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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养了四只鬼-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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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糖在将输血管拔出后,直接走出了孟家。
  孟三叔公沉默了很久,终于是没了让人追杀的心思,老太爷和孟熙一死,孟家的滕生术即便能继续下去,可是也需要花多年的功夫。而陈征现在却是会滕生术的人,而且老爷子将所有关键的东西都留给了他。
  既然以后孟家都是陈征的,陈征自然不会让人去追杀这个女人。
  孟家村子逐渐被甩落在后,待唐糖走到公路上准备招辆车时,一辆车却追了上来。
  “唐糖,我送你一程。”陈征开口。
  唐糖沉默着上了车。
  “视频是假的吧?”
  “是。”
  “老爷子没想到那盆花是害死他的致命物,直到最后一刻。”陈征淡淡开口。
  唐糖嗯了一声,她侧目看了一眼他,“你的身体只要不出意外,和正常人并无区别。”
  “多谢。”
  “这是生意,我们两清了。”她淡淡开口。
  陈征心中一片苦涩。
  两人再无话可说。
  车里放着的那首歌,是当初唐糖最喜欢的歌。
  窗外的景物不断在眼前流逝。
  “唐糖。”到了机场,陈征才慢慢开口。
  他看向唐糖,“如果可以,如果可以。。。。。。。。”
  他不知道自己要如何开口,可是他知道一旦他不开口,他以后再也没开口的机会。
  唐糖像是从很久的过往中苏醒过来,她望向陈征,眼神平淡。
  “你以后去哪儿呢?”陈征终于换了个问题。
  唐糖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天下之大,都可以去,可是这天下在没有一个叫吴盟的人。
  “去我该去的地方。”她终于开口。
  “留下来吧。我们重新开始。我知道……。”陈征终于开口。
  唐糖拿包的手微微一顿,她回头:“陈征,我已经不喜欢这首歌,我最爱的那首歌叫途中。”
  她说完,笑了笑,关上了车门,朝候机大厅进去了。
  背影慢慢消失在视线中。
  陈征眼睛也未眨一下,他知道这一生恐怕也再也见不到唐糖。
  回去的路上,他关上了那首歌,痛如刀割。
  而那首叫途中的歌,却在音响中响起。
  陈征终于明白,即便他不问那句话,他也永远没有机会再回到过去。
  她要去的生活,曾是吴盟的生活,她要去的远方,曾是吴盟的过往。
  唐糖的飞机是下午三点到的成都。走出机场的时候,她看到了一辆车,依然是那辆路虎,可是站在车边的人却已经不是吴盟。
  唐糖忍住心中惶惶,笑着走了过去。
  郭镜将钥匙丢给她,“给你开过来了。”
  “你打听到了怎么去吴家了吗?”她问他。
  郭镜点头,“方大哥托人送给你的地图在车上,他只让你一个人去。”
  唐糖点头。
  郭镜送她出了成都,两人才告别。
  车子沿着蹒跚的公路开着,一路向北。
  经过山野,跨过平地,穿越未知的旅程。到达那个所说的地点时,唐糖终于泪流满面。
  方千的身边站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他看着唐糖,目光像是能让所有一切静止。
  他说,“你要做的事做完了?”
