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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有种掰弯我-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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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谅他的心情,沈煦什么也不说,王猛一开始还在家里喝,后来就发展到出去喝,回来时常常是下半夜了。
李达建议找个保姆,沈煦毕竟是男的,而且他们还曾经是恋人,王猛嘴上不说,心里肯定还是会有想法的,尤其不太清醒的柳宣很粘他,李达有几次看到王猛的眼神,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沈煦思虑再三,还是否定了这个建议。柳宣情绪刚刚有点好转,陌生人的到来是不是会影响她的心情,沈煦不想去赌。
晚饭后,沈煦带着柳宣在楼下散步,一开始柳宣很排斥,总紧紧抓着他的袖子,畏畏缩缩的不敢往前走。
沈煦多次鼓励后,她尝试着下了楼。
渐渐的,她不再惧怕擦肩而过的人,偶尔还能和沈煦聊上两句。
坐在秋千上,沈煦在她背后一次次推着她。
秋千带着她飞上半空,白色长裙在风中飘扬,她的笑声持续回荡在沈煦耳边,仿佛回到了他们的时代。
柳宣,无论如何,我一定会把你带回来,回到这个世界上,再苦再难,我们,一起活着。
有时,他们会碰上万辰。
一身休闲装的男人拎着装了冰淇淋的袋子跟在他们身后,沈煦回过头,他腆着笑脸凑上前。
柳宣还是会排斥外人,倒不再哭闹,安静地坐在一边吃冰淇淋。
万辰在健身器材边摆弄两下,热了,就干脆脱下薄外套,露出里面的白背心。
五月的天,已经很热了,不动还好,稍稍运动一下就是汗流浃背,万辰冲着他喊,“过来试试,你以前爬单杠抓吊环可是高手。”
沈煦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很久不玩了,现在,除了跑跑步,别的都不行了。”
万辰拿着外套擦了擦额头脖颈的汗,走到他身边,递给他一个包装好的长盒子。
沈煦不解,万辰说:“生日礼物。”
沈煦:“我生日已经过了。”
万辰:“我知道,这东西早就买了,上次来我家时就想送给你的……你看看吧,不喜欢的话,就扔了。”
沈煦:“万辰……”
万辰回过头,柳宣的冰淇淋吃了大半,抬起头来,努力挤出个笑面对他们。
“沈煦,不管将来怎样,这段日子,就让我陪你一起。不管是为了柳宣,还是为了你。”
万辰的眼睛明亮如星,定定注视着他。
柳宣站起身,轻声唤他的名字。
沈煦看了他一眼,朝柳宣走去。
晚上,洗漱过后,他坐在书桌前,打开了盒子。
一支笔,一支钢笔。
沈煦拿起来,在灯下仔细端详。
朴实无华的一支钢笔,磨砂的触感,冷硬的线条,说不出特殊在哪。
金属外壳上刻着几个字,沈煦难以置信地盯着那些字。
那是一个老牌子,在十几年的发展浪潮中被彻底淹没了的牌子。厂子早就不在了,如今没人记得这牌子,没人记得它曾经的辉煌。
那是沈煦第一次送万辰的礼物。
少年沈煦站在窗边假装看风景,眼角余光却瞄向正在拆礼物的万辰。
万辰毫不在意地对他说谢谢,沈煦的耳根泛了红,低下头,用极低的声音说,“万辰,谢谢你。”
那是他们友谊的开始,是他们,靠近对方的开始。
全新的钢笔在灯下反射耀眼的光,沈煦不知道万辰是如何弄到这支笔的,又或者只是一支普通的钢笔刻上了带有记忆的牌子。
万辰的意思很明显,一切,重头来过。
可他们,怎么能,重头来过。
伤害无法抹去,就连心,都被丢弃了,谈何重来。
在沈煦细心的照料下,加上心理治疗,柳宣渐渐打开了心结。
终于肯对着医生说出那段黑暗的日子。
沈煦等在外面,在她走出治疗室的第一时间,伸出双手拥抱她。
柳宣重新站起来了。
她把泪水和呜咽埋进沈煦肩头,把一点点重拾的信心展露给这个世界。
她最终,没有被压垮。
遗憾的是,有些事,还是不可避免的改变了。
王猛不再酗酒,每天很长时间待在公司,偶尔回来已是深夜。
这天,沈煦买了酒想给柳宣庆祝,给王猛打了几个电话他都推说忙。柳宣也不介意,两个人六七盘菜吃得很开心。
柳宣虽勇敢从伤痛中走出来,性格却不再似从前那样活泼欢快。
她变得依赖沈煦,在面对不常回来的丈夫时她小心翼翼,只有沈煦,能让她放心依偎。
那天,他们聊了很多,因创伤后遗症柳宣的表达能力不如从前,但她仍努力把句子说得完整,意思表达清楚。
柳宣尝试着向沈煦说出那几天的遭遇,沈煦却阻止了她。
“再等等吧,等你的伤彻底好透,等你变回从前那个疯丫头时,再告诉我。”
柳宣感激地笑,沈煦握住了她的手。
王猛回来时,正巧看到这副光景。
他从鼻子里发出不屑的轻哼,“看来,我回来的不是时候。”
沈煦惊讶地回过头,王猛不悦地瞪了他们一眼,转身朝外走去。
沈煦慌忙追上去,“王猛,你怎么了?”
