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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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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我自然是爱着她了。
  圣诞聚会的时候,大家一起唱歌喝酒,我醉得厉害,在沙发上从后面抱着她,不肯放手。她像抚摸宠物一般摸摸我的头,拿掉我手里的烟,没有言语。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是躺在她的膝盖上,她正盛情地与别人打闹着什么,坐着也动得厉害,我便醒了,又头疼,起身来摇摇晃晃走到 卫生间去冲了一把脸。天都亮了。
  那日通宵达旦之后,估摸着宿管还未开门,几个人便出门打算喝了早茶再回学校。我还是头晕,又去洗脸,在餐厅的洗手台前,碰到她在 卸妆。
  我昏昏地对她说,我喜欢你啊,子君。说完我抱着她。她只揽了一下我的腰,双手便垂落下来,再无一点生气,似有厌倦。我心里一凉,话到嘴边也冷了下来。慢慢放开她。
  做朋友吧,还是做朋友——她低下头对着小镜子看了看自己眉眼,抬头又说——耀辉,我喜欢跟你在一起,那是因为跟你相处简简单单,高高兴兴,人跟人感情给太多就不好玩了,要是和你也变成那样,就没有味道了。你是聪明人。你知道我们怎么样才好,是吧。
  我立在她面前苦笑。
  她见状,抬起头来轻轻抚了我的下巴,说,耀辉。你不了解我。我是经历过一些不堪
  之事的人。但过去的事已经很遥远,我从不对自己提及。
  我说,子君,这我知道。与你接触不久,我就感觉你是有故事的人。只是你不屑于言
  说。
  她继续说,所以我和你不同。但我不想失去你。我说真的。你答应我。
  我点了头,她便擦着我的肩走出去。
  我立在那里想着,也罢,情人是朝夕之事。两个人最好是不要在一起也不要不在一起。
  但子君,是我第一个爱的人。
  4
  一年级结束的假期我没有回家,独自在校外租了一间偏狭的小公寓。已经是殖民时代的遗楼,格外幽暗。楼梯间的墙面干裂成一块块蛾翅一般翻飞着的石灰片,红色的细长形状的木质百叶窗积着一层层灰尘,风吹日晒变了形,关不紧。
  房子里面的墙壁已经是暗灰的颜色, 天花板的角落里有一点点漏水的痕迹,像是脏了的水墨画。我花了半个假期的时间来整理房间。亲自粉刷了墙壁,又找来废旧的宣纸,皱着把它裹成锥形,罩在裸露的灯泡上。一拉灯绳,就映出黑白的水墨画,煞有情趣。
  我又彻底洗了地板,擦干净那扇木百叶窗,还给桌子和床都上了一层清漆。
  这套老房子我就只租了这么一间居室,连带一个小厨房和卫生间,为的是一眼就喜欢上的那个弧形小阳台。房子外面向阳一侧的青砖墙壁上有着苍翠的爬山虎,蔓延到阳台来,把那片小小天地包裹着,满目墨绿的叶荫,楼上住户更有趣致,养着茂盛的蔷薇,花枝翻过围栏垂落下来,给我的阳台遮了荫,真正是肥水流了外人田。我又从花鸟市场买了几盆花草来养在阳台上。
  那是仲夏的清晨,阳台上的蔷薇像窗帘般遮了光线,浅睡中隐约觉得闻得到茉莉香,听得楼下市井的生息,车辆川流,人群熙攘,觉得活得丰实,要得就是这喧攘不寂寞的俗世,因我心里落寞。每日潜心做学,看书习字。生怕留给自己一隙空白。
  后来就在假期中,兰子君和男友闹了架,赌气在夜三央时跑出来,无处可去,直接来敲我的门。那夜下着阵雨,我开着窗,湿的风阵阵扑进屋里来。
  有人敲门叫着我的名字,那声音被雨声覆盖,我听不清来人是谁,心里却有直觉是子君。我开了门,见她倚着墙,浑身都湿了,额前的头发一丝丝掉下来粘在皮肤上,脸上的残妆被雨水冲得狼藉,也没有泪,只望着我不说话。浑身的酒气。
  我知道是怎样的事,也不多问,引她进屋来。
  她跌坐下来,我便给她找了浴巾擦头,又给她找出宽松的干净衬衣叫她去洗澡。
