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渺渺兮予怀-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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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可依旧漂亮得如同新生的嫩芽,她实在不明白,这么美的姑娘,季邺南为何不喜欢。
  “你找我有什么事儿么?”
  顾佳靓点点头,示意她看桌上的一摞东西。
  “这是什么?”
  可能因为太小了吧,顾佳靓看着她想,一喜一怒、一点一滴,任何感情都在顷刻间都表露无遗,稚嫩到肤浅,就像未熟透的杏,看上去诱人,吃下去酸涩,他打小比同龄人成熟,看不上这样的姑娘,应是合情合理。
  “信。”她笑着说,突然觉得老钟安排的这件差事儿太没挑战力,根本不用多说什么,对面的姑娘已经输得一败涂地,“从小到大,追他的人写给他的信。”
  温渺脸色突变,像即将来临的暴风雨,顾佳靓想,果然是太嫩了啊,觉得好笑,但忍住了,继续说:“一直以来,喜欢他的人很多。”说着摊开那叠照片,“你看这儿,全是美女,都是他交往过的对象,有半年的,也有一星期的,甚至还有他记不住名字的。”
  “别以为给我看这些我就会退缩,你这叫卑鄙,凭什么拿过去来比,他都没说我什么,你在这儿瞎叫唤!”
  顾佳靓笑出声:“姑娘,我可没有瞎叫唤。你想过没有,他没对你说什么,可能仅仅是因为无话可说,他对你没感觉,何必把以前全盘托出,要是有感觉,又何必到现在还不答应你?”
  她看着她干净的一张脸,写满青春的张扬,她多大来着?好像刚上大学,等同于高中毕业,怪不得这么眼熟,“高中那会儿有一姑娘追她,肤白貌美成绩好,比你有意思多了,全校大会上举着话筒表白,连班主任都给她鼓劲儿,最后也没戏,说明什么,季邺南不喜欢这类型。”说着,突然问,“你最讨厌吃什么?”
  温渺愣了愣,答:“胡萝卜。”
  “对!好比你最讨厌的胡萝卜成天儿地追着你,叫你吃它,你对胡萝卜什么感受,季邺南就对你什么感受,明白了吗?”
  温渺皱了皱眉,这事儿能这么比吗,胡萝卜会泡茶吗,胡萝卜会天热递水、下雨送伞吗,胡萝卜会一声不吭等五六个小时吗,要是有这样的胡萝卜,她非但不会吃它,反而会爱死它,想到这里,温渺忽然明白了倪翼曾说的卑微,哪怕是一根萝卜,也不会迁就不喜欢它的人,说到底,她竟连一根萝卜都不如。
  那种胀满的彩色泡泡又跑出来了,挤满整个心房,快要碎掉却迟迟不破,越来越大,绝望感也越来越强,她忽然觉得累了,就算是块石头,也该软了,可季邺南的态度依旧如初。她向世人证明她的爱,所有人却当这是一场玩笑。你有没有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没有智慧和心机,只凭着本能去讨好和索求,温渺就是这样的人。
  她沉默了半晌,问:“他叫你来的?”
  顾佳靓笑了笑,却没接话,这比说了什么还让她难受。她的手紧紧捏着信件,极小声地说:“好吧,我明白了。”
  顾佳靓的出现比任何女孩儿能让她受到打击,光他们一起在食堂吃饭,温渺都已目睹三回了,自从她出现,还没见过他和哪个姑娘亲近过。像季邺南那样的人,没有否认,却一直带着身边,应该就是很喜欢了吧。她忽然觉得,自己像别人说的那样,很蠢。
  如果他喜欢她,就不会每次见她时都摆出厌恶的表情,如果他喜欢她,就不会一路从西门的自习室躲到东门的室内篮球场……她用五天时间想通了这个问题,又联想到老温逼她吃胡萝卜的时候那种厌烦,忍不住后悔,季邺南到底该有多讨厌她!
  得不到就该放下,女孩家家的要矜持。自此她像她爹教导的那样,自矜自持,好好学习,心无旁骛。温渺有一特点,决定干什么时就会干得特认真,每天下午她会去南区图书馆坐上半小时,然后按照习惯往右拐,上了木桥到达糖水店,也会照习惯摸出几个钢镚,数了数,拿回两个放进包里,剩下的都递给柜架后的收银员,那人也习惯性逗她:“一杯饮料一杯茶么,你这钱买两杯不够啊!”
