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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客-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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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卫国在暗中拧了她一把。她在暗中,把手朝阮卫国嘴巴的方向捂。
全车的人静静地听着车外的反应。
没有动静。
“再出声我负责。安静!”谁也没料到丁国庆会在暗中大吼一声。
“好吧,再有一点动静,我他妈的全给你们扔到悬崖下去。”司机停止了骂声。
大卡车的马达又轰轰地响起来了。这以后,不管路怎么不平,车怎么摇晃,车里再也听不到一点动静了。它像路上所有的东风牌货车一样,轰鸣着,在崎岖的山道上左一拐、右一绕地驶进了热带雨林。
热带雨林里的温度降下来许多。可由于车内密不透风,里面仍像蒸笼一样,坐在车里的人,几乎都已全部脱光。准备路上防寒用的毛衣成了擦汗的手巾。脱下来的上衣、长裤,都早已湿淋淋的了。豆大的汗珠从头上一直流到了脚底下。卫生纸被汗水一浸,加上人肉的压磨,几乎都成了壳状。车厢里的臭气能把人熏死,汗臭、狐臭、脚臭、嘴臭要不是他们不到几分钟就撕下那潮湿的卫生纸垫在脚下,留出一点空隙,让空气多少有些流通的话,缺氧、窒息一定会发生的。
黑暗是目前最不适应的,彼此呼出的热气都能喷到对方的脸上,身上,可就是看不清对方的脸。他们初次体会到黑的可怕,黑得你辨不出方向,黑得使人头昏耳鸣,黑得叫你自己做了什么事都不知道,黑得你吃了哑巴亏还不能吱声。
水仙就尝到了这个滋味儿。她的两个饱满的乳房,被一边一只大手紧攥着。她咬着嘴唇,不躲闪,也不吭声。她心里恨透了阮卫国,那玩艺不中用还总犯劲。可是一想,昨晚上虽然他那东西硬是不起,可一夜也折腾了好几回呀,还能?不会吧。可不是他又是谁呢?她试着摸了摸攥着自己乳房的两只手,不像是一个人的。一只手的手指很细,一只手的手指很胖。她心里有数了。她使劲往开掰,可掰了半天,没有掰开,还弄得乳房很痛。她不敢吵,不敢叫,心想,等下了车,跟你们两个三八蛋再算帐。可过了一会儿,那只胖呼呼的手松开了乳房,顺着肚子上的汗水往下滑。她真地气极了,心里在骂二肥,这个狗杂种,也太拿老娘不当人看了。她按住这只胖手用足了劲就捏。可那胖手指上有个金属的东西,硌得她骨节生疼生疼的,疼得她差点叫出来。
她顾不了太多了,朝着二肥脸的方向就是一拳,正好打在二肥的左眼框上。只听得二肥用鼻子很重地“嗯”了一声。
孟腊,这个四万多人的小镇,在中老边界的位置极为重要,这个县是中国这边的最后一道边关。当这辆载着不寻常货物的卡车到达这里的时候,这个富裕的小县城正值霓虹闪烁、灯红酒绿的时刻。
他们全体下了车。二肥以为已经到了国外,看见这花花绿绿的世界,揉着双眼,伸伸胳膊,放松地说:“这回可该我舒服舒服了。”
爱尼人用钢刀背拍了一下他的大脑壳,又向他摆了摆手。
他们不能在孟腊休息吃饭。他们必须马不停蹄,空着肚子改成徒步西行,沿着小路去尚勇。在尚勇茶场附近有个爱尼族山寨。这个寨子离驻守在294碑的六连,还有六公里。再爬过一座小山,穿过一片热带雨林,绕过六连的驻地么贡,预计明日清晨才可真正进入老挝境内的么丁。这一段路程,没有那个不怎么讲话的爱尼人指引,就算你有天大的本领,也不可能到达目的地。深夜三点左右,他们到了尚勇茶场边上的一个小山寨。这个山寨实在是小,黑漆漆的,有几间看不清的房子,但只有一户人家点着明亮的灯。
“奇怪,这里还会有电。”水仙在进村时惊奇地说。
“废话,附近还有电网呢!”阿六在嘲笑她的无知。
他们一伙走进了亮着灯的那个大房子。房子里不仅有电,还有日本产的电视机、本田牌的摩托车、美国新式的录像机,看起来比大城市的家电设备还阔气。
那个爱尼族人就像到了自己的家,似乎对周围的一切都很熟悉。他到门口拍了两下手,不一会,热饭炒菜就端进来了。端饭菜的是两位小姑娘。那个爱尼人对她俩不太客气,对她俩说了两句听不懂的话。两个小姑娘跪在地上,热情地给他们又端饭,又倒茶。
这些人饿得早已受不了了。端起饭碗,围在灯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这是咱们在中国吃的最后一顿饭了吧?”彩凤问曾明。
“对,最后的晚餐。”曾明意味深长地感叹着。
“少说话!”爱尼人突然发起了火。他把迫击炮式的竹水烟筒,重重地往地上磕。
二肥呼噜呼噜地正往肚子里装饭。他那两只肥肥的大手,在灯下动作利落、轻快敏捷。
水仙看着他的一双肥手,又望了望他脸上的乌青块,心里直纳闷。他手上没有什么金属,怎么会硌得我那么疼?她又去看阿六的手,这回全明白了。阿六的无名指戴着一个赤金的大戒指,在灯影下忽明忽暗。可她仍然解不开扣,二肥子白挨了打,怎么也不吱声?”是缺、是傻、是呆?
