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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嫁有情郎-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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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愿嫁有情郎
  作者:简璎
  男主角:莫冠驰
  女主角:凌圆月
  内容简介:
  哎呀呀!真是糟了个糕,
  当年又拙又瘦功课平平的穷小子,
  摇身成了诸葛财团那帅帅莫总,
  当时响当当超优美少女的她,
  落得窝在营养不良的小小广告公司讨生活,
  再相逢他成了她公司的大金主,
  还点名她得在他身边工作,
  想当初他信誓旦旦要娶她,
  她可是说过——
  “如果你变聪明一点,我就嫁给你!”
  问题是,她这圆月光华不再,
  镀金之后的他,还会想娶她吗……
  正文
  楔子
  学期结束的最后一天,天气冷得不像话,气象报告说中部气温介于十一度到十四度之间,而且全省都是阴偶阵雨的气候型态。
  凌圆月朝天空轻轻呵了口雾气。不到,她觉得今天根本不到十一度。
  戴著毛织手套仍无法使双手暖和起来,刚刚她还在学校附近和同学吃了碗热呼呼的豆花,饶是如此,她的脸颊还是冰飕飕的。
  十三岁的她,已经拥有将近一百六十公分、令人称羡的身高了,从背影看来,是名窈窕纤细的少女,正面自然也不会令人失望。
  圆月的五官十分秀丽,遗传了她父亲的浓眉挺鼻和母亲的大眼樱唇,据说她已过世的奶奶拥有一身雪白如凝脂的肌肤,而已过世的爷爷直到七十入棺那天,头发还是浓密黑亮的,这两项优点也隔代遗传到了她身上。
  因此尽管她第一围的女性特征还不是太明显,就经常有爱慕她的男同学将遣词用语都十分生涩的情书塞进她的书包里了。
  只不过那些情书通常都只有一个下场——她原封不动的交给母亲,而她母亲笑咪咪的替她收进一只大纸箱里。
  过程干净利落,那些写在信封上,歪歪斜斜、颤抖著的署名,从来没进过她的心底。
  各路情书的下场会变成这样,这绝不是因为圆月家教很严的缘故,而是她根本没有看的意愿。她的母亲非常开通,也非常尊重她的隐私,因此早讲好由她替她将情书收好,留待有朝一日她想看时才看。
  所以了,小小年纪的她,一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有一个十分、十分开通的母亲……至于父亲嘛,那就算了。
  她父亲的严厉和严肃是镇上有名的,谁都知道“凌门武道馆”的馆主凌道南威震八方,他出神入化的凌拳令武术界人士津津乐道,光是每年从北、中、南三地涌进武道馆要拜师学艺的学生人数便可窥得一二。
  从小到大一直拥有许多师兄、师弟,圆月的生活过得多采多姿,从幼稚园就开始练拳的她,虽然年纪不大,但在凌门里也是“姐”字辈的,一到寒暑假,学校里那些跑来凌门学拳的学长们,可都要叫她一声师姐呢。
  如果她父亲不要那么食古不化,只收男弟子,她还可以拥有许多小师妹,但可惜,凌门数来数去就只有她一名女弟子,如果连她母亲也算的话,那勉强凑一双,多的,没有。
  “你这只瘦皮猴还不把零用钱交出来!再不交出来……嘿嘿……不要怪我手里的刀子不长眼睛。”
  一声邪里邪气的威胁传到圆月耳中,她循著声音,悄声来到被高及人腰的野草挡住的偏僻小径上。
  眼前,有五名穿著淡青色制服的少年正围著一名瘦小的男生,那个男生穿著和她一模一样的冬季外套,显然也是“静悠国中”的学生。
  “我……我没有零……零用钱……”
  莫冠驰缩著身体颤抖,刚被他们揍了两拳,现在上下两排牙齿都还拚命打颤,想止都止不住。
  “没有零用钱?”混混甲挑起眉毛,“刚刚明明看见你进小店买饼干、糖果,这会儿还敢跟老子装蒜?”
