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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水泱泱-我的白甜公主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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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得想将她揉碎。
  “你收拾几件厚衣服,随我出城。”
  “去哪儿?”
  “去木那塔。”
  卫泱稀里糊涂被掳上前往木那塔的马车上,她记得自己分明不愿前去,那无赖竟将自己打昏了带走。她醒来时那人就在旁边坐着,还不待她有话要问,已经事先说明:“你的丫鬟和那个阉人都留在王府看家了,你别想着使坏,周围全是隔壁沙漠,要是惹我不满意了就把你扔下去,运气好的话熬个四五六七天的断粮断水自然死亡,运气不好的话遇到狼群被活撕。”
  卫泱没再说话,身子向角落里缩了缩,尽力与着压迫气息浓厚的男人隔开一段距离。
  她的目光落在车帘帘角处,因马车的颠簸厚重帘角也前后摆来摆去,一个来回,两个来回。。。
  卫泱深深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度日如年,可即便自己可能会在这地老天荒中枯竭成一句干尸,也不愿和他说些什么。
  她的躲避耐不过男人凑上来的鼻尖:“公主用的是什么香粉?是不是里头掺和了媚药,臣一闻身下就紧得慌。”
  “本宫从不用那些庸俗的东西。”
  “臣愚氓,公主勿欺瞒。”
  嘴上闲不下来,手上亦是,说话间就要来扒她的衣服,想要将这副身子一探究竟。
  卫泱警戒地向一旁躲去:“我头疼,你别惹我。”
  男人的眼带着漠视而不屑的目光,粗糙的手掌在她胸前一捏,激起她一阵嘶声。
  卫泱老觉得狗慕湛这模样熟悉,努力回想才想起小孩子得了新玩具不就如此吗?虽然她很不愿意将自己比作是玩具,但慕湛的所作所为,不正如此?
  “不想我惹你便乖乖做好。”他的眉眼间距太近,不笑的时候整张脸都紧绷着,都不用再特意装出凶神恶煞的模样,“坐那么远干什么,臣不吃人的。”
  话音刚落,右腕被男人强行拽到怀里。
  不止这个野人从哪里变来一只翠绿的镯子,强硬地从她手上套上去,她再取,却怎么使力都取不下来。
  慕湛满意执起她这只手腕,搁在半空中眯眼赏析,翠绿的颜色与她皓白的手腕颜色对比强烈,更有冲击性的美感,他唇角满满勾起,显然满意。
  “你不是问我要生辰礼么?本就准备送你这个。”
  “驸马您瞧够没?我的手这样举着,怪累的。”
  慕湛松开她的手,换她自己来打量这只镯子。
  她的睫毛颤动,一时难以置信,这翠绿的镯子中间竟渗着血丝。。。
  这镯子她没见过,但她曾见过与这只镯子质地相同的一块玉。
  那块玉是朝廷战胜乌桓一族的所获的最珍贵的战利品。玉以稀为贵,据说当年乌桓先祖在贺兰山北麓的战争刚刚结束后发现这块玉石,它周身透着血光,乌桓战士的血沁进这块玉中,若一道血脉,后来这块玉便一直由乌桓王室保留着。
  难怪慕湛不肯在她生辰礼当着别人的面将这只镯子送给她。。。她心里突然生出一个大胆猜疑,但立马命令自己停下思索。
  以慕湛的实力,拿到这一只镯子也不成什么问题的。
  “别猜了,这是我母亲的遗物。”
  他直接坦白,令卫泱无所接招,只得再试图将那只镯子从手中脱落下来:“太贵重了,我要不得。”
  “她不过一个卑贱胡女,这东西带在你的手上只会折辱了你。但是这镯子像是为公主量身定做的,不是吗?何况送人的礼哪有收回的道理呢,公主生辰上收的东西不全变卖成银钱用来屯粮食了么?若日后公主嫌弃我的俸禄少,也能卖了这只镯子换成银子傍身。”
  “已经取不下来了,还能剁了我这只手么?”她负气的说,过了好一阵,才回过神:“你叫人监视徐胜?”
