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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魂落魄-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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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挡着,我要和偶像拥抱。”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老婆不在的时候请务必想起我。”
“可以在我腰上签个名吗?我会做成纹身,终生相伴。”
我不是贝克汉姆
朗淡平乐呵呵地笑,有几分傻气,眼角全是皱纹。
“我不是贝克汉姆,仅仅只是模样长得有些相似罢了。”
众女子愣住,其中有几个却仍在往前挤,想要到偶像身边。
“贝克汉姆会说咱们的语言,甚至是方言,不至于吧?”
“管他是不是真正的贝克汉姆,只要模样相同,先抱一抱再说,这样的帅哥可不多见。”
一名肥壮的少女挤到朗淡平面前,眼中饱含泪水,激动万分地说:“无论你是不是贝克汉姆,我都喜欢你,我想把保存了十五年之久贞操奉献给你,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能够有一个你的孩子,小小愿望请配合。”
朗淡平:“在适当的时候,我会考虑到精子库做几次捐献,你会有机会的。”
“那样多没劲啊,我希望能够与你热烈的相爱一次,这样的话,我的生命将从此再无遗憾,就算明天世界末日来临也无所谓。”肥壮少女的泪水夺眶而出,沿着肥白的脸流下,在粉底当中冲刷出两条小沟。
朗淡平:“我是个有原则的人,不会轻易地与谁谈情说爱。”
肥壮少女挥动两只强有力的胳膊,把企图挤过来的女子一个个全都推开,同时大声说:“我没兴趣跟你谈情说爱,那样太浪费时间,生命是短暂的,我喜欢直接干脆地进入主题办正事,我们这就开房去吧,别再耽搁,否则我会年华老去,青春不在。”
朗淡平赶紧把视线转向另一边,平静地微笑着高声说:“谢谢大家,要合影的话请赶紧赶快,我还有事,马上要走了。”
程灵素和小梦看到此情形,颇为感慨。
“还好,狗脸少爷没把咱俩弄成明星脸,否则真麻烦大了。”程灵素说。
“我刚才看过镜子,你跟有位花样游泳明星选手很像,叫什么名我记不起来了,而我在镜子里的脸跟一位戏子也很像,只是没化那么复杂的妆。”小梦说。
“以后出门最好蒙上面纱,戴上太阳镜,否则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听说城里有钱有势的坏蛋挺多,别被绑架了。”程灵素说。
这时旁边一位剃了平头,胳膊上满是纹身的年青男子递来一张名片,大声说:“这位大姐,我老大想请你喝酒,务必赏光。”
程灵素愕然问:“你老大是谁?我见过吗?”
年青男子洋洋得意地说:“我老大绰号叫做变形金刚,是这条街上赫赫有名的大哥大,就算是街道办事处主任见到我大哥也得给几分面子。”
疾恶如仇
此前秋水从未想到过,与著名人物相似的相貌以及过分漂亮的脸蛋会惹来如此之多的麻烦,然而狗脸少爷已经远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再次相遇,也不知道能否再改变一次相貌。
没有办法,只能按照既定计划进行下去。
阿牛买来了五副太阳镜,每个人都戴上。
小梦和程灵素脑袋上包裹了两片围巾,看上去有些莫名其妙。
包装很有效果,沿着繁华的大街走出几百米也没人再来纠缠不休。
秋水看到杨排风坐在一辆越野车内,脑袋架在车窗旁边看着人行道,表情显得很困惑,显然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抓住了人,一转眼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可以想见,这家伙心里将会一直保留着这个死结,梗得难受,却无计可施。
