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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只好赖着你-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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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默一说完突然就想起一个事儿来,所谓“得人钱财,与人消灾”,这个时机刚刚好,于是她学着顾承风的样子开始大秀特秀:“承风的脾气其实挺好的,我迷迷糊糊地睡着,总是他到点喂我吃药,医生交待让我喝三天白粥,他就陪着我喝了三天的白粥,嘻嘻……”她说的这些话全是事实,之前她没觉得有多幸福,现在回想起来才顿悟出来,心里那个美呀,别提了。
  顾承风会照顾人?这可是新鲜事儿呀!
  顾志雄盯着对面俯首含笑的林默,她的脸上原有一抹淡淡的羞涩,渐渐地被痴痴的笑颜所取代。这个笑颜,里面充满了喜悦、充满了甜蜜,也充满了憧憬。
  这就是幸福!
  一个深陷在爱的漩涡里,陶醉在幸福中,久久沉醉其中……
  忽然,一股强大的失落感夹杂着一丝艳羡的火焰从顾志雄心底里雄雄燃起,如果,假如,有那么一天,他要是爱上了像林默这样的女子,他们的结局绝不会像是他的哥嫂这样的结局。他的婚姻注定是他母亲操控,他没有选择和发言的权利。
  顾志雄眨了眨眼,理了理他那暗淡的目光,一转刚才和气的口吻,问:“我妈……还记得吗?”
  林默是真得被自己秀幸福给秀进去了,回想着这几天顾承风对自己的态度,越想越觉得像是在做梦一样,一时把对面的顾志雄给忘了,独自坐在那儿痴笑。猛地听到顾志雄的声音,这才回神儿:“啊?你说什么?”
  “离我妈远点。”顾志雄提醒道。
  “嗯?为什么?”林默被这么一个毫无来头的话给说糊涂了。
  “没有为什么,记住就好了。”顾志雄站起身,朝林默点了一下头:“回见。”然后大踏步走出了饭堂。
  林默愣愣地看着走远的顾志雄,这个人一不笑,怎么跟顾承风一个德性,真不愧是兄弟俩。
  ——
  夜色寂静,月色蒙蒙。
  林默倚在阳台的玻璃窗内,看着外面的夜色渐行渐深。今天外面又刮起了北风,过几天温度会再次下降,可她,病已经全好了,这就意味着……
  门外的声响打断了她的思绪,她看向门口,眼眉一弯、唇角一翘,向门口跑去。
  顾承风一推门就看到林默笑嘻嘻地向他跑来,为他放好拖鞋,主动拿去他手上的包,接住他脱下的外套。
  这可是他跟林默同居了差不多一个月来从未有过的事呀!
  这还没完,还有更甚的。
  顾承风今天真是累坏了,大会、小会,这个应酬、那个饭局的,行程安排的满满的。一进到房间就闭上双眼躺靠到沙发里小憩,他的身体还没全松散下来,林默已经主动为他按摩起肩膀来了。
  这可真稀罕呀!
  顾承风也装傻,就这么一声不吭,甚至是一个眼神也没有,就这么受着这种待遇。
  还真特么的舒服!
  更让顾承风心悦的是,有一种感觉即暖心又窝心。这就是,当你出门在外打拼,知道家里总有一个人在等着你;当你回到家不论有多累,总有人为你端茶倒水。 
  他甚至有那么一瞬的恍惚,林默就是他的妻子。
  “要按头吗?”林默按了好一阵子后问,说着弓下腰低头对着顾承风的脸用力嗅了嗅:“咦,没喝酒呀?”
  “谈事情,喝什么酒。”顾承风缓缓睁开双眼,问:“这么晚怎么还没睡?”
  “我等你呢。”林默低下头,她这殷勤好像献的有点过了,会不会被发现?
  “有事?”
  “啊?”林默习惯性地抬起左手在额头上搓了搓:“是……有点儿。”
  顾承风坐直了身子:“什么事?”
  林默舔|了舔嘴唇,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哎呀,还是算了吧。”她在他的眼里已经算是这个世界上脸皮最后的女的了,还是给自己留点余地吧。
  她顿时像个蔫了的萝卜,无精打采地向床边走,刚迈出一步,就被顾承风一把拽住拖到坐到了沙发扶手上。
  “要么一开始什么都别说,要么就干干脆脆的,谁惯你的毛病?”顾承风说。
  林默盯着此时矮她半个头的顾承风,想了想还是没有勇气,只好扯出另一个话题:“那个……就是中午我下班晚了,饭堂都没菜了,然后碰到你弟了,结果我把他的盘子里的肉全吃掉了。”
  良久顾承风才问:“没了?就这事?”
