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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魔徒 (未删节作者:猎枪-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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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管放开心玩,难得出去一回。
他不敢想象,当这三个美女众在一起,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场面,贞姬跟芳子肯定要起冲突,谁也不能容忍对方抢了自己的心上人。而李映霞呢,一定对自己大为反感,并且离自己远远的,再不想见面。要避免这一切的发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不让三人相见,可那怎么可能呢?丁俊为此,想了好久,都想不出好法子来。
这天,丁俊在家实在闲得无聊,便信步走向图书馆,他想起了在此处遇上李映霞的事。第一次遇到她,就在那里,自己当时的着迷劲儿,差点没流出口水来。
当他走到楼下时,向上望了一眼,心说,李映霞只怕也好久没有来了吧,正想着呢,李映霞兴冲冲地从上边下来了。当她见到丁俊的时候,也是奇怪,问道:「丁俊,你来干什么?」
丁俊回答道:「在家无聊,随便转转。李老师,你来做什么?」
他一瞧她,一身休闲装,手上拿着两本书。
李映霞说道:「我要跟人切磋功夫,来找些有用的书,想从中找点启示。」
丁俊哦了一声,说道:「不知道老师要跟谁较量呢?」
李映霞回答道:「是一位美洲的拳王。他来到香港后,打败了不少高手,后来不知道听谁说,说我的功夫好,想跟我切磋一下。我见人家亲自拜访,亲自邀请,我就同意了。」
一听这话,丁俊放心了。原来不是拼命呀,那就没有什么危险,自己倒可以放心了。丁俊说道:「需要我帮什么忙吗?」
李映霞一笑,说道:「也没有什么事要让你做。如果你真想帮我,那么就来捧我的场吧。这一次,无论是胜是败,我都会很高兴。因为对方在美洲大大有名,能跟他一较高低,是每个习武者的荣幸。」
丁俊点头道:「好,到时候我一定去,不知道定在什么时候?」
李映霞微笑着说:「后天晚上八点,在一家体育馆,到场的人很少,不对外张扬。」
丁俊嗯了一声,说道:「这样再好不过,不然,拳王如果败了,那多没有面子。」
李映霞说道:「这一次只怕败的是我了。」
丁俊在映霞面前一握拳头,说道:「老师,在我的心中,你是最棒的了,东方不败。」
李映霞轻声笑了,美目弯如新月,笑脸艳胜桃花。她说道:「听了你的吉言,我倒是多了一些信心。好了,我不跟你多说,我要找地方用功。」
说着,冲丁俊笑了笑,便匆匆而去。
丁俊真想追上去,跟她再谈谈,可是,既然她不喜欢,也就不跟免得惹她反感。以免得不偿失,失去好不容易建立的良好关系。
到了后天晚上,丁俊准备好一切,吃过晚饭,就要出发了。他开出自己的专车,小心地离开家,向大路驶去。他原想直接开往那家体育馆,可是被血魔阻止。
血魔说道:「丁俊,我要再吃人,再吃三个吧。」
丁俊急道:「都几点了,我要赶时间给李老师捧场。」
血魔说:「那也不在乎一时半刻儿,咱们吃完人之后,再去看她比武也是一样。」
丁俊固执地说:「不行,不行,那可就晚了,会错过时间。」
血魔说道:「只要你听我的,我就可以帮她取胜。」
丁俊哦了一声,问道:「你说的是真的?」
血魔得意地说:「那是当然。如果你不听我的,那么她今天就会落败。」
丁俊问道:「你怎么知道?」
血魔说:「我有预感。我的预感向来十有八九的准,我还知道她失败的原因。」
