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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莽荒岁月 作者:李思远-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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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里面拣来的。老人家,您问这些做什么?”
老妇人哦了一声,“你听说过流传在亚平宁大陆的四类神兽的传说吗?”
“是关于苍龙,朱雀,白虎和玄武吗?”我回答道。
“是啊,传说中还有和苍龙在一起的龙兽。据说龙兽的吼声可以使最凶猛的野兽发疯。”老妇人接着说道。
“哦,龙兽?”我不禁回想起当日和阿力克在遇到的情景,不禁暗想,“阿力克会是龙兽?”
“年轻人,要知道我的坐骑塔牟嘉曾经是提尔提亚最好的骏马,从来没有动物敢靠近它,而且它敢和野兽搏斗,还咬死过好几只闯进营地的野狼,但是刚才因为那声吼叫,口吐白沫瘫软在地,现在还惊恐不安呢。”老妇人指着不远出一匹高大神俊不停嘶叫的黑色骏马说道。
“哦。”我有些惊讶的看着四周乱叫的马匹。
“好好照顾他吧。”老妇说完,又仔细看了阿力克两眼,爱惜的不舍离去,良久才转身回到队伍中。
商队的几位老者决定要报答我,帮我在离商道不远处,云雾山林不深处修筑了几间明亮的大房子,并且帮我准备了所有的用品。
云雾山林的主人之名不翼而飞,以后凡是路过的商人都来此一聚,有时候还住宿一夜,次日清晨才继续赶路。
多奇卡杨的商队隔一段时间就从商道上路过一次,每次都准备一份不薄的礼物送给我。
后来,很多其它地方的人们听说了云雾山林的秀美,也开始频繁光顾我的小小的无人确认,却大家都默许的领地。于是我请了两个小伙计,一个男孩子,名字叫炎舞,一个女孩子,名字叫君宁。我们一同把最大的一间房子改成了路边酒吧,名字就叫云雾山林。
来访者开始是跟随商队,后来就有结伴同来的。
一个从布莱儿曼城堡来的伤心的骑士独自光临了云雾山林,在酒吧里默默喝了半个月的烧酒,然后从行囊中拿出几袋满天星的种子,神情伤感的,仔细的撒在房子的四周,然后在一个黄昏,拖着落日和背影寂寞的离去。
初夏,云雾山林酒吧四周的山坡开遍了兰色和白色的满天星,细小的花朵点缀在生机勃勃的翠绿中。更多的人愿意在酒吧里度过休息的时光,这样赏心悦目的美丽却是一个伤心而且孤独的人留下的,每当我想起那个沉默寡言的骑士,就有些伤感。
我就这样和阿力克在云雾山林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夏天。
云雾山林的秋天来了,秋天是金色的、红色的、橘黄色的,五彩斑斓,山林中的落叶已经厚厚的覆盖了整个地面,这种季节,随着夕阳落在树梢的时候,空气中流动着安详、平和、宁静。
在同样的美好的一个秋日的下午,我的一位朋友来到了云雾山林,她是一个赫尔德里克教系的法师,在很久以前的一次冒险中,我们相识的,她对我的过去一无所知,但是因为那次冒险中她强大的援助型魔法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那次我被森林中的几个三米多高的塔塔兽人围攻的时候,她也被守护宝石矿的法师攻击,但是从她和魔法师的激烈的火球和闪电攻击中,却时常传递来“大地盾牌”等帮助我加强防御的辅助魔法咒语。
她就是银色头发的尼尼亚斯爱娜。
当我再次看见她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在她的脸上有一抹淡淡的红霞,经过长途旅行的她穿着红色的短装,外面披着一件黑色的披风,朴素的装扮却掩饰不住那对灵秀的双眼。
经过短暂的休息,她又穿上了法师们穿戴的服装,圆润的额头上戴上了镶嵌着一颗月牙石的银环,全部装束也换成了神秘的黑色基调,全身的玲珑雅致简直有些令人心慌意乱。
爱娜看见我的时候,脸上露出微笑,我却能感觉到她心里有个调皮的女孩子活泼的大喊我名字的声音,虽然是一个下午,我却清晰听见早晨鸟儿的叫声,感觉早晨森林里的清新,这也难道是一种魔法?
