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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剑狂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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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剑狂花》
作者:古龙
第一部 花灿烂,人有情
序言:雪地里的恨 
二月初二,龙抬头。冬尽,初春。雪却仍飘着,满天雪花,大地一片苍茫。古老有劲的松树上沾满了银白的雪花,有风吹过,刚停息在树叶上的雪花又被吹起,吹入那无边无际的风雪里。钟毁灭狂奔着。他的鼻子、他的耳朵、他的嘴唇他的手都已被寒雪冻得发紫了,他的眼睛里却充满了血丝。一种在怒气到了极限时才会出现的血丝。他已狂奔了一天一夜,却丝毫不见有疲倦之意,就算有一丝丝,也早已被心中的怒气给吞噬了。他奔、他怒,为的只不过是赶到一个地方,去和一个从小结拜的好兄弟决斗。既然是从小结拜的好兄弟,为什么还要决斗呢?同样在雪地里,同样的寒气刺骨,皇甫擎天的鼻子、耳朵、嘴唇和他的手都很红润。一种很温暖的红润,一种只有在火旁才会有的红润。用柘木架成的火堆上摆着一个铁锅,铁锅里放着银白的雪团。雪在铁锅里逐渐溶化,只一会儿的时间,银白的雪团已不见了,已化成了一锅纯净的水。水面上缓缓的冒出的白烟,由淡而浓,再过不了多久,他就可以喝到一杯热腾腾的茶。他起火煮茶,为的只是在等一个人。等一个从小结拜的好兄弟,等着和他碰面,等着和他决斗。既然是从小结拜的好兄弟,为什么还要决斗呢?钟毁灭十七岁崛起江湖,二十一岁就已被人称为“九天鬼帝”,身经大小四十二战,至今从未败过一次。他高大强壮,个性豪爽却又带着冷酷无情,是个极不好惹的人,而且言出必行,如果他说他要不择手段去对付一个人,那么这一个人唯一能躲过的方法只有一种,就是不要出生到这个世上来。为了达到目的,就算要他拿“魔魔”属下子弟四千七百颗头颅去换,他也在所不惜。“魔魔”是钟毁灭自创的组织,从开创至今,虽然只有短短的三年时间,却已将自河朔中原到关东这条线上最重要的三十九条路绿林豪杰,统统收拢组织成一个江湖中空前未有的超级帮会。现在钟毁灭才二十六岁,就已经渐渐成为江湖豪杰心目中一个新的形象————英雄与魔鬼的结合。只有他自己知道这种形象是怎样造成的。他平生从不相信任何人,唯一的莫逆就是皇甫擎天。皇甫世家代代为官,“皇甫”是皇帝所赐之姓,他们本姓“甫”。皇甫擎天的曾组父甫水钢平息了关东大乱,皇帝为了嘉奖他,特赐“皇”姓冠于甫字之上,于是甫水钢就成了皇甫水钢。甫擎天当然也成了皇甫擎天。他威武英俊,一张轮廓分明的脸上,总是带着爽朗的笑容,就连他的仇敌都不能不承认他是条少见的男子汉,而在他身边,绝不会缺少美女陪伴。这些还不是他最值得骄傲之处。在他这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是他在二十四岁时,就以他的武功智慧和做人做事的明快作风,继承了他父亲的官位。上任不到半年,他任职的省城之内就再也看不到强盗小偷之类的人,两年里就已肃清了附近的武林败类。现在皇甫擎天才二十七岁,声名却已响遍了江湖,他一生中好友甚多,结拜的却只有一个。就是“九天鬼帝”钟毁灭。雪花如雾般的飘着,既银白又苍茫。钟毁灭的眉睫上已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雪花,却盖不住那满腔的怒火。他身上的那一件深蓝色的长披风,随着他奔跑而随风扬起,就宛如蝙蝠的双翼在振翅。蝙蝠飞翔,静而快速。钟毁灭的脚步声却早已传遍了整个山谷,惊飞了无数的山鸟和野兽。也使皇甫擎天微微的抬了抬头。他将欲喝的茶杯停留在唇边,一双明亮的眼睛凝视着脚步声的来源处。他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但你如果仔细看,一定可以发觉在他的眉宇间,有着一抹淡淡的无奈,和一丝轻轻的痛苦。他的无奈是为了什么?他的痛苦是为了什么?为了即将开始的决斗?脚步声渐大渐急。皇甫擎天缓缓站起,眉宇间的无奈和痛苦更浓。远处终于出现了人影。一个像蝙蝠的人影。皇甫擎天终于站定了,长披风已不再扬起。钟毁灭一双锐利如豹的眼睛直盯着皇甫擎天。如果目光能杀人,皇甫擎天现在大概已被杀了十七八次了。皇甫擎天的目光迎合着钟毁灭,他的脸上还是一点表情都没有。钟毁灭的刀在背上。皇甫擎天的剑在手。