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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如蝉翼-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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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昔昭依稀记得,好像有一段时间宋庭梧却是老拿吃的给自己,一边给还一边说:“昔昭姐姐,你要多吃点,吃得多长得高,才好继续揍隔壁小区那些人。”想到此,沈昔昭不禁又笑了。顺手又换了本影集继续翻。
这里面的宋庭梧已经从小豆丁变成了小少年。沈昔昭想起这时候宋庭梧在黎阿姨的威逼利诱之下心不甘情不愿地学了小提琴。后来黎阿姨家遭小偷,没想到宋庭梧居然在他的小提琴上贴了张纸条:“下次再来,请把这个偷走。”
黎阿姨当成笑话传得整个小区都知道了。
两人一边看照片,一边说些往事,笑个不住。到第三本影集的时候,已经是沈昔昭完全陌生的背景了。
尖顶教堂,如茵绿地,低垂而湛蓝的天空。那里就是英国了吧。
翻到最后,是宋庭梧穿着学士服的毕业照。石头旧建筑前的广场上,乌泱泱一大堆人。镜头里最突出的是好看的宋庭梧的脸,和他身边笑靥如花的女孩子。女孩子的头靠在他肩上,笑得两颊露出深深酒窝。
金童玉女,似幅画般。
黎美娟指着照片,笑着到:“你觉得这个女孩子漂亮不漂亮?是庭梧的女朋友。他们还是高中同学,一起去的英国,一起在剑桥读到硕士毕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在瑞安人事地震之后,林易北越发地踌躇满志。他抽空回了趟老家,给他妈包了个大红包。
他家是八十平的两室一厅,九十年代初的装修风格。黄棕色的木门好几处都斑驳泛黑。冰箱还是他上小学那年买的。家里唯一一台空调装在他的卧室。
冰箱里放满了剩菜剩饭——不知道是多少天前剩下的。林易北皱着眉,跟他妈说:“我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再这么节省。我挣的钱够我们花。这隔夜的剩菜不能吃,扔掉也浪费不了多少。”
他妈妈尴尬地搓手笑笑。林易北的爸爸是在他读小学时生病去世的。他妈妈在企业里做会计,凭着一个人的工资拉扯他长大,其间多少心酸不足为外人道。
至今,他妈妈仍习惯在卫生间放一只水桶,将水龙头拧开一丝小缝,水一滴一滴打在水桶里。一天也能接满一桶水,水表却不会动。
小时候,林易北在灯下读书,听着厕所里传来的“滴答”、“滴答”,像贫寒生活的紧箍咒。
这个儿子太过优秀,又太过独立,林妈妈时常觉得自己作为母亲,好像也得时刻仰望着他,看他眼色行事。
直到林易北快走时,林妈妈才将憋了好几天的话支支吾吾地说出来:“小北,隔壁张阿姨的儿子前几天又生了第二胎。”
林易北一看见他妈那略显为难又期盼的神色,就知道接下来是什么意思了。他笑着说:“喜事啊,那你多包点红包。”
他妈倒是瞬间变了脸色:“人情往来都是有帐的,我当然就随大流了。我的意思是,你今年都三十多了……”
林易北哈哈一笑,搂了搂他妈的肩膀:“放心吧,最迟明年,你就能喝到儿媳妇茶了。”
“真的!”林妈妈瞬间转笑:“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你快跟我说说。”
林易北却是故作高深地一笑:“算是吧。时间不早了,我要赶飞机。你在家好好照顾自己,等退休了就去深圳和我住。”
林妈妈喜滋滋的,心中盘算,那时候去自然是要带孙子了,遂点头不迭。
——————
就在瑞安谣言满天飞,人员大幅变动之时,沈昔昭却恍若无闻,像是自闭了一样。她的所有感官被回忆封住。
那一年,大三暑假,热得整个城市似要融化一般。她二十一岁。与十八岁的宋庭梧重逢于旧小区外的林荫道上。
她甚至没有认出他来。
她一边心疼地舔着逐渐融化的冰淇淋,一边诅咒着炎炎烈日,觉得再走下去,自己也要像这冰淇淋一样融化了。
然后听见一声:“沈昔昭!”
她扭头去看。树荫下站着一个很好看的少年,穿着素色T恤,浅色牛仔裤,球鞋,瘦高瘦高的,有着一头轻盈而柔软的短发。那少年歪着头冲她笑。
沈昔昭不是脸盲,相反,认人还相当有一套。所以她非常确信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回身,接着舔冰淇淋。
“沈昔昭!”
