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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不多时-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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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版权归原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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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花开不多时
作者:菘韭
岁月的列车呼啸着从我们面前驶过,带起了漫天黄沙,带走了素白的青春。
那巨大的车轮从谁的身上碾过,碾轧出了一片鲜红,它又在谁的心上留下了永远无法愈合的裂痕,涌出汩汩鲜血。
痛苦这种东西,如果噬心,便与爱和恨一样,只能随着时日有增无减,就像是发了炎的伤口,任凭它一直一直溃烂下去,便永无痊愈的可能。
如果说,悲剧对于逝者来说,是一个偌大的休止符;对于忏悔者来说,是一场刮骨的洗礼;那么对于深爱他们的人来说,便是一只吸血蚀骨的毒蝎,一寸一寸吮吸吞噬着躯体和灵魂,直到把他们完全榨干。
他们生了个胖丫头,取名庄梦蝶,庄莘的文思,颇有诗意——庄公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沈宁攸说不要考虑诗意,梦和蝶都代表美好的期许,一种尘世间少有的虚幻之境,也代表似水年华。不过,我们更喜欢叫那个小家伙“小肋骨”,听起来香香脆脆的,好有食欲。
我们总想去很远很远的地方,看许多许多的风景,经历好多好多的故事,可是你知不知道,你爱的到底是风景、驿站,还是旅途。其实,不论是去哪里,在世界的任何角落,只有你在的地方,我才安心。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甜文 破镜重圆
搜索关键字:主角:上官珏美,魏蜀,罗曼陀,黄荆楚,林祁,庄莘,沈宁攸 ┃ 配角:林绮裳,良凉,吴娜,孟甜,马超 ┃ 其它:杀人案,校园,吉他,曼陀罗,心疼,校草,文青,浪子,假小子,诗和远方
☆、(一)
? 凌晨三点,曼陀已经在我身侧睡熟,呼吸声平稳而均匀。我打开床头柜上那盏台灯,蹑手蹑脚地翻起身,走出卧室。
我站在阳台上,眺望远处的高楼大厦。
今天应该是满月,可惜周围高楼林立,透过落地窗根本看不到月亮的影子。在这寂静的深夜里,我伫立在黑暗中,望着窗外一片漆黑,默默对着虚空发呆,不由自主便陷入了无垠沉思和茫茫回忆之中。
我在心里暗想:“在这座城市里,每天,像这样的时刻,究竟有多少人能够酣然入睡,有多少人觥筹交错、不知疲倦,又有多少人彻夜无眠、心力交瘁?有多少人 欢喜,有多少人哀愁,有多少人开怀大笑,又有多少人失声痛哭?甚至,还有多少人,要依靠酒精或是毒品把自己麻醉,方可减轻清醒时那无法抵御的痛苦与凄 寒?”
在这一天,在这似乎与往常没有任何不同的,最普通的一天,谁的辉煌人生,会从此拉开帷幕,谁的芳华青春,又会就此永久终结?
大概是深夜的缘故吧,无眠的人容易胡思乱想。
我的脑海中思绪万千,一时之间,记忆竟不受控制地被流放到了很久很久以前,回到那个阔别已久的中学时代,想起了我和曼陀初次见面时的场景。
那年我上高一,某个双休日,一个春光明媚的午后,我和荆楚、老三、岳子几个人在台球馆里打台球。我一杆下去,一抬头正好看到“地皮”领着一个清秀白净的女孩子走进来。
荆楚是我从小青梅竹马的好兄弟,大名黄荆楚。
我们两家是世交,我爸和他爸当年是战友,现在都自己开公司做生意。我们同岁,而且同届,他读的是本市的一所重点高中——锦绣一中。老三、老岳是我初中同 班的铁哥们儿,他们和我读同一所高中——锦绣四中。“地皮”是我们这一带出了名的混子,当时就读于四中隔壁的朝族高中。传说,他读了整整七年高中,是朝族 中学里的“常驻学员”,比我们都大好几岁。此人嚣张跋扈,横行霸道,最大的乐趣莫过于,拉帮结伙在胡同里打群架,带着手下众弟兄游离于附近每一所中学,拦 路打劫烟酒钱,祸害无辜少女。
谁不知道,地皮极其好色。附近几所中学里,但凡有几分姿色的女生,他都想占为己有,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手段。
所以那天,当我第一次见到曼陀的时候,着实震惊了。
她穿着一条天蓝色连衣裙和一双纯白色平底凉鞋,扎着一个马尾辫,皮肤白皙如雪,脸上不施粉黛。
