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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觅天涯-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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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华耳力好,稍稍缓过神,便先一步听见屋里低微短促的哼唧声,推推身上的王谢:“少爷,孩子醒了。”
王谢也从方才的温柔缱绻中回过神,哼哼道:“这小祖宗哎,往长远看其实养着也挺好,咱确实得着好处了不是,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一边说着,一边来到王康的小床前,抱起孩子切个脉,奇怪道:“没什么事,扑腾什么。呃——”
燕华取过虎子,连同洁净软布,忍不住笑:“这咕咕哝哝的声音,是他要尿罢。”接过小王康,低声嘘嘘着,给他把尿,又用软布轻轻擦拭干净。小王康不懂事,更看不见,并不害怕他的双手,偶尔小手臂举举小指头动动,碰到燕华衣袖或手指还会虚虚握住,虽说没什么力气,不由教人打从心底柔软起来。
“杨柳儿活,抽陀螺;杨柳儿青,放空钟;杨柳抽丝,踢毽子;杨柳儿发芽,打拔儿……”燕华小声唱童谣哄他,不晓得王谢用了什么法子,短短几日内便让小王康恢复了些许精神。燕华这几日跟着裴回学怎么带小孩,有模似样抱着小被子,轻轻哼着儿歌。小王康在他怀里也熟悉了他几个人的气息,小嘴儿微微砸吧,小眼皮微微颤动,咿咿呀呀的咕哝,口水含糊,偶尔会叫娘娘姨姨会说乖会喊痛会要抱,当真可爱又可怜。
王谢在旁看着小人儿在燕华怀里不多时又睡过去,见燕华温柔神色,心里平添许多底气,他的判断和燕华差不多,几天前对方只塞给他一个孩子,大约是想看看他到底什么反应,知道他当真开始上心医治了,估计孩子命能保住,才肯下这功夫。在这孩子好起来之前,自己甚至都可以“狐假虎威”一番。不过对方既然手眼通天,轻易把人捞起来,那么一个不小心把他俩的名字弄到命案重犯的名单里想也不难。自己还需谨慎。想他王谢王重芳王大夫,可是人老成精,不能因着身体那么年轻就把之前的经验忘得一干二净,跟他斗?哼哼,他有燕华在,什么都不在乎!
只是,他确实需要帮手了,那对儿师徒答应过来,一个多月还不到?尤其像现在……
这头虎太大了,虽说全身是宝,怎么着也得分门别类处理——不是说各部分切割下来就完事儿了,熏、晒、煮、碾,各种炮制很是费力气,又很花功夫。这里人虽多,燕华眼神不好,裴回手臂还不能太过劳动,洛大夫见血即晕,小吴照应医馆——除了王谢本人,竟是没一个可以帮把手的。焦头烂额的王大少郁闷起来,站在后园,两手往腰间一叉,对天大叫:“胡闹胡闹!本来就人手不足,别净添乱!怎么不给我送点懂行的!”
次日清晨,早起的裴回钻进厨房准备烧水,突然清醒,大叫一声:“你你你是谁!”
任凭谁睡眼惺忪的时候发现一个陌生人,都会惊讶,更何况这个陌生人明显占据了自家厨房。
看五官相貌平凡之极,属于扔到人群里绝对认不出来的那一类。
看年纪大概三十多岁,也可能四十出头。
看衣着褐色劲装,剪裁合身,勾勒出猿臂蜂腰,一副干练样子。头上不见半分珠翠,身上没有半点刺绣。
看神态表情……相貌平平,没有表情。
看动作——吓!怎么在扫地?
