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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家玩好吗-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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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很多电影都用的招啊,没什么出奇,留个小尾巴,似乎在告诉观众可能会拍续集。它有续集吗?”
“没有。”
我二十岁的时候,还在上大学,那年的暑假,一群朋友应一个同学之邀,一起去他家玩,这个同学的家在长江入海口,听他介绍那里景色无限,但这并非我们前去的主要原因。那时我们还是一群活蹦乱跳的青年,美景对我们的吸引力肯定不是最大的,同学告诉我们,他们那里住着一位绝代佳人。
方燕是我们中唯一的女生,我们说你就别去看了,没什么必要,但她一定要跟着去,她说要满足一下好奇心,看看人家到底美成什么样。
但到同学家后,我们没有立刻见到那个引人遐想的美人,因为天气不好,雨下个不停。我们站在同学家的阳台上,遥望恢弘的江面,视线穿过清亮的雨幕,在同学的指点下,落在一个灰黑色的隆起上,那个名叫林鹤踪的音乐家就住在那里,我们对他基本上一无所知,这没有关系,我们只想一睹他女儿的风采。
三天后天气放晴,我们搭乘一条渔船往那座小岛出发。我至今记得,小渔船上的柴油发动机发出的噪音震耳欲聋,我们说话的时候都提高嗓门好让别人听清自己,大家都嘻嘻哈哈,大概觉得这样说话很有喜剧感,江面上风平浪静,远近船只都在缓缓前行,天地间充满了明亮的光线……
同学知道林鹤踪女儿的名字,虽然只是见过为数不多的几次面,但他们确实是认识的,这样我们的来访也就不算十分突兀。林鹤踪让我们进门,一边告诉大家他女儿不在家,她和我们一样也放暑假了,但她有事留在学校还没回来。
我们不禁有些失望。后来在一架钢琴旁边我注意到了一张照片,大概是一张全家福,不难推断其中那个年轻女孩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照片上一共三个人,左边是林鹤踪,她在中间,右边一个妇人应该是她的母亲,年长者的微笑必然带着岁月的沧桑,不必读解他们曾经的故事,皱纹虽是外在同时却也是最直观的体现,他们女儿的笑容则在这样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生动了。
看到这张照片后我加倍地感到没有见到本人是多么的遗憾。
林鹤踪虽然住在这么一个宁静悠闲的地方,但还不是一个清高到有架子的人,当年他已经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对我们这些不相识的小青年却很客气,完全可以用“和蔼”来形容,还颇有兴致地给我们弹了一曲,虽然我们这几个人连五线谱都看不懂,对于某一段旋律只能简单地给予好听不好听这类比较业余的评价。
林鹤踪弹的那首曲子在我当时听来十分怪异,怪异在哪里呢——我好像以前在什么地方听到过。
过完这个暑假回到学校后,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看的那个动画片《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虽然我知道自己从未淡忘过它,但因为之后再也没看过重播,甚至连某个片段的回放都没在任何地方再见到,这样我就不是经常会无缘无故地想起它来。
市面上任何形式的音像制品里边你都找不到它,虽然不同年代的很多老片都在若干年后再次受到欢迎与追捧,但它看来显然是不在其列的。电视里边一些回顾老电影的节目也连一个字都未曾提及,注意到这些后我开始耿耿于怀,难道它当年的反响弱到人们看过后就即刻忘得一干二净,以至于此后很少有人能再想起它来?如此精彩的电影不应该是这样的待遇啊。
同时,对我来说,这个电影也因此越显神秘了,想想看,你那么喜欢它,但除了很早之前看过一遍外你还对它知道些什么呢?
我试图能够找到有关它的一些资料,最起码导演是谁一定要弄清楚。我去了学校图书馆的“过刊室”,查找十年前的一些影视类期刊,“过刊室”这个地方还是我上大学后第一次去,虽然打扫得也很干净,但连这里的空气似乎都是又老又旧的,给人一种动作大一点灰尘就要扑出来的错觉。管理员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坐在门口的一张桌子后面,专心地看着什么,半天一动都不动,来这儿的学生也很少,悄无声息地各忙各的,我想如果在这样的环境里找到一部老片的相关信息倒也再合适不过了。连着几个夜晚的苦寻之后,我打开了一本书页发黄潮湿还有霉斑的杂志,在第34页上终于看到了那个片名,那是一篇电影还未上映前的采访报道。
“导演:刘竞。”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名字。再往下看,当看到作曲是林鹤踪的时候,我惊了一下,然后立刻想起不久前的暑假里他弹过的那首曲子,它会不会就是《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中的音乐呢?