  我听着卫生间里哗哗的水声,心里忐忑而又落寞。将她扔在椅子上的包和裙子收拾起来挂好,又去厨房给她盛了一碗莲子粥。
  她湿漉漉地洗完走出来,穿着我的衬衣,脚上竟还蹬着细带高跟凉鞋。这是骨子里妩媚的女子,连这般邋遢装扮,都有 性感的意味。我知道我与俗常男人无异,喜欢性感的女子。
  子君坐在床沿上一边擦头一边环视我的屋,只说,你这窝,弄得跟小媳妇似的。
  我不开口,把莲子汤递给她,她接过来埋头就喝。喝完她便说,我累了,想睡。我知道她酒力不好,便关了灯,帮她脱了鞋,抬起她的脚放床上。她躺上床去便闭上眼睛。我抚她的额头,低头吻了她的发。
  但我知道我是不能和她上床的。我们不同他人,我们是不言朝夕的
  我站立在暗中一会儿,轻声叫她,子君。她没应我,我想是睡着了罢。
  我黯然走到阳台上去,雨都停了。夜色渐渐褪淡。凉风习习。我百无聊赖抽了支烟,看这暗夜下的寂寂市井。灯火深处,楼下的街衢缝隙间走过失魂的女子;转角处的小天窗透着一豆光亮,那是谁人又无眠。我沾了一身夜露,再进屋的时候,她已经沉睡过去。我坐在床边看她安恬无知的睡容,只觉今宵梦寒。
  若得其情,哀矜勿喜。
  我错过了你的童年,少年。你已成了有故事的女子,泅渡而去,心里这样衰老。我们的生命相隔了整整一条长河。我只想给你一副昭然若揭的干净怀抱,但这亦成了幻念。
  子君。
  我在书桌边看了会儿书,天就亮了。上午第一节还有专业课,我要回校。走之前下厨给她做好了早餐放在桌上,随手撕下一张便条纸想要留言,捉着笔俯身颤抖良久,却无话下笔,把纸揉成一团扔掉,回头看到她还在沉睡,安恬如婴。
  一上午安安分分地上课,大的阶梯课室里人头黑压压一片,闷热难耐,那教授讲课半死不活,甚是让人厌烦。我便中途出来到 图书馆去呆着,找了几本书看,心猿意马地惦记着兰子君,惦记着她起没起床,吃没吃饭,中午哪里去,还在不在那房间。我惦记得难受,索性扔了书本回家去。
  打开门,我见床空着,心里顿时凉透。书桌上的早餐还原封不动摆在那里。人走室空,我丧气地坐下来,望着那凉的牛奶发呆。
  她走得这样急,连被子都没叠,一张字条都没有留啊。
  下午在学校里碰到她,又见她笑颜。寒暄了两句,她说,昨晚谢谢你。唉,一会儿又要有事出去,不知晚上选修课考试还能否赶得回来。我想也未想就说,那你折腾你的事情去,考试我帮你去吧。她呵呵地乐了,道了谢,便又欢欢畅畅地去了。
  晚自修时提前了十分钟找到她上课的教室去考试, 一个小时之后做完,估计她起码也能有个良的等级了,便交卷走出课室的门,转身之间,便看见她一人站在走廊,双脚并拢,背贴着墙壁,倒像是被赶出教室罚站的中学女生一样,寂寂的,眼底里总藏着不幸福的故事,像只安静而警觉的猫。
  那一瞬间,我仿佛真切地看到她的少年。心里一下子有疼惜。
  子君见我出来,便又笑容盛情地看着我,媚然地走过来挎起我的胳臂。我觉得她是因为发自内心的愉快,而笑容坦率自然。
  我没有想到她会在这里来,竟甚是惊喜,问她,你折腾完回来了?
  她打趣说,那是,看你做枪手怪不容易的。 出了楼,正是一个凉夜,我们散步到学校后门的小餐厅吃了一大盘煮蟹,清炒芥兰,还有阿婆汤,又去看艺术系的学生放的免费电影,老片子,《城南旧事》,放映室里简陋而看客稀少,都困闷得睡了过去。散场的时候她还靠在我肩上,我竟还是舍不得动,生怕她醒。巴望着就这样一直坐下去多好。
  走的时候她又坚持要回宿舍去住。她回去时宿舍一个人都没有,长久的空床都被宿舍其它人用来堆东西。她犯困,烦躁地抓起床上别人的衣物扔到一边,倒头便想睡,未想到被窝那一股潮霉混合着灰尘的味道叫人呛鼻,睡不下去,又打电话给我,只说她想要干净床单。声音有泪意,极无助。
  我急急忙忙抱了一叠干净的床单被套跑过去,又打了一壶开水,眼巴巴地在她宿舍门口等着给她。
  她邋邋遢遢地走出来,拿过床单被套,放下水壶,在我面前捧起棉布,把整张脸都埋进去深深地吸气,末了,轻声说,晒得挺香的嘛。她又笑了。身上还穿着我给她买的衣。
  我说,好好睡觉,好好睡觉,一切都会好的。
  她还是笑,答我说,谁说我不好了?
