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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亮的疤痕 作者:韩东-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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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翔呢?进门以后他就照我的吩咐直奔小弟。这个小弟的确是小彭的亲弟弟,吕翔若干年前就见过。此时他(小弟)深感无聊,正在我书房内的书架前凑合着翻看,见到吕翔这个久违的熟人,自然是精神一振。随即吕翔拿来围棋,两人在我书房内的茶几上噼噼啪啪地走开了,就像两只巨型的母蛾子,不一会儿,黑白相间的虫卵就布满了一张棋纸。
  有几次我差一点就要从方桌前走开,去当一名观棋者。果真如此,事后吕翔准会对我说:“创造了这样好的机会,你不利用!”又怕我妈趁机拉住小彭,说些题外的话,比如我小时候把屎拉在裤子上等等。当然也担心小彭,说我既请她来又丢下她不管。我怕得罪多数,所以勉强坐在桌前。而他们(多数)定然认为我多么乐意这样。而为了我的乐意,他们都分别做出了尽可能大的牺牲。真是天大的误会呵!
  难道我需要置身于一个饭厅(而不是卧室)与一位姑娘共处一盏灯下(而不是黑灯瞎火)?我妈通过小窗(虽然模糊)可以随时看我一眼。饭厅的另一头,我的书房里,吕翔在落子之余想必支棱着耳朵,而他和小弟下棋不发出任何声音噼噼啪啪的落子声不过是在给我和小彭的谈话断句。多么难以置信的误会呵,我所需要的不过是让他们离开,或者根本就没有来过。
  饭菜终于上桌以后,不论主客尊卑,一律狼吞虎咽起来。一阵风卷残云过后方意识到自己刚才狼与虎的吃相,于是争相放慢速度,放得比平日更慢,格外地慢。一面还自我解嘲道:“真是饿了,我中午只吃了一两饭。”或者,“阿姨烧的菜真好吃。茄子是先要用油煸一下吗?我得学两手。”我妈说:“不是我菜烧得好,这叫隔锅香。”她老人家已吃过一餐,这第二餐自然慢条斯理,很有风度。可我呢?中午根本就没来得及吃饭,可这会儿怎么也吃不下了呢?而且,恭维我妈之余也没有人夸我炖的鸡汤好喝,虽说那只可怜的裸体的小母鸡此刻只剩下一副骨头架了。
杀 猫(6)
  接下来商谈上楼顶看烟火的事。我正是以此为借口才说服小彭于节日之夜前往我家的。我告诉她,我住顶楼,六层。六层高的住宅楼并不少见,而且在我市,现阶段的民居建筑中风格一般如此。但我所在的这幢,四周没有其他楼房位于一个小公园和一片棚户区附近。揭开楼道顶上的盖板,架木梯上去,极目远眺,甚至能够看见市中心的入云大厦此乃我市的标志性建筑,有三十二层之高。可站在我们六层楼的楼顶上看它,也不过如此,好像它不过六层,或者我们所在的这幢住宅楼有三十二层之遥。虽说不过是一时的错觉,但也说明住宅楼的视野开阔。入云大厦尚且如此,入云大厦以下的市区那真如鸟瞰,灰蒙蒙的一片不分彼此,既远又平。
  这样一个得天独厚的所在,如果你没有可能登上入云大厦,这儿便是看烟火的首选了。况且我住六楼,进入楼顶的盖板的钥匙在我手里,梯子我也预备下了。不管别人是不是上楼顶看烟火,反正我是要去的。如此这般一通鸡皮癞脸的论说,我才在认识小彭三个月以后第一次说动她来我的住所作客。(在此之前我们一共见过三面。我持吕翔的字条去她的单位找她是第一次。我请客吃饭,当听说是在新开张的肯德基餐厅,又有吕翔作陪,小彭这才应邀前来,是第二次。第三次,在她家门口我们相遇了。于小彭纯粹是偶尔路遇,于我,则是转悠两天的结果。但见面的实际情形则更像一次路遇,我只是和小彭打了一个十分标准的招呼。)
  所以,无论目前的情况和我当初的设想有多么大的距离,烟火还是要看的。
  除我和小彭固定要上楼顶外,这时小弟亦举手报名。我不由地向吕翔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发现他正好也在看我。四目相对,立刻会意。吕翔对小弟说:“我们的那盘棋还没有走完呢。”
  我妈,当然不会要求上楼顶,爬高上低的不方便。“我还是留在家里看电视,电视里也有烟火。”她老人家说。“实在不行,你可以从窗户里看嘛。”我说,显然有些画蛇添足了。
  我也实在太得意了。就我和小彭上楼顶,没有别人。机会又来了,就像美丽的烟火将准时在天际开花结果一样地令人神往。
  八点差一刻,我和小彭动身离开我的套间。我向后看了最后的一眼。灯火通明的所在,吕翔和小弟在我的书房里继续对弈。我妈又回到了厨房,收拾洗涮。我领着小彭,终于抛弃了他们,抛弃了桌上的杯盘狼藉和家具于灯泡下的熠熠生辉。就像两个相约私奔的恋人,我们抛弃了往昔的生活,不无伤感也不无兴奋当然更多的是兴奋。未来从楼顶上召唤我们,并将报以如何绚丽的节日之夜啊!