  “也不是。”林默小声回答,她悄悄拉住顾承风的胳膊拽了拽:“我可不可以也去吃小灶?”
  这是下午上班的时候她想到的,不过下班前就被她自己否决了。她真正想找顾承风说另外一件事的,实在是难以启齿,只好用这件事搪塞过去。
  顾承风琢磨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林默口里说的“小灶”是什么,他一口回绝:“这不行。”
  其实吃不吃小灶,对林默这个受了那么苦的女孩来讲,一点都没问题,可顾承风没任何余地的一口否绝,让这她心里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了,她挺了挺腰,问:“为什么?”
  “你的级别不够。”
  “级别?可……可我是你老婆,这级别都不够吗?”林默新去的公司,各个对她恭敬有加,她知道这是因为大家都认为她是顾承风的老婆,不就是吃个小灶,连他的老婆都不够级别,那谁还够格?
  “你是我老婆,这是私人关系,在公司是要讲制度的,那整个集团大家都靠私人关系来办事,那不就全乱了吗?那制度不就失效了?”
  顾承风看林默一脸的无奈和倔强的眼神,笑着摸了摸她的头:“食堂你不喜欢就出去吃,这点小事儿咱自己解决,乖,去睡觉吧。”说完也不看林默的反应径自去冲凉了。
  林默朝走过去的顾承风撇撇嘴,出去吃?那种CBD商圈的快餐店贵的吓人,她的工资刨去要还给顾承风的,再去快餐店吃个饭就没剩几个子了。
  人有的时候,一生气脸皮就会变厚,林默就是其中一个。
  刚才还难以启齿的话题,现在她一生气,把顾承风回来前就把她的被子和枕头抱回地上的又重新抱到了床|上,铺好后一跐溜就钻到被窝里,理直气壮地瞪着天花板等着厕所里的人。
  顾承风冲完凉出来,上床、躺下、关灯、睡觉,没做任何反应,这把林默可纳闷坏了。
  那天她生病时,他说得很清楚,等病好了她就得搬回地上的,可她今天已经好了,他怎么——没赶她下床?
  又躺了一会儿,林默实在忍不住了,小声说:“我……病好了。”
  隔了良久才听顾承风懒懒地“嗯”了一声。
  “那个……就是……那个,我……”林默有些后悔了,她现在要是躺在地上她还能大大方方地说她搬回床下了,可她现在躺在顾承风的身边,告诉他她病已经好了,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吗?
  一声长长的叹息声后,顾承风磁中带柔的嗓音飘进林默的耳朵里:“等天气暖些再下去睡吧。”
  感动,不在于一个人为你做了多少的事,而在于那个人为你做的事打动了你的心多少次。
  林默再一次被这么一句轻描淡写的话感动的无以复加,她连带着裹在身上的两床被子一起挪到顾承风的身边,把头贴到他的颈窝间。她的前额传来他暖暖的体温,她的下巴抵着他的肩头,随着他均匀的一呼一吸而上下起伏。
  顾承风稍稍侧了侧了身,让两个人贴合的姿势更舒服些,虽然他和她之间有三层棉被阻隔,看似千山万水,实则在朝朝夕夕的相处中早已心连了心。
  为了求生,她可以放下尊严;由于感激,自尊暂且搁浅;因为喜欢,矜持偶尔任性。但唯独那份心,甘愿耗尽所有的青春对他不离也不弃!
  孰不知,在这阴寒的冬季里,在这温情四溢的房间内,那份被深埋的情感,不知不觉中已升华为了爱……

  ☆、癞蛤、蟆与白天鹅

  冬去春来、春暖花开,转眼三个月过去了,小两口的日子过的是有甜有涩、喜忧参半。林默也如期搬回了床下,这回顾承风没有挽留,毕竟两个人你还是你,我还是我。
  林默的试用期也过了,试用期是公司的制度,任何一个进到公司的人试用期是必经之路,即使她是顾承风的妻子。
  公司的制度是铁打不动的,这一点林默在三个月前就已经领略过了,对于工作的态度,连她自己都觉得比前世里要积极得多,或许,这就叫爱屋及乌。
  因为她身份的特殊,她要处理的事务不再是像之前那间公司那样可有可无,上头慢慢地交待了一些要职给她接手,再配上她对工作的热情,就连余浩洋都忍不住跑到顾承风那儿去赞扬几句。
  可林默因为一件事,已经不开心了很久,那就是她自重生以来至今,大姨妈一次都没来过!
