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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外遇-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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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后记:
    当闻人家的小公主出生之后,灏灏小朋友很郁闷,他在家的地位一落千丈。
    就是偶尔跟沈家的聚会,他也成了仅次于阿修之不受欢迎人物。
    沈家的小公主还是长得很可爱的,自家的妹妹也不差,他虽然不高兴,但是也不会光明正大流露出这种情绪来。
    灏灏小朋友四岁的时候,终于上了幼儿园。
    回来的时候,家里来了两位小客人,是一对双胞胎,他们叫费列罗跟费列封,小哥哥们跟灏灏才相处了一天,就被他奉为第一了。
    灏灏觉得自己很聪明,因为双胞胎哥哥两个,爸妈都分不清他们的大小,自己却认出来了。
    小哥哥们带自己出去玩,他觉得很快乐,要是他们班那些叫自己小胖的男生女生看到,肯定羡慕死自己有这么一对小哥哥。
    小哥哥走的时候,灏灏很舍不得,不过小哥哥们还是很大方地送了灏灏礼物,费列罗哥哥送了灏灏一粒很璀璨的蓝宝石,小哥哥说是他的珍藏,灏灏还不懂珍藏是什么意思,问了范范,范范说,很宝贝的意思,于是那粒蓝宝石被他宝贝起来了,放在枕头底下。
    费列封哥哥送了灏灏一个篮球,说等灏灏大点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玩,还能长高,长得跟小哥哥们一样高。
    灏灏后来,真的爱上了篮球这项活动……
    灏灏在幼儿园,很调皮,睡午觉的时候,捉了一条毛毛虫放在隔壁床的小女生床上,把刚醒来的小女生吓哭了,跑去跟老师告状。
    灏灏很聪明地躺了下来,小女生是被老师领回来的,老师教训灏灏,“闻人灏小朋友,你是不是捉了一条毛毛虫放在段雯雯小朋友床上?”
    老师的脸,板了起来,不过灏灏一点也不觉得可怕,爸爸在家板起脸教训自己的时候,更为严肃,这个刚出学校的老师连爸爸的皮毛都及不上。
    灏灏蹙着小眉头,很认真地从床上坐了起来,“陈老师,段雯雯小朋友乱告状,我一直在乖乖睡觉,睡觉前在玩变形金刚,怎么会有空去捉毛毛虫?再说灏灏也怕毛毛虫那样软软的东西,灏灏觉得很恶心。”
    说得一本正经的,老师也不由信了,回头朝段雯雯教育道,“段雯雯小朋友,你不乖乖睡觉,还乱告状,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小孩子说谎是要长长鼻子的。”
    段雯雯抬头发现背对着老师的闻人灏朝着自己挤眉弄眼,一副‘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模样,顿时觉得心里头特委屈,连解释都懒得解释了,哇哇大哭起来……
番外 第一次
    主人翁回顾:季璃昕。
    我第一次见到天澈,对他上心的时候,他是不记得了,这是我根据后来跟他的相处得知的。
    那一天,天色很蓝,阳光明媚,是我出入a大报到的日子。
    从快递员手中接下那份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就在心里一遍遍细数这个日子的到来了。
    也不是那么期盼上大学,而是上了大学,证明我离社会又迈进了一步,我不想过分依赖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已经为我做了不少牺牲,杜叔叔为她所做的,我岂能视若无睹,杜叔叔是个好人,他等了母亲那么多年,是不介意再继续等下去的。
    我知道母亲为了给我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怕我尴尬,难以自处,所以一直没有点头答应杜叔叔的照顾跟求婚。
    如果我毕业踏入社会了,能够独善其身了,母亲就会答应杜叔叔了。
    a大,我梦寐以求的学府,虽然不是最好的,但也是国内顶尖的学府之一,那是父亲年轻时候的梦想,却因某些因素失之交臂,一直让他抱憾终身。
    父亲年轻的时候常在耳边提及,所以当高考结束成绩出来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填了这所学校,并非是慕名而来,而是想帮父亲完成他未完成的梦想罢了。
