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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水泱泱-我的白甜公主人-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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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她下毒?当然除了皇帝自己。
  活不过三十岁是个什么概念?宫里头出去的公主不必活得长久,和亲换地,留在别人那里反倒是个威胁,不如在她的用处殆尽之后便早早消失于世。
  慕湛回到帐篷里,那女孩已经睡着,她趴在羊绒摊子上,枕着棉花枕头,蜷缩着身子。他走近,将她搁在膝头,一下下抚摸着她温顺的背,像幼时抚摸他的那只小狼狗。
  他九岁时在做些什么呢?那年母亲刚刚去世,他连夜偷跑到乌坦草原上,与贺六浑哭诉,贺六浑带着他去偷母亲的尸体,顺便放火烧了北平王府的几间屋,尔后草原上的日子,他如野马自由地疾驰在草原上,天与地都是他的家,草原上的黄羊恶狼,都是他的朋友。
  他对她生起了怜惜,也是他头一次可怜一个人。原来她不是无所畏惧,而是已从炼狱里走了一遭,俗世上的事没什么令她可怕的。
  卫泱一醒来就看到一张深沉的脸,她也懒得挣扎,软绵绵道:“不嫌累么?”
  “不累。”
  “本宫累了,放下本宫。”
  “臣不舍。”
  他这一副一本正经耍无赖的样子,令卫泱气不打一处来。
  “慕湛,我问你——”她脸色严肃,小大人的模样,“我尝不出味道这事,谁跟你说的?”
  他瞥她一眼,嘴角难得浮起笑意,那笑意,彰显他再明显不过的嘲讽:“你心里清楚,问我做什么?”
  见她魂不守舍,粗粝的手忍不住在她粉颊上一捏,“臣不会亏待公主。”
  她要琴瑟和鸣,要相知相依,他只懂打打打杀,强取豪夺,怎么能好好跟着他呢?
  卫泱轻笑,以蝶翼般的睫毛遮住眼底恨:“事到如今,我还能去哪?”
  她能去哪呢?只要他将她撇在这茫茫黄沙里,她就注定死路,何况其它的地方?大漠这样神奇,天地轮廓变得格外清晰,一丝不得含糊,一如这个男人的轮廓。
  她的惧也清晰,她的恨也清晰。
  大漠草原上的男人与女人之间,仿佛只有一件事可做,卫泱身体尚未恢复,单是想起那件事,全身疼痛,而屈辱若河流逆涌,涌入心头脑海。
  “本宫不想。”
  “臣不把精元度给公主,公主如何生养?”他嘴里说着下流的话,眼里却不肯施舍一丝温柔,伸出手,如恶魔的邀请,邀她共赴地狱。
  卫泱的身子由他双手掌控,已不属于她自己。
  她眼噙屈辱的泪,却一刻也不舍得放弃抵抗,他冷笑,撕开她的下摆将她双手绑缚在一处,由她上方看她无力挣扎,双手将她修长玉腿折到胸前,露出那一处玉径。
  他挺身而进的那一瞬仍如利刃刺破身躯,她本能地咬唇,仿佛出了声便是认输。
  她已经一无所有,只剩这点倔强。
  他进去的急,未待她将身体放松,但这紧绷的身子也没给他什么能顺畅进出的希望,拔出自己的凶器,啐了两口唾沫抹在上面当做润滑,再挺身进去,比方才顺畅得多。
  一晌贪欢,他如浴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梦,而她,由生而死,又由死复生,屈辱与疼痛全都尝过几遍。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悲伤的一天
