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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复杂世界里-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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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陈怡的爸爸因为生病,去世了。第二次陈怡寄过去的烤鸭,他吃了,这辈子就吃过这么一次。
再后来,一个同学做东,请周围的朋友一起去大董吃饭。那是陈怡第一次去大董,也是她第一次吃烤鸭。陈怡开始还不会包,甜面酱蘸了以后,老是要漏出来。我和周围的人就教她怎么吃,怎么包。陈怡学会之后,自己包了一个好的放嘴里。
朋友问她,怎么样,好吃吗?
陈怡点点头说,好吃,要是我爸还在,我就能带他来吃了。
一个人富也有富的吃法。
我因为小说出版的事认识了一个土豪,而且土豪愿意和我做朋友。
土豪是山西人,家里开酒店的,能吃能喝能玩儿,我也借他的东风,蹭吃蹭喝不亦乐乎。其实有钱的确是个好事情,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食材的等级以及最终的质量。
托他的福,我曾经吃过一道菜,叫做“翠盖鱼翅”。这道菜的主要原料选用的是上等的小排翅,事先把鱼翅发好,然后再用鸡汤文火清炖。这道菜的辅料也很不一般,把整个的紫鲍连同云腿和鸡皮一起,摘了新鲜的荷叶包起来,将佐料放入,然后烧。且那鸡皮还需是已经过油的油鸡鸡皮。就这么一起放火上烧,至少得烧两三个小时,中间还要不断换新鲜荷叶,最后一道步骤是摆上笼屉蒸二十分钟,才起锅。上桌的时候,把荷叶摆在桌子上,再把菜呈上去,颜色碧绿,鸡油滑润,所以才有个“翠盖鱼翅”的名字。
经土豪介绍,我才知道,实际上所谓的鱼翅本身并不鲜美,想把鱼翅做好,就一定要在辅料上下足功夫,让鱼翅充分浸透美味,才能醇香细润。这道菜就是典型的“借味菜”,把鸡肉云腿紫鲍荷叶的香气都糅在鱼翅里了。
我问土豪,是不是这吃的东西,越是豪华,越是大菜,才越好吃?
土豪摇摇头说,我虽然土,但是好歹还有个“豪”字好吗?这美食要看功力,其实恰恰是从小菜上琢磨出门道来的。他给我举了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原来老北京的“桂花皮炸”(最后一字读音如“渣”)。这道菜不是大菜,属于盘中小食,说白了就是猪皮做的。选用猪脊梁上那么一小条儿,切下来,把毛去了,然后用花生油炸至起泡。之后就是捞出来透油晾干,放瓷坛子里密封起来,等到第二年就可以吃了。做菜的时候,先把它拿温水泡了洗净,再用高汤进味儿,切成细丝下锅炒了,伴着鸡蛋火腿下锅,出来之后鲜香扑鼻。
第二道菜叫做“上天梯”。这道菜是取鸭掌作为原料,先把厚皮去了,再用绍兴产的黄酒泡着,等到鸭掌发胀的时候再拿出来,拆骨抽筋,只留下那层鸭掌的细肉和皮。这个时候加火腿两片、春笋数片,叠在一起,把鸭掌夹在中间,浸了蜂蜜,文火蒸透。吃起来糯软可口。
这两道菜都不是大菜,却都精彩至极,唐鲁孙老先生都在书里写过。
我听后拜服,这位土豪确实在吃上有研究,而且吃出学问来了。我问土豪,那有没有你觉得最好吃的东西?他笑而不答。
之后数月,未与他联络,听闻是家中变故,急急返乡去也。
等再次联系我,已是年末,土豪约我至大同会馆。等我到时,他已经坐在位子上了。汾酒一瓶,桌上菜数盘,皆是山西家乡菜。
酒过三巡,土豪夹着莜面鱼鱼,突然泣不成声。这道菜其实很简单,就是莜麦面切成细条,加葱花姜片爆香,混入土豆香菇西红柿。餐馆里这道菜的价格不超过二十五元。我不解土豪为何如此失态。
他抬头对我说,这味道不一样,我妈做得好吃啊。我走之前,我妈给我做的最后一道菜就是莜面鱼鱼。老母得了癌症,住院前在自己屋里开灶做的就是这道菜。
再次食之,痛彻心扉!
