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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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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天傍晚,当我赶着马车在他们所住的那条叫做陶尔魁里的地方徘徊的时候,我忽然看见一辆马车赶到他们住处的门前。立刻,有人把一些行李拿了出来,不久,锥伯和斯坦节逊也跟着出来,他们一同上车而去。我赶紧催马加鞭跟了上去,远远地跟在他们后边。当时我感到非常不安,唯恐他们又要改变住处。他们到了尤斯顿车站,下了马车。我找了一个小孩替我拉住我的马,我就跟着他们走进了月台。我听到他们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回答说,有一班车刚刚开出,几个钟头以内不会再有第二班车了,斯坦节逊听了以后,似乎很懊恼,可是锥伯却比什么都要高兴。我夹杂在人群之中,离他们非常近,所以我可以听到他们之间每一句谈话。锥伯说,他有一点私事要去办一下,如果斯坦节逊愿意等他一下的话,他马上就会回来。他的伙伴却拦阻他,并且提醒他说,他们曾经决定过彼此要在一起,不要单独行动。锥伯回答说,这是一件微妙的事,他必须独自去。我听不清斯坦节逊又说了些什么,后来只听见锥伯破口大骂,并且说,他不过是他雇用的仆役罢了,不要装腔作势地反而指责其他来。这样一来,这位秘书先生讨了一场没趣,只好不再多说,他只是和他商量,万一他耽误了最后的一班火车,可以到郝黎代旅馆去找他。锥伯回答说,他在十一点钟以前就可以回到月台上来;然后,他就一直走出了车站。    
      “我日夜等待的千载难逢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我的仇人已在我的掌握之中。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彼此相助;但是,一旦分开以后,他们就要落到我的掌握之中了。虽然如此,我并没有卤莽从事。我早已定下了一套计划:报仇的时刻,如果不让仇人有机会明白究竟是谁杀死了他;如果不让他明白为什么要受到这种惩罚;那么,这种复仇是不能令人称心满意的。我的报仇计划早就安排妥当,根据这个计划,我要让害苦了我的人有机会能够明白,现在是他恶贯满盈的时候了。恰巧,几天以前有一个坐我的车子在布瑞克斯顿路一带查看几处房屋的人,把其中一处的钥匙遗落在我的车里了。他虽然当天晚上就把这个钥匙领了回去,但是,在取走以前,我早就把它弄下了一个模子,而且照样配制了一把。这样一来,在这个大城市中,我至少找到一个可靠的地方,可以自由自在地干我的事情,而不致受到阻碍。现在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就是如何把锥伯弄到那个房屋中去了。    
      “他在路上走着,并且走进一两家酒店中去。他在最后一家酒店中,几乎停留了半个钟头。他出来的时候,已是步履蹒跚,显然他已醉得够劲了。在我的前面恰好有一辆双轮小马车,于是他就招呼着坐了上去。我一路紧紧地跟着。我的马的鼻子距离前面马车的车夫的身体最多只有一码远。我们经①过了滑铁卢大桥,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路。可是,使我感到诧异的是,我们竟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地方。我想象不出,他回到那里去究竟是想干些什么。但是,我还是跟了下去,在距离这所房屋大约一百码的地方,我便把车子停了下来。    
      他走进了这座房子,他的马车也就走开了。请给我一杯水,我的嘴都说干了。”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他说:“这就好些了。好,我等了一刻钟,或者还要久一点,突然房子里面传来一阵打架似的吵闹声。接着,大门忽然大开,出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锥伯,另一个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这个人我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个小伙子一把抓住锥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的时候,他便用力一推,紧跟着又是一脚,把锥伯一直踹到了大街当中。他对着锥伯摇晃着手中的木棍大声喝道:‘狗东西!我教训教训你,你竟敢污辱良家妇女!'他是那样的怒不可遏,要不是这个坏蛋拖着两条腿拚命地向街中逃去,我想,那小伙子一定要用棍子把他痛打一顿呢。锥伯一直跑到转弯的地方,正好看见了我的马车,于是招呼着我,一脚就跳上车来。他说:‘把我送到郝黎代旅馆去。”    
      “我一见他坐进了我的马车,简直喜出望外,我的心跳动得非常厉害。我深怕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当儿,我的血瘤要迸裂了。我慢慢地赶着马车往前走,心中盘算着究竟该怎么办才妥善。我满可以把他一直拉到乡间去,在那荒凉无人的小路上,和他算一次总帐。我几乎已经决定这么办的时候,他忽然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这时,他的酒瘾又发作了,他叫我在一家大酒店外面停下来。他一面吩咐我等着他,一面走了进去。他在里面一直呆到酒店收市,等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是烂醉如泥了,我知道,我已是胜券在握了。    
      ①当时双轮马车的车夫坐在车的最后面。——译者注    