王猛甩开他的手,“还要问我怎么了?沈煦,你们要把我当傻子哄到什么时候?”
沈煦:“……”
王猛连多看他一眼都嫌厌烦似的,移开眼,“那些报导我也看过,你和柳宣当年都是风云人物啊,看看她为你干的那些事。如今,老天给你们个机会,是不是要和她重续前缘啊!”
沈煦:“王猛!”
王猛一把将他推到墙上,凶神恶煞地说:“你做得够多了吧!还想怎么样?!沈煦,这个家让给你们行不行,我眼不见心不烦!”
王猛走了,沈煦站在门外发了好一会呆才进去。
柳宣还是不太能适应这种情况,局促不安地在屋里走来走去,牙齿咬着指甲,见他进来,急忙上前问他出了什么事。
沈煦摇摇头,给她一个安心的笑。
一晚上的深思熟虑后,第二天,沈煦提出了回家的想法。
柳宣现在情绪已趋于稳定,他一直留在这也不合适,毕竟要陪她走一辈子的人是她的丈夫,而不是他。
柳宣紧咬着下唇,犹豫了好长时间,才点了头。
沈煦走时,李达陪着柳宣一起送他,难得的是,王猛也来了。
沈煦只对王猛说了一句:好好照顾柳宣。
他的立场没资格说太多,也不想因为说多再引起王猛的误会。
只要柳宣能好,其它什么都不重要。
他和朋友道别,李达拍了拍他肩膀,“别一走又是十几年的,偶尔也回来看看,这城市里还有我和柳宣呢,别不把我们当朋友。”
沈煦笑,“好。”
他来到柳宣身边,“柳宣,我走了。”
柳宣的眼泪含在眼眶里,无声地点点头。
沈煦转过身,柳宣下意识抓住了他袖子。
在那双含泪的眼里,他看到了深深的无助。
这一个多月来,是他一直陪在柳宣身边,难免让她产生依赖。
而这一走,她又要重新适应别人。这个过程里,王猛能否付出耐心和细心。
沈煦劝自己不要再多想,他们也是因爱结合的,柳宣出事时,王猛的担心和着急毫不掺假。
他要相信,他们会越走越好。
也许一年以后,会再次听到他们的好消息。
沈煦拉下柳宣的手,他知道今天的自己是残忍的,可这一步,柳宣必须踏出去。
他登上了开往T市的火车,在火车隆隆声中回到了阔别两月的家。
独自一人的,家。
☆、第66章
当沈煦拉着行李出现在四宝小店时;四宝夸张地揉了揉眼,最后一拳捶在他心窝,“你怎么不死外面,你还知道回来啊!”
沈煦揉揉心口,原谅了他的小粗暴;摊开双手,上前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我的四宝;我终于回来了。”
家;还是原来的家。
只是;蒙上了厚厚一层灰。
休息了一整天,沈煦哼着幼儿园小天使们爱唱的小蜜蜂,将屋里屋外来了个彻底大扫除。
嗡嗡嗡;嗡嗡嗡,大家一起勤做工。
拆被单,擦柜子,清理冰箱,沈煦累得直不起腰。
来匆匆,去匆匆,做工趣味浓。
抱被子,晒冬衣,刷旧鞋,沈煦不小心闪到了腰。
天暖花好不做工,将来哪里好过冬?
