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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伯利安 作者:[美] 丹·西蒙斯-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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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多少关于它的事?跟我说说,马丁。”
“干嘛问我?”我厉声叫道,“我是诗人,又不是神话历史学家。”
“你接入过种舰的电脑,询问过伯劳鸟的本质和起源。”
我眉头倒竖。接入电脑,同在霸主社会进入数据网一样,应该都是隐蔽的,匿名的。“那又怎样?”我说,“自从这屠杀开始后,肯定有上百人检索过伯劳鸟传说。也许上千。这是我们真正拥有的惟一一个他妈的怪物传说。”
比利王脸上的皱纹叠了起来。“对,”他说,“但是你搜寻资料的时间,是在第一起失踪案发生的三个月前。”
我叹了口气,垂倒在全息井的垫子中。“好吧,”我说,“我承认,那又怎样?我打算把这该死的传说,用在我正在写的该死的诗里。所以我调查了一下。逮捕我吧。”
“你知道了些什么?”
现在我大为光火了。我把我色帝的蹄子狠狠地踩在软软的地毯上。“就是他妈的那些档案里的事啊,”我叫道,“你他妈到底要从我这知道些什么?比利。”
国王揉揉额头,懈不小心戳到了眼睛,疼得缩紧身子。“我不知道,”他说,“安全人员想带你到飞船上去,想把你接在全面讯问接口上。但我还是选择了与你面对面谈谈。”我眯起眼,奇怪,我感觉我的肚子似乎进入了零重力区,一阵抽搐。
全面讯问,意味着头颅中的大脑皮层分流器和插座。大多数以这种方式被讯问的人都彻底改过自新了。绝大多数。
第十二章
“你可否告诉我,你打算把伯劳鸟传说中哪一部分用在你的诗里面?”比利王轻声问我。
“当然,”我说,“根据土著创办的伯劳教会福音,伯劳鸟是大哀之君,是末日救赎天使,从超越时间的彼岸来到这,为的是宣告人类种族的末日。我喜欢这一奇想。”
“人类种族的末日。”比利王重复道。
“对。他是米凯尔大天使①,摩罗尼②,撒旦,蒙脸之熵,弗兰肯斯坦怪物。所有这些集于一身。”我说,“他留在光阴冢附近,等待着时机,等到人类是时候加入渡渡鸟、大猩猩、抹香鲸,成为灭绝名单上的新近一员时,他就会出来,释放出浩劫怒火。”
“弗兰肯斯坦怪物,”这又矮又小的胖家伙躲在那皱巴巴的皮面具之后,沉思着,“为什么是弗兰肯斯坦怪物?”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因为伯劳教会相信,创造此物的,是人类,他是人类以某种方式创造出来的,”我对他说,虽然我知道,我肚中的一切比利王全都知道,而且他知道的比我更要多。
“他们知道怎么杀死它吗?”他问。
“这我可不知道。据说他是不朽的,超越了时间的。”
“神?”
我迟疑了片刻。“其实不是,”我最后说,“更像是宇宙最可怕的噩梦活生生的出现了。有点像狰狞持镰收割者①,但嗜好把人钉在巨大的荆棘树上……而这些人的灵魂仍然在他们的肉体中。”
比利王点点头。
“瞧,”我说,“如果你一定要从偏地的神学出发,研究这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你为什么不直接飞到杰克镇去,问问那些个教会牧师呢?”
“对,”国王说,矮胖的拳头抵着下巴,看样子有点心不在焉,“他们已经在种舰上了,正在被讯问呢。这一切太匪夷所思了。”
我起身打算离开,不知道他会不会拦我。
“马丁?”
“嗯。”
“在你走之前,你能想出什么东西来,帮我们理解理解这东西吗?”
我在门口停下脚步,我的心猛烈捶打着肋骨,想要破胸而出。“可以,”我说,我的声音游移在平静边缘,“我能告诉你,伯劳鸟到底是谁,是什么。”
“哦?”
