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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我的七十二变女友[gl]-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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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母亲的高压下,养成了唯唯诺诺的性子,但她崇尚自由,渴望着脱离母亲的掌控飞到外界,却因为她自己怯懦的性格,无法得偿所愿。而如今遇到了身体缺陷的司命炀,一个比她还要弱小的女子,她心里那份怜惜就全都被激发了出来,所以,她对于司命炀,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是想享受掌控她时的感觉。

    【殿下,怎么您遇到的都是心理不正常的人啊。】言官一边激动地看,一边从储物袋里随手拿出来一个灵果,“咔擦咔擦”啃得津津有味,点点游戏数据板上的介绍,感叹了,【这个南宫朔兮,上个闻人千朔,总觉得……唉,囚禁圈养什么的,殿下您……注意安全啊。】

    唉,还好殿下在这个世界用的是原主司命炀的身体,不然……要是被怎么样了,她可不好交代啊!

    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那个该死的小神,她有如此遭遇,还不是她带来的那个破游戏惹出来的祸事?!看来不给她点教训是不行了,不过到底是赐给那个该死的小神三昧真火还是太阳神弓,目前她正在考虑。

    “你不说话,那我就当你答应了,好不好?”

    这边太阳神殿下百转千回的想着怎么处罚幸灾乐祸的言官的时候,南宫朔兮在等待中已经渐渐损耗了她最后一分忍耐,忐忑不安,七上八下,所有这些词语都不能形容她此刻的心情。她将紧箍她的手缓缓抬起,一寸一寸抚上她的手,松开,再握住。

    司命炀皱眉,眼神晦暗不明地看着自己被她紧包住的手,在她期待至于紧张而逐渐加重的喘息中,迟疑着点了点头。

    “叮——灵魂修补程度,5%,恭喜少主人。”

    “不过尔尔,1214,你倒是越来越会奉承我了。下一次,不必再向我报备这些了。”

    “……是。”

    南宫朔兮兴高采烈地将司命炀做的菜端上桌,乖乖地坐在权且当做餐桌的桌子旁边,殷勤地等司命炀过去吃饭,那模样,乖觉地像捡了宝贝一般。

    人类最宝贵的不过是自己的梦,最欢喜的不过是梦想成真,最愚蠢的便是不知黄粱一梦本为梦。

    司命炀终于和她在一起了。

    就是做梦都会笑醒的南宫朔兮,在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着自己枕边的人还是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不过,她也没什么时间确认这件事情的真实性,因为,再不起床的话,恐怕她真的要迟到了。

    小心翼翼地起身,尽量不惊醒她,南宫朔兮穿戴好,帮着做好了早餐,起身要出门的时候,脚步一顿,想想她恬静的睡颜,到底没忍住,轻轻走过去,亲了亲她的嘴角,眼睛弯成了月牙儿,轻声道。

    “早安。”

    早在她念书的时候,就曾经想象过这样相濡以沫的爱情,相呴以湿,相濡以沫,平平淡淡的爱情,流水一样的日子,没有烦恼,没有争吵,只有相爱的两个人。

    听见了“啪嗒”关门的声音,司命炀才敢睁开眼睛,看着出租屋门口鞋柜上消失的鞋子,叹了口气。

    这个南宫朔兮,太过于理想化,看什么事情都是绝对的理想,而往往,这样的人,灵魂的缺失度就越多,缺乏的安全感和痛苦就越深。

    怎么她第一次出手,就找到一个这么麻烦的?

 第54章

    俗话说,两虎相遇必有一伤,就是一公一母的那也不行,就比如流云山上这两个土匪窝,每次相见必然斗得你死我活,这倒不是它们彼此的错,谁让这个世界,它是孔夫子喜欢的大同世界呢。

    咳,言归正传。

    却说归泊听说对面山头上那帮土匪又过来挑衅,又加上方络弦最近对她忽冷忽热的,两种情绪累加,让她脑海里那根名为理智的弦瞬间崩断,恨不得马上冲出去杀了那帮子人,剁成肉酱,喂给寨子里头的狗吃。要问她一个脑子有些不清楚的人为什么这么恨对面山头的土匪,除了同行相争这个屁大点的理由外,还是两边的纠葛太深了。

