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平淡生活 -海岩 著-第2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保姆回答:“没有,就是我一个人在家,后来丁优就回来了。
“她回家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那时候大约是几点钟?”
“我在卫生间。我听到她开门进来,听到她的脚步声,很轻很轻的。后来我从卫生间出来,看见她从孩子那边走过来。那时候大概是下午两三点钟吧。”
“被告人进屋后,多长时间你才从卫生间里出来的?”
“大概五六分钟总有的,那天我肚子不适宜。”
“你从卫生间出来看到被告人,被告人的表情怎么样?”
“很尴尬的,跟我打了个招呼就急急忙忙上楼了。后来我听到孩子又哭了,本来睡得好好的,可她一回来孩子又哭了。我过去一看,又在吐。到了傍晚又是发起烧来了,送到医院就没救了。”
检察官转脸面向法官,踌躇满志地微微颔首,表示:“我提问完了。”
法官的目光移向梅肖英,问道:“辩护人要求提问吗?”
梅肖英举了一下右手,表示有话要问。她的问话在我最初听来,并无任何惊人之处,也无多少奥妙可言。
“证人。”梅肖英问:“孩子第一次中毒前,当时你送完衣服从楼下回来,你第一眼看到被告人时,你在什么位置?”
“我一进家门就看见她了,因为孩子在哭,所以我一回家就往孩子的房间那边看,就看见她了。”
“你第一眼看见被告人时,被告人在什么位置?”
“她好像是刚从孩子屋里出来么,我看见她的时候她就在孩子的屋门口。”
“孩子第二次中毒前,你第一眼看见被告人时,被告人在什么位置?”
“也是在那边,在孩子房间那边。”
“具体是在哪里,是在孩子屋里,还是屋外?”
“好像在门口吧,刚刚从屋里走出来的样子。”
“证人,你说她好像是刚刚从孩子屋里出来,好像,是什么意思?”
保姆一下愣了,接不上话。梅肖英接下去问:“好像,是不是说她从孩子屋里走出来,只是你的感觉,是你的推断。你感觉她是刚刚从孩子的屋里走出来的,对吗?”
“她就是从孩子屋里出来嘛,要不她站在那里做什么。你去我们家里看了就晓得了,孩子住的屋子外面就是一个空走廊,旁边没有其它房间的。她要不去孩子屋里面,站在那里做什么!”
梅肖英马上接了她的话:“对,你说得没错。孩子的屋外是一条空着的走廊,这条走廊约一米宽,二点一米长。走廊的出口与整套公寓的大门成十五度角,在大门的位置根本看不见孩子的屋门,只有穿过四分之三的客厅,也就是说,要从大门朝那条走廊的方向走五至六米远,才能看到孩子房间右侧的门框。我向这幢公寓的开发商索要了这套房子的平面图纸,我还去这幢公寓相同户型的一套待租的房子实地测量了一下,我手里这份房屋平面图请证人看一下,是不是和你家的户型完全一样。”
经审判长许可,法庭工作人员从梅肖英手中接过图纸,递到保姆手上。保姆对图纸这种东西显然有些陌生,端详半天似乎找不着方向。审判长连问了两遍,她才含糊地点头。
“差不多吧,和我们家差不多。”
梅肖英接下来替那保姆做了结论:“证人,你刚才说孩子第一次中毒前你到楼下送衣服,回来后刚一进门就看见被告人了。你又说被告人当时站在孩子房间的门口,而你当时的位置,即便是你那时已经走到了客厅的中央,你都不可能看到孩子的屋门。孩子第二次中毒之前,你是从卫生间一出来就看到被告人了,而在这套公寓一层卫生间的门口,你就更不可能直接看到孩子的屋门。也就是说,你认为被告人是从孩子屋里走出来的,只是你的感觉,只是你的推断,或者说,只是一种猜测,是不是?”
