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虚实之间-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几年前,前外交部长李肇星在“中国外交论坛”与网民交流,一位网友问他:“如果别人说你长相不敢恭维,你怎么想?”他从容回答:“我的母亲不会同意这种看法,她是一位山东农村的普通女性,曾给八路军做过鞋。她对我的长相感到自豪。”
幽默的李外长,感情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这个小故事后来广为流传。设想如果是在国际场合,这样的回答能给中国加多少分?
前英国首相布莱尔的儿子2008年5月从耶鲁毕业,他应邀出席毕业典礼并发表演讲,最后一句话挺有意思。他说:“我儿子毕业前夕,一个社团邀请他参加裸体聚会(NakedParty)。”观众大笑,布莱尔故意停顿了一下,“在这里,我要感谢耶鲁社团对他发出这样的邀请,也感谢我的儿子,因为他没有去。”
陆克文也很幽默。2008年访华期间,他在北大全程用中文演讲,开场白就是:“女士们,先生们……学生们,你们为什么都在这儿呢?不上课?功课都做完了吗?”台下那些被学校组织来捧场、肩负着“提问任务”的学生哈哈大笑。紧接着他又说:“校长刚才说我能说流利的汉语,这是客气话,我的汉语越来越差。中国有个说法,天不怕,地不怕,只怕老外说中国话。”谈到即将到来的北大110周年校庆,他又有几分顽皮:“北京大学的历史真是比澳大利亚联邦的历史还要长三年。北京大学是中国最有名的大学,别告诉清华大学。”当一位同学问他,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他更是回答得十分地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小时候,我父亲每年都订《讽刺与幽默》,我是看着它长大的。边看边笑,笑过后还有回味。于是我知道,除了拉近距离,幽默对于化解尴尬也是最好的方式。
纽约有家著名的沃尔多夫·阿斯托利亚酒店(Waldorf Astoria Hotel),国家领导人访美时经常下榻于此,1896年李鸿章访美也是在这里接受了《纽约时报》等媒体的专访,在好莱坞电影里,只要有关于纽约的场景,几乎都会出现这家酒店。
一次,耶鲁CEO峰会在这里召开,云集了全美国的媒体大腕儿,比如时代华纳全球CEO、《华尔街日报》主编等。论坛主持人杰佛瑞·桑尼菲德(JeffreySonnenfeld)是耶鲁商学院副院长,也是我的老师和好朋友。他不经商量就把我也推上了台。好在美国人不讲究长幼尊卑的序列,我这个混入一群大人物的小记者,倒也不算突兀。
那天的话题是媒体与经济。进行到一半时,主持人突然向台下一位美籍华人提问:“你知道芮成钢先生的老板是谁?”
我愣了一下,怎么把话题扯到我头上来了?
那人回答:“CCTV。”
主持人步步紧逼:“CCTV的老板是谁?”
“中国政府。”
“你认为一个在政府掌管的媒体里工作的人,能算是新闻工作者(Journalist)吗?”
“No!”
“成钢,你的同胞不认为你是新闻工作者,”他突然把矛头转向我,“对此你怎么看?”
美国主持人都是这样,最会挑逗群众斗群众,而且任何夸张离谱的问题,观众也不觉奇怪。当时现场空气变得有些紧张。这时候,我当然也可以愤然离席,说你严重伤害了中国记者的感情,但是没必要。观点不一样很正常,何况他并无恶意,只是一种职业习惯而已。我想不妨先幽默一下。
于是我语重心长地说:“Jeff,我这次到纽约,主要是因为美国经济不好,美元贬值,我来抄底买点儿便宜货,顺便帮你们拉动内需,没想到来帮忙也会中枪。”
话音刚落,一片笑声。我再有理有据地展开我的阐述。
“你是否认为我是新闻工作者并不重要。我觉得我是,我的同事和喜欢我的观众觉得我是,这就够了。正因为这样,我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过多解释,但我可以谈谈我对新闻的理解。”
我决定要振聋发聩一下,开始依照我那个“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理论讲我对新闻的理解。我引经据典,从唐诗宋词讲到欧美文学史,从“真相”讲到“事实加角度”……我看到不少观众频频点头,说明传播效果还不错。
但是事情并未到此为止。当我滔滔不绝讲完,台下又有人发问:“中央电视台是不是政府宣传的喉舌?”
