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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是无晴 作者:李亮(今古传奇2012022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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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态紧急,她说得又快,那男人不及细想,点头道:“好!”
两人便一个向前,一个回头,暂且分手。
那根银簪子其实就攥在那女人的手里,尖端锋锐,与铁锥无异。
那男人心地善良,在自保的同时一直不愿伤及无辜。因此才会要求那女人“不要在面铺动手”,其实就是为了保住开面铺的张老实。
可是他们被劫,张老实看见他们所藏的珠宝,更看见了他们的兵刃,哪还忘得了?以后若有人查到这来,稍加盘问,岂不就暴露了他们的行踪?
——所以这个人,其实已经留不得了。
那女人在面铺外深吸了一口气,雨沫沾在她的舌尖上,湿漉漉的,竟有一点甜意。
她本身也并不是什么心狠手辣的人,可是为了她和那男人的将来,她却不能不小心点了。
她迈步走进了张记面铺。
却见张老实正穿了领破蓑衣,戴了顶旧斗笠,慌慌张张地往外走,一见她回来,高兴得叫了起来,道:“客官哪,我还害怕追不着你们呢!”
那女人一愣,单手垂下,簪子已在袖中一转,准备刺出。
却见张老实已在蓑衣下拿出一个灰布小包,在手里打开来,里边用油纸包裹的是一只卤鸡,两方酱牛肉,几块腌豆干。
张老实道:“你们前脚走,我后脚就越想越不对劲。你们钱都没了,以后吃喝都成问题呀!我这里别的没有,卤味还有一些存货,你们路上带着,饿了只要买两个馒头,也撑得过去了。”
那女人不料他这般好心,意外道:“你……你这又是何必……”
张老实叹道:“唉,你们是在我的店里被劫的,我这老头子的心里如何过意得去?”
他将那包袱又重新包好了塞过来。那女人稀里糊涂地单手接了,有点不知所措。
“对了,你回来干吗来了?忘了什么东西么?”
女人稍一犹豫,道:“我……我掉了一根簪子。”
“哎哟!”张老实笑道,“那可丢不了,这店里也没别人来。”
他低下头,就在刚才那女人坐过、经过之处,转着圈地来回找。那女人站在原地,看着他那花白的头顶在自己眼前转来转去,心里一软,忽地把手一翻,亮出簪子,道:“在这里……掌柜的,我找着了!”
张老实抬起头来,得意道:“你看,我说吧!”
那女人将簪子别回头上,向老头微微施礼,道:“掌柜的,你好人有好报。”
杀
九月初一,大同怀仁村。
酉时,有雨。
雨下得很大,瓢泼一般,火把只能在伞底下才打得住。火光照耀,地上的积水一片明亮,村民被赶至打谷场,一路走得泥浆四溅。雨水寒冷,有小孩哭,但哭声马上模糊了。大人低低地哄着:“乖,别哭,可不能哭呀……”
打谷场上一片平旷。怀仁村全村二百二十一口哆哆嗦嗦地站在雨中。扯天扯地的雨线映着微微的火光落在他们脸上,把每个人的恐惧和绝望都放大了。
在他们周围,匈奴的士兵杀气腾腾地瞪着眼睛,任雨水流过他们的额头、眼睛、下颌,像草原上即将扑食的苍狼一般,无声无息。
——以往他们来时,大同城总能将他们挡着。即使偶有失手,龙将军的战报也总会提前传到,好让村民及时撤离。可是这一回,这些蛮人几乎是凭空出现,将村民结结实实地堵在家里,让人哭都哭不出来了。