不仅如此,裴回打量厨房:热水已经烧好了一大盆,馒头和粥的香味儿从蒸笼缝里往外飘,案板上四碟子小菜:茶鸡蛋,卤豆干,八宝酱瓜,清炒豆芽,另外一大碗炖肉,香气十足。
这女子抬眼见裴回进来,便转身出去,一声不吭。
裴回赶紧追出门,一看——人家没走远,劈柴去了。
“这位大姐,请问……”
女子依然一声不吭,手下却是利落,柴刀一起,一落,柴分两节,劈柴好似砍瓜切菜般省事。
裴回看着她举重若轻的动作,当机立断,转身跑去叫人。
于是王谢匆匆而来的时候——这个时间他和燕华也差不多醒了。知道有人暗中窥察,他将小王康的床也安排在自家一间屋里,小王康除了觉得难受时咕哝两声含混的“痛痛”之外,安静得不像话。王谢见的生死多了,不过尽力而为,说他铁石心肠他都笑纳。燕华将心比心,心疼这孩子,夜里难免多侧耳听听,早上起来也是如此,王谢便常常不能随意动手动脚。
尤其是昨日有了改籍文书,燕华将一块大石从心头搬去,王大少夜来顺利偷香若干次,只是小王康吭哧哼唧的,燕华惦记小孩儿,不得安稳。
今早王谢正给小王康摸脉,裴回就急促跑过来,说家里多出一个陌生人,王谢也吓一跳,不敢让燕华跟着,自己先行过去看。
甫到后园,发现人家真是手脚麻利,连地上都打扫干净了。
那女子看见王谢,也不言语,从怀里掏出一只黑色木盒,走上前,微微低头,双手呈过。
王谢并不迟疑,直接去接。听裴回的言语,此人不像有恶意,况且动作还略微恭敬。
盒子里,一张薄薄的纸,一只朴实无华的黑色铜哨子,拇指大小。
王谢呼吸浅浅一顿,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让手抖比较好。
他把哨子收起来,调整呼吸片刻,拿起纸,纸上规规整整写着八个墨字:“三三、四三,听候差遣”。
“三三?四三?两个人?”
女子点头。
“你是——三三?”
女子并不似下人那般屈膝躬身,而是低头抱拳行礼。
“四三呢?”
三三做了一个睡觉的手势,又比划几下,意思是一个过来,另一个休息,两个人轮班。
“都听我的安排?”
三三点头。
“会日常洒扫做饭洗衣?”
点头。
“会功夫?”
点头。
“认字?”
摇头。
“认识药材?”
点头。
“会炮制?”
摇头。
“懂医术?”
手指比了很小的一点。
“怎么不说话?”
三三指着自己喉咙,摆了摆手。
“哑的?”
点头。
“……明白了,认识我家的这些人?”
点头。
“不许扰着燕华。”
点头。
“把虎皮硝了,虎肉晒干,虎骨阴干?入药的那种?懂?”虎奶虎血昨日已经熬煮过了,花了大半天功夫。
三三听一句,点一下头。
“你们……有住处?”
点头。
“好吧,先这样。”
三三再次抱拳,去了。
裴回有点傻:“重芳大哥,这样也行?”
王谢拍拍他的肩,故意轻松的口吻:“此事别对别人讲,就把她当做给我们帮忙的。”
“哦,好。”裴回老实回答,他再不聪明也觉出事情不对头了,不过既然王谢的意思是不让他担心,那他也就不担心罢。
——黑色铜哨。
如果说之前没有任何头绪的话,现在王谢知道这名女子的来路,以及她背后的势力归属哪方了。虽然他还想不起来天家有什么秘史,但是这个女人的举止,和三十年之后他遇到类似之人,简直一模一样。
都出自繁露山庄。
而且是繁露山庄培养的,只听令于忠于皇家及宗室的私人卫队。
具体在哪一位手下,王谢他不能断定,毕竟能听到太多天家秘密的人,很容易保不住自己的小命,他一个小老百姓,没啥好奇的。知道多了,那就得小心脖子上吃饭的家伙了。不过,想了又想,还是没能回忆起将来的六十年里,朝中有哪位宗亲是双目失明,江湖上……盲侠叶亦香算不算?年纪可不怎么对的上号。
很可能,这孩子当年就这么夭折了。
这么有势力的爹,又可能是哪一位?
这是第二次遇见繁露山庄的人了,难道从那个时候就被惦记上?
☆、第十章 华燕相公
王谢一边想,一边回房。还没走近床前,燕华已经往他的方向抬起头来:“少爷?”
