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女猎户与穷书生-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最后两人吃撑着了,院子里的积雪早已被周易清扫到一个角落,苏半夏腆着肚子在院子里消食。周易则趁着天还未黑,端着慢慢一碗肉,去赶车的李爷爷家。
    第二天寅时(凌晨三点)左右,苏半夏就被周易叫起来,去搭牛车。
    李家村离县里不算近也不算远,坐牛车大概要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左右。听闻这个噩耗,又瞅着简陋的牛车,苏半夏心里一阵呐喊,这要是在现代有汽车,“嗖嗖嗖”的估计十几分钟就到了。
    可惜古代没有那神器,付了二十文车钱的周易一阵肉疼,奈何是苏半夏要求的,直接包车,不跟别人搭伙。说是等下回来的时候还得拉好多东西,直接包车比较方便。
    苏半夏的肩上扛着野猪,悠哉悠哉的跟在周易的后边。白雪初融,正是冬天最冷的时候,走在前面的周易却冒了一脑门子的汗。
    周易抱那三四十斤的鹿抱得双臂酸软,都想把鹿放到地上歇上一会儿。可是后面的苏半夏轻松的很。他不想在她面前掉面子,只能死死撑住。
    看见李爷爷和他的牛车越来越近,原本快要碰到地上的猎物,立马又提了起来。
    这情景,苏半夏一阵好笑。
    赶牛车的李爷爷大约五六十岁的年纪,背有些驼了。身上穿着青色的棉袄,棉袄洗的有些发白,估计是好几年的旧衣服。
    他的胡子半百半黑,脸上布满皱纹,看见周易跟苏半夏,笑得跟风干了的菊花一样,热情地让他们上车。
    周易身材颇有些瘦弱,大概有一米七的样子,手长脚长,比例很匀称。五官俊美,睫毛长长的,跟个小刷子一样。浓眉大眼,鼻梁很挺,嘴长的小巧,米分嫩米分嫩的。肤色白嫩,脸上一颗痘痘也没有。
    苏半夏是个看脸的,对长得好的人总会多看两眼。她挺喜欢周易这长相,斯斯文文的,很符合书生的形象。
    只是有些弱不禁风,当然苏半夏相信,若要在壮实一些,也会是一个宽肩窄腰,翘臀的美男子。看来她以后得多做点好吃的,多投喂,让人家多干干体力活,练出一副好身材。
    两人把猎物装到车上。赶车的李大爷也没有多问什么,他向来不是多嘴的人。而且昨天周易也曾打过招呼,希望不要透露出去。
    他不想别人知道,他的未来媳妇这么强悍,不然村里会有很多流言蜚语的。还向李大爷介绍苏半夏是他远房的表妹,家里糟了灾,只剩她一个人了。
    前两天才到的李家村,以后就住在他家。末了,还加了一句,苏半夏跟他从小定过娃娃亲。
    苏半夏是不知道周易在私底下就已经坏她名誉了。
    苏半夏坐在牛车上,迎面刮来阵阵寒风,一个哆嗦,苏半夏觉得这风直接钻进骨头里去了。这时候估摸着也就早上四点多,天还灰蒙蒙的。
    气温正是低的时候,把她冻得够呛,恨不能缩成一个团,蜷缩在一个温暖的角落里。
    最后实在扛不过,索性躲在周易的背后。跟周易背靠背,这样才觉得暖和了些。
    背后的周易感觉到苏半夏的靠着自己的背后,身体一僵,然后一动也不敢动。心里暗自窃喜,又希望自己能为她多挡点寒风。
    想到她当众靠着自己,亲近自己,是不是对自己也有几分意思呢?周易心里美滋滋的。
    要是被别人看见一个姑娘家,做这事儿,根本就没有名声了。好在前面的李爷爷一直专心赶车,根本没有发现苏半夏的小动作。
    当然苏半夏是完全没有这个意识的,这只能说是个美丽的误会了。
    等到晃悠到了县城,天已经亮透了,到了城门,城门上大字苏半夏倒是认得。“束城”两个字写得恢弘大气,一看就让人心生敬仰之情。
    云海酒楼前,苏半夏支使周易去跟酒楼打交道。她不是古人,这种事情还是叫土著去做比较妥帖。只见周易进去不一会儿,就领着两三个大汉来搬运猎物。周易过果然没有辜负她的期待,足足拿了一两三钱银子。
    一两三钱银子到底有多少?一两银子=十钱银子=一千文,这趟相当于赚了一千三百文。可别小看这一千多文,在古代这可能买不少东西了。在现代相当于人民币一千多点。
    世界末日还没有来的时候,一千块钱也能置办不少生活用品了。
    苏半夏接过周易递过来的钱财,心里不觉对周易好感又上升了一点,心里暗赞他还挺上道的。
    两人寻了早点摊子,要了三碗馄饨,又在隔壁摊子叫了十个肉包子,叫过李爷爷,让他一起吃,李大爷哪里肯啊,这一碗馄饨就得三文,肉包子是两文一个。他赶一趟车才赚二十文,哪里好意思吃。
    “您就别推辞了,这么冷的天,您这一大早的就赶车带我们,多辛苦,感觉吃点热乎的,暖暖身子。”苏半夏没钱的时候死抠,有钱的时候很大方。
    李爷爷推辞不过,只能端起碗吃,嘴里还念叨,“土娃寻了个好媳妇,以后可得好好待人家。”
    苏半夏听了,嘴里的包子一噎,心说,发现小秘密啦,原来周易的小名叫土娃,还真是土。不过自己何曾变成周易的媳妇了?
