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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有种掰弯我-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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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前,李姨说:“让万辰送送你,这儿家家都有车,不好打车的。”
沈煦推辞不过,硬着头皮上了万辰的车。
李美香要他保证以后常联系,这儿,就是他在S市的家。
车子驶出小区,沈煦说:“在公交站台放我下来吧!”
万辰看了他一眼,“找个地方谈谈吧,我有话要说。”
S市十年里变化很大,以前他们住的小楼早就拆迁盖成了三十层的高楼,路口的小吃街搬进了商场下层,形成统一的美食城。
主路两旁鳞次栉比的商铺,巨大的电视墙上播着文璇的新广告,新春的喜庆还在持续着,大红灯笼挂满城市的大街小巷。
沈煦不知道万辰要和他谈什么,十几年过去了,他们早就陌生得无话可说。
他现在已经是高高在上的副总裁,即将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还有什么要和他这小屌丝谈的?
难道,他还在担心当年恐吓他的那盘还珠格格?
沈煦无可奈何,轻声低叹,这下,解释起来有点麻烦了。
如果他不信那只是一盘还珠格格,逼着他交出莫须有的带子,最后恼羞成怒,再来个杀人灭口,自己岂不是死得很冤。
他转过头来瞧了瞧万辰的脸色,心下有些慌。
要不要,先报个警?
十几年前他就见识过万辰的心狠手辣,他可不认为如今登上高位的人会知道仁慈两个字怎么写。
沈煦后悔来S市了,他还没跟何磊见面呢,这就一命呜呼了,叫什么事啊!
车子驶下主路时,沈煦再也沉不住气,“到底要去哪?”
万辰瞟了他一眼,语气平淡地说:“很快就到。”
沈煦掏出手机给柳宣打去了电话,“喂……我还得过一会……我和万辰在一起……听到了吧,我和万辰,对,就是那个万辰,我坐在他的车上,应该是往西郊走,你等会再打过来,如果我不接,你就一直打,如果我还活着,一定会接的。”
万辰拧紧眉头,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
二十分钟后,车子终于停了。
沈煦坐在副驾驶位上,看着这个遥远记忆里曾经出现过的地方,下意识抿紧了唇。
☆、第40章 补偿
十七岁时;在这片希望的田野;这片绿意盎然的草地;他们用欢笑和汗水纪念最美的年华。
那一天;沈煦哭了,为什么哭记不清了;只知道后来有人吻了他。
嘴唇上轻柔的触感,像是他的错觉一般。
他睁开了眼,那个曾经最爱的人,靠得如此近。
沈煦收回目光;低头轻叹一声,冬天的这里只是一片枯草地,杨树剩下光秃秃的枝丫守在寒风中。
他不明白;万辰为什么要带他来这里?
没有解释,万辰下了车,径直走向河边。
沈煦也下了车,慢步来到他身后。
万辰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白气氤氲的水面,“很快,这里也会被开发,以后再也看不见这样的景色。”
沈煦没有回答,曾经丢了初吻的地方,再见时也没有想像中的感慨万千。
过去的,都过去了。
万辰回过头,眼神不再似平日的冷冽、清明,变得温柔,“沈煦,以前的事,是我做得不妥,对不起。”
万辰的声音很轻,饱食自责和愧疚,那一声对不起,幽远、哀伤。
沈煦注视着这样的万辰,陌生得他几乎认不出的万辰。
12年了,过了12年,他才想起来要道歉,对不起,那一句对不起,真有那么重的分量?
他回过头,声音淡淡的听不出波动。“算了,过去的事就别提了。道不道歉,没有任何意义。”
再多的对不起也换不回他曾经拥有的家,怨恨淡了的今天,只能做路人了。
“沈煦,”万辰说:“如果可以,我想补偿你。”
沈煦的嘴角勾起笑,“补偿?”他抬眼看向面前的男人,“用钱吗?可是,我没有卧病在床的父母,也没有需要养活的妻儿,万辰,我就是一个人,怎么会缺钱呢?”
