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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黎明 ii-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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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把如此海量,并且价值连城的艺术品、油画当做随意的装饰品一般摆放在卧室中吗?就这样如此简单的伴着大师们的旷世杰作入睡,会不会在睡梦中成为神仙而羽化飞升?
我,“为什么勋先生会购置这样的庄园,这完全就像是一个封存在历史尘埃中的博物馆。”
这里虽然最近被整理与彻底打扫过,但是卧室这里,还遗留着之前有人住过的痕迹。这里的卧室与书房是接通的,大床的旁边是9排顶天立地的深栗子色原木书柜,上面摆满了书,而书柜前面则是一个巨大的书桌,上面的各种图书铺陈的错综复杂,几乎可以把书桌淹没一般。这里看似完全没有规则,但是,仔细看一下,各种书的排序却拥有暗含的order,这些书全部按照一个人读书的习惯,还有他对事务的偏重而整理的。
我,“勋先生在这里住过?!这是太不可思议了,我以为,他买下这个庄园只是为了闲置这个作用的。”
max大叔平静的告诉我,“这里是少爷13岁得到普林斯顿学位的时候,勋老先生对他的祝贺与馈赠。这里曾经属于sinclair家族。”
我,“共济会13豪族之一?”
max大叔,“是的。”
我,“大叔,你在这里住过吗?”
max大叔,“少爷在这里住过很久,我也是在他刚得到这里的时候,从瑞士搬到美国,照顾他的生活,所以,我也在这里住过很久。”
我,“哦。”
max大叔,“从某种意义上,少爷把这里称之为家。”
我,“哦,他拥有很多家。”
max大叔,“不,少夫人,您需要分清楚,房产与家的区别。对于少爷来说,这里是家,还有,有您居住的地方,也是家。”
我走到书桌前面,那里有一个盒子。
似乎,是有人特意留在这里的,并且引起我的注意,让我打开它。
我打开它,里面是一支鲜艳的红玫瑰,花枝上绑着黑色的蕾丝绳,上面还吊着一个铂金做的小牌子,刻着’stantine’,盒子上的花纹是勋氏家族的徽章。
把玫瑰拿出,下面是印鉴,一个黄铜筑成的印,图案上还有火漆的痕迹。
下面是一张纸。
纸上有这枚印鉴的图形,上面是勋氏的家徽,下面是一个名字。
英文花体字:——alice hsun。
max大叔解释,勋氏家族遵循了古老世家的传统,一些极重要信笺与文件他们还是偏重于古老的方式进行签署,于是,每一代执掌勋氏的当家人都会拥有这样一枚黄铜印鉴,同时,家族主人的妻子也会拥有一个相似的印鉴。
平时可以不用使用它,但是特殊场合一定要加火漆盖上这枚印章,这样才显得隆重、威严、与不可一世。
我同时也看到了勋世奉的那枚黄铜印鉴。
这与我的类似,或者说,我的同他的类似,均是勋氏的族徽与名字,唯一不同的是,他这枚黄铜印鉴写着的是中文的名字,用的是大篆:——勋世奉。
还有。
一枚印鉴就是一个人,一个勋家的主人。
如果这个人死去,那么这枚只属于ta的黄铜印鉴就会被蒙上黑纱,用铁锤与钎子砸破它表面的花纹,放入棺木中,与那位死者同时入葬,同时也标识着一个时代的终结。
勋世奉的祖父勋晚颐就曾经拥有这样一枚印鉴,现在也已经毁掉表面的图案随着他葬入了勋氏的私人墓地。
曾经的勋晚颐,现在已经被外界正式称为勋世奉家族。
我看着两枚黄铜印鉴,忽然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max大叔,为什么勋先生就可以把中文名字雕刻上,而我的这一枚就必须写英文名字?”
max大叔刻板的回答,“少夫人,如果,我是说,如果,在这枚印鉴上刻上一个’勋艾彩凤’的名字,您会喜欢吗?”
呃……
不说别的,只要一提到艾彩凤这个名字,我就开始不寒而栗。
我,“为什么不是勋艾莉丝呢?”
max大叔,“……?”
