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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萧鼎新作诛仙前传 :幻想盟·第一辑-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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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府里没有半个人前来迎接,郝大人将我拉到房里,用绳索绑了起来……”她顿了一顿,又复轻轻叹了口气,“空气中有一股古怪的甜香,郝大人将我绑起之后,从窗户跳了出去,我便听他一路发狂一般的叫声,大约是说……府里的人,都死了。”她凝神看着茶杯,慢慢地回忆那夜的种种,“然后他将房门踢破,冲了进来,说府里的人都死了,说是我毒死的……”孟轻雷奇道:“他怎会以为是你毒死的?”阿谁淡淡地笑,“他如何想,我怎会知道?他说是我毒死的,我看着他的眼睛,知道他深信那些人都是我毒死的,他掐住我脖子,要把我掐死在床上,又说要把我扔进井里,泡在毒药之中。”池云怒道:“郝文侯残忍歹毒,可恶得很!”阿谁摇了摇头,仍是淡淡地笑,“换了你是他,一夜之间突然发现身边的人全死了,只怕你也不会理智多少,人到绝境,总是与平日不同。他正要把我掐死,突然又收了手,坐在床边看我,看了很久,问我为什么不辩解。”池云和孟轻雷面面相觑,心中暗道郝文侯果真深爱此女,只听阿谁继续道:“我说如果他把我掐死会好受些,那便把我掐死吧。”她轻轻叹了口气,“郝大人拔了剑出来,在我身上比划了很久,下不了手,突然说就算我害死了他家一百多口人,他也不在乎,但是我已不能留在京城,大理寺会找上门来,他问我肯不肯随他走?他愿意为我抛弃侯爵之位,带着我这害死他全家的仇人,远走高飞……”孟轻雷听到此处,叹了一声,“想不到郝文侯此人如此深情。”阿谁淡淡一笑,眉宇间那淡淡的苦涩之意依稀更明显了些,“我说他全然不必为我如此,阿谁不过杏阳书坊看门的女子,他何苦为了我抛弃他在京城官邸等候的妻子?他何以面对被他冷落多年的孩子?他听过之后十分恼怒,跳上床来,又要把我掐死,就在这时……”她平静的语调微微起了一丝波澜,“传来了一声拨弦之音,郝大人不知突然看到了什么东西,大叫一声,从床上摔倒,后脑着地,就此不动了。”
  “拨弦之音?那是什么乐器?”池云皱眉,“郝文侯看到的东西,你可有看到?”阿谁静了半晌,慢慢点了点头,“拨弦之音,只有一声,若非琵琶,就是瑶琴、古筝之类,不成曲调,听不出那是什么。”她又呷了口茶,茶已微凉,慢慢地道,“郝大人看见的东西我也看见了,不过……我不知道那有什么可怕的。”孟轻雷问道:“那是什么?”