      “你们不要以为我会冷不防一刀,把他结果就算了事。如果这样做,只不过是死板板地执行严正的审判而已。但是,我不会那样干的。我早已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能把握这个机会的话,他还可以有一线生机。当我在美洲流浪的那些日子里,我干过各种各样的差事。我曾经一度做过'约克学院'实验室的看门人和扫地工友。有一天,教授正在讲解毒药问题时,他把一种叫做生物硷的东西给学生们看。这是他从一种南美洲土人制造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这种毒药毒性非常猛烈,只要沾着一点儿,立刻就能致人死命。我记住了那个放毒药品子的所在,在他们走了以后,我就倒了一点出来。我是一个相当高明的配药能手,于是,我就把这些毒药做成了一些易于溶解的小丸。我在每个盒子里装进一粒,同时再放进一粒样子相同但是无毒的。我当时决定,只要一旦我能得手,这两位先生就要每人分得一盒,让他们每个人先吞服一粒,剩下的一粒就由我来吞服。这样做,和枪口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可以置人于死地,而且还没有响声。从那一天气,我就一直把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带在身边;现在到了我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血字的研究十三 再录华生回忆录(3)

      “当时已经是午夜过后,快一点钟的光景。这是一个起风苦雨的深夜。风刮得很厉害,大雨倾盆而下。外面虽然是一惨淡的景象,可是我的心里却是乐不可言,我高兴得几乎要大声欢叫起来。诸位先生,如果你们之中哪一位曾经为着一件事朝思暮想,一直盼望了二十多年,一旦伸手可得,那么,你们就会理解到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喷着烟雾,借此安定我的紧张情绪。可是由于过分激动,我的手不住地在战抖,太阳穴也突突地乱跳。当我赶着马车前进时,我看见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在黑暗中瞧着我微笑。我看得清清楚楚,就象我现在在这间屋子里看见你们诸位一样。    
      一路之上,他们总是在我的前面,一边一个地走在马的两旁,一直跟我来到布瑞克斯顿路的那所空宅。“到处看不见一个人影,除了淅沥的雨声之外听不到一点声音。我从车窗向车里一瞧,只见锥伯蜷缩成一团,因酒醉而沉入梦乡。我摇撼着他的臂膀说:‘该下车了。”“他说:‘好的,车夫。”“我想,他以为已经到了他刚才提到的那个旅馆,因为他别的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走下车来,跟着我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这时,他还有点头重脚轻,站立不稳。我不得不扶着他走,以免跌倒。我们走到门口时,我开了门,引着他走进了前屋。我敢向你们保证说,一路上,费瑞厄父女一直是在我们前面走着的。“黑得要命。'他一面说,一面乱跺着脚。“咱们马上就有亮了,'我说着便擦燃了一根火柴,把我带来的一支蜡烛点亮。我一面把脸转向他,一面把蜡烛举近了我的脸。我继续说:‘好啦,伊瑙克·锥伯,你现在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惺忪地盯着我瞧了半天。然后,我看见他的脸上突然出现了恐怖的神色,整个脸都痉挛起来,这说明他已认出我来了。他登时吓得面如土色,晃晃荡荡地后退着。我还看见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到眉毛之上,他的牙齿也在上下相击,格格作响。我看见了这副模样,不禁靠在门上大笑不止。我早就知道,报仇是一件最痛快的事,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竟会有这样的滋味。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把你一直从盐湖城追到圣彼得堡,可是总是让你逃脱了。现在你游荡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向后退了几步。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以为我是发狂了。那时,我确是和疯子一样,太阳穴上的血管象铁匠挥舞着铁锤似地跳动不止。我深信,当时若不是血从我的鼻孔中涌了出来,使我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也许就会发作品来了。    
      “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一面叫着,一面锁上门,并且把钥匙举在他的眼前晃上几晃,‘惩罚确实是来得太慢了,可是现在总算是让你落网了。'我看到在我说话的时候,他那两起怯懦的嘴唇战抖着,他还想要求饶命。但是,他看得很清楚,这是毫无用处的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谈不上什么谋杀不谋杀。杀死一只疯狗,能说是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爱人从她那被残杀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的那个该死的、无耻的新房中去的时候,你可曾对她有过丝毫的怜悯?”    
      “他叫道:‘杀死她父亲的并不是我。”    
      “但是,是你粉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一面把毒药盒子送到他的面前,‘让上帝给咱们裁决吧。拣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致死,一粒可以获生。你拣剩下的一粒我吃。让咱们瞧瞧,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或者咱们都是在碰运起。”    
      “他吓得躲到一边,大喊大叫起来,哀求饶命。但是,我拔出刀来,直其他的咽喉,一直到地乖乖地吞下了一粒,我也吞下了剩下的一粒。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有一两分钟之久,等着瞧究竟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显出痛苦表情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他已吞下了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怎么能够忘记呢?我看见他那副形状,不觉大笑起来,并且把露茜的结婚指环举到他的眼前。可是这一切只是一会儿功夫,因为那种生物硷的作用发挥得很快。一阵痛苦的痉挛使他的面目都扭曲变形了,他两手向前伸着,摇晃着;接着就惨叫一声,一头倒在地板上了。我用脚把他翻转过来,用手摸摸他的心口,心不跳了,他死了!    