小天使们齐齐从幼儿园里飞出来,攀上了他的脖子,跳上了他的摇摇车,追着他问沈叔叔去哪了?沈叔叔被坏人抓走了吗?坏人为什么又把沈叔叔放回来了?因为沈叔叔的肉不好吃吗?
嗡嗡嗡,嗡嗡嗡,别学懒惰虫。
沈煦一声暴喝:沈叔叔的肉很好吃!!!
四宝开了空调,菜刚端上桌,沈煦就进来了,整个人趴在桌上累得一动不想动。
四宝把盛好的饭放他跟前,“悠着点,以前也没见你那么爱干净。这次那么拼干什么?”
沈煦有气无力地说:“我以前哪走那么久过啊,屋子里的灰真有三尺厚。”
四宝瞟他一眼,“你的三石哥呢,怎么不让他过来帮帮你。”
一听他提起何磊,沈煦不吭声了,抱着碗猛扒饭。
四宝看出端倪,一个劲追问他怎么回事,这种事又瞒不住,沈煦索性直接说了,他出国了。
四宝瞪大眼:“出国?是出差吗?去多久?”
沈煦:“三年,也许更久。”
四宝一脸不可置信,“三年?!太长了吧,那,你们岂不是异地恋啊!呃……好像你们以前也是异地,不过,没那么离谱就是了。”
沈煦什么也没说,若无其事地吃着饭。
四宝:“那,你们,还能谈得下去吗?”
沈煦摇摇头,对何磊,对自己,他都没有信心。
四宝没再说什么,夹菜吃饭,不时叹上一声,为沈煦可惜了。
这段无疾而终的感情,在他心里划上了一道伤,他不知道要用多久才能痊愈。
何磊为了事业,选择了离开,单看结果,和十三年前如此相似。
只是今天的自己,学会了成熟,学会了理智,他潇洒放手,说一句祝福的话,他们,还有重逢的可能。
如果十三年前也能像这样,该有多好。
沈煦有时候会想,自己有多失败啊,在爱人心里,永远比不过他们的理想。
可,又能怪谁。
何磊没有错,他也没有错,也许真应了那句,没有在对的时间爱上对的人。
如果几年以后他们才相遇,应该会有个好结局吧!
晚上四宝从冰箱里拿出两瓶冰啤,扔给他一瓶,两人坐在小藤椅上看广场上热闹的人群。
小孩子们手里挥舞着萤光棒,塑料气球,大一点的扭着屁股玩滑板,几个爱八卦的妇女们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老大爷们拿一把蒲扇惬意地摇啊摇。
沈煦想起了刘雅家那档子事,问起时,四宝吭吭哧哧了老半天才说出实话。
他最终还是掏了钱,整整十万块,几乎是他这几年所有的积蓄,给了刘雅,不是借,是给。
沈煦一听脑子都要炸了,对着人不断炮轰:你脑子缺弦啊,十万块全给她了,你就不怕她事后跟你崩了,这钱你要得回来吗?!!!
四宝低下头,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不会的,刘雅不是那种人,我们处得一直很好,我给她钱的时候,她还感动得哭了。沈煦,我是真喜欢她,也想着和她好好的,将来,结了婚一起经营这家小店。
沈煦不知道还能说什么,这种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就是说破天也拉不回一个执意喝爱情水的人。
只能祈祷自己是小人之心了,其实刘雅也是真心爱四宝的,用不了一年,应该就能听到他们的喜讯。
回屋休息前,四宝问,何磊还和他联系吗?
当然是联系的。
何磊刚到那边,一堆的事要学,一堆的工作要做,他们没有太多时间耗费在闲聊上。
几乎是两天一次,在网上见见面,聊聊各自的生活。
奇怪的是,以前没见面时也是这样,那时候话题多得说不完,可现在,好像再也找不回那种感觉了。
虽然何磊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可,他们渐渐都发现了这种情况。
聊天的时间,慢慢缩短了。
第二天,沈煦手机上再次出现了一个不常见的名字莫凡。
莫凡在电话里提起要离开的事。
路迁的一再纠缠让莫凡身心俱疲,老刘再看不下去,找路迁说理时,两人一言不和打了起来。
莫凡自然是站在老刘这边,冲着失去常态的路迁歇斯底里地吼着让他去死!
