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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黎明 ii-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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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声音从楼下传上,我们前面的巨大的水晶灯闪耀着流光溢彩的光芒!
    在这里,看着这盏灯很近。
    它就像一条巨大的金色璀璨的河水,从天花板直接流入人间。
    勋暮生,“你对我很好,我曾经以为,那是爱情。”
    我与他是并非男女之情的感情,却糅合过爱欲,谁又能说,那不是一种爱?
    ……
    勋致怡是少女,现在又是勋氏兄弟的晚辈,于是,她在这里就拥有了小孩子的待遇。勋夫人的造型师为她装扮,把她打扮的好像一只品味高尚的红包——红裙,红发带,还有一颗红色的好像草莓一样宝石项链。
    她在这个宴会上得宠,大家都很喜爱她,并且,都知道她是燕城五老太爷的长孙的女儿,并且在英国读书,未来可能要来美国,并且已经得到勋四少的一份保证,他会为她亲手写推荐信。前途无量的年轻姑娘啊,不但未来的大门会向你敞开,连同勋家的大门也会为你敞开。
    三叔公又来了,他老人家都快90了,眼镜不好,耳朵也不太灵光,他身边又有一个年轻的女人,我仔细看了一眼,也不是上次那一位,看样子,这位老先生还真是秉承勋氏男丁的一贯爱好,——穷奢极侈,骑盛装名马,抱绝世美妇。
    “小艾啊。”三叔公右手中是一个龙头拐杖,“又见到了,怎么看着比上次还瘦?小五儿,快,给红包!”
    他身边的年轻女人给我一个大红包。
    她很香,甜美的味道,我看着她手指洗白的水葱一样,戴着闪瞎我的狗眼的大鸽子蛋戒指。
    我道谢。
    长辈还是过去的习惯,三妻四妾的,美国这边没有法律,他们就用自己的规则来做事。
    三叔公又说,“老四媳妇啊,过年多吃点,吃胖了,就像小五儿这样,这才好给老四生儿子啊!”
    我这才看到这边这位长辈宠妾,改良旗袍的礼服,削肩细腰,丰乳肥臀,看样子,无论江山更迭,还是时代变迁,百万年进化凝固的审美,这是动物本能,怎么也无法更改。
    我赶紧打哈哈,“好,我一定听三叔公的。”
    随后,三叔公发现了勋致怡,老爷子激动的差点摔倒,他抓着乐乐的说,“这是五弟弟的曾孙女啊,好啊,长的模样好,真俊。诶,这一晃儿,都70年没见过五哥了,当时他去北平上大学,再后来,他就跟了共产党,大陆沦陷那一会儿,他就留在燕城了。”
    我憋不住,在旁边插了一句嘴,“三叔公,这个,我们那里不叫沦陷,叫解放。”
    三叔公又是一个大红包给了勋致怡。
    于是,晚宴的气氛继续轻松愉快热烈着,到了零点要拜年,我这才知道,勋世奉往年在勋宅过年,根本就不给别人拜年,他只是过来,也不吃饭,就是凑数出席而已。我给勋老夫人,勋夫人端茶,她们也没有让我跪,但是勋致怡倒是快快乐乐的给老夫人磕了一个头。
    勋宅旁边有一个教堂。
    正点,敲钟的声音由远及近,回声恢弘,居然有一种暮鼓晨钟的肃穆。
    凌晨3点,宴会才结束。
    我们回到卧室中都已经是3点半了,我在梳妆台前卸妆,却看到刚才被勋世奉放在茶几边上的手杖。
    这么神奇的物体!
    我拿过来,想要仔细端详一下。很重,拿到手中沉甸甸的,手柄是很普通的样式,并没有三叔公的那把龙头杖那么嚣张,但是这块象牙的颜色却有些年头了,不像是仅仅经历了一代人,并且,这跟手杖的木头也是如同金石一般的黑檀木,看着也是古董。
    肩膀上放下他的手。
    热热的。
    然后我抬头,在镜子中看着他,却看见他的手指在我的头发上放上一顶钻石的tiara,巨钻,却镶嵌的犹如欧洲童话中草长莺飞,鲜花遍地的园林,好像一场仲夏夜之梦。
    “这是用凯瑟琳皇后的钻石重新镶嵌的tiara。”勋世奉的亲吻印在我的鬓角的碎发上,“婚礼上用。……她很美,和你一样,我想,她的名字就叫做alice,喜欢吗?”