丁俊问道:「什么原因?」
血魔嘿嘿一笑,说道:「因为你这位好徒弟没有给她捧场,没有给她助威。对方跟她实力相当,自然不好对付,可是,你一给她捧场,那可不同了,就是她有八分的本事,也能发挥出十分来。」
丁俊听兴奋,说道:「好,老家伙,那我就听你的。你说吧,该怎么做。」
血魔慢腾腾地说:「首先去医院停尸间,我要吃顿大餐。再吃三个人,功力就可以恢复得差不多,这个老不死的校长,就等着挨吃吧。」
于是,丁俊驾车向医院跑去。一想到医院的气味儿,他就皱眉,再想到停尸间跟尸体的味道儿,以及血肉在自己的嘴里活动的情景,他真的很想吐,可有什么办法呢,为了李映霞,只好做点牺牲。
大约八点半的时候,丁俊才从医院出来。这一切干得神不知鬼不觉,没有人发现。丁俊并没有马上去体育馆,而是先找了个地方好好洗澡跟漱口,他真怕那股味儿留在自己的身上,更怕伤害了美女。
然后,丁俊才驾车赶到了体育馆。当他进到那个大厅,看到舞台的时候,不由地心提到了嗓子眼。因为此时,台上二人的比试已经白热化,到了最后关头。
擂台在中间,擂台下围着几十个人,台上则是李映霞跟她的对手。今晚的李映霞跟平时打扮有所不同,她身穿短衣短裤,露出洁白而美好的四肢,使台下观众大饱眼福。而她的对手,则是一个身高一米八以上的男人,大约四十岁左右,又大又壮,像一只黑熊。他的拳头伸出来,快赶上丁俊的脑袋那么大,只穿着一条短裤,身上长了好些黑毛。
这位就是美洲的拳王阿里森。他想不到这个姑娘竟然这么难对付,二人已经打了一个小时,只要谁能将对方放倒,就算胜利,然而他并没有做到。
两人互不相让,你来我往,打得劈劈啪啪。一会儿,你向我来个「饿虎扑食」,一会儿,我向你来个「嫦娥奔月」。拳王的脸上已经汗淋淋,李映霞的脸上也有了水光。
丁俊连忙挤到最前边去,大叫道:「老师加油,老师无敌,老师不败,东方不败。」
擂台上的李映霞本来面色凝重,当看到丁俊、听到他的声音时,不禁精神一振,全身的力量像长了一倍。
李映霞本来已经守多攻少,听到丁俊的助威,立时精神百倍。她脚下弹跳几下,便如猛虎下山般扑向拳王,拳王吃了一惊,但没有退让,猛地发出一拳,这一拳足有千斤力量。他不是存心想要李映霞受伤,只是对方的实力相当雄厚,跟自己相差无几,他哪敢掉以轻心呢?
只听砰的一声,李映霞的一掌打在拳王那非比寻常的拳头上,二人同时身子剧颤,同时被那股撞击的力量震动,于是都不自禁地向后闪、向后退。李映霞连退了五步,到第六步时,差点倒下。
丁俊及时叫道:「老师,一定要挺住,你马上就胜了。」
他在台下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连蹿带跳,恨不得上台帮忙。
李映霞本来有点支持不住,可是丁俊的声音鼓励了她,到底还是站住了。再看拳王,也是连退了五六步,按照他退的架势,不至于倒,可是丁俊在台下指着拳王叫道:「倒,倒下,倒下吧。你快点倒下吧,你是打不过我老师的。」
说着奇怪,就在拳王最后一步要稳住身子时,却没来由地脚一软,很意外地向后仰倒了。
这下子台下一片哗然,谁也想不到会出现这样的场面。照说谁都看得出来,拳王已经占了上风,再坚持个几分钟,就是胜者,从而将他的香港之行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可他为什么会突然倒了呢?大家都觉得奇怪。难道是拳王见对方美貌,故意相让吗?或者是拳王确实不如人家的功夫好,因此落败?这事有玄机。
其实连拳王自己都挺纳闷。本来,他打算站住身子之后,便再度出击,击败李映霞,可是他毕竟已经倒了。他觉得莫名其妙,从地上爬起来之后,连连挠头,不明白怎么回事。
丁俊在台下兴奋地跳了起来,大叫道:「拳王,你败了,就该认输呀。你还在等什么呢?这还用别人提醒吗?你可是拳王啊,不能耍赖呀。」
