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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的黑道老婆-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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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哥府不在紫禁城中,认识我的人寥寥无几。也许是沾染上了福临对我的依念,玄烨在诸多乳母中只要我抱,我也甚是喜欢他。
他生母贵为贵妃,但按大清祖制后宫妃嫔不得亲自抚养子嗣,就不得不同玄烨两地分开。每每她有机会来府中探望玄烨,待府中人等都是亲切真诚。
我自宫中生活了那么多年,多少看的出人心真假。既然她是个对人诚恳的女子,我也不会有谋害之心,然那堤防之心则是决计不会失了的。
可令我防不甚防的,却是玄烨三岁那年突发豆症。当时整个京师如同陷入了空前绝后的恐慌,唯留出过豆的人留守阿哥府。
那时候我已怀了次子曹宣,但还是依然决定伴着玄烨。
那是一瞬间决定的事情,也许是冲动,但是决定之后,是绝对没有机会再反悔的。
大概是我和福临之间的缘分没有结束,这次豆疫过去之后,他亲幸阿哥府。陪他来的不是玄烨生母,而是新近册封的皇贵妃董鄂氏。
我与董鄂氏初见时分,彼此都分外惊愕。我不知道福临发觉了没有,但是董鄂氏不由自主的抬起双手摸着她的脸。
这是一个人见到同自己相貌相似的人时,非常正常的动作。
她没有我镇定,我行礼之后,将玄烨抱给她,“娘娘可要抱一抱三阿哥?”
她惊愕片刻,立即回复了平常神情,脸色却依然苍白,笑着摇了摇头。我看她身板单薄,多少有些明白她为何久不受孕了。
但是今日之见,只怕会为我今后安稳的人生带上危 fsktxt。cōm险的色彩,所以我说,“娘娘真是美貌无双,奴婢年轻的时候,可没娘娘这么好的福气相,'炫·书·网…整。理'提。供'娘娘将来肯定会为皇上生个白白净净的阿哥的。”
我告诉她,她是娘娘,我是奴婢。
我告诉她,她还年轻,而我已经苍老。
我告诉她,她能为皇上诞下子嗣,但我福薄命浅是他人之妇。
她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这一眼,已经不再带有敌意。
这一年,已是顺治十四年,福临早就习惯了没有我这个贴身嬷嬷的生活。但他看我的眼神,有种我说不出悲伤。
其实他早就明白,身在皇室,有多少的无可奈何。
我不管他曾经有过什么心思,现在会怎般感慨,我只知道,他会深爱的,他会动情的,终不是一张近似的脸而已。
他给了我生,我给予他祝福。
亦如我最初见到他时,也曾怀着的一颗祝福的心。
“孙嬷嬷,你在想什么?”
玄烨忽然问我,我猛的回神,时光如梭,眼前躺在同身量极不相称的御榻上的人,不是福临而是玄烨。
窗外的过年礼炮,声声震天,难怪他睡不安稳。
“嬷嬷有些想寅儿。”我拿孩子做推搪,回避自己方才的回忆。
玄烨一双大眼睛扑闪闪的,说,“那明日朕叫曹寅进宫做伴读,嬷嬷就好天天见到他啦。”
我轻声一笑,明明是自己想跟曹寅玩耍,却寻了我的名义准他进宫。这么小的人儿,可不就已经会了人心蛊惑,施人恩泽,互利互惠?
我轻拍着他的背,“玄烨,身为帝王,将有很多的不得已和不能为。你还记得以前你皇阿玛曾问你的问题吗?”
“记得,”他重重的点头,“皇阿玛问我和二阿哥,身为帝王应做何。我说,应心怀天下百姓。皇阿玛说我答的好。”
“知道为何说你答的好吗?”
