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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鸟[gl悬疑推理]-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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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她懂得她的无助,亦明白她的难过。
    “好。”
    乔倚夏突然握住她的手,猛然转身紧紧拥抱住她:“对不起,西绽。要让你为我承受这些。真的对不起。”
    “如果现在这样子的生活,真的让你那么不开心。倚夏,做你想做的。不要担心我,也不要挂念我。就算是只有我一个人,也可以过的很好。只要你可以不那么痛苦,我放手。”
    人们总是下意识地把死亡看的很可怕,它是生命的终结,随着生命的终结,一个活生生的人会灰飞烟灭,变成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可是比死亡更可怕的,是痛苦和折磨。当一个人眼睁睁看着她最爱的人陷入周而复始的自我折磨,好像所有人都觉得,给她多一点鼓励,她总会好起来的。也许吧,也许有一天她又回脸上挂着笑容,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可是她真的放下了吗,她真的开心吗,她只是不想要你担心而已。
    对于路西绽来说,她不要乔倚夏为了不让她担心而活下去。
    对于路西绽来说,如果死亡能让你解脱,没关系倚夏,你不要为了我而继续痛苦,我放手。
    你来,我以我最大的热情和绝对的真心拥抱你。你走,我不留。这就是路西绽对你的爱。
    “西绽,谢谢你……谢谢你的不挽留。这一辈子,我对不起的人有太多了,我的爸爸,妈妈,那个孩子,还有你。”
    “倚夏。”路西绽紧紧拥抱着她,千万只蚂蚁成群结队爬上了她的心脏,一点一点啃噬着,“你的父母,就是我的。”
    ——你想离开,那就放心的走,日子我会好好过,不会殉情,你别担心。父母我替你照顾,你别自责。你想离开,就轻松地离开。谁也别担心。
    原谅她的自私。曾经答应过乔父乔母的好好照顾她无法实现了。自以为是地照顾了她那么久,最终还是决定放她走。苟延残喘地过活不是乔倚夏想要的。记忆没有恢复的她已经如此痛苦,那么有朝一日,当她记起一切时,又该是怎样的反应呢。可不可以就让她自私一点,把乔倚夏放到一个没有痛苦,不会心痛,再无忧虑的地方去?
    陷入爱情的人是疯狂而自我的,他们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你都不要放弃,无论你的心有多痛,你都不要放弃,总有雨过天晴的那一天。那其实是因为绝望还不够深,当你亲手杀掉自己的亲人,却因为精神失常不用接受法律制裁的时候,你还能够若无其事地选择遗忘吗。人性是根植于每个人心灵深处的底线,正是因为人性,后来才衍生出了爱。
    如果这种心伤是没有办法痊愈的,那么路西绽又如何忍心一定要她留下来呢。
    “倚夏,天上的星星有很多,但在我心里,你是最亮的那一颗。”路西绽微笑着捧着她的脸,轻柔地为她擦掉眼泪,“走的时候,别回头。”

  ☆、第160章 相忘湖

路西绽扶着栏杆,看着灯火渐次熄灭,陷入一片黑暗的外面的世界。
    乔倚夏已经离开很久了。
    因为身体不好,以前也很少喝酒,可是她没想到她的酒量竟然有这么的好,连着喝了几瓶啤酒一点感觉都没有,最后索性开了一瓶白酒,连杯子都不用,直接往肚子里灌。她失去了她最重要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心痛的感觉,比知道十一年前真相的时候,更甚。
    “乔警官,你这样堂而皇之地调戏良家妇女,我完全可以告你。”
    那时候她们才刚刚认识,她生病了,乔倚夏故意逗她,趁机摸了她的脸,奇怪得很,明明跟她认识不久,路西绽却并没有生气,反倒是好脾气地跟她开起了玩笑,也许,这就是冥冥中早已注定的缘分。
    “其实路教授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陈安和的案子真相大白,那一天晚上她们两个人面对面站着,她说她善良。路西绽觉得很新鲜。活那么大,有人说她漂亮,有人说她聪明,更有人说她是天之骄女,上帝的宠儿,可从来没有人说过她善良。她向来独来独往,所有人都觉得她高高在上,冷若冰霜,又岂会觉得她善良呢。听惯了好听的形容词,那个时候,乔倚夏的一句善良,竟不经意间触动了路西绽冰冻的心。
