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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80年代买房子(上)-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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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君初原名应该叫沈君初,和沈灵初是同个系列。兴许是他心有所虑,才会选择把姓氏摘掉。
  沈东海并没能如君初母亲的愿离婚再跟她结婚,她伤心之余选择自杀,并留下一封信阐述事实加以报复,告诉沈父你养大了别人的儿子!
  君初的悲剧从此诞生。
  80年代的工作都是分配制,他是私生子,没有户籍证明,流浪十年也找不到工作,以至于二十岁了还弄得这么惨。
  机缘巧合之下,君初发现一家废弃的钢材厂,捞出大量囤积钢材。钢材厂的前任主人意外身亡,没能把秘密告诉任何人,倒叫他得了便宜。他靠着这笔钢材赚取第一桶金,逐渐成为和陈家比肩的大富豪。
  这些,都是陈家证实君初的身份后,对方亲口说的。也许只是感慨自己的身世,但对方的好运被李昭牢牢记在心里。今天她来,就是想跟君初合作。
  她本来雄心勃勃,可是看到君初的一瞬间,她感觉无比震撼。躺在床上那小小的身影,分明还是个孩子。当初酒桌上的欢颜笑语,与现实接轨时竟是这般残忍,李昭愈发敬佩这个男人,究竟多大的毅力才能做到以后的程度?
  君初早就发现有人来,但没起身。他并不认为对方是来找自己的,现在这副模样,谁会找他?当初沈东海把他扔出房子的时候,那些所谓的朋友、亲人全部离他而去,曾经的情谊好像一场讽刺。
  “君初对不对?”李昭走近,双手搭在他身上,动作尽量显得轻柔。
  面对合作伙伴,一定要表达出合作的诚意。尤其对方恐怖的身世,日后肯定会被家族认领,那时再想起某年某月某日,被她李昭得罪过,可就得不偿失。
  君初怔了怔,旋即翻转身体面对李昭,凶狠的神情被掩盖,徒留满目疑惑。
  李昭被那双小鹿般楚楚可怜的眼神秒了,本来想说:“我是来找你合作的。”结果开口就成了:“我是来接你的……”
  话说出口,李昭傻眼了。君初也愣住,旋即目光狂热地看着李昭,那神情,简直像看一位神明!
  李昭:“……”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
  翌日,君初被李昭接回沪钢,请求何建国给安排个宿舍。
  李昭自认不是蹬鼻子上脸那种人,4吨钢材本该属于君初,她不能借助优势夺了别人的机遇,否则她跟陈家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有什么区别?
  君初算有本事的,即便没有自己,他得到钢材后也能找人帮他弄到批条,差别仅在于付出的报酬更多而已,前世一万多的利润,他仅仅拿了三千块。
  李昭急需一万块,也只是“借”一万块,她将来会还的。当然她也明白,现在的一万块跟以后的一万块根本不成正比,大不了再加点利息……总之看着君初可怜兮兮的小眼睛,她真下不了决心盘剥对方。
  “李昭,你带个孩子回来做什么?没得叫人误会,你可是马上就要结婚的!”何建国对君初十分不满,脏兮兮跟个乞丐似的,他很快联想对方是否也是浦东那边的“乡下人”。
  李昭耐心解释君初是自己的合作伙伴,为她提供4吨钢材,并亲自带领何建国去那家废弃工厂,找到藏在地下室的钢材,何建国才偃旗息鼓。
  他不是不讲理的人,好歹也是¤╭⌒╮ ╭⌒╮欢迎光临       
 ╱◥██◣ ╭╭ ⌒         
︱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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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身,道德感很强,既然得了人家好处,自然不能放任别人不管,否则跟抢劫有什么区别?
  于是乎,何建国不仅帮君初找了个宿舍,还为他分配工作。李昭要专心搞那4吨钢材的销售,沪钢的工作暂时停下,就由君初顶上。
作者有话要说:  求求各位亲爱的读者,如果喜欢,就收藏个吧~~
看我可怜的小眼神→::>_<::

  ☆、算计吧,诸位!

