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阴阳鬼探-第6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沈冰见他不说话,使劲提了一下他的胳膊,没好气的说:“快说。”这也是她想知道的,居然听不出尸体说话,你说郁闷不郁闷?
村长“咕咚”一声歪倒在一侧,脑袋一下耷拉下来,死了!
操他二大爷的,怎么会这样?我和曲陌同时伸手过去,把村长扶起来,查了他的脉搏和心跳,果然是死了。我站起身急忙开了阴阳眼,心说先找到他的魂儿,问问怎么死的。当念完了口诀,发现村长正一溜烟的冲着东面飘走了,并不止他一个,还有他的堂弟和董慧!
他们走的很快,我估计自己的速度是追不上,除非老子马上自裁,变成鬼追上去应该没问题。本来我想让曲陌去追的,可是这样一来在沈冰和王子俊面前暴露了灵狐的真相,还有她一个人过去,我也不放心。
算了,反正沈冰还有听尸语的本事,不愁找不到你们!
第225章送别
回到家里,我养了半个月的伤,这条左腿才能走利索了。这次也多亏了有曲陌帮忙,不然我一个人很难说能够摆平此事。
这姑娘回来之后,就匆忙返回了县城,一直没再来看过我。可能是因为沈冰在吧。沈冰在我家可算是歇够了假期,尝遍了我老妈的手艺,也跟我聊足了天。按照这丫头的一句话是:“住一辈子都吃不够你妈煮的饭菜,我太爱她老人家了!”可见有多幸福。
可是,她怎么就不说爱我呢?这问题我其实深刻反思过,这句话像我这个大男人都从来没说出口过,能让女孩先说吗?不过我脸皮薄,来来去去就是喜不喜欢,要不然就是,你干脆做我媳妇别走了,然后左腿上肯定再加点伤。
其实就算我们还是这么打哑谜一样,谁都不肯说破,但我心里现在跟明镜似的,知道这丫头肯定是喜欢我的。有时候爱情这玩意,要的是猜来猜去,这样才有意思,说破了反而就不美了。
能让我确定沈冰的心思,还得感谢盛艳艳,要不是做她这趟生意,还逼不出沈冰的心里话。说起盛艳艳,她和史玉清也算挺倒霉的,两个人野外找情趣,还找出了杀身之祸。看来,情侣们要引以为戒,玩情趣固然重要,但生命更珍贵。留着小命,时时都能找到情趣。下了地府,还玩个毛?
唉,也不知道现在盛艳艳跟史玉清见面了没有。我们回来后,让盛艳艳去了地府,还让她给黑白无常捎了点稀罕物。一来酬谢他们两位爷放生的恩惠,二来让盛艳艳把史玉清和其他几个枉死鬼,还在枉死城的事告诉他们,帮忙给解决了。只是半个月了,盛艳艳都没回话。
这件事我们也没报案,反正主谋都死光了,再翻案有什么必要?还不是跟我们自己头上舔麻烦。
这段小日子过的挺美,虽然腿脚不利索,但心里那个舒坦啊。天气愈加暖和,沈冰衣服穿的愈加性感,紧窄的小上衣和短裙,腿上不是黑丝就是肉丝,踩着高跟鞋,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再加上她那张迷死人不要钱的笑脸,我都快得心脏病了!
还好没流鼻血,不过都流肚子里了!
可是好景不长,不知哪个混蛋发明的这句话,果然挺灵验的。
这一天,我门口停了辆警车,从上面下来两个人,一个是龙少辉,一个是陆飞。我一看就明白咋回事了,这段时间,龙少辉一直催着沈冰回去上班,而沈冰愣是说自己还不舒服,要求继续休假,结果把他们给招来了。你说沈冰不上班,那是龙少辉该管的,有你陆飞毛事啊?
他们两个态度倒是挺好,都是笑眯眯的,陆飞也不像在湘西那么牛逼,满脸笑意的跟我说话。丫的那都是装出来的吧?
老妈慌忙给他们沏上茶,然后就出门去了,她老人家知道警车来了,可能是找沈冰的,所以不在家妨碍我们说话。
沈冰不见龙少辉本人时,在电话里说的胆气十足,今天一见面,跟老鼠见了猫似的,低着小脑袋瓜,坐在沙发上一声不响了。
客套几句后,龙少辉说他们这次来,就是要捉沈冰回去的,因为再不去上班,就会被警局给除名了。而陆飞这次跟着来,一是为了完成要把沈冰带回去那个尚未完成的任务,二是来跟我见见面,也特别期望参观我的鬼事店铺!