    “路西绽,我要追你。”
    路西绽以为她会向以往拒绝很多路人甲乙丙一样拒绝乔倚夏,可是她没有,因为她说不出口。乔倚夏的眼神是那么的真诚,像容纳很多星宿的银河系,带着强大的吸引力。难道,她真的不由自主被她吸引了吗。
    后来,贺兰秋白出现了,路西绽知道,该来的总会来,她躲不掉,也不想多。她几乎是下意识地想要把乔倚夏赶走,说不出原因,只是单纯地不想要她受到伤害。
    再后来,路西绽终于没办法欺骗自己了,她终于无法不承认,她爱上了乔倚夏。因着这份爱,她变得温柔,变得敏感,甚至变得体贴。是那份爱,让她开始觉得,她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人,而不是一个没有思想,机械地活着的工作机器。
    其实她也时常回想,如果她们只是大千世界中的两个普通人多好,可以平静地相爱,安稳地白头。
    命运把两个有着心结的人拴在了一起,却不给她们厮守终生的机会。
    “你。”
    她从梦中醒过来,感受到眼前的人同自己双唇相贴,唇齿相缠,她有点分不清这究竟是现实,还是她依然沉浸在没有失去她的梦里。如果是梦,就让她一直睡死在梦里,不要醒过来。如果是现实,她会像现在这样,伸出双手,更深地回吻她。
    “乔倚夏,竟然忘记了路西绽。”乔倚夏的指尖抚过她的眉眼,鼻梁,落在她的嘴唇上,“怎么可以这样。乔倚夏真是个坏人。”
    “我知道我爱你,可是没想到,竟然有这么爱。上天待我不薄,在死神抓住我的手之前,让我变回了一个完完整整的人。”
    乔倚夏“活”过来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绝口不提乔倚辉的事情,还是跟以前一样偶尔会开玩笑,偶尔会撒娇,整个人都精神焕发。只是她经常会不在家,从一开始的离开一上午,到半天,到更久。到她终于狠下心做了一个决定,舍弃了她最爱的人。
    “西绽。”打那天之后,只要不下雨,她们每天晚上都会一起在阳台上看星星,说不了几句话,只是偶尔会彼此相拥,彼此亲吻。
    “你要走了吗?”
    你要走了吗。
    乔倚夏别过头:“嗯。我答应了爸爸,跟沈珩结婚。作为他好心收养的女儿,却恩将仇报,杀死了他的亲生儿子,我还真是个养不活的白眼狼呢。”她红了眼眶,嘴角依然挂着微笑,忍住不让自己发出哽咽的声音,“其实我不是傻子,很久之前,我就知道我不是爸爸亲生的了。那段时间,我不知道该怎么跟爸妈相处,甚至没办法接受他们对我的好。可是那个时候,只是不好意思,只是尴尬,并没有歉疚。直到……我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丧门星。”
    “那就用下半辈子的时间,好好地孝敬他们,连同倚辉的那份爱,一起传递给他们。”路西绽伸手,摸了摸她的长发。
    “西绽,我爱你,这辈子我只爱你。”
    路西绽轻轻一笑:“夏,记得在你上一个生日的时候我对你说过的话吗。在你脆弱无助,需要关心,渴望一个坚实臂膀的时候,我会是能够给予你安全感的丈夫。在你霸道又英姿飒飒,需要顺从,渴望一个温柔的笑脸的时候,我会是能够给予你无限体贴的妻子。”她朝前走了一步,两个人四目相对,“可是,当有比我更适合你的人出现,而你跟他的结合更容易被父母接受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会是你一辈子的亲人。”
    “别说这辈子只爱我这种话。”路西绽抱住她,叹了一声气,“你要爱你爸爸,你妈妈,甚至是你未来的丈夫。至于我,只要能在你心里,有一个小小的位置,那就足够了。”
    “放心地走,我会过得很好。”
    那天晚上,星星很多,每一颗,都像是凝结而成的眼泪,在黑夜里闪闪发光。
    乔沈两家联姻,在f市是一件大事,乔一海和沈国栋包下了整个希尔顿,为乔倚夏和沈珩举行订婚宴,风光无限,两个人郎才女貌,怎么看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于是理所应当的迅速占据了各大报刊杂志的头条。
    订婚宴办的很气派,男女主角也格外和谐,酒席上,乔倚夏终于见爸爸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那种笑容,不是虚伪的交际应酬做派,而是发自内心的喜悦。这样的话,似乎一切的牺牲都是值得的。作为女儿,她所带给父亲的,终于不再只有痛苦了。
    结婚的日子定在一个月以后,那一天刚好立冬,据说挺吉祥。不过这并不在乔倚夏的关心范围之内,如果结婚的对象注定不是路西绽的话,那么是谁,日子订在一天后或者一个月后,统统无所谓。她不过是机械地去完成任务罢了。
