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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名-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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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紧跟着彼此,因为两双眼睛能注意到的东西比一双眼睛多,我们都不是很想单独行动,就这样来回地寻找,从峭壁逐渐往外搜寻。
  五分钟后,我开始觉得这样是在浪费时间,因为这林区太广了,我也可以看出戴娜很快得出了同样的想法。我们希望能找到像故事书中说的迹象,但是什么都看不到。树枝上没有勾着碎布,地上也没有深的鞋印,或是弃置的营地。我们的确看到了蘑菇、橡树果、蚊子,还有巧妙隐匿在松叶后方的浣熊。
  「你听到水声了吗?」戴娜问。
  我点头,「我需要喝点水。」我说,「还有梳洗一下。」
  我们不发一语地离开搜寻的路线,都不想承认自己急着放弃,其实两人都心知肚明,那样找下去没有意义。我们循着流水声走下山坡,穿过一大丛浓密的松树,来到一条美丽的深水溪,约二十尺宽。
  河水里没有铸造厂排放废水的味道,所以我们喝了一点水,我顺便把水瓶装满了。
  我知道故事都是怎么发展的,一对年轻男女来到河边的时候,接下来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戴娜会到杉木的另一侧沐浴,从河岸的沙地看不到她的身影。我会刻意到另一个看不到的地方,保持一段距离,不过还在可以轻松对话的范围内。然后……就会发生事情,她可能滑倒,扭到踝关节,或是被尖锐的石头划伤了脚,我就会冲过去,然后……
  不过,这不是两位年轻爱侣在河边相遇的故事,所以我泼了一些水在脸上,在树的后方换上干净的衬衫,戴娜把脸探进水里凉快一下。她沾了水的秀发闪闪发亮,像墨水般乌黑,她用手扭干了头发。
  接着,我们坐在石头上,把脚伸进水里浸泡,一边休息,一边享受彼此的陪伴。我们分食一个苹果,每咬一口就递给对方,如果你从未接吻过,那就跟接吻差不多了。
  在我温和的催促下,戴娜为我唱歌,她唱了一次〈来河里洗涤〉,还有一首我没听过的歌,我猜她是临时编的。我就不在此重复了,因为她是唱给我听,不是给你们听的。既然这不是两位年轻爱侣在河边相遇的故事,这段也不需要赘述,我自己知道就好了。



第七十三章 猪仔

  吃完苹果后不久,戴娜和我就把脚从河里抽起,打起精神准备离去。我本来想赤脚走路,因为跑遍塔宾屋顶的脚板走在最原始的森林土地上,并没有受伤的危险。但是我又不想显露出未开化的样子,所以即使袜子因为汗水而湿黏,我还是把袜子穿上。
  我绑鞋带的时候,听到森林的另一端传来微弱的声音,在一片浓密的松木后方,看不见是什么东西。
  我静静地伸手触摸戴娜的肩膀,提醒她注意,接着把手指放在嘴唇上。
  什么?她用嘴型无声问道。
  我靠近她,小心放轻脚步,尽可能不要发出声音,「我想我听到一个声音。」我说,把头凑到她脸旁边。「我去看一下。」
  「少来!」她低语,她的脸在松木的阴影下显得格外苍白,「昨晚梣木先生离开时就是说这句话,万一你也这样消失,我就完了。」
  我还没回话,就听到树丛里传出更多的声音,灌木丛沙沙作响,还有松木枯枝啪的断裂声。随着噪音愈来愈大,我可以听得出来某个庞然大物沉重的喘息,接着是动物低沉的鼻息。
  不是人,也不是祁德林人。我稍微松了一口气,但是没多久,我又听到鼻息和嗅闻的声音,是野猪,可能是朝小河走来。
  「到我身后。」我对戴娜说,多数人不明白野猪有多危险,尤其是秋季公猪为了称霸而互斗的时候。这时共感术也派不上用场,我没有能量来源,没有连结,连一根像样的棍子都没有。用剩下的几颗苹果可以引开它吗?