午餐是max大叔请的厨师为我们准备的,主菜是龙虾,汤汁很鲜嫩,奶油很香浓,摆盘很赏心悦目。
午餐过后,我们去休息,下午4点,我吃完max大叔烤制的胡桃派与红茶作为下午茶,就开始独自一个人在庄园里面的探秘。
顶层还有一个屋子,里面是玩偶陈列室。
你见过温莎堡安妮王后陈列室的玩偶吗?
这里同安妮王后陈列室一样,不,甚至比那里更好。
我眼前的玩偶每一个都那么栩栩如生,如诗歌般精致美丽。
似乎一首歌,一个目光,一个吻,一句咒语都可以令它们转动宝石镶嵌的眼睛,发出轻轻的叹息,或者,落下珍珠般的泪。
它们没有生命。
在时间流逝之外,它们的美丽是凝结的——如同黄金宝石制作的珠花,没有生命,没有芳香,没有盛开,没有衰败,没有死亡。
因为从来没有生命,所以就不会有残败。
它们完美无瑕。
任何人,只要有生命,就绝对不可能精致完美的如同那些被陈列的玩偶。
第165章
——“这座庄园已经空置很久了,如果你同意,举办婚礼之后,我们就回到这里居住吧。”
晚上,我躺在床上,拿着样式很古老的电话筒同勋世奉聊天。
冬天的纽约与上海的时差是13个小时,现在我这里已经午夜12点了,上海是次日的下午1点。
勋先生只有这么一会儿时间,马上就要有另外会议,这一次,他似乎格外的繁忙。
“最近……你好像很忙,……”我想了一下,说,“很忙很忙。”
勋世奉,“婚礼举行完毕之后,我需要蜜月假期,这段时间必须把所有的事情尽可能多的处理好。”
我,“你这么忙,……其实,我们可以不用刻意度蜜月。”
max大叔告诉我,勋先生曾经说过,有我的地方就是家。
可是,他不知道,与他在一起就好,除去一些我们的婚姻进行磨合的日子,剩下的岁月就是蜜月。
勋世奉的声音很轻,但是带着温和的笑意,“已经安排好了。”
我,“哦。”
他,“困了吗?”
我,“嗯,不是很困。今天我被max大叔抓到,被迫做了很多的事情。他说,这个庄园开春要种花,但是种什么花需要女主人决定,我的品位又不够高,让我控制这么大的一个庄园,我看着就头疼,唔,然后,我决定就住两种好了,红玫瑰与白色蔷薇。”
勋世奉,“嗯。”
我,“还有,mary已经开始写请柬了,她专门为客人的名单开了一个数据库,里面的数据十分不friendly。所有人,几乎是康斯坦丁的朋友,哦,也许还有敌人,总之,所有人,似乎都可以接到邀请卡。”
他,“嗯,他们对婚礼,确切的说,他们对你很好奇。”
我,“那我应该穿的好像咱们顶楼那个房间里收藏的名贵宝石娃娃一样,穿着华丽,站在ball room正中央,让大家观赏吗?”
勋世奉,“不需要。我不会让那些人靠近你周围。”
我,“啊?那你为什么还给他们发请柬?”
勋世奉,“他们为了拿到请柬付出了很多诚意,看在诚意,当然,更是看在上帝的份上,他们还是值得拿到一张请柬的。”
我,“呃……”
好吧。
勋先生如此奸诈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好像也无力再暗自吐槽了,谁让我嫁给他这样一位华尔街的顶级银行家呢?
这样的男人,哦,这样人,也许此生与厚道、委曲求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还有忍辱负重完全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隔着电话听筒,我能听见他那边helena已经提醒他,会议的时间到了,很多人在等。
我赶紧说了晚安,想要挂掉电话。
勋世奉却对我说,“卧室使用的是古老的供暖设备,是壁炉,你不会烧,让max帮你看一下,晚上火不要熄,但是也要注意,不然有一氧化碳中毒的危险。”
壁炉?