别看陆飞笑的那么友善,我根本不信,他来我这儿是为了这两个目的。第一个要完成未完成的任务,这是肯定的,但第二个吗,我估计是说的胡话,应该是来向我炫耀的。不就是搬来了龙少辉,从我身边带走沈冰吗?
沈冰一听小脸就沉了,脑袋瓜一扑棱,不回去!
龙少辉倒是没了主意,这不是在省城,在我家不好跟她发火。苦笑着看看我,意思很明白,让我劝劝沈冰。靠,想从我身边把她带走,还要我去劝,我那不是贱吗?
我假装没看到,一低头,你们爱咋地咋地,我不管。
龙少辉最后没辙了,对沈冰说:“那好,你出来我有几句话要对你说。”
他们两个出了屋门,在院子里小声说话。我看看陆飞,心想他是第一次来我们家,咱总不能不尽地主之谊吧,那样显得老子太小心眼了。
“很久不见……”
我话没说完,这小子却起身笑道:“咱们不用那么客气,我想去你的鬼事专门店参观一下。”
他打断人说话很没礼貌的,尤其是在我家,这不是不给我面子吗?你狂傲我不反对,那要看在什么地方,跟什么人说话。我本来打算让他去看看的,不过现在改变了主意,心里尽管生气,但脸上还拼命挤出笑:“不好意思啊,店铺有个规矩,晚上子时开张,平时是不能开的,这是祖训。”
这小子一听,马上一脸的失望,又坐回去了。他瞅着电视,也不看我,我更懒得理他。一时屋子里气氛挺压抑。好不容易等龙少辉两个说完话回屋,心想沈冰不回去,看来今天我要管他们吃饭了。
正想着去镇上饭店请他们还是在家里让老妈露一手,这时沈冰一脸不爽的跟我说:“我要回去了。”
我没听错吧,你居然有屈服的时候?但看龙少辉满意的神态,那肯定是把沈冰给说动了。我心里顿时一落千丈,要说她早该回去了,在这儿陪了我半个多月,我也该知足了。可是恋爱中的人,能对这种短暂的时间满足吗?
一百年对我来说,也不过是一霎那。
但我又不能拦着她,有理由吗?就算有理由,也不是现在啊。她不可能说为了我,直接辞职吧?如果我为了一己之欲,让她放弃一切,那我就太自私了,爱一个人,就要尊重她的一切选择。
我就是这么想的,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心里流着泪,把他们送出家门。可惜老妈不在家,没能让沈冰临走时,带上她亲手炒的栗子和瓜子,只是沈冰最爱吃的。
他们上车时,沈冰大有一副恋恋不舍,生离死别的苦瓜相,龙少辉却淡定的给我挥挥手。而陆飞这小子,却向我发出了特别得意的笑容,那是一种挑衅!
第226章鬼妓
送走了沈冰,我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似的,每天都在时刻注意,手机响没,沈冰给我发短信了吗?我们每天都要打电话聊一会儿,然后互发短信,手机成了每天生活中无时无刻都离不开的必需品。
她回去就上班了,因为每天我们还在联系,她也感到很开心。只是我问她那天龙少辉跟她说了什么,能让她乖乖的回去,她却死活不肯说。
听到她过的开心,我比什么都高兴。这样其实也挺好,两个人不在一起,彼此牵挂对方,才更像是谈恋爱了。每天心里都觉得挺幸福,美滋滋的。
过了几天,盛艳艳跑到我店铺,说黑白无常接到了我的礼物很高兴,也帮她把这事报告了上司。不过,要进枉死城,也不是说管事的随便可以出入的,那要往上打报告,最后被行政长官审批后,昨天才把史玉清他们带出来。
我又让她向黑白无常求求情,帮他们尽快投胎吧。两位爷看在我的面子上,说不定会帮他们一把。可是盛艳艳却摇头,她和史玉清商量好了,打算永远住在地府内,不去投胎了。他们两个人的真情,让我着实的感动了一把,我说你们亲人可能不知道你们死了的消息,我帮你们烧过去纸马冥币吧。这让盛艳艳非常感激的去了。
她走后,我又想起了,小白旗里的那个小女孩。我这段日子养伤,一直就让她住在里面,现在是不是也该放她回地府了?