  她道了再见,就脚步轻轻地回了宿舍。
  她住学校那段日子变得收了心,每天按时来学校上学。我见面就叫她姐姐,她也乐呵呵称应,嬉笑打闹几句,甚得开心。
  也不知是否她身边人多繁杂叫她厌烦,但凡她在学校,我们便过初中生般两小无猜的俏皮日子,上课无聊的时候溜出教室来一起去小卖部买茶叶蛋吃;中午下课了嫌食堂拥挤便在水果摊上买西瓜和煮红薯来当午饭;也一起租老电影的录影带偷偷拿到学校的广播间去放着看,她总说很闷人;考试要抱佛脚,她便破天荒和我到 图书馆自习,很偶尔地在操场走几圈,或者上街窜窜,在小巷里找餐厅吃她的家乡菜。偶尔会到我的公寓来彻夜看电影,喝点酒。
  那时她甚是喜欢唱歌,被一家电台看中,经常去录音,有时也做广告,我便陪着她去,有次在路上的时候她兴致很好,给我讲一些她见闻过的噱头,说上次在排练厅见到的一个看上去挺有来头的惊艳美女,娴静地坐在那儿;结果果真“挺有来头”,坐下不久便不停有演艺公司的男人们按职位高低先后过去调情。子君一边讲一边模仿着当时情景,伸手搭我肩膀上,脸也凑过来作调戏状,她脸上的细细汗毛都触到我皮肤,我心里竟陡然狠狠地咯噔一下,表情都僵硬。自然,这点噱头她是不知道的。
  那夜散步,倒影在江岸的万家灯火似翡翠琉璃,在夜色水波中轻轻摇荡,景色甚美。一个阿姨摆了摊子拍照,快速成像的照片。她兴致很好,要拍照。我笑,说她俗,把相机拿过来,拍了我们两人在路灯灯光下的影子。
  两只影子靠在一起的,斜斜长长地映在地上,看上去极有深意可细细品味。是若即若离的两个人,却在彼此生命里有倒影。不言朝夕。
  她把这张相片放进手提包里,说,我喜欢这张照片,我会记得这个晚上。
  半个月之后,她跟男友又复合,回到了他家去住。
  我的公寓还是那幽暗模样,陷在一片嘈杂的市井中像一块渐渐下沉的安静荒岛。
  夜里有时候心事沉沉睡不着,起来听大提琴,伏在书桌上蒙着字帖练钢笔字。写着写着困了,才能倒上床去入睡。白日里常头疼欲裂。
  在学校又不怎么能碰见她了。陆续地还是会在一堆朋友们吃饭聚会的时候碰见她,她亦习惯与我坐一起,总对我说,还是和你开心啊,还是和你开心。
  我回她,那是啊,那你就回我公寓来一块儿快活啊。
  她便笑着说,没问题,只要你让我高兴了,什么都好说。
  姐姐,你这话可是地道的嫖客的语气。
  谁嫖你啊。
  两个人便打闹起来,没心没肺地笑。
  5
  过去是这样伤心地看她那笑颜啊,那又如何。子君。我又不能悲伤地坐在她身旁。初见她,便觉得她已有太多往事,眉眼之间粉饰太平,她已忘记,她不提起,但我却心疼,舍不得她不快乐。只是奈何我错过了她的童年,少年。否则,我会给她安平的一生。
  过去总觉得自己是要多无情便可有多无情的人。若要是谁觉得我待他淡漠,那么他的感觉是对的,因这世上人情薄如纸,我已疲倦,不再有兴致去做没有回报之事。我不过是俗人,无心为他人思虑。
  但是我心里却清楚,子君不一样。我患她所不患的,哀矜她所不哀矜的,只愿留给她相见欢娱的朝朝夕夕,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后来这种惦念成了习惯,倒真的自己也富富余余地快乐起来了,心里有个人放在那里,是件收藏,如此才填充了生命的空白。
  记得一夜看书至凌晨,又读到这样的句子:
  
  但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于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将我当做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
