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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名-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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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依旧看着他,脚就这样跨出了屋檐。
  伊洛汀的表情非常不可思议,我从来没看过有人那么惊讶。我落地时,身体稍微转了一下,不过他还是在我的视线内,我看到他稍稍扬起一只手,好像想要抓住我,却慢了一步。
  我感觉到身体毫无重量,像飘起来一样。
  接着我撞到地面,不是像羽毛一样轻轻地飘落地,而是像砖头猛然撞上铺石路那样。我背部先着地,左手压在身后。后脑勺撞到地面时,我的视线暗了下来,体内的空气好像都压出来了一样。
  我没有失去意识,就只是躺在那里,无法呼吸,也无法动弹。我记得当时我很认真地想,我死了,我瞎了。
  后来我恢复视觉,眼睛因为蓝天突然亮了起来而眨动着,肩膀抽痛,我也尝到血的味道,无法呼吸。我试着转身移开我的手臂,但身体不听使唤,脖子……背部……都骨折了。
  隔了好一段恐怖的时间,我才设法吸到了一丝空气,接着又吸到一点。我松了一口气,知道我至少断了一根肋骨,还有一些其他的伤,但是当我稍微移动手指,接着移动脚趾时,发现它们都还能动,还好我没伤到脊椎。
  我躺在那里庆幸自己的好运,数着断掉的肋骨,这时伊洛汀出现在我视线范围里了。
  他低头看我,「恭喜,」他说,「那是我见过最傻的事。」他露出惊吓又难以置信的神情,「没有比那更傻的了。」
  ◇◇◇◇
  那时我决定选工艺当我的主修,其实我也别无选择了。伊洛汀扶我跛着脚走到医护馆以前,他就先声明,任何笨到从屋顶上跳下来的人都太鲁莽了,在他面前连汤匙都不该拿,更何况是学像命名术那样「深奥多变」的学问。
  不过,我并没有因为伊洛汀拒绝我而大失所望,不管那是不是故事里的魔法,我并不急着向第一堂课就让我断三根肋骨、轻微脑震荡、肩膀脱臼的人拜师学艺。



第四十七章 毛刺

  第一学期除了一开始状况较多以外,后来倒是过得相当平顺。
  我在医护馆学习,学到更多人体相关知识以及医疗方法。我找威稜当语言交换的伙伴,他教我席德语,我教他艾图语。
  我加入工艺馆,学习吹玻璃,做合金,拉钢丝,刻金属,雕石头。
  晚上我通常都会到基尔文的工作室打工,帮青铜的铸成品去模,刷洗玻璃器具,研磨矿石以制造合金。那些工作并不辛苦,基尔文每旬会给我一铜币,有时是两铜币。我猜他那条理分明的大脑里,可能有个很大的计分板,仔细计数每个人的工作时数。
  我也学到一些比较不是那么学术性的东西。一些奥秘所的室友教我一种纸牌游戏,名叫犬息。我则是即兴帮他们上心理学、机率、手指灵活训练等课程。我赢了将近两银币之后,他们才不再邀我玩牌。
  我和威稜与西蒙成了莫逆之交,也认识了其他的朋友,不过人数不多,都没有像西蒙和威稜那么好。我太快升为颖士,所以其他学生都不太理我。不管他们是心有不甘,还是佩服我,多数学生都跟我保持距离。
  另外还有安布罗斯,说我们只是仇敌,那就太小看我们的关系了。憎恨彼此是我们共同的兴趣,我们比较像是为了更有效憎恨对方而合伙的两个人。
  不过,我和安布罗斯虽有深仇大恨,我仍有很多闲暇的时间。既然我进不了大书库,我就花了一些时间培养名声。
  我戏剧化的入学经过已在校园里引起骚动,我又在三天内跳级升上奥秘所,不像一般学生需要熬三个学期。我是全校年纪最小的学生,比大家小了近两岁。我在一位大师的课堂上公然和他杠上,又没被退学。我遭到鞭打,却没哀叫,也没流血。
  此外,我好像又设法激怒了伊洛汀大师,气得他把我推落疗养所的屋檐。我就让那错误的传言流传出去,因为那比尴尬的事实好多了。