我忘了有没有删减

☆、春须

  卫泱以一张狐裘遮住脆弱身躯,抱膝缩在毛毯中央,咬唇不叫自己哭出来,但眼泪还是大颗大颗直接打在洁白的羊毛绒上。
  人一到冬天就泛懒,过惯了刀尖舔血的日子的慕湛也是,陪她赤身在毯子上躺了一整个下午,无所事事,直到觉察到饿了,才穿上皮衣皮靴,带上毡帽出去觅食。
  男人最畅快是无所挂念地饮酒吃肉,他尽兴而归,已是深夜,雪光照着黑夜,明亮地像是白昼。他手里端着步青云开给她的药,步伐沉沉,走入帐篷里。
  她的两身衣服都变成了破碎布条,她迫不得已套上胡女的袍子,可笑她并不清楚这衣服该怎么穿,于是胡乱套在身上,半点讲究都没了,原来在宫里金尊玉贵惯了,发也不会梳,两只鞭子不对称地斜斜抽着,滑稽又可爱。
  慕湛看到又觉得好笑,又可怜她。
  卫泱看到男人放肆的笑意,将手里的头绳扔到一旁,转过身去背对他。
  她怕这个喜怒不定的男人,毫无缘故,就好似物物相克乃世间常理,而她遇到了一个能够克住自己的人。
  那些令她获宠令她渡劫的手法在他看来不过是一眼能够识破的小聪明,幸而她从未怀有侥幸心理,真正低估他。
  “你我已是夫妻,你早晚得习惯这些。”
  “本宫从小娇贵惯了,受不住侯爷这些不堪入目的手段。”
  他没想到她会如此很直白控诉,倒很是惊喜。
  他走到她身后,弯下腰,去窥她镜中模样。
  卫泱不满被他这样瞧着,低下了头。
  “若公主无法顺势而流,也只好多遭些磨难。”
  “侯爷既然知道这个道理,又何必企图逆流。”
  “公主所言,臣听不懂。”
  卫泱已猜到他是乌桓后裔的身份,并不打算与他隐瞒。
  “你想替乌桓报仇。”
  她一语戳中,一次次另他刮目相看,又令他无法不设防,然而她的坦诚,令他觉得自己的隐瞒显得小人做派。
  “我不知如今你的大计进行到哪一步,但是出于同情的份上,我劝你收起这个心思,如今你与你的族人尚可有一隅安居,若是事败,怕是乌桓自此就要全族诛灭,而且我不认为你有能和朝廷抗衡的本事。”
  “放心,真有那一日我也不会叫你为难。”
  卫泱忍不住嗤笑:“你凭什么会觉得本宫会因你而为难?”
  他看着镜中逐渐变得倔强那一双眼——
  “若真有对立那日,朝廷未必会护着公主。”
  她不惧直言,他也不语气含糊,二人如同两把利剑交锋,每一次攻击都要刺准对方心口。
  “朝廷不护着本宫,本宫还有卫家,本宫一日是卫家嫡女,卫家就不会将我推上风口浪尖,你呢?向前是有灭族之仇的南方朝廷,向后你与他们有着灭族之仇的北方诛国,可怜你同时流着汉人与胡人的血,汉人不认你,胡人恨不得将你茹毛饮血。”
  “想杀我的人不计其数,他们也从不掩饰对我的恨意,然而公主呢?自以为最亲的人,也是对你最狠心的人,但凡你的亲人们对你有半点怜悯,那么些门阀势力都是联姻首选,你也不会在我身下受辱。”
  “但凡是受过文明教化之人,都不会以用蛮力欺负女流为荣。”
  “公主怕是不知道。。。”他故意拖长尾音,唇角勾起浅笑,右颊上的酒窝深陷,如盛了最烈的陈酒,他的唇靠近她的耳廓,“你在床上乏味的很,若不施以蛮力,臣不得痛快。”
  话题被他引导淫难堪事上,卫泱因为愠怒而脸色泛红。
  她将手心握紧,恨道:“本宫会让你后悔今日所作所为的。”
  “臣不会后悔。”他笃信,第一次上阵杀敌,他便下定决心将命握于自己手中,谁都不可左右。
  二人不欢而散,慕湛去找乌苏和阿六敦的帐篷里找他们喝酒,然而不见阿六敦,慕湛有些不悦,问乌苏:“人去哪了?”
  “去玄铁营了。”
  “去玄铁营还是去看图兰?”