“天藏,这种生活符合你的性格,那时候我们一起去寻找塔塔兽人的宝石矿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个喜欢无拘无束的人啦。”爱娜说道。
“爱娜,我喜欢的不仅仅是自由的生活,只是自己现在太无能为力了,我在等待机会呢。”
“天藏,给我再讲讲你的故事吧。”爱娜说道。
“爱娜,我哪里有什么故事,还是明天我带你去找到阿力克的地方,那片神秘的森林可能更能引起你的兴趣。”
“天藏,你为什么要给他取名字叫阿力克呢?”爱娜说道。
“阿力克在有些方言中是希望的意思。”我笑着答道。
“希望,阿力克,希望。”爱娜自言自语着。
我们两个人坐在屋檐下的楼梯上,看着满天闪烁的星斗,耳旁吹抚过山林中凉爽的风,好宁静的夜晚,我感觉云雾山林的时光瞬间停滞了,仿佛涌现出一个璀璨的星河。
从身旁的酒吧里传来歌手嘶哑的歌声。
听见歌声,我不禁微笑,当我转过头的时候,发现爱娜也在仔细的聆听的歌声,而且脸上也浮现出笑容,她对我笑着,仰望整个星空,我才发现,从云雾山林看星空是如此的美丽,壮阔。
正 文 第一章 天刑来访
爱娜离开很久。我都坐在深秋的树林中,惘然若失。我惊讶的发现,自己的生活原来如此的残缺,一个黑衣服的魔法师的出现,然后消失,枉若带走了我大部分的灵魂。总仿佛看见她银色的头发,在月光下闪闪发亮,而如今,已经曲终人散,连每个黄昏都弥漫着若有若无的忧伤。
在云雾山林的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有一丝孤独的、略带躁动不安的我遇见了褐色头发的埃嘉莎·伊。
在一个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的傍晚,我象往常一样和阿力克走进酒吧。
“嗨,天藏,今天天气不错,云雾山林的晚霞可真美啊。”坐在吧台边的商人杨对我举了一下手中的酒杯。我微笑着点了点头。
“天藏,阿力克越来越神气了。”临近门口的两位流浪骑士笑着说道。
如同往常一样,作为这个小小的领地的主人,住宿者和旅客对我十分尊敬。
“他是谁?怎么大家都和他打招呼?”
“哦,他啊,他就是这个山林的主人,天藏。”
我无意间听见了这样的话语,当我转头过去看时,酒吧的一张桌旁坐着一个旅行者打扮的女孩和一个衣着华丽的骑士,引人注目的是这个骑士的盔甲异常的精致,银色盔甲上有着精细的圣徽和形状同狮子一样特殊的家族标志,很显然是一个显赫的骑士家族,而且盔甲边上挂满了装饰用的金穗,里面贴身兰色的软甲居然是非常稀有的紫龙鳞甲,在酒吧的灯光下发出柔和的光芒。
金穗骑士看见我的目光,友好的对我点了点头,我数年前和伙伴们叛乱的隐秘生涯中,最多的就是反抗这种子弟的家族,所以当然不会喜欢这个显赫子弟,也出于礼貌,笑了一笑。
路过他们的桌旁,那个女孩子毫不躲闪的用目光上下打量着我,我看见赫色的头发下那双乌黑的眼睛,还有鲜贝一样的双唇,她的皮肤象蜂蜜一样细腻。
接连数周,傍晚回来,都看到这个女孩子和她的金穗骑士,出于对她的金穗骑士的好感的极度有限,所以就连同她一起排斥了。直到有一天,我和阿力克走进酒吧,这个赫色头发的女孩子站在我们面前。
“你是天藏,这里的主人?”
“是啊。”我越过她的肩膀,发现酒吧中人很少,她的金穗骑士也没有踪影。
“今天人很少,你有空吗?我请你喝一杯,可以吗?”
“好啊,当然可以。”
“我是来自南方的埃嘉莎·伊,我很喜欢这里,你这里好漂亮啊。”
“呵呵,我知道你是谁,这里女孩子不多,而且漂亮女孩子更少。”
“那你为什么一直都不太理睬我?”