“它是我的缪斯。”我说,然后转过身,回到我的房间继续写作。
伯劳鸟当然是我召唤出来的。我心知肚明。我拾笔撰写史诗,那是关于它的史诗,我召唤了它。起初有了词语。
我将我的诗重新命名为《海伯利安诗篇》。它不是关于这个星球的,而是关于一群自封为泰坦的人类,是如何灭亡的。它是关于一个无思想的狂妄种族由于粗心大意,竟毁灭了自己的家园,然后又把那危险的傲慢带到了群星之中,不料在那遇到了一位神的怒火,而那神竟然是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这么多年来,《海伯利安》是我完成的第一部严肃作品,它是我写过的最好作品。这部作品,有趣与严肃兼备,是在向约翰·济慈的英魂致意,也成了我活下来的最后理由,它是平庸闹剧年代里的一部史诗巨作。《海伯利安诗篇》所使用的文字技巧我永远也无法获得,那知识我永远无法企及,那吟唱的声音也不是我自己的。人类的灭亡是我的主题。伯劳鸟是我的缪斯。
比利王撤离诗人之城之前,又死了二十多人。有些人撤到了安迪密恩,或者济慈,或者其他几个新兴城市,但是大多数人决定乘种舰返回环网。比利王的这个富有创造力的乌托邦梦想破灭了。尽管如此,国王自己还是住进了济慈的阴郁宫殿。殖民地的领导权交给了地方自治理事会,理事会向霸主申请加入保护体,并随即建立了一支自卫队。这支自卫队,原先主要由土著组成,这帮人在十年前还在用棍棒互相厮打,但现在,已经由自封的军官所指挥,这些人来自我们的新殖民地。他们的成就,仅仅是用他们的自动化掠行艇巡逻部队打扰夜晚的清静,以及让他们的机动化监视机械部队和沙漠的返乡佳人结合罢了。
令人惊讶的是,我不是惟一一个没有走的;至少有两百人留了下来,虽然我们中大多数避免社交接触,我们在诗人人行道上碰面,或者在餐殿那回声不断的空寂中独自吃饭时,也仅仅是相互礼貌的笑笑罢了。
谋杀和失踪还在继续,平均每两周一次。尸体通常不是由我们发现的,而是被地区自卫队长官发现的,他要求每隔几周对市民人头清点一下。
第一年的景象仍然逗留在我的脑海里,并且难得的遍布在所有人的脑中:那一夜,我们集中在聚众院,看着种舰一去不复返。当时正是秋季流星雨的鼎盛时期,海伯利安的夜空已经闪耀起金色条纹和种舰引擎点火时火焰的红色纵横交错,一个绿豆般大的太阳闪着光。一小时里,我们望着我们的朋友和艺术家伙伴们变成了一条聚变火焰向远方退去。那晚,悲王比利也来到了我们中间,我还记得他走的时候朝我看了一眼,然后严肃地重新迈入了华丽的车子,回到了济慈这个安全之地。
随后的十几年里,我离开城市的次数仅有五六次;一次是为了找个生物塑师,帮我除掉这一身的色帝行头,其余几次是出去买食物和生活用品。当时,伯劳教会已经恢复了伯劳鸟朝圣,在我离开城市的旅程中,我会用到他们通向死亡的精致之道,但方向却是反过来的——我会走到时间要塞,乘空中缆车越过笼头山脉,然后乘风力运输船,以及冥府渡神游船向霍利河下游进发。回程的时候,我会凝视着这些朝圣者,琢磨着谁会大难不死。
很少有人光顾诗人之城。我们半道中殂的城堡开始变成崩溃的废墟。风雨商业街廊,那壮丽的金属玻璃穹顶和隐蔽的拱廊上,爬满了藤蔓;火葬莠和伤痕草在石板间蓬勃生长。而自卫队也出来添乱,他们安置了饵雷和陷阱,想要杀死伯劳鸟,但仅仅是摧毁了这个一度漂亮过的城市。水利垮掉。沟渠坍陷。沙漠蚕食。我在比利王的废弃宫殿中,在一个一个房间中来回往返,我继续写我的诗,等待着我的缪斯。
当你好好想一想,你就会发现这因果关系就像是数据艺术家卡洛鲁斯的疯狂逻辑循环指令,又像是埃舍尔的版画:伯劳鸟的出现归因于我的诗文的魔咒之力,但是如果没有伯劳鸟的威胁或是作为缪斯出现,这些诗就不可能存在。
十几年内,一个个人暴毙而亡,这个业余艺术爱好者的城市变得越来越冷清,到最后只剩下我和伯劳鸟了。每年的伯劳鸟朝圣通道都是对这个城市的小小刺激,远方的旅行队会穿越沙漠去光阴冢。有时候会有少许人回来,越过朱红沙地逃窜到西南方二十公里以外的时间要塞这个避难所。更多的时候,一个人也不会出来。
