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獒-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清理地上被小狼崽扒翻的碗和羊奶,格桑也走进来,看也没看一眼,就把满地乱爬的小狼崽扔进了一个纸盒子里,小狼崽还没吃饱,不满意地张着嘴,叽叽哇哇地叫。

天都快亮了,狼喜欢在夜间进行攻击性的活动,虽然它们也在白天捕食,但还不敢在白天冒然闯进人类居住的村子。

大黑终于走进屋里来了,我装作伸懒腰,走到了院子里,然后就听到屋里传来了两声大黑的吼叫,然后就平静下来。

可能大黑一开始闻到了她那块毡子上的异味,然后示警发威,后来闻出是小狼崽的尿味,慈爱战胜了粗暴,所以就不叫了,我走进屋里去看,大黑正在四处寻找她的小家伙。

第十九章、出发前的准备

终于在屋角的纸盒子里找到了,大黑一口把小狼崽叼了出来,重新放回她那块红地毡上,然后自己也卧下来。

我想,经过一晚的折腾,大黑一定饿了,征求过多吉大叔的意见之后,我就去窖里给大黑捡了几块鲜肉和一些骨头,把骨头斫碎了,混在盆里,端给大黑吃。

大黑先是鄙夷了我一会,可能骨头斫得太不均匀了吧?她坚持不肯吃,对于不是主人赐予的食物,大黑有一种天生的不屑和怀疑。

吃吧,吃吧,没事。多吉大叔摸了摸大黑的头,亲手把盆里的肉搅拌了两下,再端给大黑,大黑这才低头吃起来。

还没长牙的小狼崽闻到了肉味,他疯了一样在大黑的怀里乱抓乱爬,终于被他找到了肉盘子,然后就用两只小前爪死死地抓住肉盆,两只后腿用力地蹬,想往肉盘子里跳。

大黑一爪子就把小狼崽给按了下去,再怎么慈受,大黑也只不过是一只獒,她用宽大的爪子按住了小狼崽的尾巴,自己大口大口地吞着碎肉和骨头。

吃饱之后,大黑这才伸出舌头,舔了舔小狼崽的脑袋,闻到了大黑嘴巴里的肉味,小狼崽就死命地去舔大黑的嘴巴,大黑也去舔小狼崽,一大一小两个家伙闹在一起。

多吉大叔拿开了小狼崽,他说:上次大黑和圈里的一头小羊闹着玩,一口就把小羊的脑袋给咬碎了,她那牙齿,像钢条一样,拿不准力道的,格桑都不敢和大黑闹。

我本来还想着有一天,大黑也能像对多吉大叔一样和我亲热,但现在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我的心就凉了下来,獒就是獒,永远也不可能像家养的狗。

白天,我依然和格桑领着大黑去放羊,因为怕招惹狼群,多吉大叔就把小狼崽留在了家里,大黑虽然很是不舍,但还是同意了。

很幸运,今天狼群没有到那个草坡上去侦察,平平安安地放了一天羊。

回来的路上,我看到草地上跳来跳去的几只小动物,就问格桑:那些是什么东西,不像黄鼠,又不像兔子,活蹦乱跳的,看到人来,又跑得飞快,一阵风一样就不见了。

格桑笑着说:那是兔逊,藏语音“日匈”,体型像家猫,但性子粗野,捕食草原上的野禽、旱獭和鼠类,可是咱们牧民的朋友,听说,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咧。

大家可以在网上搜一搜兔逊的图片,长的是有些像家猫,但我觉得更像野猫多些,跑得非常快,嗖一下就从你眼前消失了。

路上,我又遇到了两只香鼬,听格桑说,香鼬也就是黄鼠,是吃草原上鼠类的,在大草原上,除了冰雪区和沙漠地带,到处都有,算是比较常见吧,这些小动物还是很好的朋友,但那些大而凶狠的野兽,我们牧民就不喜欢了,比如狼啊熊啊豺啊那些的,因为它们都会袭击牧民或是羊群。

格桑还告诉我,在大草原上,有很多很多的动物、鸟类、昆虫、鱼,还有蟒,在水草丰美的地方,还有世界上唯一生活在高原地区的黑颈鹤,是很少见的稀有物种。

对于部队的事,格桑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而对于茫茫的大草原,我这个自以为善于野外生存的特种兵也仿佛成了个睁眼瞎子。

我们一路说着,回到了村里,多吉大叔正在屋里收拾东西,他说村里的牧民们都商量好了,过两天就搬出去,现在得抓紧把东西收拾一下。

多年的部队生活培养出了我的条理性,我把格桑搬出来的东西都分了类,一类一类的包扎好,要带走的,要留下的,分成两堆,吃的和用的也分成两类,生活用品和出行用品也分开摆放。