  “一个男人。”阿谁道,“黑纱蒙面,我只看到他一只眼睛。”她缓缓举起手指,在右眼之处沿着眼角往上斜划,“他的眼睛,长得很特别,眉毛和眼睛都长,眼瞳极大极黑,眉角和眼角都往上飞,就像……一片柳叶,只消是见过的人,一定能认得出来。”孟轻雷心中一动,失声道:“莫非是那日早晨和你一起站在郝家门前的那个黑衣男子?”阿谁点了点头,“他……他……”她终是没有说下去。池云道:“这人竟能吓死郝文侯,真是古怪,只怕峨嵋铁心也是他吓死的,不知他吓死这两人却是为了什么?”阿谁摇了摇头,突然问:“我的孩子……”
  池云倏然警醒——丫鬟去叫茹妈把孩子抱来,已经过了这许多时候,怎会没有丝毫动静?“我去瞧瞧。”他一跃而起,往茹妈那边奔去,对孟轻雷道:“看着阿谁姑娘。”

  《千劫眉·半日倾城》五、黑琵琶(1)

  唐俪辞在京城“紫云坊”中清点购来的冬衣,平日他很少干涉手下商铺的经营,不过涉及布施,若不下来转转,多半这布施就会掺了许多水分。他并不讨厌有水分,人总是有些自私,但如有适当的水分且能布施足够的冬衣,岂非皆大欢喜?他预计购冬衣的银子的时候,便已把水分计算进去了。
  紫云坊的掌柜顶着张笑脸看着唐俪辞对着桌子打算盘,他纯粹只是将算盘珠子拨得噼啪作响而已,眸色平静,不知在想些什么,含着温和的笑意。紫云坊的掌柜夏紫云跟着唐俪辞做生意已有三年了,这位爷端的是只笑面虎,所以凡唐俪辞笑的时候他都想哭,唐俪辞不笑的时候他更想哭了。“唐公子,不知……您觉得,今日布施情况如何?”憋了良久,夏紫云终是忍不住问。
  唐俪辞轻咳了一声,推开了那算盘,“情况大抵如意。”他说了这六字出来,夏紫云越发不知道该哭该笑了,也不知是赞是贬,只得继续顶着张笑脸对着唐俪辞——这位爷虽然难伺候,但是“紫云坊”一年数万两银子的盈利,唐俪辞给他分了五成,就冲着这五成,再难伺候的主子也要伺候。“有什么不如意的地方,唐公子尽管说,紫云坊一定改、一定改。”夏紫云点头哈腰。唐俪辞道:“紫云坊的生意一向很好,我对紫云坊一向很满意。”微微一顿,唐俪辞微笑道,“只要今年晓云霜金店的账本不糊涂,紫云坊可算令我满意之极。”夏紫云浑身汗毛都炸了起来,强笑道,“晓云霜的账本……和紫云坊好像无关……”唐俪辞的手指轻轻敲了算盘几下,“去年紫云坊的年账耗材算到了百之五,实耗只有百之二,为这其中三点的账,你被我罚了两千两银子。去年晓云霜的账不糊涂,前儿我刚看了它今年的账,却是有些糊涂起来了,听说你和晓云霜的头儿崔大个走得很近,难道是因为去年被罚两千之后仍有获利,所以要把经验传授他人?”夏紫云刹那起了一身冷汗,“唐公子,我怎敢做这种事?去年被您罚了之后,夏紫云哪有能获什么利?更加万万不敢欺骗公子。”唐俪辞道,“只要你不做就好,你敢不敢,与我何干?”他温言道,“我又未恐吓于你。”夏紫云满头冷汗,暗道这原来不是恐吓?正待满口称是,突地唐俪辞扶桌站了起来,到窗口深深吸了口寒气,夏紫云小心翼翼地道:“公子今天脸色不大好,莫不是着了风寒,可要碗姜汤?”唐俪辞微微一笑,“倒杯热水给我,我要服药。”
  夏紫云吓了一跳,服药?那便是说病了。他跟了唐俪辞三年,从来不知道他有病,随身带的有药,难道是病得不轻?但见唐俪辞肤色润泽,既不气虚,也不体弱,不知得的是什么病?“阿华,送杯参茶上来。”他扬声叫道。唐俪辞摇了摇头,“参茶改药,还是热水吧。”夏紫云连忙又拉长声音叫,“参茶改热水——”
  过了片刻,楼下伙计送了杯热水上来,唐俪辞自怀里探了药瓶出来。夏紫云斜眼偷看,唐俪辞衣着一贯平常,身上带的东西却无一不是价钱令人乍舌模样令人眼花的昂贵之物,但此时的药瓶灰不溜秋,不知是什么材质,只见他倒出一片白色之物,合水吃了下去,过不多时,便乘轿离去。
  像唐俪辞这样的白毛狐狸精,也会生病?