    他的手指,……轻轻拉开我的礼服,整条丝裙褪下,……落在脚边的地毯上……
    
    第139章
    
    卧室中动作太凌乱,头发根本别不住tiara,冠冕掉落下来。
    我用力用手指抓它,又不敢过于用力把镶嵌巨钻的金属弄弯,手指尖端碰到钻石的棱角,被周围用碎钻做成的蝴蝶扎住,有些疼,松了手,冠冕就落在枕头边缘。我侧头看着她,柔和的灯光中,我的视线因为他剧烈的动作而破碎,——tiara,她真美,美的令人心颤,……
    很久之后,平静下来,夜灯明灭,外面的月光撒入。
    我裹着被子,看着他起身,挪动了一下,腰间和胯骨那边还有一种被他的双手狠狠禁锢的错觉,挪了两下,才爬过去,把枕头边上的钻石冠冕递给他,让他放在原本的首饰盒子当中,然后,我不知道怎么了就想起来今天看到三叔公的宠妾,——勋家男人应该都喜欢那种类型的美人吧。
    我,“你……”
    他在桌边倒了一杯温热的蜂蜜牛奶递给我喝,“怎么?”
    “我瘦成这样,是不是,……呃……”
    “怎么了?”
    “是不是都平胸了……”
    他不说话,我喝完水,把杯子递还给他,然后裹住杯子,自己在胸口掐了两下。
    嗷呜,……,有些疼,刚才被他弄的,他的牙齿和舌尖都很厉害,弄的都有痕迹了。
    但是,好像也还是软软的两坨。原来小雨告诉我一个狠招,可以马上升cup,并且简单易行,就是原本戴一个a cup的,随后在a上再戴一个b cup的,这样,两个叠加在一起,马上就呈现异常自然的傲然挺立的双峰!但是,这个方法是偏方,应付闺房就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很久,我听见他的声音,“是,有一点。”
    我转过身,背对着他,“你们勋家的男人是不是都喜欢三叔公那位新宠那种类型的妇女?”
    被子被扯开。
    后背的皮肤贴合上他的,热,焚烧一般的热。
    ……他用力扯过我的头发,从后面开始亲吻,耳朵,耳垂,面颊,下巴,最后,是嘴唇……
    “不是。”
    他的声音传入我的鼓膜,混沌、炽热而暧昧。
    ……
    廖安在我面前。
    她换了一种口红的颜色,与往日的姨妈色似乎也没有太多的区别,依旧像血,配上她那张粉白色的脸蛋,好像是一颗明艳的西红柿被骤然冻住,给人丢在雪堆里面。
    “病了?”她的手指搅动着红茶,想要把里面那个柠檬片捞出来,却没成,“前几天我在哥伦比亚的课程阶段性结束,去洛杉矶工作外加度假,结果回来之后就知道你也休学了,然后我打你电话也不同,给勋先生打电话他说你感冒了,还说你没事儿,我一直以为你是怀孕了因为月份小不好意思告诉大家,结果你真病了啊?!!”
    “嗯。”我点头,“就是高烧不退。”不过,现在好了。”
    “哦,那就好。”
    廖安喝光了红茶,叫了一杯re…full,这里的饮料都是免费续杯,除了酒水。
    “小艾,这位小妹妹是……”
    我看着身边正在喝牛奶的勋致怡,赶紧对廖安说,“这是乐乐,她是勋先生家的侄女。乐乐啊,这位美丽的大姐姐就是廖安,她就是你最喜欢看的电视剧《柠檬夏天的爱恋》,还有《桃花盛开的贵公子》以及《巴拉巴拉我爱你,我的大狗熊》和《我最亲爱的紫薯球》与她的姐妹篇《我最悲伤的一粒果冻布丁喜之郎》的编剧以及制片人,廖安小姐!”
    廖安额头上黑线直流,“小艾,我谢谢你啊!我写的这些偶像剧的名字自己觉得么么哒,怎么在你嘴巴里面一说出来,就觉得那么low呢?还有,你为什么不说我还参与创作史诗般的大戏《129师》的剧本,并且与你联合创作了目前热度极高,关注度极高的历史大戏,号称中国版的’冰与火之歌’的《南北朝》呢??啊啊啊????”
    “你是廖安姐姐?”勋致怡睁大了椭圆形好看的眼睛,“廖安姐姐,你好棒!我最喜欢你制作的电视剧了,你知道吗,我在英国读女校,学校那边没有网络,什么都没有,什么剧也看不到,学校的课程繁重的要死人的,我只能依靠自己带走的硬盘活着。我那个硬盘里面全部是你的电视剧,我最喜欢你编剧,天王乔深主演的那个《桃花盛开的贵公子》,乔深好帅!!那个故事也很好!廖安姐姐,你好棒!!”