一样一样地分类包好之后,天都黑透了,三个人都很累,坐在地毡上喘气。

多吉大叔抽着旱烟,说:早点搞好,免到到时乱了阵脚,等明天、后天,大家伙都忙的时候,咱们可就清闲啦,还可以到别家去帮帮手。

我笑了起来,说:大叔,全村可就多吉家人最少了,还省得出空手来给别家帮忙。

多吉大叔憨厚地笑了一下说:都是一个村的牧民,总有个互帮互助的时候,咱们人少,东西也不多,有时间就帮帮别家么。

晚上,全村熄了灯之后,可恶的狼群又开始在村落周围嚎叫了,狼嚎,獒吼,又整整闹腾了一晚,天快亮时,狼群又风一样消失了。

我现在也学会了像大黑一样鄙视狼群,我十分鄙视狼群的这种攻心骚扰战,有种的就出来好好干一架,整天鬼哭狼嚎的,成什么样子?

第二天晚上,那几只讨厌的狼们又来嚎叫的时候,我和格桑都懒得理了,用被子蒙住了头,呼呼大睡,前两天晚上被闹腾得就根本没睡好。

就在我们都睡得死沉死沉的时候,村子里的獒们依然精力旺盛的和狼群对吼了一夜,大黑也像往常一样,忠心耿耿地守在自家院子门口,她吼一会,就跑到羊圈里去看两眼,看到羊们都相安无事之后,再跑到院门口吼两声。

第三天,村民们准备搬出去了,各家把所需的东西装满了车,有的人口稍多一点的家里还装了两车或是三车。

村里牧民们的帐篷车队浩浩荡荡地开出了村子,羊群散落在车队的两旁,绿绿的大草原,雪白的羊群,我后悔来的时候没有先去买部数码相机,直到现在,我也只能坐在电脑前面,失落地回想那些曾经印在脑海深处的美丽。

路上,我们遇到了几个到步行到拉萨去朝拜的藏族同胞,他们很虔诚,通过交谈,多吉大叔告诉我,他们是从几百公里外远的地方来的,他们一路走一路拜,准备一直这样拜到拉萨,然后将所有的积蓄捐给寺庙。

对于藏族同胞对宗教的信仰和极度虔诚,我除了感动和尊重之外,再也说不出别的话。

宗教在这里所有人的生活里都占据主导地位,似乎生活里每件事都跟宗教有关,我之所以一直没有在与多吉家的生活中描写到宗教的部分,是因为我还没有真正体会到藏族同胞对他们宗教的极度痴狂的信仰。

许多藏族同胞把自己的一生无私地献给了宗教,他们对宗教的极度虔诚令人震撼,也令人肃然起敬。

第二十章、帐篷外的清晨

看着那些风尘仆仆的疲倦的脸,而每一张脸上却又布满了崇高而圣洁的信仰和虔诚,我们都被感动了,大家拿出吃的、喝的给他们,他们也欣然接受,然后向我们回礼,回献“哈达”,金钱在这个时刻,完全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与那些朝拜者分手,车队继续向前,拉车的马走得并不快,牛、羊也是一路走一路吃,等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草原上燃起了篝火,大家抢着以最快的速度搭起各家的帐篷。

我第一次体验这种即将在大草原上渡过的野外生活,心情十分愉快和兴奋。

藏族同胞的帐篷可不比军用帐篷,把架子一撑,四角一拉就OK,他们的帐篷完全是用牛毛、羊毛织起来的,很沉重,也很厚实。

藏族同胞比较忌讳黑色,织出来的帐篷料有黑色的也有白色的,但他们不会完全用黑色的帐篷料来缝制帐篷,而是一条黑色一条白色拼接在一起,看起来,很有独特的风味,当然也有人用全白的帐篷料来做帐篷,在绿绿的大草原上,看起来就更显得好看。

多吉家的帐篷就是全白的,打帐篷的桩子用的是坚硬的牛角,我很喜欢,在帐篷里钻出来钻进去,不停地欣赏着三个人辛苦劳动后的成果。

大黑可没有我这样的兴奋,也许她是见多了,觉得没什么好稀罕的,所以在她眼里,我好像很无知也很可笑,她只是不停地来回踱着步,用心地看守着羊群,而且还不时地向四周看几眼,看看别家的羊群跑散了没有。

我由衷地赞叹,大黑是这些牧民们养的獒中最有责任心的一个,难怪以前在部队里,黑子让我帮他洗臭袜子,而我却不肯的时候,黑子就会开玩笑地说:你真没责任心,要是像大黑就好啦!