“外面来了个帮手。”王谢将女子三三的事情交待了一遍,伸出手指戳戳抓着燕华袖子的小王康脸蛋儿,“你的来头可不小哇,我们得好好和你亲近亲近。”说罢,凑过去吻了一下燕华面颊,“也辛苦你了。”
燕华笑道:“少爷这话说的可见外。”
“那你把小康给容翔,咱俩再来切磋一下不见外的事儿?”王谢逗他。
燕华脸红,迅速侧过脸去,回亲了他一下。
王大少这才心满意足,今日一切如常。
呃,似乎,还有一点不如常。
早餐时,王谢给燕华布菜,燕华记得厨房明明没有生肉,这一碗炖肉是哪里来的?尝尝味道有异,到不是调味的异样,而是肉本身似乎不太对劲,很是粗粝,有股腥味儿,不似猪羊,也不像鸡鸭。
王谢也吃出不对来,炖肉酥烂不好认,不过想到前日的“馈赠”,心下了然,对燕华道:“三三厨艺不错,这是昨日的虎肉,补中益气、温肾助阳,大补,很不错的东西。”又给裴回夹了一筷子:“尝尝鲜。”
裴回昨天晚上回来得知多了头老虎,毕竟还是有点小孩儿心性,摸摸虎皮掂掂虎骨,很是自得其乐,想不到连虎肉都可以敞开来吃,美滋滋吃了好多,精神饱满地去医馆了。
饭后依然老规矩,王谢随身带着小王康去看诊,燕华趁着收拾碗筷的功夫跟王谢报备:“少爷,一会儿我出去一趟,给小康买点小玩意儿。”马上就到端阳了,他想着过节应景,裹粽子,插蒲剑,挂艾虎,佩香包,饮雄黄,沐兰汤。至于看龙舟竞渡,他眼神不好腿脚也不怎么麻利,就不去凑热闹了。
这么些年来,欢欢喜喜准备过节,对他来说还是第一次。在烟花馆里,每逢年节还能稍微沾些喜气,而近三年来,什么热闹欢乐统统与他无缘。莫说春节中秋该着合家欢聚的日子,一个人形单影只的难过,便是在最为重视的清明,他也只敢偷摸从牙缝里省下些铜板,或者拆改王谢丢弃不要的物件,弄些小物,半夜三更时分,偷偷祭拜一番。
近日心境欢欣,完全不同以往忧愁苦闷,端阳正是镇祟辟邪、保佑安宁的日子,他得布置布置。少爷这么忙,自己自然不能麻烦少爷操心这些小事。
家中定然有朱砂雄黄,还有酒。五色丝线自己眼力不济,怕搭配不好看,可以央裴回帮忙。香包还是买现成罢,他缝缝补补还行,绣东西真真勉强,送少爷的脉枕上那个小小标记,便费他好几天功夫。蒲剑和艾虎这两样应季的,此时杂货铺也该卖了。家里还有赤豆、糯米,他去买些枣子也就是了。
听少爷讲,现下家里吃喝不愁,大方一些没关系。他也摸过白银银票,身上荷包总是满的,那就好好过个节!
“去哪里?我陪你?”一听燕华要出门,王谢立时重视,开始盘算今日上午是不是早点结束坐诊。
“就在左近转转,走惯了的,不多时便回来,少爷不必陪。”
“那你小心些,但凡出门,小心些总是好的,虽说看得见了,盲杖还是要拿,走路慢着些,狭窄阴暗的地方不要去,万一有个磕碰就糟了,东西别买太多,买多了就叫伙计帮你拿,饿了就在外面吃些点心,走累了就雇辆车。还有,碎银铜板够不够?我再给你拿个荷包装上银票放衣里……”
王谢“老妈子”唠叨再次发作,他不是不知道燕华的能力,可就是忍不住。燕华含笑听着,一边点头答应,心想除了哄小王康,起码还得买点点心果子哄这位少爷师父。
王谢这边人手少,在奴婢三三到来之前,一日三餐里面至少有一顿饭是燕华下厨做的。燕华想想今日恰好是农人送菜来的日子,算算时间差不多该过来了,便去前面准备应门——自打王谢正式有了银子可以随便花销开始,就跟一个走街串巷的菜农订了协议,隔日送一次时鲜青菜,省心省力——不多时果然外头响起敲门声。
因着是给大夫家送菜,王谢给的铜板也足,菜农非常守时,菜蔬也都新鲜。他挑着担子,跟着燕华,熟门熟路进到厨下,将青菜一一放下,无非是些应季的韭菜,芦笋,丝瓜,苋菜之类,另有王谢托他另外采买的一捆粽叶,几盆菖蒲。
燕华听见有粽叶菖蒲,不由一笑,看来少爷跟他一样,也惦记着端阳呢。明明每日人忙得不可开交,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连这点小事,少爷已然想到了。
跟菜农寒暄几句,送人出去,燕华顺便上街,两条街以外有家杂货铺,里面大概卖些拨浪鼓陶响球之类孩童的玩具,左近还有果子铺,买几只白桃黄杏红李子,尝个新鲜。
燕华正自盘算,并未注意,迎面有蓬车经过。
车里的人三十多岁年纪,生的白白胖胖,过分丰满,从窗子望见他,忽然喝停了车夫,随即一个疑惑声音:“……华燕……华燕相公?”