保姆结巴了一下,似乎被这种文字游戏弄得有些乱了,以为有什么陷阱,不免出语踌躇。但她最后还是答道:“啊,我就是感觉她刚从屋里出来么,不然孩子怎么会哭。她不碰孩子孩子很少很少哭的。”
保姆的声音虽大,但气势已露出些勉强,露出色厉内在的败相。梅肖英机智地并不恋战,并未穷追猛打,甚至没有给保姆继续说下去的半点缝隙,便用斩钉截铁的语调向法官示意:“辩护人的问题问完了。”使保姆意犹未尽的争辩被戛然而止。
梅肖英的提问显然让两位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发觉自己也有一根软助,我看到他们神色凝重地交头接耳,紧张地讨论应变的对策。接下来又有几项证据和鉴定呈堂公示,但公诉人和辩护人均未多加置评,在法庭进入辩论程序之前,一切都进行得波澜不惊。
法庭辩论照例先由检察官做出支持公诉的发言,口气虽慷慨激昂,但内容多属重复。主要强调被告人因为自己的个人利益而残忍地杀害儿童,并且一次不成又来二次,可见毫无人性,社会影响恶劣,主观恶性极大,要求法庭依法从重惩处,以保护儿童,伸张正义。在公诉人发言之后,辩护人梅肖英做了辩护发言,同样咄咄不让,列举公诉人提供的人证物证,逐一加以分析评判,认为所有这些证词和鉴定,均无法绝对证明被告人肯定犯有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罪名,因此,依据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之法律原则,要求法庭依法宣布被告人无罪。
梅肖英为自己的分析排列了如下顺序:第一、公安机关在被告人丁优的住处搜出的丰田汽车防冻液,因被告人确有正常用途而不能作为被告人用其毒杀儿童的定案物证。被告人那一阵正在学习汽车驾驶,使用的正是一辆丰田汽车。那桶防冻液原来放置于汽车的后备箱中,因汽车刹车和转弯时总是发出晃动,因而被被告人取出,存放于储物间内。公诉人没有提出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被害儿童血液里的乙二醇毒素,肯定源自这桶防冻液中。第二、被告人自我描述的关于被害人两次中毒发病前的情形,情节合理,逻辑畅通,公诉方的证据无法得出其不能成立的结论。按照被告人的说法,被害人第一次中毒发作前,保姆下楼去送衣服,被告人在楼上听到被害人不停啼哭,遂下楼前去察看。看到被害人的屋门大敞,被害人独自躺在床上,被告人因担心引发被害人对她的恐惧反应,故而未敢进屋。控方证人的证词中说被告人好像从屋里走出,应属个人主观的猜测,并非亲眼所见的事实。被害人第二次中毒发作之前,被告人回到住处,因为想请证人帮她找出她用的一只皮箱,故而去被害人房间门口探望,见证人不在屋内随即退回,并未进屋。而现场的房屋平面结构也证明证人两次见到被告人的位置,均无法看到被告人是否从被害人屋内走出。第三、公安机关在对证人钱志富的询问笔录中,钱志富只说了他在何年何月何日何时,用自己的汽车载被告人去了案发现场,并没有看到被告人在案发现场做了什么。而被告人在接受公安机关审讯时,已经说明自己因与凌信诚的关系发生一些问题而准备回老家仙泉,走前回到凌信诚家来取自己的东西,可见,被告人是有正当理由进入案发现场的。对钱志富的询问笔录只能证明被告人曾经进入案发现场,不能证明其确有投毒行为。第四,爱博医院提供的血液化验证明只能证明被害人死于血液中乙二醇类有毒物质过量,也不能证明就是被告人有意投毒致死。第五、姜帆等若干证人关于被告人与被害人关系紧张,被害人不能接受被告人的证词,可以证明被告人存在犯罪动机,但不能证明被告人已经犯罪的事实。
综上所述,尽管被告人具备了犯罪的时间,具备了犯罪的动机,具备了犯罪的工具,但没有任何一项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确实实施了起诉书中所指明的犯罪。
因此对被告人的指控是不能认定的,是不能成立的。
梅肖英的辩护发言,洋洋洒洒,滔滔不绝,让旁听席上的听众,全都鸦雀无声。
辩护发言结束之后,检察官再次要求发言,进行辩论。但检察官的二次发言并未提出新的观点和新的证据,只是强调虽然没有被告人投毒的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客观真实,非常充分,互相印证,来源合法,已然形成了一条连续完整的证据锁链,完全可以据此认定被告人犯下十恶不赦的滔天罪行,法庭应予采信。而且公安机关在调查中,未发现除被告人之外的任何人,具备全部犯案条件,所以真正的罪犯非被告人莫属。针对公诉人的坚定抗辩,梅肖英的回答极其简洁:没错,你们的证据非常充分,来源也很合法,可惜没有一条确凿!
