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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电影院-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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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事情就简单了,术士大师带着大部队来抢劫,击败了兴登堡领主的剿匪部队。嗯,术士大师还偷袭干掉了古德里安,让林枫拣了个便宜。血精灵盗贼和一小部分海盗则留在海盗船上看守俘虏和财物。
由于看守的疏忽,和几个暗夜精灵青年的牺牲,部落长的孙女,莉雅。伊普吉尔——也就是这只小萝莉逃了出来,打算到兴登堡求救。当然,她是不知道兴登堡的剿匪部队已经败了,估计领主剩下的部队只够守住城堡,保护他自己那点儿家底了,用来剿匪救人却是不够了。谁会想到一向没有法师的维京海盗中,会突然出现一个实力强横可怕的术士大师呢?
小萝莉逃出来之后,那个血精灵盗贼就追出来了。作为花语部落最漂亮的暗夜精灵,兽人帝国的萝莉控们绝对会出大价钱抢破头,那个血精灵盗贼可舍不得放过这笔财富。
不过凭着夜色和森林的掩护,加上丛林王者德鲁依的素质,小萝莉成功逃脱了那个可怕的血精灵盗贼的追捕。直到看到森林外的火光燃起,才被吸引了过来,打算探探情形就走,不料被能看穿隐身术的州长大叔抓了个现形。
听完了小萝莉的话,林枫感到有点儿不可思议,“我一招干掉的是个可怕的接近大师级强者的盗贼?那丫头不会那么衰吧?”
谈话期间,州长大叔那边烤肉的香味已经传过来了。精灵是不大喜欢吃肉的,但这只小萝莉估计是饿得狠了,一个劲儿地吸口水,还不时用那闪亮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目光看着林枫。直到这时,小萝莉才终于肯抬头了,看来两个各有千秋的半裸男的诱惑力还及不上一顿烤肉!
按照林枫的理解,小萝莉的目光可以解释为:再可口的萝莉,在吃掉之前,也是要让她先吃饱的。否则是极不人道的!
自诩为悲天悯人很有人道主义思想,很有人情味儿的林枫看着萝莉可怜兮兮的样子,也有些不忍。咒骂了一番连只萝莉都舍不得喂饱的海盗们太过不人道后,示意州长大叔把烤好的兔子拿过来,撕下一只肥油油的后腿递给了小萝莉。
小萝莉不愧为部落长的孙女,受过良好的礼仪教育,尽管饿得狠了,仍保持着仪态。她跪坐着,先用手撕下小片的肉条,然后优雅地送进嘴里,小口咀嚼着。既不发出声音,双唇也不张开,只见到圆嫩的小腮帮在微动,像只吃松果的松鼠一样,可爱极了。
林枫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扯下另一条肥后腿后,大口大口地咀嚼吞咽着,还边吃边用油乎乎的手从州长手里拿过那把蓝色匕首,扔到了小萝莉脚边,含糊不清地道:“我不久前干掉了一只血精灵,缴了这把匕首。不知道那只血精灵是不是你说的那个追你的盗贼,你看看这把匕首,认识不?”
小萝莉的目光落到了蓝色的匕首上。她有些不舍地将没吃完的兔子腿用两片树叶包起,放到身旁,然后双手捧起了匕首,仔细端详一番之后,忽而大惊失色,失声道:“星空倒影?杰夫里茨之牙?难怪……”
林枫见小萝莉如此失态,也不由有些好奇。抹了把油嘴,说道:“难怪什么?这把匕首很出名么?”
“难怪那个血精灵盗贼那么可怕,难怪她能发出强大的魔法,原来她用的是星空倒影……”说完,她看着林枫,用与她稚嫩的小脸不相符的表情很严肃地问道:“你这把匕首,真的是杀掉了一个血精灵盗贼,从她手中缴获的么?”
