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诱欢狂妃:残暴陛下真要命-第4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知府大人在心里面对杀莫瑶进行各种肖想,殊不知猥琐的心思完全反应在了脸上。那双色迷迷的眼睛,死死的看着杀莫瑶。

就连杀莫瑶皱着眉头的别开脸都没有发觉。慕雅风肯定是注意到了知府大人的举动,走上前一步,挡住了知府大人的目光。

完全沉浸在yy中的知府大人根本就没有被影响,慕雅风挡住了杀莫瑶的一部分。他就挪动了下脚步,又移到慕雅风挡不住的位置上。

慕雅风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万分肯定,这个该死的男人是完全的沉迷了进去。并且对着他的所有物怀有十分让人恶心的想法。而这些,都是他不能够忍受的。特别是在他已经提醒了之后,还能够断然的无视了他。

简直是……找死。

“美吗?”

“美。”

“喜欢吗?”

“喜欢。”

“想要吗?”

“自然是想要。”

“要着干什么?”

“娶回去做小妾。”

“……”

知府大人只不过看了一眼那双碧色的眼眸,结果像是完全的陷入了进去一样。周围的一切都变成了空白,只有那双眼睛,还有不断在他耳朵边提问的声音。杀莫瑶就在旁边看着。

慕雅风使用的武功不算正统,是一种邪派的很的功夫,惑瞳。

只要盯着了那双眼睛,就会被迷惑神智,然后按照施展人的意愿,回答自己知道的问题。

说起来慕雅风当初修习这门功夫,一个是因为有趣,二个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审问某些重要并且嘴硬的人。

现在居然用到了知府大人的身上,简直是浪费了。

“啪——”

慕雅风实在问不下去了。

一个耳光甩过去,扇的知府大人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你想要让瑶姬给你做小妾?还想要好好的宠爱瑶姬?我觉得,你是比较想死多一点。”

慕雅风问不下去的原因就是这个。

知府大人的思想还真的是很猥琐。

那幻想,也带着猥琐的思想在里面。

“小人……”

心智被迷惑了,不代表自己就没有一点的印象,知府大人还是知道一点自己刚才说过什么。

第21卷 第408章:我叫你滚,立刻!(2)

慕雅风的脸上并没有太多可以明显看见的怒气,可知府大人却觉得冰冷极了,比六月的飞雪,还要让人无所适从。

无意间的打了个哆嗦。引得苏阡陌更加的不满了起来。

哆嗦,现在知道哆嗦和害怕了。本来对这个脑满肠肥的家伙,慕雅风一直保持着原谅的心态,和杀莫瑶在一起久了,他总习惯于收敛自己的脾气。

可以说,现在的脾气已经比起以前要好的多了。可是,这个家伙总能挑起他的怒火,本来想要无视。可还真的没有办法,毕竟某个人的存在太明显了。想要无视都是不可能的,光是看着那一张随时都带着猥琐谄媚笑容的脸,慕雅风就觉得够了。

不在朝堂一段时间,还真见不惯这样的嘴脸,实在是太败胃口了。倒胃口也就算了,他儿子放肆也算了。可偏偏的,还打上了杀莫瑶的主意。

最后这一条,就没有办法算了。

“我很不喜欢你。”

知府大人的肥肉一抖。

“小人知道错了,是小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是小人犯贱。小人该死,小人罪该万死。还请您就原谅了小人这一次,小人保证再也不犯同样的错误了。”

杀莫瑶冷冷的看着,比起慕雅风来,杀莫瑶冷漠的眼神更加让知府大人觉得可怕。

她可是听清清楚楚知府那些猥琐的想法,有什么样的儿子还真的有什么样的老子,永远都逃不掉色迷迷的那一条。

总有一天,要死在那个色字上面。

“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那就是说,你还是觉得天鹅肉具有可吃性咯?”

