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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颜微笑-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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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潋裳撇撇嘴,一脸鄙夷,“啧,你这女人,表面上虽然良善随意,但在感情上龟毛得连圣人也受不了!你家那口子……一瞧就知道是那种不会被任何人左右的坚毅男子,或者也可以说他有他的骄傲执拗,认定的事,休想让他转变一丝一毫。许下的承诺,若有人敢侵犯质疑,即便硬碰个两败俱伤也不轻言放弃吧!”
这样的男子在感情上也特别慎重小心,不容丝毫的背叛。认同了,就不会生出二心,很适合浅颜这个对感情一样苛刻的女人。因这女人的影响,害她在感情上也有了自己的一套原则,容不得二意。
只是,那男子只是个二十几岁的青年,就拥有了这么坚忍执拗的心性,不知道极限又有多深呢?想想都觉得可怕啊!
想着,不由敛了敛心情,眸光一转,兴致勃勃的说道:“浅颜,我们来个口头约定吧!”
“口头约定?”还沉溺在白潋裳方才话语中,浅颜显得有些呆呆的。
白潋裳指了指自己微凸的小腹,朝她笑得好迷人,“也许你不知道,白家人怀孕时,第一胎一定会生女儿,而且这个女儿身带玄机,是白家的劫,只能任她随意长大,自我发展她的德行人品,不能加以拘束、也不可授以关怀,就这么长大成年。天下间哪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呢?放任孩子这样,不能闻问关怀,要忍受多少苦楚?所以白家人在怀孕时,哪怕迷信也好,为了白家和避勉长女的困厄,会事先为她定个口头约定。”
浅颜徐徐的眯眸看她,心中有些些顿悟。若是如此,那个孩子不是一出生就注定十几年的孤单?白家这样做未勉太迷信了吧?怎么舍得?原来潋裳她就是如此长大的啊?浅颜伸手拍拍她的肩,静待她的下文。
“女儿长大了,总是别人家的!但若将女儿许配给自家干儿子,女儿还在是自己哦!呐,怎么样?就让呆呆以后娶她为妻吧!”
相对于她的眉开眼笑,浅颜面色有异,不见喜色,看得一向没什么耐心的白家姑娘不爽了。
“喂,你这女人什么意思啊?觉得我家女儿配不上呆呆吗?我的脾气虽然是坏了点,但她爹好歹是个温柔优秀的好男人吧?不用担心她会像我一样啦!”豪迈的挥挥爪子,才夸下海口,复有些不确定。“呃,若是她像我……小呆呆就辛苦了……”
左右为难啊!不想儿子娶个和她一样麻烦的女人,但又要为女儿的将来打算,怕女儿真的应验了白家的传说,一生困厄。
“我没有这么想啦!”浅颜翻了个白眼,“我儿子的一生只能由他自己决定,所要走之路,我可以在一旁引导但完全不会干涉。他的婚姻大事,我想由他自己选择他想要的,不想因此困住他。况且,你这女人是不是忘记了,你家女儿姓宋,不姓白,不是白家长女哪!”
白潋裳愣住了,久久方傻傻的说道:“是哦,我怎么忘记了,那是宋家不是白家嘛!”只是太深刻的担忧让她一直以来就这么忘记了。
浅颜无语了。这女人……
“呵呵,这样哦,不过也没差啦!若以后呆呆真的看上了我家女儿也不错啦!那时就可以撮合他们成亲,就亲上加亲!”
“你就确定一定是女儿?外一是儿子呢?”浅颜疑声问。
再度给她愣住了,然后纤手一扬,“啪”的一声拍案叫响,娇喝道:“若是儿子就让他们歃血为盟、结为异性兄弟,然后一起携手并肩、笑傲江湖、快意人生!”她仍是念念不忘婚前的伟大梦想。
“你武侠小说看多了!”浅颜瞪了她半晌,自牙缝间挤出这么一句。
越趋于自然
送走了白潋裳,浅颜慢悠悠的走往内室。
前几日,九阿哥携着一大群护卫浩浩荡荡的走了。
九阿哥的离开,不只影响了浅颜,也连带影响了天边小栈的生意。也是,少了个绝色美人坐镇,确实少了很多名门闺女上门了。九阿哥的离开,可谓带走了扬州城内大半待嫁的姑娘心啊!
不知为什么心里有些失落,仿佛失去了什么似的,那种心情如同与亲人离别时的不舍,不知何时方能见面的失落。什么时候她竟然真的将他们放在心里当亲人一样看待了呢?