  这一切合在一起,就足够在我周遭形成不断流传的传说,我决定好好善用这股力量。名声就像某种盔甲或武器一样,必要时可以拿出来舞弄一番。我下定决心,既然要当秘术士,就要当个出名的秘术士。
  所以我刻意放出一些消息,例如,我没有推荐函就入学了;我不仅一毛学费也没付,大师们还给了我三银币;我在塔宾街头靠着机智,自力更生了好几年。
  我甚至胡乱掰了一些谣言,那些谣言胡扯到很多人显然不信,却还是一再提起,到处散播。我体内流着恶魔的血,可以在黑暗中看到东西,每晚只睡一小时,月圆时会用没人听得懂的语言说梦话。
  我刚入学时,贝佐是我在笼楼的室友,他帮我开始散播三个谣言。我会自己掰故事,他会去告诉一些人,然后我们再一起看着谣言如野火般传开,这嗜好颇具娱乐效果。
  不过,我和安布罗斯之间持续的纷争,比其他的力量更快助长我的名声。每个人都很惊讶,我竟然敢公然挑衅贵族的长子,更何况他父亲又是位高权重的贵族。
  第一学期我们之间发生几次激烈冲突,细节就不在此赘述了。我们碰巧撞见彼此时,他就会若无其事地冷嘲热讽,声音刚好大到让在场的人都听得见。不然就是明褒暗贬地损我,「你一定要告诉我,是谁帮你剪头发的……」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怎么应付自大的纨绔子弟,我在塔宾威吓的那位裁缝师就知道该怎么做,吃点闷亏,闷不吭声,尽快把事情结束就对了。
  但是我每次都会反击,安布罗斯虽然聪明,也挺能言善道,但他讲起话来肯定不是我这戏子的对手。我是在舞台上长大的,卢人机灵的应变力让我总是可以讲赢他。
  不过,安布罗斯还是持续找我麻烦,就好像笨狗不懂得避开豪猪一样。他总爱对我口出恶言,最后沾得满脸毛刺离开。每次我们交手过后,就会更恨对方一些。
  大家也都注意到我们之间的对立情况了。到了学期末,我已经有蛮勇过人的名声,其实我只是无所畏惧罢了。
  这两者是有差别的。我在塔宾见识过真正的恐惧,我害怕挨饿、肺炎、穿钉鞋的警卫、拿土制小刀的年长男孩。对抗安布罗斯不需要什么勇气,我根本一点都不怕他,我只把他当成妄自尊大的小丑,无碍无害。
  我真是个傻瓜。



第四十八章 插曲:不同的宁静

  巴斯特坐在道石旅店里,把手放在大腿上,努力维持双手不动。自从克沃思讲完刚刚那段停下来以后,他已数了十五次呼吸,原本在这三人间有如清澈池水般的宁静,逐渐变得深沉、成为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宁静。巴斯特又做了一次呼吸——第十六次,接着他鼓起勇气面对他害怕来临的时刻。
  说巴斯特什么都不怕,并非什么赞美,只有傻瓜和祭司才永远都不怕。不过,能让他害怕的东西的确很少,例如他有惧高症,夏天这一带的暴风雨常让天际一片漆黑,把老橡木连根拔起,这种暴风雨常让他感到渺小无助。
  但是真要说他畏惧什么,其实没什么东西吓得了他,暴风雨、高梯子,甚至斯卡瑞尔都吓不了他。他勇敢主要是因为他肆无忌惮,没什么可以把他吓得脸色发白,即使真的被吓白了,他也会很快恢复。
  喔,当然,如果有人想伤害他,他也不会开心就是了,例如用生铁刺他、用热煤烫他等等。但是他不喜欢流血,并不表示他就真的害怕那些事,他只是不希望那些事情发生而已。真正的恐惧会让你一直挂念着,既然巴斯特清醒时都没有那样的烦恼,也就没有什么恐惧的东西。
  不过心态是会变的。十年前,他为了心仪的女子,爬上高大的伦内尔树采果,却失手滑落。他滑落以后,倒挂在树上整整一分钟才跌下来。在那漫长的一分钟里,他心中根植了小小的恐惧,从此常驻在他的心底。
  同样的,巴斯特最近又多了一项新的恐惧。一年前,他天不怕地不怕,但现在他很怕宁静,不是那种因为没有东西移动与制造噪音而衍生的普通宁静,而是有时候他主人周遭凝聚的那种疲惫沉静,就像无形的遮盖物一般覆盖着。