按照狗脸少爷的要求,那些从李副总督豪宅当中洗劫而来的不义之财全都没动,留在了房间内,不知道杨排风及其手下打算如何处理,想来很可能会私下悄悄瓜分掉。
秋水若无其事地与杨排风目光交汇,发觉这位坏了良心的差人目光一片茫然,越野车内的其它人也显得情绪低落。
阿牛小声嘀咕:“先前不是狗脸拦着的话,我真想一刀把这混蛋脑袋给砍下来。”
秋水:“干嘛老是想杀人?这样不好。”
阿牛:“杨排风已经死过一次,早就不是人了,而且坏成这样,杀掉他算是为民除害。”
“他也就贪财一点罢了,不算太坏,换了其它人恐怕也会干同样的事,因为这旮旯的风气就是如此,并且缺乏监督,没办法的,毕竟像你我这样优秀的人太少。”秋水说。
“以后别再撞到我手里,否则的话,哼。”阿牛气乎乎地说。
朗淡平:“帅哥,你生气的时候相貌英俊指数立即下降一大截,注意控制情绪哦。”
阿牛:“没办法,谁叫我这样疾恶如仇。”
秋水拿着狗脸少爷写的纸条,带领众人来到一家四S店内。
狗脸少爷说已经付过款,叫他拿着纸条直接去提车就可以。
出乎预料,买好的车有两辆,已经上了牌照,一辆凯雷德,一辆吉普指挥官,非常合乎阿牛的审美观点,足够宽大,足够沉重。
一位漂亮女子拿来一只公文袋,从中摸出两本驾驶证,里面的照片分别是目前的阿牛和秋水,由此可见,狗脸少爷早已经计划好一切,包括把他们的脸改造成什么样。
度假村
阿牛看了驾驶证上的名字,愣了一下,狗脸少爷居然给他取名为‘牛卡卡’,这未免有些怪异,完全不符合国人的一般标准和习惯。
秋水的驾驶证上的名字则是‘秋富城’。
公文袋里还有五张身份证,看上去与真货完全一样,找不出任何毛病。
办理提车手续的时候,一只吉娃娃小狗跑过来,抱着阿牛的腿,表现得极为亲热,然后又有一只弄不清楚品种的小狗冲来,兴高采烈地扑到秋水怀里,就像找到主人一样。
秋水伸手轻轻抓挠小狗的背,心里却在犯嘀咕,不知道狗脸少爷会制造出什么样的事来。
小梦弯下腰,把小狗抱起来,小狗对她展现出强烈的热情,不时伸出红红的小舌头,想要舔她的脸。
狗的主人出现,站在一边呼唤,两只小狗却像是没听到。
小梦把狗抱过去,送到那位主人手里,小狗在挣扎,想要回来。
秋水不禁开始担忧,自己走在大街上,身后会不会跟随一大群各形各色的狗狗?
驾车驶出四S店,他们进入超市,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然后订购了一吨多某品牌的狗粮,叫超市的送货车运到指定地点。
按照狗脸少爷的计划和安排,他们将暂时先住在城郊一个度假村内,那里是狗脸的产业之一,目前已被改变用途,成为一处流浪犬收容所。
此前狗脸说过,五位年青人如果愿意的话,可以一直住在那里,如果想要离开,随时都可以走掉,每个人名下有一千五百万元的存款,可随意使用,另有总数超过两亿元的流动资产,其中包括股票和债券以及现金,这部分属于公款,必须用于为狗狗们提供服务。
两个钟头之后,他们来到度假村内。
铁网圈出来的格子间内,一群群各式各样的狗全都挤到铁网前,伸出舌头,大力摇动尾巴,嘴里发出欢迎的声音,目光紧盯走过来的五个人。
据前来迎接的一位员工说,目前收容的狗有两百七十多只,将来估计还会继续增加。
秋水想,如果没有铁丝网阻拦的话,狗狗们肯定会全体冲出来,把自己团团围住,有些过分激动的小家伙会撕烂裤子甚至是鞋子。
小梦笑嘻嘻地说:“哇,好多狗狗,我喜欢这里。”
朗淡平满脸落寞,沮丧地摇头,很决绝地说:“待会我就去办理护照和相关手续,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离开这里,前往阿根廷。”
新生活
按照狗脸事前的安排,秋水成为度假村的总经理,拥有充分的管理权,几乎不受什么限制。
由此看来,狗脸大妖对于这伙年青人有足够的信任,几乎就是放手不管。
当然这很正常,身为这样的一只大妖,想必非常忙碌,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
两幢独立漂亮的小楼成为他们的住宅,室内装修和设备虽然远不及黑金汉宫内副总督豪宅的档次,却已经足够舒适和实用。
小楼后面的花园里有小型游泳池,栏杆外面有一片树林,树林与狗舍之间有一个可以钓鱼的池塘,里面长有许多荷叶,等到六月就会开花。