村长韦老大在不停地鞠着躬:“大王、大王,我们就是老百姓,我们啥都不知道……就是种地的。您要什么您拿去,您饶我们一条活命……”
雨水浇得他睁不开眼睛,山羊胡湿成了一股,直撅撅地垂在下巴上。在他的对面,匈奴的先锋官赤末花红袍金甲,阴沉沉地坐在手下打起的羊皮伞盖下。他身材魁伟,有一张蟹青色的脸和一双食尸鹰一般的眼睛。
“我要粮草。”赤末花道。
“粮草有!粮草有!”韦老大忙不迭地点头,转身招呼村中十几个青壮劳力去挨家挨户地搜罗粮食,装上匈奴的粮车。
怀仁村占了戍边垦荒的好处,每年的赋税极低。今年交了官粮以后,各家各户都留了上千斤自用的稻米。这些青壮一户一户地搬,累得气喘如牛,也不敢稍停。
“我要金银。”赤末花道。
“金银有!金银有!”韦老大亲自带着几个老人,把在场村民的首饰、钱袋都搜罗来。
“我娘留给我……”有个半大小子护着脖子上的银锁直嚷嚷,让韦老大一脚踹了个趔趄,才闭上嘴。
——也就在这时,韦老大才忽然发现,人群中竟然还有一个陌生人。
那是一个肮脏而狼狈的老人,穿着一件肥大破烂的黑色大氅,赤裸的脚和瘦得青筋暴露的手臂从撕裂的大氅边缘探出来。他的头发很长、很乱,被雨水淋湿,一绺一绺地垂在肩上,他的眉骨很高,颧骨也很高,两只眼睛白蒙蒙的,没有一点光泽,竟像是两堆燃尽的灰烬。
韦老大被他的样子吓了一跳。
那老人看着他——多么奇怪,那样的眼睛,居然还能看见人——双手合十,向他微微鞠了一躬,乞求他不要声张。
韦老大这时才看出来,原来这人是个怪模怪样的头陀,脖子上还挂着念珠。
——想来是云游到此借宿,反而被匈奴困住的游方僧人吧。
韦老大叹了口气,小声道:“佛祖保佑,让我们平安吧。”
韦老大收了鼓鼓囊囊的两大袋细软,放在赤末花的脚下。
“我也要骡马。”赤末花道。
“骡马有!骡马有!”韦老大涕泪横流,交代几个老实人,去把各家各户的牲口都牵了来。马嘶牛哼,驴子叫唤,反倒让打谷场有了点活力。
韦老大抽噎着,下巴上松弛的皮肤剧烈地抖动着。没有粮食,可以忍一冬;没有金银,可以慢慢再攒;可是没有了牲口,以后的庄稼怎么种?
怀仁村十年八年,是翻不了身了。
“我还要女人。”赤末花最后说道,“年轻的、漂亮的……干净的,女人。”
“女人……”韦老大反应了许久,才终于明白了赤末花的要求。
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哀求道:“大王,饶了我们吧!闺女们还要活呢!”
“锵”的一声,赤末花蓦然拔刀,一刀就削掉了韦老大的头巾。
“我要女人。”赤末花森然道,“年轻的、漂亮的、干净的,女人。”他的声音毫无波澜,仿佛他现在说的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十个。”
韦老大伏在地上“呜呜”地哭,他被割断的头发凌乱地糊在脸上。他以头抢地,撞得满脸泥水。
但赤末花只是端正地坐着,把手中细长的钢刀平举。
雨珠打在刀身上,发出“当当当当”密集的脆响。
韦老大猛地站起身来,到人群中去找女人。
杜夫子的两个女儿大玉和小玉、孙老头的孙女翠英、胡大牛刚过门的媳妇卢氏、崔寡妇、老薛家的宝儿、老钱家的英英、老魏家的小香、老杜家的玲玲……
最后,韦老大红着眼睛,抓出了自己的孙女小意。
女人们居然并不怎么出声,只是哑哑地哭着,脸上也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被韦老大一个一个拖着手拽出人群后,就都瘫倒在地上了。