我在城市的阴影中观看。我的头发和胡子疯长,最后掩盖了我穿着的这身破衣。我多半在晚上出来,在废墟中游走,就像鬼鬼祟祟的影子,有时我会凝视着我那明亮的宫殿城堡,就像大卫·休谟注视着自己的窗户,一本正经地下了判决:他没有正中要害。我从没把食物合成器从餐殿搬到我的房间,我喜欢在那回声不断的空寂中享用餐饭,就在那破裂的意大利大教堂下。我感觉,我就像某个糊涂的伊洛①将自己养得肥肥胖胖的,等着填饱那些躲不了的莫洛克一样。
我从来没见过伯劳鸟。许多夜里,就在破晓前,我会听到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从瞌睡中惊醒——金属刮擦在石头上的声音,什么东西行走在沙地上的飒飒声。虽然我经常确信无疑,有什么东西正注视着我,但是我从来没见过这个注视者。
有时候我会来一次短途旅行,出发去光阴冢,特别是在晚上,我会走到狮身人面像的复杂阴影中,或者透过翡翠茔那翠绿的墙壁凝视星空,同时躲避着逆熵场时间潮汐那柔软而令人惊惶的拉扯。正是在其中一次夜晚朝圣归来后,我发现书房里来了一名不速之客。
“太感人了,马——马——马——马丁,”比利王说,拍了拍一堆稿子,房间里四处堆着好几堆呢。这位失败的君王坐在长桌子边上的特大号椅子中,他看上去极其苍老,比以前更加熔融了。显然,他已经在那读了好几个小时了。“你真——真——真的觉得人类应——应——应该这样结束吗?”他轻声问。我有十几年没听到这结巴声了。
我走进房间,但是没有应声。二十多标准年里,比利一直是我的朋友,我的恩主,但是此时此刻,我想把他一刀剁了。一想到有人擅自读我的《海伯利安》,我便感到满腔的怒火。
“你的诗——诗——诗……诗篇注——注——注着写作时间呢?”比利王说,快速翻阅着我最近完成的一叠诗。
第十三章
“你怎么来的?”我厉声叫道。这不是随口一问。掠行艇,登录飞船,直升机,这些东西在近几年来,在飞往光阴冢的途中都没多少好运气。那些机器虽然抵达了,但“无”了乘客。这些诡异之事在给伯劳鸟神话添砖加瓦呢。
这小人躲在皱巴巴的披风里,耸耸肩。他的这套行头本是为了表现出显赫华丽,却仅仅让他看上去像是大腹便便的小丑。“我跟着最后一批朝圣者来的,”他说,“然后从时间要塞那儿爬——爬——爬了下来,来看看你。马——马——马——丁,我发现你有好几个月没写一个字了。你能跟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吗?”
我沉默地怒目而视,侧身走近。
“也许我能解释,”比利王说。他看了看《海伯利安诗篇》的最后一页,似乎那里藏着这个又长又费解谜题的答案。“最后一节写于去年的某星期,正是詹·特·特里奥失踪的那星期。”
“然后呢?”我已经走到了桌子的远端。我装出一副随意的神情,把一小堆手稿朝我拉近,这样比利就鞭长莫及了。
“那——那——那——那天……根据自卫队监视员说……是诗人之城最——最——最后一个居民死掉的日子,”他说,“最后一个,除——除——除了你,马丁。”
我耸耸肩,开始沿着桌子走。我得走到比利那儿,又得不让稿子挡道。
“你瞧,你还——还——还没写完,马丁,”他的声音低沉、悲伤,“人类还是有可能从没落中幸——幸——幸——幸存下来的。”
“不可能。”我说道,走得更近了。
“但是你没法写了,对不,马丁?你没法写——写——写——写这部诗了,除非你的缪——缪——缪斯开始屠杀,对不?”
“放你的狗屁。”我说。
“也许吧。但这巧合实在醉人。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什么会被饶过一命,马丁?”
我又耸了耸肩,把另一堆纸拉过来,不让他碰。我比比利高,比他壮,而且心怀叵测,我必须确定,我把他从椅子中拎起来掷出去的时候,他怎么挣扎也损坏不了这些稿子。
“该——该——该——该解决解决这个问题了。”我的恩主说。
“不,”我说,“是你该滚蛋了。”我把最后一堆诗文推到一边,举起双手,我惊讶地看见,我的一只手正握着黄铜烛台。
“请你住手。”比利王轻声说,从衣兜里拿起一根神经击昏器。
我仅仅停了一秒钟。然后大笑道:“你这可怜的低贱骗子,”我说,“那他妈的武器是你的命根子,你难道敢用么?”