      “这时,血一直从我的鼻孔中往外流个不停,但是我并没有在意。不知怎的,我灵机一动,便用血在墙上写下了一个字。这也许是由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打算把警察引入起途;因为当时我的心情确实是非常轻松愉快。我想起了,纽约曾发现过一个德国人被人谋杀的事件,在死者的身上写着拉契这个字。当时报纸上曾经争论过,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我当时想,这个使纽约人感到起朔迷离的字,可能也会使伦敦人困惑不解。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我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个合适地方写下了这个字。后来,我就回到我的马车那里去了。我发觉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夜依然是风狂雨骤。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以后,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茜指环的衣袋里一摸,忽然发觉指环不见了。我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东西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物了。我想,可能是在我弯身察看锥伯尸体时,把它掉下去的。于是,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马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大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因为我宁可冒着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只指环。我一走到那所房子,就和一个刚从那座房子里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着酪酊大醉的样子,以免引其他的疑心。“这就是伊瑙克·锥伯死时的情形。我以后要做的事,就是要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斯坦节逊,这样我就可以替约翰·费瑞厄报仇雪恨了,我知道斯坦节逊当时正在郝黎代旅馆里。    
      我在旅馆附近徘徊了一整天,可是他一直没有露面。我想,大概是因为锥伯一去不返,所以使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妙了。斯坦节逊这个家伙确实很狡猾,他一直是谨慎提防着的。但是,如果他认为只要呆在房里不出来,就可以逃避我,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很快,我就弄清了他的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清晨,我就利用旅馆外面胡同里放着的一张梯子,乘着曙色朦胧的当儿,一直爬进了他的房间里去。我把他叫醒,对他说,很久以前他杀害过人,现在是他偿命的时候了。我把锥伯死的情况讲给他听,并且要他同样拣食一粒药丸。他不愿接受我给他的活命机会,他从床上跳了起来,直向我的咽喉起来。为了自卫起见,我就一刀刺进了他的心房。不管采用什么办法,结果都是一样,因为老天爷决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拣起那无毒的一粒的。    
      “我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也好,因为我也快完了。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因为我想加把劲干下去,积蓄起足够的路费,好回美洲去。那天,我正停车在广场上的时候,忽然有一个破衣褴衫的少年打听是否有个叫杰弗逊·侯波的车夫,他说,贝克街号乙有位先生要雇他的车子。我一点也没有怀疑就跟着来了。以后我所知道的事,就是这位年轻人用手铐轻轻地就把我的两只手给铐上了,铐的那么干净利落,倒是我生起少见的。诸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凶手,但是,我自己却认为我跟你们一样,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他的故事讲得这样惊心动起,他的态度给人的印象又是这样深刻,因此我们都静悄悄地听得出神。甚至连这两位久经阅历的职业侦探,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讲完了以后,我们都不声不响地坐在那里,沉默了一会儿,只有雷斯垂德速记供词的最后几行时,铅笔落纸的沙沙声音,打破了室内的寂静。    
      福尔摩斯最后说道:“还有一点,我希望多知道一些。我登广告以后,前来领取指环的你的那个同党究竟是谁?”    
      这个罪犯顽皮地对我的朋友挤了挤眼睛说:“我只能供出我自己的秘密。但是,我不愿牵连别人。我看到你的广告以后,我也想到这也许是个圈套,但也可能真是我所需要的那只指环。我的朋友自告奋勇愿意来瞧一瞧。我想,你一定会承认,这件事他办得很漂亮吧。”    
      “一点也不错。〃福尔摩斯老老实实地说。    
      这时警官正颜厉色地说道:“那么,诸位先生,法律手续必须遵守。本星期四,这个罪犯将要提交法庭审讯,诸位先生届时要出席。开庭以前,他交由我负责。〃说时,就按了一下铃,于是杰弗逊·侯波就被两个看守带走了。我的朋友和我也就离开了警察局,坐上马车回贝克街去了。    
    


血字的研究十四 尾声(1)

      我们事先都接到了通知,要我们在本周星期四出庭。可是,到了星期四那天,再也用不着我们去作证了。一位更高级的法官已经受理了这个察件,杰弗逊·侯波已被传唤到另一个法庭上去,对他进行一次极为公正的审判了。原来,就在他被捕的当天晚上,他的动脉血瘤就迸裂了。第二天早晨,发现他躺在监狱中的地板上死了。他的脸上流露着平静的笑容,好象在他临死的时候,他回顾过去的年华并未虚度,报仇大业已经如愿以偿了。    
      第二天傍晚,当我们闲谈着这件事情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知道这个人死了,他们一定要起得发疯。这样一来,他们自吹自擂的本钱不就完蛋了吗?”    