出发之前,要轮流上厕所,水仙和彩凤一块儿。她笑着对彩凤说:“你说这天底下哪儿有二肥这么缺的人。白天在车上我打了他一拳,眼眶子都打黑了,可他一点儿也不抱怨。”
“你才傻呢?”彩凤说:“他心里有短。”
“啥短?”
“黑咕隆咚的,他亲完了我的脖子,就亲我的脸,臭哄哄,汗泥泥的。我又不敢叫,他拱上来就要亲我嘴。正赶上你那一拳,他到现在还一直以为是我打的他。”
出门前,曾明非常懂礼貌,对着帮助作饭的小姑娘说了声“谢谢你们。”又伸出手说了声:“再见。”
“等一下。”水仙却握住了他的手,摸了摸那又细又长的手指头,低声说:“先握握我的手吧。怎么,不想再摸摸了。”
曾明的脸腾地一下红到了脖梗子。
阮卫国骂了一声水仙:“骚货,你这是干什么呀。”
他们的吵嘴又被爱尼人拦下了,然后他向丁国庆伸出了大拇指。
一路上丁国庆还是一句话没有,可他却在不停地想。闷罐车里的他,在不停地想阿芳,现在他又想起了阿芳肚子里的小宝贝。他自己吃点苦不算什么。他一心惦记着到了美国挣了钱,买两张最好的飞机票,让阿芳他们娘儿俩舒舒服服地到美国,高高兴兴地过日子。他要让阿芳继续上大学,去做她最喜欢做的事,欣赏音乐、舞蹈、文学
“走!谁也不许再说一句话。”爱尼人怪声怪气地发着命令。
后半夜天不仅凉快下来,甚至使人感到有点儿冷。漆黑的夜幕上,点缀着几颗小繁星。一行人齐刷刷地跟着那个爱尼人往前走,稀里糊涂地往南行。他们每个人都捏着一把汗,因为前面的路不知是死还是活,好象命运都紧紧地系在了那个爱尼人踢踢踏踏的拖鞋声上。
这里的小径,他太熟了。他有时候像条狗,横穿大路时,停下来闻一闻;有时又像只鹿,在前面蹦蹦跳跳地向前行。有时大伙儿见他一弯腰,也学他的样儿噗地一声就趴下,不管身下有没有泥坑或石块。有时候他看见哨卡的灯光直着往这边扫射,他会突然停住脚,蹲下,并叫每个人都学他的样儿原地不动。
他们要穿过的那片热带雨林,比起真正的原始雨林那简直就是条小树趟,总宽不到一公里。这里是整个中老边界上最薄弱的一个地带,也是离哨卡最近的地方。
来到离哨卡最近的一个地点,爱尼人示意大家匍匐爬行。聚光灯在不住地往他这一带扫射。他们前胸贴着地面,屏住呼吸,静得几乎只能听到毒蛇穿草的响声。
忽然,他们听到一阵“叽叽咯咯”的女人笑声。悄悄抬头,望见哨卡岗楼的灯光底下,战士们正与两个女孩儿在说笑。水仙眼明,反应快,她一下就认出了是给他们端饭的那两个小姑娘。“走!快走。”爱尼人的命令,简洁果断。一伙人一眨眼就钻进了那片热带雨林。