我听完险些一口茶吐出来。
“哦……我看你一直好象都比较忙。”
…………
这个晚上,我们开始的时候喝茶,后来喝米罗酒,然后喝烧酒。
又过了两个星期,云雾山林的冬天已经开始装饰周围的群山的时候,赫色头发的埃嘉莎·伊和她的金穗骑士离去了。
我的世界变成一片洁白。
冬天的云雾山林再没有旅客了,连过路的商人也变的比较稀少,大雪连续落了半个月,所有的路都堆满了数尺厚的积雪,由于客人比较少,早在大雪封山之前,我就让给我帮忙的炎舞和君宁去了东南方海兰色的爱琴郡,采购明年开春以后会用的各种烧酒和物品,估计他们回来也是一个月以后的事情,所以,我和阿力克坐在温暖的壁炉前等待冬天的离去,困乏的双眼在火热的炉火前失神的凝望着,这时,清晰的听见了敲门的声音。
阿力克吠叫着从楼上冲了下去,相信它是非常兴奋,谁会这时候来拜访我呢。
当我将木门打开,看见站在雪地中的埃嘉莎 ·伊,她冻的小脸通红,双手蜷缩在胸前,曾经飘逸的赫色头发沾满雪花,一双深绿色的鹿皮小靴子上结了厚厚的冰。她牙齿在不停的打颤,说不出一句话。
我的心瞬间疼极了,鬼使神差的把她几乎抱着进了屋子。
在壁炉前,我给这个赫色头发的埃嘉莎 ·伊细心的揉着冻僵的双脚,她披着厚厚的鹿皮毯子,一言不发的拿着我的烧酒不停的在往嘴里倒。
她赫色的头发半遮住秀丽的面庞,当脸上再次出现红润的颜色,披在身上的毯子滑落下来,露出了里面黑色的罩衣,因为外衣全部都湿了,这几乎是她仅有的装束,她一句话不说,火光、水珠一样晶莹的眼睛和雪白的肌肤,如同一柄大锤一样直接命中我的心房,我血脉崩张,呼吸困难,如果她那一刻没有说话,我一定会窒息在她的美丽中。
她说了,说出了天阑般的乐章:可怜的埃嘉莎想要借你的怀抱。
这一刻起,我的心中涌动的情欲如黑夜中的蝙蝠,张开了遮天蔽日的翅膀。
随后的几个星期,我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彷徨,我在清醒和睡梦之间极力的徒劳分辨着,我在珍珠一样光滑柔顺的梦里游荡,我在贝壳和贝壳之间畅想,我在幸福和恐惧中癫狂。
我的手无法离开瞬间的温暖,我的眼睛迷恋在微笑、羞涩和阳光之中,我的呼吸无法离开刚刚熟悉的芬芳,而这一切,都是来自甜美的可以融化我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
当云雾山林的积雪已经开始融化,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告诉我她要回家了,她说她住在南方的福陵兰城堡,然后她小心的问我会去看她吗?
这个精灵一样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几乎在一瞬间充满了我空虚的生命,然后又问我,我会去看她吗?我该如何回答她,是否该拥抱她,直到她象云雾山林的积雪一样被融化?
当炎舞和君宁从东南方海兰色的爱琴郡回来以后,我送赫色头发的埃嘉莎离开了云雾山林。
整个云雾山林仿佛一刹那完全失去了对我的吸引力,我突然感觉自己如同一个旅客,一切时间和眼前的人们都仿佛是暂时的过渡阶段,连喝在口中的水都仿佛是来自另一个世界。
我可能快要疯了,我感觉快要疯了,我已经没有办法象从前一样一个人平静的生活了,我甚至无法入睡,每一分钟脑袋中都象有几百个全副武装的匪徒在互相撕杀,一会儿塔瓦尔人杀死了布弋兰人,一会儿布弋兰人杀死了塔瓦尔人,一会儿杜德斯人在围着篝火跳舞,天啦,我的脑袋里面乱极了,更过分的是居然有一次是所有的塔瓦尔人、布弋兰人、杜德斯人和各种各样的族人整齐划一的举起手中的弯刀不停的嘶叫:我要拥抱,我们要拥抱!
我真的要疯了!