这个问题很难简单地用“是”或“不是”来回答。我想了想说:“中央电视台约等于共和党执政情况下的美国福克斯新闻台。”
共和党是前总统布什隶属的党派。布什就任期间,福克斯新闻被部分人认为“偏向共和党”,少数美国精英阶层还会拿它开开玩笑。
接着我又补充了一句:“但是我们比他们要好点儿。”
这样一说,台下爆笑,意思也到了。
24、行动克服恐惧
一次我采访“皇家壳牌集团”时任全球CEO范德伟(VanDerVeer),一见面就对他说:“10年前我在钓鱼台国宾馆,采访过你的前任的前任的前任司徒慕德(MarkMoodyStuart)先生,他那时刚跟朱镕基总理结束会谈。”这种情况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并不少见。要不是当时石油价格剧烈波动,世界经济充满变数,面对范德伟先生我恐怕找不出什么新鲜话题,还是10年前的那点儿事。我估计他也感到意外,这小子,看起来挺嫩,还采访过司徒慕德?
作为财经记者,很多财富500强公司的全球CEO连续几任都接受过我的采访。有人问过我这样的问题:采访大人物时,怎么消除自己的紧张感。我说,当他走进演播室,在我对面坐下来,我就请他“向左挪一点”,“向右偏一点”。等他听话地调整好位置,我也就不紧张了。这当然只是开玩笑。
事实上我这人很不容易放松,特别是人多的时候,一说“上台”我就紧张,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几年。后来我发现,无论面对的人多资深,多大腕儿,来到演播室,都可能比我更紧张,毕竟这不是他熟悉的环境。而这种事经历越多,经验也越多,行动是克服恐惧最好的办法。更重要的是,时间一长,学会了透过现象看本质,领导也是人,今天是总统首相,明天也许就是百姓平民,用不着因为他们的头衔紧张。
在国外,资深记者都是白发苍苍。我最早当记者的时候,曾经担心自己太年轻,别人不屑于接受我的采访。所以我很注意穿着。那时很流行三粒扣西装,但我只穿两粒扣的,里面是白衬衫,打紫红色的领带,把自己打扮得跟美国共和党保守议员似的,并且刻意使用比较传统的英语措辞,借此和他们缩小年龄上的差距。
在西方国家,有一种单件西装上衣Blazer非常流行,又称运动休闲西装,有很强的可搭配性。为了强调它并非套装中的上衣,它的扣子很讲究,一般是黄铜金属扣。藏蓝色Blazer可以随意搭配卡其色休闲裤或牛仔裤。在西方,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半休闲装扮,我的很多采访对象都是如此穿着。我也时常选择Blazer,倒不是非要和别人穿得一样,而是想让他们看到我的时候,更像一伙人(其实我是另一伙的),容易接受。如果我在穿着上与他们风格迥异,他们可能会琢磨:这人看上去怎么这么别扭?由此就分散了注意力。对我而言,采访可能只有10分钟时间,实在耽误不起任何1秒。
当然也并不是穿得一样才能和他们套上近乎。我在采访渣打银行全球CEO彼得·桑兹(PeterSands)时,注意到他戴着一块Swatch手表,于是第一句话就问他:“你的表是女儿送的吗?”他很惊讶,又感到亲切,笑着告诉我是的,又问:“你怎么知道?”其实理由很简单,这是一个年轻人喜欢的品牌,造型又比较可爱,一定是女儿买的。他显然尊重孩子的感情,也无须外在的奢侈配饰来证明自己。
我见过的最不讲究穿着的是西班牙首相萨帕特罗和伊郎总统内贾德。据说前者还是世家子弟,衣服好像是从沃尔玛超市里拎来的。后者在出访外国时,居然穿着皱巴巴的西装就去检阅三军仪仗队。有时候西方政治家并非不懂Dress Code,似乎是刻意透过不讲究的穿着表示一种和老百姓的亲近。
我们其实也可以不追求品牌,但着装的细节规则必须注重。有些人衬衫领围偏大,恨不能塞进一个拳头。西装不够合身,衣袖和裤腿都偏长,脚面上堆着好几个褶儿,让我联想起“卷起千堆雪”。还有些人不太了解穿深色西装时最好搭配深色袜子,而且要足够长,否则跷起二郎腿时,腿毛一览无余实在有伤大雅。
25、人脉就是效率