  她每回都好脾气地摇摇头,笑着说:“就一杯。”
  西门练功房后的自习室人少清静,她吸着奶茶拎着本书从后门进去,前排立即有人和她打招呼:“我说这几天怎么这么清静,原是躲这儿了。”
  温渺抬头,看见周礼,嬉皮笑脸的样子,还是瘦得离谱。她没理他,挨着窗户坐下,理书的时候才看见周礼旁边熟悉的背影,片刻间眼皮子就垂下去,只盯着书本。她看得十分投入,前排不知名的位置总有细微说话声,尔后季邺南发脾气,扔出一句你烦不烦,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自习室算得上是大动静,周围人都盯着他们看。季邺南收了书,站起来往外走,经过挨着后门的窗户,不经意瞟一眼,那个座位上却已没了人影。

  第十章

  季邺南的生活突然恢复平静,也就几天的时光,总觉得已经过了很久。这日子貌似有点儿太清静,清静得他都快发脾气了,自习室里再没人突然蹿到旁边捅他的肩,图书馆里再没有人突然拍着桌子出现在他面前,宿舍门口再没有个姑娘蹲在地上画圈圈,游泳池里的姑娘倒多了不少,却没有一个敢披着浴巾、抱着双臂,吊儿郎当地夸他好帅。他还是会去明德楼后面的凉亭,有时候看书会睡着,醒来看着满眼星星点点的阳光,莫名觉得少了什么,具体少了什么却说不上来,路过小卖部门口的冰柜摊,才知道原来是口渴,于是更加莫名,什么时候竟连口渴也察觉不到……
  建国门的酒吧里人不多,季邺南挑的地儿,他喜欢静。钢化圆桌上摆着琉璃小灯,卡座上几个人在摇色子,有人邀他加入:“这都多久没聚一块儿了,给点面子行不行?”
  他手指一下下敲着扶手,兴趣缺缺,周礼拎过一瓶人头马:“不想玩儿,咱就喝,这可是极品,陈酿五十年!”
  他端着酒杯抿了一口,手机响了,他妈在电话里唠叨一通,被他敷衍几句,挂掉。
  顾佳靓问:“有事儿?”
  他盯着手机屏:“没。”划下顶端的菜单,瞄了瞄前段儿下载的拦截软件,“年纪大了,见天儿地唠叨,都是废话。”
  顾佳靓好奇他专注的样子,伸脖子看到他点开无任何标示的软件,笑着说:“谁年纪大了不爱唠叨。”接着,笑容放大,“你可越来越奇怪了,有广告的时候嫌烦,没广告了还盼着广告来。”
  他没吭声,将手机往桌上撂了,带着那么丁点儿莫名的怒气。周礼独自豪饮,眼珠子已经不能聚焦,头脑还算清醒,打着嗝问:“那事儿你怎么想的?”
  “……耳根清静,我乐得自在,还能怎么想。”
  周礼拧眉:“老季你怎么这么不孝呢,你爹为这事儿都搁医院了,你还乐得自在,乐什么呢?”
  “……你说这事儿?”
  “那不然呢,还有别的事儿吗?”
  季邺南抢过周礼的酒,闷不做声喝了一口。
  习惯这东西是万恶之源,一旦沾上再改变很难,即使完全改变,某一天突然想起从前,又会因为怀念重蹈覆辙从而陷入恶性循环。习惯有好有坏,让他拿不准的是,被某个姑娘养成的某些习惯,无从辨别到底是好是坏。
  他从前喜欢独处,在书房耗上一整天,或者到琴房听摇滚,声音开到最大,世界仅有他一人,绚烂无比,再或者,他会慢跑到江边,看落日孤霞,秋水长天,有时候他也会开车,漫无目的穿梭在城市各个角落,观车水马龙,赏人间百态。那时候静谧美好,世间万物自有法则,他和整个世界,进水不犯河水,那是与生俱来的习惯,像种子破土、枝叶发芽般浑然天成,没有思考过为什么,也没觉得有任何不妥。
  突然有一天,有人硬闯进他的世界,将原来的法则破坏,破坏的力量十分可怕,他再在书房呆一天,却大半的时间都在发呆,跑去琴房听音乐,晃眼之间,总觉得有个姑娘坐在琴前嬉皮笑脸。周礼曾问他,那样生活孤不孤独,他感到可笑,生活本就如此,哪存在孤独不孤独。直到某一天,在葡萄藤下睡到自然醒,在阴雨天独自走路,在图书馆安静看书,再没有嬉笑聒噪环绕身边,他才反应过来,哦,原来这就是孤独,原来他的生活一直很孤独。
  大概生活太安静了,这天打完球,周礼感叹连连:“我还当真以为她会追你到海枯石烂天崩地裂呢,追的时候够猛烈,这放弃的时候也够果断、够迅速、够……”
  话没说完,就见一小姑娘蹲在男生宿舍门口的大树底下,果不其然,正是温渺。周礼继续感叹:“女侠啊女侠,你果真没让我失望啊!”然后躬着身,拍拍她的肩,“好好表现!”
