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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小毛驴与我 作者:西班牙 希梅内斯-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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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美内思的《小毛驴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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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去过西班牙的旅客,该会发现该国的元首,不论是佛朗哥元帅或是璜?卡洛斯国王,只浮雕於硬币,不显形於钞票。西班牙钞票上的人头多是文艺名家:一百元(peseta)钞票上是作曲家法雅,一千元上面的是小说家加尔多斯,二干元的钞票是红色,上面的头像则是诗人希美内思,背面还有他手写的三行诗句。
希美内思是著名的现代诗人,曾获一九五六年的诺贝尔奖,但最受一般读者欢迎的作品,却是这本极短小品的文集《小毛驴与我》。
这本羽量级的绝妙小品,原名P1ateroyYo,如果直译《普拉代洛与我》,下但贴近原文发音,而且保留了两个。的押韵。如果意译《普拉逗乐与我》也末始不可,当然俗气了些。西班牙文里,plata是银,platero原意是银匠,所以本书也不妨意译《银儿与我》,可是不明原委的读者就会茫然了。希美内思在书中并未强调这小毛驴名字的原意,只是在它出场的第一篇末句说:“不单是铁,也是水银。”英译本的“水银”是quicksilver,正奸暗示“银儿”奔得多快,真是绝招。
不过林译的书名点题明确,有乡土风味,尤其是西班牙的乡土。西班牙的文艺里,最生动的动物该推牛马了:毕卡索的蛮牛、魔牛与瘦马,塞万提斯的洛西南代(Rocinante)都给人深刻的印象。毕卡索在牛马之外还喜欢画羊,驴则绝少著笔。
但是安达露西亚穷乡野径上的驴夫(mulateru),却是西班牙最饶江湖气息的人物。十五年前,我从格拉纳达开车去地中海岸的马拉加,就常见谷底的窄道上,宽边草帽半遮的村民跨著一头蹇驴,载著满袋重负,一路曲折攀上坡来。有时路过小镇,更在街上遇见市井艺人歇下驴车,招呼孩童看西洋镜,像本书第四十二篇所述那样。
无论中西民俗都惯称驴性笨拙、顽固。其实驴子负重耐久,眼神在寂寞与忧郁中含著温柔,另有一种可爱,所以一九九二年我登长城之後,就写过一首短诗,也叫。
希美内思宠爱的这头普儿,伶俐活泼,善体人意,不但群童喜欢,羊和狗也乐与嬉戏。诗人这样描写:“长得娇小,毛茸茸,滑溜溜,摸起来软绵绵,简直像一团棉花我轻唤:
“普儿?”它便以愉快的碎步向我跑来,仿佛满面笑容,陶醉在美妙的躂躂声里。”
诗人不仅将小毛驴当做宠物,更将它当做友伴,引为知己,不仅良辰美景与它同享,甚至内心的种种感想也向它倾诉。在一百零七篇的小品里,我们看不见诗人有什么人间的知己,在普儿的经常伴随之中,益发显得诗人独来独往的寂寞。
在一篇中希美内思大作翻案文章:“可怜的驴子!你那么美好、尊贵、机敏!大家应该把好人叫做‘驴子’,把坏驴子叫做‘人’才对。你聪明绝顶,是老人与小孩、溪流与蝴蝶、太阳与狗儿、花朵与月亮的好朋友:这么有耐性而体贴、忧郁又可爱,是草原里的马尔可斯?奥里留斯。普儿的确了解我的心思,凝视著我,发亮的大眼睛温驯而坚定,一颗小太阳在眼珠凸圆的黑色小天空里闪烁。”
最後普儿死了,不是老死,也非病死,而是吃了有毒的草根。从死亡到探坟,到祝福普儿在天之灵,本书最後五篇组成了一串安魂曲。《小毛驴与我》始于牧歌,终于挽歌。
本书也并非纯粹的牧歌。书中的田园以西班牙西南一角、接近葡萄牙边境、滨临大西洋的地区为背景,俗称“光辉海岸”(Costa de la Luz)。书中所谓的海,其实是大西洋。莫格尔
(Moguer)是一个很小的镇,隔著彩河(Rio Tinto)与维尔巴(Huelva)相望。维尔巴却是个大城,人口四十万。