  我却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记,去与想念与希望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的情动。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记忆与想念,不会比我们的生命更长;但我与那一天之间,到底要隔多长的时候,多远的空间,有几多他人的、我的、你的事情,开了几多班列车,有几多人离开又有几多人回来。那一天是否就掺在众多事情、人、时刻、距离之间,无法记认?那一天来了我都不会知道?我不会说,譬如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在天安门广场,我忘记了你。当时我想起你但我已无法记得事情的感觉。所以说忘记也没有意思,正如用言语去说静默。
  我反复看这一段,心里动容得疼痛,忍着热泪,提笔在纸上抄写下来,于凌晨出门,跑了两个街区,找到一个墨绿的旧邮筒,寄给了她。一个人慢慢走回来的时候,天都亮了。我一边走,路灯就一盏盏熄灭了下去。好像世界因我失却了光亮。我心里说,子君,不会再有人像我这样执恋你了。我也再也不要像这样执恋你了。
  太阳尚远,但必有太阳。
  又好像是从那夜起,冷眼看她身边的人换了又换,艳遇多了又多,人一年年出落得更有分寸,连玩笑都收敛了起来,姿容已无懈可击了。这样,我心里渐渐连最后一丝动容都淡了。
  总觉得她往后记得的,不会是孩提时代对她图谋不轨的邻亲,不会是一个叫她痛得死去活来的肚子里的孩子,不会是中学时初恋的少年,不会是二十岁某个带她进了华丽餐厅的中年男人,不会是某个与她搭讪并且留她电话的艳遇不会是任何人,也不会是我。
  她将谁都不记得。来人去事只是倒映在眸子里,叫人觉得是一双有故事的眼睛。但我知道,她身边无论谁来谁去,她都会懂得如何活好自己的。这就够了。
  我就这么看着她在人世间轻盈地舞跃,辗转了一个又一个夜晚,擦了一个又一个人的肩,像是看一出戏。过去看得热泪盈眶,而今渐渐面目从容,只是决意做曲终人散时最后一个离开的人。
  6
  大三期末考试的时候,兰子君旷课太多,被学校劝退。
  处分宣布之后,她很长时间销声匿迹。放假之后,学校人都走干净,她才回来,叫我帮她收拾宿舍物品搬离学校。
  我将她东西整理出来,分类打包,扛下楼去放进车里。装包的时候,看到床下的角落里夹着一张照片,被丢弃已久。是两个人在路灯下的影子。
  我拾起来,擦掉上面的灰,一时心碎。那夜我们散步江边,灯火如醉,花好月圆。她要拍照,我便拍了这张两人的影子留给她,她说,我不会忘记这个晚上。
  我拿着相片,欲对她说话,却看到她正背对着我,忙于整理衣物。我看着她背影,话到嘴边冷了下来,只在心里问,子君,你可记得 但我知道她没有心。她不会在意。
  我未说话,默默将照片放进自己贴胸的衣袋,若无其事地继续收拾行李。
  她离开了学校,也没有回老家。那之后又与我几乎断了联系。她总是那个要迟到却又要提前离开的人。但我宁愿相信我懂得她,她太害怕这人世的寒冷,或者她太习惯这人世的寒冷。
  后来才知道,那时她甚落魄,与家人决裂,离开学校,住在一个已婚男人给她的房里,甘做笼中鸟。生活只剩下白日昏睡,夜里看碟,一整日一整日躺在床上吃酒,抽烟唯一有所等待的,便是他来与她做几场爱。那男人心胸窄,怕她和别人搭上,不许她出门,也不给她什么钱。几乎是禁闭。
  我去看她时,她刚从床上爬起来给我开门,惺忪的一张脸,还未睡醒。我踏着满地的碟片酒瓶烟蒂走进去,顿然心下生凉。
  她红颜依旧,却不过是像一张艳丽的薄薄皮影,演着越来越不由自控的儿戏,又如深深山谷里的一朵罂粟,在风中烛火一般飘摇。
  我忍不住说,子君你这是何苦。
  她说,你不要来与我说话。不要问我,也不要说。陪我坐坐吃顿饭就好。
  几天之后她与那男人分手,之后她就和我的一个朋友在一起了。三人还出来吃过一次饭,彼此心知肚明,抬头嬉笑泛滥,低头就黯然无言。
  再见到她,是她的女友打电话给我,等我明白是什么事,心里酸楚,愤恨,慌张,但还是想也不想就赶过去找她,条件反射一般。子君啊子君。
  我听到她的痛吟声,在肮脏狭小的 卫生间,把她从地板上抱起来,一身一手都是血。血像泪一样廉价又耻辱。那质感似在鲜明直白地提醒着我别人留在她身上的温热的精液,又或者是隔夜的泪。
  她额上是冷汗,却笑着看我。我不忍鄙弃她,低头吻她的发,也落了泪。