对白潋裳,浅颜心里是感激的。虽然脾气像根爆竹、神经粗得甚比电线杆,但自从被她赖上以后,总在不经意间受尽她的佛照保护,无论是世人对她未婚生子的不谅解,还是天边小栈开张至今所遇到的欺压与刁难,都有她在一旁顶着。
浅颜想,白潋裳这女人,真的是这个时空中的异类吧!身为一个女子,活得比男子更肆意如风、热情如火、随心所欲,真且实,所以方会有优秀如宋飐这等男子的真心爱上吧,并爱得这么刻骨铭心。
他们有他们的爱情,那她呢?
“有时候,太随遇而安会遭人恨的啊!姐姐,你这性子也该改改了……”
九阿哥曾这样对她说,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含威带魅的凤目里幽深莫测。她一向知道九阿哥不似表面上的简单,对她似乎有种说不出的感情,她没往心上去也不愿多想破坏了那份微妙的平衡,对他的话也是模不着头脑。
随遇而安,不好吗?
她想不透,其实她觉得还不错啦!随遇而安,可以让她很快适应环境和突然乍到的变故,可以坚强面对太多生命的意外。就如……十四阿哥的到来!
他是她措手不及的意外之一,就这么毫无预警的出现了,霸道的进占,不客气的侵入她的心,不允许她有丝毫的逃避。虽然更多原因是他和天赐一模一样的容貌,让她无法心生拒绝。他们说他是她的丈夫,理所当然的将他们凑在一起,没有人觉察到她的紧张无措。
唯一庆幸的是,自那晚他生病时不得已两人同睡一张床后,自此后,晚上陪她一块儿睡的仍是儿子。老实说,不用同他履行什么夫妻义务,真是既松了口气又有些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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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叔叔,要接住哦!”
“小主子,您可要当心啊!您坐好、坐好,让奴才走过去拿就好了!”
“哦,知道了!爹爹,天赐想要那颗最大的石榴果!”
“晖哥哥,这串枇杷给你,纳德叔叔接住啰!”
“好咧,天赐少爷,请小心……”
……
……
一连串吵杂的声音中笑意点点,最多的是小男孩清脆稚嫩的声音,欢快活泼。浅颜挑挑眉,循着声音穿过曲径通幽的回廊轩舍。
夏日的翠浓密而凉爽,在亭台楼阁间拉伸出零零疏疏的的光影跳动。
现在已是八月中旬了,太阳每天都高挂在天空上散发炎炎热度,热得连农人都不下田了。浅颜倒是很喜欢,只有这样的炎热才能确保她冰冷的肢体可以恒温正常。
不过,她更喜欢的是横穿过北回归线的那片江南丘陵之地。在二十一世纪,有一方位于北回归线受世人瞩目惊叹的绿洲,少平原、无高山、多湍流,低矮丘陵遍布,秀水青山多鸟鸣,是北回归线的奇迹,那便是中国的最南部。
纵观地图,北回归线穿过的地方,分布着中东阿拉伯沙漠、和世界上最大的撒哈拉沙漠,独独是中国的最南方,被地理学家称为位于北回归线的绿洲,真是不为过、不为过!可惜现在经济科技不够发达,那片土地开发程度太低了,害她只能遥想着流口水,不敢跑去定居。
在摇头晃脑冥想之际,已转过垂花门,走进后院中植满绿意的蔬果园。方迈进,不经意抬首一瞧,便呆住了。
“你们在做什么?”
浅颜惊叫,紧张兮兮的瞪着树上正在当猴子的两人。
“姑姑,别担心啦,十四叔不会让天赐有什么闪失的呢!”站在树荫下,双手各抓着两只青绿色番石榴的弘晖温和说道,尽量让她宽心。
浅颜不语,已被园中的情形弄得呆滞了。
高大的龙眼树上,一大一小的父子俩个竟给她爬树,窜得满身枝叶,一身干净的衣裳是东一块灰西一块黑,忙忙碌碌的采摘树上粒粒如石般的龙眼。
小天赐看见她进来,抱着树杆朝她笑得灿烂极了,“妈妈,很多水果都熟了,可以采收了哦!”
浅颜笑不出来,难以置信的看着十四阿哥将天赐抱在怀里,从树上轻盈的旋跃而下。她从来没有想过,一介尊贵的阿哥竟会带着儿子爬树……哇,是中国功夫耶,还是那种玄之又玄的轻功耶!