    ……
    馄饨皮薄肉多,汤汁鲜美,苏半夏吃得很愉快。
    “哎,你知道李家村东山附近的那只大虫吗?昨天又吃了一个人!死的是张家村的猎户,叫张顺。
    听说这张顺的老娘病得厉害,需要百年老参救命,他一个猎户哪里来的钱卖参,借又借不到,只能去猎大虫。
    听人说剩下的骨头跟衣服,都在一块大岩石上呢,估计这张顺是在那儿被大虫给吃的。也不知怎么的,原来这大虫一直待在最高的那座山上,现在居然也在别处寻口粮。”
    邻座坐了三个男人,其中那个最年长的人对其他两个说道。
    “大冬天的,吃的不好找,估计饿狠了出来找吃的呗。”年长男人左边的年轻男人毫不在意接话道。
    右手边身着灰色棉衣的男人听闻此消息,不由问,“真又死了一个?官府三个月前就出了告示,让百姓别往那边去。要去也不要单独一个人。
    为此还召集了人手去猎大虫,可惜都没有用。官府还出了告示,只要有人杀了那只大虫,就能得赏银一千贯。啧啧,银钱虽多,但也得有命花才是……”

☆、第四章 疯狂采购

“杀了大虫赏银一千贯?”一千贯就是一千两银子,相当于她杀一千头野猪去卖,这简直是发横财!
    苏半夏听了心动不已,她一定要去杀了这只老虎,为民除害,顺便领那一千两的赏银。
    有了那一千两银子,吃香的喝辣的,买田买地,全都不是问题。一劳永逸。
    三人吃完早点,直接去大采购。苏半夏切身实地领略了一把古代集市的热闹,卖米面的,卖鱼肉的,卖茶叶布匹的,卖油盐的,卖头花首饰的,应有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
    苏半夏在这里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直接被晃花了眼。她是个耳环控,末世之前收集了很多耳环,可惜末世之后,那些东西什么用都没有,苏半夏把它们全部留在自己的出租屋内了。
    免得她的心爱之物跟随她一起奔波劳碌。苏半夏停在一个首饰摊子前面东摸摸西摸摸,最后在首饰摊主不耐烦的眼神下,才收回自己的魔爪,选了一对小巧的珍珠耳环买下。
    集市上人来人往,苏半夏让李爷爷在空闲的地方先等着,他们东西卖的差不多了再去找他。
    两人整整逛了一圈,上等白米五文钱一斤,买了五十斤,花了二百五十文;白面九文钱一斤,十斤花了九十文;十八文一斤的盐称了两斤,花去三十六文;
    猪肉二十文一斤,羊肉牛肉十五文一斤,各五斤,一共花费二百五十文;
    胶枣十文一斤,称了两斤;麻油十五文一斤,称了三斤,花了四十五文;五斤棉花,一百二十五文,半匹白色棉布一百五十文……
    再加上苏半夏的棉衣鞋袜,一床六斤重的新棉被,外加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刚到手的一千三百文,花得竟然只剩五十文!手里没钱了,苏半夏只能停下打道回府。待他日拿了那一千两再战!