    到a大报到,母亲说要送我来的,但是我不想她跟我挤火车来,她身体不好,人多的车厢空气不清新,对她而言,是一种变相的折腾。
    我说我能够打理好一切的,在她面前,我振振有词,口水快说干了她才同意我一个人来报到。隔壁的小王跟我同年,考上的是南方的一所三流院校,但是他们一家还是全家出动去送他,说顺便旅游。
    说一点也不羡慕是假的,但是每家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父亲早逝,母亲一个人独立抚养我长大,真的很不容易。我想若是我家跟小王的家境一样,也许我就不是现在的我了,也许我会叛逆下,也许我会跟其他同龄人一样任性,不会如现在这般扮演乖巧的角色。
    一个人来上大学,母亲自然是为我准备了很多东西,行李箱塞得满满的不算,身上背了一个双肩包还又斜跨了个单肩的,拉杆箱的上头也放了一个军绿色的旅行包,手上还提了满满的两个袋子。
    我觉得自己像是五六十年代的乡下人进城一般,额头上满是汗水,额前的头发有阵子没理了,有些长了,黏着湿汗,遮得视线都不太清晰了。
    不小心撞到前头一个人,被骂了几声,火车站本就人来人往的,到站下的时候人更多,好不容易挤了出来,叹了口气,真的是很不容易。
    听说a大是有派人来接的,但是自己找了,却没有找到,可能是自己来得晚了,人家早走了。
    只能自认倒霉。幸好事先查过火车站到a大的公交车线路,不然这下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办了。这a市,对自己而言,人生地不熟。
    今天的15路公交,人特多,自己又提了这么多行李,无端受了很多人的白眼,觉得自己占了他们原本有限的空间了。
    好不容易在a大门口那一站下了,又不知道身后被谁给推了一把,整个人跌倒,肩上的挎包滑了下来,手上的袋子也没捏住,更别提拉杆箱了,直接摔了个四仰八翻了。
    我自己也狼狈地坐在了地上,手心擦破了皮,沁出血丝,还混杂了尘土。
    忍着痛,抬头,正想要找那个罪魁祸首,发现那人视若无睹的逃离现场。
    而身侧来往的人,竟然没一个上前帮自己的。
    我想,我今天打扮是土了些,但这身衣服至少是来之前母亲特意为我准备的,是新买的,比起进出校园大门光鲜亮丽、洋溢着青春的大学生们,立刻相形见拙,但是也不至于乏人问津到如此地步。
    “同学,你还好吗?”
    声音很好听。
    我的视线转移……
    我一直知道天澈的五官,生得极好,宛若是上帝精心雕琢出来的完美作品,但是我倒不是不迷恋帅哥。
    他有着浓黑的剑眉,坚毅的脸庞,高耸的鼻梁,还有锐利黝黑到几乎能摄人心神的眼眸。
    很显然,这是一个令人怦然心动的男孩,身上的穿着尽管休闲,但是质地都是上好的,就算我这种既不关注名牌的,也能够瞧得出来这个长相俊美的男孩家境定是极其优渥的。
    他伸出手,扶了我一把,然后将我从地上拉了起来。
    “你没事吧?”
    他难得又问了几句,可能是我迟迟没吭声的缘故,让他起了几分忧心。
    “没事。”
    我发现喉咙有点干,想起来自己在火车上还没喝过一口水,确实口渴。
    他应该是刚打完球的,帮自己提起行李的时候,我瞧见了他脚下的一个篮球,应该是刚打完球回来。还瞧见不远处,有几个男孩正往这边偷偷地瞧,似乎在等他。有一个不耐烦地唤他走,“冷天澈,就等你了,别磨磨蹭蹭了。”
    “你们先走。”
    他犹豫了下,朝那个方向看了几眼,最终做了决断,将球扔给了那伙人,大声地道,“我等下过来。”
    我忙说,“学长你有事去忙吧,我一个人能行的。”
    我从小到大就不喜欢欠人人情,宁可自己吃点亏,也不想欠人人情,要知道没有一个人有义务帮另一个人,欠钱还可以还,人情是还不完的。
    何况我跟他素不相识,不值得他这般帮我,因为我看出了他的架势,从他跟那帮人的对话中听出,他是动了侧影之心,打算帮到底了。
    “你都叫我学长了,这忙是怎样也要帮的,你是刚来报到的大一新生吧?怎么家里人也不送下,你一个人拿这么多东西,也真能行。”
    天澈蹙着眉头道。
    我跟他不熟,也一时不知道怎么应对才好。
    他又自言自语上了,“刚报到有很多事情要做,交保险啊,拿宿舍生活用品,还有领宿舍钥匙等等。”
    他手上提了我肩膀上滑下来的挎包,还有手上两个大袋子,顺带的,将原先置放在拉杆箱上的军绿色旅行包也给提过去,这下,我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就肩上背着的一个双肩包跟一个拉杆箱,拉杆箱是拖的,有轮子的,倒是不怎么费劲。
    他走了几步,见我没跟上,回头忍不住说道,“怎么还不跟上?”