  哐的一声,我带上房门永别了!我打开楼道里的灯。不用小彭帮忙我一人在十秒钟以内就架好了木梯。我们将掀开盖板,从那坟墓的开口处一直上升至群星。无论如何,这一过程(从木梯上升至楼顶)小彭得需要我的帮助。或者我从下面托着她的臀部,向上挺举。或者我先上,再从上面伸出双臂接住她的腋下。到底以何种方式上去的我已经忘记了。反正,我们在通往天堂的道路上第一次接触了。我以我匮乏的手接触了她的哪个部位难道就真的那么重要么?
  小彭依偎着我,一对潜在的恋人在自由的夜风中瑟瑟发抖了。她两鬓的发丝拂过我的脸颊,给我带来了某种相隔已久的关于护发素的回忆。我的耳边响起辞世多年的父亲的教导:“不可乘人之危!”何况小彭也已在为她的性命担忧。“我们会不会掉下去呀?我们离边缘还有多远?”为了我的父亲,就我而言并不打算把她的话作任何双关的解释。我只是搀扶着小彭,使她感到安全,而臂膀的肌肉也没有因为紧张而突然收缩。在如此宽松的状态中,我们相拥或相伴着向前走了尝试性的几步。
  “我看不见”,小彭说,举步维艰。
  可不是?我也看不见,但凭此地的生活经验我知道离平台的栏杆还有很远。“远着呢”,我说。但为了证明我的真诚便扶住对方立住不走了。待她的眼睛适应了黑暗,就会看出我所言不虚,我的居心善良。从入口处走出的两步不过使我们抵达了楼顶平台的中央,离四面的夜空均有二三十米之遥。
  然而小彭猛然把我推开了完全没有如此用力的必要。我的手贴着她的后腰,甚至比舞池里舞伴的动作还要柔和一倍。她把我推了个趔趄,跳向一边,继而在楼顶的平台上踱起步来。她一圈又一圈地绕着我旋转,和我的距离始终保持在六到七米,和楼顶边缘之间则有十几好米。总的来说她对坠楼的恐惧比对我的恐惧更甚,这就使我的心理稍稍得到些许平衡。如果说平台四周是无底深渊的话,它的中心不过是一口水井,二者利害的比较小彭想必了解得十分的清楚。当然她也有必要知道,这眼水井是可以任意活动的,犹如生根在流沙之上,因此倘若距离较近,眼睛就得须臾不离。
  为了她的平静和我自我辩白的需要,我干脆站定不动了,甚至也不再朝小彭看上哪怕任何正确的一眼。如此一来对方停止了第七圈转悠,和我面向同一个方向,观察起四周的夜空来(当然,我们都用眼睛的余光相互观察着)。
  远处的入云大厦被射灯染成红绿两色。一些白天隐蔽于城市污染中的建筑物此刻也被彩灯和霓虹灯管勾勒出了那自命不凡的轮廓。办公楼和百姓家的灯火更是灿烂如海。随后小彭随我把面孔转向西方,那里灯光稀疏,据说便是烟火即将腾空而起的地方。一片均匀的深蓝色中镶嵌着几颗标志性的暗星。我们面向它们,聆听着天意。
  在烟火升腾之前,我等来的却是本住宅楼内的邻居。不约而同,他们和我想到一块儿了上楼顶平台观看烟火总比从自家大小方向皆有限的窗户里看烟火,要舒服自在得多了。
杀 猫(7)
  通过楼顶的入口(我和小彭上来后盖板没有合上)我隐约听到楼道里一片嘈杂,接着,就有人顺着我架好的梯子爬上来了。在七点五十五分到八点的这五分钟里,上接下送,大呼小叫,从那光明的洞口持续不断地涌上来二三十个形体各异的黑影。他们带着热水瓶、小板凳,在安营扎寨之前开始了一场占领有利地形的混战。一时间呼儿唤女,相互攻讦,使平台上顿时乱作一团。
  也就是在这时,当我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再看小彭时她人已经不见了。不是说她已从平台上消失了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我的凝视下那唯一的入口一直是只进不出。当然小彭也不太可能从楼顶上纵身一跃。我的意思是她混同于二三十条或蹲或坐或站的黑影,使我一时无从辨认了。我并不想走到那些平素就缺少来往的邻居们的面前,一一检视过来。同样也不便直呼小彭其名,让他们(我令人敬畏邻居)好奇的童心被一个陌生的女人激起。我也不大想让邻居们知道我此刻确切的位置(在他们眼里我是那样的一个不可捉摸的怪物)。我的心思大约和小彭一样:作为一个黑影就没有必要突出于其他的黑影了。看来,我只能寄希望于烟火腾空,照亮平台上的每一张面孔(想必他们都一定在仰望这个发明火药所带来的奇迹)。但即便我发现了小彭那张被映照的面孔,这个夜晚对于我又有什么意义呢?