给羊们搭栅栏是件比较费力的事,栅栏必须要建造的非常牢固,每打下一根栅栏木,多吉大叔都要用手去摇晃几次,确信牢固以后,再打下一根。

他一边打栅栏,一边说:咱们牧民们就是靠天吃饭,风暴、雪灾……倾刻间就可以让咱们牧民变得一无所有,桩子打牢因一点,风暴来的时候,咱们就不用怕了。

听多吉大叔说得很恐怖,我就问:风暴啥时候来?

多吉大叔看了看夜晚的天空,说:大概还有两个月吧,也不确定,要看老天爷想啥时候刮了。

高原地区原本就有着独特的气候,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又冷得要死,按多吉大叔的说法,那就是在十月份左右,说的是汉历的阳历,如果按藏历的话,藏历和汉历的阴历(有的也叫农历)差不多,那就不是这个时间了。

做完这些事情,大黑就主动把羊群赶进新搭的圈里,然后自己蹲在圈门口,开始看远处的草原,看天上的星星,听草原上风刮起的声音。

大黑的毛发被风吹得一波一波的摆动,她的皮毛很厚实,一点也不嫌冷,人可就有点受不住了,我们钻到帐篷里,煮酥油茶喝。

酥油茶煮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我一直不知道酥油是用什么做的,又是怎么做出来的,问了多吉大叔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多吉大叔告诉我,酥油是由牛羊奶中提炼出来的,其过程对没有打过酥油的人来说,是非常麻烦的,咱们藏族人,打习惯了,也就不觉得累了。

我很好奇,说:下次打酥油的时候,让我来试试。

多吉大叔笑着说:这批母羊差不多都快产崽了,到时存的羊奶打酥油最好了,反正咱们的酥油也快吃完了,到时就让你来试试打酥油。

格桑指着帐篷角落里一个像桶又不像桶的大家伙,笑着说:早上不是问,干嘛用的吗?打酥油的时候,就用它打。

我很好奇,急切地盼着打酥油的日子快点到来。

可能是第一次在大草原的帐篷里过夜,第二天我早早的就醒了,天还是蒙蒙亮,绿色的草原上还笼着一层夜色的痕迹。

我走出帐篷,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突然呆住了。

大黑站在大草原上,神清气爽得像是刚刚跑完了一个晨练,正在把自家圈里的羊赶出来放风,羊群就在圈外附近的草地上吃草,而大黑则眨巴着小眼睛,监护着整个羊群,一有小羊跑出队伍,大黑就主动走过去,把小羊赶回羊群中去。

大黑只不过是一只獒,她完全可以像别的獒们一样,此时此刻还趴在羊圈门口睡大觉或者是欣赏风景,她也可以不用理会羊群的事,她只不过是一只獒,等到狼群来袭的时候,吼上几嗓子就行了。

其实,大黑完全不必这样有责任心,就算是人类,也会在偷懒的时候找个借口,说“那不是我份内的事”,其实这些也不是大黑份内的事,可她却自己揽了过来。

我实在无法忍受一只獒如此的上进并且时刻忠于主人财产的这种举动,这令我感觉到有点无地自容。

曾经在部队的时候,天不亮就要起床搞负重跑,晚上时不时地还来个紧急集合,整个人都像是绷在一条上紧的发条中,现在退役了,原本以为照转不误的生物钟却在一天一天的出现即将紊乱的现象。

我就是属于那种比较有惰性的,鞭子不抽,驴子不跑,这使我在大黑的面前感觉到有些羞惭。

多吉大叔也没有拿鞭子去抽大黑,可她还是照样做她自己认为自己该做的事,为什么这只獒竟然比人类还有着苛刻的自律性?

我脑子里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竟然好笑地冲大黑打了个招呼:嗨,大黑,早上好!然后走上前去,帮大黑一起赶着羊群。

大黑只是看了我两眼,不怎么搭理我,但在我看来,却是一个进步,她至少不像以前那样排斥我了,也很少再冲我弓背龇牙的示威了。

我讨好地跟在大黑屁股后面,一个人、一只獒、一群羊,在大草原上缓缓地移动。

忽然,我发现不远处现出两、三个黑点,正向这边缓慢地移动过来。

慢慢地近了,发现是一个年轻的藏族妇女,带着一个藏族小姑娘,看起来五、六岁的样子,还有一只黑毛黄爪的大獒。

《獒》卷二

第二十一章、毛毛

那只大獒看起来比大黑长得还要雄壮,很威武,脖子上套着一圈红缨络,一颗巨大的脑袋就更显得有些狰狞恐怖。

看见有陌生人和陌生獒入侵自家的地盘,大黑立即向入侵者狂吼起来。

那只獒也弓起了背,冲大黑狂吼,如果不是它的主人拼使了力气拉住它,估计那个大家伙立即就会冲上来,和大黑厮打在一起。

我怕大黑会吃亏,拣起草地上的一根栅栏木操在手里,然后冲大黑喊:大黑,回来!