他摇头。
“因为啊——”
我想起福临临终前的那几庄事情,封还未取名的皇四子为荣亲王,欲同董鄂氏共火浴葬之,不成之后又称要出家,最后身体病入膏肓,死时还念念不忘董鄂的名字——乌云珠。
我忽然想笑,那个一样的云字和近似的相貌果然只是我的多虑。但他做的这些事情同当年的多尔衮做的些许事情倒是像的很,而他们,一样都是灰飞烟灭的结局。
前日拜见庄妃,她很意外我的出现,但她似乎明事了不少。她的儿子,她的孙子,同她之间,隔着大大皇位,隔着大大的天下。她给不了他们亲情温暖,她惟有看我在他们身边安然度日。
可我的安然是因为我从未放松过一天,我有我生存的法则。
我懂福临他纵是再信我,尊我,宠我,溺我,可他身为帝王,他想杀想剐的人,都不是由我决定的。
我不过,看懂了他的眼神,成就了他的心事罢了。
“玄烨,身为一个帝王不能太过儿女私情,身为帝王要有帝王的隐忍,更要有帝王的狠毒。”[·电子书下载乐园—wWw。fsktxt。com]
每一个活下去的人,每一个站在高处的人,之所以他们走的远,之所以他们站的高,是因为脚下有无数人的鲜血,他们踩着很多的尸体。
我第一次同玄烨说这些黑暗的感悟,他一时没有理解,直愣愣的看着我,“嬷嬷,你说的我从书上都未看到过。”
我笑,“等你经历过一次,两次的欺骗和算计之后,就会发现心都不会痛了。夜也不寂寞了,哪怕是冰天雪地也可以睡着。慢慢的,这些你会懂的。”
因为我,慕容云,就是这样活过来的。
这一夜是康熙元年的除夕夜,紫金城里分外热闹。
十八年前,我也是在除夕之前的某个晚上,被自己最最深爱的男子送入皇宫。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虽然有聪明睿智,满腹诗文,还是愚蠢不堪,天真可怜。莫怪幼年家境富足的时候,那位乡中有名的西席在送我《诗经》时说,“书可读,切记书中情意不可信。”
然,书我读了,书述的情意也实不忍不信。
皆因那份单纯的信,皆因那个天真的我,曾同他有过一个秋天肆意,繁华飞扬的午后。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起初,玄烨还是阿哥的时候,也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诗经》中的句子,我教他读,听他背。
心会有些迷茫,仿佛被那个午后的笑语勾去了一魄,片刻后,再缓缓的被现实沉淀。
这些年,我早已不再做入宫初的那个梦。
在那里,路很长,又很黑,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提着行囊走着。心里明白天亮的时候,就要面对宫里的尔虞我诈,害怕不已。可转念一思,这是为着他呀,便有了勇气,强迫着自己坚定的走下去。
直到在转身寻求庇护的时候,发现身后空空如也,他的眼中,依旧只有那一个谈笑生风的女子;直到听闻他郑重的,此生非卿不娶的许诺后,学士府前红炮震天,他的卧室里,龙凤灯烛初上;直到……
然后我醒了,原来梦中的心痛,也能令人痛到彻夜不眠!心有余悸!而无力可施!
这些年,时间一丝丝流逝,我同他在不同的世界各自老去。
几进几出,我还是在宫里生活,表面上周而复始的简单重复着,内中暗流不断,处处同前朝的大小事物同贬同荣。
他是朝中重臣,他可以不负责任的把我遗忘在这个生死不听人愿的牢笼中,但我却不能任凭丢弃。他步步高升,他幸福快乐,他如何如何,我没有阻止自己去了解。那不过,是为自保而必须了解的事情罢了。
这些年,我也想明白了很多。
也许,书上说的那人世间最恩爱美好的伉俪眷侣,有是有,却非我这等平常女子可以求得。
就似那天空中,为新年而燃放的灿烂夺目的烟火,像我这样的凡人只能在底下仰首遥看。
一切都很累,可那些累在身不由己与苟延残喘前,又算的了什么?
心魂同步,天长地久,尤不及残羹冷觯还可果腹。
就如多尔衮和苗喵喵。
就如福临和董鄂。
他们的结局,可曾比我好过分毫?