仅就生活环境看,每个人都很满意,除了一心向往阿根廷的朗淡平之外,其余四人均做了在此定居的打算。
这里有厨师和服务员,有园艺工和清洁工,以及专门为狗狗们服务的饲养员和兽医,由于薪水待遇不错,工作环境上佳,所以人员基本稳定,总体上看,大致保持着良好的运行状态。
所有员工全都是普通人类,没有妖,没有怪东西,至于狗们当中目前有没有隐藏着妖或者未来的妖,谁也不知道。
周末和节假日会有许多志愿者来这里探望和照料狗狗。
虽然度假村已经改变用途成为流浪狗收容所,但是餐馆和娱乐室仍然坚持对外营业,并且生意尚可,完全能够赚来运行所需的费用。
狗脸没有食言,在保险箱里果然放了五个人名下的存折,每人各有一千五百万元,在旁边另一个保险箱内放了公款的存折和股票交易账号以及相关密码,还有一些黄金。
资金准备得非常充分,就算将来把容纳狗狗的场所再扩大三倍,也些钱也能够长久维持下去,如果经营得当,再加上一些运气,还可以往其它领域扩张。
阿牛乐呵呵地说:“一不小心,咱们成了狗脸大妖的手下,这事有些奇怪。”
秋水:“这样的工作我很喜欢,自由自在,没人管,只需要组织人手照看一些可怜的狗狗,把财务方面的事弄清楚就可以。”
阿牛问:“狗脸有没有说过发给我们多少薪水?”
秋水说:“你有了一千五百万,还不满意吗?”
“那不同,狗脸弄到了七个宝藏,分一点给我们是应该的,如果没有我们的帮助,它怎么可能抓到狐妖。”阿牛说。
秋水:“关于薪水,我有决定权,咱们每人每月五万元,年末根据经营状况分红,这笔收入另算,你看怎么样?”
阿牛咧开嘴笑了笑:“看在那辆指挥官的份上,我接受。”
后记一
朗淡平在机场大厅与朋友一一拥抱,说到了阿根廷安顿下来之后会立即通报情况。
一个月前,朗淡平与心爱的女子联系上,得知对方没有忘记他,并希望与他相聚,于是他急匆匆办理各种复杂到令人生气的出国手续,最终以商务考察为由拿到了签证。
他告诉那妞,他经过整容,弄成了与十年前的贝克汉姆完全相同的相貌,那妞说没关系,只要别越变越难看就行。
阿牛严肃地问:“哥们,真的要走吗?我老觉得你有点不地道,简直就是重色轻友。”
朗淡平:“等我在那边混出点人样之后,你们可以来投奔我,不必再为狗脸少爷打工,如果我混得很不好,就带上老婆回来找你们,继续为大妖先生照看度假村和养狗。”
阿牛仰天长叹:“随你便,别忘了我们几个就好。”
秋水:“多生几个孩子,听说阿根廷牛肉羊肉都便宜,很容易就可保证充足的营养,估计生活不会很艰难,你要不多生几个娃娃就对不起咱们这个可能不怎么伟大的民族。”
朗淡平:“我会努力,争取不让你们失望,气死那些把不许让人生孩子当成唯一职业的家伙。”
小梦:“咱们这旮旯的人到了国外一般都能够生活得不错,相信你不会太差劲,以后我们会抽空来看望你。”
朗淡平:“如果你们能来,我会送你们每人一匹漂亮的马。”
阿牛:“我吃过驴鞭,味道不错,希望有机会吃马鞭。”
朗淡平:“行啊,这点小小要求不算什么,我会收集一些马鞭冷冻保存好,等你来的时候炖给你吃。”
程灵素:“无论吃多少马鞭,你的小鸟也不可能长得像马一样,认为吃动物生殖器官能够壮阳的观点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阿牛:“我就是喜欢吃而已,没指望那东西有什么用处,我在床上的时候跟一匹种马差不多,用不着再考虑什么进补之类的事。”
朗淡平眼眶有些发红,语声哽咽:“我要登机了,再见,我爱你们。”
秋水:“记着,多生几个孩子。”
后记二
阿牛愁眉苦脸地走在大街上,身后跟了十几只狗,尽管他多次转回头,严肃地对狗说别跟着我了,找你们的主人去,但是狗们仍然不离不弃。
他走到一家熟食店柜台前,买了三公斤鸡腿和四公斤猪蹄,转过身去全部扔给了狗狗们。
众狗忙于吃食物,忽视了他的存在,他得以溜走。
离开熟食店门口仅有十几米,一位乞丐模样的半大孩子拉住他的袖子,泥乎乎的小脸上满是祈求的神情,目光中流露出饥饿和寒冷以及许多令人同情心泛滥的内容。
阿牛把口袋里一些十元和二十元面值的钞票掏出来,塞到小乞丐手里,叫他自己买东西吃去。
小乞丐仍然不肯松手,嘴里发出哦哦呜呜的声音。
难道是个哑巴?阿牛心里不禁这样猜疑,于是问:“你能够听到吗?”