    我忙跟上,这下推脱的话,倒是说不出来了。
    一路上,有不少人跟他打招呼,看来他在a大广为人知。他这人倒是淡漠,有些人颔首一下,有些人根本就懒得抬头。
    我有些不懂他的性格,这人说他乐于助人吧,毕竟是帮了我一把,可是对于……嗯,我还是不打算再做置评。
    他帮了我很多,对于报到的程序跟路线,他轻车熟路,还将我的行李弄到了寝室,要知道我的寝室在六楼,拿着那么多东西,他没喊一声累,到的时候,就顺手擦了一把汗而已。
    寝室里没人,看情形,她们都是来了的,东西都摆放的挺整齐的了,可能是出去逛了。
    我没有空去纠结那些,只顾得上他,他忙完一切,我于是提出,“学长,我请你吃饭吧?”
    我想,这也勉强扯得上礼尚往来了。
    “不用了,我还要去打球,不过是举手之劳。”他拒绝一点也不拖泥带水,然后在我还在思考如何组织语言邀请他留下一起吃饭,他人影一闪,走得飞快,还不忘回头扯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我走了,拜拜。”
    这是他第一次帮我,我以为他会记住我这个人的,其实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因为后来在校园里无数个巧遇,他都视我为路人甲,即便我的目光专注在他身上,他也极少回视我一眼。
    在他的身上,我这样的眼神,他应该是极为习惯的,向来都是置之不理的。
    听说,他是有女朋友的,但是换女朋友的速度挺快的,而且都是女的主动追他,他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
    玩世不恭的男人,我向来是极为厌恶的,可惜,他不同,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他帮过我的缘故。
    我发现,我越来越关注他,我不好八卦u,但是有关他的绯闻,却竖起耳朵来听。
    我极少发言,就算寝室里的朋友为此讨论争破头……
    每次与他擦肩而过,我的心跳总会加快。
    我真的很想跟他说句话,但是我很清楚,我这样普通的女生,就算真跟他站在了一起,也是极为不配的。
    不是不自信,而是他的每个女朋友不是院花就是校花级别的……
    迟早他会栽跟头,但是我却舍不得诅咒他。
    我很忙,每天的安排其实都很紧凑,但是我却容许自己在万籁俱静的夜晚,躺在床上,肆无忌惮地想他。
    暗恋,我从不知道我有生之年会搞这么一套,但是毋庸置疑,我的行为i,是暗恋他,很明确,容不得我辩驳。
    他参加的全校任选课,我起初不晓得,后来知道后,也抽空去旁听,座位离得他有些远,但是喜欢侧着头,拖着下巴,远远的打量他。
    我时常看他的侧面看得恍惚出神,但是他从不知道。有一次被发觉了,可能我的目光太投入了,他转身过来,无意间与我视线撞上,但我装作正巧抬头,险险地将其掩饰了过去。
    他不明白,那一刻我的手心都是紧张而沁出的湿汗……
    后来,我跟菲菲关系较好,她发现了我喜欢天澈,她觉得很稀奇,我的性情有些偏冷,她想不通我怎会盲目跟那些人一样疯狂迷恋天澈。
    菲菲以为我对天澈,多半是皮囊之缘,毕竟我跟天澈素无交集,她不可能联想到我曾是他帮过的人。
    为什么不可能?因为没人会知道他蹭帮过我,就连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就因为他的不记得,我才渐渐对他上了心,把那个人记在了心上。
    暗恋的滋味,对我而言,并不是特难受,伴随着的还有星丝的甜。
    我也跟普通女孩一样,期盼他有一天迎面而过的时候,唤我的名字,可惜,那分明是奢望。
    后来,当他如愿以偿爱上我后,我倒是觉得无所适从了。
    现实跟奢望总是背道而驰……
    因为,我暗恋他的时候,对他的了解还不够透彻,对他有着朦胧的好感到深深的暗恋的过程中,都是我一个人在唱独角戏,唱的时间太久,从没人回应,也累了。