  她熬了过来,只是十分虚弱。像一把枯草。
  她的唇色黯淡得像洒了一层灰,对我说谢谢,薄薄地吐出这两个字,犹豫着伸手来放在我的膝盖上,过了一会儿又摸索到我的手指,固执地一根一根抓起来,渐渐扣紧。
  我从未见她如此凄凉,泣眼望着她,不知所言。心里一丝动容都没有了。
  子君——我默默地想——这是难言的世味。我本以为我有心一辈子为你担当,隐忍无言地给你感情。我也一直这样执恋你。但我终究累了。心里在老去,不愿做一个可怜人。你不属于我,我亦不属于你。
  耀辉,我们在一起吧。
  她说。
  我未应声,独坐在她旁边,慢慢想起来一些事,想起夜里读到叫人热泪盈眶的句子,抄写下来,在凌晨出门走了两个街区寄给她。想起她慨然地说,还是和你一起开心啊还是和你一起开心;想起她失意的时候在大雨的夜里敲我的门;想起她捧起我的床单,深深吸闻我想起她抚我的下巴,不要失去我。
  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这记忆像夜色一样淡了。大约还是我爱着她的时候罢。那又如何。遇到你时,我尚是一张白纸。你不过在纸上写了第一个字,我不过给了一生的情动,心底有了波澜。但我知道波澜总归平静。
  世上再无比这更优美的沉默了。

十二、幻听


  1
  你刚才说什么?
  不,我刚才什么也没说。
  这是叶笛和我之间常有的对话。她有很严重的幻听症。
  前年我和男友亦俊在F大对门开了间酒吧,MILK。开张半年之后亦俊就回老家看生病的姥姥了,我跟他在电话里商量请一支乐队来我们店做周末场的演出,他也赞成。很快贴了广告出去,第一个来应征的就是叶笛。
  那是在冬天。北方的冬天干冷,起风。夜里风卷碎叶,灯影绰绰,是适合遇见的时刻。叶笛在店门口站了很久,我看着她。这年轻女子挺拔的身形在寒冷的夜色之中勾勒了一帧融不进夜色的剪影。穿得极少,长外套挂在身上,显得单薄。她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渐渐看清她的脸,苍白,瘦削,与Pascale Bussieres如出一辙地相似。那是一张让人忍不住想伸手轻轻抚摸的脸庞。她走近,我闻到她身上树的辛香。
  我让她试音,她便上台弹民谣吉他。我喜欢她前臂上血管分布的样子,用力扫弦的时候有一条条棱起的静脉,看上去形如雨夜的闪电。手上的皮肤细腻而且光滑,指尖却平,指甲亦短,这是长久练乐器的特征。叶笛面孔线条明快,鼻梁高而挺拔,在灯光下有一半沉溺在黑暗中,有一半明媚苍白。眼神警觉而天真,像鸟类。整个人暗自有种近乎古墓气质的乖张,令人好奇。
  我未再试其他人,便决定留下她。
  那是我最闲适的一段生活。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店里打理些琐事,闲来坐在暗处的椅子上看着落地窗外的人群,意兴阑珊。
  叶笛有时会一个人来,有时会带着她的幻听。键盘手是个斯文的男子,叫康乔。他很体贴叶笛,因此我曾经试图问她,康乔是你男朋友?她朝我微笑却并不回答,转移话题说,这间店是你设计的
  装修吗,少了那么一点情调。
  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她便带了不少澜沧刀,说要挂在墙上。那是云南边陲的手工艺品。镶满繁复的装饰,带着热带的怅惘迷离,让人联想起远方的容颜和气息。我一时间惊讶无言,她不等我回答,便径自把它们一把一把挂在墙上,跳下凳子来,自顾自地说,看,多漂亮。她说话的时候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轻轻触摸我颈部的皮肤,她带有树的辛香,手指冰冷。
  演出的时候我常常坐在吧台边上,看着许多年轻的孩子在这里进进出出。他们表情生动,溢于廉价而虚荣的爱情之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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