    归泊从小在这山里头长大,上串下跳猴似得,山里头哪里有鱼哪里有花她摸得一清二楚,她娘死的早,她爹又当爹又当娘把她拉扯大,原本想把女儿培养成大家闺秀类型的,在看见女儿几拳头把几个大她七八岁的男娃打趴下以后,再也不抱什么幻想了,也不怎么管她,只是时不时的逼着她练武,留作自保。所幸当时天下大乱,现今的皇帝忙着谋反呢,没空理他们这样山寨里的穷土匪,她爹带着她和一帮因为战争走投无路的兄弟在这山寨活得也算是畅快,整天喝酒吃肉打打劫也不担心自己饿死,可就在皇帝登基的第十个年头,出事了。

    原本他们流云山只有他们这一个土匪窝,谁承想不知什么时候,对面山头竟然树起土匪旗帜,整日里打家劫舍抢他们生意,把那些杀人越货的臭名声往他们身上泼这样的事就不说了,趁着一次山寨里的大部分男人们出去打劫,那帮人竟然偷袭了他们山寨,将寨子里的人和东西抢了一大半。

    是可忍孰不可忍,上任寨主,也就是归泊她老爹,忍无可忍的让女儿看着寨子,自己带着兄弟跟那伙人血拼,到后来,当然没打过人家,被几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抬下来的时候,已经咽气了,归泊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虽然她有时候是不在状态了一点,可她又不是先天的傻,她当然知道自己老爹是被谁杀的,看着她老爹闭着眼睛被血浸了满身的模样,归泊当时就发了狂,逮谁就要杀了谁,被劝不动她的胡芦一掌劈晕了。

    虽然事情过去了好几年,现在归泊看到对面山寨的人不断进攻的模样,又开始狂躁了。她正焦急连跑带跳的往山脚下跑,谁知半路上突然遇见三个男人拿着刀跳出来杀她,归泊正愁着手里没兵器呢,扑上去就给了其中一个男人一脚,趁他疼的弯腰而其他人发愣之际,一把捡起来地上的刀,往前狠狠一送,那个弯腰的男人就丢了性命。这一下,那两个男人才算是反应过来,吼叫着拿刀就要上去杀了她,归泊虽然武功不算好,架不住她发狂起来连胡芦这个武功卓越的人都挡不住,因此,在那两个男人扑上来的当口,归泊轻轻一跃,躲过那两个男人的攻击,跳到他们背后,在他们回身之时,左手运气做掌,右手攥着刀,往前方一推,两个男人一个被刀贯穿了心,一个被打的吐口血倒在地上。这样她还不解气,拿着刀往那倒在地上目露惊恐的男人身上刺过去,原本被她一掌打的只剩下一口气的男人,就这样殒了命。

    也许是火红颜色的血液点燃了她作为人类骨子里头的兽性,那三个男人被她杀了以后,她马不停蹄的拿着刚夺来的刀就往山下跑,眼睛赤红赤红的,跑了一会儿就看见一大帮人拿着刀混战在一起,她也顾不得什么累,上去就和一帮人砍在一起,她杀红了眼,看见敌人扑上来就拿着刀刺过去,在一群苦苦支撑着的流云山寨的男人们看来,他们寨主简直就是救世主啊!

    后面追过来的胡芦可就忧心多了。

    她一路跟着归泊,自然是看见了她杀了那三个人的,看见平常打架总是输给她的归泊一下子杀了三个人,胡芦心知她的病又犯了,原本想打晕她,可那小兔崽子每次犯病就像是换了个人一般,她竟然逮不住她!而且正好是对面山头的又过来挑衅的时候,细细考虑一下,胡芦一咬牙,想着还是先把这帮人打退,再帮那个死乌龟治病不迟,想明白了,她也不迟疑,纵身也加入了战局。

    原本山寨这边有了归泊和自己两个人坐镇,该是稳超胜券的将那群人打退才是,没成想,胡芦却是越打越心惊!

    以往她们和对方交手,虽然对方也是偷袭,开始也是将她们打的措手不及,可最后她们却往往能拼命杀退他们,可现在……胡芦踢开自己脚下又一个倒下来的尸体,趁着暂时没人过来,她扫了眼四周,寨子里熟悉的面孔减了不少,都在苦苦地抵御劈过来的刀剑,而周围与她们打斗的人,不见少,反而更多。

    “寨主,寨子里能出来的都出来了,可是对方的人还是在不断往这边赶过来,用不了一盏茶的功夫,咱们就要被包围了!军师说他在另一处地方先抵着,让咱们快撤退!”

    果然,她的猜想没错,在她用自己的短剑又刺死一个想偷袭她的人后,就看见一个胡子拉碴身材矮小的男人一边躲着扑过去要杀了他的人,一边腿脚生风的从山上跑下来,伸长了脖子憋红脸大声吼道,“寨主,军师说他们快要守不住了,让你带着人快走!”