  唐糖回答,“是。”
  “那就好。”他说。
  唐糖抬眼,树木参天,仿佛看不到太阳。
  欢喜或是坠亡,永远没有人知道答案。
  她坐在吴盟留给她的车里,在黑暗中静静地看着,远处的萤火虫闪亮至死。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啦,会有几章番外交代后续。

  ☆、番外一

  
  登珠峰实在是一件艰苦的事。但是这次,史密斯的队伍中有一个人却很特别,她从来不和别人主动说话,一直很沉默。
  登山顾问史密斯对她很是好奇,问她,“为什么要去?我看你也不是一个专业的登山队员。”
  那个人正是唐糖,听到史密斯的话,她只是笑,她并不回答。
  从吴家离开后的这一年,她已经走了很多地方,她在每一次的旅程中寻找着吴盟的脚步,最后她终于来到了终点,尼泊尔。
  史密斯叹气,“那儿会让人没有命的。”
  队伍中有各色各样的人,可是唐糖这样的人却是第一次见,她不是专业的登山队员,也不是极限运动的爱好者,这样的人,他一般是拒绝收到队伍中的。
  可是他因为朋友的关系还是接受了,可是登珠峰真的是一件要命的事。
  他自然是好心,但是唐糖依然拒绝了他的好意。
  比起那些登山队员,野外生存的专业人员,她实在很逊。可是每一次,即便她落后很多,她依然还是爬了上去,很多次,史密斯都觉得她抗不下去了。尤其到昆布冰川的时候,发生了十几次的冰崩,唐糖差点掉到冰缝中,同行中已经有人折返。
  史密斯实在看不下去了,他让人带她返回。可是她却使劲摇头。若是史密斯强硬点,她就会摆出一副要和人拼命的神情。
  史密斯每次都被气得大骂。
  可是唐糖根本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史密斯最后只得随她。
  但幸运的事,她还是跟上了他们的脚步。最后就连史密斯都不得不感叹她的精神力量。
  到了最后,他们终于爬了上去。
  世界上最高的山峰。
  人人喜极而泣。
  唐糖从包里拿出了那把锁,那把锁住了甲乙丙丁的锁,她慢慢挂了起来。
  朝着北方合手,手心有血滴在那锁上。
  一滴一滴,唐糖只觉所有的精神力量都在流失,随着她每一次的默念。
  风雪要袭来的时候,史密斯催着大家下山。
  唐糖依然还在地上跪着,她像是跪了一个世纪那么长。
  “唐,得走了。”史密斯过来扶她。
  然而唐糖并未起身,她一头倒在地上,手中的血已经流淌在脚下,那些血很快被凝固,一块一块红得通透的晶体,像是血玉。
  手中握着四张剪纸。血红诡异!
  史密斯大骇。
  他身边的三名登山员也是。
  他们对唐糖又是施救又是吸氧,然而唐糖依然没有反应。
  “她之前有点小感冒,我想可能是高原反应,感染了肺部。”有人轻声。
  狗屁,高反根本不是留这么多血!史密斯大骂娘!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急救方式,最后均不管用,在呼啸的风中。
  史密斯伸手,她根本没有气息。
  “马上就会有风,我们最好赶紧下山。”有人建议。
  这一只队伍十六个人,最后上来的人只有十一个,史密斯也得对这些人的生命负责。
  史密斯无法,最后只得将她尸体带走,于是叫上队伍中的四人一起合力,然而他们根本搬不动唐糖的尸体,而风越来越大,他们的氧气已经不足。再耗损下去,他们也得死在这儿。
  史密斯看着这个躺在“血玉”中的女孩,即便是此时已经死去,可是依然漂亮得犹如雪山女神。
  无法带她下山,史密斯只得含泪将唐糖留在山上。
  “i’m so sorry。”史密斯上前与唐糖告别,在她的脖子上轻轻系上风马旗。
  凌冽的风催促着四人下山。
  山顶一片寂静,除了大自然的呼啸。
  一天后,史密斯回到了珠峰大本营营地。
  他很抱歉地告知了联系他的朋友,那个古怪的女孩在珠峰已经牺牲。
  电话这边的陈征沉默了很久,最终挂断了电话。
  “爸爸,我们出去玩。”眨着辫子的女儿跑了进来,她的手上还抱着一个洋娃娃。
  陈征低头抱起了女儿,“好,我们出去玩。”
  小女孩奇怪地看着父亲,“爸爸,你很难受吗?你怎么流泪了。”
  陈征亲了亲女儿的小脸,“爸爸的一个朋友去世了。”
  “爸爸的朋友我见过吗?”小女孩问。
  陈征点头,“你们没有见过,不过她救了爸爸。”
  唐糖用血救了他,她将他脱离了孟家的控制,可是她再也不爱他了。她爱的是另外一个男人,在知道他死后,她也结束了自己的命,以这样决绝的方式。
  只是为什么要用这样艰苦的方法自杀?
  “爸爸,去世了是什么意思?”