万辰:“沈煦……”
沈煦回过头,看着万辰的眼神平静如水,“你没必要自责,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就好好的生活下去吧!这是你的梦想,为了它可以抛弃一切,如今实现了,好好珍惜吧!以后,我不会再回S市,这辈子我们都不用再见了。万辰,你不用觉得有愧于我,十几年了,那些事,我都淡忘了。如果你把它当成个心病,以后每年清明上香的时候,为我父母多上一支,对不起那三个字,留着那时候再说。万辰,你欠的人,不是我。”
正月天,寒风刺骨,沈煦整了整衣领,往车旁走去。
沈煦挺拔的背影落在万辰眼中,他不自觉握紧了拳头,压制住即将冲出口的话。
12年过去,男人已经不再是一头热的无知少年,岁月带给他成长的同时,也把无法磨灭的伤口烙在心上,寒风中坚毅挺拔的背影下,是长久的孤寂,凄凉。
万辰闭了闭眼,转过身去。
几个月后,这里的一切将不复存在。
当年的青涩初吻,也会随着时间的逝去,从两人心头慢慢消失。
到达酒店,沈煦下了车,万辰打开车门,“这几天你暂时住在这儿,有什么不方便的,再跟我说。”
沈煦眉头微皱,这人,还真以主人自居。
“谢谢你的好意。”
万辰还想再说什么,沈煦却已转身回了酒店。
换回昨天的衣服,沈煦即刻办了退房,房费是记在万辰名下的,他也不去死要面子地充冤大头。
回到小旅店,他一身轻松,倒床上休息了会便去赶赴柳宣的约会。
到达饭店时,李达他们已在那儿了,柳宣的未婚夫是当地的小企业家,为人随和,和他们这一群贱客挺聊得来。
婚期定在下个月,沈煦一脸为难,“要不,今儿我把礼金提前上了,下个月,实在抽不出身。”
S市,这辈子的最后一次,该见的人也见了,该说的话也说了,该放下的,通通放下了。
父母的骨灰早已移到T市的墓园,这里,就永久的告别吧!
吃完饭,他们去了附近的酒吧,在路上,肥妞凑到他身边。
“我听柳宣说你下午和万辰在一起?”
“嗯。”沈煦抽出一根烟,“介意吗?”
肥妞摇摇头,“沈煦,这么多年,你一直和万辰有联系吗?”
沈煦点上烟,抽了一口,“没有,毕业以后,一直就没见过。如果不是同学会,这辈子都没机会见。”
肥妞看了他一眼,“那就别见了,万辰,不是个值得处的朋友。以前他跟我们就不是一路人,以后,更不可能了。”
沈煦笑笑,“我知道。”
散场的时候柳宣问他什么时候回去,他说定了后天早上的车票,明天还能再陪他们疯玩一天。
刚回到旅店何磊打来电话,也问了同样的问题。
沈煦疲惫地躺在床上,手机贴在耳边,闭着眼睛放松地和他聊天。
何磊是他的按摩师,只要听听他的声音,似乎乏力感也会有所减轻。
这感觉,挺好。
“后天早上的车,下午两点多应该能到家。”
“不打算绕到我这儿来看看?不给我惊喜吗?”
想起上次的乌龙,就觉可乐,沈煦说,“不敢了,再被放鸽子我会暴走的。我先回家歇两天,养足精神再去找你,怎么着也得让你看到最佳状态的我,你真的不会嫌弃我这个颓废丧志的中年大叔吗!别打击我,我玻璃心。”
何磊:“这会这么没自信了?昨天是谁在我面前自夸全班就一人没长残的?”
沈煦哈哈地笑了好一会,在床上滚一圈就裹紧了被子,放低声音在寂静的室内。
“何磊,我想你了。”
想念,与日俱增,像17岁的初恋,时刻挂念着一个人。
他以为,再也不会有这种感觉了。
如今……
爱上一个还没见过面的人,是不是特2
手机那边停顿了一会,传过来一个温和、清润的声音。
“沈煦,我也想你。”
第二天五贱客齐聚一堂,用疯狂的姿态逛遍S市的著名景点。
柳宣拿着拜佛的香追着沈煦满寺庙的跑,肥妞用吃剩下的鸡骨头猛敲李达的脑袋,王棋拿着手机记录他们欢笑的点滴。
三十岁的他们,维持着永远年轻的友谊。
最后他们一起回了趟母校。
学校的大操场上,18岁的柳宣高举话筒说出爱的宣言,30岁的柳宣以饮料瓶为话筒站在稍远的地方大喊着当年轰动校园的话。
我现在在这里郑重地告诉你们,沈煦不是同性恋,他是我男朋友……没有人比我了解他。要羞辱他、伤害他,你们还不够格……沈煦,是我用心爱着的人,是一个值得我爱的人。
柳宣将饮料瓶重重摔在地上,台下,掌声雷动。
肥妞噢耶两声后冲着他们大喊道,沈煦,我也爱你。不管何时,你永远是我们的朋友。
李达用手拍着啤酒肚打拍子,沈煦,你是我们的骄傲,我也爱你,柳宣,加油!
