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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雄风-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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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知一个维吾尔女郎却用汉语笑回道:“没关系,白先生,您过去好了,我们一直希望有个少年郎能揭开小王爷的心而不被踢出来,阿拉大神祝福你幸运。”
  白振英的脸更红了,只好低下了头,用更快的速度向帐篷那边爬去,快接近的时候,他又叫了一声,忽然一支乌黑的枪管从里面伸了出来,对准着白振英。
  白振英大急道:“乌小姐,我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来告诉你,因为站起来行动太引人注意,所以才………”
  那支枪管将帐门挑了起来,乌赛珍坐在里面笑道:“我知道,我早就醒了,那支枪只是告诉你我不会睡得那么死,随时都在保持警觉中,也随时在等待着战斗,请进来!”
  白振英从帐门中进去,乌赛珍不但已经作好了战斗的准备,把枪弹都放在一边,而且还把铺好的褥子掀了起来,用手把浮沙挖了一个浅的浮坑,浮沙堆在两边筑起了一道简单的屏障,那显然是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白振英不禁愕然道:“乌小姐,你已经知道有人要来突袭,老早就做好准备的工作了?”
  乌赛珍微笑道:“我是在沙漠上长大的,对胡狼的叫嗥也听惯了,对于它们在什么季节求偶,至少比半天云要清楚,半天云用狼嗥作为连络的暗号,方法是很聪明,只是他对胡狼的习性不够清楚,胡狼不是一年四季都寂寞的。”
  白振英吁了口气:“早知如此,我就不必过来了。”
  乌赛珍笑笑道:“是小金宝告诉你的吗?”
  “是的,我是第一次来到大漠,怎么知道狼嗥还有鬼!”
  乌赛珍笑问道:“她悄悄到你那儿,就告诉你这个?”
  “是的,她说她自己过来,怕守卫的人误会。”
  乌赛珍一笑道:“不错,她离开帐篷以后,我的枪口就一直对着她,如果她对你有半点不利的行动,我一枪就可以轰掉她半边脑袋,我的枪法是很准的。”
  白振英笑道:“你对她还是没放心?”
  “我总是该提高点警觉,不过现在我放心了,看来她是决心要脱离半天云那帮人了。白先生,你会放枪吗?”
  “我,会一点,在家乡用土铳打过野兔狐狸,我们乡里也不很平静,要防土匪,又要防乱兵,都有点武器的。”
  “那就好,这种枪的瞄准要领很简单,我不必再教你了,射程远,火力强,对著远处的目标,瞄准点放低一点,而且弹药也很充足,因此你放心地射击好了,把每一个敌人都要封在半里以外,绝不能让他接近。你来得正好,守住另外一边,我就可以专心朝一边,不必兼顾后方了。”
  说着递过一支马枪来,连同两盒子弹,白振英接过道:“我们就在这帐篷里迎敌?那多不方便,为什么不出去呢?”
  乌赛珍笑道:“半天云这次是针对着我来的,如果我在外面,他们很可能会集中火力来指向我,再说我也不愿意让他知道我的枪法有多准,还是在里面的好。”
  白振英道:“可是你在里面放枪,他们不会知道的吗?”
  “是的,他们不会知道,连我的族人也不会知道,因为你在里面,他们会以为是你。”
  白振英愕然道:“为什么会以为是我呢?”
  “因为我在很多人面前都射击过,十发里可以命中六七发,那样是很不错的成绩了,但是还不足以在塞上称得起字号,半天云的手下个个都有十发九中的能耐。”
  “那么你的命中率究竟有多高呢?”
  乌赛珍抬起手中的枪,骄傲地道:“百发百中。”
  白振英怔了一怔道:“那为什么又不让人知道呢?”
  乌赛珍轻轻的叹了口气:“为了我不愿意处处都占先,更为了我的安全,家父用人不慎,乌家牧场里已经是充满了盗匪小人,如果我表现得太特出,随时随地都有挨冷枪的可能,不过,今天我却是为了关天月。”
  白振英道:“乌小姐,我还是不明白你的意思。”
  “半天云的目的不仅是我们的乌家牧场,对关家牧场怀着同样的野心,只是关老伯比较谨慎,那边儿不容易有人潜伏进去,要对付关家牧场,一定是来硬的,关老伯生性较为爱好和平,他的人手个个忠心可靠,装备上却差一点,他们缺少了一个压得住阵脚的好枪手,关天月为了加强防卫的力量,已经派人入关去聘枪手了。”
  白振英愕然道:“关大哥真的着手去聘枪手了?”
