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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野龙-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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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灵的将军的转世,那么在这个时代里,我要洗清那一世造的孽。
  与丁哥儿作伴是一桩劳累而又倒霉的事,第一次离开他的教父兼师父,他便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活泼与兴奋,一扫过去那种烦闷且天真的性格,仿佛是变了一个人。有时,他会嫌我走的太慢,我若走快了,他又跟不上。左说右说他都有理,我也懒得去和他吵嘴,干脆地告诉他爱上哪儿就上哪儿,我不侍候了。他果然如解开缰索的疯马一样,狂奔而去,可是没一天又灰溜溜地回到我的身边,发誓再也不离开我了,细细一问才明白,在这里没有人能听懂他的中国话,他也听不懂别人的中国话。离开了我,他就像丢掉了嘴巴和耳朵,成了哑巴和聋子,睁着眼睛也像个瞎子。
  就这样,我们也不知道在路上走了多少日子,翻过了几座高山,穿过了几片沙漠,路过了几条河流,这一日终于来到了渭河边的渡口,在渡口边的茶棚里坐下,一边等待渡船的到来,一边喝些茶水。丁哥儿似乎对什么都好奇,左摸摸右碰碰,不时地问我这,问我那。当然他的样子也招来了众多人的目光,他却觉得非常高兴,私下里对我说:“看来,我比你长得好看,你看,人家只看我,不看你。”我哈哈大笑,告诉他:“如果我牵着只猴子来,那人们更爱看猴子了。”这话把他气得半天没再开口,只是喘喘地呼着粗气。蓦然他的目光盯到了外面,那气好像一下子消了个一干二净。我也顺脸望去,只见渡口边来了一位牵着马,白衣翩翩的少女,背上背着一把剑,头梳两只双抓鬏,转过身来,我倏然一惊。这面容我怎么如此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只见她淡眉亮眼,口小鼻娇,脸上微红,虽不是闭月羞花只貌,但也生得娇小玲珑,芙蓉出水一般。她的容貌是次要的,我赞赏的是她那超凡脱俗的气质,仿佛同情一切,又仿佛藐视一切,让人琢磨不透。
  “这么多日子,我还没见过这么动人的女孩子。”丁哥儿悄悄地告诉我说:“我要去和她交个朋友。”他说着也不等我的回答,便径直走去。
  那艘渡船已经靠岸,我也汇了帐,跟了出去。
  “嘿!”丁哥儿这样鲁莽地对那个少女打着招呼,那少女应声看了看他,又转过了脸,牵着马走上渡船。“嘿!我帮你!”丁哥儿含糊的舌头说着,也不问那少女听没听懂,两步走上前,就抢她手中的缰绳,要踏上船板。这少女吓了一跳,拧身抬腿就是一脚,正踹在丁哥儿的屁股上,丁哥儿哪里防备,“哎哟”了一声,“扑通”便掉进了河里。
  “他是想帮你。”我连忙走上前去解释着,一边到河边拉起浑身泥浆的丁哥儿,看着他狼狈的样子,不由得大笑出声来。那少女也走上前来道着歉。
  等我们坐在船上,丁哥儿依然没有接受教训,也不管满脸的污秽,还紧紧往那少女近旁凑着,嘴里没完没了地说着什么。那少女一句话没有听懂,直往船头躲去。我一把拉住丁哥儿,讽刺道:“先去洗把脸。”他这才明白过味,趴在船边洗起脸来。我和那少女相视着望了一下,不由得都笑了。啊!这笑容也似曾相识;不,我一定见过的,怎么就想不起来呢?望着她,我凝神细思着。
  “啊!这是什么?”丁哥儿已经洗干净了脸,一眼看见了那匹马上一个长条的布包,布包一头露出的是一把秦筝,这才问道。
  我随口告诉他:“那是把乐器。”
  “乐器?”他十分好奇,也不问人家同不同意,便从马背上抽了出来,“哇!十三根弦!”他惊叫了一声:“我们那的琴只有六根弦。”他说:“这么多弦怎么弹哪?”