浅颜正在犯花痴中,满脸崇拜,直到儿子跳过来扑进她怀里。
“妈妈,今天我和爹爹还有晖哥哥一起摘了好多水果哦,有龙眼、番石榴、枇杷、小番茄,妈妈也瞧瞧!”小手捧着一只碗口大翠绿可爱的番石榴,小男孩笑眯了眼,得意洋洋的向母亲展示自己的劳动成果。
浅颜接住小男孩,下意识的望去,视线对上站在不远处的男子含着浓浓笑意的眼睛,那双凝视他们的眼眸,深邃、温柔、纵容、宠溺……心中微悸,有种暖暖的幸福感觉,眼睛微涩,让人觉得能被这样的眼眸凝视,是一件幸福到教人心痛到欲落泪的事!
“姐姐,听说这些都是铁大娘和我们儿子一起打理的呢!没想到天赐小小年纪倒很能干呢!”十四阿哥将手中的龙眼枝丢到泰安手中的竹篮上。里面盛着满满一篮子刚从树上摘下来的新鲜水果。可惜现在荔枝已过季,不然就能吃到新鲜的荔枝了。
“嗯,是天赐和婆婆一起打理的哦!”小天赐大大的点头,笑眯眯的瞅着夸赞他的父亲。
后头随侍的泰安泰宁也是笑眯眯的,两个大男人提着几篮子水果,朝浅颜行礼后拍了个马屁,“夫人,小主子和爷小时候极像哩!一样的聪明伶俐、灵巧能干!”
“天赐有乃父之风,长大了必不是池中之物!”弘晖也笑眯眯的添了句。
浅颜捏了捏儿子红扑扑的脸蛋,对一脸臭屁的小男孩嗤笑道:“呆呆,人家那是在说客套话,你有几斤俩重你妈妈我会不知道吗?所以别给我摆出这副小样儿!”
“妈妈!”小男孩愤声抗议。
众人忍俊不禁的笑了出声,十四阿哥唇角扬起,大步走上前,将那对母子拥进怀里。“天赐,你妈妈是在逗你玩儿呢,天赐可是最厉害了!”
小男孩眉开眼笑:“爹爹最好了!”再多的赞美溢词皆比不上尊敬孺慕的父亲一声夸赞。
浅颜翻了个白眼。这就是那啥的情节吧!喇痢头的儿子,还是自己家的好,越瞧越顺眼!瞅这爷儿俩身上那一袭灰白黑相间的衣裳,浅颜只有摇头叹息的份。
“嗯哼,瞧瞧你们,给我先回房去换下这身脏兮兮的衣裳!还有弘晖你也是,别给我偷溜!真是的,都什么年纪了,竟敢给我爬树……”
习惯性的斥了声,浅颜很有气势的将他们往房里赶。这男人……竟然陪着儿子爬树,还搞得这么狼狈。虽然说她看着是亲切可爱啦,像个青春洋溢的少年郎,但他好歹也顾及一下身份,在下属面前收敛一下嘛。
“姑姑,我只是摘垂在半空中的,可没和十四叔他们一起爬树!”
“妈妈,是爹爹抱我上去的啦!”
“姐姐,是天赐说想吃水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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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大一小的男生进内室里换衣服时,浅颜也没闲着,和几个侍从一起将那几篮子水果洗净,挑拣了两篮子命泰安送往宋府给白潋裳那个孕妇尝尝鲜外,屋子里留了两篮,其余的皆让泰宁拿到小栈中送给客人兼伙计尝尝。
“爹爹、妈妈,吃枇杷!”小天赐软软的说,围在八仙桌前,很殷勤的为两个大人张罗,亲自送到他们嘴边。
张嘴,咬住!瞬间两张脸皮反映不一。十四阿哥面无表情,咀嚼了几下,将籽吐在装果皮屑的托盘上。浅颜皱了个包子脸,瞪着儿子。
“呆呆,怎么这么酸?是不是还没熟就将它摧残下来了?”
“不是天赐,是爹爹啦!”小男孩满脸无辜的将“凶手”供出。
浅颜有些无语。看来她是不能太奢望这些公子哥儿的动手能力。哼,有一群奴才奴婢成天伺候着,哪像她这种穷人什么都要亲力亲为?浅颜酸溜溜的想。
十四阿哥轻咳一声,掩饰性的剥了颗硕大的龙眼,讨好的喂给她:“姐姐,这几日天气不错,明儿我们一家子人去游扬州吧!古人云:烟花三月下扬州!我来这儿这么久了,还没去见识过瘦西湖的风光、二十四桥明月夜呢!”