  乌苏支支吾吾,慕湛示意他不必再说:“这小子真是典型的见色忘义。”
  没了外人,又饮了酒,乌苏才敢说:“毕竟是图兰,和咱们感情不一样的。”
  “再不一样都是个娘们,能顶什么用?”慕湛嗤之以鼻。
  乌苏沉默着,慕湛不喜欢死寂的气愤,伸出脚去踢他的膝盖:“有什么话就直说,别学叱罗那混蛋装深沉。”
  乌苏因酒烈而红了眼:“你不是说咱们是兄弟吗?你明知道叱罗对公主是个什么情谊,你这不是。。。”他没说出后面的话,但又不忘加一句:“咱们草原最忌讳挖兄弟墙角跟。”
  慕湛冷笑,烧热的酒水暖不了他心里积聚的寒气。
  “那小姑娘要是知道她心上人的真面目了又会对他存多少情谊?不如顺水推舟推给我,发挥小姑娘的最大用处。”
  突然一道火焰窜起,遮盖他眼中的熊熊烈意。
  不论是成是败,那女孩都将成为成就他的人。
  “乌苏,不管你能不能明白我们的做法,你都得记住,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族人报仇,给贺六浑报仇。”
  杀光天底下的谢姓人都不足以平他恨意,他要这汉人的江山来祭奠他的族人们。
  他的眼微红,身上使着暗力与草原肆虐的风较劲。
  他没回自己的帐篷,而是驾马去了百余里外的西北军军营,身体里的恨意需要发泄,女人是最好的容器。
  迷倒这一片西北汉的淮南名妓乐芝温婉可人,功夫更是了得,他两三下揉捏,挤出一身的春水。
  苍茫隔壁滩上,没有南方秀丽山水勾勒出来的婉转词句,有的只是男女之间最原始的欲望与直白话语。
  她放纵嘶喊,用自己的全部力量包容这男人
  她十五岁卖身为妓,前夜遇到城之祸事,他领着他的军队攻占了她的城,见到他之前,她一直好奇他是否犹如传闻所言拥有三头六臂与金刚之躯。
  见到他那一刻,她的身随他而远离漂泊,她的心却始终没能落定。
  他伟岸而有卓绝的气度,他豪情而不粗俗,他是世上至刚至阳之躯,她就要化作至柔至阴来将他包围。
  她跟他三年,无名无分,亦心满意足。
  与他欢好时,她会得意地想“我曾占有这天底下最英伟的男子”。
  卫泱年纪小身子骨细弱,慕湛与她的欢好已算克制,此时在成熟女子身上禁情鞭笞,方可一解多日抑郁。
  末了穿衣,他留下一句“松了”。
  乐芝苦笑,妩媚的女人委屈起来,更是我见犹怜。
  “妾跟了将军三年,色相与内里早有衰枯,自然比不得公主年少美貌。”
  慕湛瞧不得女人委屈的模样,更瞧不得女人为这些小情小爱矫情泛滥。
  他神色变得淡漠:“做好自己的本分,别做那些无趣的攀比。”
  回程时,放慢马速,他不禁想,到底是什么样过去早就了她这样张狂又隐忍的性格?但他能肯定的是,世上再不会有一个小女孩能如她一般遭遇了那些恶事还能坚韧地长大。
  她虽非皇帝亲女儿,但她的品质比皇宫里的任一人都要珍贵。
  说她傻,世事好像没有她参不透的,说她聪明,又为何明知皇帝不过当她是枚棋子仍心甘情愿被摆布?
  他看不懂她。
  东阳城送走一位公主,送不走贵族横行的劣行。贵妇出行,街道都被封了起来,为首女官指责安排这一切的宦官:“叫你清道这街上怎么还这么吵?咱们夫人喜欢清静,你自己听听,临街泼妇的骂街声多难听呐,这就是你忙活了一天的成果?”
  宦官脸上赔笑,心道,方圆十里,可就一个骂街泼妇。
  “洁儿姑娘消消气,千万别气坏身子。”
  “洁儿——”辇内贵妇唤道,声若仙音,不沾烟火,“莫多事。”
  轿子停在一家书画斋门口,小小屋舍蓬荜生辉,中年微胖的老板尚不知眼前这位已是帝王宠妾,仍叫她的是卫小姐。
  卫苒朝洁儿等人挥挥手:“你们上外边等着,本宫要和老板去内室叙旧。”
  洁儿将宦官赶走:“愣着做什么?夫人叫咱们上外边儿去。”
  待清静以后,卫苒问那老板:“卫长公子近日可曾来过?”
  老板恭顺回答:“来过,昨天刚来的,巧的是前天春须公子的新画刚到,昨天卫将军就买走了。”
  卫苒轻挑眉头,态度庄严不可侵犯。
  “哦?是么?”
  老板忙道:“小人已将春须公子的新作临摹了下来。”
  说罢,从屉中拿出新临摹的字画,果然时候不算久,仍闻得到墨香。
  请这位贵客观赏自己临摹过的大作时,不忘赞叹:“春须公子作品数量不多,但每件都是精髓,您是没见原迹那泼墨的潇洒,看得小人都想去大漠游玩了,春须公子如今的风格更洒脱自由了,说出来您都不信,这幅大漠景致一流出,从敦煌郡传咱们东阳城,只用了十天呐!”