还有一些国际社会的礼仪必须注意。中国人吃饭或开会时,都习惯把手机放在桌子上,随时准备接电话看短信。在国外这一举止十分不礼貌,除非周遭的人非常熟悉。开会、参加论坛、聚餐、看电影,都是重要的社交场合,手机必须在静音状态,甚至看一下都需要向周围的人道声抱歉。在正式场合和西方人一起吃饭,若把手机放在桌上,吃着吃着接个电话,对方会感到不被尊重。这时候旁边另一个老外可能会拍拍他的肩膀:“中国人都这样,别介意,Wele to Beijing。”这是英语的幽默,适用于老外因文化差异感到莫名惊诧的时候。
也许你还想知道,一个每天要和不同的人打交道的记者,怎样才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对方的信任?我举个简单例子就能解释清楚。当我与某大国首相初次见面,如果我能一口气说出一串我认识的与他同一党派的议员,他就会觉得很亲切。工作多年,我的采访对象之间其实有很大的重复性和关联性,转来转去,都是那个小圈子,在我大脑里形成了一幅清晰的人脉关系图。很多时候,关系就是润滑剂,关系就是效率。
一次我采访福特汽车董事长、福特家族继承人比尔·福特,当时他还是公司CEO。那时汽车工业已经开始不景气了,见面以后,他不大愿意多说。我说:“昨晚我和John Thornton一起吃饭,还聊到你。”果然,闻听此言,他立刻两眼放光,很激动地问我:“John也在北京吗?他会待到什么时候?”
John Thornton何许人?约翰·桑顿,前高盛全球总裁。与他初次见面是在我25岁生日那天。那时年轻爱热闹,过生日喜欢呼朋引伴,老朋友又带新朋友,一个普通聚会没留神搞成了百十人的大Party。在一位好友的引荐下我认识了他。不久后他辞去高盛职务,来到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任客座教授,年薪1美元。桑顿在美国很有影响力,他是耶鲁商学院校董,后来又成为美国布鲁金斯学会董事长。布鲁金斯学会是华盛顿最大的智库之一,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奥巴马和麦凯恩经济团队中的重要人物,都出自布鲁金斯学会,桑顿一度是奥巴马驻华大使人选。
桑顿中学时代就读于美国著名的寄宿高中霍奇基斯(Hotchkiss School),并和低他几级的小兄弟比尔·福特结为死党,据说一直很罩着他。现在桑顿还是福特汽车全球的董事。由此说来,当我提到他的大名,福特两眼放光也就不足为奇。他立刻坐下来专心接受采访,那天我们聊得非常好。
还有一次对美国劳工部长赵小兰的采访,依靠的也是私人路径。我认识她妹妹,并且见过她的父亲。她父亲从事航运,那时家族每年都会在上海定两艘巨轮,请国家领导人剪彩。那天晚上,我们的《直击华尔街风暴》节目直播到22:00整,和她的采访只能约到22:30,她真的在百忙之中为我留出这个时间段。我去接她,见一列浩浩荡荡的车队停在梅地亚中心门口,风尘仆仆。戴耳机、配微型冲锋枪的美国保镖列队护卫。专访结束已是深夜,她只剩下4小时休息时间,第二天一早还要参加第五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就在24小时之前,我才和她在纽约的妹妹通电话安排了这次采访,效率真是很高。
在当下这个社交网络极其发达的时代,和某人取得联络并不是很困难的事,而且国际上的精英人士普遍愿意接受中国媒体采访,利于他们开拓中国市场。不容易的是,如何能够在新闻事件爆发后迅速找到事件中心的人物,对方还能欣然为你提供信息。
记者就像侦探,需要积累一大批“线人”,三下五除二找到关键人物。这种事经历多了,会觉得所谓“大片”里演的重要场合、惊险事件其实都挺假,属于“闭门造车”。还是等我退休以后,按照小时候最喜欢的《丁丁历险记》的路子,写一部中国记者版的《钢钢奇遇记》吧。
26、英语是一种思想
中国人热衷学英语已经热衷了几十年,整体水平提高了很多,但是就个体而言,依然被各种难题困扰。
就我个人感受,学好英语最重要的途径是背诵,特别是初学者。我们小时候都背过唐诗宋词、经典美文,其中的句式、措辞、节奏,对一个人的语言应用水准、表达习惯有着深远影响。“三人行必有我师”“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拿来就用,出口成章。同样,英语的佳句名篇也要一字不落地背诵下来,时间长了它们将融入你自己的语感体系。