王棋摇着头说,你们怎么可以在神圣的校园干这种事,一个个地以妨碍风化罪都给我抓起来,说完,他跑到柳宣原先站的地方,高声呐喊,沈煦,我也爱你,是个男人,就给我挺住了。要知道,不管何时,我们都在你身边。
五贱客放声大笑,笑他们激扬的青春,在那岁月里,他们荒唐,他们幼稚,他们无所畏惧,他们是自己的主人。
沈煦高高举起大拇指,耀眼的笑容和12年前重叠在一起。
他们有着共同的名字,朋友。
晚上回到旅店,洗完澡躺上床,沈煦摸出手机想给何磊打个电话,结果手机一亮,冒出一条短信。
“沈煦,我们,还有没有可能?”
一个陌生的号码,沈煦想了好一会才猜到一种可能。
会是,万辰吗?
他皱起眉头,被这个可能恶心到了,不管是不是,果断拉黑。
第二天一早他拒绝朋友的送行独自上了火车,发个短信和他的伙伴们一一告别。
十二年后的重逢,拉下了完美的帷幕。
他的朋友们一切安好,这就够了。
再见面,也许会是又一个12年。
火车鸣笛,拉着沈煦永远地告别了这个城市。
这一次,他微笑着离开。
下午两点多到达T市,打车来到家前的广场,远远瞧见小店的卷闸门外站着一个人。
拖着行李,他穿过广场,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到四宝店里寻摸了一袋零食叼在嘴里。
回过头,那个人正好奇地打量着他。
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带着金边眼镜,个子看着比他还猛一点,穿着挺讲究,长相如果可以打分的话,绝对在85以上,尤其那笑容
妈的,他干嘛对自己笑啊,还笑得那么猥琐!
沈煦回过头,咬着零食袋含糊不清地问四宝,“那谁啊?”
四宝瞅了一眼,摇摇头,“不认识,站那有一小会了。”
沈煦警惕地瞅了那人一眼,拉着行李站到卷闸门前,蹲下身开了门,回过头,那个人还在盯着他,这一次,嘴角快咧到耳后根了。
要不是嘴里咬着东西,沈煦真会骂一句,你变态啊!白长那么斯文的脸,要笑,到精神病院笑去。
卷闸门哗啦一声拉到半空中,刺耳的响声让沈煦脑中一激灵,回过头,瞪大双眼,不可思议地望着他。
“你,你,你不会是”
零食掉在地上,沈煦嘴巴张得老大。
那人微笑着同他打招呼,熟悉的温柔男声毫无预警地响在他耳畔
“你好,沈煦,我来了。”
☆、第41章 番外:温暖辰光(上)
万辰是在盛夏的一个夜晚出生的。
那天万徽值夜班;在医院接到母亲的电话;骑着老旧的自行车一路飞驰着往医院赶。
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幸而只是手掌擦破了皮;他抬起头看了一眼满天的星辰,忽明忽暗;璀璨夺目。
来到医院,妻子顺产生下一个男婴,小小的婴儿哭声很响亮。
母亲喜得合不拢嘴,万徽忙前忙后伺候了一整晚才让这小家伙消停下来。
第二天;万徽翻字典查了好半天,最终给儿子取名万辰。
辰,是日、月、星的总称;他希望儿子有光辉的事业,有相互扶持的妻子,有能奉献自我、照亮别人的博大胸襟。
林燕抱着两个月大的沈煦前来看望,万辰笑着打趣,这小哥俩以后可得好好相处,煦、辰,煦辰,温暖的辰光,寓意太好了。
可惜两小家伙没随大人愿,从会走会跑就开始掐,掐得鼻青脸肿,掐得吱哇乱叫。
李美香和林燕感情好,常常泡在一块,两小毛娃就被迫放在一块堆积木、玩发条小青蛙。
尽管李美香教了万辰无数遍“妈妈”他人生的第一个发音还是“西西”
一开始李美香以为他要尿尿,抱着他把了好一会也不见动静,小万辰急得乱动,从妈妈身上下来后,直朝沈煦爬去,一个劲喊西西,西西。
小孩子发不好煦音,他以为的西西,就是沈煦的名字。
林燕笑得前仰后合,李美香一脸无奈,这儿子,是不是白养了。
后来长大点,掐得更厉害。
李美香感叹,明明看着感情很好,为什么搁一块就非得打打杀杀的,这两孩子是哪儿犯冲啊!