我看了一眼大床对面那个石头堆砌的壁炉,里面的木柴正在被烈焰熊熊燃烧。
之前的壁炉都是max大叔他们帮忙搞定,今天,我实在觉得大家忙了一天都恨累了,就不用麻烦max大叔他们,自己生的火,目前看来,我控制壁炉的能力还不错。
我能告诉勋先生,当年我没有同勋暮生一起搬到那个昂贵又现代化的宿舍之前,居住的就是需要自己烧壁炉的房间吗?并且,在去三一学院读书之前,我在英国读女校,那个时候,我们的宿舍也是使用壁炉的。
我一直认为越古老的设备对灾难的抵御能力越强悍。
如果大雪封冻,停水停电,只要家中有木柴,人就能活下去。可以用木柴取暖,烧雪为水,做饭,煮面,反而是越是现代化的城市,对灾难的抵御力越差。
我含糊了一下,“哦,知道了,你开会吧。”
“好。”
通话结束。
我躺在大床上,壁炉中的温度缓缓上升。
我入睡之后体温过低,很长一会儿,小腿之下完全是冰冷的,我蜷缩了起来,这个时候,才发现,有勋先生的夜晚才是完美的夜晚。
至少他的体温比我高,当我好像澳大利亚的考拉熊一样挂在他身上的时候,他就会成为一只完美的热水袋,呃,还是拥有一张倾国倾城脸的多功能热水袋,除了可以单纯的温暖身体之外,还可以暖床……呃。
这一夜睡的还算踏实,一睁眼,已经是早上7点半。
一晚上,壁炉烧的很好,屋子暖暖的,我从大床上爬起来,揉着眼睛走进浴室,拧开了黄铜铸的水龙头,暴雨一般的热水从花洒中猛烈喷出,一下子把我砸醒了,马上精神百倍,似乎可以像一只打不死的小强一样重新投入这场号称康斯坦丁世纪婚礼的令人想要自杀的繁重的准备工作当中去。
下楼吃吃早饭,max大叔衣冠楚楚的站在餐桌旁边,我看见餐桌上放着一个胖肚子水晶瓶,里面是一捧火红色玫瑰。
“max大叔,早。”
“少夫人早,您睡的好吗?”
“嗯,很好。”
“昨夜少爷从上海打电话回来,说让我特别注意一下您卧室的壁炉,我敲了您的门,但是那个时候您已经入睡,我让女仆开门进去看了一下,一切安好,于是,她退出来,没有打扰到您的休息。”
“哦。”
今天的早餐是新烤制的粗麦面包,上面涂抹了厚厚的一层牛油果,鸡蛋,生菜草莓鸡肉沙拉,果汁与牛奶。
“少夫人,我发现您是一位自我生存能力很强的人。”
我点头,我知道他说壁炉的事情,“我会烤肉,凡是与吃有关,并且能让我暖和的事情,我都有不学有术的天赋!大叔,今天的面包涂抹牛油果实在太好吃了,再给我拿一片。”
“少夫人,mary请的专业造型师alexander有一个小小的提议。”
“什么?”
“临近婚礼,应该没有足够的时间修改您的礼服,因为这件礼服上点缀着太多的钻石,如果,……我是说,如果您感觉礼服变得稍微有些窄瘦,……少夫人,您确定,您真的需要第二块牛油果粗麦面包吗?”
我,“……”
啊?
怎么,怎么,辛辛苦苦20年,一下回到解放前?为什么我感觉自己依旧是那个et的a女星为了身上多长了2斤的肉而被迫每天进行光合作用的可怜的家伙?
但是,看着max大叔认真并且带着真诚与豁达,还有一丝丝人文关怀主义精神,我冲着他勉强摇头。
“其实,我也没有那么饿,不一定需要第二块牛油果面包,我可以再吃一碗生菜草莓鸡肉沙拉吗?”
“少夫人,支持生菜草莓沙拉可以吗?”
“呃……”
闻言,我艰难的点头,“可以。”
“好的,请您稍等。”
max大叔的声音立刻变得轻快起来,不一会儿,我想要的第二份沙拉被端了上来,我勉强自己慢条斯理的吃掉它。
早餐结束,我们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做。
max与mary手中有一个厚厚的纸张堆砌而成的agenda,我们今天必须一概消灭掉。
……
“少夫人,婚礼那天的晚宴需要您同少爷跳一支舞,这些是备选的舞曲,您喜欢哪一首?”
max大叔,说完,送上砖头那么厚的另外一份材料,里面全是音乐的名称:——有些是英文我还能看懂,剩下的很多是德文,法文,还有意大利文,甚至是俄罗斯文写成的,我看着简直就是一个头两个大。
“少夫人。”mary姑娘在这里一般称呼我是’少夫人’,在学校的时候,她会称呼我为’alice。’她说,“这次婚礼邀请的客人非常多,在婚礼举行的前夜有活动,其实那是另外一种形式再现您的hen night与勋先生的stag night,初步计划是位客人表演歌剧,这些是备选名单,少夫人,您喜欢哪一幕?”