  陈征抬头,阳光照在他身上,望向远处,竟然有眩晕。
  “就是去到了另一个世界。”
  在另一个世界,有唐糖的父母,有吴盟,没有猎人,没有欺骗。想来比这个世界要好得多。
  唐糖的尸体并没有从珠峰上运下来。等到救援的直升飞机上去时,并没有找到她的骸骨。
  “风雪带走了他。”为他们导航的夏尔巴人说。
  杨帆到了尼泊尔,见到了陈征带着他四岁的女儿。这个女儿据说是他领养的。
  杨帆哦了一声,转身离开了。
  她飞回了北京,回到了唐糖住的房子,那儿依然还是几年前的样子,杨帆看着看着,突然大哭起来
  唐糖真的再也不回来了。
  然而在她和陈征看不到的地方,遥远的蜀中,一个宁静的村庄中,这一日太阳似被黑夜笼罩,狂风大作。
  琉璃灯点着的房间中。
  一双眼睛却慢慢睁开。
  守着房间的小男孩见状,目中又是惊讶又是欢喜,他一路跑到外面,“太爷,太爷,醒了,醒了。”
  满鬓花白的吴太清杵着拐杖被人扶着进了屋里,躺着的人目光依然还是不聚焦的,可是到底还是醒了。
  吴太清长长叹了口气,那个小姑娘果真是真做到了。
  她离开吴家的时候,他曾对那小姑娘说:“用你宁家的血,用我吴家的溶生术,也许他有醒着回来的可能。”
  吴盟的心脏位置和常人不太一样,虽然只是偏移了一点点,但是这已经是万幸。当然竟如此也是不够的。子弹即使没有穿过心脏位置,可是却也引起了大出血。
  当然能有后来这一切都源于藤家在事发当日首先为他取出了子弹,为他做了一些特殊的打理。只是这件事能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宁家人得去到他们赋予惊人天赋的起源地,在那儿,释放出宁家的怨灵,当然唯一的后果,怨灵会烟消云散,和他们一命的主人自然也会没命。
  而这世上又有谁知道宁家人的起源在哪儿呢?又有谁会宁愿用自己的性命去换一个成功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
  他当时只不过是劝这女孩离开罢了。
  然而现在。。。。。。。。
  吴太晴摇头,能活着的吴盟也未必能接受这样的结局。
  

  ☆、番外二

  两年后,在人来人往的南京路上,凌晶没有想到她竟然见到了吴盟。
  凌晶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一句话,就连夏阳都没有料到。
  索性夏阳比她的反应要快一些,“吴盟。”
  他的声音不大,但是这个距离,他相信对方一定能听见。
  果然,那个男人听到了,他回头看向夏阳和凌晶。
  吴盟脸上有着胡子,他穿着藏白色衬衫,一件简单的夹克,桀骜和平和竟然在一个人的身上妥帖融合。
  那些过去的时光仿佛就在眼前穿梭而过。
  男人越走越近,终于到了跟前,他看向两人,“夏阳,凌晶!”
  他的声音一如以往的沉静好听,时光似乎对他没有什么痕迹,他依然一如既往,只是他的目光很沉静,如果说以前的吴盟是收敛的宝剑,那么现在的他,是犹如深海一般,无人能窥探。
  三人找了一家咖啡店坐了下来。
  阳光照在吴盟身上,凌晶总觉有种隐秘的错觉,面前的男人似乎已经和时光溶在一起。
  “我听说,听说你……。”夏阳终于开口。
  吴盟笑了笑,“听说我死了。”
  他毫不避讳的说起这个字。倒是令凌晶和夏阳微微一愣。
  “那这两年你去哪儿了?”凌晶忍不住问他。
  吴盟笑笑,“我在山里呆了一年,后来又去苏州,然后是北京。”
  凌晶忍不住问他,“你在山里呆了两年,做什么呢?”
  吴盟笑笑,并不回答。
  从他醒来后的一年他天天躺在吴家的房子里,所有思维和行动都是停顿的。所有的人都说他死而复生是好事,只是他知道这样的活着竟然比死还让人难熬。
  夏阳低声,“你去了北京?”