  自从被李昭带回来,君初就一直垂首沉默,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总之李昭为他安排什么都全然接受,问他什么都老老实实答“好”,半句废话也没有。
  他腿上的伤很严重,去人民医院看过,还好只是伤在表面,医生给了些伤药,他虽然不要住院,但近段时间都不能下床。
  李昭把他照顾得很好,用自己刚到手的工资给他购置一些衣服和日用品,请他吃顿好的。君初许久没有吃饱,狼吞虎咽风卷残云,很快一桌饭菜就见底了。
  “君初,吃慢点,锅里还有饭。”李昭见他饿虎扑食的模样,笑着提醒,“你身上还带着伤,吃太急对你的腿不好。”
  君初坐在床上,怯怯抬头看着李昭,复又埋头吃饭,扒两下又把饭碗放下:“李小姐,你需要我做什么事吗?”声音是透着磁性的甜润,仿佛受伤的小兽,又如满心期待的孩童。
  李昭很难得看到这样少年心性的君初,十五年后,这孩子简直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此刻对方眼中的怯意叫她心软,同时想到,这或许是一个刷对方好感度的机会。
  君初无论是前十五年在国内,还是十五年后出国,都是大陆顶尖富豪排得上名的,和他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绝对百利而无一害,十五年后此人可不是随意就能攀扯上的,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
  “君初,我想和你谈笔生意。”李昭终于开口。
  她思索该如何提出合作的事,毕竟一万块在这年代是笔巨款,君初完全有理由不借给她,所以语气一定要和缓,必要时拿出“恩人”姿态,总之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君初苦涩一笑:“李小姐你想要那批钢材,我不会说出去的,那些本来就不属于我。”言罢真诚地看着她:“谢谢你把我带回来,如果不是你,我的腿可能要落下终身残疾。你不必感到内疚,因为我根本没发现那些钢材,就算发现了,也未必有门路卖出去。”
  李昭知道,君初此刻应该还没有发现那些囤钢,她赶在君初发现之前弄到手,显得更有底气,毕竟钢也不属于君初,他没发现就属于无主之物。
  但李昭也不会因此就理直气壮地抢夺君初的机缘,该分清的还是得分清。
  君初软糯糯的声音叫人心碎,李昭思及前世自己的孤苦无依,顿时感慨万千:“君初你放心,该是你的我不会拿走,我就想和合作,其他我不会贪恋。”
  “……请说吧,能帮上忙的我一定尽力。”君初真挚地看着李昭。
  “我可以帮你把钢材卖了,希望你能借我一万块钱。你放心,我会打借条,绝不会叫你吃亏。”李昭向他保证,说着就把早准备好的借条递过去。
  白纸黑字清清楚楚,80年代人们法律意识不强,最基本的借贷手法就是如此。李昭在纸上把该写清楚的都写得明明白白,诚意绝对够了。
  沈君接过借条怔了怔,沉默许久才反应过来,笑得灿烂:“恩,没问题!”
  李昭被君初的开朗所感染,心情瞬间明朗。
  她摸了摸对方的头,帮他把被子掖好:“你就暂时住在沪钢吧,等钢材卖掉拿到钱,姐姐给你换个好点的地方住。”李昭比君初大三岁,这声“姐姐”还是担得的。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为了不打扰君初休息,李昭很快便离去。她把门窗掩好,同时心里下定决心,不如就抱定君初这条大腿,那孩子是个值得信任的人。
  李昭离开后,君初的笑容满满冷却,那张天真灿烂的面容瞬间被阴郁所取代,眼中灰色的阴霾渐渐浮起。
  他从十岁开始在社会上摸滚打爬,哪里会是什么纯善之人?他早猜到李昭把他带回来肯定有目的,他没低估对方,自己所在的废弃工厂居然有一堆无主钢材,4吨按照市价来说,值一万四千块,绝对一笔横财,难怪那位李小姐肯费心把他带回来。
  至于手上这张欠条,他挥挥手就扔了。没用的废物而已!
  无主的钢材一旦泄露出去,原主肯定要找上门,就算原主不敢认下冒险囤积的钢,也会由政府分管到库,怎么也不会属于私人。他要这张借条干吗?放到法院上就是罪证,根本讨不到半毛钱。
  李昭口口声声说借用,他是不信的,但他并不觉得委屈,能因为一笔不属于自己的财富,而获得分配工作,已经是意外之喜。他总有办法从对方手中赚取更多利益。
  勾了勾嘴角,他暗暗露出一抹冷笑,宛若地狱修罗。若李昭在场,怕是要被对方恶魔般的神情吓到,同时会大呼:简直跟十五年后一模一样!