    “谁要是走了,谁就是王八养的!”

    归泊杀红了眼,头也不回的拿着刀砍倒了一个目龇欲裂手持勾斧的男人,“让军师带着人先走!小爷就不信,小爷在这里活了十几年,到头来,竟然要逃跑!撒尿撒到小爷头上了,小爷不给你点颜色看看,真当小爷骨头是面做的啊?!”话音刚落,一个八尺大汉拿着刀直直地朝着她劈了过来,归泊往右边一避,那刀有惊无险地贴着她的脸劈了过去。

    她这话说的有骨气,瞬间鼓舞了士气,还剩下的四百多个男人立刻咬紧牙关,嚷嚷着要和山寨共存亡,帮寨主守住山寨。有人被刀剑划伤了,身子动不了,就死死地抱住敌人的腿,吆喝着让同伴杀了自己抱住的人,等敌人被杀了,他自己的身子也成了马蜂窝。

    血流如注,尸堆成山。

    “上,都给我上,我就不信,今天打不下来这个破山寨!”

    胡芦吃力地杀了又往自己这边扑过来的几个人,耳边就传来这声吆喝,她能感觉到那个可能是首领的人说完这句话后,她周围的杀气的更浓更重了。

    真是可恶,这些打不死的苍蝇!就算她胡芦神功盖世,也顶不住一波一波的人过来啊,对方这明显就是车轮战,想要耗光她们的体力!胡芦喘着气,她握着短剑的手已经开始发颤,酸软的马上就抬不起来了,再不想想办法,恐怕她们今天都得死在这儿!她死了倒没什么,可是她的师姐……水泱还在这山寨里啊,一个受了伤,腿脚不便的女人,要是被人抓住了……她不敢再想下去。

    “死葫芦瓢,发什么愣啊!想死早说啊!”,正想着,突然耳边炸出来归泊这句话,胡芦下意识偏头一望,归泊哭丧着脸站在她身边,她脚下,是一具新的尸体。

    胡芦心头一暖,这只死乌龟,虽然有时候挺不靠谱,却救了她一命。

    “你还笑的出来,差一点你就死了!”,归泊死了爹娘一样拖长声音,看着胡芦嘴角含笑的模样,想起来什么似的,一拍脑门,着急道,“快,你……你武功比我好,快,我掩护你,你赶紧跑,去护着方落闲她们,我怕他们绕道跑到山上去了!”

    她话未落,胡芦的心就凉了一半,也没空揪着归泊耳朵骂她没大没小了,她拿着短刀就要往山上冲,几个人扑过来想要拦住她,全被她当成了木桩子,见一个砍一个。归泊见状,默默扶起了自己的下巴,咬咬牙,也挥动手里的大刀,帮着她开路。

    胡芦一路上杀了不少人,在归泊的帮助下,好容易跑到饭堂,刚气喘吁吁的跑到饭堂门口,就看见一个背对着她的男人举起了刀,胡芦心中一凛然,就怕他刀下的那个人是水泱,当即手里的短剑就掷了过去,等那大汉倒下去后,她才发现那是方络弦。

    来不及多做解释,看见方络弦和水泱平安无事她的一颗心就定了,连声嘱咐了几句,胡芦又开始马不停蹄的往山下跑支援归泊。

    也不知道是不是归泊家的祖坟终于冒烟了,就在胡芦可以说是飞着往山上跑的时候,归泊在踢翻了一个人以后,开始认认真真地打量四周,考虑自己的处境。

    一开始就顾着杀人了没发现,如今细细看着,才发现有点不对劲。她们被一圈人围攻着,包在一个月饼一样圆的圈子里,等一波人被打退,另一波人就围了上来,刚刚被胡芦强行撕开的口子不大一会儿也被填补上了,这样子,她们始终都在这个圈子里,直到死!

    归泊有点心塞,她刚刚娶了媳妇,还没看见自己娃娃长啥样儿呢,难道就要死在这?