我把小女孩叫出来,把意思跟她说清楚,还答应帮她求情,尽快投胎。
可是小女孩却抽抽噎噎的哭起来:“我要回家,我不想去地府,我谁也不认识,好怕!呜呜……”
小女孩这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哭的我挺心酸。我就数落她,回家是不可能了,现在你是鬼,要去的地方就是地府。投胎以后,还能做人。小女孩挺聪明,劝了几句后,也不哭了,睁着两只黑漆漆的大眼睛,看着我说:“大哥哥,我不要去地府,就让我住在你这儿吧。”
我说行,随便你住到什么时候,我一定会照顾你的。
于是,我又多了一个帮手。她叫三丫,今年才七岁,跟二毛一样的聪明可爱,无论教什么东西,一学就会。毕竟是小孩心性,时间一长,她逐渐就忘了自己死亡的哀痛,在小白旗里住的很开心。我也从她这份天真的童笑里获得了很多快乐。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现在基本上进入了夏季,而每天跟沈冰电话联络的次数,却越来越少了。她可能很忙,有时候打电话不接,一两天都不回个短信。最后,已经过了一周,我打了无数次电话,发了无数次短信,她不接也不回,这让我有点怀疑,我们会不会因为时间而冲淡了感觉?
很有可能吧,因为常言说,一切会随着时间而改变。
虽然沉不住气,但我还是坚信我那句话,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强求不来的!无聊的日子里,好在还有三丫陪我聊天,但时不时的看着店铺门外,盼望沈冰会给我一个惊喜,多想听到她的高跟鞋声啊,但千万不要是隔壁的牛大婶,那会让我恶心好几天。
这一天刚刚开了店铺,屁股还没坐稳,就听到了大街上响起了一串急促的高跟鞋声音,“嘎达嘎达……”把我的心都踩炸了,是不是沈冰?!
我迫不及待的跑到店铺门口,往外伸头张望。只见路灯下,一个身穿旗袍的女人,正慌慌张张的冲店铺这边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回头不住瞧看,好像被什么人追赶似的。到了跟前,才知道她果然是冲我店铺来的。
看清了这女人的长相,一下大失所望,尽管还有几分姿色,但他妈的是只鬼,你让老子怎么高兴的起来。怎么每逢渴望沈冰出现的时候,都不能实现呢?
女鬼跑到店铺门前,紧张的小声叫道:“习先生,快救救我,后面有鬼追着。”
靠,这是鬼事专门店,不是避难所。但好像这也算是帮鬼解忧的一个做法,可不能坏了规矩。不过老子得看清你是谁,我认不认识?别说,看起来挺面熟,除了脸色太白之外,倒没有那种阴森的气质。忽然又闻到了一股雪花膏香味,特别的熟悉,那是抹了我们店铺做的化妆品。
难怪看起来没什么鬼相,原来搽了雪花膏调的酱油。
我闪身让她进来,刚想坐回椅子上,又听外面响起了说话声:“这贱人跑哪儿去了,不会是去了鬼事专门店了吧?”
“走,我们过去看看。”
我立马又堵住了门口,不管怎么说,女鬼跟女人一样,都是弱势群体,再说她又是我的顾客,我不能不管。
两只满脸凶相的男鬼凭空出现在我面前,探着头往店铺里瞧,我心想女鬼肯定也躲起来了,他们不会看到。
“有事求我吗?”我盯着他们问。
“我们找人。”其中一个还挺横,冲我瞪着眼珠说。
操他二大爷的,在鬼事店铺门外你敢对我不敬?我忍住气道:“是找个女鬼吧?”
“对,是不是在你店铺里?”