突兀听见这个称呼,燕华硬生生打个寒战。
停了脚步,面向声音来处,抬头。
对方急急下了车子,大步走过来,欣喜地唤:“华燕!果然是你!怎么会…”对方的口气又是惊讶又是心疼,上前两步,一把抓住燕华持杖的手,紧接着就赶紧松手,抽了口气。
燕华攥了攥盲杖,对上人影,眼前一大团鲜亮的翠色,看不清五官:“请问阁下……”
“天哪华燕,为什么弄成这样!!!是谁那么狠毒!!!我找了你很久!!!你忘记了,我因为欣赏你的琴曲,特地推掉了一天的行程,特地听你弹琴整整一天,用黄金给你捧场!!!”来人兴奋地道,“我是彭伟,夏城彭伟啊!为了你我在洛城愣是推了生意,多待了一天!”
“彭公子……”
“是我是我!后来我再到洛城找你,馆里说你不在了,我感叹了很久,还给你写了一首词,他们都说写得情深意重好极了。最得意两句的是‘晚来风碎梨花雪,眷念凭卿忆平常’,哎呀哎呀,想不到竟然在春城遇见你!”彭伟关切问,“现在在哪里营生?我去你那里坐坐?放心,我依然带足了黄金,可以听你连弹三天三夜!”
燕华全身都是冷的,如坠冰窟。
那个名字他一辈子都忘不掉,而用黄金捧场……
“……华燕啊,你受委屈了,馆里本来规矩,弹琴是没有那么久的,彭少爷以黄金为价,明摆着是抬举你,他若和你看对眼了,你不是也能早享几天清福?再说了平时你这性子就不讨喜,要不是一手琴艺,早就赶到后院去了,馆里养着你,现在有这个机会,你还不该出力吗……”馆里的妈妈如是说。
他不得不弹。
而就是因为整整一日的琴,晚上被老客继续点名,他手抖不能继续,是以……
双手忽然钻心的疼,彻骨的寒,哆嗦得连盲杖都握不住。
树欲静而风不止。
燕华不是没想过,自己会被人认出,但是后来觉得春城离着洛城极远,自己前后变化又太大,便是有相熟之人,不会认得一个瞎眼残废小厮,因此几分担心也淡了。可是他平素不照铜镜,也忘记了,这些日子自己被王谢好吃好喝将养着,顺心顺意看顾着,相随心生,已然换了模样,虽不似当初少年时节风华正茂,好歹也寻回了五六分神韵。
彭伟的“华燕公子”一出口,燕华猛地反应过来。之后彭伟一连串的话,他知道来人是谁了,也知道来人把他继续当相公了,自己那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往,无论如何也抹不去。如若春城人晓得自己以前是……
燕华心中不由惊慌起来,庆幸今天独自上街,少爷不在身边没看到这么尴尬一幕,然而终究自己做过的事否认不了,勉强维持平稳神色,温言道:“彭公子,燕华早已赎出烟花馆了,‘华燕’这个名字也早就不用了。”
“哦?那可惜了啊。”彭伟嘟囔,忽然眼睛一亮,“华燕,我记得当时妈妈说你是官奴,终身脱不了籍,不如你带我去找你家主人,我跟他商量商量,将你卖给我,我好好养你!”
他步步紧逼,燕华苦笑:“彭公子,我眼睛不好使,双手又这个样子,如何还能弹琴?”
“没关系啊,听说春城有一个王大夫,很有名的神医啊!我就要去找他,到时候多出点银子,让他给你看看不就行了?”彭伟毫不在乎。
燕华终于握不住盲杖,急忙俯身去捡。王谢没见过他卖肉,光晓得他做皮肉生意而已,就厌恶了他三年。眼前这个人,可是自己原先的主顾,若是两人见了……
“咦?华燕,你怎么了?病了?你家主人真是的,不会心疼人……”彭伟一边念叨,一边弯腰帮他捡拾盲杖,“还是你知道自己可以见王神医,心里高兴的……”
“——我说这位仁兄,这是我家燕华,不是什么华燕。至于他的病情,由我说了算。”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主角们的第一次
【苜蓿草童鞋木有具体指定哪个人,作者表示就集体乱炖吧】
燕华第一次看见王谢的时候:
我靠这小娃娃跟玩具似的啊……喂喂你尿湿我爹一身真的大丈夫?(一个3岁一个0岁)
王谢第一次认识燕华的时候:
这个是什么,我咬咬咬……甜的( ⊙o⊙ )哇!“菀……菀哥哥!”(燕华满意地收起抹了蜜糖的手指头,果然要用利诱这个小胖墩儿才肯叫自己)
裴回第一次知道自己弯的时候:
我会告诉你我曾经想去青楼试试自己到底喜不喜欢女人但是攒了很久钱准备去试试的那天中午医馆抬进来一个要死的人说是在青楼染上的脏病从此以后我看着青楼来来往往的人他们头上纷纷挂着“XX一时爽早晚火葬场”血红的十个大字么。(哎呀不好意思又紧张了说话就没标点大家自己断句谢谢不客气我都说了些神马( ⊙ o ⊙ )啊!)