  “为夫权当公主替玄铁骑囤积粮草了。”
  卫泱自嘲一笑:“我认输。”
  “哦?”
  “是我小看了侯爷,侯爷才不是什么五大三粗的糙汉子呢,侯爷明明是天下一等一的真小人。”
  “若不是小人,怎么能以卑贱之躯娶到殿下?”
  她何止认输?她已经要被这个狡猾的男人逼到认命了。
  从前是她低估了他,宫里的人都活得太优渥,所有一切心机都写在脸上,而这人一路从底层爬上云端,每杀一人、结一仇,都在累积着城府计谋。她的那点小心思只够用在后宫女人的斗争上,而他的谋略却是在征战天下时积攒出来的,比赛还未开始,她已经输的彻彻底底。
  路上舟车劳顿,她忍到下车才去找个了偏僻的地方干呕了一阵。
  木那塔沙漠是以一位曾在于此杀敌的将军命名,终年不见雨水,几十个零星村镇的百姓全靠沙漠正中一汪清泉为生。
  这里虽名义上受汉人管制,但百里内外无一个汉人。
  正是冬天严寒时刻,卫泱见到自己乘坐的马车身后的长长车队,才明白慕湛是来给沙漠里的人送过冬的粮食。
  村里有人见他来,便号召全村的人迎了过来,卫泱虽坐在马车里,但能听得见他们的谈话,说得是胡语,但不像是匈奴话,倒像是鲜卑人的话。。。
  不是鲜卑人,莫不这些都是慕湛的族人?卫兖曾告诉过她,乌桓族曾为躲避战乱,最远西迁到西域以西匈奴的领地,后来在回乌坦的途中,一部分留在了河西,一部分回到乌坦草原。
  卫泱正在马车里发着闷,欲出去透口气,那身高八尺身形强壮的男人挡在马车门口,挡住所有的光,像是忽而天黑。
  她被那人打横抱起,朝一群异族子民当中走去,人群里是她听不懂的庆祝声,她有些茫然。
  从前在宫里的时候,朝前朝后的事她都能插上一嘴,她熟知每一道宫门,所有人都将她捧在云端,可如今,耳畔是陌生的乡音,周围是广阔沙漠,她能依靠的,仅是这个不值得信赖的男人。
  男人脸上是得意神色,她猜也猜得出那些人实在祝贺他娶了媳妇了,心头暗讽,这个年纪才妻,也不嫌丢人。
  慕湛与族人寒暄完,脸上始终挂着漠然的笑意,他说:
  “北平王府里头的婚礼不算数,今夜才是咱俩真正的婚礼。”
  卫泱的手蓦地捉住他的衣领,但不余片刻,便无力地松开,她咬着唇,仍是难以认命。
  没人管她是否因坐久了马车而不适,亦没人管她习不习惯这里的遍地黄沙与寒冷气候,她瑟缩了一下,可这里是荒凉大漠,不会有人为她主动披上后衣。
  她被遗忘在角落,如同一件精美但无用的战利品。
作者有话要说:  我也有蜜汁自信啊

☆、初痛

  族里的小孩也不敢接近这个汉人新娘,最先是阿六敦注意到角落里的她:“夫人要不先回帐篷休息?”
