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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起一脚,王爷靠边站-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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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夕没有理会他,盯着手上的地图看,这是去恶魔岛的地图,是轩辕枫让他的暗卫影去弄来的,轩辕枫已经告诉她竹落和兰蝶的身世了,看来当初那个慌不择路满身是血将碟刹藏在她娘亲那里的男人就是竹落和兰蝶的父亲。

或许是后来被追杀的进入绝境,一路逃窜到恶魔岛,也许他已经死了,所以没有机会再重新回来取回碟刹,也许是他回来的时候,红琴馆已经被封了,他没有找到她的娘亲。

又是恶魔岛,看来这个地方她是非去不可了,但是心里在渴求去这个地方的同时又有另一股力量在抵触着这种渴求的想法,总让她心神不宁,也许那里比她想象的还要可怕还要恐怖还要危险。

召唤与抗拒的思绪相互碰触着,弄得她的心里很是烦躁。

“这个地方你不准再跟着我,我有预感你会有危险的。”林夕夕将桌子上的地图收起来,蹙眉对着轩辕枫说道,轩辕枫没有理由去那里,所以他犯不着去那里拼命。

“不行!我必须要跟你一起去,因为我也有预感,你若是一个人去的话,我就也许会永远见不到你的。”轩辕枫一听林夕夕的话,斩钉截铁的说道,恶魔岛他也听人说过,若是让林夕夕一个人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他是绝对不放心的。

“我死了,你不正好永远的甩了我,不会再跟着你,正合你心意吗?”轩辕枫嘴角苦涩的勾起,淡淡的一句话让林夕夕想说出的话又咽了回去。

一时间,俩人相坐无言,就这样静静的坐着,氛围有些沉闷,压抑的让人心慌。

“林姑娘,这是庄主让奴婢交给您保管的。”穿着青衫,头插绿簪的侍女手上端着一个托盘,托盘里端端正正的放着一个表面镂空雕花的木盒。

将托盘放在桌子上,侍女微微颔首行礼后便退下了。

“小心有诈。”轩辕枫说着先林夕夕一步拿起了盒子,眯起了狭长的眸子,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地翻开盒盖。

蓦地,轩辕枫的脸色臭的和看到别人摸了林夕夕的屁股一样,眉峰几不可见的一蹙。

“什么东西?”看到轩辕枫突然一张俊脸阴沉的厉害,林夕夕凑到轩辕枫的身边探着脑袋向盒子内望去。

“啪嗒”一声,林夕夕吃了个闭门羹,她的脑袋刚凑过来时,轩辕枫便快速的将手上的盒子关上,连个毛线都没看到。

“轩辕枫,这是给我的东西,你快点还给我!”林夕夕伸手去够轩辕枫手中的木盒子,轩辕枫将盒子举至头顶,林夕夕蹦跶了几次都没有够到。

林夕夕干脆一脚踩到轩辕枫的脚背上,搭着他的肩膀,踮起脚尖伸手去抓盒子。

轩辕枫托着林夕夕的屁股将她抱了起来,坐在他的手臂上,夕儿,我的脚上那么一个大洞,你还忍心去踩。

谁叫你不给我看的。林夕夕嘟囔着说道,依旧不死心的去夺回盒子,看到轩辕枫将盒子藏在身后了,林夕夕从他的身上滑下来。

不理你了!林夕夕板着脸说道,不再理会轩辕枫,转身向外走去。

哎呦……走的太急的林夕夕一下子扭到脚了,蹲下身子揉着自己的脚踝哀嚎着。

夕儿!轩辕枫将手中的盒子放到地上,揽着她的身子,将她的脚踝抬起。

林夕夕眼中闪过一抹狡黠的笑意,从地上捡起盒子,快速的打开。

看清盒内的东西时,俩颊飞上俩抹红晕,林夕夕咬着唇瓣将盒盖盖上,“没想到世界上真的有这么缺心眼的人。”这个结果即在她的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竹落的心理已经完全扭曲了,他已经残害了那么多的生命,若是被他修炼成功碟刹,到时候谁也制服不了他,而她就是这个魔鬼的制造者,她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情的发生,而且她曾经说过,竹落最好祈祷不要落在她的手中,否则让他生不如死,所以不要怪她心狠。