小乞丐点头。
“不会说话吗?”他又问。
乞丐又点头。
“你想不想跟着我走,到一个不必做乞丐的地方去,每天可以吃得饱,睡得暖,还可以叫人做你的老师,教你念书认字。”阿牛说这话的同时心里在想,度假村里养了那么多狗,弄出几间空房养个人也不算什么,既然是慈善机构,就不能仅仅只是为狗服务而忽略了同样需要照顾的流浪儿童。
乞丐脸上露出笑容,另一只黑乎乎的手也伸出来,揪住他的衣襟。
“放松点,不必紧张,我会带你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给你有尊严的生活。”阿牛微笑着说。
旁边巷子里突然冲出来三位壮汉和两名肥胖的女子,他们全都手持棍棒,气势汹汹,杀气腾腾,把阿牛包围在其中。
一位大胡子壮汉严厉地指着阿牛暴吼:“你想拐卖我家孩子么?幸好被我们抓住,否则的话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事。”
这时小乞丐突然开口说话:“他给我钱,叫我跟他走。”
两名肥胖妇女扯着嗓子高声喊:“大家快来看啊,这里有个拐卖孩子的人贩,证据据确凿。”
三位壮汉凑近,伸出手企图摸索他的衣服口袋。
阿牛顿时明白这是怎么一回来,不禁哑然失笑。
后记二
阿牛吹了一声口哨,那群正在享受美食的狗听到召唤,扔下未消灭干净的骨头冲过来,与此同时,附近半条街的狗都在努力往这边靠拢,被拴住的狗则奋力挣扎,想要摆脱束缚,赶到阿牛身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两只脏兮兮的混种大狗从巷子里冲出来,对着人群咧嘴,发出低沉的咆哮。
三位壮汉和两位肥妇没有意识到处境不妙,其中一个得意洋洋地冲大狗下达命令,叫大狗咬阿牛。
阿牛双手抱在胸前,若无其事地微笑。
大狗一口咬住了壮汉的手臂,劲道十足,不肯松开。
壮汉发出剧痛的惊叫,显然搞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养的狗会干出这种可怕的事来。
其它大大小小的狗一拥而上,针对不同的目标发动攻击。
阿牛再次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
众狗仿佛纪律严明的军队,立即停止,退后一些,坐到地上,形成一个完整的包围圈,虎视眈眈地盯着这伙坏蛋。
在它们后面,更多的狗正赶过来,有大有小,有哈士奇和雪撬犬也有吉娃娃,其中一些明显是流浪犬。
壮汉手臂上被咬伤的部位仍在流血,其它几个也受了不同程度的伤,他们没有喊痛,而是交换了一下眼神,连同小乞丐一道跪下,朝阿牛磕头求饶。
“神啊,饶了我们吧,我们瞎了眼,有眼不识泰山,侵犯了您老人家。”带头的壮汉摆出一副可怜相。
阿牛摆了摆手:“去吧,以后别再干坏事,否则下场会很悲惨。”
众狗闪出一条道,让这伙坏蛋走开。
阿牛转身走回到熟食店,把柜台里所有的肉食都买下来,送给狗狗们。
这场小规模慈善活动进入高潮阶段,他趁着众狗狗专心享受大餐之际悄悄溜走,汇入人群当中。
距离狗狗们的聚餐地点足有五十米远之后,他长出一口气,放慢了脚步。
旁边突然有个女子的声音出现:“有许多人得不到充足的营养,而你却把钱用来买肉给狗吃,这样很浪费,你知道吗?”
