时间,还有三个月的缺氧岁月需要度过。
心思撩乱地在沙地上转了个身,脚一蹬,感觉沙里好象有东西。
用手扒了几扒,拿手电一照,是一个死人。
感觉有些面熟,再照了照,我猛地一楞:沙里的是章子牛,他跟金宝一起从十三里铺上的神仙湾哨卡,我还跟他一起吃过烧鸡呢。
这怎么回事,难道是金色少女下的手,要是这样的话,公主也脱不了干系。
还有,金宝是不是也已经……
我极其矛盾地在章子牛的尸体旁不停地扒着沙子,我怕,这沙漠里会突然出现金宝的东西,或者直接见到他直挺挺地埋在沙里。
金面少女阴厉厉地叫声突然响了起来,抬眼一看,至少有十几名少女围着公主所布的迷魂宫转着圈子。看她们那着急的样子,根本就是要跟公主拚命。
太诡异了,脑子里简直要乱成一锅粥了。
先救公主要紧!
我拔腿就要往出奔,刚一抬脚,却感觉两脚被什么东西抓住了。
是两只瘦成枯骨的爪子。
一种大舌头的声音,发出了不流利的汉语:“快,救我,我珠宝都给你,诅咒,金色少女要将我的情人带到这里,烹我的骨头,喝,不,我不要……”
我的腰也被抱住了,声音很急迫:“快,我的孩子的头,送回美国,邪恶的诅咒!”
一个狂怒的声音暴出:“我要杀了你,你这荡妇!”
黑乎乎的一团物事蒙到了我的脸上,胳膊和腿也被缚住了。
我的头被按住了,又有声音道:“进细君公主墓者必死!如果你不想死,就吃掉你同伴的尸体!”
有人用绳子拖着我,走了一阵子,听到一个少女的声音道:“拖过来,拖过来,先让他吃胳膊。”
我心里不由得苦笑:“这一帮子什么人这是,非要逼着吃人肉,吃就吃吧,还非要告诉吃哪块,你当是啃萝卜呢,三下两下就吃完了。”
“快吃,你不吃,就让别人吃你。”一个很严厉的少女的声音。
嘴边被堵上了一条柔软的东西,好象真的是一条人的胳膊,鼻子隐隐约约地闻到了公主的气息。
苍天,千万不要是公主的胳膊!
第七十一章 金色少女的诅咒(3
我的整个头被一块柔软潮湿的东西包住了,什么也看不见。
“吃啊,快吃啊,吃完了,我们就给你一座黄金的屋子,给你一个最美丽的少女做一夜的新娘。”另一个少女很纯情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在哄人。听她的口音有就象江南水乡小女人的声音。
“我不吃,你们把我杀了吧,我只要我的公主活着,我的公主是最美丽的最善良的最完美无暇的。”我没话找话,希望拖延点时间,可以探听到有用的信息。
“胡说,你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我们的公主才是全天下最美丽的,是我们大汉国的骄傲。”那个严厉的少女的声音。
听她说大汉国,先前又说进细君公主墓者必死,这里难道是那什么细君公主的陵墓,细君公主何许人也。我自料经过皮教授、公主和杨女士的耳濡目染,对中国的著名陵墓的掌握已经算是一行家了,细君公主是哪国的公主,我怎么从没听说过呢。
不过,因为细君公主是不是最美丽的问题,曾经让洋毛子盗墓者闻风丧胆的少女们之间产生了很大的分歧。分歧者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我说得对,无遮公主很美丽,超过了细君公主。另一派异常坚定地认为,细君公主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美丽。
她们忘了让我吃人胳膊了,而是聚成一堆,很热列地争论起来。
争来争去,意见始终不能统一,那严厉的少女突然想起还有我这么一个人,就问我:“坏人,你有什么好办法能证明谁是最美丽的?”
我故意沉吟了一会儿,然后道:“这个问题很复杂,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过……”
“别罗嗦,快说!”
“办法呢,就是两个人站到一起,两厢一比较,不就出结果了吗?所谓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我慢条斯理用老夫子诵书的语调道出了我的话,逗得少女们唧唧喳喳地笑。
又经过一番商议,少女们决定把我带到公主墓去看她们最美丽的公主,并且邀请正与她们激战中的无遮公主参加现场比美活动。
知道公主安然无恙,我松了一口气。
被少女们带着走了老长一段时间,终于到了少女们集体选定的比美现场。
有人除去了罩在我头上的东西,我终于可以睁开眼睛看了。
好大的一座金色月牙殿!