  “这是她妹妹告诉我的,大概不会错,所以你一来,很多人都以为你是他雇来的枪手,他们故意找你的麻烦,也就是想试试你的底子,看看你的枪法。”
  白振英苦笑道:“我的样子像个枪手吗?”
  “不像,但是一个高明的枪手,看起来都不像个枪手。你的表现使他们莫测高深,这是件好事,今天正好有个机会,让他们把你当作个真正高明的枪手,这样一来,半天云会对关家牧场提高警觉,暂时不敢下手了。”
  白振英摇摇头道:“乌小姐真正用心良苦。”
  乌赛珍叹了口气道:“我跟关天月不投机是性情的差异,但至少不是冤家,我刚回家的时候不明内情,对他很不客气,现在我知道很多事都是有人故意做出来,造成我们两家冲突的,因此我感到很抱歉,总得为他们尽点心,现在别谈这些了,注意看前方,特别留心看移动的点子,这种枪的火力很强,有效射程是五百码,一定要等到对方进入射程后再开抢,然后把他们封在外面。”
  白振英道:“你的那些人也该通知他们一声。”
  乌赛珍笑笑道:“用不着,他们都醒了,而且也早作了准备了,只是在装作不知道而已,那样才能诱敌深入,杀他个措手不及,这一战是下马威,准胜不准败的。”
  白振英挑开一点帐缝望出去,果然发现那些枪兵们虽然一个个都睡着不动,但每个人都已把枪抱在胸前了。
  胡狼的呜嗥仍是一声声地传着,却已充满了阴森。
  乌赛珍轻声道:“白先生,你感到紧张吗?”
  “还好,稍微有一点,但是还撑得住。”
  “报奇怪,你不像是正在求学的大学生,倒真像个有经验的枪手,因为你很镇定,比我还镇定,我倒是有点怕。”
  白振英道:“乌小姐,我也害怕的,没有人在这种关头上不害怕,那些要攻过来的土匪们,心中何尝不怕,但是另有一种力量帮助人克服了恐惧,在他们而言,是财富与利欲,在我们而言,则是为了保卫自己的生命,给掠夺者一个痛击,让他们明白人类跟其他的动物不同,不能以掠夺为其生存的手段,在纪律与正义的约束下,必须要尊重别人的生存权利,在互爱互助下共同去求生存。”
  帐篷中很暗,只有天上星月的微光以及从营火中透过来一点点的光亮,但是他们在黑暗中已经很久了,瞳孔也跟着放大了,足以看得见大地上一切的动静。
  白振英说那番话时,脸上泛出了庄严的光采,使得乌赛珍怔住了,也使她看出了这个年轻人更深远的内涵。
  空气在寂静中,胡狼的叫嗥声像是静止了下来,那表示敌人已经很接近了,像暴风雨前的宁静。
  白振英静静地端着枪,像是一尊神像,乌赛珍被他这种庄严与神圣的态度迷惑住了,呆呆地凝视着白振英,忘了自己的职守了。
  终于在视野中已经可以看见人影的蠕动了,白振英忽然提高了声音:“半天云手下的哥儿们,不要再接近了。”
  乌赛珍吓了一跳,忙道:“白先生,你怎么警告他们呢?”
  对方回答的是砰的一声枪响舆一点火光,接着白振英的枪口也冒火了,地下的影子跳了起来,又倒下不动了。
  这是寂静中的第一度接触,也像是大雷雨的第一声前奏,然后噼噼啪啪的枪声四处响了起来,点点的火花四下闪起,两个守卫的维吾尔战士,也找到了掩蔽的地形卧倒下来,双方都驳上了火,而且打的很激烈。
  进攻的枪火似乎集中在这个帐篷,而且也以白振英这一面的压力最大,不断呼啸的子弹,穿透了帐篷,或是在帐篷前激起了泥沙,乌赛珍在自己那一面放了几枪,因为白振英在这一头发的话,使她的部族知道了乌赛珍是在另一头,所以那四名维吾尔的女枪手,都分散到这一边来,以猛烈的反击压住了对方,保护他们的小王爷。
  土匪们的火力显然不如,子弹能击到帐篷的很少,大部份都是在半途上落下钻进了沙子里。
  乌赛珍觉得很不过瘾,转到白振英这边来,卧在他的身侧,跟他一起作战,白振英很冷静,也很少发枪,但是他每一枪发出去,必然有人影带着惨叫声被抛起。
  倒乌赛珍沉不住气,噼里啪啦的乱发火,凡是对方有火亮的地方,她必定回上一枪两枪。
  白振英笑着道:“乌小姐,别浪费子弹,也不要使枪管太热,那会炸膛的。”
  乌赛珍的枪膛没有炸,但是她的那些枪兵们,倒是有好几管枪因为过热而膨胀,拉不动枪机了。
  乌赛珍恨恨地道:“这班家伙,平常训练时很像个样子,一到真枪真刀时,就乱了手脚了。”
  白振英微微一笑:“理论是一回事,实际又是一回事。”
  乌赛珍哼了一声,忽又笑道:“白先生,你为什么要先提出警告呢?”