    如果时光回到从前,回到大学最初的相遇,如果他在那个时候追求我,如果我没认识闻人臻,如果……
    可惜,时光永远不会倒退,我去设想如果,就算真有了结果,也不会再有可能篡改结局,挽回我们的有缘无分。
番外之冷天澈离开a市以后
    到了美国,我却在第二天转机去了法国的普罗旺斯。
    在飞机上,脑海中莫名浮现了她曾说过的一句话,她说,“有机会想去arles看野生薰衣草。”
    这句话是她初来美国的时候说的,过了好几年了,不知怎的,就这样跳了出来。我在飞机上已经细细回忆过了这句话的缘起,那天,天色很好,阳光灿烂,我们相约去烧烤,伴随的还有乔晓静跟宋柯。
    其实是不想让那两个人当跟屁虫的,但是网上跟晓静无意msn泄露了,于是本是两个人的烧烤队伍即刻扩大,顿时成了四个人的。
    arles的薰衣草真的很漂亮,在风中摇曳,翩然起舞,如彩蝶一般令人移不开视线。起伏的薰衣草花香随风送入游客的鼻尖中,萦绕的香味,久久无法散去。
    迷人的夜色下欣赏,若是伴随璀璨的星辉光芒,更别有滋味。
    唯一可惜的是,她没由来,若是有佳人相伴,那估计不识愁为何滋味了。
    法国没有留下她的脚印,但是她法语却说得极好极为地道,她是用了心学的,她从来都是个聪明的人,稍稍上心,就能够做到最好。
    在这里停留了两天之后,落寞跟寂寞随之而来,因为我病了,发了高烧,躺在旅馆里,差点因为高烧过度而性命不保。
    来之前莽撞,只跟父亲说了句我要去法国,便没给任何人留下过讯息了。
    在医院醒来,我见到的是我年迈的父亲,他神色憔悴,想必是衣不解带照顾了我很久,还是仓促从美国赶过来的。
    我有种冲动想大哭,可是眼泪却怎么也流不出来,心里却是悲伤到了极点的。
    “爸。”
    我吸了吸鼻子,将那股到鼻尖的酸酸感觉强力憋了回去。
    父亲本是想说我的,但是看着我可怜的模样,估计也不想说了,“醒来就好,今天跟我一起回美国去。”
    他态度坚决,我也不敢再做置评,虽然身体还是很虚,但还是跟他一块儿上了飞机。
    在回程中,我想,我需要振作,已经给了自己放任的时间,却把自己给搞得身心俱疲。
    回到美国,一直很忙,忙得不可开交。其实本就是忙碌的行程,硬被我给推迟延后了。
    这样日夜加班的日子熬了一个月,总算能够喘口气了。
    我开着车,出去兜风,想要放松下心情,却不小心撞上了一个人,险险的,还好没造成任何的伤害。
    是小宋,对了她现在已经改回原名叫祁宁宁了,没想到在这会碰上她,她在这边读小学,刚下课。
    在国内因为宋柯的缘故,我其实不太待见她的,其实她也挺无辜的,不过是被领养而已,就是变相套上了一个名,其实她只是一个年纪颇小的姑娘。
    小宋,哦不,是祁宁宁,她在美国过得挺滋润的,她姑姑跟姑父对她很好,本来不爱说话的小姑娘,来了美国后,性格明显开朗了起来,在这里混的如鱼得水。她跟我在麦当劳店里滔滔不绝地说她来美国之后发生的很多趣事。
    她说话风趣搞笑,连带的,将我阴霾的心境也给驱散了。
    我想,也许以后我时常跟她见见面,她这人,有能够让我开怀的本事。
    宁宁谈起她的理想,整张白皙的小脸,熠熠生辉,宛若蒙上了一层珍珠般璀璨的光芒,不容人漠视。
    我想,我的理想是什么?年少的时候是成为一名科学家,后来不了了之,再后来理想之于我而言,根本就没去想过。
    最近几年,我将心思都投入到小昕身上,导致我自己的生活贫乏,这是对别人过分关注造成的后果。
    在跟宁宁聊完天后,我下了决心,我要振作,冷天澈,从来不是那般轻易被打倒的。
    宁宁说,男人应该有壮志,是啊,他差点为了女人连冷氏都不要了,这不是大丈夫之所为。
    是时候要收心了。
    送宁宁回家,在她家门口的时候,她说,“冷大哥,告诉我你的联系方式,以后我再找你胡侃,你这人挺幽默的。”
    “冷大哥”这个称谓,让我愣了愣,还是头一次被人这么叫,记得她以前都是叫我“爸爸”的。