审判长见双方辩论的内容已无新意,适时地宣布辩论结束。宣判前的最后一道程序,是被告人自己的最后陈述。
当审判长把优优的这项法定权利告之她时,优优很长时间没有出声,以致审判长再三发问:“被告人丁优,根据法律规定,你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你要陈述吗?”直到审判长问出:“被告人丁优,我最后问你一遍,你是否放弃最后陈述的权利”时,丁优的嗓子才沙哑地发出声音。
“我,我不知道说什么。我没有害那个孩子。但我对不起信诚,我对不起他的父母,如果是老天爷让我这样来赎罪,那你们,你们怎么判我都行。”
优优说到这里,声音有些哽咽,审判长以为她陈述完了,刚要开口说话,不料优优哽咽的声音接着响起:“我惟一舍不得的,是我的大姐,还有还有我爱的人!”
审判长不知是否出于侧隐之心,沉默了很长时间,让全部听众,都在寂静中听到了优优压抑的啜泣。
也听到了旁听席上,优优大姐的啜泣。
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审判长和公诉人、辩护人等—一退场,优优也被带下去了。大部分听众没有离座,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气氛中,沉浸在不知所措的矛盾的心情中。无论心情还是气氛,都表现在一片低声的议论和争执中
半小时后,法庭再次开庭。台上台下,所有人都按原位依次人席,庄严就座。
最后一个登堂入室的仍然是审判长和她的助手,当审判大厅安静下来之后,审判长起立,别无罗嗦,当庭宣布:根据人民检察院刚刚提出的建议,因本案证据不全,需要补充侦查,因此经合议庭研究决定,本案延期审理,暂时休庭!
27
在法庭宣布暂时休庭的当天下午,我从周月口中得知,检察院已将此案发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做出补充侦查。当天晚上周月依我请求,带上梅肖英一起,与凌信诚见了一面。因为需要回避本案的控方证人——凌信诚的保姆和司机老杨,所以见面不便安排在凌家进行。又因为涉及优优及乖乖的生死之事,话题沉重也不宜到酒吧餐馆这类地方被周围的热闹干扰。所以凌信诚依我的建议,在长城饭店租下一间套房,作为此次会晤的地点。
这次会晤在我心中的感觉难免有种宿命的味道,令人感叹命运真大而天下太小。
优优生活中两个最重要的男人,竟不知不觉,走进同一个房间,促膝于同一个夜晚。
一个是优优深爱的人,一个是深爱优优的人,为了优优的真相与生死,坐在同一盏灯下,经历同一种心情。尽管,他们谁也不解优优对他们的真情实感。
会晤的主谈者并不是这两个男人,而优优的辩护律师,这个晚上惟一的女性小梅。她向凌信诚大意叙述了庭审的过程,包括检察官的发言和她的发言,包括在法庭上出示的种种物证、宣读的鉴定和证词,以及证人现场的证言。这些在法庭上激烈交锋质证了整整一上午的纷繁内容,在梅肖英的口中,被梳理得井井有条简明扼要,既无罗嗦重复,也无半点遗漏。庭审各方的观点以及最后的结果,说得清晰了然。在凌信诚的要求下,她连续两次完整复述了优优的“最后陈述”,我又做了少许补充和形容。我们的介绍让凌情诚双目含泪,呼吸起伏,但不知他的难以自持,有多少是为了儿子,有几分是为了优优。
我说:“信诚,情况就是这样了。今天梅律师的辩护非常成功,也非常客观。
既没有肯定优优并未犯罪,也指出公诉方的证据并不足以认定犯罪。按法律规定,证据不足就不能凭分析猜测定人罪名。所以检察院主动建议补充侦查延期审理,无论对死去的孩子还是对活着的优优,这样安排都是好事。为了孩子不致死不瞑目,也为了优优不致蒙受不白之冤,这事由公安机关重新慎重调查一下,是件好事。”