    面对一个纯真少女全然热情的崇拜,即使如廖安这样的一边是厚脸皮、一边是二皮脸的女人,也在老脸红了红,又粉了粉。
    “乐乐,谢谢你。”廖安认真的说,“你真是一个好姑娘。以后,你离alice远一些,她这个三观不正的女人会把你带到水沟里面去的。”
    我望天:
    ——勋致怡这名少女姓勋,红三代,官二代,外加世家出身,根正苗红,在中国接受了最正统革命传统教育,即使在英国接受到了腐朽的老牌帝国主义的熏陶,又来到纽约闻到了美帝国主义腐朽的气味,她依然不会改变初心的,……嗯,是吧……
    “不会。”勋致怡摇头,“我知道,alice姐姐和廖安姐姐一样,都是很好很好的人,也是很好很好的女人。”
    廖安听了特别受用,随即,她找到一个小小的问题,“乐乐,你怎么叫alice也是姐姐,你不是勋先生的侄女吗,你应该叫她四婶子啊!”
    “可是……”勋致怡对着手指,“alice姐姐与廖安姐姐是好姐妹,叫了她四婶子,那么,就要叫廖安姐姐长辈了,但是,廖安姐姐这么美,这么瘦,这么年轻,称呼为长辈很不像耶!”
    闻言,廖安频频点头,爱怜的摸了摸乐乐放在桌面上的小爪子,并且继续爱怜的掏兜,给乐乐找了5张100美刀的钞票。
    “乐乐,拿着,姐姐第一次见你,没别的准备,拿着这个买杯冰激凌吃,啊,乖,多好的少女啊。”
    我,“……”
    勋致怡忽然看着廖安拿着的黑色包包惊喜,“廖安姐姐,这个包包不是大师玛雅历挪威·雅各布·科诺里斯瓦亲手缝制的小羊皮的淑女包吗?限量中的限量,全球仅有7个,纽约只有1个,伦敦有2个,迪拜似乎有2个,东京1个,北京1个,我第一天到纽约就让七叔带我去店里去看了,结果店员说早就sold out啦!廖安姐姐,你好厉害,这个小包包都能抢到!”
    其实,廖安拿着的这个包,外表看起来并没有勋致怡说的那么邪乎。
    它就是一个包,不大,普通lv30speedy的大小,一个黑色的小羊皮的包,并且与它的名字——lady也似乎相差甚远,这个小包包上上面有碎钻,有铆钉,也有几个很抽象的图案。
    但是,这就是它的身价!
    这个包包最牛的不是玛雅历挪威·雅各布·科诺里斯瓦亲手缝制,而是包包上的碎片图案是被纳粹杀害的伟大艺术家spoon beksinski的遗作,这位大师的画作一上拍卖会,价格是天文数字!
    时尚大师玛雅历挪威·雅各布·科诺里斯瓦是spoon beksinski的亲外孙,也是他遗产的继承者,于是,这位大师就把外祖父曾经涂鸦的手稿画布切割,缝制在包包上,成为今年冬季某个圈子里面的一场盛宴。
    廖安洋洋自得,“我厉害吧。”
    我,“厉害,你好厉害!你不会天天半个小马扎就堵在人家店门口,一看见到货就赶紧去抢的吧。”
    “怎么可能?我怎么能做出那么掉价的事情呢?不能够啊!”廖安夸张的说,“我就是坐在家中,等着店员给我打电话,然后,我悠哉悠哉的步行过去,顺便还买了一个烤猪肉的三明治,三日的断食果汁,还有一大瓶龙舌兰!”
    “啊?”勋致怡,“不可能的!我同学堵在伦敦店面门口,就是她们看见包包到货了,但是就是无法走到店里面,我同学眼睁睁的看着人家把包包抢走的,她还哭了一场呢,哦,忘记说了,我同学是明斯克人,她爸爸也是寡头来着。”
    廖安耸肩膀,“那没有办法,谁让我很有聪明才智,知道目标在哪里,并且知道应该怎么样才能得到?”