  白振英道:“这是江湖上的道义,也是做人的道理,动手前应该先打个招呼,不能不教而诛。”
  “可是他们来偷袭时,却没有打招呼呀。”
  “他们是土匪,我们不是,正与邪的区别就在这里。”
  “对他们太客气了,这些盗匪们不配讲道理,如果再让他们接近一点,我们的枪械精,一定能打他们个落花流水。”
  “他们的武器也不弱,第一枪就穿透了帐篷。”
  “可是我们已经有了掩蔽,不会受到伤害的。”
  “是的,但那两个守卫的没有掩蔽,如果我不开口,把第一枪引向这边来,对方射击的对象一定是那两个人。”
  乌赛珍的心里暗服,口中却强辩道:“他们原是作为诱敌的,在我未发枪前,他们不准找掩蔽,这是我们维吾尔战士的信条,也是我们的光荣,天山儿女的血流在沙漠上,为保卫族人而死的荣誉,将会最优先到达真神的身边。”
  “是的,这是他们本身的信念,但乌小姐,你是他们的酋长,你不能坐视他们牺牲,应该尽最大的努力来维护他们的安全,重视每一个族人的生命,杀敌是光荣的,伹是一百个敌人也不能弭补一个忠贞英勇战士的损失。”
  乌赛珍默然了,这与她自小所受的观念是冲突的,维吾尔人的信念是不计牺牲,痛创敌人,可是白振英所持的信念,显然此她的传统更为好,更为完善。
  “白先生,你真的不是枪手吗?你的枪法怎么那么准?”
  “不是,我的枪法不过平平而已,是枪枝本身性能良好,而且目标也很大,所以才容易命中。”
  “我是说你的镇定,你的临阵经验似乎很丰富。”
  “我的家乡也常闹土匪,也受到过大股盗匪卷席的威胁,因此我也学会了抵抗与自卫,我们用的枪比土匪的差,我们必须靠智慧与勇气才能击退强敌,而且我父亲也是族长,我虽是独子,却必须守在最接近敌人的地方来鼓舞士气,这种事我经历很多次了,这能解答你的疑问了吗?”
  乌赛珍看着他,默然地点点头,目中流露出钦佩,对方的枪声疏了下来,几乎是停止了,乌赛珍发出一声口令,这边也停止了射击,沙漠突然静了下来,乌赛珍道:“好像是把他们击退了,我们出去看看。”
  白振英点点头,爬出帐篷,四下了望了一下,目力所及之处,似乎已没有了敌人的踪迹,这时小金宝也过来了,乌赛珍连忙问她:“他们是不是退下去了?”
  小金宝沉思了片刻才道:“我不知道,因为这种大规模的行动我从来也没有参加过,不过我猜想他们不会这么容易就退的,半天云不是一个轻易屈服的人。”
  “那么他们还准备干什么呢,下一步行动是什么呢?”
  “我不知道,小王爷,我是真的不知道。”
  白振英想了想道:“我知道,他们在等待,等待着快天亮时作一次突击,不是用枪而是用刀、用血、用肉………”
  鸟赛珍愕然道:“你怎么会知道呢?”