  野猪靠在松木低垂的树枝旁边,嗅着味道,哈着气,它的重量可能是我的两倍。它抬起头来看到我们的时候,发出一声很大的喉音,然后扬起头,蠕动鼻子,想闻看看我们是什么味道。
  「别跑,否则它会追你。」我轻声说,慢慢站到戴娜前面。在不知道该怎么做比较好之下,拿出折叠小刀,用拇指把它扳开,「后退到河里,它们不太会游泳。」
  「我觉得她没有危险性。」戴娜在我身后用平常的语气说,「她看起来是好奇,不是生气。」她停顿,「我不是要否定你的行侠仗义之举。」
  我再看一眼,发现戴娜说的没错,那是一只母猪,不是公猪,而且在身体覆盖的泥土下,是粉红色的家猪,不是棕色猪鬃的野猪。它大概是觉得无聊,低下头,开始在松木下的灌木丛间用鼻子拱着土。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姿势像半蹲的摔角选手一样,伸出一只手,另一只手拿着可笑的折叠小刀,那刀子小到连切大苹果都要切好几次才能将它切成一半。更糟的是,我只穿一只靴子,看起来很滑稽,就像伊洛汀疯疯癫癫的样子。
  我涨红了脸,一定像甜菜一样红,「老天,我觉得自己像白痴。」
  「其实我还满受宠若惊的。」戴娜说,「除了在酒吧里碰过一些讨厌鬼装模作样以外,我没看过有人真的跳出来保护我。」
  「那当然。」我一直低着头穿另一只袜子和靴子,因为太尴尬了而不好意思看她,「从某人养的宠物猪面前被解救脱困,是每个女孩子的梦想。」
  「我是说正经的。」她说。我抬头,看到她露出一点好笑但不是嘲笑的表情,「你看起来……很凶,像竖起所有颈背毛发的狼一样。」她停了下来,抬头看我,「或是狐狸,你的头发太红了,不像狼。」
  我放松了一些,毛发竖立的狐狸比穿着一只鞋的发疯蠢蛋好多了。
  「不过,你握刀的方式错了。」她平静地说,朝我的手摆头,「如果你真的拿刀刺人,那样会手滑,反而割伤自己的大拇指。」她伸出手,抓起我的手指,稍微改变我的握法。「如果你这样握,大拇指就安全了,不过缺点是手腕的灵活度会受限。」
  「你有很多用刀子跟人打架的经验是吧?」我疑惑问道。
  「不像你想的那么多。」她说,露出淘气的笑容,「那是从你们男人很爱参考的求爱手册里学来的。」她翻白眼,「我总不能叫想要夺走我贞操的男人教我如何保护贞操吧。」
  「我没看过你佩刀。」我指出,「为什么?」
  「我为什么要佩刀?」戴娜问,「我是个弱女子,带着刀到处走的女人显然是自找麻烦。」她伸手进口袋,掏出一条细长的金属片,其中一边闪闪发亮。「不过,带着刀的女人都已经准备好应付麻烦了。一般来说,装无辜比较简单,也比较不会惹上麻烦。」
  她讲得那样一派轻松,是唯一没让我惊愕的原因。她的刀子没有比我的大多少,但是她的不是折叠小刀,而是细长的金属片,握柄处包着薄薄的皮套,那显然不是设计来吃东西,或是在营火边拿来做杂事用的,看起来比较像医护馆里的手术刀。「你是怎么把它放在口袋里,又没割伤自己的。」我问。
  戴娜转向侧边让我看,「我的口袋里面是狭长的切口,我把它绑在大腿上,所以才会那么平,你不会看到我配戴着刀。」她握着皮革柄,把刀子拿到前方让我看。「像这样,大拇指要沿着刀面放。」
  「你是借着教我如何保护贞操,想要趁机夺走它吗?」
  「讲的好像你有什么贞操一样。」她笑了,「我是在教你,下次你要从猪的面前解救女孩时,如何避免割伤你那双优雅的手。」她把头偏向一边,「说到这个,你知道你生气时,你的眼睛……」
  「猪仔!」树林间传来一个声音,还有低沉的钟声,「猪仔,猪仔,猪仔……」
  大母猪一听到声音,活跃了起来,朝声音的方向钻回树丛里。戴娜趁机收起刀子,我则是收起行囊。我们跟着猪穿过树林,发现下游有个人,身边有六只大母猪胡乱地兜着圈子,一只毛发竖立的老公猪,还有二十几只蹦蹦跳跳的小猪。
  猪农用怀疑的眼神打量着我们,「哈啰。」他大喊,「别怕,他们不会咬伦。」