匈奴这边出来了人,兀鹰抓食一般将她们一一架走。
韦老大佝偻着站在雨里,打摆子一样哆嗦着,从身子到心窝,全凉了。他看着赤末花,看着赤末花的嘴,生怕那两片薄得像刀削似的嘴唇一张一合,又提出一个什么可怕的要求来。
但是幸好,赤末花已经不再说话了。
他只是坐在那里,若有所思地在雨水里把玩着他的刀——弯弯的、细尖宽身,雪亮的刀——平着、斜着、立着,让雨水淋在上面。
越来越冷的百姓们渐渐发出越来越响的求饶声,而始终伫立在雨中的匈奴人却仍然挺立得如同一尊尊雕像。
那十几个青壮劳力终于搬完了粮食,足足装起了十二辆粮车。一个个累得脚下打晃,又被监工的金兵赶回了打谷场。
老百姓们拥着他们,再一次从他们口中确知,自己家中再没有半粒剩米,不由又响起几声哭叫。
赤末花忽然站了起来。他缓缓拨开头上的羊皮大伞,仰天用脸接了一阵雨水,然后才低下头来,左手在脸上一抹,右手单手挥了挥刀——钢刀划破雨幕,发出尖厉的啸声。
他大步向前而来,直奔韦老大。
韦老大吓得呆了,往后退了两步,猛地转身就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奋力推开够得着的村民,叫道:“快逃,快逃!”
在这生死一瞬的关头,他终于明白这些匈奴人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无论他们多么顺从,最后的结局,都只是“死—而已。
赤末花手起刀落,“喀嚓”一声,已将挡在他路上的第一个汉人斜肩铲背,一刀削成两片。
这一刀便是一声信号,一直无声无息的匈奴人骤然发出了一阵疯狂地吼叫。吼叫声中,他们猛地冲向打谷场中间的目标——那些已经全然失去了锐气与志气的汉人百姓。
刀刃和枪尖的锋芒在火把的映照下,宛如夜色中海面上的一道白浪,呼啸着拍向海中的孤岛。
一瞬间,一直沉默的百姓们终于发出了凄厉的惨叫。二百个人的惨叫盖住了天地间绵绵不绝的雨声,却全然无法遮蔽铁器刺破布帛、划开皮肉、斫断筋骨的声音。
——像是疾行的马群踏上地下扔着的百十个水袋。水袋发出一声声奇怪的闷响,遽然炸开,水浆迸溅。
天上的雨忽然变成了温热的,落在人的手上、脸上,烫得吓人。
地上的积水不知什么时候也变成了暗黑色,汩汩漫延向打谷场外,不绝流出。
赤末花穿过混乱的人群,又回到伞盖下坐着。
“多少年来,我们攻打中原,你们便投降示好。一旦我们兵败,你们又马上归顺汉人的朝廷,在我们的退路上捣乱。”他用雨水冲洗着刀上的血,“把你们都杀了,看你们还能反复!”
义
九月初一,太行山黑骨寨。
亥时,有雨。
雨很稀疏,但雨点儿很大,斜打在窗棂纸上,仿佛有几根不安分的手指,在轻轻地敲打。
血的味道很腥,而且有一种奇怪的臭味。史天一坐在椅子上,擦着自己的短枪,想:难道刚才有人拉裤子了么?
刚才的打斗已经令聚义厅中的牛油大蜡灭了大半,现在只有几根寥寥地燃着,照得大厅里阴一块亮一块。撕烂的帷幕软软地垂在半空中,溅在屏风上的血点慢慢地向下滑落,拉出长短不一的狰狞红痕。
地上杂陈的尸体以各样扭曲的姿势凝固着,偶尔灯影一跳,才仿佛抽动一下。
黑骨寨四大寨主,自今日起,只余史天一一人。
史天一微笑着擦着枪,愉快地哼起小曲来:“……三弟你为人多么奸诈,要害大哥命染黄泉。大街上买来芦席井口盖,你让大哥坐在上边。本指望他落井被水淹死,哪知道大哥稳稳当当没动弹,咱二人掀开芦席仔细观看,有一个八爪金龙悬在空中。不用人说就知道了,咱大哥不久以后定有江山!”