  这可是她在前世里从未有过的事呀!
  前世里她每个月不说准时不准时,但每次前前后后最多不超过五天,而这次竟是三个多月!
  林默记得年少身上刚来月jing的时候,因为觉得烦躁,她甚至讨厌这个特殊的日子,曾经想过要是一辈子不来她都能高兴死了。可现在,她真的不来了,心里却烦躁不安了。
  她早上刚从医院拿了结果回来,还是像之间那两间医院的结论一样:一切正常。
  可她吃了两个月医生调jing的药,仍毫无动静。
  林默觉得这年头不单不|孕不|育是疑难杂症,这不来月jing也应归到疑难杂症的范畴里了。
  跑了三家三甲医院愣是没查出个所以然来。
  林默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再这么下去,她看到别人拿着卫生巾去厕所,都会由怨生恨了。
  因为心烦气躁,工作又忙碌,结果出错了。
  林默从张经理办公室里低着头出来,虽然张经理口气和蔼,但话语明显有埋怨的味道,但这已经比上一家公司的那个万主管的态度要好不知多少倍。
  林默坐到办公桌前瞪着台面上的结论报告,一咬牙,算,它爱来不来,别为了这事让顾承风难做,她抓起那张报告直接塞进碎纸机里搅了个粉碎。
  数据做错了就得重新来过,重新来过的时候比第一次做时还需多一份耐心,所以这一次耗时比较长,等林默做完的时候,窗外的天色已经全黑了,对面大厦的霓虹灯打得异常绚烂夺目。
  林默把桌面的东西收拾妥当后便背起了包包下了楼,她刚出了电梯来到大堂,大堂里寥寥就几个人,她一眼便看到站在大堂中央的那个仪态端庄、长相秀美的杜菲菲。
  林默一看到杜菲菲第一个反应就是扫视了一圈大堂,没看到她要捕捉的身影,也不知是不是自欺欺人做崇,她竟高兴的笑了出来。
  杜菲菲看到林默笑嘻嘻地朝她走来,她先是一怔,真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毕竟她不是第一次在这里等顾承风,但今天却是第一次在这里等顾承风的时候碰到了她最不想见到的人。
  杜菲菲很有礼貌地向前迎上一步,带着一贯典雅的微笑:“您好!林小姐。”
  林默同样是面带微笑,但她的微笑不是出于礼貌,而是因为她自欺欺人的以为顾承风并没有跟对面的杜菲菲约好,而是这位杜小姐冒然来找他的。林默也礼貌地点了点头:“您好,请问您这是……”
  以为归以为,她不好奇才怪。
  杜菲菲并没有急着回答,随着电梯间“叮”的一声后,杜菲菲向林默的身后望了一眼,露出更灿烂的笑容,举手挥了挥:“承风,这里。”
  刚刚一直显在脸上的微笑,瞬间僵在林默的脸上,她甚至都不敢看她的身后正向她和杜菲菲这里走来的顾承风。
  顾承风是一出电梯就看到了林默的背影,再被杜菲菲这么一叫,他第一反应,这俩女人怎么碰到一块儿了?
  他眉头微蹙走过去,没有对杜菲菲做任何回应,而是盯着林默问:“你怎么才下班?”
  林默一直低着头,她觉得这个世上最白|痴最可笑的人除了她再没别人了,杜菲菲能理直气壮地站在这儿安安静静地等着,那一定是那俩人约好了,可她却甘愿以为顾承风并不知情。
  她干笑一声,突然觉得自己像一只癞蛤、蟆,她面前的两只白天鹅才是天生的一对。
  “有点忙,所以晚了。”林默仍低着头说。
  顾承风觉得这个场合别扭极了,这里他一刻都不想呆,他一边对着林默说一边向大门口走去:“我晚点回,你先回去吧。”
  杜菲菲见状赶紧跟上,很大方地挽住顾承风的胳膊,扭头朝林默露出一个堪称“明媚”的一个胜利的笑容:“再见。”
  这个场景,林默早有预料,心态早已摆好,只是,并不知道当身临其境时,竟然比想象的要难过得多!