她顿住脚步,停了一会,记忆在一瞬间突然变得天朗气清。她不可置信地迅速转身,跑过去,狠狠拍了一下宋庭梧的肩头:“你小子张大了翅膀变硬了啊,小时候跟在人家后面一口一个昔昭姐,现在居然敢连名带姓地叫我!”
这一下打得宋庭梧嘿嘿直笑。笑完了,直接伸手帮她擦了擦嘴角,一脸嫌弃地说:“吃个冰淇淋都吃得这么邋遢,肯定没有男朋友。”
沈昔昭被憋得差点一口气没顺过来。
是的,她是美丽的厦大里一个爱情不开窍的宅女。
绵延数里的海边栈道,白色波浪,柔软海风,浓荫绿地,还有厦大被时光雕刻过后的沧桑感,都没能撼动她的少女心。
她觉得看一期《情书》远比收到一封情书乐呵得多得多。姜虎东那张油腻腻的肥脸真是让人看了千边也不厌倦。
可是在那个燥热的夏天,在旧巷子与火锅味道充斥的成都,沈昔昭第一次心慌得如同被千军万马席卷而过。
宋庭梧家搬走几年了?她仰着头看他,心有不甘,语气中愤愤不平:“以前,你还没我高。”她一面说,一面比了个才到自己胸前的手势。
宋庭梧一把拉了她的手:“那都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他家搬家是在他初一那年的暑假。距今整整五年。
“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宋庭梧的眼里落满了长长短短的阳光,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来看你啊。”
沈昔昭相当不屑地“切”了一声,可是心里没来由漏跳了一拍。暗自嘀咕道小毛头长得还真帅,以前怎么没看出他有这潜力!
一个月,暑假中的后一个月。宋庭梧在沈昔昭家住了两个星期。成就了沈昔昭青春期凝固的回忆。
那个夏天像一场永不停歇的迷梦,至今仍会在午夜时钻进沈昔昭的脑一次次满血复活。她记得很多细节。宋庭梧突然出现时,背后的阳光是在左边落了一地。高温烤着皮肤,散发出将熟未熟的味道。拿在手上的冰淇淋,一边吃一边就融化了。露天游泳池里的水在正午时热得烫手。
那个夏天,炎热,混乱,姹紫嫣红。
沈昔昭觉得她像是一直沉睡在那个午后,不曾醒来。
有一个念想在她的身体里生根发芽,是她从不敢宣之于口的隐秘期待。她在荆棘丛生的荒野里看见了一顶王冠。宋庭梧留下一个神秘微笑。
他说:“好,我知道了。”
而再一个五年之后,在陌生的宋庭梧家里,她的迷梦被彻底震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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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短袖衬衣穿在身上,加班出办公楼的一刻,会感到微薄凉意。鸡皮疙瘩一个一个往外冒。
沈昔昭发现她竟然能自然地接过林易北递来的外套,竟然对外套上的味道那么熟悉。她的手机最近通话里林易北永远排在前三。
而他发来的短信,有时只有简单的“晚安”二字。
他像水一样渗透了她的生活。
而她,在一个突然没有收到林易北短信的晚上,焦躁不安,继而为自己的焦躁不安而焦躁不安。
直到打通了电话,知道林易北只是稍微喝多了点酒,已经躺下休息了。林易北用微醺的声音喃喃道:“昔昭,我好想你。你过来看我,好不好?”