    我看着她,此时的她好像八婆附体。
    勋致怡追问,“廖安姐姐,告诉我怎么抢到的吧,说嘛,说嘛。”
    廖安看着我,我终于,赶紧表现出特别八卦的样子,“廖安啊,别卖关子了,赶紧说吧,说完,咱们好吃饭。”
    廖安见拉扯着我们,终于达到她恶趣味的目的的时候,这才慢条斯理的说,“那是因为我用了一个人的名字订购的包包。”
    我,“谁的名字?”……不知道为毛,有一种诡异的预感……
    勋致怡,“谁的名字有这么大的面子??!!廖安姐姐还认识这样的人,安姐太厉害啦!!!”
    乐乐夸赞,大有直呼一统江湖,寿与天齐的壮怀激烈!!
    廖安得意的看着她,“看!就是她!!”
    说着,廖安把一张名片拿出来,正面对着我与勋致怡,我们两个凑过去,认真定睛一看!
    我就看见上面是一个英文名字:
    ——alice hsun !!
    廖安,“要不小雨说,这个名片是个好东西,挡煞避邪!真是居家旅游之必备,上东区抢货之神器!!”
    
    第140章
    
    卧室。
    “这是给我带的甜点吗?”
    勋世奉坐下,我把手中的蛋糕盒子打开,把里面的淡味水果派放在盘子里面,再加上一根小银叉。
    “嗯。今天下午我带着乐乐和廖安一起逛街,这是在纽约一家很有名的小店买的,据说他们是1823年创业,生意一直做到现在。所有的糕点什么的都不是很名贵,但是味道扎实,一直很受欢迎。”
    “听起来不错。”他拿过叉子,尝试着吃了一口,又吃了一口,就开始找水喝,我赶紧给他倒了一杯红茶,他一饮而尽。
    我,“怎么?”
    “太甜。”
    我摸摸下巴,“原来这种甜度你也不喜欢,呃,我大概了解你对于水果派之类的食物的甜度敏感的基准线了。”
    他用布巾擦了擦嘴。
    “看样子,你这一天过的不错,乐乐呢?”
    “一回来就睡了,我们走了一下午,她体力不够好,早累了。”
    勋世奉从沙发椅上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我揽住他的腰身,就这样松松的抱着。
    “你,累吗?”
    “呃……”
    这真是一个tricky的问题,好像应该回答累了,那么晚上就应该好好睡觉,但是……又有一种什么,让我似乎不能这样直白的回答。
    他的亲吻压了下来,我想要另外找一些话题来分散这样浓重的暧昧。
    “呃,你,……,那个,你的那只猫,当时为什么也叫alice,与我同名,是巧合吗?”
    “不是。”他含住我的耳垂,再说话,让我身体发颤。
    勋世奉,“那只猫,她出生的时候,有别的名字。只是当年我去欧洲同吉尼薇拉解除婚约的时候,忽然觉得,她更改一个名字叫alice也不错。”
    “啊?~~~~~那是什么?”
    “cat。”
    “嗯,就是那只猫,她原来叫什么?”
    “cat。”
    “……”
    我躲开他的亲吻,看着他,脑筋转了转才问,“你是说,你的那只猫,她的名字就是cat?”
    “是。”
    “为什么用这个名字?”
    “因为她是一只猫。”
    “……”
    我又想了想,“那,你的迈巴赫,你管它叫什么?”
    “car。”他很直白的回答,并且有些不太清楚,我为什么要这么问,“怎么?”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真的……很有幽默感。”
    汗,在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的时候,夸赞人家很有幽默感总是不会错的。
    其实,勋世奉的思维方式与取名的方法好像很符合传说中北美贵族的行为模式真的是高度统一。
    他们这样的男人,似乎对于一切标识着高档,花钱多,或者精细的标签不感兴趣,这样,反而更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比如,一辆limo,不管它究竟是加长林肯,还是凯迪拉克,又或者是宾利或者是你那辆特殊订制的迈巴赫,归根到底,它们就只是car而已,无论花了多少钱。还有那只猫咪,无论她是不是蓝血名猫,究竟是否已经被埃及列为禁止海外贩售的埃及猫(egyptian mau,古老的品种,号称神猫,从古埃及时代就已经为人类训话饲养,古埃及的壁画与纸莎草画上都有它),她归根到底,仅仅就是一只cat。
    “幽默感?”
    我连忙点头,“对,对,幽默感!一般只有iq高的人才会有幽默感。”
    “其他人呢?”