  “还有比这更多弦的琴。”我夺过那筝走到少女的面前道:“对不起,我这位兄弟不懂事,他是个外国人。”那少女接过了琴莞尔一笑,说道:“没事儿,他挺逗儿!”我愣住了,这少女的一口北京话叫我想了起来,她不正是那年在慕容家对门茶楼里招呼过我的女孩子吗?这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我们竟会在大西北相遇,只是她长高了,也长漂亮了,无怪我看着她眼熟。
  “你为什么老看着人家?”丁哥儿的话猛地把我惊醒,那少女正羞涩的低下了头,脸红到了耳根。我不觉地也有些脸热,忙走回船的另一侧,望着平缓的河水,心中竟有些发跳。啊!我认出了她,她怎么没有认出我呢?是因为那一年我太寒酸了吗?不,河面上映出了我现在的脸,我变了,长大了,那一张苍白病态的孩子的脸已经消逝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更加成熟,更加健康的年青人的脸。怎么说呢?三年过去,她变了,我更变了。
  “开船啰!”随着船工的一声高喊,渡船慢慢移动起来。
  “等一等!”一个人大声招呼着,也牵着一匹马,急匆匆走上了船来,船便调起了头,一看到这个上来的人,我又是一愣。他不正是那年被老魔头抓住过的终南山派的弟子吗?我记得他好像名唤项冲。哦!这世界真是小,转了几年又转到了同一艘船上。项冲还是原来的模样,三年的时光只让他多经历了一些风霜,更加成熟,更加稳健。一上了船,他首先看了看我和丁哥儿,目光在丁哥儿身上多呆了片刻,又转到船头望了望那少女,这才回过来仔细打量我。在他的目光下,我不由得也自己打量起自己来。啊!这身装束是如此的邋遢,丁哥儿也是一模一样,都穿着件羊皮坎肩,腰上用条都快看不出颜色的布带系紧;裤子破破烂烂全是补丁;裤腿只到得小腿处高,脚下是一双几乎不能叫作鞋的草鞋。再一摸头发,长长得飘在脑后,用一根脏布条勒住,而丁哥儿那一头金黄的卷发更是蓬乱,简直可以作鸡窝用,不过他的腰间还别着把佩剑,比我英武得多。与对面这个精神整洁的项冲相比,我们就是要饭花子。
  丁哥儿全没在意自己的形象,他只对那少女感兴趣,而对那少女怀中的秦筝更感兴趣。“弹一个曲子吧?”他这样地请求着这个少女。
  那少女抱着筝犹豫着,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听懂了丁哥儿的话,怕她为难,拉住丁哥儿埋怨道:“你安静点行吗?这琴不是随便就能弹的,还需要焚香沐浴。”丁哥儿愣住了,他根本不懂什么叫焚香沐浴;而那少女也愣了一下,她好像不相信我也懂这个。
  “不!”那少女却道:“焚香沐浴方才弹琴,那是老腐酸儒的作法,人只要想弹,又何在乎在哪里呢?”她说着盘膝坐在船头,将筝平放,右手拇指、中指、无名指往复在琴弦上勾动,左手飞快地移动着弦下之柱,未到一分钟,那弦已经调好,一个清悠的飘音蓦然飞出,动听的颤音转了两转,曲调一变,竟是那一首我唱过的《橄榄树》,我瞪大了眼睛,根本不敢相信,她只在三年前听我唱了一遍,便能够如此完整流畅,又如此细腻动情地演奏出来,仿佛这就是她创作的一般。
  “好曲子!”一曲终了,我和丁哥儿还未细细回味,项冲便大声赞了起来:“此曲不同凡响,宛若小鸟展翅,又似山间溪流,辽远广阔,充满希望,不同与当今靡靡之音或陈词滥调。”
  这少女緬腆地答着:“这位相公过奖了。”
  项冲笑了笑,继续说:“此曲在下从未听过,不知何名?”
  这少女如实回答:“此曲是我小时听一位流浪少年所唱而记下来的。”
  “哦,所唱何歌?”