  ——
  顾承风开着车,他眉头紧锁,听着杜菲菲一连串的话,他一个字都不想说。
  外面的夜已经全黑了下来,城市里的街道,有路灯和迷人的霓虹灯,亮如白昼。
  车子从停车场一拐出来,远远便看到人行道上最显眼的那个清丽的身影,她低着头,漫步在街头,时不时停下来,抬头望天,然后再低下头,缓缓前行。
  这个身影和那个步伐,在配以笼罩着她的黑夜,还有刚刚他离去时收入眼中的那个表情,直让人看得心疼。回想着刚才她抬头跟他说“有点忙,所以晚了”时的那副神情,顾承风说不出的难受。
  看着顾承风时不时地扫向倒后镜,杜菲菲也警觉地看过去,林默孤清的身影立在公交站台,随着车子的前进,渐渐地消失在夜幕中。
  杜菲菲深吸一口气,强颜欢笑:“你不出声,那就代表你同意今天由我做主啰。嗯……日本料理怎么样?”
  既然他在意的身影不在视线内,顾承风只得专心开车,他说话的语气带着他现在的心情:“不怎么样。”
  “可我已经来这三个月了,一次日本料理都没吃过呢。”撒娇是女人的天性,就是知书达礼的杜菲菲也不例外。
  “要么选其它,要么我把你放到你家楼下,自己选。”反正这个约会因为林默搞得顾承风一点心情都没了。
  片刻后,才听杜菲菲妥协道:“那就你喜欢的粤菜吧。”
  两人最终在一家粤菜系的客家菜馆的包厢里坐下,从坐下到菜上来,顾承风除了点菜时说了几个字,全程一个字都没说过。
  他的脑子里全是刚才林默那张怯怯的表情和落寞的眼神,他有点糊涂她的眼神到底是真还是假?
  他跟林默从第一次逢面到现在,两人相处了差不多四个月的时间,她有时温顺、有时调皮,有时乖巧、有时无厘头。她也很像个小妻子,每天他一回到家,只要她没睡,就会跑过来为他提包更衣,偶尔还会撒个娇卖个萌。
  他对她的态度,是刻意拒她于千里之外,心情好的时候会摸|摸她的头、捏捏她的脸蛋逗她开心,或是带她去逛个街吃个饭。她的笑容真挚而纯净,没有一丝虚情假意,对着这样的笑容,有时他都会沉浸在她的笑容里忘记了他和她的约定,他甚至觉得这一切仿佛是真的!
  他也会忍不住问她,而她却一脸的满不在乎:“既然装当然要装的像点才行嘛。”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是他入戏太深。
  可刚刚那个眼神,他看出的只有卑情、没有嫉妒,他感受到的只有失落、没有怨恨。他甚至觉得刚才的林默要是能大声地要求他跟她一起回家,不论结果如何,或许此时的心情他就不会这么难受了。
  “承——风。”
  杜菲菲几乎是扯着喉咙吼的声音打断了顾承风的思绪,他扭过脸诧异地看着身旁的人。
  杜菲菲漂亮的脸上没有了笑容,她带着一份怒意回盯着坐在她身边被叫了三遍都当没听到的顾承风,她咽了咽口水,抬手捋了捋前额那片专门用来挡伤疤的刘海。
  她的刘海,比起三个月前那是顺眼的多了,可顾承风每次看到都觉得相当的刺眼,他根本没心情理会杜菲菲叫他干什么,直接对她说了他在乎的问题:“为什么拒绝我给你介绍的医生?”
  “嗯?”杜菲菲没想到顾承风怎么会在这个时间挑起了这个话题,她怔了一下,心底里整理了一下,说:“那种地方进去了就说不清了。”
  “呵呵……”顾承风干笑了一声,说:“我记得你上学的时候很爱美的,原来你更在乎是那些无稽的名声。”

  ☆、等待的前夕

  “呵呵……”顾承风干笑了一声,说:“我记得你上学的时候很爱美的,原来你更在乎是那些无稽的名声。”
  “你不是女人,你不懂的。”
  杜菲菲迎视着顾承风眼中射来严厉的目光,她的美丽是天生的,她的气质和自信,自认为高人一等、胜人一筹,这些都源于她的美丽。她额前的那道疤痕,她每每梳头站在镜前,都觉得是人生一辱。但是,她一旦为了这块伤疤上了手术台,那么她这一世都会背上“整容”二字,她原本天生的美丽就会被人指为后天人造的了。
  这就是那个名媛社圈的残酷!
  另外,她还发现,自从顾承风知道她因他出了车祸后,较以往对她迁就了很多,这在以前那是很难得的呀!