漆黑的刀,纯白如雪的剑。黑如死亡的刀。纯白岂非也如死亡?刀与剑之间的距离已渐渐近了。他们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渐渐近了。杀气已现,渐浓。浓如雪。钟毁灭终于走到皇甫擎天的面前,突然拔刀,刀光如死亡般遥远,却又美丽如阳光下的玫瑰。刀气就在皇甫擎天的眉睫间。皇甫擎天不动。刀光划过,一丈外的古松树枝纷纷断落,枝叶上的雪花也纷纷掉落,如美人的珠泪般落下。然后刀光就忽然不见了。刀还在,在雪地里。钟毁灭拔刀、划过、插入雪地里。刀身直没雪中,刀柄仍在幌。钟毁灭用的也是天下无双的刀法。漆黑的刀,苍白的手。钟毁灭的脸色更苍白。他的脸上充满了怒意,瞳孔也已在收缩。皇甫擎天仍在凝视着他,发亮的眼睛里,忽然出现了一种很奇怪的表情。一种不知是已接近解脱时的欢愉?还是无可奈何的悲伤?两个人的目光接触,仿佛触起了一连串看不见的火花,就仿佛遥远苍穹中划过的流星般。“你好。”皇甫擎天忽然开口说。“我好。”“我知道你一定很好。”“我当然好,你当然一定知道。”钟毁灭淡淡的说:“否则你怎又会约我来?”皇甫擎天的眼中仿佛有针在刺他,他转头注视着远方一棵不知名的树,过了很久,才又缓缓的说:“你错了。”“我错了。”“你错在不该来的。”“我是错了。”钟毁灭说:“错在不该跟你结拜。”他脸上的怒意仿佛淡了些。他接着又说:“如果我们没有结拜,如果我不是你的朋友。”钟毁灭仿佛在冷嘲:“我的心里就不会有气,你也就不会有痛苦。”皇甫擎天目光重落,再次凝视着他。“你错了,我也错了。”皇甫擎天淡淡的说:“你错在跟我结拜,我错在我是皇甫世家的人。”“不是,我们都没有错,错只错在命运。”钟毁灭说:“命运为什么要让我们相遇?为什么要让你是皇甫擎天,我是钟毁灭?”刀光重现。话声一落,钟毁灭就已拔出雪中的刀。刀光一间,这次断落的不是一丈外的松树,而是皇甫擎天的发丝。如果不是他闪的快,断的恐怕是头颅了。刀光漫天,刀如闪电。刀声破空。皇甫擎天连闪了七次身法,却是无法甩脱那柄漆黑的刀。钟毁灭眼中的血丝又浓了,浓如火。漆黑的刀,纯白的剑。刀与剑相碰,迸出火花,就仿佛流星相碰时所发出的火花般灿烂。火花和目中的怒意几乎已快将皇甫擎天燃烧。钟毁灭的残、怒、狠、快,都已在他的一刀一刀下展露了出来。反手一刀,淡淡的斜挑而上。皇甫擎天明明看见他这一刀的出手和部位”明明可以躲得过的,可是等这一刀到了他的眼前,他却还是无法避开。刀光划过,血花溅起。血花如雪花般溅飞,洒落。雪花凄凉,血花热情。皇甫擎天的左肩被划出了一道深深的伤口,他已感觉到力量逐渐顺着流出的血而消失。雪花银白,血花鲜红。血花很快的就和雪花凝结。银白瞬间成了鲜红,就宛如蔷薇绽放般红艳、凄美、哀怨。钟毁灭的眼孔中已看不见血丝了,他的双眼已红得如蔷薇,刀却还是漆黑的。漆黑得就仿佛死亡前那一刻那样陌生、遥远,却又仿佛是你至交好友般的拥抱着你。皇甫擎天的瞳孔仿佛在扩散,他的眼中已什么都看不见,只看见两种颜色。漆黑和银白。并不是漆黑的那一刀,并不是银白的那团风雪。当那一刀向他砍过来时,他没有看见那一刀的锋芒,只看见那一片漆黑。只看见如情人张开双臂般的漆黑,柔柔的向他涌了过来。就在这一片漆黑刚要拥住皇甫擎天时,忽然停了下来。钟毁灭高举着漆黑如死亡的刀,凝注着已快虚脱的皇府擎天,他的眼中露出种无法叙述的表情。那是种又恨、又同情,还带有一些悲伤。到底是结拜的兄弟,在最后的一刹那间,钟毁灭面临了抉择。这一刀是砍下去?或是不砍?砍下去,从此江湖中再也没有皇甫擎天这个人。不砍,后果……命运的改变,往往在于人的一念间。如果在最后一刹那间,钟毁灭不迟疑了一下,这个故事或许就无法发展下去。砍?不砍?就在钟毁灭内心自我挣扎时,他看见一柄纯白带有冰冷光芒的剑,无声无息的刺人他的右胸第七根和第八根肋骨间。然后他的人就仿佛泥般的躺了下去,一倒下去,就看见皇甫擎天高高的站在他的面前,手中纯白的剑尖上正在滴着鲜红的血。“就因为你是皇甫擎天,才要这么做?”钟毁灭忽然问道。“是的。”皇甫擎天的声音仿佛有了痛苦之意。“就因为你是钟毁灭,我才必须这么做。”“你为什么不一刀杀了我?”“不能。”“因为你是皇甫擎天。”钟毁灭说:“做官的要杀人,一定要等到命令下达时,才可杀人?”“是的。”钟毁灭冷笑,他将头转向别处,将目光停留在远处一棵古松上的一只不知名的飞鸟上。“你为官,我为寇,所以你就必须抓我,因为这是自千古以来就不变的道理?”“是的。”皇甫擎天淡淡的回答着。“好。”钟毁灭回过头来,深深的注视他。“你不愧为我钟毁灭的结拜兄弟。”风在吹,吹过雪地,带走了血腥,带走了寒意,带走了残冬……无论风带走了任何东西,有一样却是任凭谁也无法带走的。————恨。  
第一章大典前夕 