扬州美景数不胜数,从来就与风月、诗歌、琴音沾边。两堤花柳全依水,一路楼台直到山;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一口咬下硕大多汁的龙眼,浅颜心情大好,含糊的说道:“那你可没机会了!现在是八月是中旬,只能去游游一些名胜古迹了。其实我比较喜欢爬山游湖采莲……若再迟一些说不定能看到漫山枫红似血如泣,美丽得紧!”
可惜秋天还没到啊!不过以前在现代,经常听人说加拿大的魁北克镇是美丽的枫叶之城,几乎一年四季常红。也许是纬度较低,加上近来全球气候变暖,才会有此等奇景吧。
“也可以!明日就去郊外爬山游湖吧!”
“哦耶,去爬山、去爬山!”小男孩欢呼。
“哎,可以先叫泰安泰宁去踩踩点,找个人少清净又秀色的山,最好林草丰茂、小动物遍山都是!”浅颜出馊主意。“这样饿了可以去打野味哦!”
“何谓踩点?”
“你们不懂啊?所谓踩点呢,是一种很通俗的说法,就是……”
窗外碧日青天,白云悠悠而过。
清风穿过树梢头发出一阵哗啦啦的音符。去而复返的泰宁安静的立在屋外,含笑倾听屋内随意简单的对话,偶尔兼杂着几声笑闹,自然、亲切、平淡。
有多久没见到过主子如此神彩飞扬、眉染韶华的模样了?像个十几岁的少年郎般,融融的笑意暖软了刚毅孤寂的面容。这样的飞扬肆意、踌躇满志,就像康熙四十年至四十七年间的那个十四阿哥,在生命最得意幸福的时刻。
希望,好不容易填满的心,不要再破碎了!
一起去爬山
天朗气清,阳光明媚的日子,一家四口——浅颜、十四阿哥、天赐、弘晖还有几个侍从,提着几篮子铁大娘为她们准备的食品点心,蹬上马车郊游去也。
“doe ,a deer a female deer
ray ,a drop of golden sun
me ,a name i call myself
far, a long long way to run
sew ,a needle pulling thread
la ,a note to follow sew
tea, a drink with jam and bread
that will bring us back to doe
doe ,a deer a female deer
ray ,a drop of golden sun
me, a name i call myself
far, a long long way to run
sew, a needle pulling thread
la ,a note to follow sew
tea ,a drink with jam and bread
that will bring us back to doe
do…re…mi…fa…so…la…ti do…so…do
……
……”
马蹄声答答,歌声一路摇摇,母子俩笑意飞扬,双手打着拍子清唱。弘晖和十四阿哥先是挑挑眉,然后含笑倾听,也为他们打着富节奏的拍子。外头赶车陪行的侍卫们面面相觑,不明所以,心里嘀咕不休。
格格和世子怎么唱这种洋人的歌啊?就像那些传教士叽哩咕噜的发音,让他们如同鸭子听雷——有听没懂!
“妈妈,为什么天赐要唱这种怪怪的歌呀?虽然很好听,天赐听不懂啦……”小男孩窝在十四阿哥怀里,嘟着红唇朝母亲抱怨。他还记得母亲曾说什么“教育要趁早抓!”,尽教他好多古怪的东西。
浅颜好笑的刮刮他的小鼻子,“听不懂还能唱得这么响亮清晰,也算你有才了!呆呆,其实你是欺骗世人的小骗子吧?就像那些神棍一样!”打着糊涂的晃子,其实聪明狡黠。
用意,其实也是很简单。在二十一世纪,英语已成为世界的通用语言,当初她学英语,可谓是手段用尽,才跟得上时代的脚步,所以就下意识的想先训练儿子的语言学习能力了。然后才猛然想起,这儿是大清朝,根本不需要用到这门语言的。
说实在的,世界通用语竟然是英语,浅颜以前读书时,只要是英语课,心情就老大不爽,以至于英语成绩实在是不咋样,所有会的英语歌都是老师逼着学唱的,那段被逼歌的日子实在太深刻了,以至于现在还残留在脑海中,经年不散。甚至也曾想过,若她有什么冶世经纬之才、才智甚比诸葛亮该多好啊!然后穿越时空回到过去,改变既定的历史,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搞个文化入侵,让全世界的人都来学中文,形成个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共荣圈!!!
(据研究发现,当一个国家让外来的文化取代了自己的文化,失去自己国家的文化时,就代表那个国家已是名存实亡了!这是最温和最彻底的吞并征服一个国家的方法。近几年来,哈韩、哈日之风渐长,出现许多令人忧心的事,虽然中国是泱泱华夏大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磅礴深厚难以超越,但某些地方还是教人忧心不已,却不得不防啊!)
