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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玉钗-第1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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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那庵主发弹的吗?”
  “据娘说庵里其它人都不清楚,贼人来的时候,大家都在殿里做夜课,只有庵主一人在她自己的静室中,再也找不到别人了,大殿中的人都没动,不可能发弹,这是菩萨保佑,显灵退贼。”
  贾仙儿笑道:“这倒妙,那位庵主很有意思,纵使她自己没有放射弹丸,也很可能是别的过路的江湖侠士,路见不平而帮助她们呀,她居然就一口咬定是菩萨显灵了,可见她根本是知道弹丸何由何而来,故托神助而已。”
  霍小玉点点头道:“是的,所以我必须要大姊亲去一趟,如果在门上不获见面。大姊还得辛苦一下,跳墙进去找到我娘,无论如何接她下来一趟。”
  贾仙儿想了一下道:“善用弹丸的江湖女杰,早年是有一个神弹子章五姑,这几年突然失去了音讯,不知那庵主是不是她,如果是她,我倒是真该去见上一面,因为我们以前情逾姊妹,最是莫逆,这些年来我一直也在找她的人呢,想不到她倒出家了。”
  说着她又安抚了霍小玉一阵道:“我这就动身,天亮前后就赶到终南山,找到了伯母,我背着她下来,要是够运气的话,明天夜间,我就能陪着伯母上你这儿了。”
  霍小玉道:“那有这么快的?”
  “不过才几百里路,我的黑卫追风代足一半,我再拔脚飞踪一半的路,比什么都快,而且这也没什么了不起,我们练了几年的武功,高来高去,直上千寻,也只是一口气的事儿,一座终南山算得了什么,只希望老天爷别刮风下雪,那对我没影响,回程时,怕因此耽误了伯母,我总不能背着她在大风雪里猛赶吧!”
  霍小玉道:“辛苦你了,大姊,慢慢地走好了,两三天都没关系,可别太累着你了。”
  贾仙儿笑道:“别再呕人了,这就叫累了,跟你们家那位魔王挑我的事儿好多了,有时候他得了消息,请我去截阻一封京师发出的文书,书上有一位大员的亲笔供状,只要得到那封信,就可以攀倒那位大员,我得到了消息,已经晚了两天,送信的信差是骑用官方的驿马,几乎也是日夜不停的在飞驰,我足足化了三天三夜,追下三十多里去,总算及时地截下了那封信,如果再晚个片刻,那封信送到了目的地,对方阅后一烧,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一次才叫奔命呢,只差没把心从腔子里跳出来,结果事后那位魔王连谢都没谢一个字儿,倒好象我是应该的。”
  浣纱道:“大姊!我家的魔王是谁?”
  贾仙儿道:“就是十郎,他专会找人麻烦,支着我跑东跑西,连黄衫客都说我着了魔。”
  浣纱道:“爷是太不应该了,大姊既不在官,又不吃俸,没理由管这些事的。”
  霍小玉笑笑道:“这当然也只有大姊才办得了,何况每办一件事,不知要造惠多少百姓,比行侠除一个恶人功德大上不知多少倍,十郎知道大姊是非常人,心情思想与常人不同,才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事相烦,要是说声谢谢,反倒俗气了。”
  贾仙儿高兴地道:“妹子,瞧你那张嘴,简直跟十郎是一个论调,说到我心里去了,为了你这一番知己之情,老姊姊也要为你卖上一次命,好了!我走了!”
  不速而来,说走就走,影子一飘,就不见了人,浣纱道:“贾大姊这一身本事实在叫人钦佩,这副热心也着实叫人感动,她到底是个侠客……”
  霍小玉轻笑一声道:“不错!她是个女豪杰,只可惜早生了几年,比爷大上了十几二十岁,否则的话,那位黄大侠也轮不上这个福气,娶到这位女飞卫了。”
  浣纱一怔道:“小姐,你说什么呀?”
  “傻丫头,我说的又不是胡人的番话,你难道听不懂?”
  “我懂是懂,可是又感到迷糊,小姐,你的意思是贾大姊对我们爷也有情,那怎么会呢?”
  “怎么不可能,贾大姊是个心高气傲的女人,雄心万丈,就跟男子汉一样,以前心目中只看得起一个黄衫客,委委屈屈地嫁过去做个侧室,黄大侠要她放弃一切,老老实实在家,那是她最无法忍受的,这是一。黄大侠生性恬淡,不近功利,那是合不来的第二个原因……”
  “贾大姊也不是冀求富贵的人呀!”