  白振英道:“我打过土匪,半天云既然也是土匪,他用的战略总是这一套,土匪也有传统的。”
  大家都没说话,但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流露出尊敬与信服。
  白振英没有料错,快天亮时,沙漠上扬起一片蹄尘,接着如雷似的马蹄声震撼了沙漠,一长列的骑影像潮水般地涌了来,数量显然此他们预料中还多出很多。
  可是这边的人没有惊惶,白振英已经安排好了,他把人员分成两列,第一列射击完后蹲下,第二列站起来射击,枪口对准骑队,不瞄准、不射人,只射奔来的马。
  这是有系统的抵御术,刚好克制了有系统的攻击,马匹悲鸣着,一排排地倒下去,乱成了一团,近百匹的马,在沙上翻腾着,只有很少的几头,冲破了枪弹的狙击,但是在快接近扎营处时,也被一阵短枪射倒了。
  那是小金宝手中的短枪,谁都想不到这个被人所不齿的妓女,会有如此准确的枪法与从容镇定。
  马上没有人,但倒下的马匹后却滚出一个人来,他们是贴在马腹边上冲过来的,可是无法接近,还差着十几丈处,他们就失去了凭恃与掩蔽,手足无措地聚成一团。
  忽而一匹黑马冲了过来,马上一个中年汉子突然扬身而起,直扑向站在帐旁的乌赛珍,小金宝惊呼:“半天云!”
  乌赛珍似乎吓呆了,就在那汉子快要扑到的时候,白振英斜里冲了过去,纠住那个汉子,两个展开了肉搏,翻滚了一阵,人影分开了,半天云的肋上挣着一把匕首,那本是他的,但是在肉搏中,反而被白振英夺过刺在他身上。
  半天云没有说一句话,撮口召来了自己的马,跳了上去,带着他的手下,回头就走了,远处冲来的马队也停止了,半天云挥挥手,带走了受伤的人,留下了一大片受伤的马,那些维吾尔战士知道这才是真正的胜利了。
  他们围着白振英,发出一声声的欢呼,这是维吾尔语中的鹫鹰,用来赞美无敌的勇士,一个新的英雄在沙漠上产生了。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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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拜山(上)
 
  一张大红的帖子,递进了把门的孔九爷手中。
  孔九爷,姓孔大名不全,斗鸡眼,塌鼻子,兔嘴,半道眉,半边耳朵,六只指,罗圈腿外带着驼背,不知祖上积了什么德,生下他这副形相。可是他天生命好,偏偏他老子给他生了个千娇百媚的妹子,让号称金刀镇凉州的吴二爷吴元猛看上了,纳为七姨太,于是孔九爷抖起来了,在猛虎庄当了把门的大爷。
  吴二太爷不是官儿,门口本来用不着这么个人物,但是西边儿路上,金刀镇凉州吴二太爷的名头太响亮了,别说是过路的江湖人,就是新上任的知府大人,也得先上猛虎庄来递个贴子,才能平平安安的把官做下去。
  这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甘陕道上,绵涎万里,都是崇山峻岭,也啸聚了大大小小、数以百计的绿林豪杰,他们都跟吴二太爷有交情。
  交情深到什么程度没人知道,但知道如果没有吴二太爷点头说句话,西起玉门关,北到银川,南到西宁,东到秦岭,就算是有官军护送的饷银,也照样难以平安通行。因此吴二太爷虽在凉州猛虎庄上,整天跟一些姨太太们喝酒摸骨脾挖花儿取乐,门外依然是访客不绝。
  上门投访的人多了,吴二太爷不能一一都见,于是见与不见,就由孔九爷决定了。
  孔九爷的大名不全,自从任了猛虎庄的门上管事后,他自己也觉得不太好听,于是有人给他出了主意:“十全十美的好事完全叫吴二太爷给占了,您是不能比的,怎么也得少一点,您就叫孔九吧。”这就是九爷这称呼的来源。
  孔九爷还只是门上几个帮衬汉对他的称呼,迈过二门,有人叫他秃头,有人叫他斜眼儿,有人叫他六指儿,反正随人高兴,他一样都得哈腰听着,连他妹子养的哈叭狗追着咬他,他都不敢用手推一下。
  出了二门,才是他神气的时候,在门房里跷起罗圈腿,把四尺半的身子埋在一张太师椅里,有帖子送进来,他连眼睛都不张,点点头就送进去了,没回应就是挡驾。
  那倒不是他架子大,而且他只认识三十二张骨脾上的点子,跟横过扁担的那个一字,瞧了也是白瞧,来人的身份全在他的肚子里,拿帖子的人都知道,必须要先报给他听,遇上陌生一点的,还得先给他点上两句。