林枫点点头,不屑地道:“这还有假?那丫头忒小白,我一个腐蚀术就把她轻松摆平了。”心里加了一句:当然,是变种的腐蚀术,威力加三级。
小萝莉目放异彩,望着林枫的眼神中首次有了崇敬:“能一招击杀星空倒影的主人,您一定是个强大到极点的术士大师了!啊对了,和您说了这么久的话,居然还没请教您的尊姓大名,真是失礼了。请您务必告诉我您的姓名,满足一下我小小的好奇心和虚荣心。”
看着小萝莉闪闪发亮的眼珠子,林枫暗自嘀咕:“俺还没发射‘王霸之气’这种无敌绝招啊,小姑娘怎么就变花痴了?难道一个大师的头衔比一张迷死人不陪命的小白脸还管用?”心里这么嘀咕着,嘴上倒是答得挺快,他还故作谦虚:“哪里哪里,大师我还谈不上。嗯,我叫林……嗯,古德里安。枫。林。”好歹把古德里安的名字安上了,林枫心想,我也对得起那个死掉的倒霉鬼了。
小丫头将这个名字念叨了几遍,一脸笃定地说:“古德里安。枫。林,这个名字一定响遍大陆的,我确信!”随即,又一脸严肃地说道:“虽然您的强大无庸置疑,但是……您击杀星空倒影主人和掠夺这件武器的行为,已经给您惹上了大麻烦。”
“不会吧?”林枫有些不信:“一把没什么用的破烂匕首而已,能有什么大麻烦?”
“您没听过星空倒影这个名字?那么杰夫里茨之牙呢?”小萝莉语带惊奇地问。
“没听过。”林枫确实不知道,这部份的记忆消失了,他没继承到,知道才怪。
“这是一把史诗级的魔法武器,而且如果再过三五百年,或者百年内不出现在世上的话,就可称是传说武器了。”小萝莉抛出超级八卦。
林枫呆住了,手里的兔子腿掉了,嘴里没嚼完的兔子肉也顺着口水流了出来。
“传说武器?倚天剑?屠龙刀?小李飞刀?”
卷一 骑着哈雷逛城堡的术士 第十一章 鸡肋的史诗武器,屠龙之匕(下)
更新时间:2008…5…28 14:39:30 本章字数:3649
小萝莉看林枫傻乎乎的样子,不由暗自哀叹一声,心想这位年轻的术士大师实力雄厚,深不可测,为什么却连点行走江湖的基本常识都没有呢?没办法,只好跟他补一课了。
清了清嗓子,小丫头用稚嫩的嗓音给林枫这个冒牌术士大师补课了。
“众所周知,阿喀硫斯大陆上的武器装备有着很严格的分级制度。
“粗糙级,乡村小作坊里的主打产品,民兵兄弟们的主要装备。
“普通级,标准化生产的大众型制式武器,大规模装备部队时的首选。
“优秀级,一般出自矮人匠师和炼金师之手,除了武器装备必须具有的耐久、坚固等品质之外,偶尔还能带点魔法效果。价格昂贵,一般骑士都还用不起。这种档次的武器在普通骑士家族里,都能当传家宝了。
“精良级,这可不得了,制造这种武器装备的大师必须是有名的,炼金师也必须是有高身价的。而且大师们还不见得会主动打造这种装备,你想拥有这样一件装备,基本上得自备材料。材料要求之苛刻就不说了,就算你能凑齐材料,也不见得能找到合适的铸造师和炼金师。但是这种武器装备一旦炼成,那威力就不简单了。锋利耐久坚固之类的基本品质就不用说了,上面要没附着至少一个犀利一点的魔法效果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这件装备很精良。有的武器装备上面甚至能有四五个犀利的魔法附着。这种武器装备数量稀少,且有价无市。有些人手上有这种武器装备,明明自己用不了,他宁愿收藏着做传家宝,或者长线持有等升值也不愿卖出去。装备价格就是被这种人炒起来的!”