  霍小玉笑道:“江湖游侠,不为荣利所动,却免不了受名缰所羁,贾大姊是值不甘于平淡的人,她要是别人的尊仰祟拜,十郎摸准了她的心,投其所好,专挑一些她喜欢的事让她去做,她怎不引为知己呢!”
  “那可不是什么男女之情呀!”
  “男人跟男人,知己之情可以舍命以赴,尤其是江湖侠士,为朋友拋头颅,洒热血是常有的事,至于男人与女人之间D就更微妙了,她对十郎的感情说不上是男女之情,但也不全是朋友,这一份情在彼此心里……。”
  浣纱道:“小姐,你越说我越胡涂了,既不长情人,又不是朋友,到底是什么呢?”
  霍小玉苦笑道:“我也不知该怎么说才好,这份情在若有似无间,虽然不会假男女之情以表示,却比男欢女爱更为恒久有力,任何人若是伤害了十郎,她都会去拚命。任何艰危她都在所不辞,但是她本人对十郎却一无所求,只要能为十郎做点事,尽点心,就是她最大的满足了!”
  浣纱的确难以理解这种感情的,但霍小玉却是深深地了解到,这是人间的一种至情,也是最崇高最珍贵的一种奉献的感情,她深深地叹了口气:“有这样的一个人在照顾十郎,我撒手离去也放心了否则我真有点悬心,十郎他的年纪太轻,发迹太早,锋芒太露,在他未来的岁月中,不知将会开罪多少人,树下多少的仇敌,假如没有一个有本事的人去照料他,实在是太危险了……”
  “小姐,你自己病成这个样子,还要为别人去操心。”
  霍小玉的脸色一沉:“浣纱,十郎不是别人,是你我的一切,将来我死了,他就是你的一切,一个像十郎这样的男人,是值得我们为他如此的,像贾大姊那样的人都能为他贡献出自己,更何况是你我,以后不许这么说了。”
  浣纱没有再分辩,她的心中也建立不起这样一份情操,因为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无法像贾仙儿那样去激赏李益的优点,更因为她的一份感情都贯注在霍小玉的身上,再也无法匀出第二份来给李益了。
  虽然她的心中称李益为爷,但也是为李益是霍小玉的男人而已。
  虽然李益也曾跟她有过肌肤之亲,虽然她曾经侍候过李益,但是在她而言,那都是为了霍小玉而做的,在她与李益之间,始终无法建起直接的连系的感情。
  不过李益倒是欣赏她这种性情的,他此刻在重重护卫下,兼程疾进,赶回长安的途中。
  而李益心中所想的几个女人中,却是浣纱的比重占得最多,这种心理连他自己都感到难以理会。
  这个少年得意的年轻人,现在踌躇满志了。功名事业,无不得心应手,在感情上,他更是个无往而不利的成功者,他相与的女人,没一个不是人间绝色,而他却毫不费心地手到擒来,这还不说,他更值得骄傲的是他征服的女人,每一个对他都是忠心耿耿,矢志不移的。
  像霍小玉。像卢闰英,那一个不是艳冠长安,即使是他最初相与,年纪比他大上一截的鲍十一娘也都是红袖翘楚,平康里巷的花中魁首。
  可就是这个小女人,似乎对李益这样一个不平凡的男人无动于衷,假如她是别人的妻子。心已有所属,倒也罢了,而浣纱偏偏是李益收在身边的侍儿,在她的生命里,李益是第一个男人,也可能是唯一的男人了。
  在这种条件下,李益居然无法征服这个小女人的感情;对李益的骄傲而言,那是一项挑战。
  一路上,李益突在想着,这次回到长安,可能就此安定下来,不会再外调了,他该想个什么方法把这个小女人对霍小玉的感情虔诚与执着,转移到自己身上来。
  一面想,一面感到困惑,因为李益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可以特别打动浣纱的地方。
  那不是他的长处太少,李益曾经很客观地分析过自己而再与别的男人再作一番比较。
  才华盖世,无人能及,这是李益可以自信的,他的诗文并不比人逊色,而他的事功,极少有人能做得到,品貌英俊,人物潇洒,这也是可以自信的,他是个美男子,这也是大家一致承认的。
  有的男人斯文而近乎怯弱,也有些男人魁伟而粗鄙,而李益却是俊美的伟丈夫。
  他的性情温和,言语趣味,很了解女人,既能给人以最大的快乐,也能令她们刻骨相思。
  他的事业得意,富贵在握,而且更还有了权势。
  凡此种种,一切能令女人动心的条件,他几乎都具备了,为什么?为什么就是打动不了浣纱那颗麻木的心呢?