    周易全程都没哔哔哔,耐心十足得陪她逛,看见她不认识的东西,还会停下来跟苏半夏解释。
    待钱都花完了之后,周易才感叹:未来媳妇的购物欲实在强大得令人心塞!
    花钱如流水啊!
    不过回城的时候,周易看见牛车上满满堆了一车战利品,心里还是满满的。
    可惜天不遂人愿,原本苏半夏准备第二天就去猎杀老虎,但是回去的当天夜里就发起了高烧。大约是这两天连续挨冻着了凉,积攒在一起发作了出来。
    苏半夏的发财当土豪的梦想,暂时被搁置了下来。
    因着她烧起来的时候是晚上,李家村离县城太远,只能去请村里的土郎中。
    苏半夏只觉自己的手脚跟火炉似的,直冒热气,身上又觉得寒冷。真个人哆哆嗦嗦地蜷缩在被窝里,神志虽然清醒,但什么话也不想说。
    周易见她冷得只打哆嗦,把她身上的旧棉被拿掉,换上新买的棉被,再把旧的被子盖上去。又灌了汤婆子塞进她的怀中,希望她能暖和点。
    待村里的土郎中煎好药之后,扶起苏半夏勉强灌了一碗汤药进去,周易才松口气。伺候苏半夏躺下,盖好被子又掖了掖被角。
    才起身向土郎中张大年付了药钱跟诊费,这一下子,连那剩下的五十文也不剩了。
    周易照顾苏半夏很是尽心尽力,隔个一小会儿就给她额头上换冰的布巾子,以图降温。来来回回许多次下来,周易的手都泡得有些发白。
    直到后半夜,苏半夏的体温才降下来。
    “好渴,水,我想喝水……”苏半夏声音嘶哑,一下子就把趴在床头的周易给惊醒了。周易一个咕噜就爬了起来,“你醒了?”脸上带着惊喜。
    “嗯……我想喝水……”苏半夏睁开眼睛,就着蜡烛委托的光,映入眼帘的是周易那张略有些憔悴的俊脸,下巴已经冒出了一些细碎的胡渣。十分性感,苏半夏觉得等下看美人,越看越美是有道理的。
    病中都不忘欣赏美男,也真是够了,苏半夏吐槽自己,狼心不死。
    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嗓子好疼,真难受。
    “你等下,我去倒水。”周易说完转身去倒水。昏黄的烛光下,身穿藏青色衣袍的周易显得特别的柔和,苏半夏歪着头不由得发了呆。
    周易轻声细语,手上动作却不慢,温柔地扶起苏半夏,待稳了之后,才把粗瓷茶杯凑近苏半夏的唇边。
    苏半夏“咕咚咕咚”几下就把一整杯水喝完了,甘甜的水流入喉见,苏半夏精神一震,整个人舒坦了不少。可惜身上出了一身汗,黏黏的不舒服,刚发完烧又不能洗澡,只能忍着。
    “再来一杯。”喝了水之后,声音变得清脆了些。
    周易听话的又去桌边倒了一杯给苏半夏喝下。那任劳任怨的样子,好感度刷的妥妥的。
    “你也累了吧,上来好好睡一觉。”折腾了人家大半夜,苏半夏有点不好意思。
    周易咋一听这么暧昧的话,脸上一热。常常的睫毛抖了抖,有些结巴地说:“我,我不累,你再睡会儿吧,今天我守一夜,怕你等会儿又烧起来,我要是睡死了,你叫不起来怎么办。”
    苏半夏心中感动,末世初期这样得好人还是很多的。但是后来,这种关怀她几乎就没再感受到过了,人人为了生存,无所不用其极。
    她见过前脚还是难舍难分的闺蜜,转身就可以捅对方一刀,只为了一点食物,很悲伤,也很让人无奈。
    当然那时候没有能力的人,能顾得上自己就不错了,哪里还顾得上别人的死活。
    “那你稍微眯一会儿,我这会儿睡够了,根本就睡不着。我要是困了就叫醒你,让你守着我。这样行吧?”
