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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是无晴 作者:李亮(今古传奇2012022期)-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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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那天堂之梦,未免醒得也太过突然。他藏身金堆之中,趁擅闯者心旌动摇,施以突袭,原是万无一失的杀招,却不料薛傲练习泼风刀,原就身法轻灵,一经感应到他的杀气,立时身随意动,跃上半空。
而那自上而下的一刀更是无坚不摧,便是有宝箱、金堆替他分散,刀气却还是足以将他的头颅一劈两半。
吝啬鬼自金堆中弹出时,薛傲的心中已然后悔。
猝然遇袭,他不及思考,在劈出了那十成十力道的一刀之后,才想到自己也许又犯了个错误。
果然,那怪模怪样的藏金窟守护者立时毙命于刀下,毫不拖泥带水。
薛傲看着吝啬鬼的尸体,看看手中雪亮的“泼风刀”,苦笑一声,叫道:“还有人么?本大爷可要拿了东西走人了!”
可是,“藏金窟”内,一向只由吝啬鬼一人把守,他这时无论怎么诈哄,又哪里能凭空再蹦出一个守卫?
——老天爷怜惜他对丁绡的一片痴心,专门给他派来个熟悉窟内宝藏、可能能帮他找出“昆仑星”的人,可是却还是被他冒冒失失地一刀劈死了。
薛傲一想到这点,就觉得一阵沮丧。
重华公子一向说他有勇无谋,此行自以为计划周密、准备充足,可是上岛、杀人,纰漏却一个挨着一个,可不全都给他说中了吗?
昨日梦中,重华公子与左长苗对他的“草包”之评,不由又回响在他耳边。
他恼怒起来,挥刀乱劈,泼风刀无坚不摧,“乒乒乓乓”,已将这窟中他目力所及的宝箱,一只一只全都劈开了。
珍宝四溅,也不知被他无心之间毁了多少。薛傲的头脑却也渐渐冷静下来,忽而把心一横,暗道:其实我又何必强求‘昆仑星’?礼物不过是个心意,我的心意到了,送她什么不是一样?我拿这世上最好的给她就是了!我无愧于心就是了!
主意拿定,他登时又高兴起来,就在金堆中翻翻拣拣,随便找了一串自认为最美的项链出来。
手握那精致璀璨的链子,薛傲握刀的手都不由发抖了。
因为这竟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样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东西。
薛傲被重华公子收养,是在十岁——正是已经懂事,却对一切,全都无能为力的时候。
那一年春天,锦绣山庄采买小厮、书童。薛傲一大早吃了两碗稀饭,被自己的爹爹从家里拽出来,带来锦绣山庄面考。一路上,他哭得嗓子都哑了。
“爹,你们不要俺咧?爹,俺吃得不多……”
“狗蛋,待在家里出息不了呢。进了锦绣山庄,咋个也不光能吃饱饭呀!”
“爹,带俺回去……俺以后孝顺你和俺娘呢!”
“家里有你两个哥呢,用不着你操心!”
他被爹爹拖着,到底来到了锦绣山庄的账房。
来卖孩子的人很多,院子里不敢哭又忍不住哭的抽噎声此起彼伏。山庄里的三管家负责在三四十个孩童里面挑五个留下。
他让孩子们站成了四排,自己挨个扳着孩子们的下巴,左边看一下,右边看一下,再让孩子们张嘴看一下。
就这样一个一个检查过去,先把丑的、斜眼的、烂牙的,全剔了出去。
爹爹对薛傲道:“你看,想留下,人家还未必要你呢!”
刚好重华公子外出经过,看这筛选有趣,就在旁边多看了两眼。等到三管家查完薛傲,往下一个孩子走去时,忽然道:“这孩子不错。”
——重华公子把“薛傲”叫孩子,其实他那时也不过十四五岁,比薛傲高了半个头而已。
重华公子把薛傲叫过来,压了压他的肩膀,又让他蹲了蹲,眺了跳,方道:“真让他端茶扫地,这孩子的天分就糟蹋了。完了让他到我那去,我教他学武。”
就这样,薛傲的命运发生了改变。他仍然进了锦绣山庄,可是不仅没有去伺候人,反而被赐名“薛傲”,成了重华公子不行礼的徒弟。每日不光可练习高明武功,还锦衣玉食,被人伺候得俨然一个小少爷。
薛傲的资质果然非凡,十四岁的时候,刀法便小有所成;十六岁的时候,已有江湖雅号“雪狮子”,实力非同小可。
可是薛傲却永远记得,他其实就是重华公子买来的一个奴仆而已。
重华公子当初说是看中他的资质,可是也并没有直接把他带走,反而仍然是三管家给了他爹十两银子,把他买下来的。
后来重华公子教了他这么多年,也从来没有真正让他行过礼,拜过师,反而是就那么糊涂的,想起来就教教,想不起来就随便他自己练习。
所以,他其实明白,重华公子从来都没有把他当成是徒弟。
他也许是重华公子年轻气盛、好为人师的一个玩具,也许是重华公子亲自训练出来最信得过、最靠得住的保镖,但总之,他并不那高高在上的公子的徒弟,更不是什么外界传言的朋友、兄弟。
——会有人给自己的朋友,漫不经心地“赐名”吗?