  这个问题一直盘萦在李益的心里,使他赶路更急,一心想回到长安去看看阔别一年多的这个小女人,是否还对他那么的满不在乎。
  李益的消息很灵,而他判断极准,刘学镛还没有呈上辞表,只是拿了那封警告函,入宫诉状,碰了皇帝一鼻子灰,限令他自动请致的消息传出来,李益已经打点动身了,所以当刘学镛的辞章当廷奏准时,李益已经在路上两天了,再等霍小玉她们知道他已启程回长安时,李益实际上已经是离都门百里远近的地方了。
  如果加紧赶一阵,换过驿马,他可以在两个时辰内到达长安,可是他没有那样子赶,反而在驿馆里住下来。
  因为他想到了上一次途过都门,为形势所逼,悄然绕道就任那回事,虽然无损以他的体面,但是毕竟有点窝囊。
  这一次他可以称是衣锦荣归了,不能再像上次那么丢人了,至少要让长安的人知道一下,我李君虞回来了。
  他要在扈从簇拥下,堂而皇之地,风光地回到长安,要在长安的权贵迎迓下进入长安城。
  住下后,他已先遣急足,通知了长安,高晖自然是第一个要通知的,此外如郭氏兄弟,翼国公的世子秦朗,这些人平时跟他已有交往,而现在李益所担任的职务,与他们更有直接的休戚相关,他们应该来接一下。
  还有一些人,无论是辈份也好,官位也好。都比他高出很多,虽然不敢惊动他们,但是礼貌上应该先循个请安的帖子,告诉他们自己回来了,想他们也应该出来应酬一下的,有几个人李益预料他们还不敢不来。
  把这些工作做完后,他遣出第二批的急足,同时也把致赠的馈仪,随同帖子一起叫人送去,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否则自己还没入都门,没理由就先去告诉人象的。
  他睡了一个很舒适的觉,第二天还刻意地修饰一下,才从容轻装启程,以悠闲的速度,缓缓地上道。他计算过距离,也计算好时间,恰好是在未申之交到达长安,那些人应该都接到了自己的帖子,也来得及赶到城门口来的。
  他的计算很精确,在他到长安的场面是很壮丽的,老远就看见了车骑罗列,公人们已经把道路清了出来。
  他预计的人都来了,甚至于他没有估计到的人也来了,而且他还见到很多执金吾的禁军卫士,心中一动,也才明白那些人何以未曾迎出来而只是列队以候了。
  照情形看,必然是东宫太子也来到了,以千岁之尊,没有迎出都门的道理。
  太子不出来。其余的那些官儿们自然也不能越列而出,李益心中一阵猛跳,这当然是一个殊荣,固然自己也当得起,因为自己替这位日后的皇帝出的力相当大,使他能够逐一地排除障碍,日后登基时,也不必太操心,舒舒服服地当太平皇帝了。
  可是李益也有点不安,这毕竟是太招摇,太轰动了,树大招风,以他一个六品的外员身份,回京述职,居然惊动了大小的文武百官不说,还要劳动太子亲迎,这固然是光采,可是让那些反对他的人看在眼中,就更不是滋味,又多了一桩攻击他的理由了。
  时间已不容他多作考虑,都门接近,太子的左右伴着郭氏兄弟,再后则跟着高晖跟秦朗,从正门走了出来,两列的金吾卫士则同声发喊肃立,城楼上鼓号齐鸣,声势很惊人,李益却不在乎了。
  因为他在河西时,几度征战,都是降重的军礼相迎送,胆气磨壮了,倒是跟在后面的一些文官儿感到有点心惊胆摇。
  太子他们是步行的,李益也不敢骑马了,老远就下了马,快步行前,离着好几丈,就捺衣下跪,口中朗宣着:“臣李君虞叩见殿下千岁……”
  他没能真正地跪下去,太子动作也真快,他才把这几个字念完的工夫,太子已经来到他的面前,伸手托住了他的胳膊:“十郎!起来,别行大礼了,你也是,多洒脱的一个人也未能免俗,我是来迎接一个老朋友的,特别关照不摆仪仗,微服相见,你看,我们都是穿了便服的,来!来!我们好好谈谈……”
  不由分说,挽着李益的手向城门走去,李益没有办法,只好跟着,心中充满了感激,这时他才发现,每一个来接他了的人,都是穿了便服。
  郭威向他挤了挤眼睛,笑着道:“十郎,你的人缘还真不错,我们来到城门时,已经先有不少人在等着了,而且不久之前,还因为你闹过一阵不少的乱子。”
  李益心中又是一阵惊,忙问道:“世子,是怎么回事?”