口味的改变有很多原因,地域、时间、年岁增长,有时候也因为其他人。
杨淼和胡一凡都是我的朋友,两个人恋爱已经有六年了,从大一开始一直到毕业后两年。杨淼是北方姑娘,胡一凡是川渝小伙儿,在我看来两个人吃饭的口味实在有点儿不搭界。
比如杨淼喜欢吃面食,胡一凡偏爱米饭。杨淼吃的偏咸且不吃辣,但胡一凡喜麻喜辣。这两人出去吃饭挺逗,一般都是一式两份,不同做法,就连出去吃麻辣香锅,都是点两个小份儿,一个微微辣,一个超级辣。
不过好在两个人感情还算稳固,杨淼成了老师,胡一凡在企业里发展。虽说居京城大不易,可他俩也算一起奋斗一起拼搏,至少在我看来,难能可贵。
前年冬天,我们几个朋友一起找地方吃饭,做特务状四处搜寻,终于确定了一家店。老虎庙内小店林立,但是这一家却有些卓尔不群。其他店铺都是用的透明玻璃门,唯独这家选用的是棉门帘子,颇有一些破旧小馆的味道。掀帘入内,店里除去炒菜外,主营铜锅涮肉,值此寒冬,确实也对胃口。
胡一凡问这涮肉和火锅到底有什么区别。我说其实区别挺大的。第一个是锅不同,一个肚大,一个肚小;第二个是配料不同,重庆火锅喜用牛油提香,而涮肉却是靠味碟蘸酱后提香。这涮肉还是以清汤涮羊肉为主,吃菜为辅,而且菜品也不如火锅的丰富。用的炭火锅子膛大火旺,外面西北风呼啸,内里肉香菜香扑鼻,何其快哉!
上桌点菜,为了照顾杨淼,我们点了鸳鸯锅底,等铜锅端上,胡一凡和杨淼又显出不同来了。
杨淼是标准的北方吃法,拿麻酱、酱豆腐、韭菜花拌匀了做调料,而胡一凡则是要来一个空碗,内里不着他物,只是拿汤勺一点一点地舀着锅里的辣油,以此作为调料。等正式吃的时候,杨淼一小会儿就满头大汗,而胡一凡却面不改色,犹嫌辣味儿不足。
杨淼看着胡一凡碗里的辣油,拿筷子尖儿蘸了一点儿放在嘴里,才几秒钟就面色通红,咕咚咚一瓶北冰洋下肚了。旁观者莞尔。酒足饭饱,迈步帝都街头,虽天寒地冻,却心中暖和。
去年冬,再聚老虎庙的那家小馆,却独独缺了胡一凡。他和杨淼分手已经有两三个月了。
我们问杨淼原因,她却摇头冷笑:由他去吧。照例点的铜炉火锅,我说点鸳鸯的吧,杨淼摇头说,就吃辣的。
等锅子上来了,杨淼也不用调料,就拿着小碟,一点点从锅里舀辣椒油。
羊肉涮好,她吃了一口,立刻满面通红,却憋着不去喝水。我们几个光看着她的样子,都能感觉到那分难受,想给她递水,杨淼却只是摆手说不要。
她喃喃说,能他妈有多辣啊?能有多辣?