那个小姑娘忽然怯怯地对那个年轻妇女说:阿妈,他不是我们族里的人,他和阿爸一样,会说汉话呢!

年轻妇女摸了摸小姑娘的头,说:尼玛,别乱说人家。然后使命地抓住那头大獒的链子,叫喊:毛毛,回来!

我很奇怪,这个藏族女人养的獒为什么会取了一个汉语中的名字?

看着毛毛气势汹汹的样子,大黑深知先下口为强的道理,一马当先地冲上去,就要对毛毛下口。

“大黑,回来!”一声大喝震住了大黑,大黑悻悻地回转过来看,看见自己的主人正站在帐篷前瞪视着她,只好缓缓地踱了回来,走到羊群边站着。

可能是大黑那种英勇的举动博得了毛毛的好感,也许是英雄惜英雄,大黑停止了吼叫,毛毛也就立即住了口。

多吉大叔笑呵呵地走过来,很开心似地笑着说:哟,我们的央金梅朵回来啦!还带回了自己的宝贝尼玛!

听到声音,格桑也从帐篷里跳了出来,拉住央金梅朵的手,高兴地喊着:央金姐姐,央金姐姐!

帐篷里的人们都陆续走了出来,欢迎远道而来的央金梅朵和她的女儿尼玛,我这时才知道,央金梅朵是才让大叔嫁出去的女儿,她的丈夫常年在内地做生意,家里又没有别的人,所以央金梅朵经常回娘家来住一段时间。

因为丈夫一走,家里没有别的人了,央金来的时候就得把自家的獒也一起带来,毛毛是她的丈夫给獒取的名字,取的是汉族人常给狗取的名字,因为她的丈夫常年呆在内地,懂汉语。

央金受到丈夫的感染,也会说几句汉语,相比之下,尼玛的接受力比她妈妈还要强得多,会说的汉话就更多些了,也许是她爸爸在她从小的时候就在刻意教她说汉语吧。

对于这种汉藏间的交融,我很欢喜。

在草原上,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是件欢天喜地的事情,整整一天,寂寞的大草原上都显得十分热闹,像过节一样,央金带着尼玛到各家的帐篷里去拜访,毛毛就被拴在才让大叔家的羊栅栏上。

獒们也像狗一样欺生,而且它们有着极强的领地意识和霸占欲,在这个时候,毛毛就显得有些落单,但它不愧是一只勇武的公獒,威风凜凜地坐在羊圈前,浑身透出的霸气就压倒了别的獒们。

可能是毛毛太英武了,大黑对他似乎有了一点好感,向前走了两步,和毛毛面对面地坐着,两只獒互相打量着对方,却仍然各自带着一些警惕性。

央金和尼玛来到多吉家帐篷的时候,多吉大叔已经准备好了酥油茶和手抓羊肉,央金也带来了礼物,磨得香喷喷的糍粑和一些上好的茶叶,还特意带了一大捆烟叶,够多吉大叔抽好一阵子了。

尼玛忽然惊叫起来:阿妈,你瞧,有只小狼!

央金也感到很意外,就问多吉大叔怎么帐篷里拴着一只小狼?

多吉大叔说:拣回来的,母狼死了,天作孽,人总不能绝情吧!

在獒的世界中,也有英雄和懦夫的定义,也许毛毛和大黑正是所谓的英雄惜英雄,一天下来,到晚上大家在草原上热闹地聚会的时候,毛毛的链子就被解掉了,大黑想走过去示好,但是又不愿放下自己的架子。

毛毛主动地走近大黑,嗅了嗅她身上的气味,看见大黑和一个外来者交往,其他獒们好像有些异议,但是又不敢向大黑提出反对意见,无趣地散落在毛毛和大黑周围,随时观察着动静。

央金在藏语中就是妙音女神的意思,而梅朵就是鲜花,央金梅朵的嗓音真的像天上的女神一样动听,尼玛像她的妈妈一样,也是能歌善舞,草原上顿时热闹起来。

我在这样快乐的氛围中度过了几天帐篷生活,突然有一天早上,我发现宁丽和宗哲一大早就站在帐篷前向远处眺望,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我懒得搭理他们,就跑到大黑身边躺着,大黑看羊们吃草,我躺在她身边,仰头望天,一边自语着,向大黑说自己的故事。