凌信诚低头不语,默默听着。良久他才抬头,目视小梅。他问:“梅律师,你能如实告诉我吗,按你的判断,杀我儿子的,到底是不是优优。”
梅肖英面有难色,犹疑片刻,似是无法确言。她说:“作为她的律师,我希望不是优优。”
凌信诚说:“我想知道的,不光是你的希望”
梅肖英善解其意地接着说道:“以我主观的感觉,不象是优优。可我不能拿主观感觉当作客观的判断。既然目前的证据不能认定优优,那么按照法律的原则,不能认定的罪名,应以无罪对待。”
我看到了,梅肖英的“无罪”二字,让凌信诚聆听的目光,投射出瞬间的希望。
但梅肖英接着说道:“当然,目前的证据也远远不能断定丁优无罪。”这一句客观的分析,又令他的双眼,蒙上一层迷茫。他茫然地听完了梅肖英完整的解释:“我们要求判定丁优无罪,只是要求法庭尊重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的法理原则,如此而已。”
凌信诚的表情,似懂未懂,他继续问道:“那,我该怎么办呢?”见我们谁也回答不出,他不由喃喃自语:“如果优优真的杀了我的乖乖,真的和我有灭子之仇,那就是命运在罚我,是上帝不想让我好好活着”mpanel(1);
梅肖英看看坐在身边的周月,又看了看我,目光最后落到凌信诚脸上。她用律师特有的理智,循循善诱地劝道:“如果公诉方找不到确凿的证据,那么法院只能判她无罪。如果法院判她无罪,你就应该相信法律,相信丁优。”
那天晚上的会晤,就在这样的结论中结束。在送走周月和小梅之后,凌信诚向我问道:“这位律师为优优辩护,费用是由谁出的?她和优优是早就认识的吗?”
我做了简单解释:“她是周月帮优优请的。优优以前在医院照顾周月,他们又是仙泉同乡,所以周月自愿帮忙。”
凌信诚疑问:“那就是说,律师费是那个周月出的?他只是一个民警,会有那么多钱吗?”
我摊开两手,表示对这场官司的费用收付,不甚清楚,“也许吧,也许梅肖英是看在周月的面上,免费对优优提供法律援助。钱的事我没问太多。”
凌信诚马上表示:“那你去告诉律师,让她多用点心思,她的辩护费用,全部由我来出。多少都行,由我来出。”
我略想一下,婉言劝道:“我看,既然小梅已经承担了辩护,钱的事索性以后再说。因为这个案子的被害人是你儿子,你是原告,如果为被告出钱,恐怕会遭人议论。不如等优优被判无罪以后,你再给小梅周月一点补偿,这样对外比较好讲。”
凌信试听了,不再坚持出钱。在这最后的话题谈完之后,我们也互相告别分手。
也许正是因为有了这次会晤,有了梅肖英的那些话语,才使得后面事态的进程,有了不同的走向。在我和凌信诚于长城饭店门口各奔东西的时候,凌信诚并不知道他家客厅的灯下,有人正在等他。
凌信诚那天回到家已近晚上十点,保姆帮他开门时他就看到客厅里的灯全都开着。还没容保姆轻声禀报他已经看到依然是一身丧服的仇慧敏,从正对大门的一只沙发上站起来。
仇慧敏的来意他早就料到,上次她已经流露出明显意向,要与信诚重修旧好。
因为在仇慧敏看来,她和凌信诚拥有共同的悲伤,共同的仇人,这使两人的感情,有可能重新找到支点和共鸣。
所以,凌信诚刚一走进客厅仇慧敏就主动上前将他抱住。她在他怀里悲拗失声。
她哭着说孩子死得这样悲惨,而凶手却未遭报应,我们是孩子的父母,应当让孩子死得瞑目!
凌信诚那一刻想到了孩子,想到孩子在这屋里的哭声笑声,他的双目也和孩子的母亲一样,泪如泉涌。但他很快擦掉脸上的眼泪,很快推开怀中的女人。他让她别哭,他让她坐下,然后,他也坐下。他没再谈论孩子的事情。
他说:“你最近还好吗,还在你舅舅那里帮忙?”
仇慧敏也止了眼泪,但鼻子还有些哝哝,她说:“我舅舅的厂子倒了,想帮也无忙可帮。”
凌信诚说:“我欠你的三百万元,已经付了,能管点用吗?”