  既然已经说到了这儿,即便夏阳不开口,吴盟也知道他想说什么。
  “是啊,我在苏州看到了陈征。在北京见到了杨帆,他们都很好。”吴盟说,咖啡馆不让吸烟,他只抬起咖啡,但终究一口也没喝。
  凌晶心里生出些酸楚,“我听郭镜说,唐小姐已经去世两年了。”
  吴盟和唐糖的事,也是她旅行时偶然见到郭镜说起的。
  事到如今,凌晶心中对唐糖早已没了几年前的怒气和怨恨,相反她心里生出了自己也不明白的复杂,从听到唐糖死的时候,她便知道自己放下了,她没有资格怪吴盟爱上唐糖。与唐糖的决然比起来,她早就因为自己的软弱失去了吴盟。
  “我知道。”吴盟笑了笑,他站了起来,“我还有事,再见。”
  他起身,挺拔的身子有些微微的摇晃,但这也不过是一瞬。
  夏阳起身,“吴盟,不管如何,人还是往前看。”
  吴盟看向他和凌晶,微笑,“当然。我也祝福你们。”
  他自然看到了凌晶和夏阳手上的戒指。
  这也算是种好结局了。
  他的车停在停车场边,上了车,依然是那辆路虎揽胜。
  不过才几秒钟,那辆车便消失在夏阳眼前。
  夏阳叹气,回头,凌晶也怔怔看着他。
  “我们回家吧。”凌晶伸手。
  夏阳点头。
  过往时光终究是过去了,未来吴盟和她,和夏阳都是两条不同的人生路。
  前方是川流不息的车马水龙,万家灯火,城市喧嚣,然而这一切在他的眼里都是荒芜。
  没有你,这个世界一片荒凉。
  上了高速路,他的车一直向西而去。
  即便只是从别人的嘴里听到那两个字,还是让他心如刀割。他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活的,老爷子也说不明白,只说那时候他躺着,吴家人商量着将他向之前的吴家人一样下葬,可是那一天,吴家的天空却黑了一片,明明是大白日的,天空却看不到一丝光亮。
  风沙袭击,荒草众生。
  他醒了过来之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说话,他开口问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人拨打唐糖的手机号,可是那边却是空号。
  从他醒来到恢复他用了两年。
  “那个宁家的丫头,说你会将你的车停在杭州。”老太爷见他要离开,便道,“这个宁家人有种,当得了吴家的媳妇。可是,能不能活着,这个得看她的运气。”
  这个姑娘,执着得想让人好笑,仅仅只为这一种可能!
  等他到杭州拿了车,到苏州见到陈征时,他听到的便是她的死亡。
  那一刻他一点也不觉得能活着是一件幸运的事。
  车上还有一张唐糖和他的合影挂着,那是他们去漠河时拍的。那时候的唐糖苍白而虚弱。
  从陈征那里听说她的死时,他整整三天没有合眼。
  他后来找到了史密斯,拿到了当时他们登山的行程。
  这个旅程,他们总是在错过,总能在那儿相遇的。
  他去了北京,见到杨帆,拿到了她房子的钥匙,进去屋里,他躺在她过去二十多年生活过的地方,看到她很多照片。
  稚气的,娇憨的,明媚的。。。。。。。
  为什么他没有在她更早的时候遇到她?如果更早遇到,他一定不会让她经历后来的一切;为什么他当时没有好好告诉她,即使他死了,她也得好好活着。
  他的车到了西藏,开往尼泊尔,一路上有人拦车,他也没有一丝停顿,直到在边界。
  他忍不住停了车,上车的僧人和一个夏尔巴人。
  他想既然都是去珠峰,一起作伴也没什么。
  要登山,从尼泊尔的南坡上去自然是最好的选择,当然也得找向导,而夏尔巴人是最合适的向导,但对尼泊尔他实在比别人更熟悉,他无意找向导。可是同车的夏尔巴人却很热情,说他们村经常有登山队过来找向导。
  “你要上去,要分阶段性攀登。”夏尔巴人取了个汉人名字叫张生,他的原名叫索纳。
  他说是个汉族女孩给他取的名。
  吴盟并不想去听他的故事,可是索纳很能说,他说他的汉族名字之所以被取成张生,是因为他爱上了一个汉族女孩,那个汉族女孩是重庆人,他每年都要去看那女孩。
  夏尔巴人生活在与世隔绝的深山老林中,不与外族通婚,即使这么多年和外人接触越来越多,但是这个文化一直得意保留,但是索纳却跨越地区和文化风俗爱上一个重庆女孩,听起来颇有几分张生会莺莺的味道。
  当然更多的是勇气。