拳王一想,可不是吗?拳王是个光明磊落的人,尽管这次香港之行出师不和,但他还是一个输得起的人,不会赖帐。于是拳王走近李映霞,微笑道:「李小姐,今天的比赛,我输了,你赢了。」
李映霞也有点不敢相信这种结果,她眨了眨美目,说道:「你没有输,今天应该是你获胜。」
拳王连连摇头,说道:「输了就是输了,我承认这一点。看来,我真该退役了。」
李映霞由衷地说:「不,拳王,我很佩服你。到这个年纪,仍然那么顽强,那么英雄,你的确很厉害。」
听到李映霞的称赞,拳王咧开大嘴笑了起来,比自己得胜了还高兴。他不是傻子,看得清李映霞有多么貌美。这位美女一夸自己,他和别的男人一样,虚荣心得到了满足。
他向李映霞深施一礼,然后拉着李映霞的玉手,深情地吻了一下,说道:「李小姐,在我的心中,你不只是仙女下凡,而且还是一流的高手,我简直是崇拜你。」
李映霞被吻得脸上透红,连忙抽回自己的手,说道:「谢谢你的夸奖。我的本事还不够高。我回去会多多努力的。到时再向拳王请教。」
拳王再度行礼,向全场抛下飞吻。这时,全场都鼓起热烈的掌声。大家这回才觉得,虽然这个结果不太令人满意,但是看到两个刚才还龙争虎斗的对手,现在成为亲密的朋友,大家都感到安慰。
丁俊看到李映霞被人家亲手,早就打翻醋坛子了。他再也顾不上别的了,马上跳上台去,拉着李映霞的手,说道:「老师呀,比武已经结束了,咱们走吧。」
李映霞点了一下头,说道:「是呀,该走了。」
于是,向拳王打了一个招呼。
拳王盯着丁俊,向李映霞问道:「这位年轻人是谁?」
李映霞回答道:「他是我的徒弟。」
拳王眨着牛眼般的大眼睛,问道:「他也会武吗?」
李映霞点头道:「那当然。只是学武不久,本事有限。」
拳王哦了一声,说道:「能不能露上一手?」
李映霞望了一眼丁俊,丁俊拉着李映霞的手不放,说道:「拳王呀,这也不是不可以,我让你见识一下中国的功夫,你看好了。」
说着,丁俊往台中心一立,然后一个大弯腰,一指点地,全身倒立。
拳王见了,吸了一口冷气,全场鼓起掌来。丁俊为了显示出自己的实力,居然用一个指头支撑起全身,还像单腿跳似的,移动自己的身子。一切的动作,只靠一根指头来完成。
拳王看得张大嘴。丁俊绕着擂台的边缘,用一指弹跳,移动身子,绕了一圈,把全场的观众都看呆了。最后,丁俊还来了几个前空翻,身子一翻一翻,每次落地都是靠一根指头支地。
这下子拳王眼睛都看直了。当丁俊完成表演,重新站在李映霞的身边时,李映霞报以一笑,说道:「不错,值得夸奖。」
拳王则翘起大拇指,大声道:「了不起,了不起,名师出高徒呀。李小姐,我败在你的手里,并不觉得冤枉。像你徒弟刚才玩的这一手,我就玩不了。」
映霞淡淡一笑,说道:「只是雕虫小技罢了,上不得大雅之堂,让拳王见笑了。」
她说的是真话,可拳王认为她在谦虚。其实丁俊的表演,在中国的行家眼里,不算得怎么高明,可在拳王这样的洋人眼里,就不一样了。因为他练了一辈子拳,足以拳着称,而这种技巧是他所不能为,所以,他才认为了不起。实际上,那是他对中国功夫不够了解。
客气一番之后,李映霞就说要走,拳王用留恋的眼神瞅着李映霞,说道:「李小姐,我想请你吃饭,不知道可以不可以?」
他的汉语不太标准,有点大舌头。
李映霞说道:「今天我很累,不如改天吧。」
说着,跟丁俊下台,到更衣室换好衣服,然后随着丁俊出了体育馆。出了馆,呼吸外边的清凉空气,李映霞感慨道:「还是外边舒服呀,刚才在台上我都快要晕倒了。」
丁俊沉吟着说:「老师,这个拳王的确厉害呀。幸好是你,如果我上场,我一定会被他打倒在地。」
李映霞想了想,说道:「那也不见得,你跟他对阵,也不一定会输。」
丁俊听了开心,说道:「老师,怎么说呢?」
李映霞说道:「虽然你的武功不如我,可是你有你的长处。你的长处在于躲闪的功夫厉害,并且反应快,可使用一些方法求胜。尤其两人拼命的时候,更能显示出一个人的智慧跟潜力。像我跟拳王属于切磋功夫,不是玩命,只是点到为止,因此,只能凭实力竟争。」
丁俊听了点头,说道:「老师呀,你说得很对。我也觉得,这个拳王虽然厉害,但缺少了杀伤力。」