万辰自有意识就认识了沈煦,不知道是不是天天被捆绑在一起的感觉极不好,总之,他就是和沈煦合不上拍子。
三岁他当着一众小伙伴的面大叫沈煦是个屙裤精;五岁,沈煦揭发了他抹黑玲玲白裙的事。
诸如此类的小摩擦每天都在发生。
万辰不喜欢沈煦,这一点是肯定的。
万辰七岁那年,疼爱他的奶奶被查出患有肝癌。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给她治病,只能开了药拉回家熬着。
李美香怕万辰被传染,勒令他少进奶奶的屋。
母亲每天端着饭碗进进出出,万辰扒着小屋的门朝里面瞅。
奶奶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到最后腹水严重,几乎吃不下东西。
看着她痛苦的样子,万辰好几次流着泪问母亲为什么不把奶奶送到医院,给她打针吃药,病就能好了。
奶奶去世那天晚上,父亲赶到医院,却没来得及看老人一眼。
父亲跪在地上嚎啕大哭,那是他第一次看父亲哭。
从那些断断续续的自责声中,他稍稍明白一些事。
他们家没钱给奶奶看病,父亲没本事不会巴结讨好那一套,干了十年还是个小工人。
那天晚上回到家,李美香搂着万辰睡在床上,怕他吓着了,轻轻拍他的背。
万辰睁大双眼,搂着他妈,“妈,以后我长大了挣很多钱,当大官,买大房子给你们住,好不好?”
李美香笑着亲了亲儿子的脸颊,“好,妈以后就指望我们辰辰了。”
万辰很聪明,几乎每个教过他的老师都这样夸过他。学习对他来说不是什么费力的事,但他也并不会就此松懈。
喜欢上沈煦,绝对是意外中的意外。
每天见面,每天听着他喊自己的名字。打开小窗探出头,楼下那人别扭地喊他下来吃饭,还总要附带一句“是我妈让我喊的,我可没想喊!”
夏日乘凉,一张小凉席上坐着两半大孩子。
沈煦和附近的孩子疯玩累了后呈大字型横躺上去,把万辰挤到了边边角角。
“让一让!”
“不让,这是我家的席子。”
“不让我躺你身上了。”
“你敢……哎哟……你真压……姓万的,我跟你没完!”
沈煦因为打架被关了小黑屋,母亲将水烙馍里卷了菜和鸡蛋让万辰送下去给他吃。
沈煦一边大口嚼着水烙馍一边将脸凑到万辰面前,“哎,万辰,咱们和好吧!看在你给我送吃的份上,我既往不咎,叫声大哥,以后我罩着你
。”
万辰像听到了很大的笑话,扶着墙笑了好一会,“大哥,小的给您送牢饭来了,您好好享用啊!”
一张屉布飞到了沈煦脸上,万辰一溜烟跑回了家。
小升初,万辰得了全校第一。
中午到父亲单位送饭,厂子里的人都夸万辰聪明、懂事,将来一定有出息,万徽好福气,养个好儿子。
脑满肠肥的厂长路过这,把所有人骂散后,对着万徽好一通数落。
万辰看着一向高大的父亲却始终低着头弓着腰挨训,一句反驳的话也不敢说。
万辰跑回了家,擦擦泛红的眼睛,在日记本上定下了自己的目标。
他以后绝对不要再过没钱看病的日子,不要一辈子低着头做人!