城市璀璨而深沉的夜像一块妖艳的丝绒,让每一寸欲望都无处安放。
沈昔昭扣着沙发,轻轻地说:“喝多了,你就好好休息。”她假装听不见林易北的叹息和自己的蠢动。
周六她去香港逛街,在置地广场里转了一圈,狠狠心,刷了个包出来。拎着大纸袋,心里生出一种丰足的欢喜,好像看见梵高笔下一望无际金黄的稻田一样,刚刚刷卡时一瞬间的肉疼已经烟消云散。
她上了二楼,看橱窗里陈列的精美而昂贵的商品。走到Very Wang那严实的大门边时,正巧里面推门走出一个人——居然是苏叶。她身边是一个穿休闲西装的年轻男人,不知为何笑容显得有点油滑。
面对面碰上总不能视而不见,沈昔昭热情地打招呼:“这么巧。”
苏叶笑得很灿烂:“是啊,太巧了。”
可是,沈昔昭不解的是,为什么苏叶会和一个男人从婚纱店里出来。她以为苏叶和顾城在一起了。
苏叶挽了旁边那个男人的胳膊:“这是我未婚夫。”
简直是晴天一道霹雳,沈昔昭差点没回过神来,两、三个月前她还明明听见苏叶说要去酒店找顾城。眼前这形势简直就是风云突变。苏叶当初向她诉说喜欢顾城的心情,如小女孩般天真无邪。
而现在她挽着未婚夫的人,像历经世事的女人一样成熟。这中间不过数月。
苏叶的未婚夫要去洗手间,苏叶说在原地等他。说完回过头来看见了沈昔昭脸上一闪而过的迟疑。她抬起眼角,无所谓地笑了笑。
“你是不是很诧异我没和顾城在一起?”她像看透世事般,用世故的语气说:“其实我谈过很多男朋友,多得你无法想象。可是所有人中,我最喜欢顾城,喜欢得好像自己如处女般天真。然而,再喜欢有什么用呢?总不能靠着爱情把自己的人生变成海市蜃楼。”
“我今年二十六了,最重要的是结婚,不是谈恋爱。我不能让自己的人生沦为他的游戏。你也知道,他不喜欢我。我不可能一直等着他回头。”
她低着头跟沈昔昭说:“男欢女爱,开心过,就行。”
“那剩下的呢?爱而不得的痛苦,思念的锥心蚀骨,独自一人的孤单落寞。爱里的不得意,最终还是变成了心上狰狞的伤疤。可我们仍要假作无事,自命潇洒。苏叶,其实我挺喜欢你的。你保重。”
苏叶突然抱了抱沈昔昭:“你知不知道其实你的心思不难猜。我猜你的心里一定藏着一个人。可是感情也罢,生活也罢,触手可及的温暖才是真正的温暖。不要把自己献祭给任何人。”
沈昔昭走的时候,苏叶未婚夫从走廊一头走出来。他低着头,飞快地按着手机。按完数字以后,保存名字。这是他刚刚要来的美女的电话号码。约好晚上去兰桂坊喝酒。要不是苏叶怀孕,要不是两家商业往来,强强联合,他怎肯如此年轻就踏进牢笼?!
——————
沈昔昭在回深圳的地铁上,接到林易北的电话。
“你在香港?回来了吗?”
“已经在地铁上了。”
“我去口岸接你。”
口岸大门处人来人往,露天停车场这边倒很安静。林易北接过沈昔昭的大包小包,一齐放进后备箱。他抬头看了看不远处低垂的天空,像一块深沉的□□。
沈昔昭站在车门处等他,莹白的脸在夜色中像温柔的玉。
林易北走过去,突然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抵在车门上。嘴唇轻轻落了下去。
沈昔昭惊诧莫名,脑中轰隆隆如火车碾过。她的心里再一次出现那个夏天的画面。可是她最终垂下手,安静地接受了这个吻。
林易北带着沈昔昭吃了宵夜才送她回家。小区里车位已满,林易北的车进不去,只得在门口放下沈昔昭。林易北其实是有那么一点希望沈昔昭请自己上楼的。可是沈昔昭只是站在车边,冲他摇了摇手,叫他路上小心。
“沈昔昭!”
坚定有力的呼唤。沈昔昭诧异回头,被夜色笼罩的小路边,一辆打着车前灯的白色捷豹。有个人靠着车头,双手抱胸,嘴角一丝莫名笑意,望着她。
让人目眩的车灯后,是与记忆中和照片里都不太一样的他。
宋庭梧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三章
宋庭梧站在暗影里,看着沈昔昭与一个男人互道再见。他的双眼眯成危险的弧度,暗道一生,好样的,沈昔昭!不记得我走时说了什么!
他坐了十小时飞机,昨晚到的家,今天在沈昔昭家楼下等了几个小时可不是为了来看她和其他男人卿卿我我的。他迈开长腿,几步就走到了沈昔昭跟前,一把将她拉在自己身后,然后笑眯眯地冲车里的林易北招了招手。
一口老血冲上林易北喉间!这是哪里跑出来的毛头小子!他一脸不悦,也不走了,拉开车门出来,快速绕到沈昔昭旁边:“昔昭,过来。”
微凉的空气被雄性好战的荷尔蒙点得火花四溅。
沈昔昭一边扒拉宋庭梧的手,一边冲林易北赔笑脸:“这是我弟弟,叫宋庭梧。”说完,她才诧异地问宋庭梧:“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什么时候回国的?”