    虽然是询问的语气,但周易却从其中听出了不容置疑的意思,只能点头,示意好。
    苏半夏没让周易把蜡烛吹灭了,微弱的烛光照着缩在床沿睡觉的周易,苏半夏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苏半夏这一病,拖拉了半个月才见好。
    等到病好的时候,直接出了十一月,进入腊月,还有二十多天就过年了。这半个月里断断续续下了三场雪,苏半夏在屋里待得都快长毛了,才在周易的允许下出了房门。
    低头看到一地的雪白,原本院子里的东西全部都被白雪覆盖。抬头看见远处的青山全都被白雪盖住,远远的好像青山被一块白布遮住一样。
    大雪洋洋洒洒,天地间只剩下白色,苏半夏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灵好像被洗涤了。
    她打算等大雪停了就去干掉那只老虎,能早一天就早一天。能少一个人死于虎口,就少一个。
    还在厨房忙活的周易看见穿着厚厚棉衣出现在院子里的苏半夏,微微一笑。虽然未来媳妇生病的期间,一直在折腾他的厨艺,但他的进步也是飞快的。
    以前他一个人生活不觉得,现在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才知道,有个人可以照顾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这是他之前想到不敢想的日子。
    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进一步了解了彼此,周易觉得,他们越来越有默契了。
    察觉到苏半夏站在外面的时间久了,周易便冲苏半夏喊,“别老待在外面,外面还下着大雪,仔细又着凉了。饭快好了,过来吃饭吧。今天我做了你想吃的兔肉。”
    苏半夏听见他在喊她,抬脚就往厨房去。雪渐渐变小,直至停下。
    苏半夏见着肉食,胃口大开,病着的这些天,只能吃些清粥小菜,嘴巴都快淡出鸟了。
    “吃慢点,吃慢点,都是你的。”自从家里来了苏半夏,周易便没了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一边说,一边往苏半夏的碗里夹兔肉,还专门挑好的肉。
    不到半刻钟,苏半夏就解决了两大碗米饭,才缓下吃饭的速度。
    “等明天雪停了,我要去猎大虫。”苏半夏一语惊人。
    “什么?你要去猎大虫!”周易吃了一惊。
    “嗯,杀它对我来说是小意思,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杀了它不仅能为民除害,还能得一千贯的赏银。一千贯是笔横财,有了这一笔钱,我们就能过个好年。
    开春了可以买块地基盖个大房子,再买些田地,地里有了出息之后,也不用担心吃喝,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就好了。”
    苏半夏在末世饿怕了,对她来说存粮是人生第一大事,有机会有能力,自然要去赚那一笔钱,至少买上两三年够吃的粮食。
    家中有了粮,她心中才会安定。
    “可是那实在太危险了!你不知道那只畜生吃了多少人,足足有五十几人!这几天我没有出门,或许又有人被它吃了。
    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那些二三十年的老猎户都杀不了,我不许你去!”
    “我要去。”

☆、第五章 猎杀大虫

“我只是在告知你这件事,而不是征求你的意见。我技术很好的,你完全可以放心。”苏半夏觉得自己只是通知一下周易而已,没想到人家还不愿意她去。
    “可是大虫连续吃人,真的很危险,我不希望你处于危险之中。”
    周易在家不常出门,但每回出门,总会听见关于大虫吃人的消息,一会儿是过路的行商,一会儿是路过的樵夫,最后就是二三十年的老猎户,可见那大虫有多凶悍了!
    瞧见过那只大虫的人,十之八九都被吃了,只有那一二个人运气好,才得了性命。而那些人此后再也不敢上那座山。
    县衙贴的悬赏告示为何到现在还还有人去撕,因为至今没有人成功过。
    “我很厉害的,你真的可以放心,我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苏半夏说得有点郁闷,一只老虎对她来说真的是小意思啊。
    末世的时候动植物都变异了,就是变异的老鼠,也比老虎厉害得多。尽管现在的她没以前厉害,但对付一头老虎还是绰绰有余。
    周易的担心实在是有些多余了。她以为上次猎回来野猪就已经让他相信自己的实力了,没想到还是差了些。
    “如果你一定要去,那我也跟你一起去。这样还有个照应,我也能安心点。”周易退而求其次,想要跟她一起去。
    这可是他的未来媳妇,怎么可以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既然他劝阻不了,那就跟她一起去好了,不然他实在放心不下。
    听到周易要跟她一起去,苏半夏皱眉,这不就是明晃晃的拖累吗?