第六十二章 赶往恶魔岛

一个月后便传来了竹落闭关修炼最后走火入魔而死的消息,偌大的落蝶山庄变得更加的空空荡荡,隐于寂静空灵的山顶之上,神秘的落蝶山庄逐渐被遗忘在尘世的角落里,谁也不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为何短短数十天,一切已经物是人非。

“夕儿,你为何寻找落蝶剑,为了它还受了这么多苦?”轩辕枫背着林夕夕步履稳健的从长长的阶梯上下来,当时上山的急迫,倒没注意原来通往落蝶山庄的路上种满了紫薇树,花瓣厚厚的铺在地上,踩上去柔软而舒适。

“碟刹和落蝶剑本来就是配套的,而且即使落蝶剑不在恶魔岛,我也要去那里的。”林夕夕趴在轩辕枫的肩膀上说道,坐在轮椅上的那几天确实不是人过的生活,恢复行动的自由后,她的身子僵硬的一段时间缓不过来,轩辕枫天天给她捶背捏肩膀按摩,活血舒筋。

“我这次来落蝶山庄也不是白跑一趟啊,为你们轩辕家做了那么一件好事。”林夕夕笑道,得意的踢了踢双脚。

“估计竹落知道了,会气得活过来。”听了林夕夕的话,轩辕枫也不禁哑然失笑道,无奈的摇了摇头。

落蝶山庄富可敌国的原因是因为落蝶山庄有一座金矿,所以才会有好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子。

南方大旱,北方大洪,多次的赈灾已经导致了国库空虚,之后林夕夕的提议解了轩辕睿的燃眉之急,但是国库空虚一下子是无法补给回来,而且根据林夕夕画的的图纸所造的翻车和筒车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所以现在落蝶山庄的金矿完全就是雪中送炭。

轩辕睿喜不自禁,接到了轩辕枫的书信,立刻派人拉着空箱子来搬运金子,这一切当然是秘密进行的,而且对于金矿轩辕睿按计划的合理利用,避免造成黄金的贬值和其他的问题。

“夕儿,你就不怕当时竹落将解药毁了,你那么做真的是太冒险了。”想起林夕夕当时给他的解释,他一阵后怕,直到现在他都心有余悸。

“不会的,我早就算计好了,只要改动一个地方,这本碟刹的效果就完全不同了,他会慢慢的走火入魔,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为时晚矣,相当于一招毙命,他根本来不及毁了解药就已经归天了,而且也许他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林夕夕嘿嘿的笑道,惹了轩辕枫,竟然还让轩辕枫穿女装,他也别想活了,与其生不如死,还不如死得痛快,不过她也没那么简单放过他,弄了个小小的恶作剧。

就是在碟刹中掺入了经典的三句话,若练此功必先自宫,不必自宫也可成功,即便自宫未必成功。

看到这三句话,不用走火入魔,气都气死了,直接吐血身亡了,没想到竹落倒是真的自宫了,想起那日轩辕枫打开盒子的一瞬间的脸色,林夕夕弯了弯眼睛,当时已经闻到一丝丝血腥味,不过她不知道为何竹落要将这个东西放到她这里让她保管,难不成留给她做纪念,或是还想再接回去,最后轩辕枫阴鸷着面容将盒子丢给影,吩咐他拿去喂狗。

林夕夕拍了拍轩辕枫宽厚的后背,“已经过了分界处了,我自己走,像你这个速度,天黑我们都到不了山下。”

“想多背你一会儿都不行。”轩辕枫说着将林夕夕放下,但还是依旧牵着她的手不放开。

“你的脚还没好。”林夕夕指了指轩辕枫脚说道,虽然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但是那么大的一个窟窿想要完全痊愈还要一段时日。

“无碍。”轩辕枫绯色的薄唇突然邪肆的勾起,朝着林夕夕挑了挑眉毛问道:你这是在关心我?