一正月十四。济南。载思关上了门。把这济南古城中千年不变的风雪关在门外,脱下了他那件以深蓝绒为面做成的蓝貂斗蓬,挂在他左边一个用檀木枝做成的衣架上,回过身时,右手已拿起一杯泛着淡蓝的水晶杯。水晶杯中盛着紫色的波斯葡萄酒。水晶杯是从檀木桌上拿起的,檀木桌就在火盆旁,火盆就在檀木椅旁。载思舒服的坐下,轻轻的啜了一口葡萄酒。他喜欢名马佳人华衣美酒,喜欢享受。他喜欢蓝色。对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讲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经过精密计划,绝不肯多浪费一分力气,也不会有一点疏忽,就连这些生活上的细节都不例外。这就是载思。他能够活到现在,能够以二十六岁这么年轻的岁数就当上南郡王的师爷,也许就因为他是这么样一个人。精致华美而温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已经把他身体内的寒气完全驱除。可是他却忽然觉得很疲倦。为了筹备明天的大典,这半个月来他已经把自己生活的规律完全搞乱了。他绝不能让明天这件事发生任何一点错误,任何一点微小的错误,都可能会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大错。那时不但他自己将悔恨终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连累。甚至连江湖中的大局都会因此而改变。更重的是,他绝不能让皇甫擎天如日中天的事业和声名,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载思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两件事,就是“错误”和“失败”。皇甫擎天的确不能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他二十四岁接掌父位,至今已二十四年了,从未做错,或失败过一次。二喝完了第一杯酒时,载思已经把策划明天这次大典的前前后后经过从头又想了三遍。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绪却极快。明天是济南府五年一次的“艳花大典”,又是南郡王被皇上封为“无敌大将军”接圣旨的日子。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件轰动官场和江湖的大事。最使人震惊的一点是,这五年一次选出来的“花魁”,很可能是南郡王离散失踪二十年的女儿。二十年前,南郡王大义灭亲,亲自捉拿结拜兄弟“九天鬼帝”钟毁灭。这件事不但轰动江湖,也使得他的声名更上一层楼。可是就在他凯旋回来时,他妻子林淑君的“淑园山庄”竟已被毁,林淑君和刚出生的女儿都失踪了,生死不知。尽管毁灭“淑园山庄”的凶手一直都未查出,但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个人一定是钟毁灭最亲信的人,也是后来将钟毁灭救出天牢的人。一想到钟毁灭,江湖中每个人都绝对相信,他是个报仇心极重的人,而且是个极不好惹的人。钟毁灭逃狱后,每个人都深信他一定很快会有报复行动,就连皇甫擎天都已做了最坏的打算。然而事实却出人意料之外,钟毁灭不但没有报复,连人竟似忽然消失了,就好像江湖上从来没有过这个人一样。天色已渐渐暗了,屋子里虽然没有点灯,外面的灯火却越来越辉煌明亮。寒风从窗缝里吹进来,也带来了前面大院里的人声和笑声。载思又倒了杯酒,轻轻的啜了一口,目光落在檀木桌上的一张淡绿色纸笺上。“二十年了,别来无羔?”这是淡绿色纸笺上的八个字。只有八个字,没有署名,也没有写明是给谁,载思和皇甫擎天却都明白,这是谁写的,写给谁的。这张淡绿色纸笺是三天前在皇甫擎天书房里的桌上发现的。当时载思和皇甫擎天正在商谈明天庆典之事,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张淡绿色的纸笺。等到他们谈完事情后,才发现书桌上的这张淡绿色纸笺。它是什么时候放在书桌的?是在他们未进书房之前?还是他们谈话之中?载思依稀记得当他走进书房时,桌上并没有这张纸笺。那么这张纸笺一定是在他和南郡王交谈中,被放到桌上的。能让他们两人没有发觉,而将纸笺放到桌上,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这个人难道会神话中的隐身术?“老朋友到底是老朋友。”