单身生活刚刚经过一个星期的煎熬,我就彻底的屈服于脑袋中的拥抱党徒,我请路过的信使带信去南方的福陵兰城堡,我在信中告诉赫色头发的埃嘉莎,我即将来看她,也很想见她的家人。发出信笺两天后,我留下了阿力克在云雾山林,只身向南,去寻找南方的福陵兰城堡。
我仅穿着随身的土黄色的便衣,带着血魔刀,便骑着坐骑上路了,经过四天多日夜兼程的跋涉,我来到了一个城镇,当我询问过路的旅客哪里是福陵兰城堡的时候,旅客告诉我,不知道我说的是哪个福陵兰城堡,因为福陵兰郡内有十几个福陵兰城堡,最近的离这里有两天的路途,而且那个城堡就是福陵兰郡的关卡,进福陵兰郡必然要经过的地方。我问清了去的城堡的路线,便马不停蹄的出发了。
当我从远处看到福陵兰城堡的时候,我一路风尘,全身除了汗迹就是灰尘,我来到了城堡前,这时候还是早晨,城堡的吊桥已经落下,但是行人稀少,我在城堡前犹豫了片刻,正准备策马进去的时候,突然城堡上面一声嘹亮的号角声,紧接着随着由远而近的杂乱的马蹄声,从城堡中冲出两排盔甲鲜明的骑士,数量至少有二十多名,将我左右围在中间,我大惊失色,右手握住了随身的血魔刀。
“古拉齐·埃嘉莎·伊公主殿下驾到。”
从城堡中又飞驰而出五匹骏马,首当其冲的正是我魂牵梦绕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她的身后跟随者四名骑士。
赫色头发的埃嘉莎更加漂亮和鲜艳了,头发象一团火焰在朝霞中熊熊燃烧,她的身上穿着墨绿色的蟠龙战袍,一匹雪白的狮子啸天驹神俊非常。秀丽的面容和水晶一样的亮丽的眼睛几乎让人眩昏。
“嘿,天藏。”赫色头发的埃嘉莎驱动着坐骑兴高采烈的围着我转了一圈,然后亲热的驱马靠近过来,“你真的来啦,人家等了好久了呢……”
我心中暗叫不好,她父亲是个郡主,天啦,怎么会碰上个郡主的女儿。
随后的时间对我来说超级的漫长,在整个城堡中,无时无刻的都有亲兵和骑士,我根本没有单独和埃嘉莎相处的机会,我非常不习惯这种贵族式的城堡,我几乎把它当成了一座石头监狱。
同时,我对礼仪的反感使我如同未开化的土人,而且福陵兰郡的方言使我感觉身处异邦,唯一庆幸的是,暂时不用见到福陵兰郡的郡主,因为他和他的夫人都不在这个城堡,他们住在离这里五天路程的福陵兰郡的首府斯普林霍尔,那里有福陵兰郡最大的城堡:银龙城堡。
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已经派出了骑士,告诉银龙城堡的郡主夫妇,我的到来。我不知道她怎么向她的父母描述的我,我感到非常的不安,同时更多的是各种各样的担心。
但是一切因为一件突发性的事件改变了,在我来到城堡的第三天早晨,城堡中出现了骚动,原来城堡附近出现了数千名尸面族人,而城堡的守卫骑士仅仅只有数百名。
我自然请缨上阵,要了二十名骑士,在城堡前摆下阵势,一个上午留下了数百具尸面族人的尸体,第二天,尸面族人撤退了。
此战居然被埃嘉莎经过夸张的描述,转告了福陵兰郡主夫人,也就是埃嘉莎的母亲。
拜见完福陵兰郡主夫人第二天就派我到了福陵兰郡的西面重镇特兰克福,协助福陵兰郡主清剿附近强悍的叛乱分子。
福陵兰郡主见我并没有多说什么,他是一个身材魁梧,面孔黝黑的男人,如果不仔细分辨他脸上岁月的痕迹和刀锋一样的眼睛,甚至会被他有些蹒跚的脚步所迷惑,我知道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武士之一,虽然他现在沉默寡言,我相信他能洞察秋毫,而且面临危险的时候,他会用粉碎性的力量将对手击倒。
在上次战役中和我一起迎战尸面族人的二十名骑士是埃嘉莎的亲兵,所以一直跟随在我左右,而当我到达重镇特兰克福以后,福陵兰郡主也没有对我做任何任命,只是叫我参加即将开始的清剿行动。所以,这跟随我的二十名骑士就是我全部的队伍。
清剿行动之前,我叫部下收集来了叛乱分子驻地附近的地图,并且也从侧面了解到福陵兰郡主准备攻击的大致路线和方向。
叛乱分子人数不多,福陵兰郡主方面有十倍以上的绝对优势兵力,而且叛乱分子所占据的地形毫无优势而言,所以可以断言,此战将是以压倒性优势狂胜,我认为此战无非是要杀一儆百,抓住叛乱头目才是制定攻击策略的重中之重。
在福陵兰郡主准备清剿叛乱分子之前,虽然自己有了很多想法,也有了详细的计划,但是却认为没有什么必要去毛遂自荐,也许福陵兰郡主手下强手如林,所以决定自己到叛乱分子溃逃必经之路去埋伏,如果福陵兰郡主百密一疏,我也可以做个善后工作,决心要辅助福陵兰郡主清剿叛乱分子。
想想可笑,自己以前也就是个叛乱分子,如今却……为虎作伥,我甚至疑惑自己变化为什么如此之快,难道真的被我不愿意承认的情欲遮蔽了双眼?