我根本就不爱你,早就不爱了!!!没了,结束了,什么爱都消失了,不爱就是不爱,你到底懂不懂?!我对你,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打架事件过后,老刘申请调往别的市,最近调令下来了,他们很快就会离开。
这两个月发生了不少事,沈煦在电话里祝福他们,并约定临走之前一起吃顿饭。
莫凡离开了也好,路迁的爱太过疯狂,长期下去,只会烧毁他们所有的回忆。
让曾经的美好变得丑陋不堪。
至此,沈煦的生活又回到了过去的状态。
十几年,他就是这样走过来的。也有寂寞,也有烦闷,到最后,还是化为了平淡。
他习惯了这种平淡的生活,一时的涟漪惊不起滔天巨浪,只能化归平静。
他在QQ上和柳宣聊天,时间不敢太长,多数时候只是问问近况,确定她没事就好。
她和王猛还在适应彼此的阶段,那些可怕的伤害不能一下子抹去,王猛的耐心和细心尤为重要。
聊着聊着,屋外四宝高声喊他。
沈煦穿过小店走出去,一个衣冠楚楚的不速之客站在屋外没心没肺地朝着他笑。
沈煦快要暴走了,眉头拧成个“川”,这人一定要这样阴魂不散吗?!
四宝像主人一样热情地和他聊着天,那人看了眼沈煦,对四宝说:“你这儿有空屋吗,我租一间,住几天。”
四宝一愣,同样回头看了眼沈煦,“说什么租啊,万哥你随便住,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沈煦把那句“你来干什么”憋回了肚子里,眯起眼不悦地瞪向四宝。
四宝回过头,冲着他嘿嘿直乐。
后来沈煦才知道,万辰刻意透露了他有两个旅游名额,香港双飞六日游,可惜时间冲突没法去。
四宝乐得只差没在他面前摇尾巴了。
沈煦揪着四宝衣领把他甩墙上,“你没去过香港啊?!不去香港会死啊!什么叫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啊!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一生拉黑!!!”
四宝一脸委屈,“人家真的没去过香港,刘雅也一定很想去,你就让我手短一次吧,以后应该没什么机会再去的……”
傍晚,万辰入乡随俗换上了白背心、大裤衩,趿着人字拖晃晃悠悠进了沈煦小店。
看见这一身装束,沈煦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
十七八岁的万辰这样穿没什么,可三十岁身为副总裁的万辰……他要是偷拍下来传到网上,会不会让他身败名裂?
万辰随手挑起一个儿童玩具,拿在手里研究了半天,“这要怎么玩啊?”
沈煦没理他,没事,人万辰会自言自语,“我们小时候可没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那时候天天打弹珠,摔宝,女孩子喜欢跳房子跳皮筋,你那时可废柴了,一跟你一组摔宝总是输,就你这臭技术还好意思成天拿着宝到处找人摔……”
儿时的记忆在万辰口下变得鲜活,鼻子邋遢的沈煦和鼻子邋遢的万辰,撅着屁股趴在地上打弹珠摔宝,最后万辰总会恼得跳起来指着沈煦的小鼻头,“笨蛋沈煦,我再也不跟你一起玩了。”
“卟哧”一声,沈煦没忍住笑出声。
万辰的目光定格在他脸上,随着他的笑弯起了嘴角。
晚饭四宝下的厨,清清爽爽的凉面浇上喷香四溢的卤子,配着冰凉的啤酒,四宝愣是吃了三大海碗。
凉面做得很地道,万辰赞不绝口,四宝得意地说:“不是我自夸,别的我真不行,可这凉面真是我拿手绝活,每年夏天去我姐家她们都缠着让我做,夏天吃这个最舒服了。”
沈煦平时也是两大碗的量,可今儿旁边坐了个晦气的人,他只吃了一半。
四宝拍拍滚圆的肚子,突然生出许多感慨,“唉,你说人和人怎么差别就那么大呢!你和煦哥一栋楼里的邻居,从小玩到大,可现在,你成了大公司的总裁,而煦哥却只是个经营小商店的个体户。唉,人的际遇,变幻莫测。什么时候我能中个大彩票,开个公司当当大老板,这一生,可就圆满了。”
夏日夜风吹进小院,头顶上的无花果树散发着清香,沁人心脾。
万辰笑笑,目光移到沈煦身上,“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开心,当老板也有当老板的烦恼。每天关在空调屋里办公,没完没了的应酬,这个世界总有许多比你强的人,你要卑躬屈膝、巴结奉承,你选择了这条路,就不能抱怨留给家人的时间太少。如果公司经营不善,你就更忙了,跑银行找投资,为了手底下十几二十人,你会跑断腿磨破嘴皮,到最后,还是没人能理解你。谁的人生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当你的欲望获得满足时就必须承受与之相对等的痛苦。有舍,有得。”
沈煦抬起眼,正对上他留恋的目光。
万辰的人生,也有痛苦吗?