他在山庄里吃得好穿得好,一直以来,虽然寄人篱下,却也渐渐学会了不去多想,狐假虎威。可是终于有一天,丁绡出现在他面前,他才重新意识到,原来自己什么都没有。
他想指点丁绡刀法。
可是他的刀法都是重华公子教的。
他想关心丁绡的起居生活。
可是他的起居都是重华公子安排。
他想给丁绡买上几件漂亮的首饰。
可是他每月的例钱却都是重华公子赏的。
当一个男子爱慕一个女子的时候,他会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全都奉上。可是雪狮子薛傲,天下间屈指可数的少年刀客,却赫然发现,原来自己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连他自己,都是属于锦绣山庄的——而且只值十两银子。
——他仍是那个名叫“狗蛋”的,被卖为奴的少年而已。
薛傲抓着那串项链,忽然间鼻子发酸,几乎要哭了出来。
鬼王岛,一个鬼王、八大鬼将、七百鬼兵,毫无疑问是武林里最凶险、最碰不得的地方。就连重华公子说起,也不由皱一皱眉毛,叮嘱他们不要随便招惹。
可是他却还是来了!
夜探鬼王岛,闯进藏金窟,杀鬼兵,斩鬼将,他做了连重华公子都不敢做的事情。在这一刻,他终于超越了重华公子,来到了重华公子都没有到过的世界。
他终于自由了!
他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一份财产!
他会把这串项链交给丁绡,那个贪财的、世故的、放荡的、浅薄的、冷漠的……但却是他深深爱着的女人。他会去追上她,他要把这串项链连同自己的心、自己的命、自己的自由……自己的一切,全都交给她!
然后,乞求她离开左长苗;乞求她跟自己在一起,长相厮守,永不分离。
薛傲抬起头来,哽咽着深吸了一口气,把那串项链小心地揣进怀里。
接下来,只要在鬼王岛的人发现藏金窟的变故之前,乘船离去,他此行便告圆满成功!
忆
沈纱的身体已经疼得麻木了,最初时那种仿佛被一柄烧得通红的刀子猛然剖开的感觉,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她不住想要呕吐的胀痛。
刁毒灰黑色、宛如死人的肩膀,在她的眼前晃动,再往上是沾了蚊子血的罗帐,再往上是垂下丝丝蛛尘的苇席吊棚。
她从没想过,自己竟会在这样肮脏的床铺上,在这样丑陋的人身下,失去清白。
以前她也曾经半羞半喜地幻想过此时的情形,那一定是发生在有着大红金帐,雪白墙壁,鸳鸯锦被,龙凤双烛的洞房里;甚至,是在锦绣山庄,重华公子的卧房中……
而那个伏在自己身上的人,即使不是重华公子,也至少应是个英俊潇洒,温柔多情的人……
她原本干涸的眼睛,忽而又充满泪水。
——公子,纱儿再也不是完璧之身了。
——纱儿……纱儿再也配不上你了……
一直沉默着的,伏在她身上的刁毒,突然道:“跟我说说丁绡。”
他的声音异常平静,只听他说的话,根本不会有人想到,他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样下流恶毒的事情。
沈纱木然地望着房顶,道:“丁绡?”
“丁绡。”刁毒一边用力,一边道,“你最恨的,丁绡。”
他的问题,准确地刺中她的心,令她又清醒几分,更痛苦几分。
沈纱笑了一下,道:“丁绡,是一个烂货。”
是的,丁绡是一个烂货。
有的人天生就是狐媚,比如丁绡。她毫无疑问是漂亮的,但是漂亮得不正经。
丁绡身段窈窕,姿容秀丽,而更重要的是,她有一双水汽蒙蒙的眼睛。那双仿佛烟雨西湖的眼睛,让她整个人都变得与众不同起来。
当她一个人的时候,她总像在哀怨,在忧愁,在召唤别人去怜惜她;而当她望向别人的时候,却又总像在倾诉,在期待,在诱惑别人去“欺负”她。
她是一个从头到尾,都散发着春情的尤物,时时刻刻都在引诱男人。这一点,沈纱在最初见到她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也见识过了。
那一年,沈纱十岁,丁绡十四岁。
匈奴如同流蝗,从玉门关一路劫掠剐临潼,所过之处,屠城灭镇。沈纱父母被杀,自己侥幸活着,一个小女孩拼了命地在荒野中没头苍蝇似的逃,既不敢见人,又不会采野果、挖野菜。
就在她又累又饿,奄奄一息地等死的时候,路过的丁绡发现了她。
那时的丁绡,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裳,遮住了腰身,蓬头垢面,藏起了五官。可是乱发之下,凝视沈纱的那双眼睛,却还是如同春水一般明媚。
“你几岁?”