我震撼,不是因为曼陀的清新美丽,而是因为,我从没有见过一个人,拥有那般清透纯净的眼神,那种纯净仿佛不是来自人间,仿佛她眼底住着一涌清泉,能洗净 尘世的一切污浊。看到她,就像是被某种魔力所指引,在我平时词语积累极度匮乏的脑海中,竟然瞬间闪过一个无比高雅的诗句——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是的,尽管此句早已被盲目推崇清高的世人用烂用俗,但在那一刻,我真的想不到比它更恰当的形容词了。
在那间烟雾缭绕、人声嘈杂的台球馆里,她旁边站满了一群脏话连篇酒气熏天的小混混,她淡淡的表情看不出任何的情绪。
“多么不协调的画面。。。。。。”我当时暗自思忖着。
岁月真是奇妙,它会突然把那些曾经看似毫不相干的人带到你身边,也会把一些你以为永远不会失去的人悄悄掠走。我和曼陀,还有荆楚就是最好的例子。
现在,曼陀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真的感谢老天这样的安排。
此刻,她正躺在我的床上倦极而睡。而就在几个小时之前,我还在冷风呼啸的大街上,满口抱怨地,从酒吧里,把这个烂醉如泥的女人拖出来。
从前,我一直是一个明媚开朗,不识愁滋味的女孩。
然而,这几年里,好像什么都变了,物是人非。所以,我时常会惋叹命运的无常,它仿佛众生修行必经的六道轮回,天堂、地狱,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天道、人间道、修罗道,而我不知道,自己终究会迷失在哪一道。
这些年,尽管在人前,我还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但唯有自己知道,最怕午夜梦回,最怕独自体会日月的难熬。
最近两年,我的睡眠质量变得越来越差,总是要依靠一点点安眠药才能入眠。而且,半夜时常会从一些断断续续、支离破碎的梦中惊醒,然后再也无法睡着。我常 常会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猛然想起一些往事、一个身影,在某个下过雨的清晨,在某个阳光温暖的午后,或是某个华灯初上的傍晚。在我翻阅一本书的时候,在我 抬眼看到窗外一缕阳光的时候,或是当我路过某一条熟悉的街口,我总是会想起那段短暂却美好的时光,想起当年的我、荆楚、老三、岳子、曼陀,甚至是地皮,想 起我们这一行人究竟是怎样别开生面地相遇,怎样拼尽全力地表演,又是怎样鲜血淋漓地离别。
今天是荆楚的24岁生日,早上我和曼陀一起去南山监狱看他,他依旧没有出来见我们,连我们带给他的东西也完全拒收。他还叫人捎了一句话给曼陀,要她以后都不要再来见他,回去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忘了他。
“忘了他?小美,他竟然说要我忘了他。。。。。。忘了什么?是忘了那个人,忘了那段时光,还是忘了。。。。。。他带给我的所有的欢笑和痛苦?呵 呵。。。。。。忘记他,就像从来没有遇到过那样,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就像他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根本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一样?我怎么能忘了他?我怎么 能忘得了这一切?我怎么能。。。。。。”她哭了又笑,笑了又哭,弄花了一张玲珑面庞,毁掉了无比精致的妆容,就像这五年里的无数个夜晚一样。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她就已经习惯了用酒精麻痹自己,仿佛那样就可以把所有的痛苦抛到脑后,仿佛只有那样才可以不去想起黄荆楚。
曼陀对着我,哀哀地说:“再也回不去了,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小美。。。。。。”她眼里满是痛楚凄惶。
是啊,再也回不去,我们都回不去了。
命运啊,你真的太残忍。你是何其漫不经心地,把一些人的生命轨迹交织在一起,让他们相聚。然后,你又是何其狠心地,对他们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你将那个 相聚的结点打了一个死结,惩罚他们的年少无知,控诉他们不知天高地厚。你让每一个人尝尽聚散离合,对他们肆意折磨,你随手将他们关进一个深不见底的牢笼, 让他们此生都无法挣脱被囚禁的命运。
当陈年沦为往昔,当岁月无法逆转,对或错都已无力挽回,最残忍的是,它还要胁迫你去忘记。
忘记,是一个多么自欺欺人的词汇啊!不论是忘掉一个人,抹去一份记忆,还是掩埋一段岁月,谁能真正做到。谁又能真的失忆,将往事和歉疚,以及满心的爱与恨一并删除?