    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她正郁闷着呢,隔着蜂蛹的人流,就看见一个蒙着黑布的人坐在一匹马上,不断指挥着人扑上来杀他们。

 第55章

    人性的丑恶,向来会在金钱面前暴露的无影无踪,亲兄弟尚且明算账,何况本就无瓜葛的人?人情,欠了就难还清,尤其是,与金钱有瓜葛的人情。所以,南宫朔兮想,她合该要对司命炀好,而司命炀,也合该对她好,这是她对她的投资,也是她欠她的。

    人生百年,什么爱恨纠葛,死了,不都是化为了烟灰,风一吹就散了,还纠结那些痛苦心酸做什么?得逍遥处且逍遥,难道不对吗

    “所以说,少主人,您还年轻,这一次家主派遣您过来这一趟,是绝对有意义的。这一次,将会对少主人产生巨大的影响。”

    听着1214说的话,司命炀并不苟同,却也无话可说,她叹口气,转身看见背对着自己睡的香甜的南宫朔兮,毫无防备的模样,很容易就会把她和一个不知世事的稚子联系起来,而不会想到她心里的阴暗有多少。

    伸手将她贴在鼻梁上的一缕发丝拨开,司命炀看向窗外,月色凄楚,像极了一些人惨淡的人生。

    黑漆漆的夜逐渐被黎明的光吞噬,在这一场没有绝对的黑暗和不是绝对的光明的角逐中,到底是光明更甚一筹,转眼间,新的一天由拉开了序幕。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是南宫朔兮从小就接受的教育,但是现在,她才发现,自己读了十几年的书,无一例外的没有什么用处。再一次的站在一座十几层楼高的办公大厦前,南宫朔兮眯起眼睛,打量着被钢化玻璃层层覆盖的摩天大楼,抱紧了怀里的自荐资料,鼓起勇气往前迈了一步,推开了这座办公楼的门。

    “您好,请问您是有什么事吗?”前台的服务小姐很热情,也很漂亮,看着贸贸然闯进来的她,也没有特别露出什么异样的情绪,画着浓妆的脸对着南宫朔兮挤了个笑容道。

    “啊,不好意思,我是来应聘的。”从小就缺乏对人的交流经验,在走进门时就已经害羞害怕的只敢盯着地面的南宫朔兮,此时听见前台的询问,更是不敢多说什么,用蚊子一般嗡嗡的声音回答,“请问,这里还招人么?”

    此时正是上班的高峰期,站在这个大堂内,南宫朔兮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许多人针扎一样的眼神落在自己的身上,刺入她的骨血中,让她难堪的想要逃跑,却因为仅有的希望而迈不动脚步。此时此刻的她,就如困在浅滩上的鱼,张开了鳃,却只能感觉到成倍的窒息。

    “啊,是应聘的么,可是我们公司并没有招人的计划,真是不好意思了。”

    终于,前台说话了,可是她口中的话语却冷淡的冰了柱子一样,更像是宣判死刑一样,让南宫朔兮仅存的意志力瞬间消失了。

    “没。。。没事,打扰了。”

    狼狈的像是丧家之犬,南宫朔兮并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怎么办。这已经是她找到的最后一家可能应聘自己的公司,之前找的十几家,无一例外的都落选了。没有人告诉过她这个社会的规则是怎样,她天生的不善言辞,在那些侃侃而谈的面试者面前,就像哑巴一样傻傻地站着,当然不会获得哪怕半分垂青。

    所以,她的落选,意料之外,而又意料之中。

    几乎是哭着跑出来,南宫朔兮抬头,踉踉跄跄的跑到公交车站,都市巨大的广告牌四面八方的包围了她,天桥上,天桥下,形形色~色的车辆流水一般穿梭而过,像是海里自由自在的游鱼,在这个城市里穿过来穿过去。而她,像一个丢了*的孤魂,一个人,在天地间,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里,游荡着,不知所措。

    “嘟嘟嘟……”装在包里的手机尽职尽责的提醒着它的主人有电话打过来,南宫朔兮却看着公交车站牌上描绘的红红绿绿的站点,不知所措。

    手机的震动声响了好几遍,南宫朔兮都无动于衷,但是对面打电话的人并不气馁,一遍一遍的打,一遍一遍的挂,南宫朔兮就冷冷地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来电人姓名,不接。终于,在不胜其烦的第十遍时,旁边一同等车的一个大~爷忍不住了,看了看南宫朔兮眼圈红红狼狈的样子,以为她是和男朋友吵架了,老人家慈眉善目的也想帮着年轻人解决点问题,就劝她,“姑娘,和男朋友吵架了?小两口有什么事不能解决的,小伙子也挺不容易的,都打好几遍了,小姑娘,你还是接了吧。”