  莫冠驰鼓起勇气结结巴巴的说道:“那是……是我妈要我……我放学顺便买回家给妹、妹妹的……”
  他妹妹一向有低血糖的毛病,饼干、糖果是给她带在身边,以免她饿过头会昏倒。
  “呸!敢跟老子顶嘴?”混混甲不满意的往地上吐了口口水。
  雪亮的刀片在莫冠驰脸颊来回划了两次,混混乙也失去耐性的踹了他一脚,赚不够,又补一脚。
  “你们也踹他啊!干吗,没种啊?”混混乙嚷嚷著,不满其他人没有过来参一脚。
  突然间,混混甲和混混乙都注意到同伴呆若木鸡的原因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面前来了个好美好美的女生,她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飘飘然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一瞬也不瞬,长长的睫毛又弯又翘像两把黑扇子,脸颊皮肤嫩得像多汁的水蜜桃,可以掐出水来。
  混混乙不嚷了,他震撼的倒抽了口气,掉了魂。
  “太美了……”混混甲眯起芝麻小眼,嘴角无端抽搐,心痒难搔。
  他的马子很多,但没有一个像她这么正点的,如果能把上她当他的马子,那才不枉他“青中教父”的美名!‘
  圆月眨了眨她漂亮的大眼睛,不动声色。
  这是哪来的一群笨蛋啊?居然跑到他们石盘镇来撒野?
  她早听说这一、两个月有邻近县市的高中生来镇上威胁恐吓国中生,逼他们交出零用钱,若不交或获不到钱者,一律毒打一顿才放人。
  原来就是这群卑劣的人渣,今天总算让她给堵到了。
  她美眸一转,看到他们丢在地上的书包绣著“青城高职”四个大字,那是邻县有名的流氓高职,专出小混混、小流氓、小太保和小太妹。
  他们也真明目张胆,居然背著书包来作案,今天她会让他们后悔自己的肆无忌惮,此生此世不敢再踏上石盘镇半步!
  “各位大哥哥,请问你们在做什么?”圆月慢条斯理的问,表情很无知。
  水晶般美丽的小少女一开口,立即引起不良少年的口水流满地。
  “我们在等你啊,同学,哪个学校的啊?”混混丙忍不住抢先一步开口。
  混混了则朝圆月小巧的胸部邪恶的转了一圈,看到外套上的绣字。
  “哟,原来还是个国中生啊!啧啧,真不得了,现在的国中生发育这么好,可惜就是胸部太小了,如果再丰满一点,像我昨天看的那部片子的AV女优……嘿嘿,那就更好了。”混混丁暧昧的笑两声,语焉不详的结束他的发言。
  “凌圆月,你快走!”
  莫冠驰看出这些人对她不怀好意,急得出声赶她。
  他知道这个女生,她在学校是风云人物,什么演讲比赛、作文比赛、书法比赛、画图比赛、田径比赛等等等,统统都有她的份。
  而且每天在大操场升旗的时候都会看到她,因为她是司仪,天天站在司令台前喊口令。
  夏天时,她蓝裙底下那一双又直又白的长腿,常令他们这些似懂非懂的小鬼心猿意马,眼睛不盯著往上升的国旗,全都盯著她,恨不得她的裙子也像国旗一样,可以往上升一点。
  男生们给她取了个很俗又有力的绰号,管她叫“白雪公主”,因为她很白。
  如果说他喜欢她还是污辱了她,他对她是种崇拜。
  她的自信像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她的声音透过麦克风是那样的清扬好听,她甜美伶俐的长相就更不用说了,他们班上有二十三个女生,二十三个加起来都没有她一根手指头美。
  “大哥哥们,有话好说,先把刀子收起来好吗?我好怕哦。”
  圆月甜笑著要求,清纯无邪的模样仿佛真是个白雪公主。
  混混甲下腹鼓噪起来,他吞了口口水,对她招招手,色迷迷的哄道:“小妹妹,你走过来让大哥哥一人亲一下,大哥哥就把刀子收起来,你说好不好啊?”
  圆月眨动清澈大眼,无比天真,“真的,不能骗人?”
  “凌圆月!快走,他们骗你的!”
  莫冠驰拚命大喊,这些人都没人性的,他不要惨剧发生,尤其是发生在白雪公主身上。
  “你这个臭小子给老子闭嘴!”
  瞬间,拳头如雨点落下,莫冠驰被打得奄奄一息,让他不能再来坏他们的好事。
  打完,看到暂停脚步的圆月,混混了抢著说:“小妹妹,别听这个笨瓜胡说,你这么可爱漂亮,我们疼你都来不及,怎么会骗你呢?快,快来大哥哥们这边!”