若干年后,这个猜测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并且我还知道了它的名字,很逗,叫《这不是一瓶眼药水》。
我三十岁的时候,和林晓梦结婚。在认识她之前,每次回想起当年去那座小岛,我都觉得有些荒唐,那个照片上的女孩在我印象中逐渐面容模糊,只剩一种抽象的美好记忆,说不出具体来,我几乎没有想过自己将来是否会有机会见到她这样的问题。
毕业多年后,一部电视剧的导演宴请他的一些朋友和工作人员,于是参与编剧的我和为该剧负责音乐的林晓梦就此相识,这似乎很简单,但对我来说,与她这样不期而遇的惊喜简直不可想象。
我们结婚后的那年夏天,一起去看她的父亲。这是我第二次来到那座小岛,我之前一直都以为自己不大可能再来这里了。
差不多整个夏天我们都在岛上度过,而在这段日子里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经历是,有一天我从外面散步回来,在厨房里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小老头,他正站在冰箱前找喝的,当他拿出一罐啤酒的时候,笑着说了一句:“罐装啤酒,我的最爱。”他旁边的墙壁上挂着刀铲之类厨房用具,身侧桌子上的一个篮子里堆满了番茄,头顶靠后有一台抽油烟机,他站在这些东西之间,差不多和那个冰箱等高,看起来小巧玲珑。
这个人竟然就是刘竞。
然后关于《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我从它的导演那里知道了更多,刘竞告诉我当年影片上映后反响的确不佳,评论也没几篇,而且主要都是在说片子拍得过度夸张离奇,几乎是纯粹的胡说八道,电影的票房最终也不是特别理想,之后无人再去关注甚至根本记不得也就不难理解了。
如果不论评论、票房这些外在,刘竞自己对这个电影却是极其满意的,他把它评为自己所有作品中最好的一部,他一共拍过九部电影,《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是他的第七部作品,他的所有创作初衷基本上都得到了实现。他还说,自己前面六部片子的拍摄以及参与其他一些电影的制作,似乎都是在为最终拍出《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做必要的磨练与准备,他把当时所有的热情、才华与精力都尽其所能地发挥了出来,这是他导演生涯的一个高峰,而且之后看来是不可逾越的,在后面的两部电影中他就感觉不到那样的创作激情与状态了,投入市场后反响也确实不大。
关于片名,还有一些故事,当初投资方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莫名其妙,描述的是电影最后一幕,而且与前面剧情也没多大关系,完全没必要这么叫啊,他们的建议是改成《巨蚊》、《疯蚊》之类,听着就是一个火爆的猛片,但刘竞坚持用他起的这个名字,其实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在里面,就是这么叫很好玩。
我问他:“从最后一幕来看,可能还会有续集,你只是玩这么一个噱头,还是真想将来再拍个续集?”