    旁边一堆人看着,南宫朔兮也不好意思再耍性子,只好拿起手机,点了接通键。

    “朔兮,你~妈妈给你找好了一户人家,快回来看看,你一个人跑哪去了?你~妈听见你走哭了一晚上,你~妈也是为了你好,知不知道?你都多大了,再不嫁人以后还有谁要你?咱家只有你一个孩子,你不结婚,让爸爸妈妈怎么办?朔兮,你就听爸爸一句劝,好不好?朔兮。。。。”

    手机那头,她爸的声音还在不断地传过来,南宫朔兮站在公交牌下,静静地听,也不说什么。她念书念了二十年,从小学到研究生,原本以为可以脱离父母,追寻自己的自由,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谋得一席之地,可是到头来她才发现自己的这个愿望有多愚蠢,自己有多愚蠢。她自己向来厌恶那些只知道死读书的人,到头来,自己却成了那些人中的个中翘楚。真是一件讽刺的事实。

    满载着人的公交车在她烦不胜烦的时候开了过来,随着身边的人一起挤上公交车的门,投了币,在挤得像是沙丁鱼网里的车厢里,从紧贴着耳膜的手机上,她爸终于停了碎碎念,转而用认真的口吻问她,“朔兮,明天就回来家里吧,好不好?”

    好,当然好,她现在就像是受了伤的小兽,有什么可以比自己的家还要更好的可以供她疗养休憩的地方?但是她当初是为了什么,连招呼都不打,就跑出了家门的?公交车上人很多,很挤,气味很难闻。南宫朔兮苍白着脸,拿着一张餐巾纸紧紧捂住了自己的口鼻。她晕车,尤其是这样人挤人的公交车,她晕的简直就要死了。不,现在让她去死她都愿意,却不愿意在这充满了汽油味与人身上汗味的难闻地方多待上哪怕一秒,她想逃!

    紧挨着她的姑娘穿着丝~袜打着电话,身上浓的刺鼻的香水味不断地冲入她的鼻端,让她本来就朦胧的意识愈发离散,旁边坐着一个光着膀子的大叔,扯着呼噜靠在座椅上睡觉,声音大的像是雷鸣。车厢里还有孩子因为周围环境不适发出哭声,男人的说话声,女人的细语声,合着车内司机为了改善气氛播放的《套马杆的汉子》,一切的一切,都让南宫朔兮难受,胃里翻滚的更加厉害,捂着鼻子也阻止不了那难闻的味道窜到她的灵魂里,乌木里头的毒虫一样,撕扯着她。

    “朔兮啊,那男孩子我和你~妈看着不错,人家到家里也来过三四趟了,你快点回来看看啊。。。。”

    车身摇摇晃晃的前行,忽然一个大转弯,车里的人大都因为站不稳差点摔倒,叽叽喳喳的咒骂声不绝入耳,纷纷埋怨着司机的不小心,南宫朔兮听着自己手机那头传过来熟悉的声音,看着公交车停靠的熟悉景色,再也忍不住,捂着鼻子箭步冲了下去,靠着毅力跑出老远,终于到了垃圾桶旁边,再也不需要忍耐,她放开捂着鼻子的手,胃里翻滚的东西全部都涌了出来:“呕……”

    南宫朔兮去找工作了,这房子重新又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司命炀做好最后一道菜,把它摆到桌上,瞄一眼墙上挂着的钟,叹气。每天守在这个小屋子里做好饭菜,就等着南宫朔兮从外面工作回来,活动范围只有这个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屋,看见的景色只有窗外的那一小簇天空,每天过着暗无天日无聊的日子,这事搁谁都得疯,不过还好,她还可以用脑电波和1214交流,也不至于闷出病来。

    “1214,你觉得南宫朔兮,是好人还是坏人?是卑劣,还是懦弱,还是窝囊到一无是处?”

    “少主人,这是家主给您的考验,1214不好插嘴,但作为指导者,少主人,1214有必要提醒您,,南宫朔兮的灵魂修补程度目前只有12%,您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啊。。。司命炀看着饭桌上还冒着热气的饭菜沉吟不语,南宫朔兮今年27岁,她当然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只是人生百年,人有旦夕祸福,月有阴晴圆缺,有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以后的路要走,白白废了大好年华,倒是让人心生叹惋。

    “碰———”

    “你回——”

    门被狠狠地撞开,司命炀知道是南宫朔兮回来了,调整自己的表情,还没来得及说完欢迎的话,就被人狠狠地抱住了。

    “。。。。怎么了”

    南宫朔兮在哭。像是十年前一样,哭的撕心裂肺,抱着她,司命炀可以轻易的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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