  “不晓得,我只记下了曲谱,却未记下歌词,只是觉得那歌词很好听,所唱皆是白话,里面多句重复橄榄树,我想此歌也当听《橄榄树》吧。”
  我的心都快要跳出了嗓子,真想告诉她,我就是那个唱歌的人,愿意再为她唱一遍。
  船已靠了岸,这少女收起筝,牵着马下了船,又纵身上马,一甩鞭子,那马已飞驰而去。
  “喂,姑娘……”项冲也上了岸,在后面喊着,也跳上了马,飞快地追去。
  我的心却酸溜溜的,也不知什么滋味。
  “喂,混球!”丁哥儿总这样地叫我,好在别人也听不懂他的话。我转过头看着他。“咱们也买马骑吧?”他这样羡慕地建议着。
  我摇了摇头,道:“不行,咱们的银子不够,现在你和我需要的是换个人样子。”
  “换个人样子?”他这才注意到自己破烂的装束,赞同着:“对,听你的。”
  我们来到城里,置办了衣服和鞋袜,照我的观点,我和丁哥儿最好是各穿各的,但他却不同意,死活要与我一模一样,仿佛这样才显得公平。在剃头担子前,我要那师傅将我的长头发剪去,剃成平头,这洋小子也要如此。那师傅却是一愣,在他看来,男儿一旦过了十八,这发是只留不剪的,仿佛这样才是正经人家。我哪管许多,从小的短发惯了,如今这长发不仅让人觉得憋闷,也爱擀粘,一日不洗,便失去了光泽,于是硬逼着那师傅将头发剪了个平整方正,连两个鬓角也修理得干干净净。但等我和丁哥儿重新走在街上的时候,却有不少人把我们当成了和尚和头陀,这真叫人难堪,于是学起胡人的样子,用根红条布在头上勒紧,这样,我们完全成了“胡人”。
  我不知道丁哥儿怎么有那么大的活动量,他一定患有多动症,或许小的时候被胡客游侠管教得过严了,把压抑多年的朝气全部发泄在了我的身上。这一路上他始终围着我又打又闹,又喊又叫,仿佛是一只猴子。开始时,我被烦的无处可逃,到最后干脆不闻不睬,随他的便,这才是心正不怕鬼上身,一个巴掌拍不响。他跳了一阵,见我没有反映,也士气低落下来,过了一会儿,他却对我说:“我到前面先看一看去。”也不等我同意,便一股烟地跑了。
  我在后面不着急不着慌地赶路,知道他不会离开我太远,只要前面有路口,他一定会在那里等我,生怕走错了。可是这一回不同,我连过了三个路口也未见到他的影子,难道他没有等我?这怎么会?难道他走错了路?这也不大可能,别看他调皮,但精得很,最少他在路口也会给我留下记号。我有些不放心了,见到路旁有人就去寻问。丁哥儿那金发碧眼的高个子是十分引人注目的,我相信人们只要见一次便会记住的,可是被问的人却摇了摇头。我又往回走,直走回到第一个路口,一个卖茶的老头子才告诉我,他看见丁哥儿沿着旁边的一条小路下去了。
  我谢过了老人,顺着这条小路赶去,心里猜测着他为何要走这里,除非是为了方便一下,但也不至于如此长久。翻过了一道山坡,前面出现了一条缓流的小河,我来到河边,一串清晰的脚印逆河而上。我一下子认出来,这是丁哥儿的脚印,只有他有这么大的脚。于是,我沿着脚印逆河走了五六里路,前面出现了在这西北少有的树林,树林中掩映着楼台飞檐,我想那里一定是个村庄,丁哥儿一定在那里。于是又紧走几步,来到林子前,却见路边立着个大石碑,碑上龙飞凤舞地刻着四个大字:“三老丛林”,旁边还有四行小字,写着:“丛林西北缘,三老笑问天,不是博学者,留命在此间。”
  “三老丛林?”我一阵奇怪,这哪里象个村庄的名字,倒有些象个风景区的名字。当下,也管不得许多,想都未想便走入林子。我只当地上有路就能走,远望着前方隐现白墙红瓦,怎么也走不到,走来走去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如此往复了数遍,我才发觉不妙,再想找出去的路,已迷失了方向。
  我在树林里横冲直撞,哪还管有没有路,脚步刚一踏出路径,“嗖”地一声,一利箭迎面穿来,我吓了一跳,拧身躲过,脚踏上了另一棵树的树根处,“嘭”地一声,那地翻了起来,从里面连着飞出三把利刃。我暗叫不好,身体不自觉地一旋,来了人三百六十度大转体,已跃上了一棵大树的树枝,想到这树枝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心略一松,脚下发软,那看似很粗的树枝“咔”地一声断了,我直向下坠去,而此刻,一张网已经张在了底下。
  “不好!”我大叫一声,也不知哪里来的力量,在空中无处借力之时,忽地一个旋空翻,脚往树干上一蹬,身体已直着飞了出去,稳稳地落在了小路上。
  “好!”一个清脆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叫响,我转身一看,站在我面前的不正是那个渡船上弹筝的少女吗?她怎么会在这里?她不是已经骑马前行了吗?
  那少女看到我崭新的外表,愣了愣,细细地重新将我打量了一番,点了点头,自言自语地道:“果然是你。”
  我问道:“你说什么?”
  “前日在船上我见到你时就觉得眼熟。”她说:“你就是那个三年前唱歌的小子吧?”