精灵悠长生命带给他们的广博见闻和深厚的知识积累果然不是盖的,小丫头虽然思想单纯,极易被忽悠,可她好像有点好为人师的嗜好,一开讲经堂就全神贯注,思绪清晰,言语生动。才几句话,就吸引了林枫甚至州长大叔的全部注意力。
“史诗级,嗯,这种级别的武器装备一般都是由精良级升级来的。这么说吧,如果有谁用一件精良级的武器作出了一件轰动大陆的大事,比如谋杀了皇帝,一刀捅死了深渊君王,或者杀了某一头有名气的龙,那么这把武器从此就有写进史诗传唱的资格,就升级成史诗级武器了。当然,不是所有的精良级武器都有升级资格的。谋杀皇帝、捅死深渊君王或者屠龙的话,你手上的家伙好歹也得犀利一点吧?否则还没等打到皇帝身边去,或者捅进深渊君王、巨龙身体里去,刀子就先崩口了。史诗武器无价也无市,能持有的,不是得自祖传,就是得到了宝藏传承。
“传说级,大陆上有句谚语叫做——愚昧的人类啊,你为什么要等到失去才会懂得珍惜?这句谚语用在传说装备上很合适。一件武器或者装备能够成为传说,首先必须能被载入史诗。而当它载入史诗之后,它却突然失传了,从此再不出现了,没人能再一睹它的锋芒了,于是这件家伙就从史诗升格为传说了。有些生命悠久的种族特别喜欢将史诗武器升格成传说级。他们把一件史诗武器藏起来,藏个三五百年的,等人们只闻传说不见其踪影的时候,再突然把它拿出来。这下子,名气也有了,历史也够悠久,传说现世,也不可能跌回史诗级了。(林枫猜测,拥有七百年上下寿命的精灵估计常干这种事儿。还不止武器装备,艺术品什么的他们都能靠这套手段让其升值。)
“逆天级……这种武器没什么好说的,一个笑话而已。话说,曾经有一名骑着堕落的黑色独角兽,手持骑枪向风之神挑战的,名叫堂吉。诃德的逆天英雄,因为他的壮举,他被人称为逆天强者。而他的武器,那把只一击就被风神打碎的骑枪,也就成了逆天级的武器。从此以后,谁要是想过把瘾就死,不知死活地挑战深渊大魔王、恐惧魔王或者众神之类的神魔,哪怕他本身只是一个见习骑士,他的名声也能成为凌驾于所有强者之上的逆天强者。而他的武器装备,一概被称为逆天级——哪怕碰一下就碎。当然,魔王和众神是很难碰到的,神话里的诸神已经两千多年没有降临过了,深渊炼狱又不是说进就能进的。所以,至今为止,大陆上就只有堂吉。诃德这一位逆天强者,以及他的骑枪那一把逆天武器。”
小萝莉讲经堂开的很成功,至少把林枫这缺乏常识的家伙唬得一愣一愣的。等小萝莉讲完之后,林枫两眼放光地摸着星空倒影,流着口水说道:“饿嘀亲娘咧,想不到我随便一出手,就能搞到这么牛的东西。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史诗匕首啊!妈的,不管它原先是属于谁的,不管它后面跟着多少麻烦,我都要定它了!吃进嘴里的肉,谁都别让想我吐出来!”
“可是这把匕首对您来说是没用的。”小萝莉郑重提醒:“除了麻烦,它不会给您带来任何好处。”
“怎么可能?你刚才不还说它是一件史诗魔法武器么?头衔牛得没谱的武器怎么可能对我没用?哦,我知道,你一定是因为我是个术士,所以才说这把匕首对我没用吧?你放心,我偶尔也练习一下盗贼专业技术的,比如闷棍,我就比较擅长吖!哇哈哈哈……”林枫已经高兴得有点儿语无伦次了。这也难怪,他心计虽然深沉,但换谁被这么大个馅饼砸中,也会像他一样晕乎乎的。
“呃,古德里安大师……看来我有必要向您介绍一下这把匕首的来历了。”小丫头有些无奈,本以为说明了史诗武器的重要性,强大的古德里安大师就明白抢劫这么一件武器的严重后果。但现在看来,她的估计失误了。古德里安大师不愧是强大的术士大师,抢劫了这么一件烫手对他又没用的东西,他还能无所畏惧,果然就像大陆上的一句谚语说的:只有胆子大的杂耍艺人,才敢表演高空走钢丝。
但是,古德里安大师艺高胆大是一回事,该不该让他蒙在鼓里就是另一回事了。小萝莉可不敢因为古德里安大师的豪气就让他在不自觉中陷入险境。
清了清嗓子,莉雅小萝莉的讲经堂再次开张:“三百年前血精灵一族中号称最接近半神的盗贼圣者,萨米尔。嘉兰诺德,曾用这把本名为‘星空倒影’的匕首暗杀了蓝龙杰夫里茨。基德,并将蓝龙杰夫里茨的一小块灵魂封印到了匕首里,再用蓝龙的血作为淬火剂,重新打造了这把匕首。因此,这把匕首拥有了‘杰夫里茨之牙’的别名。