    “呃……像我这样的类人猿,说一句话伪装幽默,估计幽默的味道大家get不到,最后,get到的估计只有雷人感了……”
    他笑了。
    呜呜……他亲了下来。
    双唇分开一些,我听见他说,“这个甜度也很好,我接受。”
    ……
    次日凌晨5点,我下楼吃早点。
    早餐桌前还没有人,我坐好,等了一会儿,勋老夫人在盛颐珊的虚扶之下,来到餐桌这里。我站起来,与她们分别打了招呼,随后,三人坐下。
    整个餐桌上只有我们三个人。
    佘太君给我端了一碗白粥,加了一些燕窝。
    勋老夫人与盛颐珊吃的东西还是和之前差不多,就是盛颐珊的鲜榨蔬果汁变了个颜色,里面使用的水果与蔬菜的种类不同。
    勋家奉行君子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一个早餐吃下来,原来应该静寂无声。
    只是,勋老夫人吃了两口,还是放下筷子,端着清茶喝了一口,静了一下,问盛颐珊,“那件事小七处理的怎么样了?”
    盛颐珊看了我一眼,勋老夫人却说,“这个桌子上吃饭的都是一家人,你说。”
    “这次汇丰银行的逃税案不是很大的事情,只有三房远房支脉的两个孩子世镠与世之有一些牵连,这些不重要,只是,伦敦那方便传世镠与世之过去问询,恐怕有别的事情被牵扯出来,毕竟当时keh与arthur(三叔勋亭泽与勋世奉)的事情闹那么大,icpo(国际刑警)一直都在关注勋家,蛛丝马迹也恐怕会引出意想不到的结果。”
    这件事根本没有我张嘴的立场,我努力安静的喝着燕窝白粥。
    半晌,勋老夫人不再说话,她继续吃自己的东西,而盛颐珊也以为对话到此为止,开始喝果汁。
    “颐珊。”
    “是,母亲。”勋夫人听见老夫人叫她,她放下手中的筷子。
    “我老了,很多事情你们都不敢告诉我。我听佘姐说,小七最近有个荒谬的想法,他想要在右手小指上戴勋家那枚戒指?”
    勋氏子孙如发誓终生不娶,一世独身,可以在右手小指上戴着明志戒,以此为证,如违誓言,私自摘下明志戒指,则为勋氏不容,天地弃之。戴上那枚戒指的勋氏子孙不能以家主的身份执掌勋家,却可为勋氏一族掌管刑堂,如遇不肖子孙,恣意妄为,辱及勋氏家门,祸及父母、同族、子孙者,可刑杀。
    勋暮生要带那枚戒指?!
    他想干什么?!
    许久之后,勋夫人才点头,“是。”
    老夫人,“你是他的亲生母亲,为什么由着他胡闹?”
    盛颐珊绝美的面孔没有丝毫的表情,她只是紧紧咬住下嘴唇,放在早餐桌上的手指抽紧,——她在忍,人字心头一把刀!
    死寂。
    早餐桌上,连人呼吸的声音都没有。
    随后,勋老夫人苍老而浑浊的一声长叹,“为了一个女人,值得吗?”
    我瞳孔中是盛颐珊,她看着我眼神好像战国时代那些大师们用毒drug 药淬火的利剑,已经开锋,寒光凛冽,见血封喉!
    ……
    勋暮生……这个决定有可能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离经叛道的重大决策,只是,……值得吗?
    ——我应不应该找勋暮生谈一谈?
    ……
    曼哈顿,六个飞行的鸭子咖啡屋(six flying ducks café)。
    我的手指拿着iphone,几乎犹豫,在“勋暮生”这个名字的地方徘徊,却终究还是没有按下去。
    “这里还真冷!不过空气真好。”simon张隔着玻璃看着外面的街道,“就是乱七八糟的感觉。小a,这是我第一次来纽约,总觉得跟我想象中的美帝不太一样。”
    春节假期,simon张与小雨过来美国,他们的爹妈在北京新买的巨大越层房子当中尝试着和平共处,最后达成最高的磨合目标就是互不干涉内政!simon张和小雨两个则跑了出来,他们想要在北美来个20天的旅游。他们从芝加哥入境,今明两天在纽约,明天去华盛顿,后天就去麻省,波士顿,随后继续向北,从尼亚加拉大瀑布那里进入加拿大国境。
    我放下手机,问他,“那你想象中的美帝是个啥样子?”
    simon张,“怎么着,也得千万次问一问吧,满大街都是问好,并且都是一些哲学家,然后,我也不知道要怎么说,总之,不是有那么一句特别有名的话,如果你爱ta,就把ta送到美国,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ta,就把ta送到美国,因为这里是地狱。我本来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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