  我不好意地点了点头,觉得我应该在船上就告诉她。
  “我直到刚才才想到是你。”少女对我说:“我在茶棚喝茶时听那个老人说,有两个人到这里来了,一个是金发碧眼,一个是英俊绝伦。”她说到英俊绝伦时,脸不由得红了,但随即又接着道:“我当时马上想到了是你们,于是也赶了来。”
  “你的马呢?”我问,我没有听到她的马蹄声,觉得奇怪。
  “在林子外面。”她说。我想我那时可能正在心焦,所以没有在意。只听她又不解地问:“你们倒是胆大,怎么敢进到这里来?”
  “这里怎么了?”我忙问,确实被这里发生的事搞昏了头。
  “这是三老丛林,武林中的禁忌地之一。”那少女严肃地道。
  看着她紧绷的脸,我才觉得事态的严重,忙问:“为什么?”
  “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一鬼二魔,三老四者’吗?”她反问着我。见我茫然地摇了摇头,她不相信地看了看我,只是说:“也许你是刚出道,我所说的是江湖上极厉害的十个魔头的统称,这里不便多讲。此地便是其中的三老住地,一般人都要躲着走,只有你,冒冒失失地闯了进来。”
  我反问道:“你不也进来了吗?”
  “我……”她一时哑口无言,嗫嚅了半天才说:“我不是为了你们吗?”话说完,脸又红成了一片云霞。
  “对不起!”我抱歉着,直怪自己多问。
  “你跟我走,我带你出去。”她柔声告诉我。我有些不相信,觉得她还没有我大呢,我都走不出去,她又如何能够?她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道:“这是九宫八卦阵,我曾经学过,别看这路只有一条,其实是四通八达,支叉众多。不过这路上倒没有安插机关,可路之外的任何物事都碰不得的。”她说着在前面引路,我紧紧在后相跟,生怕走错。
  “大哥快来救我!”我听到了丁哥儿的呼喊,停下了脚步。“大哥,我在这里!”我顺声望去,只见三十米开外的一株树上吊着一个大网,丁哥儿便网在其中,挣扎呼喊着,此刻也不再叫我混球,改称了大哥。
  我刚要过去救人,这少女一把拉住道:“你不要命了吗?”
  我告诉她:“他是我的兄弟,我一定要救他。”
  她却说:“你可以有更好的办法。”
  我忙问:“什么办法?”
  她没有回答,从身后解下一捆绳,绳端系着一个如手般大小,也有五指,但指端是尖钩的兵器。“这是飞抓。”她告诉我:“此绳足有十丈,你能把它甩过去吗?”
  我点点头,接过来一甩,并没有费多大力气,那爪头已稳稳地钉入了那棵大树的树干,我又攥了攥,没见任何异常。
  “你在这里拉住绳子这端,我踩着绳子过去。”那少女这样地告诉了我。
  “不!”我回答:“我过去,你抓紧绳头。”我自信在雪山之顶都可以与雪豹追逐,这点雕虫小技还难不倒我。这少女不相信似地看了看我,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看她已经抓紧,我飞身跃起,脚尖只在绳上一点,身子蜻蜓点水般飞速向前滑去,沿着绳子只落了三次,已到了丁哥儿的身前,随手拔出我的匕首一挥,那网已然松开,不等他落地,我便抓住了他的后背,象抛绣球一样,在半空中已将他抛向小路,然后脚尖再一次点在那根细绳上,又两个起落,已站在了路上,伸手正好接住被抛得高高、这时才落下来的丁哥儿。这套动作干净利索,一气呵成,自然再次赢来了少女的喝彩。
  “这有什么,我也会。”丁哥儿站在了地上,忘了刚才身处逆境,这样不服气地对少女吹着牛。那少女只一笑,手腕一抖,飞爪已然松开,连地都未落,就回到了她的手中,转身道:“快走,莫惊动了三个老魔头。”说着便要循路而遁。
  我们刚走出一步,一个人喝了一声:“站住。”从一棵树后悠悠地走了出来。
  这是一个身材矮小,额头突出,白胡子一大把,但头顶已秃的小老头。“糟糕!”少女低低叫了一声。那老头问道:“你们就这样要走吗?”他的脸上还挂着亲切的笑容,并不象个恶人的模样。
  “老头子还要请我们喝茶吗?”丁哥儿涎脸地问道。
  老头子却问了一句“欧?你们想喝茶?”