慕雅风一点都不觉得知府大人的解释是有多好。

反倒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一句再一次提醒了慕雅风,眼前的这个恶心的胖子对他女人的肖想。

“天鹅肉你就不用想了,想也也是白想。但是我一定要告诉你一点,你现在可以滚了,立刻的滚。趁着我还没有改变主意的时候。”

慕雅风指着人群的另一边,是街道的尽头。

“闭上你的嘴巴。立刻的滚蛋,还有别到烟水阁骚扰我了。”

第21卷 第409章:彼此之间的永恒

“是是。”

慕雅风都这样说了,知府大人就算心里面有千万种不爽,也只能惯性的腆着一张丑脸,笑眯眯的答应到。

慕雅风还真的猜对了,要是慕雅风不说的话。知府大人还真准备去烟水阁缠着慕雅风。想要抱上大腿,也想要保住自己的儿子。可惜,现在慕雅风明确的说了,知府大人也不好再去烟水阁了。

只不过做惯了昏庸的官员,知府大人还是学的从别人的话里寻找漏洞。慕雅风只说了让他不要去烟水阁,没有说不然他的人去烟水阁。

只要到时候派人每天好吃好喝好玩的伺候着,指不定事情还有转机不是吗?就算是前帝王,还不是个人。是个人,总是喜好美人的。他府里还真不缺少美人,狠狠心送上几个上好的美人。事情也指不定就成了。

只要还没有一锤定音,改变的机会就多的是。

知府大人想的再好,也没有妖孽想得好。

“我是说的让你滚,并且我不想在烟水阁的日子受到关于你的任何打扰,一旦你打扰了我。那我们新旧帐就一起算了吧。”

慕雅风狠了。

知府大人还真的算不起。只能屁颠颠的夹着尾巴滚蛋了。

“回去吧。风大,要是凉了就不好了。”

慕雅风为杀莫瑶整了整出门时非要给杀莫瑶穿戴上的披风,温柔的牵起杀莫瑶的手,笑意盈盈。

全场又爆发了一阵欢呼声。

似乎是光火璀璨的看台上又出现了怎么样一个惊采绝艳的美人。可惜,这些都入不了慕雅风的眼睛。慕雅风真的做到了,眼睛只看得见杀莫瑶,耳朵只听得到杀莫瑶的声音。

因为,慕雅风的心里,就只有杀莫瑶。

这就是爱情啊。

就算觉得没有道理可言,可爱了就是爱了。

不管心里究竟是怎么样想的,爱情不会因此而改变。

“好。”

杀莫瑶反扣慕雅风的手掌。

十指紧握。

寒风吹过,吹动了披风上的毛绒,如同画中人的男女回过头,对视了一眼。

刹那间,天地间就只剩下了彼此,光影退却,总于归于明艳……

第21卷 第410章:彼此之间的永恒(2)

两个人的影子,在烟火的映照下,拉成了一人。在喧嚣热闹中安静前行,只要牵着自己想要的人的手,就不会觉得寂寞了。

“妖孽,你说我们能够在一起多久?”

“生生世世。”

“呵,就算有生生世世,可喝了孟婆汤之后。我们就再也记不到彼此了,也记不得今生的情。或许,我和你都会跟在了另一个人的身边。”

女子的声音中,明显带着调笑。

可男子的声音是说不出的严肃:“不会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在你的身边,就算你不爱我,我也会永远爱你的。因为你的灵魂,已经刻在了我骨子里。下一世,你在哪里。你是什么样子的,都不重要。”

“那下一世,还是你找我好不好?”

“好。”

“你说,永远到底有多远?”

略带惆怅。

“阿瑶,你什么都不用想,只要我们在一起。哪怕是一天,也是永远。这是属于我们彼此的永远……”

声音渐行渐远,两个人也渐行渐远。烟城的仙女节还在继续,下一个烟城还在等着。

———————————————情节分割线————————————————————————

南国四十七年,帝王出巡,途径百里湖时,遇见了许久没有见到名义上伯父。也就是前帝王慕雅风。依旧是碧眸妖魅,对身边的白发美人百般照顾。

而那位白发美人,肚子明显的拢起来了。

帝王大喜,当即册封未出世的孩子为郡王。然而,前帝后断然拒绝,声明,一生一世不让自己的孩子踏入宫廷一步。

帝王无奈,只能随了二人去。

隔日,二人消失,再无踪迹。

南国四十八年,七月三日,南国物价飞降,每一位买东西的百姓基本上都得到了两个铜板的红包。逐渐有传闻出,是前帝后生下了双胞胎。

南国四十九年,沸沸腾腾的前帝后生子传闻逐渐消散了,时不时有人说见到过了幸福的帝王一家人。而百姓总结出来,那些地方大多是风景优美。

南国五十年,再无前帝王和帝后的消息,然,两人的爱情被写成了无数话本……

第21卷 第411章:完结感言,番外预告

《残暴陛下真要命》这本书大概是某瑶写过的批评最多的一本书。某瑶必须要承认的一点是,这本书在前面的情节上,真的非常贴近《宠冠三宫六院》。这里面有某瑶偷懒的成分在里面。大抵就是有了偷懒的心,无论是在文笔上还是在情节上。