  高晖笑道:“本来大家都是冠袍盛服而来的,因为殿下着了便服,他们着了慌,才忙着又赶去换了便衣来,有人家住得远的,取衣不及,只有就地取材,临时买上一件,城里估衣店里的青衫儒衣,立刻被抢购一空,后去的人,只好买旧衣服,连破了带补钉的都成了奇货可居。”
  李益看了过去,果然两边排着的人中,虽然脑满肠肥,穿著却很滑稽,有的因为衣服太紧,勉强套了上去,绷得紧紧的,连腰都不敢深弯,怕一动会崩裂了衣服。
  还有人的大脑袋上,罩了一顶小方巾,也只是勉强地扣在上面,一动就会掉下来。
  形相煞是好笑,可是李益却笑不出来,他的心中猛跳,额上开始流下了汗,因为他突然想起,自已做了一件最荒唐的事,不该为了虚荣好面子,预先通知了他们。
  假如自己位居极品,倒也没什么,这些人不是同僚就是所属,衣冠相迎而不失礼仪。
  问题在自己的官衔品级太低了,几乎每个人都比自己高,朝廷明颁九品中正法章典制,定了官序服制,就是要明乎上下尊卑之分而维持一个朝廷的礼制。
  而自己差一点就破坏了那个体制,要不是太子来上这么一下,很可能御史老爷们又有了一个攻击自己的理由了。
  太子挽着李益的手,很自然地前行着,一面不断地向两列的人点头含笑招呼,谢谢他们前来,好象他们来迎接的是太子而不是李益。
  李益这时心中已充满了感激,更知道太子这么做的用意是在维护自己,替自己推卸责任,万一有人要参劾他张扬招摇,势必语侵太子而有所顾忌,同时也给别的人一个借口,他们可以说是随侍太子前来,而不是为迎接他李益而来的。
  进了城门,太子已经笑着道:“十郎,今天我为你设了一个很别开生面的洗尘宴,这倒要考考你了,你想想看,席设在什么地方最为合式?”
  李益道:“这个微臣从何设想起呢?”
  太子道:“就是要考考你,这样吧,我可以让你问一个问题,作为提示,可是你不能问及直接的谜底。”
  李益想想道:“微臣只想知道就宴的有多少人?”
  太子道:“这些人都是来接你的,而且不是你的长辈们就是你的同僚,无论如何也不能隔了那一个,自然是每一个人都参与的。”
  李益笑道:“那一定是在城堞上。”
  高晖笑道:“殿下,臣说的如何,十郎天纵之资,这种小问题还能难得了他吗?臣还低估了他,说是三次之内他必能猜到,其实他一猜就中了。”
  太子似乎不信地道:“十郎,一定是有人给你暗通消息,否则你又不是神仙,怎么一猜就中?”