再吃几口,眼泪鼻涕都出来了。
我却不知道这到底是因为辣还是因为胡一凡。
我低声对旁边的朋友说,我想起一句装逼的话,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杨淼耳朵很尖,听见了我的话,抬起头看着我,此刻已经哭得妆都花了。
她哭着说:放屁,只有美食不可辜负。
当然,也有人口味数十年如一日,再不改变。
一个远房亲戚,我应该喊阿姨的,离婚的时候和前夫闹得不可开交,打离婚官司,两个人连一张地毯都要争得你死我活。想想当年海誓山盟,而如今这么丁点儿东西都要明确地划分个权限,确实让人心凉。
最开始他俩结婚搬家,从丰台到海淀,我还去他们新家做客。
那一顿吃的饭没让我留下什么太大的印象,倒是他们小区门口有一个老太太卖的肉夹馍让我魂不守舍。那天我在外面跑了一天,晚上去他们家里。到的时候他俩正好出门买菜,我也进不去门,只好在小区门口溜达。
我确实饿了,闻着那老太太做的肉夹馍香味扑鼻,肚子里馋虫乱转。
说起来,肉夹馍当然不是北京本土小吃,这是老陕的特色美食。我瞅着老太太把五花肉从煮得咕嘟嘟响的大锅里捞出来,实在按捺不住,就去买了一个。
肉夹馍的做法我知道,五花肉要选那四分瘦六分肥的,焯水后取出,扔锅里煮。这煮的汤是特制的,高汤料酒酱油冰糖辣椒盐桂皮香叶姜片八角花椒,大火开后转小火慢炖。至于那饼,小火烙熟,外脆里软。把肉从锅里捞出来切碎,夹在饼中,浇上汤汁。
我咬上一口,美!
正吃着呢,他俩回来了,瞅见我都动嘴了,一个劲儿直乐。阿姨说,这老太太做得确实好吃。我们有时候晚上不想做饭,就买上四个,一人吃俩。
可惜,他俩2000年离婚,至今已经有十四年了。她前夫就此出国,再未回来。
去年年中,那阿姨给我打电话,说要去机场,问我能不能开车送她。我说“好”,就开着车去了她小区,没承想那小区门口的老太太还在,依然在卖她的肉夹馍。
阿姨拎着箱子出来,对我说:公司要安排出差,想来想去只能麻烦你送了。
我说:没事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阿姨把行李放好,刚准备上车,突然转身去老太太那儿买了俩肉夹馍。
我说:您这还把干粮提前备好啊。
阿姨笑笑,说:多少年了,还是喜欢吃。
等到了候机厅里,我俩坐下。有人行色匆匆拖着行李,坐到了旁边。
我看了一眼,愣住了。有时候不得不感慨世界太小,那是我阿姨的前夫,尽管十几年未见,但我还是认识他,面色苍老了许多,头发也白了。我略微有些尴尬,在犹豫是否和他打招呼,毕竟虽然他们婚姻散了,但我和她前夫当初的关系还不错。
他好像也认出了我们,脸上一瞬间闪现出一丝惊讶。
他朝我笑笑说:真巧,我刚从美国回来,准备转机,一会儿就走。
阿姨没有说话,只是从手边装肉夹馍的塑料袋里拿出来一个,用纸巾包住,递给了他。
他们俩低头吃着。
过了一会儿,阿姨的前夫站起来,对我说:我走了,有机会再见。从始至终他和她没说一句话。我扭头看着阿姨,她小口吃着。
面色平静。
未言一语。
泪流满面。
我突然想到了拜伦的那首诗:
“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以肉夹馍。
我最好朋友的婚礼
文 / 苏更生 作家 媒体人 @假苏更生