都不那么的如人意。

很多次,某瑶都想就直接放弃了这本书,让它变成一个坑。可是想到很多老读者都等了很久了,才等到这本书,某瑶又下不去手。

就在这样的心情下,一直坚持着写完了这本书。期间有遇见很多愉快的,不愉快的事情。但让某瑶感觉到最大的突破大概就是无论在大年三十还是在初一,《残暴陛下真要命》都没有出现段更的情况。对于没有存稿的懒作者我来说,真是非常大的突破。

关于结局,我并不喜欢写小孩。我一直认为,如果再写男女主的下一代,那么就说明男女主已经老去了。我不希望他们老去。下一代是下一代的事情,那就是一个新的故事。

而我,只想要给这个故事一个圆满。

结局是好的,尽管开头虐了点。这本书我想要传递的理念大概的:给爱一条生路。无论是在遭遇到了什么事请。只要你还爱着那个男人,而那个男人也还爱着你。那就给彼此一个机会,放爱一条生路。说不定,就是柳暗花明。

杀莫瑶和慕雅风都不是言情小说中传统完美男女主,他们都存在缺点,这些缺点或多或少有某瑶故意的成分在里面。我希望我写的是人,而不是神,无论是不是穿越,我还是想要尽可能贴近生活。

至于大家很喜欢的人气人物:姬霁月、惊鸿、牙刷三个,会在番外中有各自的单独故事。

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捧场,某瑶会努力的。

番外风格会比较温暖,也是某瑶初次尝试的风格,希望能够在他们的故事中,给大家一种温馨的感觉。希望在看故事的时候,大家也能不由自主的挂起一丝微笑。

江湖瑶

2012年2月23日凌晨

第21卷 第412章:番外:霁月,老子看上你了

住在边界两边的百姓都知道,南国和北辰交界的地方,有一座美丽神秘的山庄叫做霁月山庄。山庄里的仆婢各个样貌不凡,而最为神秘的,便是下山采购仆婢口中的庄主霁月。

霁月。

这是霁月山庄主人的名字,至于姓什么,没有人知道。霁月来霁月去的,也叫人习惯了这样的叫法。

和霁月山庄一样闻名的,还有一个地方。同样是在百姓之间口耳相传。不过和霁月山庄的美名不一样,这个地方大多人提起来都嗤之以鼻,很是不屑。

原因无二,这另一个地方是土匪窝,还是极具特色的女子土匪窝。这里的土匪,全部都是女人,而且都是彪悍的女人。

这里面,同样有个不得不提的人物,就是女土匪寨子的寨主——沈阡陌。

初次听到这个名字的人,都以为这是名字是个男人。哪里知道,其实这是个女人的名字。和姬霁月截然相反,这位沈阡陌从来都是被人们嘲笑的对象。传闻中是容貌极丑,叫人不敢直视。

而最近,边界有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骚乱。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消息,说是女土匪首领沈阡陌待字闺中太久了,决定要抢一个男人做相公。

边界的百姓就想疯了一样,只要是未婚的男人基本上都开始找人成亲。之前有瞧对眼自然是好的,要是没有瞧对眼的,也急着托媒婆说亲事。

—————————————————情节分割线———————————————

“最近怎么那么多人成亲?”

作为始作俑者的人正坐在山寨虎皮座椅上,一只腿没有形象的踩在虎皮座椅上。头发凌乱的扎了个马尾,露出一张白皙干净甚至算得上温婉的脸蛋。

“哎,小六子,你给老子说说,外面怎么那么多人成亲?天天成亲还有完没完啊,再不成完亲,咱们寨子里的兄弟都要饿死了。”

山寨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老幼病残不抢,红白事不抢。这样的规定卡着,根本就不能抢上多少人。现在都成亲办红事,那不是不叫她们活了吗?

第21卷 第413章:番外:霁月,老子看上你了(2)

被沈阡陌叫住女人长得很是强壮,实在当不上那个小字。

“老大,难道你不知道?”