“十岁。”
“你爹娘呢?”
“都死了……”
沈纱饿得连哭都哭不出声来了。丁绡又看了她一会儿,终于拿出个冷馍,掰了一半递过来。
那之后,沈纱就跟了丁绡,两个女孩一路要饭往东而去。
丁绡比沈纱大了四岁,聪慧细心,性格又极坚韧,乞讨要饭,偷瓜挖菜,无一不通。两人在一起的日子,沈纱虽然也还是吃不饱,却已经很少挨饿了。
但是有几次她们路过太小气又或太贫瘠的地方,一天两天,也要不到半点吃食。饿得实在受不了了,丁绡就会让沈纱一个人在她们找到的破庙、桥下等上一会儿。
她自己独自出去,过个一两个时辰回来,手里拿的食物,一定比平时更多、更好。
而这个时候的丁绡,也一定是神情古怪,脾气极大,往往把食物往沈纱面前一扔,就一句话也不说地面壁睡去。
沈纱小心地吃着香美的食物,虽不知道丁绡到底是怎样得来食物的,但却对她钦佩极了。
她们渐渐靠近苏州,被匈奴一路上赶着走来的难民大潮渐渐地分了几个帮派。原本大家都是背井离乡,家破人亡的同命人,可是这时候,却又分出高低贵贱来了。
没人帮派的人处处遭到排挤,几乎讨不到食物;有时即使要到饭、采到野果,也会被别人抢走。
丁绡与沈纱被抢了几回,只得去投靠一个叫“同福会”的帮派。那帮派的大哥姓高,是个四十多岁的胖子,绰号叫做“混江龙”。
见两个女孩来投奔,他骂道:“老子带着几百个弟兄抢地盘、找吃食,一声令下,弟兄们全是他妈的不要命的好汉。你们两个黄毛丫头,又不能打架,又不能挣钱,屁用没有,白养着干什么?”
丁绡细声细气地道:“我们能给弟兄们洗衣服做饭。”
那胖子不屑道:“我们就是群叫花子,穿他妈那么干净,怎么要饭?他妈的你想饿死我们?”
他绕着两个女孩走了两圈,落在丁绡身上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小的是没什么用处了。不过要是你的话……”他伸手端起丁绡的下巴,将她挡在眼前的头发拨了拨,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好好洗洗脸,也许还有点儿用。”
那是沈纱第一次看到男人急色时的丑态——“混江龙”的两个鼻孔张开,喘息里几乎带着哨音,简直像是迫不及待地就要扒光丁绡的衣裳。
“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那带着臭味的笑容,几乎令沈纱呕吐出来。可是令她意外的是,丁绡被人这样轻薄,却并没有反抗,只是稍稍侧了侧脸,但那忍辱含羞的样子,无疑更令那胖子笑逐颜开,急不可耐。
“混江龙”推着丁绡进了一旁的破庙,旁边的乞丐远远望着,一个个都露出羡慕的神情。
然后,这些人便又都把眼向沈纱望来。
沈纱在这些人污秽的目光注视下,周身战栗,忽然间就明白了,为什么丁绡每次独自“讨饭”,都能满载而归。
——想必是那些“施舍”的男人,也都是如这胖子、这些乞丐一般,一瞬间就忘乎所以,什么都依着丁绡了吧?