  今天刚好是一连九天阴雨后的大晴天、孔九爷在那间霉气薰的屋子里推了九天的牌九,输得精光脱底,却赢来了一身风湿关节痛,所以破例把张椅子搬到大门口的广场上晒太阳,刚在陶陶有点睡意的时候,这个不知趣的小伙子就来了,人身上是半身泥点,马身上也是泥点,站在他面前,高出他半截。
  那固然因为他是坐着,但站起来也不会高过人家胸膛去,不必用尺,孔九爷的眼睛就是尺,来人至少在七尺以上。孔九爷一向最恨身材高大的人,因为他矮,但他也喜欢英俊的小伙子,因为他的妹子孔金花喜欢。
  这小伙子就是他讨厌的高个儿,而又是他妹子喜欢的那种小白脸儿,因此他不得不细心打量着,然后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司马月”。
  孔九爷一共做了三件破天荒的事:第一,他没等人帮他念帖子上的字,就认出了来拜的客人,虽然那份帖子他是倒着看的。
  第二,他站了起来。上个月新任凉州知府方大人来拜访,他也只是嗯了一声,点点头吩咐送进去而已。
  第三,拜吴二太爷跟拜京中大官儿一样,除了勿需通报的热客,直上二门,见与不见不是由他本人决定外,初次登门投帖的客人,对孔九爷的一份儿意思是少不了的,孔九爷的赌本儿全是从这儿开销。上个月方知府来拜访,照样也封了十两银子的门包儿,但今天这小伙子两手空空,居然也使孔九爷弯腰屈背地伸出那六个手指的左手,连连往门里嚷着,口中一连声地:“请!请!”
  这小伙子不过二十五六岁,难道真有那么大的万儿,让孔九爷连破三例?
  他是司马月,三环套月,万里飘风。没有人感到奇怪,因为,他是甘凉河洛道上鼎鼎大名的游侠司马月!
  凡在江湖道上混的人也许没听过吴二太爷的大名,但一定会听过司马月,因他是最义气的侠客。最高明的剑手,最多情的英雄,最……
  有关司马月的传说太多了,据说他进了窑子,那些娘儿们宁可得罪了一掷千金的豪客,也要挤到他身边去跟他说两句话儿。
  他跟河洛神剑郑天民相约在长安城外大雁塔下一搏时,长安府的轿子都集中在大雁塔下去了,观战的群众中有一大半是花枝招展的女郎,为的就是要一睹这位风流多情的侠客风采,那一战自然是司马月赢了,但河洛神剑气得差点没吐血,他的剑法不输于司马月,可是才把司马月逼退了两步,周围就涌起一片嚷叫,至少有百来双玉手掏出了剪刀,他若是杀死了司马月,恐怕这些疯狂的女孩子会一拥而上,把他刺成个马蜂窝。最让郑天民生气的是到后来他的精招未出,他那十九岁的女儿就在一边把所有的变化都喊了出来。
  在这种情形下,郑天民还能不输吗?
  司马月的标记是他的剑柄上镶了三个亮晶晶的金黄色圈子,成品字排列,每个圈子上系了一大串彩色丝带,每一个对他笑一笑,或是送他一块手绢儿、一朵珠花的女郎,他都解下一根丝带回赠,那些女郎就拿来扎辫子,假如那家的大姑娘头上没有这种丝带,那就是罩不住的意思,而没见过司马月的女孩子,简直不能算是女孩子。
  司马月在少女们心中有如此份量,却不会引起男人的嫉妬,因为司马月为人很规矩,也很有礼貌分寸。他受着每一个少女的爱慕,却从不跟她们调情,而且他是最懂得欣赏女性美的男人,对最丑的女孩子,他都能找出她美的部份,而加以一两句适当的颂扬之词,给予一个微笑,送一根丝带。
  他是每个少女梦里的情人,却不是轻浮的浪子,他送出了千万根彩带,每根彩带上都带有真诚的祝福。
  今天司马月到猛虎庄来了,来拜吴二太爷,为什么呢?
  孔九爷没有问,既不敢问,也不配问。看了三环套月剑柄上飘拂的彩带,孔九爷就慌了手脚,没经过通报,就把人往里带,而且还努力收缩他的驼背,想把胸膛挺出一点,让人知道他是带了怎么样的一位贵宾来到。
  他也急于想看到那些丫环使女以及小老妈们见到司马月时的样子,尤其是那个见到他就捂着鼻子的春桃。
  “他奶奶的,这小骚货还是侍候我妹子的,背地里见了男人都乱飘媚眼儿,就是见了老子,偏要假正经,捂着鼻子不说,还站得远远的,生怕沾上什么味儿。秃子!秃子!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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