飞机晚点三个小时,我在机场发烧,窝在恶贵咖啡馆里,十元一杯的白开水喝了五杯,希望把感冒压下去。我要飞去北方,出席她的婚礼,做伴娘。上了飞机,莫名其妙被升舱。空姐拉上帘子后,头等舱只有我。窗外是深蓝的夜空,机舱里灯光昏暗,安静得正好睡觉,我却怎么也睡不着。
跟她认识已太多年。我还记得在那个周五的下午,我们搭车回家。烈日下的公路尘土飞扬,车却意外停住,等了许久也不开。全车人站起来看发生了什么。我在后排,她正好回头。我扬了扬下巴,问:“喂,现在几点?”她手上有表,答:“三点。”
那年我们都十二岁。
后来这些年我曾反复回忆过这场景,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车厢中灰尘跳动,她扎了两只小辫子,头顶细小的发丝竖起来,对着我咧嘴一笑,说:“三点。”我曾跟她说过这场景,她说不记得了。
这就是我们最大的区别,我沉浸于回忆,略悲观,而她是现世享乐主义者。我们在同一间寄宿学校念书,不同班,每周五一起搭两个小时的巴士回家。中学六年,从未间断。在不回家的时候,我们骑着自行车在街上疯跑,对路边的行人大笑。那些引人发笑的内容早已忘了,可那时的青春就是如此明亮,可以笑出声来。
每个周末我们都腻在一起,逛街、吃饭,向父母讨来零花钱一起用光。有次我骑车载她,前面有辆大巴,由于冲得过快来不及刹车,我叫嚷着:“你快跳,快跳!”她噌地跳下单车,我以人字形撞贴在大巴车上。这辆车并未开动,我也没受伤,两人又为撞上静止的大巴车狂笑不已。
她是学校最漂亮的女孩,而我就是那个女伴。她在学校里换了若干男友,而我则替她向不同的对象传过纸条。我们曾躺在床上不停地谈论未来,会嫁给谁,会有怎么样的婚礼。我记得有天谈论起结婚戒指,她说:“钻戒要三克拉以上才有灵魂。”我惊愕地体会这句话的厉害之处。她是精明的现实主义者,对庸俗怀有期待又能及时戳破虚伪。
在万米高空,想起这些年,我们身边的男人换了又换,只有我和她没有变过。而如今,几个小时后,她真的要结婚了。那些被反复谈论的场景终于成为现实。我们都长大了,她没有拿到三克拉以上的结婚戒指,只有一颗小小的钻石,白金爪托着,怎么看也不像有灵魂的样子。
她嫁得并不如意,那颗小小的钻戒已是奢侈。此前她已订过婚,和一位我们都喜欢的男孩。这人高大帅气,弹一手好钢琴,家境也不错。订婚后,男孩出国留学,每年带回来大量礼物,连我都有份。只是异地恋总是艰难,她爱上了别人,一个远在北方的男孩。于是她哭着退掉原来的钻戒,孤身离开了家。
由于这座城市离家太远,她只能从酒店出嫁。女方亲友只来了父母和我。她本来说太远,不让我来,可以等回老家办酒席时再参加。我想了想,说:“还是去吧,嫁那么远,我送送你。”于是飞了几千公里,只在此地停留二十四个小时,参加她的婚礼。
飞机降落后,高烧已退。我在出租车里看她未来要生活的城市,干燥、灰暗和乏味。她嫁的男人我也不喜欢。对我而言,他只是个陌生人,为什么要把我最好的朋友骗到这里?我冲到酒店大堂时已是凌晨一点。为了不打扰她睡觉,我让前台小姐带我去603。前台小姐问:“603不是结婚的那间吗?”我说:“是呀。”她问:“你是新娘吗?”我笑了,说:“我是迟到的伴娘。”
进房后,她已睡了,我轻手轻脚洗漱,然后躺在她身边。她被我惊醒,问:“是你吗?”