明知道大黑会听不懂,但我还是坚持用一种很和婉的口气说,大黑有时候也会回过头来,看我一眼,然后又转过头去看羊群。

我不知道大黑到底有没有听懂我说的故事,我尽量用蹩脚的藏语说,说不下去的时候,再改用汉语。

大黑很耐心,竟然没有因为我而感到烦躁,也可能,我对于大黑来说,就只不过像是一只围绕在她耳朵边的喋喋不休的苍蝇。

下午的时候,我所怀疑的事情得到了证实,一群金发蓝眼的外国人从大草原的地平线上向这边靠近了。

他们是来看獒的,这是宁丽从网上联系的客户,他们中间有美国人也有英国人还有加拿大人,我搞不清楚,他们居住地的气候是否真的能给獒们一个安适的家吗?

扎西木大叔用草原上接待贵客的礼仪接待这批来看獒的外国友人,宁丽和宗哲会英语,自告奋勇地充当了翻译。

那些外国朋友一看到各家的獒,就兴奋地议论起来,喜悦的神情洋溢在各自的脸上。

那些人一来就看中了毛毛,因为毛毛脖子上的那圈红缨络使他显得比大黑还要威武,大黑也被选中了,因为她是一只绝对纯种的獒,而且还黑得没有一丝儿杂色。

那些人张口就出价三百万美元,要买下大黑,毛毛的价和大黑差不多。

我所知道的是,对于獒的出口,那是受国家严格保护和控制的,我不清楚这些外国朋友是通过了什么手段才来到这里买獒。

第二十二章、獒的悲哀

在一沓一沓的钞票面前,多吉大叔只坚定地说了两个字:不卖!就把大黑牵回了帐篷。

央金也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她说:毛毛是我丈夫的命根子,多少钱都不卖!

虽然那些钞票着实诱人,但为了维护女儿,才让大叔也说:不卖,咱们牧民靠天吃饭,要那么多钱干啥?

扎西木大叔就让宗哲解释说:这两只獒是外来的,不是咱们这个族里的,他们不肯卖算啦,我们卖,这些獒们吃得又多,咱们靠天吃饭的哪养得起?早卖了早好!

我以前上学的时候英语就不差,在特种大队的时候又坚持自学了一段时间,虽然没考过什么级,但也粗略听得懂大概意思。

我很气愤扎西木大叔这样说,我没敢解释给多吉大叔和才让大叔听,怕两位老人家气坏了身子。

可那些外国人仍然坚持要买大黑和毛毛,甚至说,买不到大黑和毛毛,他们就不走了。

那些外国人果真说话算话,当真在扎西木大叔家住了下来,为了能把自家的獒卖个好价钱,扎西木大叔狠心又搭了一座大帐篷给他们住,还包下了那些人的一日三餐。

过惯了都市生活的人在短期内是无法习惯大草原的,尤其是半夜三更突如其来的狼嚎和其它野兽的叫声,在寂静的大草原上能传到很远很远,有一种回声的震撼力。

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晚上,帐篷外面的狼叫声时不时地响了起来,有时候晚上我就在想,不知道那一群袭扰村落的狼们还有没有每晚去村子外面嚎了?还是跟着小狼崽的气味,一路跟踪到了这里?

为了怕獒丢,又想自家的獒能卖个好价钱,不少人每天给自家的獒梳理打扮,晚上也舍不得扔在外面过夜了,都牵回了帐篷,拴起来,只有大黑和毛毛仍然守在自家的羊圈外面,两只獒对望着,坚守着自己的本份。

有一天晚上,狼偷偷摸摸地袭击了羊群,它们静悄悄地从栅栏上一跃而过,跳进了羊圈,羊们受到了惊吓,乱叫乱蹦,有的闪躲不及,被狼一口咬住咽喉,再咬一下就断了气。

大黑和毛毛冲进自家的羊圈里,满场子追着狼狂咬,狼不敢在才让大叔和多吉大叔家的羊圈里逗留,就跳到了别家的羊圈里。

大黑和毛毛又跟着跳进别家的羊圈里,追着狼咬,一边咬一边吼。

人们都被惊醒了,放出了拴着的獒,狼群终于被赶跑,但羊圈里的羊却被咬死了一半,咬伤得就更多,幸免于难的羊受到了惊吓,缩在圈子角落里瑟瑟发抖。

所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