这一百多篇小品很少叙事,多为抒情,往往始於写景,转而造境,由实入虚,臻於虚实相生的情境:所以读来近于诗,有人甚至称为散文诗。其中场景多在莫格尔镇四郊,少在市内,也绝少描写群众场面,甚至在节庆佳日,也是一人一驴,远离市并的尘嚣:所以写到诗人笔下,每多静观遐想之趣,抒情之中寓有沉思。例如里这一段:
普儿不知道是因为自己胆怯,还是因为我害怕,忽然跑普儿的经常伴随之中,益发显得诗人独来独往的寂寞。
在《驴学》一篇中希美内思大作翻案文章:“可怜的驴子!你那么美好、尊贵、机敏!大家应该把好人叫做‘驴子’,把坏驴子叫做‘人’才对。你聪明绝顶,是老人与小孩、溪流与蝴蝶、太阳与狗儿、花朵与月亮的好朋友:这么有耐性而体贴、忧郁又可爱,是草原里的马尔可斯?奥里留斯。普儿的确了解我的心思,凝视著我,发亮的大眼睛温驯而坚定,一颗小太阳在眼珠凸圆的黑色小天空里闪烁。”
最後普儿死了,不是老死,也非病死,而是吃了有毒的草根。从死亡到探坟,到祝福普儿在天之灵,本书最後五篇组成了一串安魂曲。《小毛驴与我》始于牧歌,终于挽歌。
本书也并非纯粹的牧歌。书中的田园以西班牙西南一角、接近葡萄牙边境、滨临大西洋的地区为背景,俗称“光辉海岸”(Costa de la Luz)。书中所谓的海,其实是大西洋。莫格尔 (Moguer)是一个很小的镇,隔著彩河(Rio Tinto)与维尔巴 (Huelva)相望。维尔巴却是个大城,人口四十万。
'第2节' 余光中:最後的牧歌(2)
这一百多篇小品很少叙事,多为抒情,往往始於写景,转而造境,由实入虚,臻於虚实相生的情境:所以读来近于诗,有人甚至称为散文诗。其中场景多在莫格尔镇四郊,少在市内,也绝少描写群众场面,甚至在节庆佳日,也是一人一驴,远离市并的尘嚣:所以写到诗人笔下,每多静观遐想之趣,抒情之中寓有沉思。例如里这一段:
普儿不知道是因为自己胆怯,还是因为我害怕,忽然跑了起来,纵追溪水,把月亮踏成碎片。看起来好像一丛透明的水晶玫瑰缠住它,想挽留奔跑的蹄子。
又如里的这两句:
早晨明朗而洁净,蓝得通透。附近松树林传来一片喜悦轻快的乌鸣,温柔的金色海风吹绉整片树梢,风中的歌声时近时远却留连不去。
书中最美的段落都洋溢诗的抒情,不是描写生动,便是想像不凡。但是另有一些篇章,例如《小拉车》,其美不在片段的文字,而在弥漫全篇的人情,就难以句摘了。
《小毛驴与我》的各篇也并非清一色的诗情画意,赏心乐事,留连风光。此书发表于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七年之间,正值一次大战,作者却无意描写战争,为历史作注脚。他要印证的是自然与人性之常态,而非历史之变局。他也观照安达露西亚的乡野生活,但笔下出现的多为白痴小孩、肺病女童、西洋镜老人一类的小人物,充其量也下过荷西神父、达尔朋医生的阶层,其中还夹杂著吉普赛一类的边缘人,场合有时温馨,有时却也令人不安。可以说此书写景往往唯美,写人却相当入世。
当时希美内思才三十多岁,在书中虽然也有时引经据典,援用莎上比亚或洪沙的名句,但写到《小毛驴与我》的那个“我”时,却以老人的形像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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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多年前,由於希美内思获颁诺贝尔奖,台湾曾经出现
《小毛驴与我》的中译本,想必也是从英译本转译。我没有读过那本旧译,不知译得如何,但是林为正的这本新译,信实可靠,译笔雅洁,我愿向读者力荐。译者当年在中山大学外文研究所的硕士论文,是吴尔芙夫人短篇小说的中译与评介,由我指导。他的译笔相当细致,也发表过新诗创作:近年来一直没有放下译笔,从这本《小毛驴与我》的中译看来,功力也颇有长进。且看一篇的末段:
我让她骑著普儿出来透透气。一路上削瘦、垂死的脸上睁大了乌黑的眼睛,露出雪白牙齿,笑得多开心。妇人都跑列门口看我们走过。普儿放慢脚步,彷佛知道背上驮的是栗脆弱的玻璃百合。兴奋和喜悦改变了小女孩的容貌,配上一身纯白的衣裳,看起来就像路过小镇超往南方的天使。