彪悍的肌肉女挑起眉头,睥睨的看着在虎皮座椅上毫无坐相可言的女人。难怪那些个男人都不愿意找寨主,要是她是男人,也不要这样的女人。

“知道什么?老子这两天都要被这些成亲的烦死了。知道个屁!”

毫无形象,脏话满篇。

“也不知道那些人忙着成亲是为了谁?!”

显然的,这位也不是个吃素的。当即就反驳了沈阡陌的脏话:“要不是传出了老大要抢亲,山下那些人至于随便是不是女人也抢着做娘子吗?唉——”

那一声叹息可谓百转千肠,差点没有把沈阡陌梗死在那里。

温婉的长相更加没有温婉的表情了,整个人都跳了起来。指着自己的鼻子:“小六子,你是说下面那些人成亲。是因为老子要找男人 ?'…fsktxt'!”

小六子翻了个白眼,已经习惯了自己寨主一惊一乍的性格。

“这一片的人,谁不知道两个人。一个是寨主你,一个是霁月山庄的庄主霁月。只不过……”

看了一眼长得算得上美人的女子,小六子顿了顿:“只不过,寨主你是极丑极恶,而霁月是极善极美。”

霁月,霁月,霁月,又是霁月。沈阡陌撇了撇嘴角,这个名字还真像是噩梦一样。这些年来,山寨里面的姐妹陆陆续续的成亲了一些,又陆陆续续的加入了一些。但聊天的内容百年不变,无非就是那个霁月。

美男有个屁用啊。

又不能当饭吃。

再说了,外面不是传闻她貌丑如盐,其实她长得也不至于吓人吧。所以,外面人传的霁月美如新月,沈阡陌一直保持着怀疑的态度。

不过,现在最让她火冒的不是霁月,而是成亲!靠!和她成亲有那么恐怖吗?至于所有人都吓成了那个样子?!

“寨主,你冷静下吧。忍忍就过去了,你不是已经习惯了吗?”

小六子找不到可以安慰沈阡陌的话,只能惯性的说两句。

“不行!这次老子不忍了!他们说老子抢亲,老子就去抢一个!而且还是那个谁……对……霁月!”

第21卷 第414章:番外:霁月,老子看上你了(3)

哐当——

山寨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迅速的,山寨里的人都聚集到了沈阡陌的身边。用那种怜悯的目光,看神经病似的。

“干嘛用那种眼神看老子?”

沈阡陌吼完了抱负之后,才发觉身边已经守满了山寨里的人。

一时之间,两方人都是安静的大眼瞪小眼。

小六子最先扬起嘴角。声音和她的长相一样洪亮粗狂:“大家为寨主的崇高理想鼓掌!”

“啪啪啪啪——”

大家都跟着拍掌。

沈阡陌笑嘻嘻的从座位上跳下来:“都是自家姐妹,太客气了,太客气了。老子被你们弄得怪不好意思的。”

“这是应该的。毕竟,我们山寨马上就要飞上枝头了。这样吧,寨主现在就出去吧。我们等着寨主凯旋归来。”

霁月山庄富甲一方,要是沈阡陌搞定了姬霁月,还真像小六子说的一样。整个山寨再也不需要靠着打劫为生了。光是山寨里面随便一件东西,足够养活她们一群人一辈子了。

不过,小六子真的是相信沈阡陌能够搞定姬霁月吗?

显然的……这是不可能的。小六子这样说,无非是激将法,想要让自恋的过了头的沈阡陌认清一下形势。要是有点常识的人,都该知道,她说的那些话都是反话。

可惜,沈阡陌还真的不是那个有常识的人。没有常识不可怕,可怕的是,沈阡陌还是个热血冲动没有常识的女人。

所以,从座位上跳了下来。

一幅恍然大悟的样子:“对啊对啊。你们说的对,老子现在就去找霁月。”

山寨里面的人,都被沈阡陌的言行雷的变成了石膏,迎风缭乱。

眼睁睁的看着穿的……很有……造型的沈阡陌牵走了山寨里唯一交通工具——驴子。

霁月山庄和山寨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沈阡陌骑在驴子上面,自我感觉风流倜傥,嘴巴上还叼着根狗尾巴草。颇具喜感。

从清晨到夕阳西下,一路上,沈阡陌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好在没有人认出来的沈阡陌。

到霁月山庄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