曼陀不能,我亦无法。
黄荆楚,你这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五年前,发生在锦绣城里的一场群殴事件,闹出了一条人命,轰动全城。那场事件的主犯就是黄荆楚,而被打死的人是地皮。
法院宣判的那天,老三、岳子、我和曼陀都去了法庭。二审的判决结果是,黄荆楚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那一年,他19岁。
那天,宣判结果出来之后,黄爸当场突发脑梗阻被送进医院,差点没了命,黄妈几乎哭断了气,曼陀瞬间瘫倒在地上,冲着荆楚的背影放声哭喊:“荆楚!荆楚!不要,不要丢下我一个人!为什么!为什么!”
岁月的列车呼啸着从我们面前驶过,带起了漫天黄沙,带走了素白的青春。那巨大的车轮从谁的身上碾过,碾轧出了一片鲜红,它又在谁的心上留下了永远无法愈合的裂痕,涌出汩汩鲜血。
去年,黄妈查出得了肝癌,那段时间,我和曼陀经常去探望她。
她本就是那种个性极刚强的女人,在经历了几次大风大浪之后,心情反而变得很平静。她说自己这辈子早就什么都不怕了,而今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亲眼见到荆 楚娶妻生子。她还说:“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如果荆楚不知道这个消息,他也不至于老得太快。”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和曼陀听得凄然,那一刻,我只觉有一股钻 心的刺痛袭上心头,痛到血脉骨髓里。
那天,我们一老两少三个女人,拥抱着彼此,放声痛哭了一场。
半年之后,黄妈带着遗憾与世长辞,我们一直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荆楚,因为那是她生前最后一点点愿望。
原本那么幸福美满的一家,而今已是家破人亡;原本应该风华正茂的一个青年才俊,如今已是未老先竭。
记忆犹如海啸般无情,一次次摧毁已是断壁残垣的躯体;疼痛犹如烈火般灼热,一遍遍焚烧早已荒芜苍凉的内心。
痛苦这种东西,如果噬心,便与爱和恨一样,只能随着时日有增无减,就像是发了炎的伤口,任凭它一直一直溃烂下去,便永无痊愈的可能。
如果说,悲剧对于逝者来说,是一个偌大的休止符;对于忏悔者来说,是一场刮骨的洗礼;那么对于深爱他们的人来说,便是一只吸血蚀骨的毒蝎,一寸一寸吮吸吞噬着躯体和灵魂,直到把他们完全榨干。
我转身,背靠着栏杆,看向空空荡荡的房间,暗自嘲笑自己这几年来与日俱增的多愁善感。
不要再想了,我强迫自己收起杂乱的思绪,用手擦拭掉淌了满脸的泪水,径直回到卧房。
窗外已是晨光熹微,清晨的阳光透过半遮的窗帘射入卧房,投射到曼陀的脸上,我坐到床边,看着眼前这个可怜的小女人。
她的身体蜷缩着,着实像一只受了惊的小猫,她脸上的表情又恢复了往日安静乖巧的样子,眉头若有似无地蹙着,完全没有了昨晚的怨戾模样。
大概她真的太累了,我一边想着,一边躺下去,把脸埋入被子,真想一睡不起啊。
☆、(二)
?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曼陀早已离开。茶几上躺着一张她留下的字条:“小美,我回去了。不要总是吃安眠药,你也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了。”
她一直知道我有失眠症,但也从未过多询问病情,我想她大概隐约知道这其中的缘由吧。