    可是她还是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回到a市,去白英和商陆夫妻的墓前,为他们两口子送上了两束百合花。百合象征纯洁,他们之间的爱情,比天空还要湛蓝,比云朵还要纯粹。只愿他们去到天堂,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遇到彼此,好好地相爱,相守一生,别再遇到她跟路西绽了。
    日子的平淡无奇,几乎已经抹杀掉了一切奇迹出现的可能性。乔倚夏每天按部就班地去公司上班,晚上下班,陪爸妈吃饭,看电视,她总是在试图弥补一些东西,可是隐约中发现,她们一家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在她回家之后发生改变了。乔一海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时不时地凶她,好像生怕她会受什么刺激一样,说话变得柔声细语。乔母就更不用说了,几乎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种呵护和关心,丝毫没有减轻她的负担,反倒是让她更加喘不过气来了。
    一直到结婚的前两天,乔倚夏接到了孟流琛的电话,他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袋子,有礼貌地像乔母问好。乔母一向喜欢乖巧懂事的孩子,加上孟流琛又是路西绽的弟弟,模样俊俏,乔母看见他就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同他亲近的不得了。
    “流琛,这些日子,你姐姐过得还好吧?”
    孟流琛叹了一声气,点点头:“她前一阵子出国了,昨天才刚刚回来。”
    “出国?”
    “嗯。我本来以为她改变主意,要回美国继续工作的。不过我猜错了。”他将手中的袋子递给乔倚夏,沉甸甸的,“这是她托我带给你的。”
    袋子很大,做工也很精致,拉着拉链。乔倚夏把它放在自己的腿上,顺着拉链缓缓拉开。
    婚纱。
    乔倚夏曾经对路西绽说过,她最喜欢vias的婚纱,模特们穿上以后,长长的裙摆拖到地上,盘起好看的头发,白衣无暇,就像天边的仙子一样美。她把婚纱慢慢展开,铺在床上,乳白色的婚纱像是一场刚刚下过的雪,同她金色的床单相得益彰。这不是寻常的抹胸婚纱,胸口处紧密衔接着一层透明的纱,上面绣着飞舞的蝴蝶,和精致的玫瑰花。腰间整齐排布着水钻,下面是一层又一层的上等纺纱,优雅而高贵,像旧时候公主穿的华服。
    “后来我才知道,姐姐透过关系,去了普洛诺维斯的总部,巴塞罗那。老板愿意破例,让姐姐参与设计,制作一件婚纱。”
    乔倚夏坐在床沿,紧紧闭上眼睛。孟流琛的话,话里的每一个字都深深刺痛着她的心。她就要在两天后穿上婚纱了,可跟她走进婚姻殿堂的那个人,却不是她朝思暮想的爱人。
    “倚夏,姐姐说,你结婚的那天,她会来。”他皱了皱眉头,无谓地耸了耸肩,“倚夏,我不怪你,因为如果我是你,我也会这么做。作为你的朋友,我没法祝福你跟沈珩百年好合,我只希望,婚礼之后,你跟我姐姐,能够再也不见。”

  ☆、第161章 囚禁的鸟

婚礼的那一天,专业的化妆团队将乔倚夏打扮得像天女下凡,她梳着侧边盘发头,盘发下刻意留出几缕长发飘散于洁白的脖颈上。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那些艳俗的珠宝佩戴在她的身上,毫无俗气,反倒是乔倚夏原本的气质提升了这些奢侈珠宝的格调。她的美,从来无须赘述。
    希尔顿大酒店从一层到顶层,每一层都摆放着沈珩和乔倚夏的婚纱照,甚至连电梯门上都是乔倚夏漂亮的脸。今天的f市有很多大事,但是最大的事,似乎就是乔家和沈家两个新人的结合。
    贾富也到场了,带着儿子和孙女,送上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厚礼。在场所有的宾客无一不在为这段怎么看怎么完美的婚礼拍手叫好。
    路西绽同孟流琛坐在一桌,她穿了一身香槟色的套装,落落大方,长发披散着贴在脸上,她想,今日是乔倚夏的婚礼,无论如何,自己也该漂亮体面一点才是,至少,不该那么狼狈。
    随着主持人的呐喊,乔倚夏挽着乔一海的手从光环后面走了出来,走过长长的红毯,走到他的身边。然后把自己的手,放在了他的手里,十指相扣。
    “……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贫穷还是富有,都对他不离不弃,直至离开这个世界。新娘,你愿意吗?”