这片热带雨林仍在中国境内,任何人都不怀疑它比通上电的铁丝网还厉害。里边是树连着藤,藤连着根,根缠着地,地又盘着筋。这哪里叫树林,这是一层毯,是绿天绿地连着的绿色巨毯。树与树根不是一个个个体,分明就是一大片树,一大片很。这树与树,根与根,一片片直连到天边。
雨林里边的黑就不必说了,潮湿、泥泞、湿热、怪味,还有数也数不尽的热带昆虫,和摘也摘不清的板根草本,真让人无处下脚。
幸亏他们有爱尼人带路,幸亏这条路是原来就有,不然,他们不可能迈出一步。说这是路,也不叫路。三天没人走,野藤准把它封住。大伙这才明白,爱尼人为什么要带上一把刀。原来他得不断地劈藤、砍筋。
值得庆幸的是,这块雨林不足一公里,可这也足足用了两个半小时才走到尽头。
出了雨林,他们相互对看,谁也认不得谁了。脸上的泥,头发上的叶,浑身上下全是绿。七个人都变成了一个模样,看不出是男还是女。
天亮了,太阳徐徐地升起。他们已经跨进了老挝境内,个个心中充满无限的欢喜。
“等一下,我还得回去。”二肥说着把录音机递给了曾明,提着裤子又往回跑。
“回来,你想干啥?”阮卫国喊住他。
“拉泡屎。”
“就在这儿拉,没人爱看你。”水仙也笑起来。
“不拉这边,拉那边。”二肥边跑边回答。
“为啥?”
“肥水不流外人田。”
大伙笑得前仰后合。爱尼人擦干净头上的泥和汗,把钢刀也插到了腰里边。也许是出了雨林感到一阵轻松,想舒舒几天积下来的紧迫感,他用双手做成了喇叭状,扯开了嗓门儿唱上了:
“打起铜鼓,三跺脚;不会跳舞,来对歌。
阿苏那个角角,西苏那个包包。”
“多好听,多质朴哇。这是有名的爱尼族民歌,叫《三跺脚》。”曾明不愧是个文化人,他得意地向大伙解释着。
话音未落,忽听对面山上飘出来个女人的对歌声:
“牙膏、牙刷、肥皂盒,整个娃娃你背着。
阿苏那个包包,西苏那个角角。”
“这才是原始的文明,高雅的象征,我要把它录下来。”曾明开始激动了。
“少扯蛋。快听,他又要唱了。”水仙不愿叫曾明插嘴。
站在身边的爱尼人,听到了山那边老相好的对歌,这才认真地亮出了他的嗓子。
“哪里有酒,哪里喝;哪里有水哪里过。
黄苞结果一窝箩,到处留下那日X窝。”
对面山头的那个女人又唱道:
“哪里有石,哪里坐;哪里有竹哪里活。
妹妹X水流成河,哥哥为啥还等着。”
水仙听完大笑不止,指着正在录音的曾明说:“这可真文明,这可真高雅。”
二肥扎着裤子,跑过来问:“啥呀?咋那热闹?”