想到自己以往吃的东西里,有不知多少是丁绡卖身所得,沈纱终于再也没能忍住,“哇”的一声,当场吐了一地。
从那天开始,丁绡便做了“混江龙”的姘头。
沈纱每天都被派出去讨钱讨饭,收成不好,回来便要挨打受罚;而丁绡却梳洗打扮,艳光四射,俨然同福会的帮主夫人了。
隔三差五,丁绡总会带着肉脯零钱来看沈纱。可是沈纱吃她用她,却对她再也没有感激和崇拜之心了。
后来同福会进入洛阳,与洛阳丐帮连场火并。“混江龙”猖狂过了头,终于被人当街砍掉了脑袋。
同福会本就是乌合之众,登时一哄而散。丁绡和沈纱,一夜工夫又流落街头,过了半个多月,才遇上重华公子,被双双收入门下。
重华公子待她们宛如姊妹,精心挑选适合她们性格、天资的武功,悉心传授。不过两三年的工夫,便已将她们由流落街头的乞女,变成了闻名江湖的女侠。
沈纱宛如一步登天,几回在梦里都要笑醒。
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重华公子看丁绡的眼神竞也变了;而又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竟已开始频繁地在丁绡的“掩月楼”里留宿。
她们的命,原本就是重华公子捡回来的,身体发肤,均属他有。他要怎么,自然随他高兴。临幸丁绡,虽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却也是任何人都说不出什么闲话的。
只是沈纱的心中,却满是愤懑。
数不清楚有多少次,她都想冲出去跟重华公子说:“公子,你难道没有发现丁绡早已不是完璧之身?你难道没有发现,她早就有过别的男人?公子,她和我不一样,在遇到你之前,我真的就是一个干干净净的乞女,而她,曾经做过最肮脏的娼妓。她可以为了一个馒头就出卖自己的身体,也可以为了一个立足之地,让随便什么人爬上她的床。她配不上你,她会脏了你!”
当然,这些话,其实她是一直都没有说。
——毕竟她们曾经共苦。
刁毒结束了在沈纱身体上的行动,躺到了一边。
沈纱仍然没有动,却暗暗地松了口气,庆幸这场折磨终于结束。
因为没有男人的遮蔽,她汗津津的身体一下子感觉到了凉意。
“这么说来,是她救了你。”刁毒的气息有点不稳,说道,“若没有丁绡,你可能早就饿死在路上了。”
“我宁愿饿死。”
“你怎么会这样想的?”
“若没有丁绡,我也不会便宜了你这样的淫贼。”沈纱一字一顿地怒道,“我没有向公子揭穿她,就已经是给她面子了——从来都不是我欠丁绡什么,而是丁绡欠我好多好多!”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空气邮箱:kongqillOl@qq)
九天之中,每个人、每件事都看似独立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请各位侠友务必记下每一个细节,期待第九天众人命运的终极结局。
时间:九月初四
济源鬼王岛:薛傲被鬼王发现了吗?该如何逃脱?
苏州宜兴客栈:沈纱和刁毒找到丁绡他们了吗?
泄沙村大槐树茶寮:史天一还活着吗?他又再找谁挑衅?
运城太通车马店:虎平镖局镖头与私奔男女会有什么交集?
洛阳城外白马寺:寒山寺方丈中邪,头陀会中招吗?
道是无晴④《今古传奇。武侠版》2013001期 作者/文/李亮 图/蓝色花生
前情提要
第三天杀意…蛊
时间:九月初三
洛阳长乐赌坊:沈纱找到食人剑刁毒,请他杀人。
运城大通车马店:私奔男病情加重。
五松坡仁义山庄:史天一枪挑仁义山庄众人
济源鬼王岛:薛傲雨夜登岛,寻找昆仑星。
第四天杀气·损——艮上兑下,未成而败
困
九月初四,济源鬼王岛。
丑时,有雨。
如幕丝雨刚好遮住薛傲的行踪,雨声似在低笑,似在窃窃私语,为他欢喜。
吝啬鬼临死前也许已经发出了什么信号。鬼王岛上这时一片喧哗,正忙着集结——可是却再也没有什么人,能来得及拦住薛傲了。
他轻快地跳下一截矮崖,辨识一下方向,几个起落就来到南滩的一块礁石背后。
吴老四正窝在一艘小船的船尾,抱着桨等着接他。
薛傲身形一晃,已然上船,低叫道:“走!”
在他身后,鬼王岛的锣声、铃声、鼓声、喊声已然响成一片,三百洞窟里亮起的火把光芒,令人产生了整座岛都已被烧透了、烧穿了的感觉。
吴老四腾地眺起来,伸手解下缆绳,木桨一扳,小船已经离岸。
薛傲回望鬼王岛,长出了一口气。
只要离了岛,只要回到陆地上,凭他的轻功、刀法再加上锦绣山庄的势力,什么鬼王鬼将便都不足惧了。
吴老四忽问道:“东家,得手了么?”
“得手了!”薛傲伸手在怀里一摸,掏出那条并不是“昆仑星”的项链。银链在手中沉沉坠下,抖动如有魂灵,宝石坠子被岛上的火光一映,直比星光还要璀璨。
吴老四哽咽道:“真好,真好!东家……我老婆的金镯子呢?”