(I offered her Platero so that she might have a little outing。 What laughter came from her sharp deathlike face; all black eyes and white teeth; as she rode him! The women came out to the door…ways to watch us go by。 Platero would walk slowly; as if he knew that he carried on his back a fragile glass lily。 Transfigured by fever and joy; the child looked in her pure white clothes like an angel entering the town on her way to the south… ern sky。)
这一段化腐朽为神奇,真是希美内思笔下的美文,但看英译已经十分精采,中译也不示弱。第一句是上佳意译,简洁而且自然。第二句把as she rodehim译成“一路上”,也是巧妙的意译,同时把它从句末到句首,也有必要。第三句的“走过”并没有错:但可以想像,“我”随行於侧或牵驴於前,固然是走,女主角却是骑在驴背,下能算走,所以不如改成“路过”。如此一来,後文把entering the town译成“路过小镇”,也就前後呼应了。末句把Transfigured by fever and joy译成“兴奋与喜悦改变了小女孩的容貌”,也很不错,只是长了一点,而且trans… figure还有“改得更好”的意思。句末的on her way to the southern sky译成“赶往南方”,大致上也已称职了:不过sky是呼应“天使”的,强调病人超凡人圣,焕然一新,白衣飘举,直欲飞去,所以不应省略。也许末句可以稍加调整如下,不知译者以为如何:
小女孩因兴奋和喜悦而焕然改观,再配上一身纯白的衣
裳,看起来就像路过小镇赶赴南方云空的天使。
本书有不少地方意译得相当巧妙,但也有一些地方,正是诗意所寄,却要直译才能奏功。例如的第二句The cicada is sawing away at some pine,for ever hidden.译成“蝉一直藏
匿在松树里鸣叫叫sawing在此有特殊的听觉效果,不宜泛泛
译成“鸣叫”,可以迳译“锯木”。又如的第三句Moguer
is like a wineglass of clear heavy crystal which; the whole year long; beneath the round of blue sky; awaits its golden wine.译成『莫格尔像一只厚重的透明水晶杯,终年在圆顶苍穹下等待玉液琼浆叫Golden wine其实应该直译,因为後文至少有三处把它跟阳光联想在一起;同时,“玉液琼浆”乃习用的成语,也失之泛泛。
'第3节' 余光中:最後的牧歌(3)
但是在一篇里,画面是孩子们正在晚餐:The little girls were eating like women; the boys were talking like men。 In the background; nursing a baby boy; the beautiful young blond mother was watching them with a smile。译文是“小女孩像妇人一样吃饭;小男孩像男人一样交谈。在背景里,年轻貌美的金发母亲给一个男婴喂奶,含笑眷顾他们。”此地“在背景里”却嫌太过直译,下合中文常态,下妨改成“在一旁”或“在背後”。此外,即使不计吃奶的婴儿,房里至少也有四个孩子,译文里却似乎只有两个:在这种情况,“小女孩”和“小男孩”後面各加一个“们”字乃有必要。
英文的名词常用多数,中译有时可以不理会,有时却应加处理。例如一篇的末段有这么一句:Clear afternoons of autumn in Moguer!译文是“好个莫格尔秋日晴朗的下午!”好像说的是某一个下午而已,但是此地的afternoons却是多数,如果译成“莫格尔秋晴的下午总是如此!”当较合乎原意。