  他身材瘦削,皮肤因长期的日晒,看起来如皮革般坚韧,留着杂乱的胡子。他手握的长棍上,挂着一个粗制的青铜钟,一边的肩膀背着破烂的袋子,他闻起来没你想的那么臭,因为放牧的猪只比豢养的干净。即使他闻起来像豢养猪那么臭,我也不会排斥他,因为我也曾有过比他更难闻的时候。
  「偶们刚刚听到上游那边好像有伦。」他说,口音浓到化不开。我母亲说那叫低谷口音,只有在很少和外界接触的小镇上才听得到。即使在特雷邦那样的乡下小镇,如今大家讲话也都没什么口音了。长期住在塔宾和伊姆雷后,我已经好几年没听过口音那么浓的方言。这位仁兄想必是在很偏远的地方成长的,可能是在深山里。
  他来到我们站的地方,眯着眼看我们,那饱经风霜的脸庞看起来很严肃。「你们两个在这里奏什么?」他怀疑地问,「偶们刚刚好像听到唱歌的声音。」
  「她速偶表妹。」我说,朝戴娜点头,「歌声浑悦耳吧?」我伸出手,「幸会,偶叫克窝思。」
  他听我讲他的口音,吓了一跳,原本狐疑的表情消失了大半,「幸会,克窝思先生。」他说,和我握手,「浑少碰到会讲偶们话的伦,这一带的伦讲话都好像嘴里含棉花。」
  我笑了,「偶爸说过:『嘴里含棉花,脑袋像傻瓜』。」
  他露齿而笑,握我的手,「偶叫史郭分·歇蒙芬尼。」
  「你的名志听起来像国王一样气派。」我说,「如苟我们直接叫你歇蒙,口以吗?」
  「偶的朋友都那样叫偶的。」他对我笑,拍我的背,「像你这样的年轻伦叫偶歇蒙就口以了。」他的头来回转动看着我和戴娜。
  戴娜不愧是见过世面的人,她听到我突然换了口音,却一点也不讶异。「抱歉。」我往她的方向比了一个手势,「歇蒙,这速偶最喜欢的表妹。」
  「偶叫蒂娜。」戴娜说。
  我把声音换成演员对观众的耳语,「介女孩挺乖的,但速浑害羞,你恐怕不会再听到她说话了。」
  戴娜马上演起了她的角色,低头看着脚,紧张地搓揉手指。她稍微抬起头来对着猪农微笑了一下,又马上低下头,装出很害羞的样子,连我都差点被她骗了。
  歇蒙礼貌地触摸额头,点头致意,「幸会,蒂娜,偶这辈子没听过那么悦耳的歌声。」他说,把他那顶奇怪的帽子稍微压回头上。戴娜还是不敢看他时,他转向我。
  「你那群猪看起来浑棒。」我朝他的猪群示意,那些猪在树林间游荡。
  他笑着摇头说,「那不叫『群』,羊和牛组成群,猪速组成『圈』。」
  「速喔?」我说,「歇蒙,偶们可以向你买一头猪吗?今天表妹和偶错过了用餐时间……」
  「或许口以。」他谨慎地说,眼睛瞄了一下我的钱包。
  「如苟你帮偶们宰好,偶可以给你四铜币。」我说,我知道这价钱对他来说很不错,「不过,你必需帮偶们宰杀猪仔,顺便坐下来和偶们一起享用。」
  这是随性测试,牧羊人或猪农之类独自工作的人,通常比较喜欢一个人独处,不然就是很想和人聊天,我希望歇蒙是喜欢聊天的那种。我需要知道婚礼的相关讯息,但是镇上的人似乎都不愿多谈。
  我对他露出淘气的笑容,把手伸进行囊里,掏出我向匠贩换来的白兰地。「如苟你不介意那么早就陪两个陌生伦喝一杯,偶们还有好料口以增添风味……」
  戴娜搭配得天衣无缝,及时抬起头来和歇蒙四目交接,对他害羞地微笑,然后又低下头。
  「偶妈管得浑严。」猪农说,一手放在胸前,「偶们不喝酒,除了口渴或起风的时候以外。」他夸张地脱帽对我们鞠躬,「你们看起来速好伦,偶浑愿意和你们一起共进晚餐。」
  ◇◇◇◇
  歇蒙抓起一只小猪,从袋中取出一支长刀,把小猪带到一旁宰杀清洗。我则是清扫树叶,堆叠石头做临时的火堆。
  一分钟后,戴娜捧着一堆干柴过来,「我想,我们是打算从那家伙的口中尽可能地套出消息吧?」她在我肩后轻声说。
  我点头,「抱歉刚刚说你是害羞的表妹,但……」
  「没关系,那点子不错。我不会说流利的方言,他对会讲的人比较可能畅所欲言。」她眨眨眼,「他快好了。」她往河边走。
  戴娜把几根分岔的柳枝拼凑成烤肉叉,我偷偷用共感术生了火。歇蒙回来时,带回一只支解成四等分的小猪。