  他们全都做恶虎扑羊之姿,准备等可口的小绵羊一走近就将她压在草丛里,这种事他们早就驾轻就熟了。
  上个月他们五个才在青城乡强暴一个穿著清凉透顶的槟榔西施,一直到现在还不是逍遥法外,也不见那些笨蛋警察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啊,所以他们才不怕哩。
  “那,我要走过去了哦。”
  圆月缓缓朝他们走近,嘴角始终噙著纯真的微笑,那表情,心无城府。
  她一走近,他们便把她团团围住。
  她眨眨眼睛,一脸无辜。
  “你们、你们想想做什么……”丽颜增加了三分害怕。
  引狼上勾嘛,总要先给点饵,这个道理她懂。
  混混甲伸出毛手,淫笑著,“不要怕,大哥哥要跟你做一件很好玩、很快乐的事,你只要乖乖听话就行了,如果觉得舒服就叫出来,你叫得越大声,我们就会越起劲……”
  她笑了笑,悄然转动十指,“恐怕这句话要反过来讲了,待会你们叫得越大声,本小姐的拳头就会越起劲。”
  他们一愣,是错觉吗?他们怎么不约而同都听到指节转动的哢哢作响声。
  她俏脸一沉,纯真的表情再不复见。
  “你们他妈的全部给本小姐滚回青中去,不要在这里作乱!”
  接下来,她以一敌五,徒手搏刀,把他们五人打得落花流水、抱头鼠窜。
  她凌圆月,凌门五代惟一的女弟子,师承凌门正宗门主——就是她老爸啦!自幼习武,绝非浪得虚名尔。
  “你没事吧,同学?”
  她把瘫在泥土地上的莫冠驰扶起来,替惊魂未定的他拍拍身上的灰尘。
  他摇头,仍说不出半句话。
  自此,他对心目中的白雪公主刮目相看了。
  原来白雪公主不是只会美美的在那里等著王子救,她还会救王子……虽然,他有自知之明,他不配当王子,如果硬要当,那大概是只青蛙王子吧。
  还有,原来白雪公主也是……会说脏话的。
  第一章
  依山傍水的石盘镇位于中部某好山好水的福地山上,镇上雄伟的莲花庙前有一株碧绿苍苍的千年大神木,这里是镇上老人黄昏下棋乘凉的绝妙地方。别以为如此,石盘镇就老土而古旧。
  虽然镇上的老人家不少,但年轻人也没有流失,因为石盘镇是县里最美丽的示范乡镇。
  它整洁的街道和古色古香的建筑常在周末假日吸引许多观光客,也因此年轻人愿意留下来,无论从事民宿也好、民俗艺品店或餐饮皆宜,只要做得认真实在,都有不错的收入。
  除了观光蓬勃发展中之外,石盘镇里多半是农家,傲人的佳作便是用清甜水质种出来香溢好吃的“石盘米”;还有本地果农自行研发栽种的“石盘梨”也有口皆碑,粒粒硕大多汁,甜份充足,每年外销的成绩亮眼,利润颇丰,足以让果农们衣食不缺一整年。
  小镇上只有一所国小,名为静悠国小。也只有一所国中,名为静悠国中。
  通常静悠国小毕业的学生会全部进入静悠国中,而静悠国中毕业的学生则全部进入镇上惟一的高中——静悠高中就读。
  也因此喽,共同读了十几年的书,就算不同班,大家也都熟透了。
  整整十二年面对的都是同一些人,除了偶尔有丁两个转学生转进、转出之外,学校里就再也没有什么大新闻了。
  高一上学期,第一次段考结束的这个下午,圆月优闲的和同班死党谢沛珊、汪若琳步出校门,无考一身轻,三人的神情都显得很轻松。
  “终于考完了,我的数学大概又是连五分都没有吧。”谢沛珊悲观的预测,她常埋怨父母把她生得如此没有数位概念,害她在数学这一科上很吃亏。
  “你也太离谱了。”汪若琳不可思议的低叫一声。“难道你不能试著背了两题必考题吗?秃子刘已经暗示得很明白了,第十页那题一定会考,你只要把它背下来就行了,有十五分耶!”