我伸手往右边一指:“往那儿跑了。你们要是速度快的话,天亮前应该能追上。”
“真的假的?”那只横鬼还不信。
我一瞪眼珠说:“知道我是谁吗?你身上皮痒了是不是?竟然敢怀疑我习先生的话。”说着一扒胸口衣服,露出了那面鬼事桃木牌。
“呃,不好意思,习先生,我们信了,再见。”两个家伙见到这块桃木牌,比见到我本人要害怕的多,那就是镇鬼的杀手锏!两个家伙掉头冲右边跑了,不多时消失了影踪。
我冷哼一声,转身把门关上,回到椅子上。而这时女鬼也从门侧走出来,坐在长凳上喘气。看她年纪并不大,最多二十五六岁。穿着一身旗袍,头翻盘起,打扮的很有味,大有一副上海滩舞女的味道。
“让你躲到天亮前,一颗鬼牙,现在付账。”我盯着女鬼说。
“习先生,你要是能救我出这个火坑,别说一颗牙齿,就是满嘴的牙齿我都甘愿那。”女鬼说着幽幽凄凄的哭上了。
“先别哭,看你这身打扮,在地府也是高等大街上的主儿,怎么是火坑了呢?”我不解的问她。
“不怕习先生笑话,我在高等大街是坐台的……”说到这儿,没了声音。
坐台的?哦,是坐台小姐吧?在地府好像不叫小姐,应该还是旧称,鬼妓!听她这么说,做鬼妓,并不是出于情愿。唉,这地府和人间都是一样的黑暗,女鬼肯定是被逼良为娼的。
第227章百鬼贺喜
女鬼叫林梦希,她是河南人,生前是一个画家,和男友一起去往湘西取景,结果在山里迷路,不慎失足摔死。她男友把尸体交给赶尸旅店就返回了,谁知赶尸旅店的祝由科心术不正,把尸体给扣下不送,还将她连同其他几具尸体魂魄给赶出来,在他们身上下了降头(湘西巫术中的一种),派往北方去查一个叫什么“龙楼”的帮会。
靠,帮会,那不是涉黑了吗?不过听着这女鬼说的,怎么那么熟悉啊?我于是问那个祝由科叫啥名字。
林梦希摇摇头,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只听人称呼他麻先生。操他二大爷的,是麻自理!她问我认识这个人吗,我心说何止认识,老子一条老命差点送他手里。当下也不说破,就让她往下接着说。
她嘿嘿一笑道:“其实去往北方路上,我来过你的店铺,因为身子虚弱,买了点补药。”
这让我十分诧异,因为店铺见过的鬼多了,有时候难免会记不起来。不过仔细打量她的脸,想起来了,我说怎么看着很熟悉,她就是那次从店铺里买药之后,差点被杨东浩给糟蹋了的女鬼。也正因为那次,我才去的湘西。
“是你啊,后来咋回事,怎么去地府做了……坐台的?”
一说坐台这个词,林梦希就垂下头,眼中泪光闪烁,挺让人感到怜惜的。她说跟着那几个同伴,一起按照麻先生指引的路线,找到了省城附近。结果一到地头,什么都没打听到,就被一群恶鬼给拿下了。其他几个男鬼下落不明,她反正是被送到地府的窑子里,做了鬼妓。
做鬼跟做人是一个道理,被逼无奈,也只有从了,每日里转承于男人之间,还要勉强带着笑容,不然,就会遭到老鸨的毒打。听的我这心酸啊,恨不得这就去地府,把那间妓院给铲平了。
但妓院在地府是合法的,那是自古沿袭下来的恶制,是有执照的,老子如果去踢场子,那还不得丢进油锅里炸炸啊?油炸小土包子,还玩个毛?遇上这种事,也就活动活动心眼,谴责一下,没什么屁办法。
我问她:“今天怎么逃出来了?”
林梦希说妓院老鸨听说出了地府,去参加一个亲戚婚礼,还带走了不少手下,搞什么百鬼贺喜。她是趁看守妓院的几个人睡着后,偷偷溜了出来。本来想趁机去投胎的,结果在投胎管理处门外排队的时候,被那两只护院鬼追了过来,就急匆匆的逃出了地府。想想也没别的地方好躲,只有投奔我的店铺来了。
百鬼贺喜这词倒是挺新鲜的,居然是庆贺活人婚礼,真是很稀罕啊。你不想想,婚礼盛宴上,一下出现百来只鬼,这婚礼还办个毛啊?全都吓死了。
不过,我倒是对这户人家挺感兴趣,就算办鬼宴,百十只鬼,也得十几桌吧,没钱的人谁会这么瞎折腾。于是我问林梦希:“知不知道他们跟谁贺喜去了,哪的人啊?”
林梦希说:“听说是省城人,家里开着大公司,我还听他们嘀咕新郎新娘叫什么。”
本来我对新郎新娘叫什么不感什么兴趣,但既然是省城的,听听也不错,到时候见了沈冰,把这件事当做笑话给她讲。
“他们叫什么?”
“新郎叫高松,新娘叫沈冰……”
“什么?”我一听就从椅子上跳起来了,瞪着眼珠子,把林梦希吓坏了,以为说错了话,胆怯的看着我,不敢出声。
“你没听错,是叫高松和沈冰?”我从桌子后面转出来,站在她面前大声问。
林梦希摇摇头,怯怯的说:“没听错,他们是这么讲的。”
我就感觉一阵天旋地转,差点没昏过去。这颗心拔凉拔凉的!
难怪这段时间,沈冰的手机一直打不通,短信也不回,原来要结婚了,还是嫁给高送这混蛋!我一时心里都感觉不出痛了,空空的,跟当时雅雪死后,那种心情是一模一样。这天与地仿佛一下变得晦暗无光,万木萧索,我整个人都僵化了。
她为什么不跟我说,是无法启口,还是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难道我只是她无聊时的一只开心果吗?而她真正需要的,是高松那样的高富帅,有钱又有型,并且是大学同学,比跟我这只不过相处半年的土包子感情深厚吧?