四宝挠挠头,“这么麻烦,算了,我还是继续当我的小老板吧,最起码我能天天这样和你们一块吃饭、打打牌,不时还能旅个游,”心虚地瞄了眼沈煦,他清咳一声,“小人物也挺好的。”
晚上回到家,沈煦在日历上记下次进货的时间,目光却不经意瞥到七月底的某一天。
曾经,他把那个日子深深记在心里。
以至于到了现在,还没有忘记。
第二天,四宝整装行囊朝他的朋友们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地说:“别太想我,肯定不会给你们买礼物的,香港东西太贵了,想吃什么屋里自选啊!”
万辰笑,沈煦伸出一脚把他踹上了出租车。
四宝带着他的刘雅去了购物天堂,从那天起,小城市的小幼儿园旁的小超市换了位表面纯良内心狡诈的,小老板。
☆、第67章
七月酷暑,T市大大小小的游泳馆里到处人满为患。
避开高峰时段;个体户小老板在星期天中午时分给自己放了个假;泡在清凉的水中;抛却烦恼,享受生活。
小时候;沈煦很喜欢游泳。
十二岁那年参加过市办的小学生游泳比赛,拿了个第一名回来。
那是沈煦人生里唯一值得骄傲的事。
那一天;林燕搂着湿漉漉的他尖叫欢呼,沈国忠难得对自己的儿子竖起了大拇指。
阳光下,父母的笑脸是他生命里最美的画。
冲出水面;趴在水线上,沈煦想起了那一天路边的麦芽糖,餐桌上摆着的健力宝,童年的味道早已消散,而家,家里的人,永远留在了记忆里。
旁边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游到他身边,“大哥,你游得可真好,教教我们呗!”
沈煦笑着轻拍了下他脑袋,“什么大哥,叫叔!”
话毕,他潜进水中,游向了那一群半大孩子。
人开始多起来的时候,他出了游泳池,朝淋浴间走去。
走廊里,站着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沈煦目不斜视走过他身边。
打开水阀,温水如柱冲刷着他的身体。
他一点也不意外在这里见到万辰。
或者可以说,不管他走到哪,万辰总是跟在身后。
就像十几年前,他是万辰的跟屁虫,追逐那个美好的身影,想要永远守在他身后。
出了游泳馆,万辰抱胸等在馆外大树下。
沈煦走在前,万辰亦步亦趋。
七月的T市,像一个大蒸笼,没走几步,薄薄的T恤就已汗透。
幼儿园早已放假,白天他很少开店,走进拐角的冷饮店,点一杯柠檬水吹半下午的空调。
在他之后,店门再次打开,门上风铃发出清脆的响声,沈煦头也没抬,抱着手机和远在异国他乡的恋人聊聊天。
虽然前路渺茫,但他和何磊也是好不容易走到一起,谁也不愿意轻易放弃这段感情。
沈煦甚至想,如果,如果一年以后,他们还没分,也许,他会去找何磊。
纵使他们之间没有多浓烈深沉的爱,这段感情,也该好好珍惜。
何磊,是他人生的救赎。以后,除了何磊的以后,他恐怕再也无法爱人了。
小店的服务生是两个年轻女孩,店里客人不多,旁边桌坐着的男人很快成为焦点。
沈煦隐隐听见两个女孩欣喜的交头接耳。
万辰的长相和气质都太招眼,再加上身份和大名鼎鼎的未婚妻,被年轻人认出来不足为奇。
沈煦抬起头,坐在窗边的万辰,正默默望着他。
他们离得如此近,却隔了整个世界。
下午六点,太阳的光芒有所收敛,沈煦付了帐走出冷饮店。
学校操场里已有不少散步的人,几个快步减肥的大妈们不住聊着天,光着膀子的壮汉在双杠上练倒立,谈情说爱的小情侣坐在秋千上,几个半大孩子在野草疯长的操场内踢着没有章法的足球。
沈煦刚一走进大门,约好的几个朋友高声招呼他。
挥汗如雨的在篮球场上奋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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