  是的,温渺是个意志坚定的姑娘,可在放弃季邺南这件事儿上,她表现得特别不坚定。系里刚下来通知,和隔壁学校有一交流活动,她一看到通知,就特别具有奴性地想到,要利用这个和季邺南来一次近距离接触。有些事情,不亲口听某些人说,仿佛死也不肯罢休,于是她又把自己折腾到这儿了。
  在周礼溜上楼之后,她才站起来,话还没说上一句,人却一个踉跄往前倒,季邺南本能往后躲,却在她即将和大地来个贴面吻时伸手把人捞起来。温渺死死抱住他的胳膊,重心全部压在他身上,皱着眉说:“等会儿,就一会儿,我脚麻了。”
  他不说话,也没松手,撑了一会儿,撇见那双灵活狡黠的眸子,沉住气道了声:“坏了。”
  “怎么?”
  “后边儿那树下蜷了条蛇。”
  接着,响彻整幢宿舍楼的尖叫声整整持续十秒钟,刹那间她又像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在尚有余温的水泥地上来回蹦跶,蹦跶的过程中瞧见他冷静如常,便捧着心脏歇下来,看上去有点儿尴尬。
  季邺南问:“还麻么?”
  她软榻了半个身子,不敢看他,小声地:“还是有点儿麻。”
  这回,他脸上挂着笑意,没说话,抬脚就往宿舍里走。身后的人却一把拽住他,问:“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他眼神戏谑:“我为什么要接你电话?”
  温渺抿了抿嘴,又说:“后天的交流活动在香山,你去吗?”不等答复,又说,“这是最后一次约你,保证最后一次!”他摸出一支烟,没说话,她接着嚷嚷,“去吧去吧,那谁也去
  呢!”
  他扬眉:“谁?”
  “……顾佳靓。”
  他问:“你去吗?”
  温渺顿时将头点得如捣蒜:“去去去,采风讲义我们系就三个名额,我好不容易才拿到的,当然得去了。”
  季邺南站在台阶上,洋洋得意地看她一眼:“本来挺想去,但你要去的话,我就不去了。”
  说完就上了楼,温渺望着他的背影撇撇嘴,转身慢吞吞往回走,忽然又胆颤心惊往两旁黑漆漆的小林子里看了几眼,抱着胳膊风一样地火速离开。

  第十一章

  两天后的校门口,等看到那挺拔冷峻的青年登上车时,惊嘘声一片,这少爷可从来没参加过这种活动,今儿吹得是哪阵风。一车的姑娘都疯了,悄悄咬耳朵,咬着咬着边你推我我打你,娇声俏语闹成一片。其中最开心的要数歪在倒数第二排的座位里睡觉的温渺,她本来无精打采像只落水狗,忽然就来了精神,两只眼睛贼亮贼亮,心底的思绪翻滚如潮,特别高兴地拍了拍挨着过道的空座,示意上车的青年过去坐。
  季邺南的视线刚刚掠过她,前排却有个姑娘突然站起来,俏丽的背影辨识度很高,一眼便能看出那是顾佳靓,她和他说了几句话,他便目不斜视地挨着她坐下,整座车厢响起一片嘘声,温渺瞬间又像条落水的狗。
  下车之后分为几派,温渺混在历史系的几个女同学中间,看着季邺南和顾佳靓走在前面,进了东门再往上,年轻人们原本的交流学习心态早抛到九霄云外,跟小孩儿出门郊游似的,走到哪儿拍哪儿,嬉笑打闹乱成一片,时间越往后人群就越散,终于到了半路上,紧跟顾佳靓的男孩儿举着旗帜大挥手,招呼大家原地休息。
  其实也没地儿可休息,周围都是树,全都往石阶上坐了。顾佳靓脱了运动外套,擒住两只袖子往腰上打个结,手指顺进头发撩到肩后,再用手往脸上扇着风:“瞧你,有什么事儿也不说,跟过来又不高兴,摆脸子给谁看呢?”
  季邺南走得急,没带烟,习惯性摸了摸口袋,又空出手来:“你大老远回来,就为了搞这玩意儿?”他看了一眼离自己几米远的台阶上放着的横幅,还有戴着太阳帽的少年们,少年们的太阳帽上都印着学校名称,在他看来实在是傻帽至极。
  顾佳靓说:“学校让组织的,就这一回,没理由打发掉,你以为都像你这样不给人面子,说不干就不干。”
  “大清早二话不说我跟你来这儿,还要多大面子?”