我算什么东西,我是一只土包子,要文凭没有,要钱不多,要职业也是道家天师中的怪物!
我凭什么娶到她?
我失魂落魄的回到椅子上,一时心里像沸水锅一样,难以平复。
“习先生,天快亮了,我该怎么办?”
我被林梦希的问话惊醒,只顾心里难过,全忘了店铺还有只女鬼。我叹口气,拿出小白旗说:“你先进追魂旗躲几天吧。”
“谢谢习先生大恩大德,我给您两颗牙齿吧……”
我冲满脸感激的林梦希挥挥手,有气无力的说:“不用了,免费给你住到任何时候。”
林梦希进了旗子后,我坐在椅子上,一直到天亮。可以说,我都不知道自己接下来想要干什么,满脑子沈冰的影子,就像玫瑰刺一样,想一次,就扎一次,这颗心简直千疮百孔。
后来到了上午九点,王子俊来敲门,才让我从忧伤里唤醒。原来他刚才去家里找我,老妈说我从店铺还没回来,就直接奔这儿了。他见我脸色不好,问我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
我正没好气,冲他就骂道:“你才生病了!”
王子俊见我火气这么冲,到底是从小到大的朋友了,也不计较,转着眼珠问我:“是不是跟沈冰闹别扭了?”
我一听到沈冰这俩字,顿时心里就是一痛,跟泄气的皮球一样,耷拉脑袋说:“她要嫁人了。”
“嫁谁?不是你吗?”
“是高松!”
“丫的是这王八蛋,走,咱们去省城抢婚去,我就不信凭咱俩的本事抢不过他!”这小子倒是够义气,不过义气的不在地方。
我没好气说:“高松又不是王老虎,没抢沈冰,我们去抢个毛啊?”
“你怎么知道他没抢?要是沈冰并不想嫁给他,这会儿正等着你去抢回来,你这么缩着乌龟脖子,不是让沈冰伤心死了吗?”
我一瞪眼:“你才缩头乌龟!”不过他这话不好听,但不是没道理啊。她其实并不喜欢高松,当时躲这王八蛋时,跟躲瘟神似的,莫非高松真用了什么卑鄙手段,威胁沈冰跟他结婚的吗?
不行,老子得弄清楚了这件事才能安心,万一要是像王子俊说的那样,沈冰等着我去救她,我却不出现,岂不是遗恨一生?
第228章神秘短信
去省城必须给自己一个理由,那就是,沈冰是被迫的。我要去救她,只要她亲口告诉我,她是情愿的,我就是想死,也会避开她,找个没人地方死了。
收拾好了东西,把能带的除鬼家伙都带上了,因为这场婚礼还有百鬼贺喜,不带齐家伙不行。在柜子里翻出了那只老梁的烟斗,这东西自从湘西回来后,我也琢磨不透怎么用的,就收藏了起来。现在也带上吧,也不知有命回来不,到省城不如送给阎相,算是个纪念品。
跟老妈简单说了一声,我有事出去几天,就出门了。老妈对我现在频繁出去,也习惯了,并不问啥事。
我心急火燎的赶到火车站,心想昨晚的鬼都去省城了,说明婚礼是今天,虽然赶不上中午正式典礼仪式,但只要他们不入洞房,老子就不计较。
买了票后,跟王子俊打个电话,说我的家底全存在一张卡上,就放在我屋柜子里。密码是我生日,如果这次从省城回不来,拜托他把卡交给我我妈,那点钱应该够她养老了。
王子俊一听就急了,在电话里骂我没出息,怎么会回不来呢?还说:“你等着,我跟你一块去,要死,咱哥们死一块!”
我说不用,留着你的小命照顾我妈吧,然后挂了电话。给沈冰打,依然没人接。
下午一点半,从省城火车站走出,我马上给沈冰发了条短信,告诉她,你要结婚的消息我已经知道了,虽然你不接电话,不回短信,这么无情无义,但我还是来了,我找得到你。你的喜酒我一定要喝,就算毒药我也照喝不误!
出了车站,心想去哪儿找他们呢?现在这点,婚礼应该还没完,如果速度的话,还能赶上。可是在哪个酒店呢?我灵机一动,在路边报刊摊上买了一份省城晚报。像高家这么有财有势的家族,太子要完婚,小报怎么可能不使劲的发表呢?
果不其然,小报头条赫然出现了高松和沈冰两个人的婚纱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