皇甫擎天望着淡绿色纸笺,笑着说:“那么久了,居然还记得我。”载思没有答腔,只是静静的看着皇甫擎天。“载老头,你说我们是不是该准备一下,好好的招待这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载思明明只有二十八岁,皇甫擎天却喜欢叫他“载老头”。“应该。”载思说:“久别重逢,你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谈。”“不但有很多话要谈。”皇甫擎天说:“还有很多酒要喝。”“听说你这位老朋友的酒量,可以比美昔日‘小李飞刀’李寻欢?”“恐怕连楚香帅都不敢和他较量。”皇甫擎天笑了笑。“我该好好的叫人整理整理酒窑了。”载思也笑了。“你这位老朋友一来,干脆就在酒窑里招待他,省掉搬酒的麻烦。”“希望酒窑中的酒,能合他的意。”火光在载思的脸上跳动,思绪在他的脑海里奔驰。钟毁灭自逃狱后,失踪了二十年,这一次回来势必不是那么好玩的。明天的庆典,是他报复的好机会,他一定不会错过的。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开的,收到请柬的人固然可以堂堂入室,做南郡王的佳宾,没有收到请柬的人也可到大府外的院子里来看看热闹,更可以在大街上看游行。“魔魔”门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经百战杀人无数的好手。江湖中待价而沽的刺客杀手中,能在重重警卫中杀人于瞬间的也不知有多少。这些人明天都可能会赶到这里来,混入人群里,等待刺杀皇甫擎天的机会。在大典进行的过程中,这种机会当然不少。但是载思相信大典还是会顺利完成,皇甫擎天还是不会受到毫发之伤。因为他已经把每一种可能会发生的情况都计算过,每一个有可能会刺杀南郡王的人,都已在他的严密监视下。为了防备钟毁灭的报复,他已经出动了“南王府”内的二百七十六位一级好手,更调动了江湖中五十四名高手,每一位都可以对付三十条大汉的好手。载思把他们分成了九组,每一组都绝对可以独当一面,每一组都安排在绝对有利的地点。可是其中经过特别挑选的二组,却只不过为了要去对付两个人。“两个人?”今天早上皇甫擎天曾经问过载思:“为什么要用二组人对付两个人?”载思只说出这两个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这个问题。“因为这两个人一个是任飘伶,还有一个是胖妞。”这时候皇甫擎天正在吃早饭。今天他的早饭是一大块至少有两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二十个蛋和大量水果蔬菜。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涂满了口味极重的酱汁和香料,烤得极嫩。这是南郡王最喜爱的食物之一,可是听到载思说出的两个名字后,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弯刀,用一双如雾般的眼睛盯着载思。“胖妞?”“是的。”“你以前见过这个人?”“我没有。”载思淡淡的说:“我相信江湖中见过她的人没有几个。”胖妞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见过她,每个人更希望自己一辈子都不要见到这个人。胖妞当然是个女人,更是昔年钟毁灭的爱将,是“魔魔”里刑堂的堂主,也是钟毁灭手下最危险的人。昔年钟毁灭一向很少让她离开自己的身边。当钟毁灭被捉时,每个人都预料她一定会大举劫牢,就算没有,也会闯人王府刺杀皇甫擎天。可是胖妞却没有这么做,钟毁灭一被捉,她的人就失踪了。有人猜测她大概害怕皇甫擎天的武功而躲起来。皇甫擎天既然能打败钟毁灭,就一定能杀得了胖妞,既然捉了钟毁灭,他的手下也一定不会放过,所以钟毁灭被抓,胖妞就一定会躲起来。载思却不这么想。他知道胖妞不是躲起来,她如果是这种人,江湖中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畏惧她。她失踪一定有她的道理所在。“任飘伶也来了?”“是的。”皇甫擎天望着磁盘里的小牛腰肉,轻轻的叹了口气。“这个人不但是江湖中最神秘的人,也是最公开的杀手。”皇甫擎天说:“只要价钱对,我想大概没有他不敢杀的人。”“任飘伶比胖妞更危险。”载思说:“他没有家,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谁也找不到他。”