  “你的重庆女孩给你取的名很有意思。”吴盟接了他的话说了一句。
  索纳笑了起来,颇有几分不好意思。
  “这都是缘分,是佛的旨意。”同车的僧人说。
  索纳点头。
  到达加德满都的时候,同行的僧人下了车。加德满都是珠峰南线的起点站。索纳本来也要下车启程回自己村,可是他接了个电话,接了一单生意,要去珠峰大本营。
  因为吴盟也要去,两人便一同出发。
  攀登珠峰,已经不是职业冒险家的活动。随着越来越多业余登山者的加入,从世界最高峰的山脚到山顶,早已形成了一条完善的产业链,而夏尔巴人就是这条产业链中最重要的一项。
  索纳对此并没有感到任何的不耐,高昂的收入能为他去看重庆女孩奠定经济基础。可是这一次,他显然有些不高兴,尤其接了好几个电话后。
  “每年都有人死在山上。”索纳其实很不明白人们为什么有这么大的热情,“很多登山公司都是在胡说八道。”
  “昨天有暴风雪,这一次又死了好几个,索斌也死了。村里的人都叫去了。”索纳有些愤怒,“娑娜也跟去了。娑娜什么都不懂。”
  吴盟不知道他说的娑娜是谁,但是很显然,他很担心这个叫娑娜的。
  “你们都是同村人,应该没事的。”吴盟安慰他。
  索纳在的村在海拔4700多米,村里的男人都是给登山员们充当向导。
  但是很显然,索纳却摇了头,“娑娜不是我们村的人。她是个汉族女孩。”
  他说,这个汉族女孩两年前倒在村外,是被人抬着进来的。
  吴盟哦了一句,想必是迷途的登山运动员员吧。
  索纳说,“阿姆说让我先去找到娑娜。娑娜和我们去年去过二号营地。但是这几天雪崩,那儿很危险的。你也不要去了,太危险了。哎呀呀,娑娜真是太不听话了,你不知道她有多奇怪,去年她还说她在昆布冰川看到了故人呢,真是奇怪?当时可是除了登山员和我,就没有别人嘛,她回来就昏睡啦,一直休息了好久,现在又出去了,真是的。。。。。。。。”
  似乎那个叫做娑娜的女孩做的事总是很奇怪。说道最后,索纳劝吴盟。
  吴盟笑笑,并不搭话。
  “或者你找个登山队。”索纳劝他。
  吴盟点头,“我去和他们汇合。”
  他说的汇合说的是史密斯介绍的登山队。那只登山队已经在大本营很久了。
  

  ☆、番外三

  到了珠峰大本营,5400米海拔。
  “我要去给人当向导了,顺便将娑娜换回来,她在二号营地。”索纳在大本营见到了自己村里的人罗芭,罗芭说娑娜去了二号营地。那儿有一只登山队的向导泥河被风暴吞噬了。而索斌正是两年前将娑娜从7000多海拔地儿拖回来的人。
  一个单身女孩竟然倒在7000多的海拔地方,当时整个人都是僵硬的,若不是索斌当时看到她血红的手动了一动,他根本不去做这费神的事。
  “后来娑娜就在我们村住下来了。她很漂亮,很勤快。若不是外人不能和我们结婚,罗芭都能娶她回家了。”索纳说,“她的名字还是我取的。娑娜很厉害的,她还会武术,就是你们中国人喜欢的那种武术。去年她在森林里还杀了一只狼呢。不过她不爱说话,索斌家给她住的房子总是黑漆漆的,她不喜欢点灯。”
  他一路絮叨了很多娑娜的事。
  吴盟说,“希望你赶快找到她。”
  他可不愿意一路听他说别的女人的事,他也没那心思听。
  索纳和吴盟告辞。
  吴盟他找到了史密斯介绍的登山队,那个叫汉克的领队说,“这几日天气不好,前几日上去的队伍在昆布冰川死了好几个,夏尔巴人叫他们往回撤。还没正式出发呢,今年看起来太不顺。得等几天。”
  吴盟点头。
  七天后,天气状况良好,汉克的队伍已经往一号营地出发。
  一号营地,一路顺遂。
  只是到达二号营地的时候,已经有人出现水肿出血,其中一个滑坠遇难。
  队伍在二号营地遇到了困难,死去的人不可追,可是还活着的却至关重要,然而氧气却也不够了。队伍中的夏尔巴向导和汉克商量着去找之前留在这儿往回撤的另一只登山队,这只登山队叫重游。重游登山队因前几日出事,这次上来了三个向导并带了氧气上来,汉克可以请求他们再分配一个向导带着氧气过来汉克的队伍,同时将出现问题的人随同重游队伍带回大本营。
  毕竟重游队伍中有好几个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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