  老板仍是遗憾,临摹出来只有死的形,画中魂魄却难描摹。
  卫苒玉指拂过墨香浓郁的那四个题字。
  人不如故。
  女子尖锐的指甲划过脆弱纸张,逐渐用力,老板身后冒起了冷汗。
  随着纸裂之声,这原是婉约模样的女子眼里流露幽深怨念。
  她咬牙切齿:“好一个春须公子,真是天底下一顶一自私的人,你生不如死,就要拉他下水么。。。”
作者有话要说:  慕渣渣

☆、惊喜

  冠军侯卫长公子卫显为与北平王府联姻而休妻的事已传遍东阳城,那糟糠妻一时成了众人怜悯的对象,自然,也有人认为那北平王府的郡主出身尊贵,与卫显当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反观卫显的原配妻子,身世样貌样样落于人下。
  只是不论舆论如何,这事都将成为卫显的污点。
  皇帝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朕早觉得那姚月娘太过平凡小家子气,配不上朕的外甥,当初朕就说阿显若要娶妻,必得是门当户对,北平王的掌上明珠刚刚好,他们抢走了咱们的宝贝,咱们也把他们的明珠抢过来。”
  卫显心意已决,在联姻懿旨到达河西之前,他就已决选好了前去迎亲的日子。
  他的婚姻本就是一件工具,物尽所用,并无憾事。
  这一事在东阳城里引起了轩然大波,但对卫家来说似乎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除了下人有时碎嘴,几乎无人提起。
  远在大漠的卫泱自是更不会知道这事,眼看到了十二月,是大漠最冷的时候,慕湛长期留在西北军营里,算是将她冷落了下来,好在她适应能力极强,但凡慕湛不在的时候,她都能融进部落里,比之四面高墙束缚起的深宅大院,广袤大漠更自在。
  她习惯了大漠的寒冷天气与部落习俗,更是跟着兰姨学会了挤奶生活这些基本的技能,她金玉双手本不该做这些活,但是人生在世,谁晓得日后又会有什么变革?多学点本事,日后就多一条退路。
  在大漠也无其他事情可做,这些不仅令她打发时光,更令她赢得族里人的尊重,她俨然用自己的勤劳赢得了族人的尊重,渐渐地族里对慕湛的怨声多了起来,各个指责他将新婚的妻子一人丢下,卫泱再装作委屈模样,将慕湛如何不把她当妻子看待带她漠视的罪行哭诉出来,即便是慕湛的族亲,也都偏向了她。
  她明白只是装可怜并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不论对方是汉人还是胡人,她索性在这个原生的部族里教起了他们汉话与汉字,自己也学起了他们的话语。乌桓话乍听起来与鲜卑话相似,但一些单字的读音还是不想近。
  族里的长辈们关照她,年轻男子敬重她,妇女们羡慕她,连小孩子都喜欢缠着她。
  她身上没带什么银子,但头上的几支簪子都是宫里带出来的,只一支簪子就能买下附近城镇。
  部族里的人也随着汉人一起迎年关,族人往年的习惯是去附近的镇上购置年货,卫泱却有自己的盘算,趁着赶集队伍出发前两日跟他们说道:“最近天气好,不如趁着这个时候去郡城将来年的用度一并购置回来。”末了不好意思地红着脸:“我对敦煌郡的繁华热闹早有耳闻,可是从未去过呢。”
  为首的汉子名为蹋顿,是部族里有发言权的青年,汉化尚算流利,一听卫泱如是说,立马拍胸脯保证:“既然妹子想去郡城,咱们就走上一遭。”
  卫泱与部落里的人都在忽略她是汉族公主一事,游牧民族性格刚烈,爱恨情仇都如烈火一般,但他们又最能分得清仇怨,与他们有灭族之恨的是皇帝,那他们只要那狗皇帝的人头,而与他人无关。
  这一点令卫泱震撼,亦令她震撼。
  木那塔到敦煌郡不愿,若是快马只需半天,拖家带口的走上一天也能到。
  卫泱去当铺卖掉了簪子,又去了趟书画斋,只消几个字与一个印章,老板就自愿将银钱送上。
  春虚二字原是她在宫中为消遣时日而拟,没料到今日却要凭这二字打理生计。她不觉辛酸,反倒觉得新奇。
  她又用半日时间给族里的妇人挑选礼物,族里人不多,每家每户她都认了下来,因他们常年在沙漠深处生活,一切贵重的东西用不到,而且集市上卖的金银首饰胭脂水粉她也瞧不上,想来想去,便帮她们每人挑了件样式新颖又保暖的袄子,她最挂念的是兰姨,索性想法子将兰姨帐里的家具都换了一遍,回程的时候雇上一队车马,满载而归。
  她买的东西虽多但样样实用,蹋顿这个匪里匪气的异族壮汉对她刮目相看。
  回程时卫泱已换上新的汉装,虽然简朴了些,但她人好看,什么衣服都能穿出光彩来。
  蹋顿一边赶着驴车一边道:“等咱们回去的时候,叱罗送粮的队伍也快到了。”
  卫泱已习惯了他们提起叱罗这个名字,但凡族里有点什么事他们都会提起叱罗。
  卫泱有九成的把握认定叱罗便是卫兖,给自己留一成余地,不过为了这些年来的情谊。
  “蹋顿阿哥,叱罗。。。他平时是个怎样的人啊?”