  当池云赶到茹妈住所的时候,茹妈的院子里有人在弹琵琶。
  那琵琶和寻常琵琶声不同,并非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清脆之声,而是一声声简单的单音,虽然是单音,却颇有旋律,听在耳中,明知弹奏之人不善琵琶,却也盼多听一阵。池云心头微微一震,他妈的老子从来不听这些,却为何突然觉得这声音好听得紧?一定有问题!踏进院子,只见茹妈的院里,茹妈在屋檐下坐着,抱着阿谁的孩子静静地听着那琵琶声,竟不动弹,大雪不住飘落,天井之中一片雪白,连走廊、台阶、屋檐都是纯白无瑕。
  一片雪白之中,一个黑衣人坐在台阶之上,膝上横着一具黑色琵琶,那黑琵琶周身光亮,琴面以特异技法绘有半轮明月,不知涂以何等颜料,竟而熠熠生辉,月下一支梅花,梅色艳红,红得十分刺眼,然在极黑的琵琶和皎洁的月色之下,那梅花并不显得突兀,就如定要如此的红,方能在黑夜之中显露出颜色一般。那是一具好琵琶,然而弹奏的人并不会琵琶的技法,他将它横在膝上,以十指长长的指甲拨动,一声一声,似曲非曲,似调非调。
  那是什么曲调,能令人凝神静听?
  那是首本来激越的歌,因为弹者无技、舞者凋零而支离破碎的歌,那唱的本是战鼓是英雄是勇往直前笑谈天下的歌,然而在黑衣人长长的指甲下,它只是弹者的凄恻,英雄的碎骨,共闯天下的迷梦……是辉煌被践踏为泪水的印记……
  雪,下得很大,落地簌簌作响。
  一切显得很安静。
  一滴眼泪自池云的眼眶中滚了下来,“嗒”的一声,落在雪地上。就是这“嗒”的一声,倏地让他清醒了过来——他居然哭了?他活了二十三岁这辈子吃尽了无数苦头在生死关头闯荡了三四回,竟然因为听了几声琵琶,突然哭了?这琵琶——不对!他迅速调匀真气,这是音杀之法——他明白郝文侯和铁心师太是如何死的了——不是因为看了什么可怖之物,而就是被这音杀黑琵琶一弦惊死的!这人……功力极深!他的手慢慢摸到腰间,握住了皮囊里的“一环渡月”,能让他如此凛然的人很少,这人究竟是谁?
  那黑衣人继续一声一声弹着琵琶,茹妈不会武功,不受这琵琶声的影响,她只是听着那曲调,听着听着,渐渐痴了。那曲调之中,依稀说着各种各样的故事,有和她全然不同的,也有和她全然相同的……
  池云一步一步,凝神戒备往茹妈那边走去,阿谁的孩子还在那里,这黑衣人突然进来弹琵琶,自不会是为了弹给茹妈听,他必是为了阿谁的孩子。
  “铮”的一声,那琵琶声突然停了。池云蓦然回首,唰的一声一环渡月在手,他面对着那黑衣人,“你是谁?”就是这人杀了郝文侯,决计就是他!