  “哦,不!”少女赶忙答话:“我们不敢打扰了,这就离开。”
  那老头转头看了看那只被弄破的网,收起了笑容,似乎很是诚恳地说:“唉,既然来了,就别走了。”
  少女的脸变了变,没再吭声。丁哥儿却接过了话:“你请我们吗?”
  也不知道那老头是听懂了还是不懂,他愣了一下,哈哈笑了起来。“跟我来。”说着转身走在前面。
  丁哥儿迈步就要跟去,却被少女一把拉住:“你不要命了吗?”她沉声道,丁哥儿莫名其妙地回过头。“他就是三老中的老三老糊涂归一安。”少女这样告诉我们:“说糊涂其实一点儿也不糊涂,他对人总是笑呵呵的,可却是笑里藏刀,杀人当儿戏,曾经在河东为了喝一杯酒同人打赌,而整整屠了一村子的人。”
  “有这等事?”我先是一惊,再看丁哥儿,他也发起慌来,显然相信了这个少女的话。
  “怎么不走了?”那老头回过身,依然笑容可掬地问道。
  “我们不想去了。”我告诉他。
  “噢?”他盯住了我,走上前来,问:“是你说的吗?”我点了点头,他却“啧啧”地咂着嘴:“可惜了这张好看的脸。”
  那少女似乎吓了一跳,忙拉住了我的手。
  “说不去就不去,你还罗嗦什么?”丁哥儿蹦了出来,当真是初出牛犊不怕虎。
  “啪”地一个巴掌打在了丁哥儿的脸上:“你就这样敢跟我说话吗?”老头子说着,谁也没有看清他如何出的手。
  “你敢打我?”丁哥儿立刻火往上撞,嗖地拔出剑来,剑尖直指老头子的头,威严地道:“我和你决斗!”
  老头子哈哈又笑了起来,身子一晃,又伸出了巴掌。“小心!”我喊了一声,丁哥儿灵敏地一躲,他的巴掌落了空。他似乎没有想到,扭头看了我一眼,丁哥儿的剑已经向他刺来,他只能全力对付。
  平心而论,以这老头的武功造诣,只怕三个丁哥儿也不是他的对手,但十多招过去了,丁哥儿并没有露出败像,原因很简单,一是丁哥儿的西洋剑法,许多人根本没有见过,此谓以怪致胜;其二,丁哥儿学了逍遥步,虽然只是些皮毛,但却非同小可,此步迷人耳目,,
  可谓以奇致胜;两者结合,自然为他平添了几分威力。不管老头儿身法多快,丁哥儿总能准确无误地以剑尖而指,在一段时间里,那老头竟有些失措。旁边观战的我倒没在意,直将那少女惊讶得张大了嘴巴。
  五十招过去了之后,胜负渐渐显露出来。老头子毕竟是老姜为辣,陈醋为酸,很快便适应了丁哥儿的打法,而丁哥没有抓住有利的战机,快速歼敌,导致了不利的局面。面对丁哥儿奇异的逍遥步,小老头竟闭上了眼睛。原来,丁哥儿的逍遥步只能迷惑人的眼睛,如果面对一个瞎子,这逍遥步一毫作用不起。此刻小老头凭的是听觉。丁哥儿哪里知道,一味地踩步强攻,那剑看准对方的胸口就是一击,老头儿并不躲闪,反而挺身迎去,丁哥儿的剑顶在了他的胸口,渐渐弯曲了。“他会铁布衫!”那少女在旁边提醒着。丁哥儿哪里懂得,只一愣神,就见那小老头双拳一晃,一双本是枯枝般的手,蓦然赤红如同烈焰。
  “小心!”我高喊一声,飞扑而去。小老头的双拳已经打出。我一脚踢开了丁哥儿,双掌迎着拍去,听得“篷”地一声,只觉得胸口气浪翻了两翻,我往后倒退了两步,方才喘过气来。再看那小老头,却是往后倒退了三步,用惊诧的眼光在盯视着我。
  “好掌力!”随着一声喝采,又有两个老头子一前一后出现在我们面前,前面一人长得肥头大耳,身胖力不亏,白发苍苍,一脸福态。跟在他后面的人与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骨瘦如柴,顑颔若尸,一撮山羊胡子已然花白,表情严肃,仿佛一尊木雕。前面的胖老头先开口道:“老糊涂怎越发没有用了?”后面的瘦者也紧跟着说:“连个娃娃也打不过。”
  “哼!”老糊涂瞪了那两个老者一眼,并没有答话,反而越发地盯紧了我。
  我感觉到身边的少女紧攥着我的手,她的手上全是汗水,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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