“你问他吧。”水仙笑弯了腰,指指曾明。
二肥一看,他正拿着他的录音机在录音,急得涨红了脸:“妈的!你把我那盘原装录音带给毁了。那是《血染的风采》。我操你妈的。”
10
曼哈顿以西的百老汇,是纽约最繁华的闹区。确切地讲,这里应是全球最热闹、最繁华、最富有、最现代化的地方。以RADIOCITY(无线电城)为界,往东是美国文化的所在地,时下正上演着轰动整个西方的百老汇经久不衰的剧目THE KING ANDI (国王和我)、THE CATS(猫群)、THE PHANTOM OF OPERA(歌剧幽灵);往西都是美国金融所在地。这里不像那条窄小的华尔街上的建筑,细长的尖顶楼里,层层楼里忙的都是期货和股票。这一带最具现代建筑的特色。几十层上百层的高楼大厦,都是钢架玻璃结构,那明亮的茶色玻璃,映着头上的风和云,使人头昏目眩,醉迷迷地觉得自己处在了另一个世界。
这些大楼的第一层,云集着来自世界各地的银行家和各大财团。他们抢滩夺地,把剩余的利润统统灌进这片地皮。无线电城的对面,就是日本的住友银行,它的南侧是美国的花旗银行,德国的“燕沙”处在北端,瑞士国家银行紧靠着“花旗”。
郝仁一个人在这儿逛荡有一个时辰了。他脸上的神色焦急不安,兜里揣着取钱卡在瑞士银行的大厅里转悠。他想问那笔款子到了没有,又想问这钱怎么提取,可又不会讲英文。他观察了一会儿,认准了几个像是在取钱的人,就排队站了进去。取钱机工作的速度很快。不到三二分钟,就轮到他了。他站在机器前,看了半天不知按哪些键。想问一问身边的人吧,又不知怎么问,急得他浑身出了一层虚汗。这时他才真正地意识到,想在纽约施展永乐县的那一套,没门。无奈,他溜出了大厅。他擦了擦汗,望着街上形形色色的人。忽然,他看到了一个公共电话厅,就向那里走去。可没走几步又停住了。他点上一支烟,思索着应该怎么办。斯迪文今晨去了曼谷。临走时桌上留下一个电话号码,叫他有什么事可以问继红。找她问问行不行呢?自打来纽约,他一直对继红留个心眼。他觉得,继红表面看着天真,实际上她是个小猴精。转帐取钱的事最好是自己一个人干,就是斯迪文,也不能让他知道任何底情。郝家有钱恐怕就林姐一个人知道。因为,这笔巨款就是林姐帮他父亲开的账号,存在瑞士的。当然,什么时候取钱,什么时候查一下款数的总额,不见得非在今天。可今天又是最好的时机。斯迪文已出国,不然他的行动好象总有人在跟踪。想不到取钱倒成了一件难办的事,最大的困难是看不懂也说不清。
郝仁看了看大街上的行人,也有个别的是黄种人。但他们不仅行为作派已成了美国样,嘴里讲的更都是流利的英文。再说,他也不可能傻到去求行人来帮助。他在想.有朝一日,我的英文早晚也会讲得那么流利。可现在呢?现在怎么办?
郝仁猛地把烟头一扔,快步走向电话亭。他不能这么干等。他不信邪,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能把他怎么样。要是连这点儿事都怕的话,今后还能成什么大气候。他主意已定,打电话,找继红。
看来继红根本就不用找,她的车子就停在马路对面,她正坐在车里,带着墨镜,嚼着口香糖,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她看到郝仁走进电话亭,她就把手按在了车里的电话听筒上。铃声一直响了好几下,她才慢慢拿起来,装着刚刚睡醒:“HELLO (谁呀)?”
“是我,我是郝仁。”
“这么早,我还没睡醒呢。”
“啊?快十点了。”
“什么事呀?”
“我想求你帮个忙,我急着要点钱用。”
“行,我借给你,要几百?还是”
“不不,不是这意思,我要去银行取。”
“你意思是,要我来接你。”
“不用,我已经在银行这里了。”
“那帮什么忙?”继红装作很不解。
“帮求你我不懂怎么取钱。”
“噢。我20分钟后到。你在哪个银行?”
“在第六大道,瑞士银行。”
“好吧,再见。”
继红放下了电话,立即拨了林姐的号码。
“林姐,正像你说的,他去了瑞士银行,要取钱。”
“不只是取,主要是查。这小子以为我是在骗他爸爸。你一定要帮他查,但要记住,装出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是,林姐,我会的。”
“别大意,继红。我下午一点的飞机,家里的一切”
“放心吧,林姐。”
继红帮助郝仁先查了帐号上的总数,并教他按哪个键是TO-TAI,(总数)。取了钱后,从机器里吐出来一张单子。她又一五一十地告诉他,用掉了多少,还剩多少。
继红在帮他取钱的时候,心里有点疑惑,他哪来那么多钱?而且他取出的数目太大了,以至于都超出了一次从机器里取钱的限额。
“你得分几次取。”继红指着取款机上的指示说;
“哟,那又得麻烦你了。”
“没关系。”继红说是没关系,可心里一直在算计他取这么多钱的用处。在取这么多钱这点上,林姐没有估计对。继红带他上了自己的车以后,看了看表说:“我还有时间,你想去哪儿?”
“你这车子真漂亮,一定很贵吧?”郝仁转了个话题。
“你今天取出的钱,如果买车,能比这辆好上几倍。”继红说着,往嘴里扔了块泡泡糖。这是她的习惯,一到高度紧张时,她的嘴里就爱嚼东西。
“是吗?能买什么牌子的?”