    其实这发生并不久,但是我却觉得似乎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102番外 One night stand(上)
    诱惑酒吧,名至实归,确实处处充满着撩人心扉的诱惑,氛围调适得很好,生意兴荣,而且里面从来没有闹事的人出现过,有人私下传这处酒吧幕后老板很神秘,而且有很大的来头,在黑白两道上都混得开。
    反正没有人去证实,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谣言多了,就是假的也成真了,真的呢,似假非假,似真非真了。
    然而,幕后老板很神秘,也从不出现,没人知道到底是谁是这间酒吧真正的主宰者。
    我以前哪知道a市还有这么一处好地方,头一回,还是桑青带我去的。
    那一天,桑青找的伴去酒吧的并非是我,而是菲菲,不过菲菲那天有些事情,她表哥莫浩楠找她当一个panty的舞伴,还塞了她不少好处,她自然是投降了。
    寝室里其他的室友都有事,那天恰好我有空,闲着,桑青过来跟我说,“秀璃昕,晚上一起去诱惑吧。”
    寝室里我跟桑青的关系最淡,平日里她还真没找过我或者特意跟我说过话,寝室论坛会开,我被逼说些自己的浅见。
    我跟宋柯那会在一起,桑青明里暗里嘲讽我,我不是不知道的,菲菲还跟我告过状,不过我是不会为了这么点破事就跟她闹翻的,只要她行为不要过于出格,我便懒得计较。
    倒是宋柯出国后,她擦肩而过时,会面带笑容,我那会甚至荒唐地想是否她暗恋宋柯,以至于对我如此不善。
    后来,无意间发现她对学校里的风云人物都有好感,只可惜,她胆子还不够大,没有胆量去拿下他们。
    “诱惑?”
    我呢喃着,不太明白这是到底是什么地方?
    “酒吧,”她撇了撇唇角,我明显看到了她眼里的不屑,本来到了嘴边的“我不去”,忽然改了口,“好。”
    应的还挺痛快的,我也不知道我这是撑哪门子的气,想了想钱包里的钱,希望那地方的东西不要太贵,我不想过天天吃方便面的日子。
    桑青打扮得时尚靓丽,把她昨天刚买的衣服给穿上了,我就普通的棉质T恤跟洗的刷白的牛仔裤,还有一双半成新的球鞋,不复初买时的白了,看上去更似杏色。
    她看我的眼神有些古怪,多半是我太过随意的穿着,她欲言又止,我勾了勾唇,“我的衣服都差不多。”
    言下之意,是没准备再换了,她大概怕跟我出去丢她脸面吧,可惜除了我,又找不到人来陪她了,看她的架势,今日是一定要去的。
    她蹙着眉头,认真想了想,大概觉得我说这话是有依据,不再有更多的要求了。
    桑青也是头一次来这家酒吧,看她东张西望的模样就可以看出端倪了。
    我倒是没左顾右盼,反正她会问人,不需要我开口。
    酒吧里的人,穿着也是较为随意的,不过形色的都有,穿着靓的比较多罢了。
    我跟着桑青坐到了吧台前,点了一杯最便宜的酒,酒保倒是没有用歧视的眼神看我,反倒是桑青,唇抿得紧紧的,多半是觉得有些丢面子。
    我倒是一脸的无所谓,坐在酒红色的高脚椅上,我右手晃动着酒杯,周处喧闹的氛围中,全身心却得到了放松。在这里,除了桑青,谁也不会认识我,我觉得很惬意。
    喝了几口酒,我支着下颔,开始打量起酒保调酒的帅气姿势,我眼前的这个酒保,年纪很轻,但是那调酒的姿势,优雅到了极点,难怪不少人盯着他看。
    猛然被人推了一把,我有些不悦,转过头去,看到的是桑青,她朝着我挤眉弄眼,我心里头很不舒服,但还是凑过头去,不知道她要发表怎样的高见。
    “秀璃昕,”她垂涎着八卦的嘴脸,然后手指指着一个方向,示意我看,“那个男人,很有味。”
    我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了过去,那个男人坐的位置并不显眼,但是俨然已经有不少人盯上他了,那确实是个很有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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