  巴斯特又做了一次呼吸——第十七次。他忍着不去拧自己的手,等着那股沉静侵入室内,具体成形,对道石旅店内积聚的平静发威。他知道那股沉静是怎么来的,就像冬天地上渗出的霜,把提早融化在地上车轮凹痕里的干净雪水冻结成冰。
  不过,巴斯特还没再吸一口气,克沃思就在椅子上坐挺了身子,作势请编史家停笔。巴斯特察觉宁静就像黑鸟被吓飞一样消散时,几乎都快流下眼泪了。
  克沃思叹了一口气,那感觉介于烦恼与无可奈何之间,「我承认,」他说,「我不知该怎么说下个阶段的故事。」
  巴斯特怕宁静延续太久,连忙接口:「为什么不先讲最重要的就好?之后有必要时,你可以再回头补充其他的事情。」
  「事情有那么简单吗?」克沃思厉声说,「什么事最重要?是我的魔法,还是我的音乐?是我的功绩,还是我的愚行?」
  巴斯特的脸涨得通红,他咬着嘴唇。
  克沃思突然吐了一口气,「巴斯特,抱歉,那建议不错,就像你那些看似无用的建议,结果都不错一样。」他起身,把椅子推回桌子,「不过,在我们继续讲之前,我不能再忽视现实世界的召唤了,请稍等我一下。」
  编史家和巴斯特也站了起来,伸伸筋骨,各取所需。巴斯特把灯点亮,克沃思拿出更多的奶酪、面包和腌腊肠,他们一边用餐,一边客气地聊上几句,但是他们的心思都在别处,都惦记着故事。
  巴斯特吃掉了一半的食物,编史家虽然吃得没他多,但也吃了不少,克沃思吃了几口就说:「我们就继续讲吧,音乐与魔法,功绩与愚行。想想,我们的故事需要什么?缺了什么重要的元素?」
  「瑞希,几名女子。」巴斯特马上说,「真的很缺女人。」
  克沃思微笑,「巴斯特,不是几名女子,是一名女子,就那么一位。」克沃思看着编史家,「我相信你也听过一些片段传闻,我会告诉你她的真实故事,不过我担心我可能无法胜任。」
  编史家提起笔,但是他还没沾墨以前,克沃思就先举起手,「在我开始以前,先让我说一件事。我提过往事,描述过情境,撒过弥天大谎,也说过更严酷的事实。我曾经为一位盲人吟唱颜色是什么模样,我唱了七个小时,最后他说他看到了,他看到绿色、红色与金色。我想,那比这件事还简单。光用言语就想让你们了解她,你们没见过她,没听过她的声音,是不会懂的。」
  克沃思作势请编史家提笔,「不过,我还是会努力试试,她现在就在舞台后方,等候时机上场,我们就准备好让她登台吧。」



第四十九章 野性

  接近真正的野生动物时必须小心,偷偷摸摸是没用的,它们一见你偷偷摸摸,就心知肚明有陷阱。野生动物虽然会玩蹑手蹑脚的游戏,甚至偶尔遭人悄悄跟踪,但它们从来不会因此被捕。
  所以,我们接近某种女人的话题时,也得缓慢小心,而不是偷偷摸摸。她是如此的狂放不羁,即使是在故事里,我都担心我们接近得太快。万一我太急躁了,可能连她留下的回忆都会被吓得烟消云散。
  所以我会以缓慢小心的速度,描述我和她相识的经过。为此,我必须提及迫使我勉强渡河到伊姆雷的事件。
  ◇◇◇◇
  第一学期结束时,我的积蓄是三银币和一铜币。不久前,那些钱对我来说就像天文数字,现在我只希望那些钱够我付一学期的学费,还有笼楼的床位。
  大学院的每学期最后一旬都用来考试,这段期间课程全数停止,大师每天都会坐镇好几个小时主持会考。下学期的学费端看你考试的成绩而定,考试的日期与时间则是抽签决定。
  考试成绩主要是看简短面试的结果,答错几题很可能学费就会加倍,所以考试时段排愈后面愈好,学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研究与准备。抽完签后都会出现热络的时段交易,大家为了争抢适合自己的时间,就会以金钱或利益做为交换条件。
  我很幸运抽到燃日上午的中段时间,那天也是考试的最后一天。我大可把时段卖给别人,但我想多点时间准备。我知道我的表现必须相当出色,因为有几位大师现在已经对我不是那么另眼相看了。我又不能像以前那样偷听作弊,因为那可以构成退学的理由,我不能冒那样的风险。