于是,我眼前看到的就是她把手中这个金色的12寸macbook屏幕正对着我,我看到的一个巨大的列表,其中全部是歌剧的名单。呃……意大利语居多,但是后面全部有英文的注译,让我看起来顺畅许多。
这一整天,我们几个就婚礼的各种细节再一次的过了一遍。
期间,我喝了9杯清水,吃了1块无糖的燕麦饼干,还有4颗扁桃仁以及一杯热牛奶。
我们把婚礼上所有的剧目,曲目,草坪上的灯的形状,天空中燃放的烟花的规格与形状还有主题与颜色,另外,我的裙子,是每一天,每一个场合的裙子,佩戴的珠宝,需要穿的鞋子,等等,这一切的一切全部确定好,写入了mary姑娘的数据库中,等我终于回到卧室洗完澡爬上大床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
过了那个点,似乎入睡有些困难,我拿出那本剑桥在1940s出版的《尤利西斯》,继续慢慢看,好像一只蜗牛在爬山。
这本书是灰色的皮,紫色的字体,里面有一些勋世奉帮我写的注解。
虽然勋先生对文学与历史没有那么精通,但是他精通欧洲多国语言,对于这本书中的一些典故也能解释一二三,我手中这本号称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的尤利西斯(主体是英文写成,但是混合了多种其语言,诸如法语、德语、爱尔兰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梵语等),作者的才高八斗外加极度任性,使用多语言给我造成了阅读上的极大困难。勋世奉比我懂得更多国家的语言,虽然他不可能一次性通读尤利西斯,但是他那个程度已经足够成为我的活字典了。
——
故事已经进行到下午1点了,布卢姆到一个小饭馆,这里脏乱差,所有人犹如饕餮,甩开腮帮子,狼吞虎咽,丑态百出,……
眼皮打架。
壁炉里面的火烈烈的烧着,整个屋子中暖暖的。
我窝在高床暖枕中,昏昏欲睡。
逐渐,手臂无力,拿着书本的手也开始下垂,垂啊垂,掉到地面上,这本旧书被我的手指捏着,以单角着地的方式斜倚在床边。
有人,伸出手指,把我手中的尤利西斯拿走。
我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暖色的炉火映照的光晕中,是一个男人的侧影,他坐在床边,修长的手指安静翻开书本。
——似曾相识。
当年我同勋暮生在三一学院读书的时候,就曾经见过他,也是这样看书,当时的study hall是一个14世纪修建的古老石头建筑,那层石头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时间的痕迹弥漫其上,增加了历史的沧桑、沉重与狰狞。
但是,当这个男人收敛起极致的权势与无尽的金钱营造的光雾,他似乎天生就适合这里,在顶尖学府中读书,静谧的如同一首诗歌。
“你……你怎么回来了?”
我单手揉眼睛,勋世奉把书本拿开,俯下身,“啾!——”的一声,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他说,“事情做完,就回来了。”
我,“可是,……”我揉着眼睛坐起来,“你不是应该明天晚上,或者后天早上回来吗?”
“嗯。”
勋世奉把手中的书放在旁边的桌面上,他脱下外套,把袖扣解开也放在桌面上。
我等着他说什么,但是他什么都没有说,似乎这个时候本来应该在上海的他出现在纽约郊外的,也是一件无比正常的事情。似乎,生活本来就应该如此一般。
“alice。”
终于,他开口。
我,“啊?”
“这个庄园我想改个名字。”
“呃?”我又揉了揉眼睛,“嗯好啊,你喜欢就好。你想要叫什么名字?”
“alice。”
“嗯,我听着,新名字叫什么呢?”
“alice。”
……
我愣了一会儿才终于明白,“那个,你的意思是,这个庄园也叫alice吗?”