  我们把猪放到火上烧烤后,开始冒烟,油脂滴落到煤炭上。我把白兰地拿出来,大家轮着喝。我只举起酒瓶沾湿嘴巴,假装畅饮。轮到戴娜时,她也只是倾斜瓶身,之后她的脸颊泛起些许的粉红色。歇蒙则是说到做到,既然吹着风,没多久他已经喝得鼻子红通通了。
  在小猪外皮烤得香脆,劈啪作响以前,歇蒙和我随口聊了一些琐事。我愈听歇蒙说话,愈感觉不到他的口音,我也不需要为了维持口音而太过专注。等猪烤好时,我几乎已经没注意到口音的存在了。
  「你的刀法浑棒。」我赞美歇蒙,「不过,你敢在其他猪的旁边宰杀这只小猪,偶还满惊讶的……」
  他摇头,「猪都速坏蛋。」他指着一只母猪,那母猪正往他刚刚宰杀小猪的地方走,「看到了吗?她速企找介只小猪的肺脏。猪浑聪明,他们没有感情。」
  歇蒙说猪快烤好了,拿出一个圆形的农夫面包,分成三块。「羊肉!」他抱怨,「有好吃的培根口以吃,随要吃羊肉?」他站起来,开始用长刀切猪肉,「小姐,你喜欢什么肉?」歇蒙对戴娜说。
  「偶没有特别喜欢哪一种。」她说,「你那边有什么,偶都吃。」
  还好戴娜说话时,歇蒙没看着我,戴娜的口音并不完美,ㄡ音拉太长,喉音太紧,不过她说得很不错。
  「不要客气。」歇蒙说,「肉浑多,浑够吃。」
  「偶一直浑喜欢猪屁股的地荒。」戴娜说,接着不好意思地涨红了脸,低下头。这次她发ㄡ的音好多了。
  歇蒙展现绅士作风,没有借机对戴娜开黄腔,他在戴娜的面包上放了一大块热腾腾的肉。「小心烫手,先晃着让它凉一点。」
  大家开始吃了起来,歇蒙又吃了第二份,第三份。没多久,我们已经开始舔手指上的油脂,撑着肚子休息了。我决定趁这个时候切入正题。要是这时歇蒙不聊八卦,应该就永远不会聊了。
  「最近这附近粗了意外,看到你还粗来走动,偶满惊讶的。」
  「什么意外?」他问。
  他还不知道婚礼大屠杀事件,太好了。尽管他无法透露攻击事件的细节,但是那表示,他会比较愿意谈婚礼之前发生的事。即使镇上不是每个人都怕得要死,我也怀疑我能否找到有人愿意坦然地谈死人的事。
  「偶听说莫森农场出速了。」我说,我尽量以客观、模糊的方式描述。
  他喷鼻息说:「偶一点也不意外。」
  「为什么?」
  歇蒙把口水吐到一边,「莫森一家都速混账,浑多道理都不懂。」他再次摇头,「偶总速远离古坟丘,因为偶妈教得好,莫森一家根本不懂。」
  我听到歇蒙用浓浓的口音讲那个地名,才听出那地方的真正名称,那不是波洛溪(borro…rill),和「溪」一点关系也没有,而是古坟丘(barrow…hill)。
  「偶甚至不会带猪去那边晃牧,但速那个笨蛋在那里盖煌子……」他一脸嫌恶地摇头。
  「大家都没阻子他吗?」戴娜问。
  猪农粗鲁地哼一声,「莫森一家不太听别伦的建议,有钱伦都觉得自己浑厉害。」
  「不过就速盖间煌子,有什么关系?」我不屑地说。
  「老伦家希望女儿住的煌子有浑好的视野,那的确没有凑。」歇蒙同意,「不过,你挖地基,花现骨头,却不停下来……那就速笨蛋了。」
  「不会吧!」戴娜惊恐地说。
  歇蒙点头,把身子向前倾,「那还不速最糟的,他还一直挖,挖到了俗头,他有停下来吗?」他喷鼻息,「他把俗头挖起来,还继续挖,看会不会挖到更多的俗头口以用来盖煌子!」
  「为什么他不能用挖到的俗头盖煌子?」我问。
  歇蒙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是傻瓜一样,「你会用古魂的俗头盖煌子吗?你会从古魂里挖东西粗来,送给女儿当嫁妆吗?」
  「他花现什么东西了吗?」我把酒瓶递给他。
  「那速他们最大的秘密,不速吗?」歇蒙不满地说,又喝了一口酒,「偶听说,他在挖地基的俗后,挖出俗头,后来他花现一个完全封死的小俗屋。但素他叫大家保密,因为他想把它当成婚礼的一大惊喜。」
  「那速什么宝藏之类的吗?」我问。
  「不速钱。」他摇头,「莫森一家对钱向来不会保密,那口能速某种……」他张开嘴,又稍稍闭了起来,想挑个贴切的字眼,「……有钱伦放在架上用来向亲朋好友炫耀的东西叫什么去了?」
  我耸肩,不知道是什么。