我无人可以生死与共,可我始终活着;看着他。
这何尝不是另一种……白头偕老。
番外篇之这么近 ,那么远
崇德三年正月十一;天气晴朗;无风。
今天下朝,我同十四哥一路走。跟他要一匹好马,十四哥答应的很痛快,还答应了让我自己选。
打小十四哥就什么都让着我,这回也不例外。于是我暗地里打好算盘,既然是让我自己选,那我就选那匹追风了。
追风是汗父给十四哥的千里马,当初汗父把马赐给十四哥的时候我真的是非常的眼红。先不说那是匹难得一见的好马,单说这追风,那可是汗父的坐骑所产,我们兄弟这么多,只有十四哥得了这个赏赐,可见他在汗父心里头的分量。我是既为十四哥高兴,又不甘心。
从我懂事儿起,汗父就把我当宝贝一样宠着,惯着,按理说这马本该是我的才是。换做别人,我肯定是不让的,但既然十四哥与我是同个额娘肚子里出来的,也便只好暗暗咽下这口气。如今有这等好机会我当然是当仁不让了。
“哥,可说准了,是送给我不是卖”随着十四哥走到马厩我忍不住开口调笑。
今儿早朝,皇上颁旨要亲征喀尔喀,我和十二哥要一同去,只留下十四哥在京里。我就不信,皇上会让十四哥暂理政务,这样十四哥还要任由豪格做大吗?我出口虽是调笑,其实是想探探十四哥的口风。
“你若是非要给银子我也是不会拒绝的”十四哥听了我的话淡淡一笑,不在意的开口回道。
“只管接着?”我的眉头不自觉拧了一下,从汗父额娘走的那天起,我就无时无刻不恨。恨皇上,恨二哥。
一夜间由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变成奴才都能骑到头顶上的孤儿,这一切都是他们造成的。让皇上一个人踩着就够窝火的了,说什么也不能再让豪格踩,但瞧十四哥的意思好象这事儿跟他没什么关系一样,我着实是有些气。
“只管接着,想那么多做什么”十四哥伸手把我纠结的眉头给轻轻抚平,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
“可。。。。。。”
“我说豫亲王,你可看好哪一匹了?”我刚想再说什么,跟十四哥一个鼻孔出气的范先生把话给拦过去。
“哥哥选的就是我选的”我知道范先生的意思,看着十四哥沉稳的背影,我吐出一口闷气。谁叫咱们是'亲'兄弟呢,你走哪条路我跟着走便是。
“可选定了?”范先生站到十四哥身边又问了一遍。
“早就选定了不是”我知道范先生与十四哥的交情,也就真人面前不说假话。
不管我多不满意十四哥这种做法,但是一个娘胎出来的兄弟,我当然是站在他那头的。要是哪天,皇上想对付十四哥,我也一定会挡在头里。
从我们兄弟变成孤儿的那天起,在我眼里,我这个十四哥就如同是汗父一样。我对他不只有兄弟情,还有一份濡慕崇敬。
不说他战无不胜的功绩,就说他带着我们兄弟由一度四面楚歌的艰难中,走到现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恋权势,却永远立于不败的智慧,别说我了,就连我们十二哥也一样是对他崇敬得不得了。
“你自己的马自己选,做什么要我代劳”十四哥依然是浅笑着说道。
我很喜欢十四哥的笑容,但却不喜欢他这样的笑。十四哥大笑的时候很爽朗也很豪气,但是从我十三岁以后就再没见到过他那样笑了。
这浅浅的笑就象是最暖的风,吹的人懒洋洋,但却同时也把一腔热血豪情给吹熄。让人忘记了顶着猛烈狂风而行的快意与征服感。
“好,我就选这匹了”我指着自家哥哥的坐骑得意的笑道。哼,我就不信,你真的什么都能忍?我非常想看看十四哥变了颜色的脸是什么样儿的。
“福伯,牵出来给他”十四哥看了看我指的那匹马,没迟疑,利马令福伯给我牵出来。
“怎么会这样?”
“这马还真特别啊”
“奴才……奴才……”
十四哥没变脸变脸的是我,如此威风凛凛的宝马居然是秃尾巴!我不记得十四哥以前骑的这样的马啊。
就在我万分错愕的时候,十四哥冲着屋角一棵大树方向轻柔的砸过去俩个字“出来”
“爷”磨磨蹭蹭走到十四哥跟前的丫头小声的说道。扎着两条麻花辫子,衣服上有些水渍,瞧她低着头一副哆里哆嗦的德行,不用猜也知道是个奴才。
我不屑的撇了撇嘴,见多了这样诚惶诚恐的奴才,假若今儿十四哥是个普通人她还会这样恭敬吗。
原以为接下来她会被十四哥训斥的跪地求饶,可十四哥只是轻柔的说了几句。我惊讶的差点掉了下巴,不为十四哥没责备她,而是。。。。。。而是。。。。。。
这样轻柔的语气,除了对我们这几个可以说是他至亲的人,几乎就从来没有拿出来给别人用过,能让十四哥另眼相看的人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不禁很好奇。
这才发现,打从她见到十四哥起,除了那声爷算是该有的礼数外,她既没请安也没下跪,就把个脑袋顶儿对着我十四哥。