“重铸后的星空倒影除了削铁如泥,永不锈蚀,以及本身自带的两个‘嗜血’、‘法力抽离’属性外,还拥有了蓝龙的某些能力——每天两次,每次持续时间一小时的‘冰甲术’,触发后可为持匕者加持一身冰霜护甲,能防护一定的物理打击,并能对攻击者造成一定的冻伤,且延缓其动作;每天一次的‘冰吐息’,能形成三百六十度的全方位打击,对身周半径三十米以内的敌人造成沉重冰冻伤害,且能将敌人吹飞十米到二十米不等;每天四次的‘冰封环’,能将三百六十度范围内半径十米以内的敌人封冻住十秒左右。
“‘嗜血’具有提升使用者爆发力、耐力,并能在一定程度上令使用者忽视肉体痛苦的增益效力。持续时间一小时,但有一定负作用,发动后半小时内会出现脱力现象。‘法力抽离’则是针对法系职业者,能在一米的距离内,无论击中敌人与否,都能抽走敌人一部分法力。
“而且匕首的五大功能并不需要法系职业者才能发动,任何人,只要解除了匕首的血精灵血脉封印,就能随意触发匕首能力。
“而这把匕首还有一个隐藏能力,那就是能够加快主修冰魔法的冰系法师的回魔速度,增强他们的冰魔法杀伤力。所以这样一把在史诗中传唱的匕首,最适合的使用者,还是盗贼和冰魔法师。落在术士手上,只能说是一件非常不错的魔法道具。毕竟术士既不近身作战,也不会冰系魔法。那嗜血、法力抽离、回魔、增强冰魔法杀伤力的能力术士一个也用不着。
“更何况,这把匕首已被血精灵血脉封印。除了指定的血精灵之外,在封印解除前,除了它的切割能力,别的附加能力是一点也用不上。据说要解除这把匕首的封印,解封仪式必须由嘉兰诺德家族的人来主持。
“这把属于血精灵萨米尔。嘉兰诺德的匕首在萨米尔死后传给了他的爱女德鲁希丽雅。德鲁希丽雅。嘉兰诺德并没有女承父业,她是一位火系魔法师,这把匕首对她而言没有多大用处,便将这把匕首传给了她的长女维兰瑟。利亚顿。
“据说维兰瑟今年已经一百一十五岁了,五年前就已自古奇山脉深处的血精灵银月城出来,穿过古奇山脉来到大陆游历磨练。
“所以,星空倒影是属于血精灵嘉兰诺德一系的,就连维兰瑟的父系利亚顿一系都无权拥有。”
林枫摸着下巴,说道:“你的意思是……我杀掉的那个丫头,很可能就是维兰瑟。而抢了她爷爷传下来的武器之后,人命官司再加上抢劫祖传宝物的罪名,足够让嘉兰诺德家族来找我麻烦了?”
小萝莉很肯定地点了点头,“即使血精灵在人类国度中行动困难,嘉兰诺德家族一定会派出人手报仇,并夺回星空倒影。甚至维兰瑟的母亲,德鲁希丽雅大师也会亲自出手。而她的父亲也肯定不会甘心爱女被杀,身为弓箭大师的甘地。利亚顿如果出手的话,对您的威胁不下于一个盗贼。而且,那个海盗群中的术士大师,也有九成以上的可能因此事与您为难。”
“照你的意思,这玩意儿该如何处置?”林枫看似漫不经心地问道。
“扔到维兰瑟的尸体旁,谁愿意拿它让谁拿去,反正不能把麻烦招惹到您头上。”小萝莉肯定地说。
卷一 骑着哈雷逛城堡的术士 章十二 恶灵骑士,燃烧的骷髅哈雷!(上)
更新时间:2008…5…28 14:39:39 本章字数:3172
不假思索地,“绝不!”两个字以斩钉截铁的语气自林枫口中飙出。
他站了起来,挥舞着只剩骨头的兔子腿,一边急促地转来转去,一边激动地说道:“我和维兰瑟交手时赤手空拳,一件增幅装备都没有,冒着生命危险才把她干掉!这件星空倒影是我得之不易的战利品,是我的力量和成就最大的肯定!进了我的嘴里的肉,谁也不能让我把它吐出来!德鲁希丽雅要来?好,让她来吧!我正愁没血精灵嘉兰诺德家族的血脉替我解开星空倒影的血脉封印呢!维兰瑟老爹不过是个弓箭大师,又有何惧?我自有挡箭的终极保镖!至于海盗中那个术士大师……”
林枫停下了脚步,眼神中迸射出贪婪的光芒,“他既是职业抢匪,又拥有强大的实力,那他身上的装备一定不差!不用他来找我,我先把他干掉!把他的钱变成我的钱,他的装备变成我的装备!”
在这一刻,林枫杀怪打宝的热血沸腾了!
古德里安原本是有几件好魔法装备的。怎么说他的老师也是个术士大师,收藏品也有不少。古德里安身为莱茵哈特大师的唯一弟子,身上没几件好东西,出门都不好意思说是莱茵哈特大师的徒弟。可惜的是,那几件好东西都成了海盗的战利品,林枫一件都没捞着。
古德里安被那术士大师偷袭所杀之仇,不关林枫屁事。但是装备被抢之恨,足令林枫怒气盈胸!