这小曲唱的是东汉末年,英雄初会,张飞胸无大志暗算刘备的故事。
桃园结义是刘、关、张磕头,黑骨寨上却是陈、黄、马、史四个人拜的把子。最初是陈寨主开山立柜,后来是马寨主上山投奔,接着是黄寨主受邀而来,最后才是史天一少年落草,崭露头角。
他的岁数比陈寨主小了一半多,几位哥哥对他倒一向是当半个儿子疼的。
史天一哼着歌,仔细掏净枪尖上的血槽。他这对短枪乃由精钢打造,右枪长四尺七寸,重十一斤九两,左枪长四尺三寸,重七斤整。双枪还可以组合,拧成一杆长七尺七寸、重十八斤九两的大枪。
他原本是练的九九八十一路梅花枪,用双枪。后来才改了十三路钻心枪,用大枪。
两年前,一个云游的老道士路过黑骨寨下,四大寨主拦路劫之,刀枪齐上反而被人家一双肉掌打得哭爹喊娘。那道士端的是个爱才之人,交手之际,也不知怎么,就分辨出史天一有万中无一的练枪天分。因此不仅没有太为难这四大寨主,更在临行时留下了一部《钻心枪谱》给史天一。
天道自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秉性特质。一个真正的高手,他的武艺决不会是傻练、硬练,熬出来的。反而一定是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武艺,使得“心、体、技”三者合一,才水到渠成的。
史天一过去练梅花枪,闻鸡起舞、风雨不歇,所练成的功夫在四大寨主中,也不过排位第三而已;可是等他在钻心枪上稍微下了点工夫之后,那原本一直停滞不前的枪法却一下子突飞猛进,令得他的武艺瞬间就将其他人远远甩在了后边。
那狂飙一般地精进,睡一觉起来都判若两人的力量,于别人而言,也许只是惊叹而已,可是对于少年史天一而言,却早已是惊骇加迷恋了。
这一两年来,黑骨寨有什么大小事情,一向是他这位四寨主出头,用枪摆平的。
去年三月,马老三下山扫荡,劫了山东海丰镖局的镖,结果被人家大镖头“铁尾蛟”罗信一路追上山来,一条铁鞭打得马老三吐血,黄老二折剑,陈老大断刀,多亏史天一枪法已成,才七枪将铁尾蛟扎成了短命蛟。
去年九月,陈老大与临近的二风寨莫西风、陆天风饮酒,一言不合,被人家哥俩一路追着打了二十里,丢盔卸甲。要不是随从机灵,带他钻了林子,恐怕黑骨寨大当家当时就得死在路上。后来史天一连夜翻山过寨,枪挑二风寨,血洗百人,才算给黑骨寨挣回了一点面子。
今年正月,黄老二下山探亲,回家过年。就那么二十几天的工夫,居然就给他勾搭上了一个姘头。好死不死,那姘头的小叔子却是新近江湖崛起、有名的快剑二郎齐英。给人家追到山上,当场就要给阉了。
史天一出手,和齐英对了三招就杀了他。
那一场对决,虽然快如闪电,可是对史天一而言,却是意义非凡,直在他的面前打开了自《钻心枪谱》之后的,另一扇金光闪闪、充满诱惑的大门。
——就像是刘备坐在井口,然后才发现自己的命运一样,史天一也是在那一刻才明白自己接下来应该向哪里走。
史天一将擦枪的白布扔下,把两杆短枪装入枪囊背好,又拿起桌上的残酒喝了一杯,这才拿起一支白烛,将聚义堂中的帷幔、屏风都引着。
他将蜡烛扔到陈老大的尸身上,微笑道:“抱歉,三位哥哥,小弟再也不用为你们那些乌烟瘴气的烂事分心了。”
火苗眨眼间就引着了陈老大的衣袂。
浓烟滚滚,火势燎人,聚义堂中,一时一片通亮。
史天一望着在这儿喝了五六年酒的聚义厅,不由也有些感慨。
——自己过去和这些没出息的哥哥们,可是浪费了多少宝贵时间啊?