    她自己一个人去,只要照顾好自己就行了,要是带上周易,那还要分神照顾周易。虽然她有自信不会让周易出事,但带上他纯属是给自己找麻烦好不好。
    她是真心不想带他去,她不喜欢麻烦。
    “你去只会给我拖后腿。”苏半夏说得毫不留情。
    周易听了未来媳妇这么直白的鄙视,心塞塞,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这件事就这样定了。要是你实在不放心,你可以在山那边找个安全的地方等我。”苏半夏只能让步做到这样。
    周易没法,只能同意她的这个决定。
    次日一早,周易给苏半夏准备好了干粮和水。吃完早点,就跟苏半夏一起出发去东边最高的那座山……青峰山。
    远看山虽近,但走起来却远得很。两人翻过了好几个山头,未时(下午两点左右)才寻了个安全地方。
    老虎一般寅时(天亮之前)下山觅完食,回归山林。酉时(傍晚时分)是老虎下山觅食的时候。现在时间还早,两人寻了一户人家借宿。
    连着几个时辰翻山越岭,两人早已累得气喘吁吁,特别是周易,直接满头大汗。
    “叫你在家中等我了,弱不禁风的身子,也要出来折腾。生病了怎么办?”目前周易只有脸还能看,身子瘦弱,其他一点看头都没有。
    “弱不禁风的身子……”周易本来就已经够累了。现在听见未来媳妇说自己弱不禁风,身心俱疲,无语望天。
    周易暗暗发誓,以后每顿多吃一碗饭!他要长得壮壮的!
    “瞧你腿抖成这个b样……”
    “什么?”周易没有听清楚,问道。
    苏半夏立马捂嘴,她刚才好像不小心说出了一个现代才有的词。失误失误。
    两人在主人家打听清楚大虫常出没的地方,待到黄昏时分,提前吃了晚饭,苏半夏腰上别好砍柴刀跟布袋子,就准备出发。
    “你在这个地方等我,这里比较安全,我要是找到大虫,杀了那大虫,自然就会回来找你。若是天黑了也不见它,我就先回来。你便在屋里待一会儿。”苏半夏嘱咐。
    她没说要是她回不来的情况,只因这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
    此处虽然只有寥寥几户人家居住,但有人住在这里,肯定就是这里是安全的意思。把周易放在这里,她也比较安心。
    “恩,我在这里等你,你一定要多加小心,若是敌不过,马上就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无论苏半夏说自己多么多么厉害,周易也是存着怀疑的态度,毕竟她是一个姑娘。
    若是可以,他肯定不会让她去,但是她不停他的,他也说服不了她。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半个多月相处下来,他已经充分了解到她是个多么有主意的人。
    虽然她猎得鹿,也猎得野猪,但大虫可不是普通的猎物,它是高危动物啊!那么多人葬身虫口!
    再小心也不为过。
    “恩,我晓得了,我会注意的。”苏半夏回道,转身就出了门。
    周易一直望着她的身影渐渐变小,最后看不见之后,才进门。他帮不上她忙,也就只能尽量不给她拖后腿了。毕竟,她去猎杀大虫,也是为了两个人的日子能过得好些。
    未来媳妇的饭量大,家里的存粮又没多少了。他抄好的书,早就去书肆换成钱给她买药了。
    ……
    这两天连续下雪,整个山林都还是白茫茫的一片。黄昏时分是老虎出来觅食的时候,苏半夏路边琢磨着是不是该下点诱饵。
    走了大约一里多路,就看见一个破败的山神庙,行到庙前,只见庙前贴了官府榜文,繁体字苏半夏认得不全,只能辨认出一些简单的字。
    大致的意思是:这座山上有大虫出没,近来连连害人性命。猎户等人打捕都没有成功,要是有过往的客商,可以在巳、午、未三个时辰,结伴过山。其余时辰,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千万不能过。免得丢了性命。
    见着这则告示,想来老虎常出没的地方应该近了。苏半夏沿着山路继续往前,复又看见一颗大树上贴了刚才见过的告示。
    再往前走,穿过乱石山林,只见地势变得平坦,不远处有块大黑岩石。也不知那岩石什么材质,上面竟然黑压压的,一点雪都没有。
    苏半夏走累了,想在那岩石上歇歇脚。
    她原本还想在半路上抓只山鸡之类的当诱饵,可惜傍晚的时候都归巢了,不曾见着。
    心里又暗想,自己也算个香甜的诱饵。那老虎说不得饿了,就会出来寻食物,而她也是食物之一。
    苏半夏不知道是,这块大岩石上,半个月前还曾鲜血淋漓过。这块石头正是上回集市中听闻的某猎户被吃了的地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