父亲对外国文学情有独钟。他给我买过很多文学名著的连环画和中文版简读本,莎士比亚、福尔摩斯,以及《一千零一夜》《双城记》《月亮宝石》《月亮与六便士》《复活》……我上小学的时候,这些故事陪伴我度过美好的童年时光。长大以后,自己读英文简写版,又逐渐过渡到英文原版。莎士比亚、培根、罗素的文章,很多都可以大段背诵。比如“莎士比亚说,世界是个大舞台,我们都是演员”(Alltheworld’sastage,andallthemenandwomenmerelyplayers),在面向外国人做即兴演讲时,常常可以作为装模作样若有所思的结尾。
在外交学院念书的时候,我看了原版的《傲慢与偏见》,并牢牢记住了书中第一句话:Itis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thatasinglemaninpossessionofagoodfortunemustbeinwantofawife。(这是一个世人通晓的共识:一个有钱的单身汉一定想娶个好老婆。它的引申义大概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这个以“Itis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that”的句式引起了我的兴趣,自然而然背了下来。后来我写文章时经常借用这个句式,长的从句显得很有气势,而且便于开门见山地引出主题。
有一次我在班上介绍了这个经验,于是在英语考试中,很多人都用它作为文章的开头。在英语学习初期,背诵和套用句式的确是一种很奏效的方法。
另一个学好英语的要义,是把英语当成工具,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学科。想明白这一点,你就不会再纠结于某个单词的拼写或某种语法的释义,因为那并不重要。
我有一位英语启蒙老师,他教过我短短一年,对我却有着深远的影响。
许老师出身于旧上海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医学博士,当时中国最优秀的耳鼻喉科专家之一,与戴笠、周恩来都有很好的私交。母亲毕业于名校。家中兄弟姐妹9个,他最小。自幼享受汽车洋房,接受西式教育。60年代曾到新疆插队,后来辗转到合肥。他个子很高,仪表堂堂,样子颇似猫王。我有点儿怕许老师,他让我背书,要求很严格,达不到标准便拉下脸来。我曾经有几次故意踢完球不换袜子,把他熏得不得不提前下课。
许老师每周来两三次。我刚上初一,仅有的英语基础就是小学课本里学过的几个基本单词,他用的却是英文原版教材:Essential English(基础英语)、English for Today(今日英语),以及当时风行全球的英国灵格风语言学院(Linguaphone Group)出品的老唱片。
教材都是影印版,封底写着“内部交流”,当时可以在一些外文书店买到。里面没有一个汉字,对我来说像天书一样难懂。塑料唱片则是厚厚一摞,我用家里那部老式唱机一片一片地放来听,跟着念,练就了一口浓重的英式腔。
许老师其实有很多学生,但他的教学方法只在我身上明显奏效,大概老师和学生之间也存在“化学反应”。从这些教材和唱片里,我了解到很多故事,故事中承载着思想,而我喜欢有思想的内容。比如罗素在散文《三种激情》(Three Passions)中,以深刻的感悟和敏锐的目光,分析了人生中对爱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痛苦忧患的同情。从这篇文章中,我受到了极大的感染,即使20年后重温,依然有温故知新的感觉。