  “那是你愿意来的吗,也不知道是为了谁!”
  季邺南沉默一会儿,说:“今儿检察院那帮人来学校问话,我不方便露面。”
  顾佳靓点了点头,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为了她才来。”
  他脸色郁郁的:“和她没关系。”
  “你知道我说谁?”
  “除了她还有谁能讨厌到那份儿上。”
  “……”
  突然就跟话说尽了似的,谁也不出声。顾佳靓心里不舒服,在他面前提她的次数不多,可每回提及他都像上了火药似的敏感,即使是不耐烦的情绪,那种不同对待也表现得过于明显。
  先前跟在顾佳靓身后举旗杆的小伙子抱了一袋子矿泉水,顺着阶梯挨个儿发上来,依次给了他们俩,又从袋子里拿出最后一瓶,往他们身后递过去。跟前面坐的俩人都带着点儿惊讶转过身,就看见梳着马尾辫的白净小姑娘睁着双发红的眼睛对递来水的那人说:“不用了,谢谢。”
  声音小得可怜,眼圈一红,浸得整张小脸都白中带红,她双手往膝盖上一撑,站起来,一句话不说转身继续往上走。温渺不是没自尊的人,对季邺南的厚脸皮,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她也不是没脑子的人,如果不是他的默许和纵容,也不会一直缠着他。她不知道他身边有位姑娘竟亲密到了这种程度,也从来不曾想过,季邺南原来真的那么讨厌她。
  亏她这段日子还这么纠结,自己骗自己再来找他,只是想要个答案,他爷爷的,她还没开口问呢,他就回答了,一个礼拜的措辞都白想了,她想过他会列举厌恶她的种种,连怎么回绝耍赖都想遍了,却没想过他竟然说,除了她还有谁能讨厌到那份儿上。当着面说讨厌,可以理解成开玩笑,可背地里这么严肃地说讨厌,那想必是真的很讨厌了。温渺后悔了,就不该参加什么狗屁交流活动,给自己找罪受,临别前倪翼恨铁不成钢地点她脑袋,说:“你就活该往枪口上撞,总有一天死得很难看!”
  什么总有一天啊,连半天都不到,她就已经死得很难看了。满脑子都是季邺南说的最后一句话,她怕自己哭出来,跟组织人请假,说不舒服想回去,结果被兢兢业业的学生干部批评了一顿,说她没有集体意识,这才刚来就想走,说什么也得坚持到最后。于是她后来便恹恹的,不像蹦跶的兔子,反露出几分淑女的气质,并且和大队伍保持一定的距离,始终落在最后一位同学的十米之外。
  忘记走了多久,她慢悠悠抬头,看见季邺南站在枫树下,顾佳靓已经走过,突然停下,侧身往后看,拉了拉他的胳膊,不知道俩人说了什么,季邺南没再往前走,顾佳靓继续走了三四步,突然又停下,保持住刚才的角度,盯着季邺南一动不动。她这一刻真不想看到他,哪怕是个模糊的影子,也会立刻哭出来,于是她也站在原地,不往前走了。画面就这样禁止了两三分钟,温渺再抬头,看见季邺南微埋着头,一步步走下阶梯,朝她的方向,往回走。
  她有点儿不知所措,眼泪已经止不住,却不想被他看到,正转身准备跑下山时,刚才批评她的学生干部站在高处,举了个扩音器,朝下喊:“温渺同学,历史学二班的温渺同学,对,就是你,请迅速跟上队伍,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我们的活动即将结束,请迅速跟上队伍!”
  于是,她像风一样,调转方向,一路往前奔跑,撇下了和她擦肩而过的季邺南,怀揣着一颗砰砰跳的心,和刚才给大家伙递水的小青年拉横幅,这俩个子高,往左右两端一站,红底白字的大条幅就被拉得板直板直,随后走上来的季邺南一直看着她,眼神有点儿怪,温渺没来由心虚,不敢和他对视。集体大合照的时候几个女孩儿推顾佳靓往中间站,她转身的时候没站稳,眼看着往后倒去,温渺本能地上前一步,腾出只手去拉她,却援助得太晚,本身又腿长,人没拉着,反倒一脚踩在顾佳靓的脚背上。
  顾佳靓摔了个趔趄,小腿蹭着观赏石,霍拉出一寸来长的口子。有人过去扶着,有人悄声埋怨温渺,哪有救不了人还倒打一耙的,瞧那洁白的运动鞋被她踩成了什么样。刚才跟她合作的小青年也丢了横幅,着急上火地埋怨:“真有你的,人摔了不扶拉倒,你踩她一脚算怎么回事儿?”