  秃子刘是她们的数学老师,因为头顶地中海而得此外号。
  “如果背得起来我就不叫谢沛珊了。”她翻了个白眼,对汪若琳的废话很不以为然。
  “好了,别谈这些扫兴的话题了,我们不是要去吃冰吗?走快点,要不然会没位子坐。”圆月提醒著她两位斗嘴的好朋友。
  “还是圆月最好了。”谢沛珊艳羡地说:“天生拥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不用说,你一定又是这学期的第一名。”
  从国小开始,圆月就没有拿过第一以外的名次,即使她的孪生弟弟老是不甘心的紧追在她后头,也只能拿个第二,冠亚军全让他们凌家这对出色的姐弟档给包办了,旁人没有沾染的份。
  不过,天才的嗜好也和她们这些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大家都喜欢吃“阿仙冰店”的挫冰,不管是草莓口味或凤梨口味,淋上浓浓的炼乳和老板特制的焦糖糖水,都一样来劲。
  不到二十坪的小店今天照例座无虚席,黑压压的人头,清一色都是学生,还有二十几个人在排队等著点冰。
  平时粗枝大叶的谢沛珊突然脸一红,大嗓门不见了。
  圆月调侃地一笑,露出她的雪白贝齿,“敢情是慢郎中也在里头吃冰,所以我们的谢大小姐就立刻拔掉了一口利牙。”
  慢郎中是信班的班长,长得唇红齿白,写得一手好书法,但说话慢吞吞,走路也慢吞吞,温文儒雅的他一直是谢沛珊暗恋的物件。
  “小声点!”谢沛珊扯扯圆月的书包,紧张的压低声音。
  突然有人吹了一记响亮的口哨,扬声道:“哎哟!我们静中之花来了,兄弟们,还不让坐!”
  “是!”
  几个假扮小喽啰的男生迅速清出一张四人桌子,眼睛全部对著圆月行注目礼,挤在一团笑。
  “不要这样欺负人家。”一个低低的嗓音出来压阵。
  先前扬声清桌的人笑意深深的开口道:“我们莫大队长舍不得莫大嫂了,大伙闭嘴!”
  “是,闭嘴!”所有男生又做小喽状,这次还爆出一串此起彼落的笑声。
  莫冠驰走到小店门口,看著矮他两个头的圆月,正色的问:“你要不要吃冰?进去坐。”
  圆月蹙起眉心看著他。
  日积月累的,这个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她实在非常、非常不喜欢这种“某人老婆”的感觉。
  她和莫冠驰最深的一次瓜葛,不过是她在国一那年见义勇为的打跑混混救了他,可是自此之后,这人就像鬼一样的缠住了她,让她好生无奈。
  更无奈的是,进入静悠高中之后,他们居然还编在同一班,真是天杀的巧!
  以往的优异成绩让她毫无疑问的当了班长,而他,也凭著一身突然抽高的好体格当了篮球队队长,自此之后,莫冠驰罩著她的可恶流言就不陉而走,让她有苦说不出。
  她是凌圆月,凌门最、最、最出色的女弟子耶,凭他那一手无聊的灌篮、上篮、盖火锅就想罩她?太可笑了。
  可是他呢,不但不收敛,还好像很乐在其中,每当他球队的伙伴调侃她,或者更过分的在校园里喊她“莫嫂”时,他那既不否认也不承认的样子,总让她恨得牙痒痒。
  她真后悔自己当年的好心,如果不要出手救他,让他被那些混混打个半死,或许今天她就可以过得优闲一点,不会惹得一身腥。
  而现在,场面已经够尴尬了,他偏偏还不识趣的跳出来问她要不要吃冰,他这样,不是让她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吗?
  “不要。”新愁旧恨涌上,她悍然拒绝。
  左书“韬光养晦”,右书“静神养气”,中间是一幅“浩然正义”的匾额,凌门武道馆在石盘镇拥有比警察局更让人臣服的威信,馆主凌道南更是镇里首指的人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凌道南是凌门第五任馆主,在中部地区人脉极广,不提祖先留下来的数十亩土地,光是他凌门的子弟就遍全省各地及海外共数万名,其中更不乏企业精英领袖和政商名流。
  因此,逢年过节,凌门总热热闹闹的挤满了回来探望他的弟子,师徒们秉烛畅谈,谈时事、谈政局、谈两岸、谈经贸,天南地北,什么都可以聊,凌道南对这些弟子们,可比对他一双儿女宽厚多了。幸而还有凌夫人这位凡事可商量、明理又开通的女主人,否则偌大的武道馆平日肯定死气沉沉。
  “师母,您要的大枣、桂圆、党参,我替您买回来了。”孔承杰一进“春风厅”就将一袋中药材交给凌夫人。
  春风厅是凌门大厅旁的小偏厅,凌家人都喜欢在这间向阳的屋子里喝下午茶、吃点心,每个回到家的人都习惯性的先往春风厅里跑。
  凌夫人笑盈盈的接过中药材道:“这些药材可以补气养血、润肤悦色,承杰,晚上你要多喝两碗,虽然联考快到了,但也不要经常熬夜,知道吗?”