升上初中后他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李炳军来找过他几次,他除了偶尔陪他吃个饭聊聊天外,对他提出的跟着他混的要求一概回绝。
虽说是亲戚,可他打从骨子里瞧不起李炳军。
父亲吃喝嫖赌,从小跟着贫苦的母亲生活,这种人才最应该发奋图强,可李炳军却选择了另一条路,一时的捷径毁了他一生。
初二那年父亲单位集体报了旅行团,去海边玩两天。
年轻的沈煦穿着单薄的泳裤欢呼着跳进了大海里,翻滚的海浪过后,他从水里探出头,朝气蓬勃的笑脸在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泽。
万辰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沈煦长得随母亲,杏核眼高鼻梁,薄唇一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随着年龄增长,越发帅气。
万辰的目光追了他许久,许久。
升上初三,他和沈煦的关系终于近了一步。
打架事件过后,他每天都会来到沈煦的小屋给他补习功课。
一开始,他说一他说三,他说坐他偏站,他翻脸他求饶,圆珠笔和练习卷在空中亲密接触后四分五裂。
到后来,他揪了他的头发,他扯了他的衣领,顶着两只鸡窝头的人重新偎在一起写写画画。
万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抽出时间管这小混蛋,但渐渐地,他喜欢上这种感觉。
沈煦身上有无穷的活力,真正散发出来,很吸引人。
他喜欢自由奔放的沈煦,肆意张扬的沈煦,追着青春的步伐无拘无束的沈煦,一点点走进他心里。
不得不承认,沈煦成了他的初恋。
在知道沈煦和李炳军见面后,他气坏了,二话不说跑去找了李炳军。
他清楚李炳军是什么样的人,却不明白沈煦怎么会傻到这种地步。
一脚踹开KTV的门,万辰怒气冲冲地砸了酒瓶才吓散一屋子的小太妹。
李炳军脸色变了,“万辰,你想干什么!”
万辰脸上毫无惧色,“我再说一遍,别招惹沈煦!”
李炳军:“沈煦是你什么人?想罩他,先看看你有没有这能耐。”
万辰:“不管有没有能耐,我都罩定了。表哥,你也不想让舅妈知道你整天都在干什么吧!”
李炳军危险地眯起眼睛,“万辰,你这是找死!”
“是吗?那就试试看吧,只要你弄不死我,就给我离沈煦远点!”
接下来,是一场恶战。长年打篮球锻炼出来的体格让他在打架中很少输过,撂倒一两个不成问题,可当四五个人一起扑上来时,他难免吃亏。
身上挨了结实的几下,打红眼的人摸到了一把水果刀,狠狠刺向某个拿着酒瓶砸过来的人。
后来,为了那一刀,他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夕阳的余晖洒在书卷气过重的小屋,万辰站在窗边,一手紧紧抓着窗帘,愤慨的目光直望窗外残阳。
这个世界从来就不是公平的,他一直知道。
尽管他付出了超过一般人三倍四倍的努力,可又怎么样呢,结果,他只能被刷在理想的门外。
为了沈煦,他不知道这样值不值,却不会后悔。
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么做,因为那个人,是他想与之一同奋斗到终点的沈煦。
他们,会一起站在人生的最高点,把相连的名字写在彼此心中。
那是从始至终,不曾改变的,温暖辰光。
高一下学期柳宣的到来,捅破了他们之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
学校组织春游活动,一上车万辰把书包放在里面,自己坐到了外侧。眯着眼看窗外,那个人懒得和猪有得一拼,不到最后一分钟绝对爬不起来
。
果然,不一会,一个熟悉的身影急匆匆往这边跑来,万辰嘴角勾起笑,拎起书包抱在怀里坐到了里侧假寐。
沈煦冲上车,和朋友们打了招呼后朝这里走来。
一路上,万辰没说过一句话,却偷偷睁开眼瞧了某人的后脑勺很多次。
要说柳宣小妮子没心眼他可一点不信,切个生菜也切到手,还嚷嚷着要沈煦陪她去校医那儿。
万辰的脸色不好,尤其看到沈煦毫不忌讳地吸了一下她的手指,他的脸色更加难看。
吃饭时,沈煦起身去打汤,万辰跟在他身后。
接过汤勺,眼角余光瞧见沈煦转身离开,他咬咬牙,舀起一勺热汤浇在自己左手上。
低呼一声后,果然引来了沈煦的注意。
抓着他的手浸到河水里,沈煦一脸焦急、担忧,他却尽量表现得很平静。
虽然被烫伤的手疼得钻心,他仍忍着一声不吭。
直到那滴泪落在手背上,他看到了沈煦哭红的眼睛,深深触动了心底的弦。
他条件反射地吻了上去。
那是沈煦的初吻,同样,也是他的初吻。
工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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