  然而我还是这样干了。当烟火真的从西边的天上升起时,我的目光却从平台的一角转向了观看烟火的人群。
  自始至终都是这样,我越是觉得无望(找到小彭的面孔)就越是专注于那些构成面孔的特征。这些具体的五官多么的非同一般啊!在烟火的照耀下短暂的阴影甚至令人感动。也许我发现了某些蛛丝马迹,不是小彭的脸但有她脸上的一些难以模仿的因素。在缤纷色彩的映衬下,有什么东西变得深奥难解了。恍惚之中我意识到那是小弟的圆脸,难道他和吕翔的那盘棋已经结束了?我开始相信吕翔的话,他的确是她的亲弟弟,此刻正代表他的姐姐站在观看烟火的位置上。一个令人迷惑的眼神伴随着一系列色彩的变幻从他或她的眼角飞来,被我那背向光明的眼窝吸收了。脚下的水泥平台一片金属般刺目的碧绿。那么她在哪儿?跳楼或者失足了?我的一片衣领上突然涌出一股她发丝上的香味。我停止在哪儿。有一幕在脑海里蓦然闪过,或许已经成为事实。
  我离开观看烟火的人群,顺着梯子下到楼道里。我用钥匙打开了居室的门,屋里所有的灯都亮着。一切收拾得井井有条,桌面和瓷器放射出炫目的白光。我妈在书房的沙发上仰躺着,发出轻微的鼾声。饭厅的另一头,卧室的门神秘地关闭着。我走过去轻轻推了一下,没有开。在门边站立片刻后由于觉得没有地方可去,我再次回到我妈身边。一盏台灯的照耀下,老人的脸令人吃惊的疲惫和苍老。作为儿子我能做的不过是从衣柜里取出一条毯子给她加上。这时我抬起头,终于看见了烟火,在窗户的一角缓缓起落。
烟 火(1)
  在丁市,生活在朋友们中间
  免于经济动物的伤害
  没有足以儆诫他人的奋斗史
  我只是来玩乐
  摘自《在丁市》
  到丁市的当天下午我就被莫名其妙地带到一个地方去吃饭。我们乘一辆中巴车前往,同行的人我大都不认识,反正都是去吃饭的。那辆中巴是谁弄来的我也不很清楚,那顿饭显然也不是为给我接风而准备的。我相信:在座的除于常军之外没有人知道我是下午刚到的,而且在此之前也没有来过丁市。除我之外的每个人对丁市似乎都很熟悉,对饭局很熟悉。给我的印象是:一到傍晚,晚餐时分,各种饭局就在这座城市里出现了。这样说吧:我的脚刚一踏上丁市的地面,就被卷入到一次饭局中去了。
  我们的车七拐八弯,吃饭的地方似乎很远。丁市灯火辉映的街道很快走完了,我们来到郊外。一段单调的高速公路。我们从一个岔口出去,上了一条土路。此刻似乎已经离开了丁市,我们来到一个类似于垃圾场的地方,窗外看不见灯光。幸而是一个晴朗的秋夜,星光映在灰白的泥地上。我们的车摇晃着,穿过了一个村庄或集镇。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这么偏僻的地方一定有它的道理。
  我们进了一个大门,车一直开进去。树木参天,阴气扑面,气氛与外面迥然不同。开始我以为是一个什么大院,看看不像。星光下的树影越发浓重,并且开始出现了灌木、藤蔓一类植物。车行的时间相当长,拐来拐去的。寂静中,只有我们这辆车发出的嗞嗞噪音。灯柱射在石头砌成的护栏上,松柏枝干的阴影一闪而过。于常军告诉我:这里便是著名的前湖国家公园了。我估计大门内的气温至少低于外面两度。