  或许,就着这份迁就,她能在他的心目中重新建立地位,毕竟她的对手是一个既单纯又毫无心机的小女生。
  顶着一道疤痕示人又如何?毁了一块不影响她姿色的容貌又如何?这个疤痕换来的是顾承风对她的态度前所未有的温顺和体贴,她为什么不好好利用呢?
  况且,在她的背后,还有一个人暗暗地做着她的推手。当然,对于学识高、头脑聪明的杜菲菲来说,别人的话她根本不屑一理,但她深信“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而那个人碰巧跟她的想法一致,所以,她决定,脸上顶的这个疤痕,她要为顾承风留一辈子!
  “的确,女人我一点儿也搞不懂。”顾承风白了一眼,就林默一个人都已经把他搞得晕头转向了,再加一个?还是算了吧。
  “不懂?我看你身边的那些……蜂蜂蝶蝶的总是围着你打转,不懂怎么可能?”杜菲菲这话说的酸不溜秋的。
  “切……”顾承风嗤之以鼻,说:“那些人只是必要的时候出来帮我陪陪客人、喝喝酒,偶尔打发打发时间的,她们喜欢的是钱,又不是我,只要懂钱,就懂她们。”
  杜菲菲举起面前的红酒,跟顾承风放在桌面上的饮料碰了一下,说:“你老婆不吃醋?”
  “她吃什么醋?我又不喜欢那些女的,只是打发时间而已。”顾承风端起饮料仰头喝了一口。
  “那……我呢?”杜菲菲就是想问这个问题,却拐了这么一个大圈子。
  “你……”顾承风只说了一个字,突然又想起下班时在公司楼下大堂里林默的表情和眼神,她那样子是在吃醋吗?他记得他说过,允许她吃醋,可她刚才默默地站在他的身后,直到他离开了也没听到她一哭二闹三上吊的。
  顾承风摇了摇头:“也不会。”
  “为什么?”杜菲菲追问,这是她关心的问题,她得搞清楚他们夫妇俩的感情怎么样,她有没有希望?
  “我跟你是老同学。”顾承风对杜菲菲揪着这个让人心烦的问题扯来扯去的有点不耐烦了:“怎么,你是想做小|三?”
  “哦?没呀,哪有啦。”杜菲菲被人猜中心思慌忙否认:“我只是怕你老婆误会,没别的意思。”
  “他不会误会。”
  顾承风气的把手中的筷子“啪”地一声摔到桌上,妈的,他巴不得林默能误会一次呢。
  顾承风看对面喝了少许红酒双颊渐红的杜菲菲,忽然脑子一转,故意气对面的人:“我和默默感情很好的,况且……你觉得咱俩要是凑成一对,躺在一张床|上睡觉你不别扭?”知己、知己,知根刨底,两个人认识了十几年,把对方了解的一清二白,毫无神秘感,一点儿兴趣都提不起来,还谈什么爱!
  杜菲菲是被顾承风这一串的话弄得是脸又红、气又躁,可对面的人她喜欢还来不及呢,怎么会给他甩脸色,只好笑道:“不会最好。”说着举起红酒又跟顾承风的饮料碰了一下。
  顾承风喝了一口饮料指着杜菲菲训斥道:“警告你,以后出来别跟我说这些无聊的事,下次再提,我还不如在家陪老婆吃饭。”
  ——
  晚餐后,杜菲菲硬拉着顾承风去到一个远离城市喧嚣的海岸线欣赏了一番静谧的夜景。
  这里的夜景,的确美的像天堂!
  一些本市外或是国际上的大客户,一来到这座城市,这里必是众人首推的去处,再美的景色,看多了也那么回事。
  独自一个人欣赏美景的杜菲菲没一会儿也兴致索然,待顾承风把她送到公寓楼下的时候,看着仍坐在驾驶位上的顾承风提醒道:“不打算给我一个道晚安的礼仪吗?”
  顾承风歪个脑袋装傻:“什么礼仪?”
  杜菲菲干笑了一下:“不过才三年的功夫,已经让你把在美国六年的时光全废了。”
  顾承风抬起一只手戳了戳自己的脑门:“六年学的东西都在这里,没废。”
  “那你告诉我,道晚安应该怎么道?”杜菲菲直截了当地问。
  “‘晚安’两个字足够了,这是中国,我也是中国人,你既然打算在这里生活,就要顺应这里的国情,不必非要去弄那些可有可无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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