阿牛转过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是阿红在对他说话。
阿红:“你笑什么笑?不好意思了吗?”
阿牛:“阿红,你没被那些坏蛋吃掉,真好。”
“你认识我?真奇怪,我好象不认识你。”她笑了笑,似乎为自己刚才的严厉而感到一丝羞涩。
“我想请你喝一杯,交流一下人与动物应该如何相处方面的不同观点。”他说。
她:“看在你有这么一张漂亮面孔的份上,我接受邀请。”
后记三
程灵素平静地坐在台上的椅子里,旁边有两只大狗和三只小狗,周围更远一些的地方有四部摄像机,台下是数千名来自世界各地的人。
这是一次由境外电视公司组织的活动,整个过程经过制作和处理之后将向全球进行录播。
程灵素侃侃而谈,内容全都与狗有关,主要涉及面是人与狗应当如何相处,吃狗肉是否应当禁止。
主持人问程灵素能否用事实证明一下狗狗的智力达到她所说的那种高度。
程灵素笑了笑,表示这很容易做到。
随着她一声令下,工作人员把一架廉价电子琴放到桌上,接好电源。
一只大狗爬到椅子里,摇晃了几下脑袋,伸出长长的红色舌头舔舔鼻子,然后慢慢举起一只爪子,开始弹奏。
演播大厅内很安静。
一曲缓慢却很准确的《致艾丽斯》从狗爪之下响起,在大厅内传播、回荡,由于单爪演奏,所以只有简单的旋律而没有和弦,但是却显得很纯净、很优雅,有种简陋而平静的美。
众人愕然,有几位老头的眼镜掉下来,摔到地上。
一曲终了,大狗跳下椅子,抖动了一下身上的毛,举起右爪朝台下观众凌空挠了几下算是打招呼,然后回到程灵素脚边趴下。
稍后,人们反应过来,如雷鸣般的掌声响彻整个大厅。
程灵素等待安静下来之后开始讲话:“这只大狗的演奏可以证实一些事,那就是狗的智力很可能达到超乎人们的想象的高度,虽然并非所有的狗都能够弹奏出这样的乐曲,能够表现出很出色的智慧,可是只要有一只狗能够做到,已经足以说明许多的可能性。”
其实这只会弹琴的大狗拥有一半妖的血统,母亲是一只德国牧羊犬,狗脸少爷在一次不负责任的胡作非为之后导致了它的出生。
这只大狗还有另外五位兄弟姐妹,不知被卖到了哪里,只留下这一只,因为在街头流浪而被程灵素捡回来。
接下来,应一位听众的要求,程灵素安排一只小狗表演算术。
听众把两个数字以及运算符号写在纸上,递到小狗面前,小狗看一眼,然后叼起与得数相符的扑克牌。
掌声再次如雷鸣般响起。
程灵素面露矜持的笑容,很镇定也很平静,与那些常常在电视里露脸的公众人物相比,她一点也不逊色。
面对潮水一般的雷声,她在想,眼下仅仅只是随便露一手罢了,如果带两只能够幻化成人形的狗妖到场做展演的话,恐怕很多人会自卑,会担忧人类的地位,甚至怀疑人类是不是还能称作万物之灵,还能否占据地球生物链的顶端。
后记四
秋水和小梦坐在阳台上,看着世界地图,计划年度休假到哪里去,怎么样度过四十天的快乐时光。
“非洲不错,我想看看大象和狮子还有河马长颈鹿大鳄鱼猎豹什么的,还想看看食人部落的人如今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如果他们仍在吃人肉的话,也许我可以和他们交流一些经验。”她说。
他说:“用十天去看非洲差不多够了,应当抽出一些时间去加勒比海,我很想去神秘莫测的百慕大转悠一趟,如果来得及的话,再去欧洲,我一直向往冰岛,怎么也得去看看,然后到格陵兰岛看看爱斯基摩人的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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