——这几个无用之人,多少年来都不知进取,自己方才要杀他们时,甚至连大枪都不用接,就用短枪使梅花枪都行了。
史天一心中洋溢着辛酸与快慰,拍了拍枪囊,昂然而出。外面的院子里,许多喽兵都听着刚才聚义厅里的火拼,正战战兢兢地听新动静,看见火光起,史天一出,都吓得往后一缩。
史天一看他们懦弱平庸的样子,不由叹气,迈步向寨外而行,走了两步,终觉不忍,又转了回来。
一粒雨水落在他的眉心,蜿蜒而下,麻酥酥的。
“我认为,你们都白活了!”他突兀地发表了自己的宣言,“因为你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干什么!”
喽兵们都被他这莫明其妙的感慨拍傻了。
“太行山,黑骨寨,立寨二十余年,在太行山的三十三寨中,实力排名也不过二十七八而已。在场的各位,很多已经在山上呆了十几年,也仍然不过是个小头目,连五寨主的位子也捞不着——所以,你们这一辈子,注定只是在一个三流的土匪窝里,做不入流的贼寇么?”史天一兀然瞪眼,“你们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
喽兵们大眼瞪小眼,实在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神经。
“人活着得‘值’,不然活一万年,也是白活的。你们想干什么,喜欢干什么,就去把它干好,干到顶尖!干到比别人都强的地步才对!打铁的打出天下最快的刀,他这一辈子就‘值’了!种地的种出天下间最甜的瓜,他这一辈子也‘值’了!你是占山为王劫道的,那你就应该一统太行,独霸中原啊!”
史天一激昂地看着喽兵,被想象中那巨大的成就,兴奋得满脸通红。
“那不是为了名、为了钱,而是为了——”史天一努力地想着词,“为了一口气,也为了让你们突破自己的……那个‘劲儿’!”
“你们根本不知道突破那个‘劲儿’是一种什么滋味。”史天一眉飞色舞,“你们是瞎的!你们一直被那个‘劲儿’拦着,蒙着,看不见更高更远的东西。可是一旦把那个‘劲儿’突破了,啊,天高地阔,万里风光!”
他瞪眼看着喽兵,恍惚间眉心剧痛,仿佛那快剑二郎的剑又已经刺到了那里。
“别人一剑向你剌来,快得好像一下子就能要了你的小命。”史天一用力搓着眉心,“你吓得魂儿都飞了。你觉得自己死定了,可是,‘噗’!死的却是他!原来在关键时刻,你到底是突破了那个‘劲儿’,你到底还是比别人快了一点!九死一生啊!反败为胜啊!那个痛快,那个惊喜,比喝酒爽一万倍,比赌钱爽一万倍,比玩女人也他妈爽一万倍!”
史天一猛地倒竖大指,在自己的心口上重重一戳。
“那个时候,你才会知道,你学武、练枪,是‘值’的!”
他的脸上挂满雨珠,仿佛狂热的汗水:“我要走了!尝过那个滋味,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了!我要去挑战天下间至高至强的武艺,练成天下间至快至猛的枪法!谁敢笑我,我就杀谁,谁敢拦我,我就杀谁!”
喽兵们张口结舌,茫然不知反应。
史天一看他们那无能的样子,不由哈哈大笑,趁着酒兴,去马厩牵了一匹好马,下山而去。
梦
这一晚,沈纱又梦见了丁绡。
美丽的丁绡,风骚的丁绡。
那双水汽蒙蒙的眼睛,那双仿佛烟雨西湖的眼睛,一直望着沈纱,像哀怨,像忧愁,像倾诉,像期待。
“贱货!”沈纱骂道,“别拿你勾引男人的那一套来对付我!”