我往前迈去,举着烛台砸去,要把他封杀出局。
我的脸靠在庭院的石头上,一只眼睛勉强睁开,看见群星仍然透过风雨商业街廊那破败穹顶的栏栅照射下来。我的眼皮抬不起来。四肢和躯干感到隐隐刺痛,感觉终于回来了。似乎整个身体沉睡过去了,而现在刚痛苦地醒来。我痛得直想大叫,但是我的下巴和舌头却罢工了。突然,我被扶了起来,靠在了一条石凳上,我能看见整个庭院,以及李思梅特·考贝特设计的无水喷泉。在黎明前流星雨一闪一闪的照射下,青铜拉奥孔①正和青铜巨蟒搏斗。
“抱——抱——抱歉,马丁,”传来熟悉的声音,“可——可——可这疯——疯——疯狂的一切必须结束。”比利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手里拿着一大叠稿子。其他一堆堆纸正躺在喷泉的骨架上,栖息在金属特洛伊战士的脚底。边上蹲着一桶开口的煤油。
我试图眨眨眼。眼皮动起来就像生锈的铁。
“你的晕眩几秒——秒——秒……几分钟内就要消——消——消失了,”比利王说。他走到喷泉中,举起一捆手稿,打火机轻轻一点,把它点燃了。
“不!”我从紧咬着的牙关中痛苦地喊出了声。
火焰舞动着,熄灭了。比利王松手让余烬掉进喷泉,然后拾起了另一叠纸,卷成圆柱形。火焰照亮了他皱脸上的泪水。“是你把——把——把它引——引——引出来的,”这小人气喘吁吁道,“一定要结束这一切。”
我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我的双手双腿扯动,如同牵线木偶被胡乱牵引的四肢。那痛苦简直难以置信。我又喊了一声,那痛心疾首的声音在大理石和花岗岩之间回荡。
比利王拿起一大捆纸,停了下来,读了读第一页的诗:
“没有传说,没有靠山
这羸弱的死亡,我怀有,
这永世的岑寂,我背负,
这一成不变的阴暗,这三个不动的身形,
如一轮满月,压我心头。
我的大脑虽燃烧,明察秋毫仍在我心,
那银色月光,洒满黑夜。
日复一日我心思,
憔悴噬我,恶魔啃我——
时时刻刻我祈祷,
死神驾临,带我离谷,
所有负担,脱离我身。
绝望喘息,这天翻地覆,
每刻每秒,我诅咒我自己。”①
比利王仰望着群星,把这页纸付之一炬。
“不!”我再次叫了起来,用力弯起我的腿,然后单膝跪了起来,试图用一只手臂平?住身体,但那只手刺痛得厉害,我无力地倒向一侧。
披风中的人影又拾起一叠纸,那叠纸太厚卷不起来,他在昏暗的光线下凝视着。
“我见到一张苍白的脸,
不带一丁点悲伤,却是又白又凄惨。
永恒之疾来相缠,死神大人却不管,
那病不断来变换,幸福死亡不催赶。
不死不活那张脸,
胜过百合和悲伤,
除此我再无法想,然我见到那张脸……”
比利王拿起打火机,这一页和其他五十页纸熊熊燃烧起来。他把燃烧着的纸扔进喷泉,再去拿其他的。
“求你!”我哭喊道,重新爬了起来,靠在石凳上,我不顾那偶然的神经刺激的抽搐,挺直双腿,“求你。”
第三者其实并没有从黑暗中现出多少身影,没有冲击到我的意识;似乎它一直在那,而我和比利王却完全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直到火焰变得更加明亮了,我才看见了。它高得无法想象,有四只手臂,以铬和软骨铸造而成,这就是伯劳鸟。它那红色的目光向我们转来。
比利王喘息着,朝后退去,然后又走向前把更多的诗文扔进火里。暖风下,灰烬慢慢堆高。一群鸽子从爬满藤蔓的破裂穹顶的钢梁中兀然起飞,爆发出一阵翅膀扇动的声音。
我朝前移动,与其说是走,不如说是蹒跚。伯劳鸟一动不动,那血红的凝视也没有动弹。
“滚!”比利王叫道,他已经忘了自己的口吃了,声音激昂,双手拿着一把燃烧着的诗文,“从哪个坑来,就滚回哪个坑里去!”