  「传家宝?」戴娜说。
  歇蒙把一根手指放在鼻翼上,接着指向她,面带微笑,「就速那个,用来向大家炫耀的东西,莫森那个伦浑爱现。」
  「所以没伦知道速什么东西?」我问。
  歇蒙点头,「只有几个伦知道。莫森和他勾勾,两个儿子,口能还有他老婆。他们隐瞒这个大秘密将近半年,跩的浑。」
  这让一切都不同了,我必须回农场一趟,重新检查一次。
  「今天你在介一带有没有看到什么伦?」戴娜问,「偶们在找偶们的舅舅。」
  歇蒙摇头,「可惜偶都没看到。」
  「偶真的浑担心他。」她又说。
  「小姐,偶不会骗你。」他说,「如苟他自己一个伦来介片森林,你的确速应该担心。」
  「这附近有坏伦吗?」我问。
  「不速你想的那样。」他说,「偶通常不会来介里,只有秋天会来一次,为了猪饲料才值得来,也只有那勾理由了。这片森林有怪东西,尤其速在北边。」他看着戴娜,接着低头看脚,显然是不确定该不该继续说下去。
  这正是我想知道的消息,所以我刻意反驳他的说辞,希望能刺激他继续说,「歇蒙,不要跟偶们讲童话故速了。」
  歇蒙皱眉,「两晚前,偶上来……」他迟疑了一下,瞄了戴娜一眼,「偶为了一点私速上来,看到北边有火光,一大片蓝焰,大得像营火一样,但突然间……」他弹指,「什么都没了,就这样花生三次,让偶直冒冷汗。」
  「两晚前?」我问,婚礼是昨晚举行的。
  「偶刚刚速说两晚没凑吧?」歇蒙说,「之后,偶就一直往南走,偶不想和晚上冒蓝焰的任何东西扯上关系。」
  「歇蒙,真的速蓝焰吗?」
  「偶不速爱说谎的卢族,为了骗你一点钱而编故速把你吓得半死。」他生气地说,「偶这辈子都待在这个山区,每个伦都知道北边峭壁上有口怕的东西,大家远离那里速有原因的。」
  「那边不速有农田吗?」我问。
  「峭壁上没什么好开垦的,除非你速种俗头。」他生气地说,「你以为偶不会分辨蜡烛和营火吗?偶告诉你,那速蓝焰,而且速一大片。」他用手臂一挥,「就好像你在火上撒酒一样。」
  我没再追问下去,就让话题转换到别的地方。不久,歇蒙大叹一口气,站了起来,「猪应该已经把介个地方啃得差不多了。」他说,拿起手杖摇晃,让那个粗制的钟大声地叮当作响,猪只从四面八方乖乖地走了过来,「猪仔!」他大喊,「猪仔!来点名啰!」
  我用粗麻布包裹吃剩的猪肉,戴娜拿水瓶去装了几次水,把火浇熄。我们收拾好时,歇蒙已经把猪只集合好了,比我原先想的还大群,有二十几只大母猪,还有小猪和灰色鬃毛的公猪。他稍稍挥手,没说些什么就离开了,他一边走,手杖上的钟叮当作响,猪群松散地跟在他身后。
  「你追问得很明显。」戴娜说。
  「我得稍微逼问他一下。」我说,「迷信的人不喜欢谈他们害怕的事,他本来不想讲,我需要知道他在林里看到什么。」
  「换成是我,我应该可以让他说出来。」她说,「想捕苍蝇要多用点蜜。」
  「你也许真的有办法。」我背起行囊,开始走路,「你不是说你不会方言。」
  「我擅长聆听模仿。」她无所谓地耸肩,「我学那样的东西很快。」
  「吓偶一跳……」我吐了一口口水,「可恶!我可能要过一旬才能完全摆脱那口音了,感觉像牙床里多了一块软骨一样。」
  戴娜消沉地环顾四周,「我想,我们又得回去树丛里找了,找寻我的赞助人和你的答案。」
  「其实没意义了。」我说。
  「我知道,但是我不能没试过就放弃。」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看……」我指着猪群为了找食物而用鼻子翻过的土和叶子。「猪群把整个地方都翻过了,即使原本有踪迹,我们也永远找不到了。」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疲累地叹气,「那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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