  当然,李昭现在并不知道沈灵初的真性情,还沉浸于生意成功的欣喜中。
  有了这笔钱,买房的启动资金就有了保障。接下来就是完成沈灵初的任务,争取得到他那位神秘情人的帮助,尽快把钢材卖出去。
  周末清晨,一辆丰田皇冠停在沈家大门前,引得众人连连瞩目。这种车是中国第一代私家车“最高档次”代表,基本只有当时的“万元户”才买得起。
  沈灵初从车上下来,绕道打开后座车门,动作轻柔将一位踩着高跟的女性请下来。
  李昭特地换了身考究衣服,西装衬衫搭配白色菱格手拿包,正是当时最流行的女性穿着,再加上高刘海披肩卷发,既时尚性感,又不失端庄高雅,80年代的家长都喜欢这样活泼而又知性的女孩。
  沈灵初附在李昭耳边,压低嗓音道:“我们家那个女人不好对付,你要小心点。”
  沈东海情妇的事,李昭也有所耳闻,段数挺高,沈灵初的妈妈被她气死,君初的母亲也因为她被沈东海遗弃,继而造成君初的悲剧。沈东海这辈子有三个女人,她笑到了最后。也不知前世沈灵初的悲剧,有多少是这位的手笔?
  

  ☆、汹涌吧,饭桌!

  李昭理了理领口,和沈灵初咬耳朵:“别忘了把你那位情人介绍给我。只要能把钢卖了,那个女人的事不需要担心。”
  沈灵初笑着应是。说实话,他挺感激李昭的,要不是她,别人还真不好忽悠沈东海。偏偏沈东海自己草帽出身,特羡慕那些高学历的人,所以对高学历的李昭毫不设防。
  两人携手进入沈家大宅,早有仆佣上前拿衣服。
  沈东海和陈秋月就站在门口迎接,沈东海望眼欲穿,想一睹女大学生的风采,陈秋月陪在沈东海身边,嗔怪着叫他别着急,实则内心恨得紧。
  没想到还真叫那小崽子把女人领回家来,这下好了,全盘打算都落空!
  各自寒暄后,两厢坐好。桌上已经准备了丰盛的菜肴,沈东海热情地招呼李昭吃饭,顺便问起她和沈灵初如何恋爱,她将对了无数遍的口供说出,不疾不徐仿佛确有其事:两人是大学里相知相恋,后来毕业不得不分开,李昭得知沈灵初在上海,“特意赶来”相会,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秘密交往几个月后,决定结婚。
  李昭表现得温文尔雅,仪态大方,沈东海看着十分欢喜,暗道读过书的人果然不一样,对比陈秋月整日涂脂抹粉俗不可耐,李昭略施粉黛的面容端庄矜持,论及文学、音乐和书画等“高雅”话题,沈东海每时每刻都觉得自己跟不上对方思路。
  妈了个巴子,儿子娶了这女人,可就真给自己长脸了!沈东海摸着肚皮愉快地想。
  李昭谈笑宴宴,维持表面得体,实则内心震撼无语表达。
  陈!秋!月!!!
  化成灰她也认得,陈老头共有三子两女——陈春花,陈老牛,陈老虎,陈秋月,陈老狗,这女人排行第四,自小在外滩长大,很少回陈家村,勤工俭学读完高中,在本地给个有权有势的人物当小三,陈家的成功有半数是她提携所致!
  李昭没想到会在这时候见到陈秋月,她刚重生的时候,陈秋月还在外滩,没见过她,再加上沈东海瞧不上浦东人,陈秋月很少和家人联系,所以她眼下只知道李昭大名和她在村里干的事,至于她什么身份、如今住在哪里、和谁来往,一概不知。
  两人就在这种情况下见了面。
  “李昭小姐——是吧?我觉得你有些眼熟,是不是去过浦东?”陈秋月眼光闪了闪。她早听说李昭在陈家村干的“好事”,陈老头虽然不跟她亲,但好歹是她亲身父亲,所以言语间带上了点试探。
  陈秋月不能确定李昭身份,李昭可是把陈秋月的样子牢牢刻在心底!前世若说谁把她害得最惨,陈老头都得给这女人让位。
  李昭在陈家就是条狗,即便陈家发达也与她无关,她依旧被迫洗衣做饭给这大家子当免费保姆,陈秋月更是打骂毫不手软。
  陈秋月在沈东海处伏小做低,拼命压抑自己,回陈家就把所有不满都发泄在李昭身上。十多年来,李昭身上大大小小伤口有几十处,半数以上都是陈秋月的手笔。思及此,李昭就忍不住心底戾气!
  李昭偷偷观察陈秋月的时候,陈秋月也在看她。“李昭”这个名字在心底咀嚼数遍,陈秋月恍然忆起从哪儿听说了——可不就是从家里杀人逃逸的小蹄子吗?