  黑衣人极轻极轻地放下琵琶,放下琵琶之后,他站起身来,举袖遮住了半张脸,“阿谁在哪里?叫她出来。”
  池云冷笑道:“放你妈的屁!你是谁?胆敢在老子地盘上撒野?报上名来!池老大不杀无名小卒。”
  黑衣人横袖遮脸,尚未说话,只听池云背后脚步声响,一人奔了过来,站在门口,“池公子,多谢你带我看孩子一眼,他……他……你打不过他的,”阿谁跟着池云赶了过来,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孩子,唇边的苦涩之意微微泛了上来,“我只是来瞧瞧孩子有没有事,你……你……”她突地对黑衣人道,“你答应过我,让我到唐家看看孩子,怎么说话不算,就此闯了进来?”黑衣人道,“我说不算就不算,这世上不论谁说话我都不信,连我自己说的都不信,女人说的我就更不信了。”他一手遮脸,一手伸了出来,“孩子你已经看到了,跟我走。”阿谁道,“我跟你走,你不要伤害这位公子,我马上随你走。”黑衣人衣袖微微一侧,缓缓露出了一只眼睛,只见他肤色皎白如玉,露出的一只眼睛眼睑微眯,眼角微微向后飘起,眼线极长,那眼睛十分奇特,似一片柳叶,此外鼻挺唇红,虽然只有半张面孔,已能看出是一个极俊美的人物。他看着池云,鲜艳的唇角微微一勾,“既然阿谁说放过你,暂且放过你一次,能听我琵琶一百八十八声,嘿嘿,了不起!”说完这句,蓦地他大步向阿谁走来,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拽着往外而去,不过片刻,已消失在大雪之中。
  池云瞪着他离去的背影,长长舒出一口气,孟轻雷站在不远之处,骇然看着那两人离去,半晌道,“就算你我一起出手,也未必拦得下此人……音杀之法,或有耳闻,但从未见过如此厉害的高手……”杀郝文侯和铁心师太的凶手,必定就是此人,然而正如唐俪辞所说,知道是谁所杀不难,难的是你根本抓他不住。池云喃喃自语,“他妈的,和这种人一拼到死倒也痛快,只是老子还比较年轻,实在有些舍不得……”
  就在这时,“哇”的一声,茹妈怀里的孩子大哭起来,茹妈悚然一惊,连忙抱起轻哄。孟轻雷不禁叹了口气,“郝文侯为阿谁姑娘甘愿抛妻弃子放弃侯爵之位,这位琵琶客为了阿谁姑娘擅闯国丈府,这位姑娘好似有一种魔力,能令见了她的男人颠倒。”池云道,“听说世上有一种相貌,初看不惊人,其实眉目之中暗含绝色,只消一日之中对她看上半日,就会为之颠倒。说不定阿谁就是这种天生绝色,绝色之中的绝色,那是生于眉目,发于骨骼的一种风情,和徒具外表的皮肉全然不同。”孟轻雷道,“如果当真是绝色中的绝色,阿谁姑娘的命,可谓苦极……”正说到此处,遥遥见红色轿子进门,唐俪辞回来了。
  等唐俪辞回到“井”字院,听孟池二人说完今日所见,唐俪辞微微一笑,“果然杀郝文侯的另有其人,他将阿谁姑娘带走,应该没有恶意。”池云道,“那人弹的琵琶好听得很,虽然不知是什么调子,叮叮咚咚的,从来没有听过。”唐俪辞仔细听着池云哼的调子,以指甲轻轻地敲那白瓷青桃逢春杯,叮叮咚咚,突地敲出一种曲调出来。池云一怔,诧然道,“怎么你也会?”唐俪辞报以一笑,不置可否,也不回答。
  过了几日,孟轻雷辞别唐家,游历江湖而去。茹妈辞了给唐府绣花的活,说突然十分想念远嫁的女儿,想搬到女婿家去享福,唐俪辞多发了半年的月钱给她,她坐着马车去了青州。
  “咿唔……叽布叽咕……咿唔……”寒冬渐渐过去,大雪慢慢的融化,庭院里的早桃隐约露出了些枝芽,唐俪辞抱着阿谁的孩子站在他那华丽之极的屋中,平静地看着残雪和早芽,带着习惯般温和的微笑。他给阿谁的孩子起名叫做“布布”,那孩子还没怎么有牙,却偏偏喜欢咬布,除了茹妈和唐俪辞,他谁也不让抱,茹妈回家之后,唐俪辞几乎每件布衣都被他给咬破了。
  灰发微笑的少年公子,怀抱着咿呀学语的婴孩,那婴儿抓着少年公子的头发,似乎很是喜欢那顺滑的感觉,不住用力拉扯,眼神极端专注,手舞足蹈。
  其后很久都没有阿谁和黑衣人的消息,春来春去,花落花开,人来人往,人生人死,江湖上发生了许多事。唐俪辞抱着这孩子,也许因为这个孩子的身世很苦,也许他预感到会和孩子的母亲再次见面,终有一日他能把孩子还给他的母亲,所以无论自身经历了怎样的困苦,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这个孩子,一直对他报以慈爱温暖的微笑。
  人生是一场期待,过去的都已过去,对这孩子而言,一切都还刚刚开始。

  特别节目—江湖大事件(1)

  江湖大事件:步非烟与金庸的革命之战!