林易北扫了不远处宋庭梧的车一眼,依稀辨认出捷豹的标志。心中略有些酸,不禁给宋庭梧贴了两个标签:纨绔子弟、富二代。
他有心问过沈昔昭的家世背景,父母都是国企中层,算中产阶级罢,怎么总跟土豪做朋友!
又见宋庭梧一直拉着沈昔昭不放,心中更加不悦,但一时也不清楚这个“弟弟”到底是多近的亲戚。于是耐住心中不忿,强笑着伸出手:“你好。”
握手的当儿,宋庭梧打量了林易北一番,人看上去倒是成熟稳重的,但是年纪也太大了点罢。
宋庭梧今年才二十三岁,而林易北已经三十三岁,两人相差了足足十岁。
沈昔昭悄悄狠命掐了宋庭梧一把,这才挣脱手腕。
宋庭梧痛得龇了一回牙:“沈昔昭,我为了来看你,晚饭都没吃!走,请我吃宵夜!”
林易北不满于宋庭梧刚才握手那敷衍的态度,哼了一声:“半夜三更的,我觉得我女朋友不太适合请你吃宵夜。”
一听到女朋友三个字,沈昔昭顿时结巴了。她跟林易北一直没捅破那层窗户纸,现在当着宋庭梧的面说破,不知怎么生出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可是,如果宋庭梧不出现,自己与林易北也应该水到渠成了吧?
再说,宋庭梧不也有女朋友了么?
沈昔昭吞了口唾沫,向宋庭梧说:“还没介绍,我男朋友,林易北。”
宋庭梧却无所谓地笑了笑:“怎么,见色忘义啊?我们久别重逢的,连顿宵夜都不请我吃?”
沈昔昭眯着眼笑道:“请,怎么不请?就怕撑不破你肚子。”又对林易北说:“你先回去吧,没事的。我们就在附近吃烧烤。”
沈昔昭这话却让林易北腾地升起一阵不被重视的怒火,黑着脸,径自上了车。
宋庭梧没给沈昔昭道别的机会,一把将她拉去了自己的车。
——————
木屋烧烤,据说是奥巴马他弟弟开的。两瓶啤酒,生蚝、羊肉串、花甲堆了满满一桌。风扇在头顶剧烈地旋转。
在沈昔昭和宋庭梧隔壁有一大桌,十几二十个都是外国人,正在AA算每个人要掏多少钱。
宋庭梧本来是要找沈昔昭吃完饭的,兴冲冲跑到她家,还自以为酝酿了一个大惊喜。哪知道她居然不在家!为了将惊喜继续下去,还一直坚持等着,中途就啃了个面包。
饿是真的有点饿了。
他一边吃一边三言两语将林易北和沈昔昭的关系打听得清清楚楚。他喝了两杯酒,问了沈昔昭一句:“你还记不记得我走时跟你说了什么?”
沈昔昭的酒杯差点滑落。
她当然记得。
宋庭梧问她:“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她歪着头,仔细想了想:“其实也没什么要求,长像清秀,聪明,干净。”
宋庭梧大笑:“还有人不干净么?”
沈昔昭严肃脸,点了点头:“很多男人都让人感觉不干净。”
宋庭梧又笑了:“你说的这些标准不就是我这样的么?”