李映霞一笑,说道:「他是拳王,但不是杀手,这两种人可完全不同。」
丁俊说道:「老师,我明白了。」
李映霞嗯了一声,说道:「明白了就好。那咱们走吧。」
丁俊将自己的车开出来,然后帮她打开车门,说道:「老师,请上车吧。我送你回家。」
李映霞也不跟他客气,便上了车,二人坐好之后,丁俊便将车开动,两道雪亮的灯光照出去,映着周围,使夜晚更加绚丽。
丁俊闻着李映霞的香气,只觉飘飘然,又痒丝丝。他一边握着方向盘,一边说道:「老师呀,今天你在台上的装束,实在好看,哪天出来晨练时,也让我看看。」
李映霞听了一笑,说道:「去,去,去,一听你这话,就知道你不安好心。」
丁俊微笑道:「没有不安好心,只是觉得挺美,我从来没有见过你那样打扮过。」
李映霞哼了一声,说道:「哪天我要是穿着三点式在你眼前晃一晃,你还不把眼珠子看得掉地上。」
丁俊强调道:「不,不,我想那时候我一定会受到强烈的冲击,当下就得被送到医院抢救。」
李映霞笑骂道:「胡说八道。你要是真那个样子,我早就把你逐出师门了,更不会同意贞姬跟你好。」
说到这里,李映霞突然不说话,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
丁俊大致能猜到其中的原因,便转移了话题,说道:「老师,你还没有吃饭吧?」
映霞说:「吃是吃了,只是现在又饿了。」
丁俊想了想,说道:「咱们去买东西,然后到你的住处去。」
映霞点头道:「好,不过可不准喝大酒,我不大喜欢酒鬼。」
丁俊笑道:「我知道了。看来老师不喜欢酒鬼,是喜欢色鬼了。」
话音一落,只听砰地一声,头上已经挨了一下。李映霞嗔道:「小子,专心开车,少说废话。」
丁俊便闭了嘴,专心驾驶,这一辆崭新的轿车便向前飞奔。不但载着二人前进,也载着丁俊的希望跟梦想。
一转眼,就到了与校长决战前的第八天。这天,他接到了李映霞的电话,要丁俊陪她逛街,丁俊自然高兴,这样的机会争取还争取不来呢,难得她主动开口。
丁俊开着车,到贞姬家楼下接李映霞,然后开车上路,到繁华热闹的百货公司。到了地方,将车停好,丁俊陪着李映霞上楼,他有点奇怪,无缘无故跑这里来干什么?没听说她有购物的爱好呀。
丁俊跟着映霞,专门往卖衣服的地方转,丁俊明白了,原来她想买衣服。别看李映霞在武术上仔细,买衣服上并不算内行,好多细节反而要丁俊提醒,脑筋才能转过来。这个时候,丁俊反倒有点像照顾孩子一样照顾她。
足足逛了一上午,二人才从百货公司出来。这时,他们手里已经拎了好几种盒子,有鞋盒子、有衣服盒子,衣服里,只有一件是较为女性化的洋装。丁俊见映霞多选休闲服与运动服,很是看不顺眼,就自己买了一件洋装送她。当李映霞看到这件洋装时,脸上一热,眨着美目说道:「这也太薄了吧?怎么能穿得出去呢?」
的确,看图片上的模特儿,穿这条洁白的短裙时,不只是露出好长的两条玉腿,连胸罩与小内裤都若隐若现。这样的风景自然太吸引人。
丁俊嘿嘿一笑,说道:「老师呀,你的思想也太落伍了吧?人家外国女人,光着上身上街,都是合法的。相比之下,咱们这已经算保守了。」
李映霞摇头,固执地说:「我不是外国女人,也不穿这件洋装。」
丁俊笑了笑,觉得没有必要跟她辩论下去,就说道:「这件洋装算我送给你,反正是礼物,你只要收下就好,放在家里偶尔看看也行。」
李映霞这才点头道:「好吧,看在你一片诚心的份上,我收了。收了是收了,只能放起来收藏。」
丁俊注视着她的俏脸,说道:「只要你不烧掉它,我就谢天谢地了。」
心爱的美女能收下自己的礼物,这说明了她还是看得起自己这个人。看看那个董立威,送的玫瑰花都让李映霞扔了,相比之下,当然是自己关系近得多。近水楼台先得月,只要守在她身边,未必就没有成功的机会。他这个时候,只希望芳子跟贞姬她们能晚一点回来,不要破坏自己的大计。等到自己梦想成真,她们再回来,还可以想法子解决到时相处的难题。