  我和西蒙与威稜苦读了好几天,不过考试还是很难,有好几题我轻松回应了,但贺姆摆明就是要考倒我,尽问一些答案不只一个的题目,让我不管怎么回答都不对。布蓝德也很难应付,他显然和贺姆是同一挂的。罗兰让人摸不透,从他的表情虽然看不出端倪,不过我可以感觉到他对我不太认同。
  考完后,大师开始讨论我的学费,我在一旁忐忑不安。一开始声音含糊,语调平静,后来变得有些大声,最后基尔文起身,一只手指指着贺姆咆哮,另一手重击桌面。贺姆倒是比我想象的沉着,要是高大的工艺大师在我面前怒吼,我没办法像他那样冷静。
  校长设法重新掌控局面以后,叫我到大家的面前,给我注册单。「颖士克沃思,秋季班,学费:三银币、九铜币、七铁币。」
  比我的积蓄至少多了八铜币。我走出大师厅时,不理会低落的心情,努力想办法在明天中午前筹到更多的钱。
  我走了一趟这附近的两家席德兑币行,不出所料,他们连个铁板儿也不借我。我并不意外,但是那经验让我再次想起自己和其他学生有多么不同。他们有家人帮他们付学费,给他们零用钱支应生活开销,必要时可以靠名气借点钱,身上有些值钱的东西可以典当或出售。最糟的情况下,还有个家可以回去。
  这些我一样也没有,万一我凑不出八铜币付学费,就走投无路了。
  向朋友借钱看起来是最简单的方法,但是我很珍惜这几位朋友,不愿为了钱而伤和气,我爸说过:「两种事肯定会让你失去朋友,一是向他借钱,二是借钱给他。」
  况且,我尽量不让别人知道我很穷。自尊心太强是件傻事,但那也是一股强大的力量。除非山穷水尽,否则我不会向他们开口。
  我想过当扒手,但我知道那主意很糟。万一当场被逮,可不是被挥一拳就能解决的。好一点的话,入狱关个几天,接受法律制裁。糟的话,又要被挂在角上,因「不配当奥秘所成员的行为」而遭到退学,我不能冒那样的风险。
  我需要找愿意借钱给穷途末路家伙的地下钱庄,或许你会听过某种比较有想象力的说法叫猎币鹰,不过更常听到的说法是钱铺或放债行。不管叫什么,他们到处都有,难在该怎么找到。他们的业务顶多只算半合法,所以通常是隐密经营。
  不过,塔宾的生活经验让我略懂一二,我在大学院附近晃了几个小时,逛了几家破旧的酒馆,找人随意闲聊,随口问些问题,然后到一家名叫「折币」的当铺,问几个比较明确的问题,最后终于知道我该往哪去了,我得渡河到对面的伊姆雷。



第五十章 交涉

  伊姆雷离大学院约两里路,在欧麦西河的东岸。从塔宾搭快速马车只要两天就可以到伊姆雷,所以很多有钱的贵族、政客、朝臣都住在那里,那里离联邦的行政中心也很近,离腐鱼、热焦油、酒醉水手的呕吐臭味也够远。
  伊姆雷是艺术中心,音乐家、剧作家、雕刻家、舞蹈家,以及上百种其他技艺的艺术家都齐聚在这里,就连最低阶的诗歌艺术也在此列。艺术家群聚于伊姆雷,是因为这里提供所有艺术家最需要的东西:有鉴赏力又有财力的观众。
  这里也因为邻近大学院而受惠,管线与共感灯取得容易,所以市内空气品质较好。高级玻璃也容易买到,所以玻璃窗和镜子都很普遍,眼镜之类的打磨抛光镜片虽然昂贵,但很容易买到。
  即便如此,大学院与伊姆雷的关系却不太和睦。伊姆雷的市民大多觉得,大学院里有一千多人在耍弄着黑暗力量,最好别理他们。听这里的市井小民说话,很容易就忘了这里的人已经近三百年没看过秘术士被烧死了。
  不过,平心而论,大学院也有点歧视伊姆雷的人,觉得他们太放纵、堕落,认为他们赞赏的艺术微不足道。大家常称大学院的休学生是「到河对岸」,意指头脑不够好、不适合走学术路线的人就得搞艺术。
  不过,两边的人其实都很伪善。大学院的学生一边嫌音乐家轻浮,嫌演员没大脑,却又排队看表演。伊姆雷抱怨三里外的人尽练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但是水管坏了,或有人突然病了,他们还是会连忙请受过大学院训练的技师与医师来帮忙解决问题。
  总之,两边的人长期维持不安稳的休战状态,一边抱怨着对方,一边又勉强容忍彼此。那些人毕竟还是有点用处,只是你不会想把女儿嫁给他们罢了……