也许,从那次在台球馆里短暂的远远注视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我和曼陀,在今后的人生里,必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是那时,我们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宿命。
我必须要承认,当荆楚第一次带着罗曼陀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对她是有几分敌意的。尤其是听到荆楚说:“小美,这是曼陀,我女朋友,以后就是你嫂子了。”那一刻,我简直想拿一大盆带着冰碴的冷水扣到自己头上,或者请老天爷赶快下一场倾盆大雨,浇灭我心中熊熊燃烧的烈火。
可是最终,我没有烈火焚身,也没有变成落汤鸡,而是像一具僵尸一样,冲他们点了点头,然后落荒而逃。
他们一定以为,那天我是因为物理考试不及格,又被老妈臭骂了一顿,才会神经短路吧。他们怎么会想到,我就是个胆小鬼,一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
从小就是,我故意模仿男孩子打扮,练就一身狂野张扬的性格,每天赖在黄荆楚身边,混迹在一群男孩子左右,和他们称兄道弟,不过就是希望他能对我多一点关注。我一直以为我做到了,可是就在罗曼陀出现的那一天,我才知道,我错了,我永远无法做到。
那应该算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失恋吧,那么悄无声息的,没有开始,亦没有结束,更无人安慰。但是,我还是把自己关起来,狠狠地哭了三天,在即将升入高二的那个夏天。
眼泪,有时候是用来宣泄情绪的一种方式,而有时候,它只是用来告别。
我选择用一种与世无争的方式,告别了自己长久以来对黄荆楚一厢情愿的爱慕,同样也告别了那个胆小的16岁。
以至于后来,在朋友们看来,我表达爱的方式,太过不矜持,太过□□裸,也太过英勇。
我想,那大概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曾经那个无比胆小的上官珏美吧。
疗伤完毕,我照旧是黄荆楚的铁哥们儿,照旧找他给我辅导数理化,照旧周末去他家蹭饭,照旧和他抢电视、抢电脑,我照旧和他们去打球、泡电玩城、爬山、烧烤。一切都照旧,我们的生活似乎没有任何改变,只是从那以后,我们中间又多了一个女孩子,她叫罗曼陀。
我开火煎了一块牛排,取两片吐司,加几片青菜,抹上果酱,做成一个三明治,简单解决了今天的第一餐。
上周老妈就打电话来,要我抽空回家一趟,无奈养生馆一直很忙,外加我主观上又懒得回去听他们念叨,听他们催我早日解决终身大事,所以就一直拖延着。
可是,此刻忽然好想回家住两天,或许老妈煮的菜可以安抚一下被我虐待已久的胃,顺便缓解一下我最近的焦虑情绪。
这样想着,我拿起车钥匙,风风火火下楼去。
老爸老妈现在住在郊区的一栋别墅里,那栋房子是老爸早年投资的一笔不动产,本来是想等升值之后再抛售,后来家里生意越做越好,就一直保留到现在。
最近两年,老妈一直气管不太好,想到郊区环境会比市区好很多,他们就干脆搬进那栋闲置已久的别墅去住。
路上塞车塞得厉害,从我住的地方,开车到家用了将近一个钟。
老妈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怎么又瘦了啊?我的宝贝儿,你是不是又没好好吃饭啊?”
我把包仍在沙发上,撒娇似的扑到她怀里:“哎呀,妈!我能不瘦吗,想你想的呗,在外面住又吃不到老妈做的饭。我这次要在家多住几天,争取养肥一点好不好?”