  各位读者朋友,大家好!欢迎观看《幻想盟》的特别节目——江湖大事件,这一次的江湖大事件可以说是泰山北斗与后浪新秀的精彩对决。这场对决不是代表两个不同的人,而是代表两个不同时代的群体。同时,也关系着新一代的江湖由谁来统领,由谁来称霸。下面请观看详细内容。
  事件的起因于一代豪侠金庸独领江湖数十年,至今武林同道无人可与之匹敌,并人人敬仰,尊称为金盟主。可是,今江湖有一奇女子单骑挑战盟主,这一女子是何许人也,竟有如此勇气和胆量,据探子回报,此人来头不小,乃是如今江湖的新秀,姓步,名非烟,行事作风武功路数都各成一派。
  原来,在一次武林大会的比武中,步非烟蜻蜓点水般就打败无数对手位居第二名。在颁奖的仪式上,她豪言壮语,说要超越金庸,革掉金庸的命,并突破传统的武功套路和修炼,创出新一代的武林宝典,绝世秘笈,一统江湖。
  步非烟此话一出,必招来无数江湖人士的议论,有的赞赏,有的谩骂,有的怀疑,有的不知所谓。步非烟虽是女流之辈,但有着比七尺男儿更强大的魄力和决心。她说:“革命是进步的必然,瓶颈的修炼必需突破,近百年来,已有好几次这样的革命了,曾经的还珠楼主革了三侠五义的命,金庸又革了还珠楼主的命,才有了今天繁盛的江湖。如果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要超越,那才是对前辈的不尊敬。”步非烟把自己比作“宋代诗人”,将“金庸一辈”比作“唐朝的李白杜甫”,宋代的诗人面对唐朝诗的文化压力,面对李杜创造的诗歌奇迹,这比她今天面对金庸、古龙的奇迹还要沉重得多。
  面对步非烟的挑战,金盟主开始并没有放在眼里,他数十年的盟主地位怎能如此轻易就被撼动。可是,他终耐不住早已愤愤不平(也有许多是看热闹浑水摸鱼的找事儿者)的武林同道的追问。于是,他设下擂台,正式迎战步非烟。
  第一回合:金庸用了一招“化骨绵掌”,表面轻柔,但内在刚猛,直中要害。他说,“科幻小说不是武侠小说。我写的小说没有神,也没有鬼怪。现在有些小说以武侠小说冠名,却有地球人与外星人的对话,上天入地十分容易。”
  步非烟用了金庸的绝学——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来接此一招,她说:“金庸刚刚写出《天龙八部》的时候,那时的读者难道不觉得科幻?《倚天屠龙记》里不是就有只小船神奇地飘到南极去了?”她还说:“新生一代的想象力总是更加丰富,而看一个作品如何,应该看作品和社会环境是否和谐。”
  第二回合:经过第一回合的较量,金庸也不敢过于轻敌,于是使出了苦练方能有所成就的降龙十八掌,以招示意。他说,“武侠小说需要社会阅历和生活经历。光凭想象,我不相信能够写出合乎情理的武侠小说。”
  步非烟微微一笑,轻捻兰花指,凭空化解:“阅历只是一个方面,张爱玲最闪光的作品也是在二十五岁之前完成的,我相信金庸和古龙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也不过我这种年龄吧。”