  她一个劲的点头,是真的又冷又饿。
  阿六敦领着她到最大的那个帐篷后侧的帐篷里去:“这是将军的帐篷,您现在这里休息,我去拾些柴生火。”
  卫泱瞧着这个健壮青年的身影,心里才生起零星的暖意,然而在这远离故土的时刻,星火可燎原。
  阿六敦很快背着一篓柴回来,手上还端着碗热乎的羊汤。
  “夫人先喝点羊肉汤,驱寒保暖。”
  卫泱从不愿喝羊汤,因尝不到味道,所以只能凭着印象来想象,看着这碗表面浮油的浓稠汤汁,换做平日一定会反胃到吐。可是在冬日里的大漠中,她被碗口腾升的热气吸引,也不顾往日那些瞎讲究,闭着眼就喝了下去。
  依旧是无味,而且油腻,但腹中像是突然燃起小火炉,暖意一直延伸到脚底。
  恰好这时炉子也烧起来了。
  “你是叫阿六敦吧。”她问。
  “是。”
  “想不到如今还能顾及到我的,竟是你。”
  大漠里的星辰明净璀璨,而皓月高悬,万里之内,无所相配,更显得孤冷寂寞。
  卫泱觉得她就似这大漠里的月亮,只是她已无皎洁的光,只剩一身清冷。
  阿六敦嘿嘿一笑:“这算什么,你是卫兖卫将军的妹妹,我和卫将军也算是老乡,自然得多照顾着您了。我们将军是难得回来一趟,所以没能及时顾及到夫人,您多担待着点。”
  卫泱轻轻一笑,苦涩滋味不容言明。
  哪是无心顾及呢,分明是存心冷落她,令她尝一尝由云端跌落无人空谷的滋味。
  阿六敦也没能陪她太久,她在炉边小憩了一阵,倏尔一阵风刮过,炉火跳动,她揉揉睡眼,视线还有些模糊。。。
  直到冰凉的掌心触到她脸上,她才警觉了起来:“你想做什么?”
  “为夫见你睡得香,摸摸有没有流口水。”
  卫泱瞪他:“下流。”
  “真乖,总算不是只会骂混账了。”
  他蹲下来与她视线平齐,卫泱才看见帐篷门口的异族老妪。
  慕湛将她拽起身:“这是兰姨。”
  对面是一张饱经风霜的脸,脸上每一道纹路都在写着人生艰辛,但一双眼却充满温和慈善。
  卫泱见她打扮不过普通胡人妇女,但能得慕湛引荐,想来对慕湛而言是很特殊的人。
  果然,慕湛有用汉语缓慢道:“阿嬷,这是我的妻子。”
  慕湛的语态神色都对这个妇人恭敬有加,卫泱想她应该是会汉语的,只是生涩,故而慕湛与她说汉语时候说得很慢。
  她朝老妇微微福了福身子,已是她对这个异族妇女最高的敬意。慕湛也没强求她开口随他一起叫“阿嬷”,毕竟她连北平王都不放在眼里,他可不愿再让老妇人受这傲慢少女的折磨。
  随即他用流畅的胡话与兰姨道:“阿嬷,她是不是比咱们草原最美的姑娘还好看。”
  老人热泪盈眶,一连说了几个漂亮。
  “叱奴,阿嬷没想还能等到你娶妻的这一天,新娘子真漂亮,比天上的神女还要漂亮。”
  慕湛将兰姨送回她家,临走前又喝了杯马奶酒暖身,从兰姨的帐篷里出来没走几步,几片莹洁雪花落在他黑色的肩头,他抬眼一看,漫空飞舞的雪花,点缀星辰湮灭的夜幕。
  看样子雪势不小。
  兰姨的家离他的帐篷不远,走上百步就到。
  可这干涸的大漠又有什么看头。。。他的应是家乡,在水草丰茂的乌坦草原,那里一年四季景色各异,春天牛羊满坡,夏天格桑盛开,秋天遍地金色,冬天雪原无垠。
  哪似这里,一年四季,黄沙是唯一的景色。
  总有一天他要带族人重回乌坦草原。
  回到帐中的时候,少女以蜷缩在炉子旁的羊毛毯子上睡着了,她只是静静躺在那里,在纯白一片的羊毛绒毯上的烘托之下,更显她肤色是会发光的白。