载思接着又说:“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认为自己需要这个人,那么他就会忽然在这个人面前出现了。”“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别人的珠宝黄金和数目极大的巨额银票。”皇甫擎天笑着说:“别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永远不离手的剑。”一把窄而长的剑。他用剑刺人一个人的咽喉时,就好像深闺里的少*妇在刺绣般轻松纯熟。三刀环上镶满碧玉的弯刀,就摆在盛物的木盘里,刀锋上还留有浓浓的肉汁。皇甫擎天用一块柔软的丝巾擦了擦手,然后才问载思:“你没有见过这两个人,怎么知道他们来了?”“我知道。”载思淡淡的说:“因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这算是什么回答?这种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回答,谁也不会觉得满意的。皇甫擎天却已经很满意了。因为这是载思说出来的。皇甫擎天相信他的判断力,正如他相信木盘里的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样。但是他的眼睛里却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说出一句很奇怪的话“错了。”皇甫擎天说:“钟毁灭错了。”“为什么?”“现在胖妞是不是已经来到了济南城?”“是的。”“她还能不能活着回去?”“不能。”“让一个自己这么有用的人去送死,这种事我会不会做?”皇甫擎天问载思。“你会不会做?”“不会。”“任飘伶是不是也到了这里?”“是的。”“任飘伶是不是一生中最恨和女人共事?最恨有人骗他?最恨有人明知故犯?”“是的。”“他是不是一定会知道胖妞也来到了这里?”“一定知道。”“他知道了,是不是一定会找钟毁灭算帐?”“他会先杀了胖妞,然后再找钟毁灭算帐。”“钟毁灭明知道任飘伶的这种脾气,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他是不是有病?”“没有。”载思面无表情的看着皇甫。“钟毁灭没有错。”“哦?”“他要他们到这里来,并不是要她来送死,也不是要任飘伶来杀胖姐。”“他要他们来干什么?”“来做幌子。”载思说:“胖姐和任飘伶都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己。”“为什么?”“因为真正要出手刺你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另外一个人。”载思说:“如果我们单只防备他们,第三个人出手时就容易了。”“第三个人?这个人是谁?”“是个年轻人,是个穿一身纯白丝缎长袍,带着一口纯白镶玉的剑,住在济南城最贵最豪华的‘醉柳阁’里,每顿都吃比你还好的饭菜。”载思说:“他已经来了三天,每天都没有踏出‘醉柳阁’一步,可是却已交了济南城一大半的人做朋友。”“哦?他这么有名,每个人都急着结交他?”“不是结交他,而是争得去让他请客!”载思说:“他才来三天,却己请了一百一十三桌。”皇甫擎天笑了。“想不到这个人还这么好客?”皇甫问载思。“他从哪里来的?”“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在醉柳阁里用的名字叫白少羽。”载思说。“他说话是什么口音?”“我没有听过他说话,可是我问过醉柳阁的小二。”“他怎么说?”“他以前是趟子手,走过很多地方,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可是他也听不出这位姓白的客人是哪里的人。”“为什么?”“因为这位白先生也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每一种都说得比他好。”“他学的是什么剑法?剑法高不高?”“我不知道。”“他穿的衣裳呢?”从一个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衣服料子不同,同样是丝缎,也有很多种,每个地方染织的方法都不一样,棉纱的产地也不一样。鉴别这一类的事,载思是专家。“我相信你一定看过他的衣服。”皇甫问:“你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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