  转过一座小山,我们的车来到一处草坪上。在车灯的扫射下,草坪看上去平整而湿润。车停稳后我们躬身下去。远处有几块发亮的水面。再往前就是发暗的山影,长长的一溜,似乎把这里圈住了。这块地方真的不小,使我们的车和人显得孤零。另一个方向,大约是北吧?有一座小楼,门前设了几道回廊,檐下挂着灯笼和彩灯。看来那儿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饭局的所在。
  过来了一个人,既高又胖,和大家一一握手寒暄。于常军特意介绍了我。除我之外他们都是熟人,经常在一起见面的。胖子叫陆奇,我早就知道这个名字。十多年前他也写东西,我们的小说常常会出现在同一本刊物上。此刻陆奇抛开众人,对我说将来有钱了,要买一栋房子,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全都放满了书。他的意思是他拥有这些书,而那地方也只有他一个人能去。
  我不完全明白他为什么这样讲。也许有那么一层意思:为自己没有继续写作而解释。也许不过是对仍在写的人(比如我)的一种嘲弄。也难怪,他和我还能讲些什么呢?他的生意?那我可是一窍不通,而且也自卑得很。他名片上的头衔是总经理,也是今晚饭局的主人,正在干的那件事就是搞了一个山水度假村在此地,今晚正式开业。关于他,我能理解和知道的就这么多了。于常军等人问起陆奇的生意情况,我在一旁似懂非懂地听着。不过我也知道,陆奇能搞到这样一个美若仙境的地方,这么大的一块,没两下子是不行的。前湖公园里也就这一家,再无别人和对手。看来他的确玩大了,有很厉害的背景。
  奇怪的是陆奇一直没请我们进到里面去。我们耽搁在回廊上,坐着吸烟。置身于一个凉亭,旁边是流水和假山,由于饿着肚子,谁都无心观赏。我感到了秋夜的阵阵寒意,于是就翻过栏杆跳到假山石上去。潺潺溪水在我的脚下跳跃。我背对众人,拉开裤链撒了一泡尿。回来的时候陆奇已经不见了,他被人叫了进去。他另找了一个人来陪我们。又是握手、递名片,我被第二次作了介绍。于常军告诉对方我是一个作家。远没有上次幸运,此人没有写过小说,也不爱好文学,而且和在座的大多数人并不认识。大家说些生意上的事,以增进了解。我只穿了一条短裤,冷得直哆嗦,真是饥寒交迫。那人打着饱嗝,看来是陆奇的合伙人或副手,帮着招呼事情的。即便如此也忙得很,手提电话响了几次,还有腰间的尻机。还好他没有去回。后来还是被人叫走了,换了第三个人来招呼我们。这第三个按逻辑推论应没前两位重要。看来也如此,唯唯诺诺的,也没有人尻他。我们因此变得放肆起来。也难怪,都快饿昏了。于常军直截了当地问:“你们陆总怎么还不请我们进去啊?是不是山珍海味没有准备好?”
  第三个人连忙解释:“没想到陆总面子这么大,今天来的人多,四十桌全坐满了。”我们是最后来的,披星戴月赶到此地。“里面正在挪地方呢。”于常军问:“这么个地方能放下四十桌?”“挤一点喽,也是不能再加了。”
  我们打量起那张灯结彩的小楼来,真难以相信里面容纳了四十桌的客人。虽说有星点喧哗声传来,但与三四百号人的整体很不相称。别说里面的客人,就是小楼本身在这样的环境中也显得孤立。前面草坪上的二十几辆车分散得几乎看不太出来。这地方,的确太大了。要是放在市区的任何一个地方,还不显得风光和体面?当然啦,这里也有这里的风光和体面,甚至比热闹与喧哗更胜一筹呢!