  郭威在旁笑道:“殿下要测试十郎的才情,臣等怎敢预泄天机,殿下太冤枉臣等了。”
  太子道:“不是你们弟兄,孤就是怕你们为友心切,暗泄机密,一直在注意着你们。”
  秦朗道:“知道这件事的只有臣等四人。高大人跟殿下还设有赌注,想来不会泄机,郭家兄弟又没有预泄,就只有臣一人了。”
  太子道:“也不会是你,孤如输了赌注,你也有一半的份,所以十郎,你倒是说个道理看,为什么你一口就说是城堞上,说出道理来,孤才认输。”
  李益笑笑道:“微臣曾询问过与宴的人数,若是尽数都包容。这儿附近没有更为宽敞的地方,只有城堞上可以容下这么多的人。”
  “那也不一定,这大路上也一样可以设宴的。”
  “那就要阻塞道路,不让人通行了,殿下一向仁民爱物,不会为一宴之欢而致万民于不便的。再者殿下为他日之君,亦不致路边就食而作乞见状,何况只有在城堞上,山河在望,江山尽收眼底,与臣民同欢共乐,才是帝王胸襟。微臣据此三者,根本就不曾想到还有第二个处所。”
  太子十分高兴,大笑道:“说得好,说得好,十郎,孤虽然输了东道,却输得十分高兴,得卿如此,那百十人的酒菜又算得了什么,来来来,我们上去吧。”
  他握着李益的手,十分亲昵地举步登上石级,郭氏兄弟也很高兴地跟着,只有高晖的脸上微微有点异状。
  他的确是要担心的,因为这个年轻人实在太聪明了,太突出了,只要有李益的地方,一定是锋芒毕露,使别的人全没有了光采。
  不过高晖绝不是嫉妒,而是为李益担心,一个年轻人如此地受到重视绝非好现象,这会招来嫉妒的怨恨,也会招来许多恶意的中伤,但是他高晖却没有这个心,他们高氏一族,世代忠贞,在皇帝心中已经建立了牢不可破的信任,因此他的地位也不会被人所代替。所以高晖与李益之间,已经没有利害关系。
  而且李益的存在对他只有邦助……很大的帮助。
  要想建立大唐帝国皇室的权威,要想从割据为雄的那些藩镇手中把军权收回来,这实在是很困难的事,似乎只有李益才能办得到。因此李益对他的重要性,简直可以说是无可比拟,也因此,高晖不能让任何人在这段时间内来伤害李益。
  当然,他也知道李益不是盏省油灯,不知有多少人想跟他过不去,结果往往是把自己赔了进去。
  那些人都是很有地位,很有潜势力的,李益对保护自己做得很密,对打击敌人更是毫不容情,要他高晖操心的地方实在不多。
  但是无可否认,高晖对李益的关心,远甚于李益对他自己的关心,步上城堞后,值勤的军士已经把城堞上铺好了毯子,在宽容驷乘的跑道上两两对席,长长地排出一列去,朔风凛然,天有雪意,这实在不是一个野宴的好天气,可是的确如李益所言的,江河在望,在烟云迷蒙中,此情此景,把酒凭望,更能激起人胸中的豪情。
  只可惜这种豪情只在几个人心中才能激发共鸣,大部份的人却在肚子里叫苦连天。
  宴席是太子府里备妥带来的,连侍宴的乐伎也是太子府里携来的,可见这位未来的人君心中对李益的重视。
  由于这是一次露天野宴,菜肴自是以干果风猎野味为主,鱼肉全是冷的。
  对一些早有准备,身御重裘的达官贵族而言,那不当一回事,他们背倚着城堞避风,开怀畅饮,十分高与,对一些临时在这儿换上便衣的官儿,却苦不堪言,他们为了抓一件衣服来穿上,也不管厚薄,有人只是抓了件单袷,穿上身上已经够凉的了,再加上冷肴,冷酒,喝在口中,冷得格格直抖,苦不堪言。
  可是太子意兴甚豪,跟李益并席而坐,大口地喝着酒,畅谈着别后的一些情状,显得十分高兴。
  欢宴将残,太子首先告辞道:“十郎,你旅途劳顿,应该早点歇息,再者,食堂老夫人也到了长安,倚闾盼望,思子心切,你也该早点去看看老人家,我们改日再作欢聚吧。”
  他带了一部份侍从走了,李益才有功夫到每一席去应酬一下。然后他回家见到了母亲,母子两人才有工夫说了一阵家常,李老夫人也谈到了霍小玉的事,言下颇为婉惜。
  “那么好的一个孩子,却得了那种病,实在叫人看了难过,我去看过她,也跟她交谈清楚了,她在你最窘困的时候帮助过你,我们不能负人,我答应把她接回来,也认了她的名份,不过,最近,我倒不希望你去看她。”
  “为什么,母亲?”
  “为她的病,那是会过人的,君儿,你父亲当年就是那种病死的,想必你也记得,在他病重的时候,我就不让你去看你父亲。”
  李益只有答应着,却又道:“娘!小孩子是容易传上,成人了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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