  孔承杰比她一双儿女都贴心,他是孤儿,身世成谜,自幼住在宜兰的孤儿院里,有浓浓的眉毛和一双深邃的眼睛,一直不多话。
  他八岁那年,凌道南到孤儿院探望身为院长的老朋友,见他骨架奇特,是天生的武质,便收养了他。
  虽然孔承杰是他们正式收养的义子,可是他们一直没有逼他开口喊他们爸、妈,静默的他不太容易向别人表达内心的情感,但她看得出来,十年来,他早已将凌门武道馆当成自己的家。
  比凌家一双儿女长两岁的他,目前就读静悠高中三年级,明年就要上大学了;他非常用功,武术造诣在凌道南的调教下也非常高段,略带忧郁傲然的气质,外型俊挺迷人,是镇上许多女孩仰慕的物件。
  “谢谢师母,如果没事的话,我进去看书了。”
  孔承杰一脚刚跨出厅门,一只纤细的手臂及时挡住他。
  “师兄留步!”圆月笑嘻嘻地踱进屋里,“师兄整天寒窗苦读不好吧,何不拨冗和师妹我切蹉一番呢?”
  “圆月,你又调皮了。”凌夫人笑著摇头。
  她知道女儿的心思,圆月喜欢和承杰抬杠,是为了要破解他那永恒“寄人篱下”的心防。
  孔承杰淡淡地道:“七点要吃饭不适合,八点武道馆见。”
  说完,他格开纤细的手臂,迳自回房。
  “妈,承杰哥老是这样波澜不兴,这是未老先衰的前兆。”圆月顺顺裙沿,优雅的坐下,拿起一片水梨送进口。
  凌夫人睨了女儿一眼,“幸好承杰不像你们姐弟俩粗犷,不然你妈还有命留到现在吗?”
  “此话怎说?”圆月不甚在意。
  凌夫人夸赞道:“承杰可比你细心多了,早上才听见妈在对吴妈说要熬中药,他刚刚就买回来了,连妈想买哪几味中药材,他都知道。”
  圆月扬起漂亮的眉梢,“那他真是生错性别了,像他这么心细如发,应该生为女儿身才对。”
  “少这么调侃你承杰哥。”凌夫人笑骂,承杰可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将来不晓得要令多少女子伤心倾心呢。
  圆月想了想,觉得不妙,“如果他是女儿身,这么一来,我这首席女弟子的美名可就要被他篡去了。”
  而且凭承杰哥的天赋异秉,老爸一定会偏袒他。
  凌夫人含笑摇头。“孩儿,你说这话就错了,凌门的首席女弟子应该是为母我才对,再怎么轮,也轮不到你头上。”
  “对——呵。”圆月只得承认,因为这是事实。
  凌夫人年轻时原是凌道南的师妹,近水楼台、日久生情、情投意合而结为夫妻,她原也是凌门数一数二的高手,不过自从生儿育女之后,就很认份的相夫教子,把她的十八般武艺都收起来,只专心研究厨艺了。
  “妈,有没有吃的?我饿死了!”
  一个喳呼的声音传来,接著是急快的奔跑声,最后踏进厅里来的是一名怒发冲冠又浑身衣著不整的少年,他斜背著书包,书包带子还长得不像话。
  那一张俊美的脸孔,却配著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
  他就是长得和圆月一模一样,却晚她一分钟出生的孪生弟弟凌弯刀。
  两人的名字是他们过世的爷爷取的,武侠迷的爷爷当年为了一对宝贝金孙的出世兴奋不已,直接命令儿子用这两个名字去报户口,一偿他的武侠梦。
  凌夫人早已习惯儿子以飞车少年郎的造型出现,她镇定的说:“有盒紫米在桌上,是何大叔一家去九份玩买回来的名产,你饿的话先吃点,今天早点开饭。”
  她的两个孩子,圆月从小到大都不必她操心,她聪明、伶俐,每年考第一,而且知道进退,一直是个优等生。
  而弯刀却恰恰相反,从小到大都要她操心。
  他脾气暴躁、个性又冲又直,大祸小祸不断,然而惟一令她安慰的是,同样遗传自凌家优秀的头脑,弯刀年年考第二,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太好了!”弯刀冲到桌边狼吞虎咽起来,瞬间就干掉六个拳头大的。
  “亲爱的弟弟,你怎么每天都像饿死鬼投胎呢?”圆月叹为观止的看著胞弟,想像他的胃可能已经可怜的黏成一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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