  第三回合:这一回合让金庸大为吃惊,他用余光仔细地看了看步非烟,不过是一个初入江湖的柔弱女子,没想到竟然有如此深厚的内功,不由得心中感叹:不简单,不简单啊……这时,他竟然使出了冰魄银针,这虽是暗器,但在发出之前却提醒步非烟接针,也许只是想给予警告,不想伤其性命。他说:“我劝你还是改了你的名字为好,在唐朝有个歌伎叫步非烟;在我的《笑傲江湖》中,有个曲非烟,她的人生不快活,只活了十几岁。不过,有才气与改名字没有关系。”
  步非烟双指接过冰魄银针,看着那奇异的光芒便知是见血封喉的剧毒,不禁心有余悸,顿感杀气腾腾。但她毫无惧色,并说这是古龙的绝学灵犀一指,可以夹住天下所有暗器。她轻轻道:“我的这个名字来自于唐传奇《非烟转》,跟曲非烟无关。可能是金盟主故意和我开了一个刻薄的玩笑吧,小女子虽初入江湖不懂规矩,但礼尚往来还是懂的,我作诗一首送给金盟主。兴味未辞世事闲,聊为大隐隐长年。帝京弹铗催鹏奋,绝塞分麾记燕然。情必深乎乃能寿,侠之大者始回天。百年勋册知谁在,检点丹青太史篇。”
  就这样,三个回合下来可谓你来我往,不分胜负。可是步非烟毕竟不像金庸那样沉稳老练,相比起来不免有些年少气盛,她直截了当地说,“我希望金盟主能像苏轼当年那样,把这个盟主地位愉快地传给后辈。”
  各位读者朋友,以上便是这场革命之战的具体内容。但这并不是结束,恰恰相反,这只是一个开始。下一回合的较量将会是如何,我们现在不得而知。这场战争有着深刻的意义,江湖上的每一次进步不都是因为革命的创新吗,在这样两股势力最终的较量中,是金庸稳坐盟主宝座,成就不灭神话?还是被步非烟取而代之,成为传奇佳话?我们拭目以待。下面我们有请几位世外高人和嘉宾说说他们的看法。
  高人A:我认为这位步非烟不简单啊,先不说能否打败被人神话般的金盟主,只是这份勇气,就值得大家称赞和鼓励。
  高人B:我和你相反,我觉得她太自不量力了,太想出名了,借此炒作自己。
  嘉宾A:我同意楼上的观点, 我所创出的《飞云惊澜》,就是承接金庸等人的传统武功套路,在武林中,无论从个人修为,还是从武功成就,金庸都是无法超越的。虽然现在江湖中异军突起,出现很多诡异的武功,但都难登大雅。”
  嘉宾B:如今的江湖中有一种“北嘉宾A南嘉宾B”的说法,可见我们的地位,但我们都是以金庸为主导才有所成就,这一次武林大会的比武中,我就技压群雄,夺得第一,把步非烟压制第二。
  高人A:就是因为如此,江湖武林同道才会把此名声名位传给你,不然金盟主一辈有何颜面?
  嘉宾B:你……不服单挑……
  嘉宾C:我闯荡江湖数十载,阅人无数,所修炼武功更是无数,自以为天下无敌。可是,自从见到金庸之后,与他切磋一二,才发现人外有人天外有人,而在他之外,却只是寂寞的苍穹,无人可有,无天可有。步非烟说要革金庸的命,我的资质不比她低吧,我都不敢如此妄想,因为我怕绝望。
  嘉宾D:我倒是同意步非烟革金庸命的说法,江湖武林要想成为传奇,就必需不断地超越现有的传奇,金庸就是用“人性和内功”向之前的盟主发起的革命。
  高人A:记得三年前,刘翔在勇夺雅典奥运金牌后,中国田径界的很多“迷信”不攻自破。比如“人家自小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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