以上举例分析,只在说明译事欲求其精,永无止境。除了少数可以挑剔的瑕疵,林译的这本《小毛驴与我》实在是相当称职而时见妙趣的译文。读者若能中英对照细读,必当获益不浅。林译本遇有西班牙的专有名词,译音例皆正确,足见用功之勤。真希望有一天林为正能此照希美内思的原文,修订出一个更完美的直接译本来。
二OOO年八月於康州威士顿
'第4节' 出版说明(1)
《小毛驴与我》是195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奖作品,以散文诗的形式描写作者骑著小毛驴在乡间漫游的感触和见闻。这部作品大约三四十年前就有中文节译本,简洁朴实的译文也曾感动、启迪过一些青年的文学心灵。我读外文系时,班上同学李泳泉、锺明德都很喜欢这本书,在他们的引介下我有幸接触到英译本,深为其文字的优美、感情的真挚所吸引。本书原文是西班牙文,但英译极为精彩,遗词用字,一气呵成,极具节奏、韵律之美。廿多年前大学校园里开始流行《小王子》一书,但同样老少咸宜、得到诺贝尔奖肯定的《小毛驴与我》却只在小众之间流传,因此廿多年前书林成立不久,我们就把《小毛驴与我》的英译本印行出来,向国内外文系同学大力推荐。
十几年前有位外文界朋友立志要好奸的译一本文学名著,我乃委托他遥译《小毛驴与我》。译成後以坊问标准算是不错,但离我们心目中的标准还有距离,因此虽然付了稿费,却一直束之高阁。我们对文学翻译一向有特别的坚持,因为文学翻译不像一般以讯息/资讯为主的翻译,把讯息资讯传达出来就够了。文学翻译不能对原作有所辜负,除了下能扭曲原意,文笔方面也要特别讲求,不能原作是优美的文字,到了译文就出现翻译腔。总之,原作是文学作品,译成中文,也要达到中文的文学作品标准。将近十年前,先後经过彭镜禧、夏燕生、余光中的推荐,我们认识了译界新秀林为正先生。在请他译过几部作品相当满意後,乃请他重译《小毛驴与我》,初译品质已经相当好,不过距我心目中的理想仍有一点差距。因为原作是优美的散文诗,如果中译读起来不能让人感觉像一流的中文散文诗,又何必重译呢?我仔细修订了几页,兹举三例如下:
一 普儿
普儿长得娇小的,毛茸茸的,滑溜溜的,摸起来软绵绵的,简直像一团棉花、没有半根骨头似的。只有
我删掉第一句四个“的”字,下一段原译:
它温柔可亲像小男孩、像小女孩,它强壮坚稳却像磐石。
星期天我骑著它穿过城郊野巷,那些衣著乾净、举止悠闲的乡下人停下来打量它。
修改为:
它温柔可爱像个小男孩、小女孩,强壮牢靠却像块磐石。
星期天我骑著它穿过城郊野巷,那些来自乡间,衣著乾净、举止悠闲的男士停下来打量它。
二 白蝴蝶
天色向晚,紫气蒙胧。暗澹的绿色和淡紫色天光仍流连在教堂的钟楼之外。上坡的道路包裹在阴影里,在风钤草、草香、歌声、疲倦和渴望里。突然有个黝黑的人,钻出围在煤袋堆里的破屋子向我们走来,他头戴便帽,乎持钊杖,嘴上的雪茄亮一会儿,丑陋的脸也泛一会儿红尤:普儿吓得後退?这个人想用铁杆子戳小篮子,我没有阻止。我打开鞍囊,他什么也没看到。梦想的原料就这椽来去自如,无须隐藏,一毛钱税租也不用缴。
修改为:
天色向晚,紫气朦胧。暗绿色和淡紫色天光仍流连在教堂的钟楼之外。上坡的道路罩在阴影里,在风铃单、草香、歌声、疲倦和渴望里。突然有个黝黑的人,从煤袋堆里的破屋子钻出,向我们走来。他头戴便帽,手持剑杖,嘴上的雪茄亮了一下,丑陋的脸也泛了一下红光。普儿吓得後退。那个人想用铁杆子戳小篮子,我没阻止。我打开鞍囊,他看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梦想的材料就这样来去自如,无须隐藏,一毛钱税也不用缴。
又如,第七篇原译:
我把丧服穿上,胡子修成拿撒勒式,外加一顶窄边帽,骑在普儿柔软的灰背上,看起来一定像个怪人。往葡萄围的路上,我们走到了最後几条街,阳光映在白石灰墙上使街道通明?适时候那些吉普赛小孩追了上来,彼头散发、油腻滑溜,使劲的棕色肚皮裸露在有红、有绿、有黄的破衣服间。他们尖声长叫:“疯子!疯子!疯子!”
我把它修改为:
穿上丧服,胡子修成拿撒勒式,外加一顶窄边帽,骑在普儿柔软的厌背上,我看起来一定像个怪人。往葡萄园的路上,我们穿过最後几条街,阳光映照白石灰墙,街上非常明亮,吉普赛小孩追在我们後头,披头散发、油腻滑溜,在有红、有绿、有黄的破衣服里露出他们结实的棕色肚皮。他们尖声长叫:“疯子!疯于!疯子!”