  但她不能确定,同名同姓也不是不可能,何况在沈东海身边,她更要小心。
  “李小姐是高材生,真叫人羡慕!唉,我们家就很少出大学生,女孩们都要在家生孩子、做家务,哪有您这样的修养?最近听家里人说,村里跑了个丫头,好像跟李小姐同名同姓,还杀了人呢!唉,分明同样的名字,做人怎么就这么不一样!”
  陈秋月声声叹息,每道余音都暗藏杀机。
  果然陈秋月话音落,沈东海眉头就皱成一团,面有犹疑地看向李昭。他不敢相信女大学生竟然堕落到跟那些乡下人为伍,甚至嫁给那边的俗人,就算是被迫,那也是二婚,自己儿子怎么能娶个二婚女人?
  陈秋月也在观察李昭的反应,但凡对方出现半点不妥,她就能得出肯定的结论,并且第一时间给沈东海上眼药,把这闹心的女人赶出家门。
  眼见对方心底起疑,李昭心底冷笑数声,忽而升起逗弄对方的心思,她眼底浮上层层冰寒,竟是跃跃欲试。
  李昭故作苦闷道:“不瞒陈小姐,我虽然没去过浦东,但确实和你口中那个女孩接触过——你肯定想不到,浦东简直是人间地狱!”
  沈灵初眉间动了动,他和李昭心有灵犀,瞬间猜到对方打的什么主意,于是配合着安慰,显得义愤填膺,忙问接下来发生何事。
  李昭顺口就把对父母的那套说辞搬出来。
  “天哪,那是恶魔的故乡,小姑娘实在太可怜了!”李昭扶额苦笑,看似十分脆弱,“她说了,浦东的那个地方的男人几乎全是强·奸犯,女人都是妓·女,那里是罪犯的聚集地,哦,天哪,现在想来都是一场噩梦!他们还要我代替女孩,简直太可怕了!我发誓,永远都不可能跟那种骨子里轻贱的人来往!”
  “没错,只有蠢货才会跟杀人犯或婊·子来往!”沈灵初意有所指地看向沈东海。
  沈东海十分尴尬,因为他就是沈灵初口中的“蠢货”,羞恼这下,连带对陈秋月也戴上有色眼镜。
  陈秋月脸色铁青。
  她可以肯定李昭就是那个从内滩杀人逃逸的丫头,可是眼下的情况,她愣是半句话也开不了口!
  李昭挤出鳄鱼眼泪,“悲恸欲绝”道:“那姑娘真是太可怜了!从小被拐卖到陈家村,年纪轻轻被迫嫁给陈家村的鳏夫,好不容易熬到那五十岁的老头死掉,又要被迫按照当地习俗嫁给老头的儿子——好像叫陈老狗,或者陈老牛的?总之我听说这桩惨绝人寰的事,实在看不过眼,帮着那姑娘逃跑……太可怜了!”
  说罢,李昭就揪着手帕嘤嘤哭起来,仿佛不堪一击的弱柳。沈灵初在旁边安慰,拍着她的肩膀好一通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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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吧,争锋!

  陈秋月脸色煞白,她看到沈东海怀疑的目光投向她。沈东海听说过她家人的名字,李昭口中的“陈老牛”“陈老狗”太熟悉了,所以此刻目光满是审视。但沈东海并没有出现失望、惊惧等情绪,反而眼神中透着恍悟,但这并不能安慰陈秋月,反而叫她更愤怒。
  她太了解那眼神的含义,在对沈东海心里,自己就是那种不能娶回家的“下等”女人,平日她好言好语叫沈东海忽略这点,一旦被挑破事实就非常明显,所以她家里人做出这种事实乃情理之中。
  她不能就这么认输!
  “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有个和李小姐同名同姓的人在浦东?还跟个老头结婚了?”陈秋月按下心底戾气,歪头假装好奇。
  李昭知道陈秋月想坐实自己的“罪行”,偏不叫她如愿!
  她示意沈灵初,沈灵初会意,大喝一声拍案而起,目光汹汹地瞪着陈秋月:“陈秋月你是什么意思?你是想把那些子虚乌有的事强行按在我未婚妻头上吗?你好狠毒的心肠,居然要她一个纯洁的女人承认跟那些垃圾呆在一起!她可是个大学生,你有没有脑子!人类可能因为新鲜去看看动物,但绝不可能跟畜生关在同一个笼子里!你被关久了,以为世上没有好女孩了吗?!!”