开车回家的时候,李映霞说道:「咱们去菜市场买点菜吧,我想吃吃你亲手做的菜。」
丁俊听了开心,问道:「可不可以喝点酒呢。」
李映霞想了想,说道:「只要你不喝多,我没有意见。」
丁俊大喜,说道:「有老师在旁边看着,我就是想喝多,也不可能。再说,我要是喝多了,也不打紧,老师把我送回家就是了。」
李映霞哼道:「美得你,喝多了,我就把你一门踢到门外去,然后关上门。」
丁俊听得一脸苦笑,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买好菜之后,一同回到贞姬家,放下东西,丁俊套上围裙奔厨房,李映霞则说:「我去洗个澡,你忙你的去吧。」
一听洗澡,丁俊眼睛不由一亮,一下子想到了好多关于洗澡的故事。自然也会想到偷窥呀,艳福呀,销魂的。只是面前这位,好像不会容许这些浪漫的事发生。
丁俊答应一声,就去做饭。他一边忙活,一边支着耳朵,用耳朵探听李映霞的情况。他听到开门关门的声音,又听到了哗哗的水声,就觉得心里痒痒的,像有虫子蠕动似的。他好想放下手上的活儿,去门口偷看,明明看不到什么,也会感到心里满足。
想归想,丁俊并没有那么做,他可不能因小失大。如果自己那么做了,不但得不到什么刺激的艳福,一旦让映霞发现自己的「丑行/一可能当场就会翻脸。丁俊不是傻瓜,才不会干那种蠢事。
他努力将自己的心思用在干活上,不胡思乱想,还好,过了一会儿,念头就不在那上面打转了。当他将做好的菜一一摆好之后,李映霞也洗完了。当她从浴室出来的时候,丁俊不禁一呆。
她的秀发随意地在脑后东起,如马尾垂下,发上跟脸上还带着若干水珠呢。她的脸那么白,像是玉,那么嫩,吹弹可破,她的美目那么明亮,与星星相似,却透着水一般的柔情。这使丁俊感到惊讶,头一回发现,她这么有女人味儿,跟平时那个咬牙,瞪眼,动不动就挥拳动刀的女打仔不同,他觉得这才是她的本色。最让丁俊意外的是,她身上竟穿了一件白色洋装,正是自己送她的那件。两条露出的玉腿无比美好,什么修长、圆润、光滑等等这些形容词都不足以说明。美就是美,是无法形容的。
由于裙子薄,便透出了里边红色的胸罩,以及下边的内裤。虽不明显,也足够让丁俊头晕目眩的了,丁俊使劲扯扯自己的耳朵,才没有倒下。
李映霞注意到丁俊的失态,便一捂上下身,羞涩地说道:「我去换件衣服。」
丁俊哪里肯呢,连忙说:「不必了,不必了,我什么都没有看见,这件洋装挺好。」
李映霞娇嗔地扫了他一眼,这才坐下来吃饭,丁俊打开一瓶酒,说道:「老师,你也喝一口吧?」
李映霞摇头道:「不,我不喜欢这个东西,你自己喝吧。」
丁俊回想着当初跟贞姬的事,不由地身上发热。那回自己靠酒将她拉上床,今天也想故技重施,可是李映霞不上当,这可怎么办呢?看来自己的梦想落空,这招用来对付李映霞并不合适。
丁俊只好自己倒了一杯,孤单地喝着。他请李映霞品尝自己的手艺,李映霞一边尝,一边称赞:「丁俊,想不到你一个大男人,做得菜这么好吃呢,你是跟谁学的?」
丁俊回答道:「也没有跟谁专门学过,都是芳子每回做饭时,我在旁边看着,看多了,也就会做了。」
李映霞微笑道:「那么你也是个细心人了。」
说着,加快速度,品尝满桌的菜肴。丁俊没有酒件,只好一口又一口地慢慢喝着。他心想,如果对面是美子这个了头,她一定会跟我比酒。虽然那个了头有点放荡,有点野蛮,但作为一个性方面的伴侣,还是相当合适的。
由于李映霞不喝酒,气氛总是上不来,二人说话总是热络不起来,这可怎么办呢?丁俊就说:「老师呀,你还是喝一口吧,不然,有些话我不敢说。」
李映霞一笑,说道:「不该说的话,就不要说了,说了我会生气。」
丁俊说道:「不说,我心里又憋得难受。」
李映霞想了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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