  既然伊姆雷是音乐与戏剧的重镇,你们可能会以为我常去那里,其实刚好相反,我才去过一次。威稜与西蒙带我去当地一家旅店,那里有三位技巧熟练的乐手表演鲁特琴、长笛与击鼓。我用半分钱买了一小杯啤酒,放松心情,打算和朋友好好享受一晚……
  但是我没办法,音乐才演奏没几分钟,我几乎是用逃的离开现场。我想你们应该无法了解原因,我得解释一下,大家才能明白。
  我受不了接近音乐却无法参与演奏的感觉,那就好像看你深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上床一样。不,不是那样,是像……
  像我在塔宾看到的玳能树脂吸食者那样。玳能树脂当然是违禁品,但是在塔宾的多数地方,很多人对此禁令都不当回事,他们把玳能树脂包在蜡纸里销售,就像棒棒糖或太妃糖那样。嚼食树脂时,会让人产生陶醉感,飘飘欲仙,心满意足。
  但是几小时后,你会开始颤抖,渴望吸食更多。你吸那东西愈久,瘾头愈大。我在塔宾看过一位年纪不到十六岁的女孩子,双眼凹陷无神,牙齿因毒瘾太重而异常白化。当时她正在向水手乞讨一颗树脂糖,水手刻意把糖拿到她构不到的地方耍弄她。他说,要是她愿意当街脱光为他跳舞,他就把糖给她。
  她真的做了,不管谁会旁观,不管当时已近冬至,她是站在四寸厚的雪地里,就这样脱掉衣服,拼命地跳舞,抖着瘦弱发白的手脚,抽动着可怜的身子。后来水手摇头大笑时,她跪在雪地里,疯狂地抓着他的腿,哭着乞求,承诺给他任何东西,一切都行……
  我看音乐家表演时,就是那样的感觉,我看不下去。生活中欠缺音乐,就像逐渐习惯的牙痛一样,我还可以忍受,但是在我面前摇晃着我想要的东西,则超出了我忍耐的极限。
  所以我一直回避着伊姆雷,直到第二学期的学费出了问题,才迫使我再次渡河。我听说不管你再怎么落魄,只要去找戴维,都可以借到钱。
  我从石桥横越欧麦西河,前往伊姆雷。到戴维营业的地方,需要先穿过一条小巷,再爬上肉店后方的狭窄露台阶梯。伊姆雷这一带让我想起塔宾的海边,下方的肉店传来令人做恶的臭油味,让我更加庆幸这时吹着凉爽的秋风。
  我在厚重的大门前迟疑了一下,往下方的巷子瞧,我就要和危险的行业打交道了。向席德借贷所借钱,如果还不出来,他们可以告上法庭。向地下钱庄借钱,如果还不出来,他们是直接揍你一顿或抢走你的财物,或是两者都来。跟他们打交道实在不智,我简直是在玩火。
  但是我也别无选择了,于是我深呼吸,挺直肩膀,敲门。
  我把手汗擦在斗篷上,以便待会和戴维握手时,可以维持手心的干爽。我在塔宾学到,和这种人打交道的最好方法,就是展现从容不迫的自信,他们看人懦弱,就会占人便宜。
  我听到门后面有人拉开沉重门闩的声音,接着门开了,出现一名年轻女子,一头略带红色的金色直发围着她古灵精怪的脸庞。她对我微笑,可爱极了,「有什么事吗?」
  「我找戴维。」我说。
  「我就是。」她轻松地说,「进来吧。」
  我踏进屋内,她关上门,拴上铁门闩。那房间没有窗户,不过灯光明亮,充满了熏衣草的香气,比巷子的味道好多了。墙上有一些挂饰,但屋里仅有的家具是一张小书桌,一个书架,还有一大张四柱床,床边拉上了帘幕。
  「请坐。」她说,指着桌子。
  她坐到桌子后方,双手交叉,放在桌上。她的举止让我不禁重新思考她的年纪,之前我看她身材娇小,可能误判了她的年龄。即便如此,她看起来顶多也只有二十出头,完全不像是我预期会见到的人。
  戴维对我眨眨眼,模样可爱。
  「我需要借钱。」我说。
  「先说说你的大名好吗?」她微笑,「你已经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了。」
  「克沃思。」
  「真的吗?」她扬起眉毛,「我听过你一些传闻。」她上下打量我,「我以为你高一些。」
  这话应该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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