  炉口火焰跳跃,给这一切蒙上不可思议的色彩。
  他孩童时,还未与这个世界产生仇恨,便曾渴望每日狩猎归家,家中能有个温柔漂亮的女孩儿在等着他。
  他离复仇之日愈发接近,亦娶到了天底下最漂亮可人的姑娘,可是心底的缺失,再也不会被填补。
  慕湛脱了靴盘腿坐在毯子上,白绒绒的毯子不染尘埃,是西域最好的手工艺。
  他令她的脖子枕上自己的膝头,借明亮炉火,以目光描摹她的眉眼,她挺翘的鼻尖,她嫩润樱唇。
  谁说他不解风情了?他比那些汉人心软的多,至少他不会让一个小姑娘背负那些家国重任,她理应恣意地活着。
  一个小孩子家家的,每天张口本宫闭口本宫,硬把自己给叫老了许多。
  卫泱一睁眼,面前漆黑一片,镇定下来,才发现是男人幽深的双眼。
  她被横放在他的膝上,腰上拦着他的一只手,后脑勺枕着他的另一只手。
  “唔。。。”
  她所有无用的反抗都被阻止在入侵双唇间,他以绝对的侵占的姿势将她禁锢,令她明白命运的狠心。
  若男人是高山,女人就是苦行的旅人,若男人是大海,女人是漂泊的孤帆。
  力与力的对比,是这命运做出最荒唐可笑的决定。
  可男人醉心于亲吻中,没人看得见她苦痛而满是憎恨的眼睛。
  □□二字,不论由情开头还是由欲开头,都将掀起惊涛骇浪。
  那时对汉人最苦大仇深之时,已忘记自己体内也流有汉人的血,活着唯一的目的,是饮汉人血,占有他们的女人。
  他的手是淬毒的匕首,所至之处,衣衫尽裂,露出一身鲜嫩肌肤,供烛火膜拜。
  男人唯一的信仰是女人的身体。
  当他以绝对的力量刺进她体内时,她紧咬着唇,哪怕这是她所承受过最痛的痛苦。
  她以沉默抗击男人无尽的暴力,以隐忍来安抚自己受伤的灵魂。
  在离东阳城千万里远的西域里,她的身体里被强迫性地留下别人的印记,她被迫告别过往的锦绣年华,迎来成为女人必经的痛苦。
  一个一心只想发泄的男人遇到一个一心抵抗的女人,很难窥见结局何时到来,炉火燃尽,孤狼哀嚎,仍听见帐篷里男人低声嘶吼,像是满意,然而意犹未尽。
  卫泱不知痛苦持续了多久,她只知道那个男人离开自己身体的时候,冷得发怵,她裹紧被子,瑟缩在羊毛毯子上。
  这是她睡过最舒服的毯子,绵软温柔,像是回到了在母亲身体内的时候。
  比被一个自己不喜欢甚至厌恶的人占据身子更令她伤心沮丧的是,日升月落,周而往复,她会因困意沉睡,也会因困意消散而清醒,总之明日还得照旧地活着。
  鲜红的处子血落在洁白的羊毛毯子上比对强烈,如命运张狂而无声的笑意。
  炉里的火不知何时被续上,在白日里看不到绵绵火光,但仍感受得到炉子里散发出的暖意。她试图起身,但全身都在发痛,她无奈地又躺了下来。
  便这样躺了近三天,身体才算能下地出门。
  这几日都是那个叫做兰姨的老妪在照顾着她,老妪话不多,也许是因为汉语不好的缘故,但事无巨细都能觉察伺候的到,亦不会打扰到她的清净。
  兰姨的身上有股淡淡的奶香味,与她的胡人奶娘身上的味道十分相似,她已经不记得那位奶娘了,但一闻到类似的味道,总想亲近。
  兰姨唯一会说的,便是夸慕湛。
  “叱奴是个可怜的孩子,他背负着我们一部落人的生死荣辱,很不容易的。”胡汉夹杂的话,卫泱也只能听个大概。
  “兰姨,外边天气怎么样?”她已经两日未出门。
  “下雪啦,可大的雪呢,明年我们应该会不愁水啦。”