好大的胆子,这样可说是对主子的大不敬,而且,不管十四哥说什么怎么盯着她瞧,她就是不抬头不吭声。
好家伙,我都不得不佩服她的不怕死,这丫头究竟朝谁借的胆儿?就算是我,被十四哥那样盯着也会觉得头皮发麻,心浮气躁的,这丫头竟然跟没事儿人一样只盯着自己脚尖看,压根没把十四哥当一回事。哈哈,这样的奴才我可是头回见到。
“喂,这马尾巴是你给剪了去的?”我很想看看这丫头长什么样儿,想都没想就蹲下去,看这丫头的样子是怎么样也不会抬头了,那爷我就委屈一下,蹲下来瞻仰一下你的遗容吧。
“你是谁?”她先是一惊,然后眼珠子就开始叽里咕噜乱转,脸更是一点害怕的表情都没有。我不知道是这丫头太傻了,还是有什么依仗,反正,就她那一副我没罪我怕谁的表情我是真真的很想笑。
“我呀,我叫多铎哦”我发现我遇到有趣儿的人了,不知道她知道我的名讳后会不会还这么傻不愣登的不知死活呢。瞧惯了唯唯喏喏的奴才像,如今遇到这么一个傻大姐,我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苗喵喵”她忽然冲我一笑说出自己的名字。
很少有人能让我觉得自己其实就是个普通人和别人没啥两样,不用端着亲王的架子。而看到她笑容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给晃花了。
那样纯粹不带杂质的友好笑容,亲切,温暖,就像小时候额娘给我的笑容一样,发自内心真正灿烂的笑。一瞬间,我觉得心头热热的。
“丫头,豫亲王问你话,怎么不回”十四哥轻甩了下他的袖子拉回正题。
我看着她伸出手,虽然不明白她伸手干吗,但是直觉上我很想抓住这只手,我觉得那应该会是很温暖很温暖的一只手。
可惜,在我就要抓住的时候,十四哥一掌拍过来,把那只手给抽回去了。就算他藏的再好,可咱这眼睛也不是白给的,什么都瞧见了。
切,什么时候十四哥变得这么小气了,不过是个奴才而以嘛。刚才算爷我一时失神,要不然,我还怕她的手脏了我的手呢。
我悄悄的把握紧的拳头给收在袖子里,哼,来日方长,早晚我会握到那只手!到时候气死你,我孩子气的暗暗打好算盘。
从那日起,只要有闲暇我就朝十四哥的府里头跑,我就不信了,这世上还有我做不到的事儿。慢慢的,只要我在京里,去十四哥府已经成为我每日必做的事儿。分不清是为了较劲还是想看那丫头,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热中于这种无聊幼稚的事儿。
崇德三年四月初七,天气晴朗,有风
今儿是十二哥的生辰,自然少不得酒宴堂会,所以我来至他的郡王府时里面已经很热闹了。送礼的,巴结的官员都是一大早就巴巴的赶来。
我嗤笑一声抬腿迈进了府门,人可不都是这样,风光好皆因你站的高。当初我们兄弟被人踩在脚下时,怎不见门前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这会子献殷勤谁会领这份情。
世有大年,岂必常服补剂;天生名将,不关多读兵书。这句话很适用于十二哥。就算自幼疏于读书,但却是天生行兵作战的将才,因此,连年征战败绩甚少。
皇上虽不喜他的莽撞急噪性子但也对他的功绩大加赞同,直此生辰自然也是赏了宝贝下来,一向爱收买人心人怎么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府里奴才引领我至花厅时,我便瞧见一群人正围在一张桌子边夸赞着什么。
我寻到一处安静的地方坐下懒得看那些谄媚的嘴脸,就算皇上赏下来一个瓜子他们也能捧成是长生不老药,故我对那所谓的宝贝一点也不觉得好奇。
“小十五不去凑个热闹”刚坐下,茶还没喝上一口,十四哥就由人群里退出来坐到我身边笑问道。
“没十四哥这么有雅兴”我有些不大高兴,一向对什么事儿都是不冷不热的十四哥怎么跟那些人参合到一起去了。十四哥在我心里可一直都是个风雅之人,这种世俗之气半点也不该沾得。
“倒不是我有雅兴,是那丫头”轻笑一声十四哥的视线飘向那一群人。我才看到一个贼头贼脑,贼眼放光的人正在人群边上转悠。想是因为十四哥的退出,她被人给挤了出来。
“她懂什么,你就这么由着一个奴才胡闹”我懒懒的收回视线,有些烦闷的心情却因为那丫头脸上滑稽的表情一扫而空,但是嘴里仍然端着架子说话。
“文人如范仲淹足可谈武,武人如岳鹏举足可论文,而我家那丫头未必如你所见”听了我的话,十四哥微蹙了下眉头,一撩衣襟起身离开,临走时扔下这么一句话。
我心里很不舒坦,自问与那丫头相处时日与十四哥相比少不得多少,但此时,为何我却觉得待我们同样态度的丫头却跟十四哥走的比较近?