“轩辕枫,我肚子不舒服……”林夕夕突然蜷缩着身子捂着自己的肚子说道,秀气的眉毛紧紧地蹙起。

“怎么会突然肚子不舒服?”看到林夕夕突然面露难色,轩辕枫一脸忧色的问道。

“我想如厕……”林夕夕左右张望了下,然后捂着肚子进入了一旁的丛林中,找了处灌木丛蹲下,“轩辕枫,不准偷看!”

轩辕枫绯色的薄唇抽动了下,而后握拳放到嘴边咳嗽了下,背过身去,低头看向青葱碧绿的山谷。

林夕夕看到轩辕枫转过了身,挑了挑眉,跑向树林中,足尖轻点,如同一个敏捷的林中精灵,攀着枝干,跃向另一棵松树,而后整个人猛地向前一跃,攀上了树顶。

脚尖踩在茂盛的树冠上,林夕夕张开翅膀,扇动了俩下,如同一只窜出树林的小鸟,林夕夕离开了繁茂的山林。

“林夕夕!”听到从树林中传来的吼叫声,林夕夕愉悦的发出了笑声,银铃般的笑声似泉水叮咚随风飘逝。

轩辕枫的怒吼声在山谷间回荡,萦绕在山间,一遍又一遍的回旋着,最后慢慢减弱,消散在丛林中。

林夕夕娇笑着转过头来不去看茂密的山林,结果刚偏过头来,眼前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顶轿子,火红的轿子艳丽非常,珠帘从轿顶倾泻而下,四个黑衣人抬着轿子身影如同鬼魅般踏着树顶快速的移动着。

仇恨天?林夕夕挑眉,她倒没想到会在这里再次碰到他。

轿子的速度极快,眨眼间便已经掠至她的身前,轿帘被掀开,仇恨天妖娆惑人的面容出现在帘后,对着林夕夕勾唇一笑,霎时如同花开十里般魅惑人心,袭人眼球。

林夕夕愕然,没想到仇恨天刚见面就给她一个如此酥魅的笑容,待从那昙花一现的笑容中反应过来时,人已经被仇恨天拉到轿子中了。

“既然在这里碰到你了,我们也算有缘,那我就送你一个礼物。”仇恨天双臂禁锢着林夕夕说道,身上散发着蔷薇花的幽香,声音如同如同柔柔的羽毛撩人心弦。

仇恨天快速将自己的手腕割破,白皙的肌肤上瞬间蜿蜒出几道血流,霸道的牵制着林夕夕纤瘦的身子,将伤口对准林夕夕粉嫩的嘴唇,瞬间温热的鲜血涌进林夕夕的口里,浓浓的血腥味里还有一丝甜味和淡淡的蔷薇花香。

灌了林夕夕俩口鲜血后,仇恨天放开了她,而后慢条斯理的包扎着自己的伤口,动作优雅而又妖媚,小心沈慧蝶。

唇齿间弥漫着鲜血的味道,林夕夕捏着脖子干呕着,听到仇恨天的话,林夕夕猛地抬头,眼神清冷的问道:“你和她什么关系?”仇恨天这么说一定是有原因的,他是如何认识沈慧蝶的,和沈慧蝶又是什么关系呢?