  老妇绽开深深的笑意,因为下雪,也因为这是卫泱第一次同她说话。
  “原来是雪天呢,难怪。。。我这样嗜睡呢。”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删减

☆、病根

  整整三天的时间,令沙漠变成雪原,狼群也都躲了起来去过冬。
  不置身于这样辽阔的土地上,永远体会不到何为天地苍茫,人为一粟。
  一位身披红色披风的少女站在这苍茫雪原上,背对着西去的太阳。
  天大地大,无处为家。
  她将腰间的锦囊取下,将里面白色的糖珠子全都倒在手上。。。
  只剩三颗了。
  随着长大,吃糖也变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她乐观地想,等回到东阳城,要买下所有的甜食铺子。
  若她还回得去的话。
  卫泱卧病这几天都不见慕湛,所以才能安心养身,她也从不担心这人去了哪里,最好是被狼给叼走,生嚼了吃。
  天一冷,最怕家里养的牲畜扛不住,全村的年轻小伙都围在兰姨家的羊圈周围帮她加固羊圈。
  卫泱坐在兰姨屋里喝着羊奶茶,驱走寒意,她喝不出味,但喝得舒服。
  “兰姨一定十分受人尊敬,看这天一冷所有小伙自都争着给你修屋舍来了。”卫泱冲兰姨眨眨眼,模样乖巧,看得兰姨好生喜欢。
  她用生硬的汉话回答:“是因为我幸运,奶过叱奴和叱罗这两个好孩子。看到这帮小崽子在我屋前忙活,我就想起了以前叱奴和叱罗小的时候,为了引狼崽子出来,总是上我的羊圈里偷羊,然后被贺六浑发现罚他们给我补羊圈呢。”
  卫泱听兰姨口中那两个孩子的名字发音相似,叱奴是慕湛,那叱罗又是谁?
  她已经很确定,叱罗这个人对慕湛来说十分重要。
  贺六浑又是谁?
  她问:“叱罗和叱奴是兄弟吗?”
  “他俩不是亲兄弟,但比亲兄弟还要亲呢,他俩年岁相当,打小的时候就一样高一样俊,双胞胎一样形影不离,衣服都穿同一件。”
  “他们都是您的孩子吗?”
  “对的,我本来是叱奴的奶妈,叱罗的母亲是个不要脸的汉女,叱罗生下以后从不看他一眼,也不愿意奶他,他的父亲贺六浑就将他带来了我这里,两个小家伙都很会打架呢,为了抢我的奶,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相互打起来了,他俩是我们部落里最厉害的两个男孩子,比我们纯正的乌桓男孩还要厉害呢。”
  卫泱拿着空碗的手无意中失力,碗跌落在摊子上,滚了一圈。
  “叱罗的母亲是汉人?”
  “是啊,长得很漂亮的汉女,但心肠坏得很,可怜了我们的小叱罗。”
  卫泱一时不该说些什么好,老妇人见她低落的样子,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汉人也分好坏,我们乌坦人也分好坏,只要是好人,都招人待见,坏人,通通该死。”
  从兰姨的帐篷中回去,卫泱心事重重,但在这苍凉大漠里无人顾念她的失落,很快这些哀伤就被冷风吹散,散落在无边无际的黄沙细雪中。
  回到帐篷里,却是非凡的热闹,慕湛见她回来,铁着脸问:“去哪里了?”
  她也不看他,径直前去收拾自己衣服,一副要分家的样子,慕湛使劲扯着她的胳膊,令她一个趔趄:“你做什么?”
  “搬去兰姨那里住,有意见吗?”
  “你是老子的女人老子管不了你了?”