    “我愿意。”
    掌声鼎沸,路西绽举起手同周围的人一起鼓掌时,目光与乔倚夏相接。她们之间,到此为止了。
    “那么我在这里征求一下新娘的意见,这束捧花你是要扔呢,还是要送呢?”司仪西装笔挺,手里拿着话筒,期盼地望着乔倚夏。
    “我要送给一个人。”
    终于,她在所有亲友,所有宾客的注目下,穿着她送她的白色婚纱,坚定地走向了她。果然是她的西绽呢,随便打扮一下就可以这么漂亮了。今天的她化的妆很淡,似乎只打了米分底,连眼线都没有化,是怕抢了自己的风头吗,这个傻女人。香槟色的衣服很衬她啊,她肤色白,气质又好,穿什么都好看。好想她啊,好想像电影的主角一样,不管不顾地丢下一切,拉住她的手,跟她私奔到天涯海角。
    可是生活就是生活,她也不是主角,没有所谓的主角光环。
    “西绽,给你。”
    路西绽接过捧花,向她展露了一个微笑:“谢谢。”
    一声谢谢,让乔倚夏再也抑制不住对她强烈的疯狂的想念和爱恋,她终于紧紧抱住她,不顾身旁失神的丈夫,不顾眼中含泪的父母,不顾在场的所有宾客,紧紧地,抱住她。她生命里唯一的珍宝,她曾经说要跟她白头到老的发妻。这一个拥抱,积蓄了太多力量,也耽误了太漫长的时光。
    路西绽手里的捧花被挤压的变了形,她微张着嘴,像呆住了一般,不回应,也不抗拒。任她紧紧抱着她,也任她把眼泪挥洒在自己的肩头。
    蓝雪梧不是没看到自家爸妈一直在给她使眼色,可现在这般情形,让她如何狠得下心去破坏这对有情人在爱情尽头的最后一个拥抱,她办不到。她不再看爸妈,伸手擦着滚滚而落的眼泪,她有多希望时间能够定格在此刻,让她们就这样天长地久。
    乔倚夏把头埋进她的脖颈里,用只有她们两个人才可以听到的声音说道:“其实真正的答案是,我不愿意。”
    “哇,我们新娘跟这位美女的感情还真是好呢,那我们下面就有请这位接到捧花的幸运的美女上台来跟我们分享一下……”
    “不用了。”乔倚夏走回台上,打断司仪,摇摇头,“进行下一个环节吧。”
    司仪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这个剧情,不过他主持过上百场的婚礼,最不缺的就是随机应变的能力,很快化解了尴尬,气氛又恢复了方才的融洽和欢乐。
    路西绽喝了很多酒,脸颊泛着过度的红,婚礼散场的时候,孟流琛扶着她,同乔倚夏擦肩而过。这一错过,就是好多好多年。
    “下雨了……”江夏戈从包里拿出一把伞,惊奇地看着外头的瓢泼大雨,“真是稀奇,立冬竟然下雨了。”
    她刚想撑伞,跟路西绽一起走出去,就见路西绽兀自走了出去,江夏戈把伞给了孟流琛,示意他赶快去追。路西绽走到离酒店足够远的地方,蹲在地上,紧紧攥着方才遇到乔倚夏时她悄悄塞到自己手心里的纸条。
    ——我爱你,别等我。
    不是我爱你,等我。而是我爱你,别等我了。
    “姐。”孟流琛举着伞,让它遮在路西绽的头顶,大雨淋在他的身上,那种刺骨的寒冷却不及此刻他对路西绽的心疼。
    “我今天很难过,不是因为她跟别人结婚了。而是我突然觉得,她大概永远也不会好起来了。这种心疼,对我来说,比死亡更甚。”路西绽抱着双腿,在寒风中瑟瑟发着抖,“在我们还没有分开之前,在她还没有恢复记忆之前,我点头,答应了她要我放了她,让她自杀的请求,不,应该说是哀求。很惊讶是不是。那是我这一生中所做过,最艰难的决定。因为我觉得,如果那么坚强的乔倚夏,在十分清醒的状态下说出她不想活了。那她一定痛苦道了崩溃的程度,我不想她忍受那种无谓的痛苦。”
    “其实,这种精神上的痛苦超越了一切肉体上的疼痛。癌症病人尚且有被治愈的可能,可是,对于我跟倚夏来说,当我按下按钮的那一刻,当刀子刺进倚辉心脏的那一刻。往后的日子,无论我们多想时间倒转,都是不可能再弥补的了。他们消失在了我们的生命里,化成了天上的星星,也凝结成了我们心头上的一道刀疤。”
    “而我们,都是被囚禁的鸟。”
    孟流琛深邃的眼眸直直地望着她,全然没有注意到,方才还在他的脸上肆意侵袭的冰雨此刻已经荡然无存。因为在他的头顶,多了一把伞。
    那是个子矮矮的蓝雪梧,拼命地踮着脚尖,举高手臂在帮他撑伞的模样。
    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也都是最愚蠢的人。
    他们都在爱着,也都在被爱着。