结果仇恨天一脚将她踹下了轿子,而后扬长而去,精致的轿子几个呼吸间便消失在了视眼中。

林夕夕停在半空中挥舞着翅膀,擦着嘴角处的鲜血,咬牙切齿道:“跑的比兔子还快!下次最好不要被我碰到。”

“驾!驾!”林夕夕穿着短衫马褂,头上戴着帷帽,手持马鞭,一只脚屈膝架在车沿边,另一只脚虚空挂在马车边晃荡着,靠着门沿驾着马车。

恶魔岛路途遥远,在空中飞行那么远的距离,是一件十分耗费体力和灵力的事情,每次她使用碟刹的时候都避免被人看见,而且风餐露宿的,现在正是盛夏时刻,炽热的太阳烘烤着大地,让她一个人在太阳底下飞行,不消半天,人已经被烘烤九分熟了,或者摸黑分不清东西南北的飞行,使用碟刹飞行到恶魔岛着实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几日的行程已经让她能够熟练的驾驶马车了,林夕夕眯眼看了看耀眼的太阳,已经时值正午了,将马车停在一边,林夕夕抹了抹脸颊上的汗水,钻进了马车内。

将帷帽摘下来,放到矮几上,林夕夕坐在小凳子上,从暗格中拿出竹筒,打开盖子,里面装着精致的小点心。

矮几上放着茶盏,茶盏放在冰水中凉着,林夕夕端起茶盏将里面的茶水一饮而尽,舒服的呼了一口气。

马车内放着冰块,是她每经过一个小镇,高价购买的,但是因为天气太过炎热,冰块一下子就融化了,她只好将马车改装了一下,加强隔热效果,倒也使得马车内不显闷热,反而凉爽舒适。

午餐过后,林夕夕伸了伸腰,躺在软榻上,盖了张薄毯,闭眸小憩,正午的太阳毒辣的狠,艳阳高照,烈日当空,整个地面就好似枕在火炉上一般,热浪翻滚着,万物都拉耸着脑袋,奄奄的提不起力气,她的行程不赶,所以此刻美美的睡上一觉是最好的选择。

待到火辣的太阳慢慢的向西边移动,白亮的日光渐渐地不显得那么刺眼耀目,渐渐地染上橘红色的色彩,林夕夕懒懒的从马车内钻出来,继续赶路。

在火红的落日消失在地平线之前,绚丽夺目的红光渲染着变化万千的白云,天边如同喷洒着红色的颜料,林夕夕赶到了下一个小镇,平安镇。

将马车交付给店小二,付了押金,林夕夕上街采购一些所剩不多的所需物品。

街道上渐渐地灯火通明,家家户户门梁之上的灯笼都点上了,万家灯火仿佛是芦苇丛中飞翔的萤火虫,散发着幽幽的光芒,黑幕的降临反而为静谧的夜晚增添了一抹热闹。

林夕夕双手抱着怀中的纸袋,纸袋里面装着红彤彤的苹果,后背处的双肩包里面装着一些新购的衣物,斜跨的包内装着一些食物,腰间还挂着水袋,装着干净的食用水。

身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袋子,长短不一的绸带垂在腰间,林夕夕却依旧步履轻盈,脚下生风。

纤瘦的身子如同跳跃在键盘上的音符,脚底点着轻快的步伐。

“咳咳……”一阵压抑的咳嗽声传来,但是即便如此,也能让人听出那种咳嗽声仿佛要将心脾咳出来一般。

“都病入膏肓了还喝酒,真是不要命了。”林夕夕停下脚步,转过身子看着眼前的男人忍不住出声说道。

坐在地上的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直襟长袍,但是长袍已经有些褴褛,袍角处破碎成布条,可怜的挂在身上,头发凌乱,发髻上斜斜的插着一个竹簪,他的脸有些脏污,墨黑的痕迹交错在脸上,鼻子如刀削般直挺,唇形很优美,颜色很淡,是浅薄的粉色。

他一条腿随意的屈起,手悠闲的搭在膝盖上,低垂着头,另一只手拎着酒壶,他的身旁放着一个黑色的剑,剑身古朴而厚重,如同尘封在灰尘之下的宝石。

和他的人给人的感觉一样,他就这样坐在路边上,像是一个落魄的侠者,毫不起眼,仿佛脱离了尘世的烦嚣,在这个世界之外,淡看人来人往,隐藏在人们的视线之后,但是当人们的视线移到他身上时,却又移不开眼睛了,明明是一个看上去平凡到极点而且狼狈不堪的人,但是从他身上散发着那种气质让人们想更深的去窥探他。