我说:“是啊。”
我们躺在床上,中间隔了很远,彼此都没有睡着。就在她出嫁的前一晚,我睡在她身边,两人竟无话可说。我们之间不仅隔着被子,还有过去的十多年。那些欢笑、争吵、回忆,还有对爱情、婚姻和人生的期待,那么那么多,却只有沉默。
一夜无话。
第二天的婚礼就像所有婚礼一样,喜庆,喧闹,嘈杂。行礼时,她在台上,我在台下。她父亲发言,丈夫站在身边。在尘世幸福最完美的一刻,她的目光投向我,骄傲而深情,我扭过头去,两人都泪光闪闪。
婚礼结束,宾客散尽。我和她把婚纱收起来,那件直径三米的婚纱像一个宝座。每个女生迫不及待地穿上它,却不知道叠起它有多费劲。我们手脚并用,试图拢住裙摆,塞进袋里,甚至喊起口号:“一二三!”“好,马上就要进去了。”“就要成功了。”最后,袋子破了,婚纱又嚣张地撑开。我们都脱下了礼服,身上只剩Bra和内裤,浑身是汗,坐在地板上大笑。
婚礼是如此累人,永远都不想来第二次。我无法接受这种麻烦的婚礼,不如旅行结婚,在海风猎猎的沙滩上,只有两个人,天空化作玫瑰色,哪里有这些琐碎事?可她说:“这样你就没办法收红包了。”她喜气洋洋的现实态度总能把我的浪漫主义击碎。我们一起数红包,骂某个小气鬼只给两百块,连名字都不敢写。我掏出厚厚的红包,说:“原本应该更厚一些,但是买机票了,你收着吧。”
她说:“以后还不是要还给你?”我也只愕然。
处理完所有琐事,我们去买水果。两人站大半天,礼服勒得绷紧,什么都没吃。我们走在街上,她和相识的店主寒暄,与小贩讨价还价,我知道她就要留在此地,迎接新的生活。而我几个小时后,就要飞离她的城市。再好的朋友,长大了也是聚少离多,每天都要面对各自的生活。
入夜,她要送我去机场,我让她留下照顾父母,自己打车去机场。分别很普通,不过是说一句:到了发个短信。我坐进出租车,被北方的风轻拂,突然记起一首词:沙河塘上春寒浅,看了游人缓缓归。这些年,那些我们爱过的男孩,不知道终究去了哪里,而她留在此地,我独自缓缓而归,只能暗叹:花满市,月侵衣,这恋恋的风尘呵。
给夏天的冰 / 陶立夏
皮格马利翁
文 / 陶立夏 翻译 作家 摄影师 @陶立夏
如果用我千疮百孔的记忆回想一下的话,大概是八年前开始失眠的,距离我们陆续离开伦敦还有一年不到的时间。
失眠会对大脑造成损伤,但这并非了不得的事情,因为从科学角度来说我们每天都在死掉一点点,所以这种损伤就像罹患绝症时的小感冒,或者宇宙毁灭时下的毛毛雨一样。总之无关痛痒。
但失眠的夜晚有很多时间需要打发,这就很麻烦。上午在医院实习,下午到学校图书馆为毕业论文搜集资料,忙到眼睛都快盲掉,灵感因睡眠不足而愈发虚无缥缈,熬到半夜就可以去巷子口的Fish and Chips买炸薯条。
我记得那个钟点正是PUB打烊的时间,醉醺醺的年轻人喧闹着从PUB里拥出来,青春的荷尔蒙被酒精浸泡过,开始发酵出腐味,但你更在意的是空气里飘过的薯条的油腻味道,在漆黑的夜色中闪烁着魔法仙女棒那种让人颤抖的愉悦金色。
捧着松脆的薯条回宿舍楼,到公用厨房的电饭煲里找一碗晚饭吃剩下的白米饭,靠在储物柜上大口大口地吃。有时会遇上别屋的室友L来厨房找番茄酱,就这样慢慢熟悉起来。宿舍还有一个房间空着,那位迟到的房客似乎被困在了非洲某处。
L是标准的帝国大学高才生,在计算机系读硕士,研究人工智能。我不爱麻烦别人,尤其是为小事,但用了许多年的电脑时常故障终于系统崩溃,写了许久的论文草稿丢失,才迫不得已去敲他的房门,问能否帮忙恢复资料。他没等我细述来龙去脉就答:当然可以。他后来解释说,所有在电脑上出现过的资讯都会留下物理残迹,只要你足够耐心就可以一一恢复,过程有点像拆一只茧。