  温渺郁闷,是她身子短重心低倒得快好吧,只是不小心踩她一脚,搞得就像她给了人一刀似的,当下反驳道:“是她自己没站稳,谁乐意踩她了。”
  季邺南正用别人递过去的纸巾,处理顾佳靓小腿上的伤口,头也不抬地说:“要没你这一脚,能磕石头上?”
  这语气算是温和,却偏偏比别人的打击来得重。温渺没吭声,按理说摔倒的是顾佳靓,丢脸的也应该是顾佳靓才对,她却觉得自己才是最丢脸的,眼睛里刚褪去的红又爬上来,当下也就破罐破摔了,朝他扔了横幅,道:“本姑娘不玩了,你厌恶我是吧,我还讨厌你呢,你个冷血无情的死面瘫,冥古不化的臭石头!从今往后谁喜欢你喜欢去,老娘不稀罕!”
  然后就大摇大摆下山,在场的人都傻了,约摸走了十来米,季邺南开口:“你站住!”
  温渺毫不理会,继续大摇大摆地走,季邺南又说一遍:“温渺,我让你站住!”
  站你妹!站住再挨你一顿训,再听你怎么维护顾佳靓?她很生气,也很心疼,反正就是走定了,都说她搞不定季邺南,搞不定就搞不定吧,还弄得自己一身伤,什么理智清醒都跑得远远的,她现在只想远离他。
  等跑到山下,才肯回头看一眼,后面竟一个追上来的人也没有,这下再也崩不住,委屈地哗啦一声就哭出来。

  第十二章

  她这一天过得十分煎熬,回去时也无精打采,砰地推开倪翼家门,拎着包往沙发上一丢,人也趴了上去,倪翼妈正做饭,系着围裙跑出来,看着沙发上那颗黑乎乎的脑袋,半天才开口:“渺渺怎么了,这没精打采的样儿,谁欺负你了?”
  她埋在沙发里,瓮声瓮气地说:“我失恋了!”
  倪翼妈眼睛噌地放光:“多大点事儿嘿,人这一辈子不都得失几回恋嘛,来来来,尝尝我做的糖醋排骨,保证你吃了就忘了失恋的事儿!”
  正巧倪翼从房间出来,刚睡醒的样子,打着带纹身的赤膊点燃一支烟,胡子拉碴着幸灾乐祸:“失恋了?这么高兴的事儿怎么着也得庆祝一下,晚上吃饭开瓶酒啊妈,就我上午带回来那瓶。”
  他妈乐呵呵地点头,在围裙上抹了两把手,朝他使了个眼色,转身又钻进厨房。对于他妈执着于把他俩凑一块儿的精神,倪翼已由开始的辩驳沦落到今次的懒得搭理,他乐于将温渺打击到底,说:“你也别太伤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俩不是一路人,那人看不上你也正常,没明着说讨厌你已经算十分给面子了,明白吗?”
  温渺腾地从沙发上跃起,盘着腿,顺了顺乱糟糟的头发:“他说了,还说这世上没有比我更讨厌的人。”
  倪翼瞪了瞪眼睛:“哇靠,这人也太直接,心里清楚就好,说出来不觉着太伤人么!”
  温渺横了他一眼,顶着双兔子眼,松垮了身子,像被戳了洞的气球,倪翼伸出干瘪的手揉她的头:“瞧你这傻帽样儿,犯不着在一棵树上吊死,改天哥给你介绍几个好的,咱慢慢挑成么?”
  她机械的点点头,从来没想过要放弃季邺南,也从来没想过放弃会来得如此猛然,她心底清楚,如果还胡搅蛮缠下去,自己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小三,还是一插足不成功的小三。季邺南一句话,像把刀戳在她心口,看不到血只感到疼,因着这个疼,活蹦乱跳的少女几乎在一夜之间变得沉默优雅。
  一夜之间,除了她好像人人都沾沾自喜,尤其是她爹温如泉,一开始温如泉千方百计套倪翼,倪翼宁死不屈,还劝老头:“她多大人了,谈个恋爱怎么了,您老别的都好,就一缺点,太死板!”
  随后温如泉从裤袋里掏了几百块钱塞到他手里,他想了想,说:“其实这也不算缺点,当爹的嘛,总是担心女儿上当受骗,温渺那丫头不长心,保不齐被季邺南骗了去,您知道季邺南是谁?十刹海出生,长安街长大,他老子办公桌前批文件时,门口还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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