听到林夕夕的话,男人冷哼了一声后,拎起酒壶扬起下巴往口中猛灌了一口酒。

怪人。林夕夕耸了耸肩膀后,转过身子离开,结果她怀中的苹果突然脱离了纸袋,啾的一下飞到了那个男人的手中。

男人将伸出的手收回,大掌握着苹果放到唇边,清脆的咔嚓声响起。

隔空取物?林夕夕挑了挑眉毛,想必这人一定武功高强,内力深厚,能够用内力将外物吸附到自己的手上,需要浑厚的吸引力。

看到男人三下五除二的就将苹果解决掉了,那样子可以称得上是狼吞虎咽,林夕夕从纸袋中掏出俩个苹果递给他,有手有脚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混到这个地步的,难不成是受权势压迫,不与权贵同流合污而后落魄至此?

林夕夕撇了撇嘴角后离开,结果她发现坐在地上的男人竟然站起来跟在她的身后,她走一步他也跟着走一步,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林夕夕从包里掏出银两给他,结果他只是抱着剑木着脸像根木头一样站在林夕夕的身前。

林夕夕哀嚎,她不小心惹到一个跟屁虫了,而且是一个怎么甩都甩不掉的跟屁虫,一言不发的跟着她,林夕夕想将他无视成空气,可是身边凭空多了一个人总是心里觉得怪怪的。

“这是新衣服,你洗澡之后就直接睡觉,不准跑到我房间里面去!”林夕夕将新买的衣服放到他手中,警告道。

“追溪。”突然男人开口说了他自从跟着林夕夕后说的第一句话,声音有些冷冰冰的,但是像大提琴拉奏的声音,低沉而且性感。

林夕夕点头表示她知道了,熟悉了冷情说话的模式,眼前男人简单的话语不难理解,他的名字叫追溪。

第六十三章 恶魔小镇

回房睡觉的林夕夕第二日趁着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开始出发了,黎明的曙光还没有破晓。

哒哒的马蹄声在林间道路上响起,道路的前方似乎蒙上了一层薄纱,飘渺的晨雾围绕在身边,微风徐徐,凉风飒爽,混合着泥土的芬芳和小草的清香,让人的每一个细胞都为之舒展开来。

林夕夕悠闲的晃动着左脚,一只手握着鞭子,另一只拿着大饼送到嘴边。

昨晚她给了小二几两碎银子,一坛下了蒙汗药的女儿红就撂倒了追溪,终于摆脱了这个跟屁虫了。

林夕夕心情愉悦的哼着调调,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渐行渐近,不禁疑惑,竟然也有人这么早就上路了。

一辆朴素的马车经过她的身边,车身虽是一般,但是那匹驾车的马却是好马,身上的毛发油光呈亮,柔顺无比,四肢矫健,奔跑起来强劲有力,身上的弧线优美而且流畅,马身健硕。

林夕夕有些艳羡的看着这匹黑色的骏马,她的马车也是花了大价钱买下的,但是若是用这匹黑色的骏马拉车的话,行程至少会缩短三分之一。

待看见持鞭驾车的男人时,林夕夕扶额,果然还是跟上来了,不过好像是她自作多情了,因为追溪驾着马车从林夕夕的身边经过时,面无异色,连一个眼神都没有投给林夕夕,自顾自的擦肩而过然后扬长而去,如同俩个陌生人一般。