薛傲一愣,道:“什么金镯子?”
他前日随兴开口的金镯一诺,早就抛到脑后,这时听吴老四提起,一时根本想不起是怎么回事。
吴老四正在划船,一见他的反应,吓得当时就停了手。
“您……您忘了?”
薛傲这才想起,笑道:“哦,金镯子,确是没放在心上。没关系,你若想要,完了我多给你船钱就是。”
吴老四却兀自不能相信,道:“你忘了?我老婆盼这镯子盼了两宿,你就忘了?”
见他死咬着不放,薛傲心中不快,道:“一个破金镯子,有什么了不起?到时候你跟我到锦绣山庄去,要几个,要什么样式,随便你拿!”
吴老四跺脚道:“你只会吹牛!”
——他并没有薛傲那样的见识,对他来说,一只金镯子和一串“昆仑星”是一样贵重的。薛傲失信一次,再想许诺便已少了说服力。
他们这时离开鬼王岛不过十来步距离,吴老四只顾着说话,小船登时顺流而下,受水势推动,又慢慢往滩边靠去。
鬼王岛上的吊桥已然放下,火把明亮,数不清的鬼兵正往河边而来。
薛傲大急,叫道:“快走!真被鬼兵截住,谁也活不了!”
吴老四却已抽抽搭搭地哭起来,道:“这可怎么办?我回去可怎么和我老婆交代。村里也住不了了……早知道就不应该贪你的金镯子,把你卖给鬼王岛就好了……”
他满心沮丧,口不择言,薛傲听在耳中,心下一惊,叫道:“把我卖给鬼王岛?你是鬼王岛的人?”
吴老四被他当头一喝,不由张口结舌:“我……我……”
“唰”的一声,刀光映起河面一片惨白,吴老四人头飞起,“咚、咚”两声,与尸体分别栽入水中。
薛傲仓促之际不及考虑,一刀砍了吴老四,才又再后悔起来,总算在木桨落水之前,伸手抢过,却是实在不会划船,在水里捅了几下,把小船划得不住打转,寸步难行。
河水湍急,宽阔足有二三里,想要游水过河,凭他的水性与寻死无异。
犹豫之际,小船已顺水漂出里许,船底刮擦,却是已在鬼王岛的东滩搁浅了。
薛傲只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似被冻住了。
夜空中的雨线,忽然间变成亿万道冰针从天而降,刺着他的头皮、他的眼睛、他的心脏。
数不清的火把、人马飞快地拥上河滩搜寻目标。薛傲定定地站在小船上,一时间手中刀重逾千斤,头脑中一片空白。
终于有人发现了他,锣声响处,越来越多的火把一起向他聚来,转眼便把这一片河滩照得亮如白昼。
薛傲双目剧痛,轻轻地跳上了岸。
他白衣湿透,长刀在握,虽只一人,却稳如泰山。
火光下那些涂面、散发、黑齿、文身佩戴着各种骨头、钢环的鬼兵,或如猿立,或如狗踞,或发枭啼,或作儿笑,越发诡异可怖。
他们呈半月形状,稳稳地将薛傲困在了水边上。
韩夺天占据鬼王岛后,在岛上推行鬼风,鼓励手下抛弃人形,专心往鬼气森森上打扮。
开始时,这种打扮还被鬼兵排斥,尚需他这个鬼王重赏鼓励。可是慢慢地风气形成,鬼王岛上的人终于个个都以狰狞恶心为美,各出奇招,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以至于这些人再去外边劫掠作案时,其狰狞形状,往往未曾动手,就足以令人闻风丧胆。而鬼王岛之名,也由此更为响亮。
鬼影憧憧,所有贪婪残暴的眼睛全都只盯着那白衣孤傲的年轻人。
火光掩映中有几个气势酷虐的人越众而出,瞧那身形步法,显然便是各路鬼将。
第一个人,身材高大,几可过丈,肌肉虬结,宽肩厚背。整个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像是方的、硬的。他的脑袋像是花岗岩雕成的一样,见棱见角,一道赤红色的刀疤从他眉心过左眼斜挂左腮,此刻在他的左眼眼眶里,便只有一颗亮得吓人的猫眼石莹莹发光。
他的手里拖着一根沉重的熟铜大棍,正是八大鬼将中勇猛第一的冒失鬼。
第二个人,身材瘦削,裹着一领红里黑面的披风,阴森森地站在海风之中。他的脸很白很白,也不知涂了多少白粉,只见眉毛、眼睛细得像四道斜斜向上的黑线,仿佛是被两只无形的手硬往两边鬓角拉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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