伯劳鸟似乎微微把头倾下了一点。红光在那尖利的表面闪烁着。
“我的主!”我喊道,当时我不知道到底是在对比利王说,还是对这个来自地狱的鬼怪说,即使现在我也不知道。我踉踉跄跄地朝前走了最后几步,向比利的胳膊探去。
他不在那了。一秒前,这个垂老的国王离我仅一手之遥,下一刻,他就在十米外了,被高高地举离了庭院石地。如同钢铁棘刺般的手指刺穿了他的胳膊、胸膛和腿,但是他仍然在翻腾,我的《诗篇》也仍在他的拳头里燃烧。伯劳鸟把他举了出去,就像父亲献出他的孩子打算将他洗礼一样。
“毁掉它!”比利叫道,他被别住的手臂可怜地摆动着,“毁掉它!”
我停在喷泉边缘,虚弱地挣扎在坠落边缘。一开始我以为他说的是毁掉伯劳鸟……然后我觉得他是说诗文……接着我明白这两个意思都有。一千多页手稿乱糟糟地躺在无水喷泉中。我抬起那桶煤油。
伯劳鸟一动不动,仅仅是把比利王缓缓地拉回到胸口,那动作带着慈爱,真是古怪。比利扭动着身子,无声地呐喊着,一条长长的钢铁棘刺从他那小丑绸缎中伸了出来,突出在胸骨上方。我蠢头蠢脑地站在那,想起了我小时候展出过的蝴蝶藏品。我慢条斯理地拿起煤油桶,动作中带着机械感,将煤油泼在散乱的纸堆上。
“结果了它!”比利喘息道,“马丁,为了上帝!”
我拾起他丢在地上的打火机。伯劳鸟仍旧一动不动。鲜血浸湿了比利外衣的黑色补丁,然后和衣服上本就有的深红方块混合在了一起。我大拇指按着古老的打火机,一次,两次,三次;只有火星。透过泪水,我能看见自己毕生的作品正躺在积灰的喷泉中。我扔掉了打火机。
比利尖叫起来。随着他在伯劳鸟的怀抱里扭动,我隐约听见刀刃刮擦骨头的声音。“结果了它!”他喊道,“马丁……哦,上帝!”
我转过身,快速走了五步,把半桶煤油泼了出去。浓烟模糊了我本就模糊的双眼。比利和这个举着他的不可思议生物都被浸成了落汤鸡,活像滑稽全息电影中的两个滑稽演员。我看见比利眨了眨眼,胡言乱语;我看见伯劳鸟轮廓分明的光滑口鼻,倒映出流星点亮的夜空,然后,比利手中仍紧紧握着的纸张的燃烧余烬,那点燃了煤油。
我举起双手护着我的脸——太迟了,胡须和眉毛被火烧燎了——我踉踉跄跄朝后退,最后,喷泉的边缘挡住了我的退路。
片刻之内,这火葬堆呈现出一幅完美的火焰塑像:蓝黄相间的圣母怜子像,那是四臂圣母玛利亚抱着金光闪闪的基督的雕像。那燃烧着的身体扭动拱起,仍旧钉在钢铁棘刺和二十多只解剖魔爪上,一声呐喊响彻云霄,到现在我仍无法相信那声音竟出自拥抱死亡的人。那喊声将我震得跪地不起,整个城市的每一个坚硬表面都在回响,鸽子被惊得盘旋纷飞。几分钟内那喊声仍不绝于耳,直到火焰熄灭。灰烬,眼膜图像,什么也没留下。然后,又过了个把分钟,我意识到现在回荡在耳畔的喊叫声是我自己的。
第十四章
虎头蛇尾,当然是事情的一贯方式。现实生活,很少有什么像样的结局。
我花了好几个月,也许有一年吧,把被煤油损坏的诗文重新撰誊好,把被烧毁的《诗篇》重写一遍。我没有完成我的诗,这不足为奇。因为我没有选择。我的缪斯逃走了。
诗人之城安详地化为腐朽。我又在那待了个把年——也许有五年吧,我不知道,那时候我已经疯得不行了。至今,早期伯劳鸟朝圣的记录里还会提到这个憔悴的身影,全身毛发,一身烂衣,眼睛暴凸,此人会尖叫着口吐秽言,将他们从客西马尼①的睡梦中惊醒,他们看着此人对着寂静的光阴冢挥拳头,挑逗里面的胆小鬼现身。
最后,疯狂燃尽了——虽然余烬仍然在发热。于是,我开始了一千五百公里的徒步旅行,向文明走去,我的沉重背包里装的东西只有稿子,我以石鳗、以雪为食,最后十天则滴水未进,但我仍活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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