“BENZ(奔驰)。”
“奔”郝仁一时嘴里打不过弯来。
“要我带你去看车吗?”
“不不,我还没考驾驶执照呢。”
“那你取这么多钱干什么用?”
“啊,请你玩,请你吃饭,请你”
“嚯,你可真大方。”
“你帮了我那么多忙,我做兄长的哪能不讲个情意。钱是大伙花的,不然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用。”
“够义气。”
“继红,你想吃什么,去哪儿玩,你说吧。”
继红吹破了一个大泡泡,心里有了主意。她点了点头,说了声;“你晕车吗?”“不晕。”继红右脚一踩油门,那辆红色坤式雪福来跑车,飞出了城外。
从纽约到巴黎,乘协和式飞机,节省了很多时间。林姐和李云飞快步走出那欧洲人引为骄傲的戴高乐机场。林姐今天打扮得很时髦,眼圈眉线比以前画得重了,还换了一种比较鲜嫩的口红。银灰色貂皮大衣里,裹着一套弹性极强的紧身红色羊绒衫。小牛皮黑色高级质地的超短裙下,亮出多半条修长的大腿。大腿上的肉色丝袜是极讲究的名牌货。脚上的那双鞋,是法国的。她不习惯身上佩饰很多珠宝,但她喜欢纯正的钻石耳环和戒指。
“我简直认不出你了。”李云飞笑着对她说。
“是丑了,还是美啦?”林姐问。
“那还用说吗,你没看见周围这些男士的眼睛,都成狼了。”
“是看我吗?”
“那还有谁。”
自打上个月,林姐从福建回来,她的确有很大的变化。一个人在镜子前面的时间比以前多了。不仅改变了以前所用的化妆品,在穿戴上也比以前显得年轻了许多。虽然她眼下已经三十开外,可在精神和气质上,看起来仍然象二十六七。
“你变了。”李云飞说着,为她打开自己的高级轿车的车门。
“就盼着你能有这样的评论。”她坐进来后说。
“什么评论?”
“变了。变,总比老是一个样子强。”林姐拉下挡光板,照着小镜子,接着说:“云飞,你说,我是朝什么方向变。”
“艳丽。”
“胡说。”
“雍容华贵。”
“真讨厌。”
李云飞点着了发动机,上了路。他看了一眼仍在照镜子的林姐说:“你喜欢听什么,年轻?”
“这还差不多。”林姐把挡光板推上去后说:“云飞,我这样真地显得年轻吗?”
“当然。真心话,少说也得年轻十来岁。”
林姐没有回答,满意地笑起来。
李云飞驾驶得很快,三转两拐就跑出了机场,飞上了高速公路。
“我没机会啦?”李云飞问完,点燃了一只烟。
“没了,彻底没了。”
“我懂。是丁建军,不,丁国庆。他什么时候到?”
“就这几天吧。”
李云飞点了点头,不作声了。长期以来,他对林姐的追求是公开的,林姐对她的拒绝也从来就是毫不隐讳的。李云飞的个人生活,林姐了解得很清楚,从不对他干涉,更不劝阻。十几年的光阴,他换过三次太太。第一个是在仰光,一个有钱的寡妇,看上了他的油画,欣赏他的才能,没多久就结婚了。她出钱,把他送到法国学习美术。没过一年,又与一位在巴黎的女画家恋上了,和前一个离了婚。可在同女画家同居的时候,又勾搭上了一位商人的太太。等他真地发家了,把女人又都给甩了,过起了独身的生活。林姐和他在生意上合作得很默契,在个人生活问题上,同他却保持着相当远的距离。尽管李云飞对她的追求算是狂轰乱炸型,可她一直坚守着自己的阵地。
昨天在电话里,当李云飞听到,林姐说她已决定敞开心扉,准备迎接丁建军的弟弟丁国庆时,开始是有些发蒙,思前想后又非常理解了。他当然愿意看到她生活的幸福,结束她长久的单身生活,更愿意看到林姐在纽约的事业,多一个强有力的帮手。
“你甭担心,年龄不是个障碍。”过了好久,李云飞说。
“当然,我从来没觉得这是个问题,我相当自信。”
“这就好。”
汽车穿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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