“一开始还是在玩,但后来我倒的确有了一些想法,大体情节我都构思好了。”
“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说出来不精彩,拍出来才精彩。”
但那样的精彩最终没有出现在银幕上。
这次见面后的第二年,我去他家做客,在那里我第二次看到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时隔二十多年,我再次被这部好看的电影打动,同时也感慨着过往,这次看的是一张制片公司内部刻录的碟片,可惜的是,因为时间长了,碟片有问题,放到一大半的时候就放不下去了。
之后又过了两年,刘竞导演离开了人世。又过了一年多,他的老朋友林鹤踪也走了。
他在世的时候,我们一家人经常去看他,那时我的儿子已经出生,老人喜欢孩子,一看见就高兴。林鹤踪曾经说过,在他的专业方面,开始时的自己年轻气盛,左奔右突,想法大胆,能做出些好的来,同时也有不少不着调的连半成品都算不上的东西,但感觉是美好的,那是一根筋的可爱,到后来日趋沉稳,把控得住自我风格的时候,可以享受从容的愉悦,不过惊喜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小了,老了以后惜名谨慎,但也不为此所累,出手少一些,活得也更淡泊了,不过其实心里总还有些不甘。他的钢琴,不允许别人随便碰,但可以纵容外孙在那里玩闹,想按哪个键就按哪个键,他会在旁边笑着看,他说,孩子真好。
他去世那年,我儿子只有三岁,对他的外公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记忆。
多年后,一家音像出版公司在推出一批老电影的时候,终于也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放入其列,我后来买到的那张就是那次出版发行的。
我对三十岁时在那座岛上度过的时光一直印象深刻。我遍览全岛,几乎每天都在外面游逛。岛上还有其他一些住户,他们把这里的土地拓为庄稼地,种植各类谷物和果蔬,这个季节正是植物们空前繁茂的时候,站在田边,似乎能看出它们生长时的跃动来。早晨和傍晚,太阳都贴在水上,红光铺开,开阔得动人,白天阳光照着江面,光影反射到岸上,走在水边,晃得人遮眼睛,夜里起风,波涛的声音起伏有致,空气里都是水的清凉;凌晨时分,白雾在微微发亮的天光下聚散、萦绕……
我五十岁的时候跟林晓梦离婚,和大学时的同学方燕走到了一起。我很难说清楚个中原委,有一阵子,很长一阵子,我们为各自的事情忙碌,电话联系都变得少之又少,但似乎这也算不上主要原因,更不能简单地归之为两个人之间越来越没有所谓的共同语言。
也许是从某一刻起,我突然发现林晓梦已经再度成为了一个梦境,而且永远不会再来,不会像年轻时那样与她不期而遇,不过年华虽然老去,但她还不是完全与从前判若两人,事实上,她对自己的容貌保养得也很好,几乎和年轻时没有多少差别,难道仅是那几条皱纹就导致了这一切吗?
我说不上来。
我的儿子因为这件事情恨我,不想见我。他说:“你是一个混蛋,我不想见你!”顺便说一句,当年他看了《爸爸,我捡到一瓶眼药水》,没一会儿就全然失去了兴趣。这也很正常,这个动画片根本不属于他们的时代。
但我会永远喜欢这部电影,我跟方燕这样说,跟不少人我都这样说过。尽管这电影讲的是一件没边的事情,跟你的生活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方燕说,你爱上的也许只是一些声色。
我想了想,她说的可能也对,但我真的没理由不喜欢,比如刘竞、林鹤踪,他们都已经过世很多年,能够留在这个世界上的,也就是这些声色,如果还能够让别人记住那就更好了。
林鹤踪去世后,安葬在另一个地方——他的故乡。每年我都会陪着林晓梦去那里祭扫,而那座小岛我们从此再也没去过。
那栋两层小楼已经十几年无人打理,岛上空气潮湿,想必它的四周都已长满了厚厚的青苔,墙上的石灰逐渐剥落,露出里面的砖头,有些地方可能还倒塌下来,屋内木质的家具变得酥软无力,一碰就会散架,到处结满蛛网……总之,这里成了蜘蛛、蜈蚣、四脚蛇等等小动物们的乐园。
漫长午休
文/那可 @那可可那 金融工作者