“也就是说,其实你电脑上的资料永远都删不掉?”我问他。
“是啊,除非你把硬盘砸成粉末。”他回答。
“过往那些再也不想看见的照片啊,邮件啊,怎么办?”我突然好奇。
他显然思考过这个问题,所以流利地回答:“删除前打印出来烧掉。就当是彻底成灰了。仪式感很重要。”
夏天的时候,L把自己在房间里关了整整三天三夜,每次路过都听房内在播放同一首歌,隐约是张学友的《吻别》。第四天晚上形容枯槁的他到厨房找我:“兄弟,陪我去喝一杯。”
“你的世界模型终于成功了?”我打趣。
他黯然地指指心口:“不,是这里坏掉了。”
我了然。都说时间治愈一切,可那要等好久,没有如许耐心和勇气,所以不如先投靠酒精,否则只有去跳学校最高的女王塔。
从酒吧出来,深宵的街道人声喧哗,人群围着倒在马路中间的一个年轻人。他脑部遭受了重击,神志不清。我一边跪下来寻找他的脉搏,一边打电话报警。L脱下衬衫想垫在年轻人脑后,这时一只手伸过来拉住他。
“小心。”那人说,是带口音的英语,但语气坚定。他借着手机屏幕的光线仔细检查年轻人的瞳孔后轻声说:“He is gone。”
我知道他的意思,因为我没有找到脉搏。但L疑惑地看向这个陌生人,恳切地问:“But to where?”陌生人摇摇头,露出无奈的神色,最后撸起死者的袖管给他看,苍白的手臂上布满针眼和瘀青,还有地方出现了溃烂。
“药物过量,脑后的伤是摔倒后造成的。”他解释。
人群触电般散去,留下我们三个等救护车。我们等待了将近十五分钟,救护车才挤进小巷。这时我发现我们正坐在剧院门口,头顶是舞台剧版《玛丽·波平斯》的巨幅海报,玛丽阿姨举着阳伞正要随风飘去,不知道她又是去哪里。
“当时他还有体温。”L说。
那个陌生人,正是迟到的第三位房客,来自叙利亚的心外科专家M,将在帝国大学医学院担任三个月的访问学者。我曾在医学杂志上读过他的文章。他并没有和我们握手,医生都不太喜欢握手。我们互相点头致意。
很多很多年以后,我会独自走过大阪城的夜色,那是开满樱花的夜晚,年轻人穿着浴衣结伴赏花,静得只听到木屐叩击地面的声音,以及花瓣落在发间肩头时心跳般的噗噗声。那时我会想起这个夜晚。想起我们三个人白色汗衫上的血迹,像樱花花瓣一样洋洋洒洒地蔓延。
那是MSN Messenger关闭全球服务的前夜,M早已完成英国的学术交流,在参加另一项无国界医生行动之后失去了联系。而我与L也已多年没有通过音信。我到酒店商务中心给L留离线消息,对话框打开后踌躇很久不知说些什么。分别这些年想必彼此变化都太多,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可以说,最后只留给他我最新的电话号码,说下个月会路过加州。
L的消息在深夜抵达,只两个字:回见。
人工智能的终极梦想,是建立一个可预测的世界模型。但L还没来得及实现他的终极梦想,他的第二个梦想就率先解体,交往五年的女朋友毫无征兆地嫁了别人,给他寄来一张电子邀请函。
“为什么要学计算机呢?或许我该学物理。在物理学中,你起码有个小滑块可以退一下,你有机会碰一碰这个世界,还有把你拉住的重力,多有人情味!啊,还有光,研究它的速度,研究它的质地。我究竟为什么要学计算机?”失恋的L喝着啤酒在厨房里絮絮叨叨地提问。我又为什么成为一个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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