对於我的修改,林为正先生下但不以为忤,反而有闻过则喜的雅量。有些他全盘接受,有些则另辟蹊径,另外译出更好的文字。如第一段开头两句,他最後的译文是:天色向晚,青霭朦胧。绿而近紫的天光似有若无,仍流连在教堂的钟楼之外。上坡的道路笼罩在阴影里,笼罩在风铃花、野草香?歌声、疲倦和渴望里。
第二段中间的定稿则为
街上十分明亮,吉普赛小孩在我们後头追赶,披头散发、油腻滑溜,有红、有绿、有黄的破衣服间,露出结实的棕色肚皮。
此我原先的修订更见高明了。
文学翻译是吃力下讨好的工作,字斟句酌,极费工夫。愿意“为伊消得人憔悴”需要有相当的理想和坚持。这一本薄薄的小书,林先生和我前後花了七八年反覆修改才定稿。付梓之前林为正的老师余光中教授特别为这个译本写了一篇介绍,为本书增添不少光彩。但由於我自己的耽误,让本书又推迟了一年才问世,译文若因此“後出转精”,也算功不唐捐。
'第5节' 出版说明(2)
我们以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推出这个译本,希望能得到
读者的垂爱与译评家的重视,若有任何不安之处,也欢迎读者随时指正。
书林苏正隆谨识
二OO一、七、十二
'第6节' 普儿
普儿长得娇小,毛茸茸、滑溜溜,摸起来软绵绵,简直像一团棉花,没有半根骨头似的,只有那对黑玉宝镜般的眼睛,坚硬如两只晶亮的黑色甲虫。
我放开缰绳,它走追草地,用鼻子抚弄粉红、天蓝。
金黄色的小花。轻柔得几乎不曾碰触花办。我轻唤:
“普儿?”它便以愉快的碎步向我跑来,彷佛满面笑容,陶醉在美妙的躂躂声里。
给什么它都吃。它喜欢小蜜柑。喜欢颗颗都是琥珀色的麝香葡萄,还喜欢带著晶亮蜜珠儿的紫色无花果。
它像小男孩,小女孩温柔可亲,却像磐石强壮牢靠。
星期天我骑著它穿过城郊野巷,那些来自乡间,衣著乾净,奉止悠闲的男士停下来打量它。
“真是铁打的呀!”
没错,是铁打的。不单是铁,也是水银。
'第7节' 白蝴蝶
天色向晚,青霭朦胧。绿而近紫的天光似有若无,仍流连在教堂的钟楼之外。上坡的道路笼翠在阴影里,笼罩在风铃花、野草香、歌声,疲倦和渴望里。突然有个黝黑的人,从煤袋堆里的破屋子钻出,向我们走来,他头戴便帽,手持剑杖,嘴上的雪茄亮了一下,丑陋的脸也泛一下红光。普儿吓得後退。
“载什么货?”
“瞧白色的蝴蝶。”
那个人想用剑杖(注)戳小篮子,我没阻止。我打开鞍囊,他没看到任何值钱的东西。梦想的材料原本来去自如,无需隐藏,一毛税也不用缴。
注:剑杖是内藏刀剑的手杖。
'第8节' 黄昏里的游戏
普儿和我踏著黄昏的微光来到村子里,冷得发僵,穿过陋巷紫色的阴影,巷底是乾涸的河床,穷孩子们相互吓著玩,假扮乞丐。有一个头套麻袋,有一个说他看不见,还有一个学跛子。
然後他们又忽然扮成别的样子,孩子总是这样:有衣服鞋子可穿,又知道母亲总是有办法找到食物给他们吃,他们便自以为是王子。
“我爸爸有只银表。”
“我爸爸有匹马。”
“我爸爸有枝枪。”
天亮就起床的表,杀不死饥饿的枪,走向贫穷的马。
接著他们围成圆圈。在重重夜色里,有个小女孩以单薄的童声——黑暗里一缕流动的水晶——像公主般唱起曼妙的歌:
“我是奥瑞伯爵的小寡妇”
好叫很好!歌唱吧,做梦吧,穷人家的孩子!青春的第一抹红晕即将来临,春天会像乔装成冬天的乞丐,把你们吓坏。
“走吧!普儿。”
'第9节' 日蚀
我们不经心地把手抨在口袋里,感觉额头上阴凉的影子细细拍抚,有如走入茂密的松林。母鸡一只只躲追棚下的鸡窝。四周的绿野暗了下来,彷佛罩上主祭坛的紫色桌布?远处的海映著白光,几颗星星微微闪烁。屋顶阳台的白色就要改头换面了!我们这些登上阳台的人用俏皮话对喊,有的妙、有的拙,在日蚀短暂的静默中,大家看起来小小的、黑黑的。
观察太阳的工具什么都有:看戏用的望远镜、了望镜、瓶子,薰黑的玻璃片c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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