丁绡被她骂得啜泣起来,而沈纱却毫不在意:“没有男人就活不了的骚狐狸,我说错你了么?”
丁绡低着头,肩膀耸动,楚楚可怜。
“装什么装,你在多少男人的床上爬上爬下,见多识广,还装什么脸皮薄呢?”
丁绡不说话,只是哭着。
沈纱还想说什么,可是突然间,重华公子却出现在丁绡的身边,轻轻揽住那女子的肩膀,嘴唇抵在丁绡的耳边,呢喃低语,也不知在说什么情话。
丁绡笑了起来,捏着手帕的手握成拳头,反过来捶打重华公子。
她的拳头又软又媚,重华公子由着她撒娇,哈哈大笑,挨了几下,便将她捉到怀里。丁绡娇笑着,拳头越来越没力气……
那娇笑的声音像是蚀骨销魂的火苗,远远地传来,已令沈纱浑身躁动,又嫉妒,又兴奋,以至于她自己的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她想冲过去杀死丁绡,可是一双脚却像是被钉在了原地。
她急得拼命挣扎,却无济于事。眼看着那两人的举止已经越来越不堪,不由终于哭了出来:“公子,公子!体恤体恤纱儿,怜惜冷惜纱儿!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呀!”
——那是她的抗议,更是她的哀求,一语出口,她整个人竟也轻松多了。
那两具纠缠的躯体忽然停了下来。重华公子放开了丁绡,回过头来,一双格外黑格外深邃的眼睛,眨也不眨地望向沈纱。
沈纱激动得心跳都要停止了,道:“公……公子,我……纱儿也喜欢您……”
那温柔俊美的重华公子,向她走来。他炽热的手,轻轻地抚过沈纱的脸颊、耳垂……他轻轻端起沈纱的下颌,让已经羞得满面绯红的女孩望向自己。
沈纱看见,那一双重瞳的眸子里满是温柔,直令她一瞬间就醉了。
“公子……”沈纱紧张的声音像蚊讷一般,“请公子接受……纱儿……纱儿真的很喜欢……”
重华公子微笑着,沈纱羞得再也无法自已,紧紧闭上了眼睛。
可是突然间,她闻到了一股酒臭。
重华公子的身上一向是香的!沈纱愣了一下,偷偷睁开眼——可是旋即,一双眼却惊恐得几欲裂眶而出!
眼前靠近她的人,哪里是那风华绝代的重华公子,反而是一个邋遢肥胖的中年男子。
“你……你!”沈纱猛地推开他,吓得说不出话来。
那胖子笑道:“小骚货,我就知道,养着你,总有用得着的一天。”
他竟是同福会的混江龙!
沈纱如堕冰窟,整个人都傻了。
混江龙上前来撕她的衣服,沈纱想要杀他,可是身上却软绵绵地没有力气,想要拔刀,一向系在腰间的洗眉刀却也不见了。
“不要这样,求求你不要这样……”沈纱抵挡几下,一下子哭了出来,“高爷,你饶了我吧,你去找丁绡吧……你不是已经有丁绡了?”
混江龙不说话,却只是傻笑着。
笑着笑着,他的五官眉眼又开始了令人骇然的变化。一张张陌生而又熟悉的脸孔出现在沈纱的面前:同福会的帮众、陕西道上的流民、大宅子里的财主、饭铺子里的掌柜……
丑陋的、肮脏的、贪婪的、下流的……那些沈纱以为早就忘记了的人,他们淫笑着,流着口水,向沈纱扑了过来……
“啊!”沈纱猛地惊醒了。
四下一片漆黑,哪还有丁绡、重华公子……以及那些魔鬼?
外面雨声不止,宛如嘈嘈切切的嘲笑。
汗透重衣,心跳如鼓,沈纱掩着脸,“呜呜”地哭起来。
即便是在梦中,刚才那样的羞辱也足以令她感到周身污秽。
想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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