一向不喜输的我十分的不服气,纵然只是个奴才,纵然那个人是十四哥,但是我依然觉得不舒服。
“爷,我还没看到呢”我正蹙眉暗思自己这奇怪的心情究竟是所谓何来,一声轻快的呼唤拉过我的视线。
抬眼便瞧见那丫头正拽着十四哥的衣袖,撅着嘴巴,不甘心的直跺脚。哼,越来越不成体统了,她哪里有奴才该有的半点恭谨。
“为何非要看呢”听听十四哥这个温柔的腔调也知道这丫头敢如此放肆的原因。
“南人失之亢,不可不睹黄河之奔腾,北人失之柔,不可不见吴山之秀美,这可是你对我说的。咱们是没什么机会去见吴山了,那总得见识见识画中的锦绣吧”
原来皇上赏下来的是副江南美景图。听了那丫头的话,我暗笑,这画给了十二哥可当真是土埋珍珠了。
“丫头,总有一天,这天下是大清的。到时,爷我带着你下江南,岂不比画中景致更胜”
“真的,可不准骗我,不然,嘿嘿。。。。。。”
随着那丫头的贼笑声十四哥与她走出了花厅,我心情重又烦闷起来。明明很想上前拉住那丫头的辫子问她为什么没看见我。 可却觉得,就算我拉住了她的辫子她也一样不会看到我。因为她的视线都放在了十四哥身上,想到这,我心情又忽然转好。想我十四哥是什么人物,你个奴才就少痴心妄想了。
今儿也不知十二哥为何这般高兴,堂会上非要加了一折霸王别姬的戏。吃罢酒席,耐着性子看过堂会,本以可以打道回府了,谁料硬是被这出戏拖住。没法子,因我十分喜爱霸王项羽这个一身豪气的人,力拔山兮气盖世,何等威武,惟独不喜的就是他太儿女情长。
“哼,大英雄不怕死亦不轻生。这个人没种,失败了就抹脖子,还以为很英雄,实际是怕被人耻笑吧。连东山再起的勇气都没有,还霸王呢”
不屑的熟悉声音飘入我的耳朵,虽然小却清清楚楚。因为十四哥就坐在我旁边,而他身后站的自然是那个丫头。
我闻言一愣,扭头看了看那个嘴快撇到耳朵上的丫头,想起十四哥的话'我家的丫头,未必如你所见'
“大丈夫不随世浮沉亦不矫情立异”十四哥嘴角微微一勾回了一句。
“极是,不愧是我家爷”那丫头边说边伸出大拇指比了比,眼里全都是赞赏。
我忽然觉得这一度我最喜欢的戏码今儿怎么就这么令我厌恶。连扮成霸王的那个戏子,、都觉得比初见登台时矮了很多。
崇德三年五月十八,天气晴朗,无风
今儿一早十四哥就离京了,皇上下旨要他督造辽河至京的官道。下了朝,我并没有坐轿,与范先生一起步行回府。
本来我与他该避嫌的,毕竟他是暗地里做十四哥的幕僚,不该与他走的太近。但今儿我偏是想跟他一起走,就因为有他在,若遇到那丫头也不会觉得尴尬。
几天前,我端着亲王的架子训斥那丫头,却给自己找了份儿闲气生。那丫头被十四哥放纵的已经不成样子,居然对我的话当做耳边风,就算我不是她的主子,但好歹也是个亲王吧,居然敢如此藐视我。
但是,当她被我训斥的忽然停住脚步背对着我时我却忽然乱了方寸,不明白为什么我明明伸手就能触到她的距离,感觉上却象是我永远也跨不过去。
我知道她在等我道歉,道歉?这个词儿可是我从小到大都不会说出口的,更何况不过是个丫头而已。我任她的背影看起来越来越冷,就在僵持不下时她却忽然转身了。
这一转身,我忽然觉得从头凉到脚,初见时的温暖,亲切,轻松,在她那谦卑恭敬的脸上全部消失不见。
一声十五爷一下划开了我和她的距离,这是她原本就该有的见到主子时的态度,而我也早就习惯了奴才们这样的态度,怎么换到她脸上就这么的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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