地面全是黄金铺就,正殿高高在上,跟老长安城的皇城很象,一阶阶的高上去,中间还有金水门银水门的,殿两旁是葡萄架式的黄金架,明晃晃的灯影一闪,架上平展着的长绿叶子微微动,竟卷成了圆滚滚的蛇身,那一只只开着的红花须,象极了长长的蛇信子。
这花叫迟蒂蛇莲,若是未成年人误食了的话,身体、智力不再发育,永远就是长不大的样子。年龄大的吃了,倒是可以延年益寿,特别是正值妙龄的少女吃了,美丽青春就算是给留住了。
无遮公主先上场了,不施脂粉,清容恬淡,身着月白的一袭长裙,赤脚而移,玉影纤纤。
公主仪态万千地朝殿下的我看了看,脸上露出了微笑。
我先声夺人地道:“提娜公主最美丽,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最美丽的人。”
“你还没看细君公主呢,不要乱发言。”那严厉的少女喝了我一句。
有一个脸相润婉的少女走到我的身边,悄悄道:“我也认为你爱的公主是最美丽的,可是,我们的细君公主很可怜,等你见了细君公主,可不可以跟莫莱姐姐说,两位公主是一样漂亮的。”
我悄声道:“可以,有什么不可以,只要你们不逼我吃人胳膊,我还可以大加赞扬你们的细君公主的。”
那少女低头笑了笑,一伸手,从她挎的篮子里拿出了一条“少女的胳膊”,嘻笑道:“这是我们这里最高贵的食物了,我们每天只能吃一只,我吃给你看。”
我赶紧道:“等会儿再吃,现在正比赛呢。”
那严厉的少女莫莱,眼睛往我们这边扫了扫,高声道:“菲月,不要跟那坏人在一起,你会上他的当的,让他的一双坏眼睛,好好地看看细君公主。”
殿上,两位少女扶出了那位被少女们认为最美丽的公主。我看了几眼,觉得美是美,只是忧怨太多,而且没有生气。
莫莱问我:“你认为哪位公主最美丽。”
我冲身边的菲月眨了眨眼,很大声地道:“两位公主的美丽都是人间少有,举世无双的。”
“屁话,说了等于没说。”莫莱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接着又喊道:“把那几个拿黑棍子怪枪的男人拉出来,让他们看一看。”
几位少女压着三个穿着破烂迷彩服的人走出来。
我看到了金宝……啊呀,这小子还活着,只是不知道他怎么会跑到这老苦的沙漠腹地来,看情形,他还挨了不少鞭子。身上那血道子一根一根的。另外两人跟他的情形差不多。
菲月在我耳边道:“他们死活不愿承认细君公主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所以就挨鞭子了,咱们该想什么办法,让他们听咱们的话。”
我对菲月低语:“你跟他们说统一对外四个字就行了,其他一切由我OK。”
菲月很欢快地通知了金宝他们,又转回身问我接下来该怎么办,我掏出铅笔和纸,写了一行字,让她交给金宝,又写了两张让她交给那两个战士。
莫莱虽见我们嘀嘀咕咕,但也未加制止,大概她也知道,皮鞭子未必能让我们钢铁般的战士屈服。
等金宝和其他两个战士回答完了莫莱美于谁最美丽的提问后,少女们欢呼雀跃,拥着她们的公主下去了。
金宝和两位战士被释放了,还每人得到了一套贵族级的金缕衣。唉,少女们的眼里,可能最不值钱的就是金子了,在她们来说,金碧辉煌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提娜公主拾级而下,来到了我们这一边。可是,菲月并没有高兴起来,而是手托着两腮,坐在金色的葡萄架下,脑袋歪来歪去,很忧愁的样子。
我想,这个问题,应该交给世界上最聪明的无遮公主来解决。她早就知道这帮子少女的来历,应该会有一个针对他们的很友善的计划。
让我感兴趣的是那条“少女的胳膊”究竟是什么东东?难道它就是那位细君公主和少女们不老的秘密?
第七十二章 柯木孜公主的死亡婚
我走在迟蒂蛇莲枝枝蔓蔓蛇身似的藤架下面,忽然看见一条条柔嫩的能掐出水来的胳膊,着实给吓了一跳。我还以为是金色少女们藏在迟蒂蛇莲的月牙型叶子后面偷听我们的谈话呢。
仔细一看,却原来是迟蒂蛇莲结出的莲藕。
按说,迟蒂蛇莲是只开一些蛇头一样的红花的,并不结果。难道这里的迟蒂蛇莲已经发生变异?