在凝视过她玲珑有致的侧影以后,在聆听过她的轻声细语以后,我还有什么不能忘记和放弃?我只想牵住她的手,看她对我象春天的花朵一样盛开。
在清剿全面展开以后,我和我的二十个部下离开了福陵兰郡主的大部队,直接埋伏在一条名叫翠绿溪谷的山谷中。
叛乱分子的驻地位于一个山区中央,叛乱分子如果溃逃,肯定不会选择东面这个方向,因为东面是重镇特兰克福,以叛乱分子有限的兵力攻击特兰克福的城堡和工事,简直是以卵击石。
而山区的西面和北面是这次清剿大军进攻的方向,所以这两个方向一般来说也会象铁桶一样牢不可破。
山区的南面是人迹罕致的沼泽,终年弥漫毒雾,从来没有人能从里面生还。
所以,如果叛乱分子逃蹿,只有选择西北,东北两个方向,东北方向是往福陵兰郡的繁华地带,地方驻军和密集的城堡将对叛乱份子造成致命伤害。
所以推测,虽然西北是重兵交界地带,最后叛乱分子很可能会孤注一掷,而选择强行突破西北方向。
西北方向有一个名叫灵水的村庄,经过村庄以后,有两条路,一条经过翠绿溪谷通向比利卡亚平原,一条经过边卡通向邻国。
仔细考虑以后,我决定埋伏在翠绿溪谷,如果真的有叛乱分子能冲破重重包围而到达这里,那也将是强弩之末而已。
由于叛乱分子的英勇抵抗,战斗比预期的时间要漫长,在经历了一次月圆以后,我派出去的探子来报,叛军驻地已经被攻陷,但是匪首以及少数亲信党羽逃出了福陵兰郡主大军的封锁,下落不明。
第二天,翠绿溪谷的薄雾还未散尽,从靠近灵水村的溪谷入口附近惊飞起成群的雀鸟,立刻哨兵来报,发现数十名骑士靠近翠绿溪谷,怀疑是溃逃的叛军。
我立刻命令副队长率领六名骑兵埋伏在一个狭长地段两旁的树林中,准备切断对方后路,并且在高处布置下了六名弓手,叫他们听我号令就乱箭齐发。
最后,我带领八名骑兵埋伏在翠绿溪谷的要道上,准备正面阻挡叛军的去路。
不久,随着一阵水花乱溅的马蹄声,一队逃亡的骑兵出现在我的视野中,为首的面孔黝黑,骑着一匹乌黑发亮的坐骑,身上的铠甲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浑身沾满了黑色的血迹,一头乱发用一根暗色的束带捆扎着,比较奇特的是,右手上的武器是一柄巨大的铁锤。后面众人看起来也都十分疲惫,而且衣裳褴褛。
这队亡命的骑兵身后突然传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接着,一名骑在马上的叛乱分子翻身落马,身上赫然插着两只利箭。紧跟着,一队盔甲鲜明的骑兵从他们身后的树丛中冲了出来。
这是开始约定的攻击信号,只要副队长发现他们全部走进陷阱,就开始攻击。
“围!不要放过一个!”我大喝一声,带领着骑兵从埋伏的隐蔽之处阻挡在叛军前面。
“冲啊,他们人少,一个拼一个啊!”被突然攻击的叛军仅仅慌乱了一会儿,立刻集中队伍向我们猛扑过来。
我将骑士冲锋的长矛挂在马鞍之上,拔出了血魔刀,扬空一挥,立刻从翠绿溪谷两旁的高地上飞出了几只利箭,迎面冲来的骑兵又有数人翻身落马,有一个凶悍的骑兵已经几乎冲到了我带领的队伍的面前,一只羽翎箭带着哨音穿胸而过,我将坐骑的缰绳一带,侧身躲避过他迎面的撞击,顺手一刀,正正砍在他的背上,他和他的坐骑轰然倒在溪水之中。
“杀!”我看被围的叛军在弓手的射杀和周围骑兵的围堵下已经剩下五骑,一挥刀,带领八名骑兵开始缩小包围圈。
战场中又倒下两名叛军的骑兵,现在只有为首的大铁锤和两名持刀的叛乱分子在垂死挣扎。
我部属中的两名骑兵正在和大铁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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