作者:容翔你过来一下。
裴回: ??
作者:你似乎忘记燕华前一个职业……
裴回(怒):我忘记难道有什么不对么?你还想我天天记住这个?往别人伤口上撒盐的是作者你吧!我哥都平平安安出来了你还要闹哪样!果断掀桌(╯‵□′)╯︵┻━┻
燕华(感动):容翔,来,么么~
裴回:哥~~~~么~~~~~~~(≧▽≦)/~
王谢:我( ‵o′)凸!(一把药粉洒出)
作者_(:з」∠)_
(被套了N个DEBUFF持续掉血中)
林虎峰第一次遇见裴回的时候已经写过了。
林虎峰和裴回的第一次H的时候还在后面很遥远的地方。
林虎峰表示为神马他就没有第一次写,他都不在主角栏里尊的很委屈(>﹏<)。
作者说啊你有第一次了,你是第一次做第一男配啊。
林虎峰表示要撕了作者,并且动手开撕。
作者防御。
别忘记作者还在debuff掉血中。
作者装备耐久度降到0。
作者防御失败。
林虎峰撕了作者。
本文永久成坑。
这个小剧场字数多了点。。。蛋酥我觉得你们不会介意的~
☆、第十一章 悲催的彭伟
忽然从燕华身后冒出来的人,不是王谢又是谁?
彭伟一愣,打量来人:“阁下就是华燕现在的主人?”
“都说了是燕华。”王谢压住了气,幸亏他偷偷跟雷衍水说好了,只要燕华出门,就找个机灵人远远缀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结果今天还真就有这么个“万一”。一听有人在街上纠缠燕华,管燕华唤作“华燕相公”,而燕华神色不对劲。“相公”二字一向是用来称呼秦楼楚馆之人的,王谢立刻告罪出来,见燕华盲杖都掉了,赶紧跑上两步,正好听见彭伟的话。
“少爷?”燕华吓了一跳,他心乱如麻,竟没听出王谢脚步声。
王谢一把拉住燕华的手,立刻察觉对方的僵硬,用力捏了捏对方手心,把人挡在身后,自己接过盲杖转递燕华,又安抚的在他手背拍拍:“谢谢这位仁兄了啊,有什么事不如到我家一叙?”
“好啊好啊,正好我也想跟阁下谈谈华燕——”
“是燕华,不是华燕。”王谢正色更正。
“好好,一切要听主人的不是。”彭伟也不恼,“不过我远路而来,忙着去医馆拜会王神医,稍后再去府上谈燕华的事,我想给燕华治治手眼。”
看在彭伟终于改口,又是对燕华好的份上,王谢稍微收敛了些敌意,“不知阁下找‘王神医’所为何事?”
“这也不算什么……”彭伟面有难色,一闪而逝。
王谢一见他支支吾吾的表情,心下猜到了一两分。
“阁下可知,王大夫每日只诊一名疑难杂症?”
“啊?当真?”
“我在春城,焉能不知?”
彭伟思索片刻,笑道:“没事没事,我有妙计!”
“那就不打扰阁下了,燕华,我们去买东西。”王谢拉着魂不守舍的燕华的手,告辞。
“哎,阁下还没跟我说,府上在哪里啊?”
“就在朱雀巷第二家。”话毕,走人。
“燕华。”王谢小心翼翼叫,仔细观察燕华神情。
“……少爷?”
“你若不喜欢,我便不接他的诊,或是故意拖延报复,如何?”
“啊?少爷万万不可!”燕华这才急道,“他只是当初我在……馆里遇见的,听我弹过一天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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