  陆奇终于出来领我们进去,一面一迭声地抱歉、赔不是。他搭着我的肩膀对我说:“和那些个俗人在一起真没劲,纯属办事需要,场面上的应付”他没法子不如此,“还是和哥儿们在一起痛快,谈谈文化、文学什么的。改天吧,改天咱哥儿们开一桌,痛痛快快地侃一回。今儿就凑合着用一点,垫垫饥吧。”他说得声音很大,进到里面还在说。我生怕被那些“俗人”听见,为此担了一回心。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里面已经乱成一锅粥,烟雾缭绕、嘈杂一片。别说陆奇的声音不足以盖过众人的喧哗,就是被谁听见了,也没有人会去留心在意的。这里谁是主人已经很难说,就像陆奇也不完全知道究竟谁是他今天邀请的客人。
  我们这伙人一进去就被几桌瓜分完毕,受欢迎的程度就像是他们等待已久的一道菜。我好歹盯着于常军,我们被插入杯盘狼藉的一桌。邻人给我们斟酒,叫喊着热情好客的话。我们从寒冷的外面来,还没有完全适应,严肃、冷漠和端坐的姿态与他们的放纵形成了对照。过了一会儿大约又上了两道菜,我们才松弛下来,他们反倒不爱搭理我们了。酒精所产生的能量投向更热烈的中心此刻所有的人都起身举杯面向主桌上的贵宾。几个看似普通的人于是从烟雾中显露出来了。祝酒辞、吹捧、牛皮、幽默应有尽有,还有乡情直到此时我才发现:于普遍的混乱中有着某种一致而衡定的东西,就是他们的口音。他们都是松州人,来丁市闯天下,十多年过去大家都有所成就,而且连成一气成了气候了。这么一想,我就完全明白了。政府、司法、工商、城建部门都有他们的老乡,甚至新闻部门也有,如我的朋友于常军就在《丁市日报》总编办上班。仔细一想,他也是松州人呵!
烟 火(2)
  看来这里就我一个外乡人。尽管有于常军坐在我的身边,和我说话,我还是感到隔膜和孤单。一隔膜和孤单我就喜欢内省,一内省我就把事情绝对化了。我是这样一个人,有过分理性的毛病。比如此刻我就想:我来丁市就已经是到了异乡,没想到一下飞机就被不由分说地卷入到一次饭局中去,而那饭局上都是松州人。松州人在异乡他们的唐人街上,而我,可不就到了异乡的异乡了吗?这样的事不是有点奇怪吗?本指望丁市是来自天南海北人们的杂居地,我虽离乡背井但是去找朋友,幸许在混乱之中还能获得某种灵感呢。没想到我的朋友是一个松州人,他一下子就把我带到松州人的圈子里去了。这与我的本意不是有点相违背吗?不过,据此构思一篇小说也许有那么一点意思。有那么一点意思,于是我就不再感到失望。
  我在丁市又待了一周。一周后果然接到陆奇的电话,让我和于常军去赴宴。我想起上次的遭遇打算推辞。陆奇在电话里一再解释这次没有外人,都是一些搞文学的,或以前搞过,他们都知道我。他举了一两个人的名字,我确有所闻。陆奇又说:“这可是你在丁市的唯一市场,过了这一村就没那一店了。”我说:“我和老于商量商量再说。”
  放下电话后我开始议论陆奇的这种说法。我的意思是搞文学的更糟;况且,我在丁市也不想有什么市场。于常军笑了。他说:“市场并不一定要卖什么东西,而是站在那里受人尊敬,不至于遭到冷落。”他对上次前湖公园的饭局自有评论。我的尴尬和不适应不像我认为的那样是什么误入松州人的领地,举目无亲,而是,那些松州人都是做生意的或在政府部门工作与经济活动有关但对文学无知也没有任何兴趣。若换成一个文学聚会或沙龙,于常军认为我是不会嫌弃他们是松州人的。“这叫什么?这就叫市场。”我在文学圈子里有市场。我认为于常军说的有一定道理。
  “你再想想,人家撇开生意不做,特地招呼了一帮懂文学的朋友,来陪你,谈文学,给你面子、重要性和虚荣心的满足,给你制造一个市场,也真够意思的了。你还尽那么别扭。不是我说你的:真是不该,也不合时宜,不懂事。在丁市,一个作家算得了什么?你可不是过了这一村就没那一店了么?”
  于是我们又去了一趟前湖公园。
  这次的车是于常军他们报社的,沿途又拉了几个人上来,的确都爱文学,都知道我。我们热烈地攀谈,和上次的相对无言形成鲜明的对比。我的确感到舒适和愉快。可好景不长,我晕车了。也许是舒服得过分了。通常,越是高级的车我就越晕得厉害,何况今天他们又多拐了几个地方(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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