      我回答说:“我看不出,他们两个人在捉拿凶手这件事上,究竟干了多少工作。”    
      我的伙伴尖酸地说道:“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停了一会,他又轻松地说:“没关系。不管怎样,我也不会放过这件案子的。在我的记忆中,再没有比这件案子更为精采的了。它虽然简单,但是其中有几点却是值得深以为训的。”    
      “简单!〃我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    
      “是的,的确是简单。除此以外,很难用别的字眼来形容它。〃歇洛克·福尔摩斯说。他看到我满脸惊讶的神色,不觉微笑了起来。“你想,没有任何人的帮助,只是经过一番寻常的推理,我居然在三天之内捉到了这个罪犯,这就证明案子实质上是非常简单的了。”    
      我说:“这倒是实在的。”    
      “我已经对你说过,凡是异乎寻常的事物,一般都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推理。这是一种很有用的本领,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过,人们在实践中却不常应用它。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方法用处大些,因此人们也就往往容易忽略回溯推理这一层。如果说有五十个人能够从事务的各个方面加以综合推理的话,那么,能够用分析的方法推理的,不过是个把人而已。”    
      我说:“说老实话,我还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很难指望你能够弄得清楚。让我试试看我是否能够把它说得更明确一些。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如果你把一系列的事实对他们说明以后,他们就能把可能的结果告诉你,他们能够把这一系列事实在他们的脑子里联系起来,通过思考,就能得出个什么结果来了。但是,有少数的人,如果你把结果告诉了他们,他们就能通过他们内在的意识,推断出所以产生出这种结果的各个步骤是什么。这就是在我说到'回溯推理'或者'分析的方法'时,我所指的那种能力。”    
      我说:“我明白了。”    
      “现在这件案子就是一个例子,你只知道结果,其他一切必须全凭你自己去发现了。好,现在让我把我在这个案件中进行推理的各个不同步骤尽量向你说明一下吧。我从头说起。正如你所知道的一样,我是步行到那座屋子去的。当时,我的思想中丝毫没有先入为主的成见。我自然要先从检查街道着手,就象我已经向你解释过的一样,我在街道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辆马车车轮的痕迹。经过研究以后,我确定这个痕迹必定是夜间留下的。由于车轮之间距离较窄,因此我断定这是一辆出租的四轮马车,而不是自用马车,因为伦敦市上通常所有出租的四轮马车都要比自用马车狭窄一些。    
      “这就是我观察所得的第一点。接着,我就慢慢地走上了花园中的小路。碰巧,这条小路是一条粘土路,它特别容易留下迹印。毫无疑问,在你看起来,这条小路只不过是一条被人践踏得一塌胡涂的烂泥路而已。可是,在我这双久经锻炼的眼睛看来,小路上每个痕迹都是有它的意义的。侦探学所有各个部门中,再没有比足迹学这一门艺术更重要而又最易被人忽略的了。幸而我对于这门科学一向是十分重视的;经过多次实践以后,它已成为我的第二天性了。我看到了警察们的沉重的靴印,但是我也看到最初经过花园的那两个人的足迹。他们的足迹,比其他人的在先,这一点是很容易说明的;因为从一些地方可以看出,他们的足印被后来人的足印践踏,已经完全消失了。这样我的第二个环节就构成了。这个环节告诉我,夜间来客一共有两个,一个非常高大,这是我从他的步伐长度上推算出来的;另一个则是衣着入时,这是从他留下的小巧精致的靴印上判断出来的。“走进屋子以后,这个推断立刻就得到了证实。那位穿着漂亮靴子的先生就躺在我的面前。如果这是一件谋杀案子的话,那么那个大高个子就是凶手。死者身上没有伤痕,但是从他脸上显露出来紧张、激动的表情,却使我深信在他临死之前,他已料到他的命运如何了。    
      假如是由于心脏病,或者其他突然发生的自然死亡的人,在任何情况下,他们的面容上也决不会现出那种紧张激动的表情的。我嗅了一下死者的嘴唇,嗅出有点酸味,因此我就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是被迫服毒而死的。此外,从他脸上那种忿恨和害怕的神情看来,我才说他是被迫的。我就是利用这种淘汰一切不合理的假设的办法,终于得到了这个结论,因为其他任何假设都不能和这些事实吻合。你不要以为这是闻所未闻的妙论。强迫服毒在犯罪年鉴中的记载,绝不是一件新闻,任何毒物学家都会立刻想到敖德萨的多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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