  “叱罗虽然话少,但是个一顶一的汉子,叱奴不愿管的族里小事都是叱罗打理,他人虽不在族中,但每年都会定期送粮送水到族里,族里谁家遇到喜事他人未必到,礼却一定会到。别看他年轻,但就跟族里的大长老一样,事无巨细总会操心得到。”
  卫泱笑笑:“他真是个很好的人呢。。。可惜。。。我不能见他一面。”
  “他常年在外经商,难得回来一次,我也有一年多没见他了。”
  卫泱不知是叱罗瞒了族人还是蹋顿瞒了她,即便他们口中近乎完人的叱罗真不是与她朝夕相处过的二哥卫兖,亦不会只是一个普通的商旅。
  “叱罗心里一定是挂念着你们的,只是如今世道太乱,要回一趟大漠实属不易。”
  与他的族人一般,她亦渴望着能够见到他,只是不知真见到那时,是否又是相顾无言。
  回去的时候正逢族里的赫连嫂子产子,这是这个人烟稀少的部落的一件大事,在部落里,新生命的降临是比过年还要隆重的喜事。
  多一个生命意味着乌桓人的血脉将多一支流传下去的可能,世世代代繁衍生息,令乌桓人永不覆灭。
  卫泱是头一波看见孩子的,因她是慕湛之妻,既是族中身份最为尊贵的妇人,兰姨刚接生完孩子,便引了她入产妇帐内。
  赫连嫂子已经二十出头了,前两个孩子都胎死腹中,这一胎算是投胎。
  卫泱第一次看到新生儿,说不出震撼来,反倒赫连嫂子要她抱抱孩子时,她懵住了。
  小小的生命抱在怀里,还没一杯酒沉重。
  她瞧着怀里红皱一团,模样实在不可爱,想到往常卫桀总要拿她出生时的丑模样来调笑,她心里头感慨万千,因时境变迁心生出了悲凉。
  新生儿啼哭不止,那哭声嘹亮透澈,激荡在荒芜的大漠中。
  兰姨见卫泱手足无措的样子,从她怀里抱过孩子,熟练地哄着。
  卫泱取下自己颈上带着的小银锁,交予赫连嫂子手中。
  “我小时候体弱多病,家中兄长便为我到寺庙里求来这把长命锁,这些年替我消了不少灾,嫂子千万收下我的心意。”
  说起这锁,要她送出去还真有不舍,这是她六岁那年卫兖送她的第一样物件,真心还是假意她已无从得知,她将这把长命锁送给赫连嫂子的小孩儿,算是替他尽了一片心意。
  赫连嫂子虚弱地握住手中银锁,用生涩的汉话与她道谢。
  兰姨感慨:“真快,叱罗刚出生的时候我也是这样抱着他。”
  卫泱道:“他一定十分想念您。”
  赫连寿在产房外等红了眼,见到自家儿子时又没了反应。
  男人头一次见初生儿,和卫泱也是同样的呆懵住,这样丑陋一团,怎么会是他儿子?
  卫泱见孩子在他怀里啼哭不止,显然是被这粗鲁汉子吓着了,她道:“还是我来抱着孩子,赫连大哥快去看看嫂子吧。”
  她学着兰姨的样子将孩子捧住,轻抚他脆弱的身体,每一下都小心翼翼,生怕自己稍稍用力鲜活的生命就要消失。
  她新奇极了,原来每个人出生时都是这样脆弱。
  也许活下去就是生命里最坚强的事。
  孩子的名还未娶,族人都小子小子地叫着这小东西,说是要等慕湛回来再取名。
  这孩子身份极为特殊,他是部落曾孙辈的第一人,族里人都十分看重他的到来,而他们更相信是卫泱为他们带来了好运。
  夜里篝火庆祝,卫泱俨然是主角,她喝了口羊奶茶,香甜可口,不觉有异,便与兰姨赞美了一句,兰姨突然激动地握住她双手,因激动而无法用汉语表达自己的意思,卫泱也是愣了好一阵,终于明白这期间是发生了什么,犹难置信,又倒上一碗羊奶给自己来喝,甜腻腻的。
  “我尝得到味道了。。。”
  这无疑是她这些年想都不敢想的惊喜,猝不及防,便尝得出滋味了。
  她不敢相信,又饮了一口酒,比以前烈了许多倍,她已无法下咽这普通烈酒了。。。
  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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