它给我的启发是:学英语,并非学习语言本身,而是把它当做一门工具,利用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主动地收获快乐。很多人学英语的顺序是先背单词,再学语法,最后串成句子乃至文章。其实错了,一开始我们就应该着眼于句子、文章,了解它在表达什么,再通过大量的积累去总结单词和语法的使用规律。
那时,上海电视台每周六晚上播放的英文原版电影是我的“周末大餐”。我总是等到父母睡着以后再偷偷把电视打开,音量调到最小,然后用收音机接收电视伴音信号,放在耳边听,一边听一边录下来。现在想想,条件挺艰苦,但当时觉得很好玩。
27、以功利目的学英语,有效果
我曾经怀着青春期的躁动在课堂上偷偷看拿掉了外封的原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老师发现了走过来,看到是一本砖头那么厚的英语书,便一脸欣慰地说:“接着看吧。”高中毕业时,大学英语六级的考题对我已没有任何难度,我甚至半玩半学地读完了毛姆的《人性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当做自己的“心灵鸡汤”,很多句子都能倒背如流。莎士比亚作品中我最喜欢《第十二夜》,多年以后写给女朋友的情书中仍在引用其中的诗篇:Make me a willow cabinat yourgate,and call upon my soul within the house(我要用柳枝筑成一座小屋,夜夜到府中访问我的灵魂。)
考进外交学院以后,我告诫自己山外有山。这所大学里最不缺的就是状元,何况我这个状元多少有些误打误撞的成分。但在英语方面,我似乎没有任何障碍,这并不完全是自我感觉。比如,在大一、大二两年,我们的课程以英语为主,对我而言非常轻松。所有的问题,早在初中时期,就已经得到解决。大三以后,我主修的国际经济专业因为兴办不久,本校师资不足,于是聘请美国大学的经济学教授授课。这一点令我占了莫大的“便宜”,因为老师所讲内容我在课堂上就能听得很明白,不必像其他同学一样,先录下来,回去以后再一边查字典一边慢慢消化。
我有一些同学,很想突击学好英语,对自己提出严格量化的要求,譬如每天吃几个馒头,背多少单词。我还听说有人在床头贴小纸条,以“超过芮成钢”自勉。我倒认为从理论上讲,能说好中文的人就能说好英语,否则就是方法问题。既然学语言的根本是学一种思想,一种思维方式,就要把自己浸染在文化的环境里,要“生活和呼吸英语”。光拿出吃馒头的劲儿不行。
而我对某些以考研、出国、升职为名开办英语课的机构的做法并不完全赞同,甚至觉得是在利用国人学英语的热情误导他们。首先功利思想是学英语进程中的最大阻碍,不以兴趣为前提,就不可能深入持久地学习下去,一再刷新纪录的托福、GRE、雅思高分,背后却是综合应用能力的缺失。而且,因为大家都学会了应试,整体成绩水涨船高,想要从中脱颖而出变得更加困难,你并不能比过去更容易地获得留学资格。
关于兴趣在学习中起到的作用,以及功利思想所起到的反作用,我还可以引用一些其他领域的旁证。
一次我在荷兰遇见荷兰皇家艺术科学院的院长Robbert Dijkgraaf,他很快就要赴美国,任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y,Princeton)院长。作为举世瞩目的学术圣地,与这所研究院相关联的名字个个如雷贯耳:发明原子弹的奥本海默二战之后长期任院长职务;爱因斯坦、冯·诺依曼、哥德尔是终身研究员;电影《美丽心灵》的传主约翰·纳什(JohnNash)在这里取得博士学位,他在经济博弈论领域作出的巨大贡献为他赢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在20世纪的中国,华罗庚、陈省身、李政道、杨振宁等世界级的中国科学家都与这里发生过密切的联系。
对于那些具有创新精神和非凡才能的学术研究者,这所成立近百年的了不起的机构为他们提供最优厚的待遇和最宽松自由的氛围。
Dijkgraaf院长告诉我,他们请来的科学家拥有全世界功能最好的大脑,但看起来个个神经兮兮,歇斯底里,研究院不给他们任何方向和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