所以,林枫一定要抢回来,了却此恨!
“真的么?”小萝莉也激动了,“古德里安大师打算对付维京海盗么?那可不可以救出我的族人?一定行的,大师,你的法术那么厉害,您一定能打败维京海盗,抢光他们的宝贝,顺便救出我的族人的!”
接着又小心翼翼地说:“不过……虽然我没有怀疑大师您实力的意思,但是海盗人多势众,又有术士大师坐镇,您看我们是不是先去兴登堡向德莱克伯爵搬救兵,准备好之后再来……”
林枫激动了一番,热血慢慢冷却,头脑也冷静下来了。
听了小丫头的话,他扔掉兔子腿骨,摇了摇头,道:“来不及搬救兵了。伯爵领地上一共只有两百个卫兵,加上兴登堡领地内不到二十个骑士和他们的扈从、学徒,能战的主力只有四百来人。虽然伯爵能征召到五百人的民兵队伍,但是领民是分散的,这五百人的民兵全部集结并武装起来需要两天时间。而且民兵队伍的战斗力简直惨不忍睹,不添乱就已经是好的了。
“更何况,在得知海盗上岸抢劫之后,伯爵已经带着四百人的队伍主动出击,和海盗打过一仗了。同样地,伯爵也低估了海盗的战斗力,更没料到会有术士大师藏匿其中,伺机偷袭。伯爵的主力战败了,光战死的骑士和见习骑士就有十九个,城堡卫兵和民兵战死接近两百人。溃败后,又被海盗衔尾追击,我估计能活着逃回去的可能会不超过五十人。”
巴伐利亚公国的宗主国圣意志帝国国法律规定,附属国巴伐利亚公国各级贵族所能拥有的部队数为:男爵,五十人。子爵,一百人。伯爵,二百人。侯爵,四百人。公爵,八百人。即使巴伐利亚大公,在明面上也只能拥有八百人的卫队。这点兵力其实只能算是私人卫兵。但民兵不计算在正规部队内,各领主可以在领地内自行征召,帝国财政不负责装备和薪水。
而即使是帝国承认并且负责装备薪水的贵族卫队,帝国也只发放普通士兵的装备薪水——一把剑,一件胸甲,每个月五银币薪金,没有战马。以这种装备、薪水,士兵的战斗力和士气可想而知,那是相当地低劣。因此,要想卫队精良,就得自掏腰兵。而要想把卫兵变成骑兵,盔甲、骑枪、盾牌一样不缺,那消费就更加大了。
当然,如果哪个贵族非常有钱,尽可把自己的卫队打造成精锐步兵乃至强大的骑兵。但又因数量所限,翻不起大浪来。即使民兵的征召没有人数限制,但想要依靠有限的领地资源养活数量庞大的强大军队,那是完全不可能的。这是帝国限制附属国实力的方式之一。
而国家战争时期,如果帝国发出征召令,则公国各贵族都要出兵,组建一个由公国大公统率的军团或分成几部分使用。
表面上看起来,公国似乎很吃亏。其实也不尽然。以巴伐利亚公国的国力,附近没有城邦联盟可加入的话,就必须依附一个强大的帝国,否则必被大国吞并。所以当圣意志帝国崛起后,以不可一世的姿态开开疆拓土时,本是王国的巴伐利亚立即主动上表称臣,并自请降为公国,限制武装力量。圣意志帝国不好意思攻伐吞并如此乖巧听话的巴伐利亚,准奏赐封巴伐利亚家族为世袭大公爵,领地为原巴伐利亚王国全境,连一平方公里的领土都没吞并,如此巴伐利亚家族的权位便一直保留延续下来。
林枫慢慢踱了两步,又道:“海盗的目的很明显了,他们想攻打兴登堡!海盗有术士大师撑腰,而兴登堡里虽然还有两个魔法师,可他们见血就晕,根本没办法与那个术士大师抗衡。伯爵的主力又已经战败,加上来兴登堡作客的维克多子爵带来的五十个人的卫队,城堡内最多也只能集结两百人的部队!虽然有城堡和护城河阻隔,还能利用城堡上的防守器械,但是能保住城堡不陷落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嗯,海盗大队大概六小时前随着溃兵攻向城堡方向,这里离兴登堡只有不到二十公里的路程,六个小时足够走个来回。但海盗到现在还没回转,不是已经打下了城堡正在抢劫,就是已经全军覆没。但以伯爵领地上的兵力,海盗全军覆没只有极微小的可能。而海盗的作战方式一向是劫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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