多伟大的YY,很多网络小说就是这么写的,当初溜网时,每每看得她差点没“兽血沸腾”,胸臆激昂难平!当然,也纯属是个人YY,她只是个平凡人,不敢妄想些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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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天赐不是骗子、也不是神棍!因为歌很好听嘛,所以就记住了,可没有骗您哦!”
已经长大到能听懂明白那些损人字眼的小男孩气得差点没蹦蹦跳,十四阿哥好笑的抱住像颗跳豆一样的孩子,摸摸他的脑门儿安抚。
“姑姑,天赐的记忆力很好呢!若悉心培养教导,将来说不定会成为文彩斐然的才子,才学可及才高八斗的三叔哦!”弘晖笑眯眯的说道,腾手摸了摸天赐的脑袋。
“妈妈,听见没有?晖哥哥说天赐是很聪明的哩!爹爹,是不是?”
小手揪住十四阿哥的衣袖,小天赐眨巴着小鹿斑比一样的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父亲,将两个大男人钢铁铁般的心肠化成了绕指柔,不由颔首应道:“是,我们家小天赐很聪明呢!”
“切,那是善意的谎言,是善意的欺骗啦,你这小家伙也信?”不屑的哼了声,直打击得小人儿垂头丧气、像冬天打霜的柿子般蔫了。
十四阿哥和弘晖看得直叹息想笑。做母亲的能做成这样也算是奇葩了,哪家当娘亲的不是疼惜夸奖自家孩子的,偏生她喜欢偶尔打击儿子为乐,缕试不爽。
马车出了城后,放眼望去皆是江南锦秀婉约的山峦起伏,青翠欲滴。江南的山没有北地的苍雄神奇,却自有其迷人的温软婉约。
他们要爬的山,是泰安经过千挑细选,完全按照浅颜的要求指定的——林草丰茂、小动物漫山遍野都是——离大明山不远,山脚下有一弯隐在层林深处的幽湖,波光潋滟、明亮如镜。走在山林间,偶尔会遇见一些小动物,兔子、松鼠、梅花鹿、山猪……都是些无害的小动物,一听风吹草动,便惊吓的躲藏在林草间,待他们走了,便悄悄探出一颗头颅偷偷张望。
当然,也有些不怕生的,甚至是很嚣张的抱着一颗松果,挡在小路中央撅着小屁股背对着来人,连看一眼都不屑的某松鼠。
“噔噔噔!”,小步跑过去抓起还没有巴掌大的小动物,小男孩笑得灿烂极了。
“妈妈、爹爹,我捡到一只老鼠哦,我们养它好不好?”
小男孩很有爱心的对身后的父母亲说,眼巴巴巴的看着一干人。被他拎在小手中的小松鼠抱着一颗比它头颅还大的松果,就这样被人决定了命运也不反抗,反而拿那双黑不溜丢、水汪汪的圆眸看着一干出现的人类。
老鼠?!!众人大汗!
浅颜差点滑倒,无语了半晌方咬牙切齿道:“呆呆,谁告诉你,那只是老鼠来着?”真是标准的有知识没常识啊!浅颜汗颜不已。而且捡到?算是吗?
“唔,天赐,那是松鼠,不是老鼠哦!”弘晖很尽职的纠正堂弟。
“松鼠?”将小动物拎到面前打量片刻,小天赐歪首看着众人,“松鼠好可爱呢,毛茸茸的,就和经常偷吃我们家东西的老鼠很像哩!妈妈、爹爹、晖哥哥,天赐可以养它吗?”
弘晖摸摸小男孩的小脑袋,“天赐喜欢就养着吧!”很宠溺的话语,弘晖对这个听话可爱的弟弟完全是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疼爱的多,虽然他自己没有发现。
“爹爹?”小鹿斑比的眼睛瞅向父亲。
“可以!”十四阿哥完全没意见。
“泰安叔叔、泰宁叔叔、纳德叔叔?”
“奴才们也是完全没有意见!”异口同声。
“妈妈,他们都答应了呢!”小男孩眼巴巴的望着母亲,最在意的还是母亲的意见,因为母亲似乎、好像很讨厌老鼠呢!
浅颜似笑非笑,招招手叫来小男孩,拎过那只灰黄毛色相间的小松鼠,拉拉它长长的耳朵和毛茸茸的尾巴,再轻轻在它脑门上弹了个脑瓜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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