  卫泱理好被他扯乱的衣服,冷笑着斜睨:“别张口闭口老子的,谁认你做老子是倒了八辈子的楣了。”
  瞧她骂人的时候,仍是眼波流转,看得他喜不自禁,别说生气了,所有不悦都没了。
  只是这女人真没眼色,所有兄弟都瞧着呢,叫他颜面往哪搁?
  他两道剑眉一竖,眼看要发怒,卫泱却是已经怕了。
  “过来!”他怒叫一声,吓得卫泱一个激灵。
  慕湛伸手将怵在原地的卫泱脱到正中的椅子上,将她按着坐下:“这是步神医,天底下没他治不了的病,比你们太医令养的那些草包厉害得多。”
  “本宫没灾没病,看什么郎中?你莫要咒我。”
  她不服气地说。
  “啧啧,吃东西吃不出味儿来,简直是个残缺的。赶紧治好,尝尝爷的舌头是什么滋味。”
  最后一句是附在她耳边说的,旁人听不见,只见卫泱的脸上突然泛起红晕。
  “二哥待我真好呐。。。”她苦笑着。
  这大夫鬓须苍白,汉语流畅,卫泱绝没猜出他竟本就是汉人,但因常年在胡地生活,已是与当地胡人无异。
  “老奴为夫人把脉。”
  卫泱失神,没听到他这一句,是慕湛掐了掐她胳膊上的嫩肉,她才回神,将手腕伸出。
  当初不是没有想过治疗,可是百种汤药都试了,除了苦,仍是什么都尝不出来,以至于后来看到汤药就犯呕。
  步郎中面色沉凝,慕湛问:“如何?”
  “体内旧毒未清导致的味觉受损,不算严重,但以前的治疗都没找到重点,乱服了许多要自然会伤身,如今觉察不到不适,留在日后会成大患。我先开几副清余毒的药,配合施针,应很快就能恢复味觉,但要想彻底恢复,还需几味珍贵的药材,怕是要劳烦将军了。将军随我去抓药吧。”
  慕湛随步郎中出门,吩咐帐篷里的阿六敦:“看好公主,别叫她乱跑了,我回来要是帐中无人,把你扒光衣服仍狼窝里喂狼!”
  阿六敦一个抖擞,道:“遵命,遵命。”
  步郎中住在百里外的村落里,因遇上风雪,去找步郎中的路途足足用了三天。
  他不容自己这一趟白跑,强盗几乎把步郎中所有家当都搬了过来,也包括各种药材。
  除了帐篷,只见步郎中抚须哀叹,慕湛不知他为何意,问道:“治不好么?”
  步郎中睨他:“这天底下有我步青云治不好的病?”
  慕湛亦无好脸色:“那你摆什么臭脸?”
  “我可怜人家姑娘不行吗?”
  慕湛嗤笑:“她有什么好可怜的?天下可怜人多得是,怎么都轮不到她来担这可怜人的称号。”
  “啧啧,就你这心宽,真是委屈了这小姑娘,我可叮嘱你,往后好好对这姑娘,这姑娘体内余着许多暗毒,这些毒素入体的时候她怕是不过□□岁的年纪,都是慢性的毒,若不是老朽及时发现,怕是活不过三十。”
  “你什么意思?”
  “自己斟酌去。”
  步青云阔步走向自己的帐里,留下慕湛呆滞在原地,他是拳头握紧了紧,细细品着步青云的话。
  他的脸上浮起轻狂笑意,像是听到了这世间最有趣的笑话,眼角都快笑出泪花。
  帐篷里的女娃可是皇帝最宝贝的外甥女儿,瞧那日送嫁的时候,舅甥两人生死离别一般,仿佛真要来生做父女呢,天底下谁还能在皇帝眼皮子底下给她下毒?当然除了皇帝自己。
  活不过三十岁是个什么概念?宫里头出去的公主不必活得长久,和亲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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