仇慧敏从皮包里取出一张支票,正是那三百万元现金。她把那张现金支票放在凌信诚面前,然后轻轻长叹一声,声音黯然失神:“幸亏这钱你给得晚了,不然当初投了进去,也是杯水车薪,·白白扔了。现在他那公司既然已经没救,我也用不着这笔钱了。本来还想能不能找你换回孩子,可现在你就是同意也已经晚了。”
凌信诚沉默半晌,看着茶几上那张薄薄的支票,那支票就像是儿子的身契。他的鼻子不由有些发酸,视线不由有些朦胧。他把支票推了回去,他说:“这钱你把它收好,咱们也算好过一段,不管怎么说,咱们曾经有过一个共同的小孩。所以,你有困难我也应该帮你,更何况这笔钱咱们早有协定。而且我还得向你道歉,我没把咱们的儿子没把他养好”
凌信诚放慢声音,用以遮掩胸中的呜咽。但他的话却把仇慧敏的泪水,再次决放出来。她扑在凌信诚的膝下,抱住他的双腿。她说信诚,你别这么说了,你这么说我心里受不了的。我是心疼孩子,可我也心疼你啊。你父母已经不在了,你没有一个亲人了,以后谁来关心你照顾你啊?
仇慧敏说这话时,眼泪已经止住,她的声音因而变得客观冷静。但凌信诚却悲从中来,双目湿润。他说:“我,我这辈子这辈子该怎么过下去呢,他也说不清楚。
仇慧敏说:“信诚,你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来照顾你吧,我一直真心爱你,和姜帆那是以前的事了。如果你还能原谅我一次,那就让我们重新开始,我们一定会再有一个儿子!现在我来照顾你,以后让儿子照顾你,你一定会得到最幸福的生活,你愿意的话我们现在就重新开始!”
凌信诚的眼泪终于没有流下,他摇头说:“小敏,我谢谢你。你说的对,我真的想再有一个孩子的,无论他是男是女。我真的想有人能爱我,陪我,因为我我太孤单了。可我已经爱上一个人了。如果法律最后能够证明她无辜,证明她没做对不起孩子的事,那我还是要和她一起生活下去的,这是我已经发过的誓。我发过誓要和她永远在一起,一直到老,一直到死。”
凌信诚的话让仇慧敏咬牙切齿:“小诚,你到底是爱咱们的儿子,还是爱那个女人?那个女人杀了你的儿子,你还要原谅她吗?你连我的那一点陈年旧帐都不肯原谅,却能原谅一个杀人的凶手,难道你真的中了魔吗?”
凌信诚也咬牙切齿:“她是不是凶手,要由法律来定。我相信法律,我相信证据!”
凌信诚把证据二字,抬高了声音。仇慧敏也随之对抗地抬高了声音。她几乎是在嘶声怒喊:“如果一时找不到证据,难道就让孩子这样白死?难道你就能和杀你儿子的凶手一起寻欢作乐!难道你就听不见咱们的儿子,在地底下哭吗!你看不见他在满身流血地哭吗!你听不到他在叫你爸爸,让你为他报仇吗!”
仇慧敏说到一半凌信诚就站了起来,就离开沙发不知想要躲往哪里。当仇慧敏声嘶力竭的话音刚落,他也突然哭喊着爆发出来:“我是要为他报仇的!你别再提我的儿子!我的儿子在我的心里,我不会让他哭的,我不会让他流血的!我爱我的儿子!”
仇慧敏从地上浑身发抖地站起,她从沙发上拣起她的皮包,离开了凌家的客厅。
也许是凌信诚惨白的面庞,嘶声的喊叫,预示着他的心脏已到了危险的临界,她不敢再与他争吵。但她在离开凌家时流着泪说:“信诚,我知道你爱儿子。我也爱。
但我和你不一样,我不会仅仅把儿子放在心里,我还要让他指挥我,出去为他报仇!我绝对要让害死他的凶手,到地狱去为他偿命!”
仇慧敏没等信诚回答什么,就转身出了屋门。她把她的毒誓留在了这间空旷的客厅,留在了这幢寂静的公寓。一同留下来的,还有茶几上那张三百万元的现金支票。
幸亏仇慧敏走了,凌信诚的心率确实发生了危险动荡,吃了药也压不住整个晚上心痛心慌。他捱到第二天早上叫保姆和司机扶他去了医院,并且在医院里住了整整一周。
这一周不知是让他享受了清静之福,还是煎熬了孤单之苦。他让自己的私人秘书将支票送还到仇慧敏处,他想把他和仇慧敏的关系,就这样一笔了清。往事不堪回首,前途迷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