  ☆、第162章 最终章 :爱是永恒

人生短暂,最多不过百年,凡人来世间走一遭,哭过笑过,悲过喜过,爱一场,恨一场,都将在生命走到句点的那一刻灰飞烟灭,融入风里,飘到海里。十年说长不长,短到只占了生命长度的十分之一,说短不短,长到又过去了生命长度的十分之一。
    十年后的立冬,跟十年前一样,下起了倾盆大雨,蓝雪梧把女儿放下,关上窗子,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十年了,她的女儿已经四岁了。跟明哲的认识是在一场饭局上,他是一名外科医生,不英俊但才华横溢,深得父母的喜欢。在后来的相处中,她发现明哲是一个外冷内热的男人,他不善于表达,不会说一些甜言蜜语,但是会全心全意地对她好,结了婚以后,明哲从来不让她做家务,做饭,她每天只是像一个公主一样,吃饭,玩乐,什么都不用操心。
    若问她爱不爱他,应该是爱的吧。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八年,哪怕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不会毫不动情。更何况明哲是那么完美的一个爱人。结婚以后,蓝雪梧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更是养成了在每天的日记里,都会提起那个人的习惯。比方说,今天见到流琛哥哥了,他穿着一身黑西服,很好看。比方说,好久没有见到流琛哥哥了,不知道他过的好不好。
    曾经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恋,她忘不掉他。
    一直到生了女儿之后,那段时间她身体很不好,每夜每夜的发烧,出虚汗,脾气也变得很暴躁。明哲请了长假,每天守在她的床边悉心照顾她,她甚至不知道他连续多少天没有合眼。打那之后,日记里固定出现的人不再是孟流琛,他变成了明哲。
    每个人年少的时候都遇到过以为会是此生挚爱的人,那种纯澈的感情有时候并不长久,它也许炽烈,也许充满让人想要不顾一切的热情,但是平静过后,才能真正意识到,真正值得自己携手一生的人是谁。
    她想,她命定的那个人,大抵就是明哲了。
    女儿坐在旁边的羊毛地毯上玩乐高,她手里握着遥控器,看着电视上那张英俊依旧,深邃依旧的熟悉的脸庞,嘴角扬起一抹浅浅的微笑。
    “今天能够请到路氏集团的董事长,孟流琛,孟董来我们节目作客,丽莎我突然觉得我们整个演播厅瞬间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啊。”
    女人冲身旁的男主持人点点头:“没错,我看现场的观众也很热情啊,那下面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我们最英俊也最年轻有为的企业家孟流琛孟董!”
    十年,他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莽撞的毛头小子了,真好。
    “其实能有今天的成就,我要感谢的人有很多。我曾经也有过迷茫和自暴自弃的时候,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可能要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一辈子了。不过后来我遇见一个女孩儿,她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她说,流琛哥哥,放心向前冲,你一定能行。”
    “丽莎,是我听错了吗?我们孟董是要当着全国观众的面儿深情告白吗?看来节目播出后不少女孩要‘失恋’了呢……”
    孟流琛笑着摇摇头:“她是我生命中的贵人,一个比妹妹还要亲的亲人。除了她之外,我最要感谢的人,是我的姐姐……”
    蓝雪梧揉了揉眼睛,把电视关上。
    ——流琛哥哥,恭喜你,做到了你想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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