问了菲月,我才知道,细君公主墓里的迟蒂蛇莲是用人的脑桨喂大的,然后每天用迟蒂蛇莲花的香汤给细君公主沐浴。小时候,听一些老人讲,喝小孩的脑桨能治哮喘和许多将死之症。有些人为了自家孩子的活命,半夜里到乱葬岗子里找那些病死的小孩的尸体,砸开脑袋取脑桨……这跟用人心脏当成血馒头治病是差不多的法子,都很邪门。
提到细君公主,无遮公主给我讲,细君生于江南扬州,是汉武时期江都王刘建的女儿,被汉武帝选去乌孙国和亲。看她的样子便知是多愁善感,弱质纤纤型少女,当然很不适应西域的野蛮游牧生活,只好整天弹着琵琶哀唱。
没想到她这幽怨的琵琶把伏侍她的宫女们打动了。于是,一帮子少女开始合计帮助细君公主逃跑的事。可是,要想从天山的西北部,跑到阿尔金山,再跑到祁连山,沿着河西走回到自己的家乡,这漫漫几千里的崎岖山路何其难也。而且,还要找一个合适的理由。
巧的是,有一个叫泥哈靡的王子深深地爱上了细君,经常会象现在的男生站在女生宿舍下厚着脸皮说“我爱你,某某某”那样子,对细君公主唱情歌。
侍女莫莱与菲月因此而合计出大计来。她们安排王子与公主赛马。乌孙国每年给大汉朝进贡汗血宝马,在当地称为天马,这样的日行千里的天马比赛,当然得把距离定得特别远才是。因此,就从乌孙国跑起,谁的马先跑到楼兰,谁就赢了,然后输了的一方,就要接受赢方的条件。
就这样,一场儿子要娶他老爹妃子的荒唐赛马开始了(西域的皇族风俗就这样,只要是看上的女人,无论是谁的,都要想办法据为己有,或者等老子死了,把他老子身边的女人一锅端,这样子,倒是禽兽式的真实)。细君公主本以为可以沿着丝绸之路,能回到自己的家园,没承想,汉武帝劝其要以大局为重,牺牲自己,不允许她回去。当然,为安抚她,送了一批又一批的金银珠宝,每年派人安抚她孤寂幽怨的心,以补其为国虚耗了的青春。无奈之下,细君公主只好用不伦不类的赛马拖延着时间,不停地提出各种苛刻的条件,可泥哈靡王子,都历尽艰难地做到了,还在楼兰的罗布泊附近建了一座汉式的公主殿,与公主在这里面过起了快乐的偷情生活。
然而,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一个爱上泥哈靡王子的匈奴公主派人刺杀细君公主,结果,泥哈靡为保护细君公主中箭身亡了,细君公主不久也忧伤而死。侍女们不相信公主就这么死了,到处找起死回生的药草,她们在阿尔金山发现了迟蒂蛇莲,虽没能让公主起死回生,但是,却让公主的肢体仍如活人。匈奴的刺客不知道公主已死,仍然前赴后继,这让少女们很苦恼。在一次偷袭中,刺客们眼看就要冲进细君公主的寝宫了,没想到那些人被迟蒂蛇莲缠住了,花蕊的红色长须伸进刺客们的脑袋,倾刻间吸尽了他们的脑髓,让他们成了花下的死鬼。
这一发现,莫莱、菲月这一帮子侍女大喜过望。再有男人们来袭,她们不再用武力拚命,而是装成萨满巫师的样子,利用男人们的贪心和色心,制作了黄金面罩,还把自己的脸和身体也弄得金光闪闪,让一批批心怀不轨的人丧生在这里。
从这里逃走的人,把少女们称为“金色的魔女”,可是,一代又一代的想要发大财发横财的人,受不了黄金和金色少女的诱惑,千方百计要到这里冒险,可是他们中的绝大部分,皆不明所以地中了“金色少女的诅咒”,一步步地走向死亡。
等迟蒂蛇莲长出了“少女的胳膊”,缺少食物的少女们,试着吃了一点点,结果就再也离不开这美妙的食物了,她们就这么与世隔绝地活到了现在。
金色少女们一直有一个最童话的愿望:让最美丽的公主能找到一个让他快乐的王子,让她不再有忧伤。
这也就是菲月和她的姐妹们萦绕了几千年的忧伤。
菲月的忧愁很快地烟消云散了,无遮公主悄悄地在她的耳边给她出了一个主意。她高兴地摘下一条“少女的胳膊”让无遮公主吃。
无遮公主却摇了摇头,说是这里面的忧伤太多了。我却知道,少女们的心智老是停留在孩童时代,却又对人特别凶残,可能就是常年服食这异化的东西导致的。
菲月见我们都不吃“少女的胳膊”,就让我们在公主陵墓里随便挑选什么都行,她则跑去跟莫莱商量大事去也。
金宝他们三个人没有衣服可换,只好简单地洗了洗,仍旧穿着破衣烂衫,用手提着金缕衣,随着我们一起转悠。
无遮公主忽然问我都会谈什么琵琶曲,我如实回她,只会给死人超度的东东,如果凑合着来,还能弹点热情的沙漠一类的流行曲子。
她又问金宝他们三个,金宝说是啥也不会,就会唱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
公主让金宝唱了两嗓子,说是妙极了。说是她有要事要办,跟我要了几颗四娘的药丸,让我和金宝安心赏月看景,她转身找莫莱、菲月她们去了。
我和金宝转到月牙大殿的观月台上,饱览了一下月明星稀下的这大汉皇宫似的公主墓,然后就讲别后的事。
金宝跟我讲,回到神仙湾后,他有一次巡逻,真的看到仙女在雪中起舞,那仙女跟无遮公主长得可象了。他又说这次到楼兰古城运宝的事:考古队在这里发现了一大批木简书,让派一批战士来护送回去,结果遇到这帮死缠烂打的少女,只好开枪,结果开枪也打不死她们,还以为真的遇到了“金色的魔女”,只好先逃命,班长领着章子牛往外突围,也不知是个啥结果了。
我暗自得意:你个傻金宝,那在雪中起舞的仙女就是本人的老婆,你小子命大,遇上我,要不然,早晚得被少女们用鞭子抽死,章子牛他们已经魂归西天了。
金宝扯了扯我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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