长久以来我都处于睡眠不足的状态。我每天八点上班,夜里四点才睡觉,一天睁眼二十个小时,比睡八个小时的人多支配四个小时,多了四分之一的时间去学习、工作和玩耍,有时也发呆或者思考。
我从2001年开始坚持这个习惯,到今年已经12年了。考虑到每天生活的有效时间,所以当30岁以下的人,尤其是他们当中嗜睡的人嘲笑我阅历不丰的时候,我便对他们嗤之以鼻,说,其实我吃过的盐比你们吃过的饭还多。后来仔细一想,我也并没有因为少睡四个小时加餐吃饭,这一点倒是错的。
除了变相延长生命之外,较少的睡眠可以帮助人游离在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看花不是花,看草不是草。有个朋友在阿姆斯特丹吃迷幻蘑菇,回来跟我描述她服用后的景象,我越听越觉得熟悉,好像在白描我的日常生活。我可以经常看到迷幻的影像栩栩如生地发生,甚至更用心一点,都可以幻觉出女人的温存。
睡眠不足给人一把闯入潜意识的钥匙,你可以打开那扇门,获得灵感,拿出一些充满创见的文艺作品,比如音乐、小说、诗歌、戏剧等,回现实生活中整理并发表。你也可以用意识召唤出想象中的动物,陪伴你孤独的生活,烦它们的时候就用意念把它们关回那个世界。
有时候我早上起来,上班要晚了,看到一只想去拉屎的狗卧在床边,我就想动用意念把它变没,以逃脱必须花时间遛狗的责任和迟到的厄运。可惜我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它仍在那里泪眼汪汪。于是我意识到这货是真的,是两年多以前我们去新泽西冰风狗舍抱回来的鲜活的柴犬。
养柴犬是我女朋友的主意,说这样像是生了个孩子,能改善我们勉强维持的感情。她在帕森斯大学读了两年室内设计,毕业了还没工作,压力很大,如果再熬一年混不出个名堂就要弃我而去回台北投靠父母。她说我这种人平时看起来跟游魂一样,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任何正常的姑娘都不会把未来跟我拴在一起,现在我们在同一个屋檐下,只是她为了省房租而已。
她特别讨厌我不怎么睡觉这个事情,并把性生活的不和谐归咎于我的生活规律。夜里十一点,我们温存一番后,我还要雷打不动地起身直到凌晨4点,她只能非常愤怒地抱着枕头入眠。而早上起床,我就已经没了,消失在清晨赶地铁的人海里。我到家以后,因为睡眠不足,总是浑浑噩噩的样子。她觉得无法与我沟通平日的喜乐,因为我一副反应迟钝并超然世外的傻样,仿佛我完全不在意她的生活。
我非常遗憾她无法感受到我满腔炙热的爱情。我努力工作,跟她游览美景,自己省吃俭用,却带她去这个城市最好的餐厅。我也从来不跟她拌嘴,她获得了几乎每一次争执的胜利。我崇拜她,崇拜她略有稚气的身体,红酒杯大小的乳房,崇拜她出浴以后发梢上的水滴。我崇拜她的激情与沉默,我崇拜她的市井与超脱。我在新闻里看到飞机失事、火车出轨、马拉松爆炸、地震和山洪,整个世界在灾难中旋转,但我看到她在床边阅读的一刻就立刻释然了。
这个世界飞速变化,枯萎繁荣,但是对于我,仿佛都只是这一刻:她在床边清晨的阳光下阅读,十七层向下的中央公园西路上,有冰淇淋车经过,响着那个叮叮当当的调子,她平稳的身姿,好像在宁静地应和着那细微的声响。这一切斑驳如梦,却有幸福的真实感。我想立刻知晓她左手无名指的指围,把这飘渺的幸福感拉进不易轻易摆脱的世俗。
然而她拒绝了我的求婚,她说:“我不能跟没有灵魂的人在一起。”我很伤心,我反驳:“你可能无法设想我的生命有多么丰富。”
我建议她从此以后也尝试每天不怎么睡觉,这样她就可以进入我的世界,那个好像长期吸毒的充满幻象的世界,在幸福的彼岸白头偕老。可她拒绝了我“双修”的提议,然后莫名哭了起来,一不留神我没把她抓住,甩门跑了。
夜里朋友R约我去东九街在地下室的分贝酒吧聊天,我萎靡不振地开始简述求婚失败的经历,可我没有得到丝毫的同情。
R说:“你还真他妈脑子有问题了吧?你什么时候交过女朋友?你不是单身三年了,一个人住在上西区的公寓里吗?”
我觉得这不可能,这是那种傻逼电影情节,若是真事儿,那只能是《搏击俱乐部》、《灵异第六感》、《美丽心灵》等一众好莱坞影片对我生活的拙劣恶搞。她是我活生生的爱情,她是像R你一样真实的人,而她比你青春比你真诚,比你有胸有屁股!