沈昔昭一时语塞,好像心事被戳破一般,觉得好像对又好像不对,就顺手打了宋庭梧一下,凶巴巴道:“你个小屁孩,瘦的像豆芽菜一样。”
“好,那我去健身。”宋庭梧一脸认真:“我知道了,你等着我。”
这是沈昔昭记得的他们最后的对话。
可是,她不确定宋庭梧指的到底是不是这段对话。还是只是自己想多了。现在她眼前的宋庭梧已然不是当初那清瘦小排骨的少年模样。下巴出了坚毅的线条,皮肤变黑了,衬衣下也有了隐约的精瘦的肌肉线条。
他已经开始像一个成熟的男人,只有一两个笑容只见仍可见少年的清新。
“说了那么多,谁清楚你指的是什么?”沈昔昭有些逃避地敷衍到。
宋庭梧又吃了几口肉,没再纠缠这个话题。他当初坚持去英国,就是因为学制短,本科三年,再念个MSC也才两年,而沈昔昭在国内上大学加读研究生一共要七年。他可以缩短他们之间两年的差距。
他读小学的时候,仰望着读高年级的沈昔昭。读初中的时候,又仰望着念高中的她。等他进了高中,她又去了大学。
他不想一直落后于她一步。他不想让她一直用对待小孩子的语气再与自己说话。
这五年,他踢球,练跆拳道,练击剑,可是他的改变却不仅仅只在此。不急,接下来有很多时间,很多机会,沈昔昭会知道自己到底变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丝毫不将林易北放在心上。
吃了宵夜,宋庭梧送沈昔昭回家,临别时问她:“你们小区好像还可以,我打算搬出来住,指不定以后跟你又当邻居。”
“那好啊,听说留学出三种人,宅男宅女和厨师,以后上你那儿蹭饭。”
宋庭梧在车里摇了摇手,看着沈昔昭转身进了小区才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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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易北来公司来得特别早。与众人亲切地打着招呼,却憋了一肚子的气。昨晚他走以后,没有接到沈昔昭的电话,也没有短信。窝着火,做梦都梦见自己在发脾气。
等了一上午,仍是不见沈昔昭有丝毫动静。他给沈昔昭发信息。
“你马上来我办公室!”
沈昔昭以为有公事,立刻过去,没想到见到一脸霜色的林易北。
“你昨晚几点回去的?”
“十一点多,”沈昔昭小心翼翼地问他:“你生气了?”
林易北没有正面回答:“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我怕你睡着了吵醒你。”
林易北的气稍稍顺了些:“你不说你到家了我怎么睡得着?”语气温柔得让沈昔昭浑身一颤。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中涌起一个奇异的念头,现在,对面那个人真的就是自己男朋友了么?昨晚他这样说的时候,自己确实没有否认。
应该就是了吧。
“中午我们一起吃饭?”
林易北却说:“不行,魏董约了我一起吃饭。”自从李季唐离开以后,西江文化又恢复了与林易北的合作。而魏光明与林易北也都极有默契地往事不再提,好像毫无芥蒂一般。
“周末吧,周末我带你去盐田吃海鲜。”林易北担心沈昔昭为此不高兴,赶紧补充。
沈昔昭倒是能体谅,一听去吃海鲜更加高兴,连连点头:“好呀,好呀。”
林易北又趁机问清楚了宋庭梧的家庭情况,待沈昔昭出门时,告诫了一句:“既然你们不是亲戚关系,我觉得还是保持点距离好。”
沈昔昭吐了吐舌头:“是,领导!”她本来已经要走了,想起上次在林易北这里看到的那套《焚舟记》,指着书问他:“能不能借给我看几天?”
林易北笑呵呵地递给她。
——————
林易北没想到中午这顿饭竟然这样愁云惨淡。
魏光明一新收购奔腾影业,开出的价码也不低,与卖方都谈得七七八八了,谁知就差临门一脚时被人截了胡!魏光明不由自主灌了一大口酒,收起平日里的谦和气度,骂了一句:“TMD,老子这么多年还没遇过这么糟心的事儿!”
魏光明平日里走儒商路线,见了谁都说国学,突然爆粗口让林易北颇有点反应不过来。
今天这顿饭约的就是截胡那人。听魏光明说,还是那人自己主动找上门来的。
林易北问了问那人的背景。
“谁TM知道他什么来路!听说才二十几岁,姓宋,以前没听过。估计又是拿着爹的钱出来玩儿投资的毛头小子!”
林易北知道魏光明对奔腾影业志在必得,便问他:“魏董还打算从这个人手上买下奔腾的股份?”
“买!老子又不差钱!”魏光明这话说得有些负气:“我就不信我还玩儿不过一个毛头小子!”
敲门的声音传来时,魏光明和林易北极有默契地停止了交谈,调整出模式化的社交笑容。
林易北的笑容却在一半时变了角度。
因为进来的是宋庭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宋庭梧一进来就先发了名片。
魏光明一看见“奔腾影业董事”六个字,只觉一口老血涌上心头,鼻子里嗤了一声。要不是眼前这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子,现在这个董事——甚至董事长,应该是自己才对。
林易北倒是大大吃了一惊,宋庭梧回国才几天而已,怎么这块就已经进了董事会!看来交易已经完成,满打满算下来这一桩收购案不说上亿的资金,怎么也得好几千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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