  沈灵初话说得狠极,陈秋月指尖都在颤抖。
  出身,是陈秋月永不能触碰的逆鳞,挖开就是满目鲜血,沈灵初一口一个“垃圾”“畜生”,不断提醒她可悲的出身,她感觉心在滴血!
  偏偏沈东海不觉得儿子说得过分,在他眼里,陈秋月的确不是好女人,乡下人跟豢养的畜生也没什么区别。唯一需要纠正的是儿子和长辈讲话态度不好,但他出发点是维护未婚妻,更何况女孩第一次来家里,要给人留个好印象,所以也没什么不对。
  于是沈东海根本没想要帮陈秋月说话。
  陈秋月喉头腥甜,胸口似有万般烈火燃烧。然而她什么也不能说,沈东海就在旁边看着,她最清除对方多看重那个女大学生儿媳妇,如果把事儿搅黄了,她相信沈东海会用最严厉的手段对付她。
  沈灵初继续道:“爸爸你不信可以自己去查,浦东那边早传开了,逃跑的女孩是从小被拐卖的,李昭近期才来上海,怎么可能是她?”
  有这说法完全是内滩人自己作的。凡是有女孩拐来,一律对外宣称是从小拐来,因为年代久远无从查起,外滩警察就不会费大力气干预内滩的事,保险些。
  陈秋月深知其中隐秘,愣是说不出口。
  沈东海不了解内滩,不知这其中弯弯绕绕,所以他肯定会相信。
  一顿饭吃得是宾主尽欢,除了陈秋月。
  沈东海很满意这个高学历、识大体的儿媳,张罗着挑个好日子给两人办喜酒。听说亲家两老也有此意,已经往上海赶来,顿时大喜过望。
  他现在真的彻底放心了,本来对儿子的“传闻”将信将疑,如今是半点都不信,陈秋月那个女人惯会嚼舌头,还是尽快处理掉比较好。无论如何,他的家产都得交给亲生儿子,将来还要传给孙子,陈秋月到底不姓沈,须得防着点。
  三天后,李父李母来到上海,何建国接待他们。
  李父李母都是老实人,并不知晓这桩婚事的“□□”,他们以为女儿真心喜欢沈灵初,所以急着相看未来女婿。
  “放心吧丫头,我们李家还能被别人欺负了不成?那群下作东西要真敢来逼你,我舍了这把老骨头也要和他们拼命!”周芸是个很强势的女人,颇有些母夜叉做派。
  周芸相信李昭的说辞,以为她是代人受过,但她不以为忤,反而为女儿的善良感到骄傲!同时,她恨极那些逼迫女儿的人,恨不得把那些人扒皮抽筋!
  李锦程虽然为人老实,对老婆女儿却是极为疼爱,眼下眼中满是心疼:“丫头放心,那些人想欺负你,得先问过我!”
  李锦程和妻子只有一个女儿,当然是满心里疼爱,天晓得他从电话里得知噩耗,内心简直如烈火烹油。他向来处事温吞,却不是个懦弱的主,相反,他看问题总是一针见血,行事最会把握程度。眼下这桩事,早已超过老实人能容忍的极限。
  他冷冷地想,既然对方不把自家当人,自己也没必要把他们当人看。
  李昭则满心温暖。
  看到活生生的父母,她简直不知该如何欢喜。前世两老的死讯还历历在目,那时她被囚禁在陈家的老房子里,只能暗自把苦涩的泪水吞回肚子里。父母的葬礼她没赶去,直到被陈家赶出门的时候,她才从旁人口中得知,两老的尸体被何建国收殓,由于几个亲戚吃相太难看,所以葬礼很简陋。
  想着想着,李昭眼中便蓄满水花。
  周芸会错了意,拍着女儿的背冷冷道:“丫头别哭了,以后你成为沈书记的儿媳妇,还怕那些流氓不成?妈妈肯定会帮你讨回公道,叫那些混账东西吃不了兜着走!”周芸脾气最是爆裂,向来说得出做得到。
  “还是小心些,被沈家人知道实情就不好了。”李锦程思虑更为周全,小心提醒妻子,“照丫头说的,亲家那边应该还不知道内情,你可别意气用事说漏了嘴啊!”
  周芸皱皱眉头,略有不满道:“我们不说是顾及丫头脸面,沈家那孩子要是真看重丫头,怎么会斤斤计较这些事?”
  何建国也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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