R一脸贱样,“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你想象出来的呢?”我觉得R在玩我,我特想抽他。后来我们都喝大了。
这天我还是四点睡,八点醒来。我去中央公园跑了十公里,回来做了两份蛋包饭,可她还是没回来。我没事干就放些迷幻的歌,召唤幻觉来娱乐自己。后来我又听到了楼下冰淇淋车叮叮咚咚的声音,它破坏了所有的意境,一瞬间我觉得非常厌倦。
十二年来我第一次觉得困了,那种欠了一万七千五百二十个小时睡眠的困,我瘫在床上,仿佛失足跌落进了无法呼喊的黑暗。
可能过了好些年,或只有一刻钟的工夫,我睁开眼,发觉自己在一个钢丝床上,窗式空调嗡嗡地响。而女朋友、酒肉朋友、狗、跑马拉松的奖牌、月供的公寓,以中央公园为中心展开的曼哈顿都没了,它们好像随着冰淇淋车叮叮咚咚的声音回到了原本的世界,并被死死地锁进那里。
我意识到这里是伊河路49号煤气公司的院子,是我家在郑州一中边儿上租的房子。我妈叫我起床,说该做功课了,我想起周一还有恼人的化学期末考试。
我悄悄关了门,在纸上记下这一切。我听见窗外蝉鸣阵阵,时间大步奔跑。
我的男朋友
文/猫力 @猫力molly 自由职业者
虽然我的恋爱经验不能算少,但在人生前22年里,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
瘦肉之所以叫瘦肉,是因为他真的非常瘦。180cm的身高,体重勉强60kg,福建闽南人。家里除他以外,还有4个亲姐姐。因为我从小生活在城市,又是独生女,自然无法理解为什么像瘦肉小时候那样的家庭状况,勉强才能吃饱饭却还要生那么多小孩。后来瘦肉告诉我,福建人比较喜欢男孩,如果一对夫妻生不出男孩就会一直继续,一定要生到儿子为止,而这个儿子也寄托了这个家庭未来所有的期望。
瘦肉出生后,他们家自然也就停止了生产,但也因为超生背了不少债。某次我问他,你家因为超生到底罚了多少钱啊?他答:不知道,只知道我出生后家里一直在还债,一直还一直还,应该是还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才还清。
虽说瘦肉是家里最小且唯一的儿子,但他绝没有因此而比姐姐们收到更多的关注和偏爱。除了挑水种地的体力活以外,洗衣服洗碗也被他都包下了。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家里除了4个比他大2…8岁不等的亲姐姐以外,还有妈妈和奶奶。也许正因为从小和6个女人生活在一起,他至今为止还是非常恐惧一群女人聚集在一起的画面。生活在女人堆里二十几年,除了造就他不太爱说话的性格以外,还练就了一项对付女人的独门武功——“关耳朵”。他可以随时随地在女人叽叽喳喳的八卦声,或是妈妈姐姐的唠叨声中开启“关耳”模式,不需要任何辅助工具,闭眼屏气一用力,耳朵就被“关”上了,类似坐在飞机上耳鸣的感觉。离开家乡以后他很少再用这个武功,直到遇见我,每次吵架,他都会偷偷发功。一个巴掌拍不响,最后我们的“架”往往无疾而终。
瘦肉从小不爱念书,尤其讨厌数学。自从小学三年级数学课开始教应用题,他的人生就和数学说再见了。小学勉强毕业后,初中就做了小混混。刀光剑影古惑仔,是十五六岁少年引以为豪的生活。小混混的日子虽然惬意,但书肯定是读不下去了。
辍学以后,瘦肉的爸爸就让他去做油漆工刷墙壁,还把工作地点特意安排在了某个高中。那段日子里,瘦肉的生活表面看来和一般高中生没什么区别,每天和同学们一样去学校“上学”,学校放学后他自然也就回家了。就这么刷着刷着,瘦肉的目光渐渐从墙壁转移到了学校操场和教室。他眼巴巴地看着那些和他年纪一般大的同学们上课下课,打篮球踢足球,中午结伴去食堂吃饭。偷望那些十七八岁少女们微微隆起的前胸,闻着男生们挥发在空气里的汗水味,荷尔蒙的作用使他的心里长出一只小手,开始不停地挠,不停地挠,又痒又兴奋。
学校放暑假以后,瘦肉的油漆工生涯也结束了。他爸爸问他:你还想不想再刷墙壁了?他答:不,我想念书!
“我想念书”这句话说起来简单,但对瘦肉来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小学就和数学说再见的他,连“除法”都还没学会,又陆续在初中的古惑仔生涯中和英语、地理、历史、语文作了诀别。前途渺茫的瘦肉,第一次对人生有了朦胧的思考。这种情况下,若是想考上大学,只有三条路可以走:学音乐,学体育,学美术。
期间,瘦肉在路上遇见了他初中时结识的混混老大。三年不见,老大已经在海南某个夜总会罩了个场子。他开了辆摩托车停下来问瘦肉最近在干什么,瘦肉说想考个大学。他嘿嘿了两声,对瘦肉说了句影响深远的话:“你这个人,至善,至恶,考大学不错,好好去做。”然后就把车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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