勋世奉点头,“嗯。”
我,“呃,……可是,可是,……可是,……这样一来,我们家是不是有太多的alice了?你的那只自己挣钱买猫粮的女王猫,我,拿顶凯瑟琳皇后改的tiara,以后,还有可能我们的女儿,在加上这座古老的庄园,等等,等等,这些都是alice!这样,是不是alice太多了?”
“不会。”勋世奉,“alice,永远都不够多。”
when the enough is enough (什么时候足够才是足够?)
n——e——v——e——r ! (永远不!)
第166章
清晨,勋世奉依旧在沉睡。
我枕着他的手臂,手指摩挲着他的皮肤,上面有一道伤痕。那是陈年的旧枪伤,还是在仲宫,手臂的贯穿伤让他在我的地下室内住过两天,他还在那种恶劣的居住环境中优雅的啃着鸭脖子,就不知道,现在他还会不会吃那种被整个姓勋的人嫌恶到极点的小吃——武汉辣鸭脖。
我又想起前几天给他炖鸽子汤,他吐的连黄胆汁都出来了,想必是那几天心情差到极。
在白天的时候打爆了许多鸽子的头,血糊糊的一片,夜晚再看到那些鸽子汤,想来想去,都不是可口的食物。
我的左手握住他的另外一只手。
我的左手无名子上有戒指,他的手是右手,无名指是空的。
勋世奉全身上下没有戴任何的装饰物,只有一枚黄金婚戒,虽然,这对戒指出身自勋氏家族意义不凡,但是在凡人眼中到底不如铂金白钻显得身家厚重,他却如同一个普通的已婚男人一般,手指上只有一枚这样的素金婚戒。
我动了一下。
此时,阳光从厚重落地窗的帘幕缝隙中透射出来,正好照在我们交握的手指上,刺目的光线竟然让这枚本来看起来不起眼的戒指焕发出耀眼的光芒。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勋世奉刚醒,他说的中文本来就辅音轻,元音稍微重一些,刚醒过来,他的嗓音还是软的,说的话好像是有人用天鹅的羽毛骚弄我的耳朵。
我,“你醒了?什么时候醒的?”
勋世奉,“刚才。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他说的应该是我们的戒指上镌刻的诗文:他的指环上刻着: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我的指环上则是下面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这是先秦诗经中的一句,当然,全文很长,这里只是取了其中的一句,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张爱玲曾经对胡兰成说过,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
我,“生死契阔,就是生生死死,悲欢离合。”
勋世奉,“为什么用这样的诗句做婚戒?”
我,“勋家做这对戒指的时候,时间应该是民国,那是乱世。乱世,真正的乱世。你从小在美国长大,母亲又是欧洲移民,对于中国民国那个年代没有印象,那个时代,瑞士的农民可以在院子中种一棵樱桃树,然后多年后,悠闲的看着孙子在樱桃树下玩耍,而中国的农民如同草芥一般,生生死死,聚散离合,就好像掀起的海潮,究竟最后流落在哪里,生生死死都不知道。
很多女人等了一辈子,也没有等到她想要等的那个人。
我看过一个纪实节目,就是帮助人找到离散的亲人,其中一位是帮助他的母亲找自己的亲生父亲。他母亲一直在乡下,等着他父亲回来,村子里面的人都说那个男人早变了,另外娶了女人在城里生活,但是他母亲不相信,他的母亲拿着丈夫当兵走之前为她编的小竹筐,隔着50多年,问了那么多人,最后,他么终于发现,他的父亲是解放军,当时在解放济南的时候牺牲在前线了,遗骸早就埋入烈士陵园。他回家告诉母亲,说父亲没有背叛她们,而是早已经去世,遗骨也找到了。那个节目最后一个镜头就是他带着自己已经哭瞎了眼睛的母亲,拿了他父亲生前最爱喝的老家的土酒,到烈士陵园给他爹扫墓,一瓶白酒全部洒在早已经掩埋了枯骨的黄土上。
在那个时代,有一种誓言无论生死聚散离合都要在一起,是一种扎人心肺的浪漫。”
“arthur ……”
我抬头,看见勋世奉一直看着我,他的眼睛深沉而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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