林夕夕不禁鄙视了他一番,忘恩负义的家伙,虽然没有什么交情,但是指不定他现在驾驶的马车就是花她的钱买来的,虽然似乎不够,但是不管怎么说,至少得要打个招呼吧。

“咕噜噜……”似乎是开水翻滚着沸腾的声音。

林夕夕蹙眉看向马肚子,似乎是从那里传来的,结果她刚停下马车,想下车查看马儿出了什么事,那马哗啦一下直接拉稀了,要不是她躲闪了快,现在估计早就溅了一身马屎。

林夕夕捏住秀气精致的鼻子,用手扇着那熏天的臭味,靠在一旁的树上,幽怨的叹着气。

这马昨日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闹肚子了呢?而且还和吃了泻药似的,现在已经四肢无力,脚步虚浮,脑袋也拉耸着,连走一步路都吃力,更不用说让它拉马车了,林夕夕无奈只好找了处阴凉的地方休息,等着马儿恢复元气。

等到那马不拉了,身子也恢复了点力气,林夕夕牵着马慢慢的走着,结果刚走了一段路程,车身又出问题了,后面的一个木头零件凸了出来,林夕夕使劲的将它塞回原位,但是那木头分毫未动,林夕夕抬脚将它一脚踹回去。

顿时车身像是散了架子一般四分五裂,如同摇摇欲坠的房屋就等着有人去推它一把,溅起一阵尘土飞扬,林夕夕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从木板下面拉出行李包裹背在身上如同一个苦行僧一般牵着虚弱无力的马挪着脚步像前方走着。

一边走还一边数落着拉稀到虚脱的马,“你说你昨晚是不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怎么突然就变成这样了,赶紧给我恢复力气,听到没有。”

追溪?林夕夕走了一段路程后就看到将马车停在一块草地上的追溪,那匹骏马正欢快的吃着青草,追溪双手枕着脑袋躺在草地上休息,悠闲而惬意。

林夕夕走过去将自己的行李包裹都放到他的马车内,一边问道:“你去哪里?载我一程,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追溪没有回答林夕夕的话,不过也没有阻止林夕夕坐上他的马车,过了一会儿后,他便驾着马车启程了。

马车内的林夕夕左右打量着这辆外表看上去朴素而简单的马车,发现里面舒适而且讲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马车内的东西应有尽有,而且很多东西都是低调奢华的,待在里面竟然比她的那辆马车还要舒适几分,林夕夕不禁对于追溪的身份感到好奇。

不过有了追溪当马夫,她倒是舒服多了,坐在马车内安稳的睡大觉,不用在外面晒着太阳,吹着热风了。

杵着脑袋,林夕夕趴在桌子上,她的马车该不会是被追溪动手脚了吧?按现在这情形,很有可能,她不仅没有甩掉他,还将主动权转移到了他身上,若真的是这样,那这个外表冷漠而且木讷的人可谓是心机深沉,是一个腹黑的人。

事实似乎验证了林夕夕的猜测,追溪完全和她同路,一直到了目的地,还跟着她,林夕夕试过无数种方法想偷偷地甩掉他,但是每次一转身或是一抬头,都会看到追溪面无表情的如同鬼魅一般出现在她的身边。

因为恶魔岛的缘故,这里的海人们将之称为恶魔海,传说恶魔海中有很多不知名而且凶残的生物。

与想象的大径不同,本以为这边会是荒无人烟,或是人们都逃离的七七八八的,只剩下一些老一辈的不愿意离开家园的人留在这里,没想到恶魔海旁边的恶魔小镇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来往商人络绎不绝,比起沙漠小镇有过之而无不及。

街道上有很多摆着商铺的人,卖的物品绝对会令人瞪目结舌。

走进卖珍珠贝壳饰品的店铺一看,好家伙,里面的珍珠竟然有婴儿的拳头大小,贝壳更是如同荷花的花瓣般大下,不过数量不多,都是做工精细,精雕细琢的花费了好一番功夫,当然价格也不菲。

出了店铺,看到穿着短衫短褂的渔民头戴斗笠,大声吆喝着,身前摆放着新鲜的各种海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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