老妈撇撇嘴,然后捏捏我的脸,宠溺地笑起来。
一个月不见,她似乎也消瘦了一些。
整个下午,我和老妈都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聊天,我有一种回到了童年的错觉。
老妈拉着我的手,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起我小时候的事,说我那时有多淘气,说就是我爸把我宠坏了,说我从小就整天和一群男孩在一块玩,根本没个女孩样子,没想到现在女大十八变。。。。。。
黄昏时分,老妈回到卧室补眠,我穿上运动服,擦好防晒霜,准备去爬山。
那座山叫“樱花山”,山的入口,离这栋别墅只有两三百米左右。小时候,我和荆楚经常去山上玩,山上有很多樱花树,每逢春天,星星点点的樱花和漫山的红杜鹃争相开放,风景特别美。山间还有许多小溪,溪水清澈见底。现在正值初春,阳光和煦,微风阵阵拂过,清爽怡人,正是登山的好时节。
山路并不陡,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就登上山顶,我坐在熟悉的凉亭里,望着周遭熟悉的景物,再一次,不受控制地,想起黄荆楚——我儿时最亲密的玩伴。
记得9岁那年,我和班里的一个小胖子打架被老师和老妈骂,荆楚为了哄我开心,便带我来这里玩。他说这里是他的秘密基地,别人都不知道。他还买来我最爱吃的棒棒糖和泡泡雪妮雪糕请我吃,他也常常讲格林童话里的故事给我听,教我唱他刚学的新歌《童年》。
那时候,我觉得和他在一起,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后来,每逢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会来这里,有的时候是他陪着我,有的时候是我一个人。
记得初三的时候,他迷上弹吉他,我也跟着学,我们经常来这里练歌,他特别喜欢罗大佑的歌,他说他以后也要做一个创作型的歌手。那时候,我最喜欢听他唱《光阴的故事》。他唱得很好,虽然我当时还没办法欣赏那首歌的词曲韵律,也体会不出其中的感情变化,可我就是很喜欢。我喜欢着他喜欢的东西,喜欢做他喜欢做的事情,喜欢着与他有关的一切。
耳机里,还在不停单曲循环着: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的这么想。。。。。。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等待的青春。过去的誓言就象那课本里缤纷的书签,刻划着多少美丽的诗可是终究是一阵烟。。。。。。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两个人。。。。。。遥远的路程昨日的梦以及远去的笑声,再次的见面我们又历经了多少的路程,不再是旧日熟悉的我有着旧日狂热的梦,也不是旧日熟悉的你有着依然的笑容,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
等我下山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山脚下的溪水缓缓流淌。我记得晚一点的时候,小溪周围会飞来许多萤火虫,非常漂亮,很久没有看到了。于是,我坐在溪水旁,望着晚霞映红的天空,等待着他们的到来。
没过多久,夜幕便降临,小小的、发着绿光的萤火虫如期而至,许多许多,在水面上飞来飞去,只要一伸手就能捉到。
我以前总是要捉很多,放到玻璃瓶子里,而现在我只想看着他们自由自在地飞舞。?
☆、(三)
? 第二天,一大早,曼陀便打电话给我,说晚上有好消息要宣布。
仅仅过了一天,她又活过来了。我们都是一样,天亮了,就要面朝太阳。
“有什么好事啊?”我半只脚刚迈进她的书吧,就迫不及待地发问。
“进来再说。”曼陀做了一个小点儿声的手势,示意我进屋。
“什么好事这么急啊?还搞得跟地下党秘密接头似的。”我坐到沙发上,端起茶几上的杯子,咕噜咕噜仰头喝了几大口水。
曼陀倚在沙发上冲着我傻笑。那表情,就像是。。。。。。就像是二逼女青年在马路上东张西望摔了一跤,然后却因祸得福捡到一沓钞票,此刻,正在抱着数。
这么急给我打电话,又这么好心情,也太不正常了!
忽然,我似乎看到两个字,正从她那双弯弯的眉毛中间跳出来,蹦进我的脑袋里。我色眯眯地扯了扯她的短裤毛边,眼神暧昧地问:“别告诉我,你恋爱了?”
曼陀鄙视地横了我一眼:“恋爱个头啊!”只见她突然从身后变出一个blingbling的钥匙扣,在我面前晃了晃:“当当当当!”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把车钥匙。
“你买车了?”
“嗯哼!”
还真是个好消息,不过,买个车就高兴成这样,不至于吧?不像这丫头的风格啊!
“什么车啊?”我抢过钥匙扣,心想,本田?□□?别克?奥迪?最多也就是宝马三系吧。
然而,0。1秒之后,当我看到那头金光闪闪的小金牛躺在我手里的时候,瞬间大惊失色,差点没一屁股坐到地上。我禁不住大叫了一声:“我靠,兰博基尼?你。。。。。。中彩票了?不对啊,中彩票也不一定够吧。。。。。。”我瞪圆一双眼睛看着她。
“小点声你!”曼陀看了看卧室的方向,然后,嬉皮笑脸地对我说:“吓到了吧?路上捡的!”她冲我眨眨眼,又一脸神秘莫测的表情说:“晚上带你去狂欢,介绍美女帅哥给你认识!”
“My God!搞什么啊。。。。。。快说,你到底傍上哪路土大款了?”我连忙追问,曼陀笑而不语。
然而,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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